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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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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践与探索报告

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以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民为主体,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取得重要进展。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部分,用什么办法加快乡村产业振兴步伐、实现富民兴村,一直备受各方的关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利益共同体和乡村资源配置的基本单元,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具有重要作用,发挥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优势和作用是值得深入讨论的课题。

一、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开发的做法

*市*区围绕“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思路,持续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的综合实力、发展活力、带动能力,探索出质量高、效益好、可持续的共同富裕发展新路子。目前,*区集体经济的资产规模大幅上升,农村产业的发展势头迅猛,“造血”功能持续提升,人才队伍逐步扩大,组织机构健全规范,实现了集体产业有规模、经济积累有增长、群众收入有提高。

(一)坚持党建引领,树牢发展"定盘星”

一是夯实堡垒根基。坚持把组织振兴作为乡村振兴的“一号工程”,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三级书记抓改革兴集体经济”等机制,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效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重点项目。二是强化法人治理。通过村书记兼任集体经济负责人、村干部交叉任职、发展年轻党员和优秀储备干部向致富能人倾斜等方式,选优配强集体经济带头人。同时,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管理架构,提高集体经济组织的运转效率和市场化水平。三是打造“头雁方阵”。实施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领头雁工程,将基础条件好、班子能力强的村(社区)确定为示范村(社区),每年从涉农整合资金中优先安排项目予以支持,集中项目资金打造示范亮点。各镇(街道)确定两个试点村(社区),通过试点先行探索本辖区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和模式。

(二)健全推进机制,夯实发展“硬支撑”

一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和行动方案,将集体经济发展纳入区对镇年度考核,实施“薄弱村”清零工作周报制。在各镇(街道)恢复设立农经站,配备专职农经干部,具体负责产改工作,指导村集体经济发展。二是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人员报酬激励机制,对年度经营核算后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入达到标准的村(社区),发放干部奖金。三是开展“清零工程”。通过深化“支部+合作社”“先锋+农户”“党建+产业”等发展模式,采取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设、资产移交、收益上缴、财政托底的四个路径,扎实推进“薄弱村”清零工作。

(三)拓展增收路径,构筑发展“新赛道”

一是结合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改造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措施,通过适度规模流转或利用集体土地,建设特色农产品种养基地,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的高效生态农业。二是大胆探索“坐地生财”路子,鼓励村级组织依法经营和处置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闲置或低效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装备设施等集体财产,通过入股联营等方式盘活存量、增加收入。三是利用集体所有的农林水土等资源,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等设施,通过自主经营、合作开发等方式获得集体经济收入。四是兴办专业合作社,利用优势产业、集体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项目支撑型集体经济。(四)强化监督指导,规范发展“标准线”。

一是做好集体资产年度清产核资。扎实开展集体资产摸底,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台账,将集体资产数据全部纳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明晰镇村组三级集体资产权属,制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员登记备案、资产股权设置、收益分配等系列制度。二是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规范化建设管理的意见》,从职能定位、运行管理、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实时调度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及时汇总运行数据。三是持续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积极推行村级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制度,落实专项经费公开招投标会计服务公司,为全区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提供代理记账服务,进一步规范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

二、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短板与不足

(一)集体经济基础薄弱,结构不优

一方面,部分村基础设施、产业基础条件有待改善,底子薄、能力弱的现状未得到根本改变。特别是一些非贫村脱贫攻坚以来享受的项目支持较少,发展能力还较弱;一些村对政府帮扶的依赖度过高,集体经济自身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不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另一方面,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两极分化明显。城郊村、集镇周边村因区位、交通等条件较好,集体经济发展较快、实力雄厚,特别是二、三产业发展较好。而部分丘陵山区村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交通不便,特色产业、优势资源匮乏,集体经济相对薄弱、创收门路较少。

