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报告(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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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报告【第一篇】
根据《-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年-县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医保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方案,部署我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我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处方、票据、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结论等行为。
二、无存在降低收住院标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空床住院、挂床住院、无指征治疗、冒名就诊、冒名报销等行为。
三、无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超量用药、禁忌症用药等行为;
但存在有违反限定适应症(条件)用药,不符合自治区医保局药品目录里的限定适应症(条件),导致费用被报销,我局加强用药方面的管理,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减少此类事情发生。
1.无存在未按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2.无存在虚开发票、伪造售药清单、串改参保人员取药数据信息等行为。
3.有存在多收费行为,我院将加强医疗费用管理,认真核查费用,杜绝多收费,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4.退回违规医疗费用共万元,关于违规医疗费用在年度医保费用结算已清算退回。
今后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旨在坚持合理诊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报告【第二篇】
根据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赓即开展全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截止自查整改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完成,本次专项行动由县医疗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参与,成立20-年县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医疗保险管理局稽核监管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为确保专项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于20-年4月制定了《县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具体工作任务,细化责工,层层压实责任。
(三)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建立了外伤核查制度、药店稽核制度、医疗机构督查制度;组建了外伤台账、药店稽核台账、医疗机构督查台账、内审台账、外伤调查材料专卷、问题整改台账、协议管理约谈专卷,形成了一套预防医疗保险欺诈骗保的工作制度。
二、强化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
(一)积极迅速响应号召。于3月28日举行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县医疗保障局宣读了倡仪书,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代表宣读了承诺书,向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发出共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倡议,正式发动打击欺诈骗保的“人民战争”。
(二)宣传举报奖励办法。为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大力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充分发挥群众力量,提升群众参与医保基金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提高医保基金监管效率。在人民群众中逐步树立“医保基金为人民,基金安全人人护”的医保基金监管社会治理新理念。
(三)强化政策宣传教育。为提高广大参保群众自觉维护基金安全意识和医务工作者主动防范医保欺诈意识,县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走村入户、“智慧九寨医保”微信公众号推送、定点医药机构配合宣传等多种方式、无缝隙对医保欺诈等医保政策进行宣传,在全县上下逐步形成“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良好氛围。截止目前,共张贴海报40余张、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微信公众号推送内容7期。
三、强化源头监管,提高防范意识
结合县情和工作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县医疗保障局将外伤和串换身份住院作为医保欺诈的高风险点,采取三项措施抓实外伤调查和住院病人身份核实。一是落实责任到人。各个医疗机构制定了病人身份和外伤初核制度,将首诊医护人员作为第一责任,每天各科室要将外伤病人情况报各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每天下午5点前报县医保局监管稽核股。二是县医保局成立了住院病人身份和外伤病人调查组,并分为三个小组,分别由分管领导带队,每周一、周三、周五到医疗机构对外伤病人进行现场核查,针对疑点到当事人居住地或单位进行调查走访,有效地减少了事后监管的难度,不断提升了医务人员和参保人员主动抵制骗保的意识。三是加强县外及大金额住院信息真实性的核实。针对住院费用金额较大、县域外定点医疗机构长期住院等情况,县医疗保障局采取逐一当面调查核实的方式,确保信息真实性。今年以来,开展外伤核查445人次,其中符合补偿条件150人次,不予补偿295人次;开展住院病人在床和身份情况核查370人次;核查县外大金额住院40人次、多次入院人员15人(101人次)、长期住院离休人员2人,有效地将骗保行为控制在了萌芽状态。
四、强化监督检查,摸排骗保线索
一是智能监控强监管。县医疗保障局充分利用智能监控审核系统和大数据技术筛查发现检查线索,结合智能监控疑点,对于智能监控系统提示的疑点和违规行为全部进行了处理,医疗机构按照系统提示规范相关行为,尽量减少疑点的产生。今年共提示疑点135条,已全部进行处理。
二是专项检查促规范。县医疗保障局于4月、6月集中对县域内20家定点医疗机构及1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2轮次。通过核查病历、随机走访等方式,发现购销存数据不符、医嘱与病历不符等多条问题,责令定点医药机构限期整改,并按照协议要求处罚4家定点医疗机构及5家定点零售药店。
三是专家评审抓专业。为进一步推动“三医”联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充分发挥专家集体智慧作用,补齐医保部门短板,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县医疗保障局分别于4月11日、7月3日组织医疗监管专家开展县20-年一、二季度病案专家会审工作。按照5%的比例随机抽取10家定点医疗机构病历共52份,共查出病历书写不规范、未严格执行物价规定、超医保目录报销费用等9种共22条问题,涉及违规费用元,并按照协议要求给予处两倍罚款、暂停服务协议等处罚。针对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在整改期过后进行了逐一复核检查。
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报告【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医保局工作安排,坚决查处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就全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方案要求,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通过抽查复查、飞行检查等措施,对全省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检查。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及其诊疗服务行为,突出治理重点,分门别类“对症治理”。对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违规收费、重复收费、超医保支付范围、无指征诊疗、套餐式检查、套餐式治疗、高套病种、将临床实验项目违规纳入医保报销等行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治理虚假结算、人证不符、诱导住院、无指征住院等行为。
方案明确,专项治理主要针对不合理收费、串换项目(药品)、不规范诊疗、虚构医疗服务问题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如将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串换为目录内收费,收治明显未达到住院指征的患者入院治疗,伪造、变造、虚构医疗服务结算,开展与自身资质不符的诊疗服务并纳入医保结算等问题,进行逐项检查,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方案强调,对于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前,主动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全部整改到位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自查整改期限结束后,在抽查复查或飞行检查中,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自查整改不力,未按时足额退回违法违规所得,或仍然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
医保基金专项整治报告【第四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有关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意见,结合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组反馈意见,根据《绍兴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双随机督查等日常工作,我区自9月至12月开展了为期近四个月的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疗卫生行业
(一)基本情况
根据8月底至9月初,省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组对我区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督查问题清单,我区对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和梳理,结合双随机督查,疫情防控巡查等日常工作,对相关问题及类似情况进行了全面查处,出动了执法人员360人次,内容涵盖预检分诊,医疗文书书写,精麻药品管理,消毒隔离,疫苗管理接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质量控制管理、机构人员资质,医疗废物处置等,机构涉及乡镇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个体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及非法医疗(美容)场所,采取现场巡查,专项督查,智慧监管平台非现场执法,投诉线索追查等手段,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从本次卫生行业重点领域专项综合整治情况看,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规范疫苗接种管理、精麻药品存放和使用台账管理,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设置,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诊疗操作规范等,但整治中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共计查处医疗机构22家,非法医疗美容场所8家,非法医疗场所6家,其中移送案件1起,非现场执法3起,立案37起,罚款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元,没收药品15箱、器械73件。
(三)存在问题
经案件梳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非法医疗(美容)案件仍处于高发,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非法开展牙科诊疗等行为屡有发生。
2、部分医疗机构超诊疗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3、预检分诊等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存在懈怠和麻痹。
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及时处置等有待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和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互通工作信息,进一步完善工作例会、重大疑难案件会商、出租房管理、刑事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真正发挥协同作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保持对非法行医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2、依托依法执业自查系统,督促医疗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使医疗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3、整合利用智慧监管平台,加强执法效能,弥补执法力量不足。
二、职业卫生监管
结合双随机检查,重点突出对化工、家具生产生产企业进行检查。9-12月,共检查企业49家,检查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职业卫生培训情况、车间现场管理6个方面。
大部分企业均按要求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特别是职业卫生“三同时”开展达100%,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100%,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100%,企业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员的培训率%,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未发放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和未督促劳动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8家企业进行了处罚,罚款金额15万,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目前,这些处罚企业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