(二)发展动力不足,运行机制仍需完善

一方面,部分村发展集体经济既缺少领路人和带头人,又缺乏懂市场、会经营、素质高的管理型人才,短板突出、支撑薄弱。目前,全区集体经济的组织管理、监理等人员多数由村“两委”成员担任,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比低。同时,部分村干部知识更新缓慢,存在“躺平”的现象,缺乏创新发展的动力和敢闯敢试的劲头。另一方面,仍需强化责任落实和自身建设。部分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的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集体所有权和管理集体资产的职能不够明晰,存在理事会成员、财务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兼任监事会成员的现象。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不够有力,尚未建立财务核算机制,在票据使用、产品销售、项目建设等方面的监管还不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公示、专项审计等制度落实还不到位。

(三)资源保障不够充分

一是在保证贷款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金融部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放款难度增大。部分村集体缺少启动资金且经营收益低,但农村信贷成本高;部分村庄规划较为滞后,有效信贷需求持续不足,农村金融机构普遍面临盈利弱的困境。二是部分村的发展产业项目缺少建设用地指标。受防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政策制约,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项目土地约束趋紧,村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受限。三是考核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村未充分考虑自身的基础条件、发展类型、资源要素等客观情况,考核标准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三、新型集体经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筑牢基层堡垒

抓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是对各级党组织为民情怀、责任担当的重要检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健全“支部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机制,推行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层负责人制度、村级集体经济重要事项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制度,组织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兴办企业,全力实现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双增收”。加强党建引领,深入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创建行动,不断提升村级党组织致富带富能力。二是构建考核体系。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指标体系、全区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制定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效益考核权重,细化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指标、优化考核权重。三是强化队伍建设。从村(社区)“两委”干部、乡村能人中优选懂政策、会经营、善管理、敢创新的中青年人才,加快培养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大学毕业生、复员军人等返乡下乡,以资金、技术入股等形式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

(二)鼓励合作联动,探索多方共赢新模式

一是鼓励村村联合经营。积极探索“资源整合、抱团发展、规模增收”发展路径,将村情相近、资源相连、优势互补的村集体联合起来,将优质资源、闲置资产、边角土地、废旧坑塘统筹起来,统一市场化运作,实现以强带弱、组团经营、共同发展。二是引导村企联合发展。支持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闲置场地、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无形资产通过区“两山银行”平台,采取发包、出让、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盘活。通过“一企联一村”“一企联多村”“多企联一村”等模式,积极与企业深度合作,共建生产基地和产业项目,实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互动。三是强化村、民联合致富。积极构建集体经济与农户分工合作、优势互补机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将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和流转、托管的承包土地统一管理使用,探索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引入新型经营主体,鼓励群众以土地、技术、资金等入股集体经济项目,规模化发展种养业、加工业和服务业,带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增收。

(三)塑造特色产业优势,培育发展经济新业态

一是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鼓励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对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物业资产进行整体开发和招商引资,或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兴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专业市场、泊车场地等服务项目,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化原则收取服务费、租赁费。二是积极发展绿色经济。按照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思路,重点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创业车间”,加快发展有机农业、都市农业、智慧农业、休闲农业,壮大村(社区)集体经济产业基础。鼓励引导有产业基础的村(社区)大力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等第二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三是创新发展服务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向周边群众提供农资统购、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物流配送等有偿社会化服务,做好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效衔接,以有偿服务的方式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四是深度发展农旅经济。利用旅游产业广泛的关联度,持续放大核心景区的溢出效应,鼓励引导景区附近村带头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高标准建设田园综合体、农事体验园、农家乐等,积极探索“村集体+宅改+乡村体验游”等新模式,培育发展民宿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认养农业、森林人家等乡村旅游项目,帮助农户融入产业链、分享价值链。

(四)着力突出严管厚爱,严格监督管理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为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管理指明了方向。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谋划、亲自督导,抓好项目规划、资源整合、统筹联建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打造阳光工程。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作用,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经营运行、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机制,保障群众参与决策、管理、监督的民主权利。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创新“主题党日+阳光议事”,每月晾晒财务、通报工作;对经济活动活跃、资金量大的工程项目,实行村民委员会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三是规范“三资”清理。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力度,深入排查村大额资金存放、资产资源发包、村级债务、民主决策程序、廉政风险点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确保农村“三资”清得全面、管得规范,杜绝集体资产流失,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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