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工作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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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员工工作的规章制度1
1、准时上下班,提前10分钟到前台报到,由领班召开班前会,布置当日工作任务及注意事项。
2、上班时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绪而影响工作。
3、仪容仪表整洁干净,女员工不留披肩,男员工不留胡须。
4、员工用膳应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在工作区域吸烟,吃零食。
5、上班时不得打私人电话。
6、员工不得进入客房休息,洗澡,看电视等。
7、客房钥匙须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放置。
8、在工作区遇到客人应礼貌问候。您好!
9、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安静,与客人说话声音以对方听清为限,同事间交谈不得大声喧哗,严禁在走廊内大声叫喊。
10、听从上级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时间严禁会客,或与同事闲聊。
11、与同事相处,友好合作,不发生金钱或物品上的借贷关系。
12、员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求私利。
13、员工不得私收小费、礼物或侵吞客人遗留物品。
14、员工不得在酒店内,酗酒。
15、员工不得收藏,传阅,复制反动,淫秽画刊,书籍和录像,客房内收出的报刊杂志一律交上级处理。
16、员工不得偷盗酒店公私财物。
17、员工未经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准随便给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时应将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别事项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达,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扫房间时不得任意移动房内的行李物品,严禁翻动客人物品,如确要移动客人物品,在清扫完毕后,要马上移回原处。
20、不得随意丢弃房内的纸张,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内)。
21、进入客房要严格按照进房程序进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养成随时检查自己职责内尚有何事没做,何事待办的习惯。所有电话必须做出电话记录并落实。
23、客人不在房内,不得让访客进入。
24、客人询问,要热情回答,不可说“不”。
25、对客房内的可疑情况,要及时汇报。
26、应谨记酒店内时常保持整齐,清洁如发现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纸屑应该主动把它拾起,放进废物箱。
27、其它部门人员需要进入房间工作时,必须有本楼层服务员的陪同。
28、不得随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办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内接待亲威朋友来访。
30、不得将个人的私事私物带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应礼貌地称“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记忆力,养成做笔录的习惯。
33、使用机器前后需做检查是否完好及做保养工作。
34、严禁浪费公司资源及清洁用品.
1.对总机人员的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会标准的普通话和多种地方话等;
(2)电话总机工作人员要求声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语音语调,使人感到婉转动听;
(3)接听电话与客人会话时,要注意态度诚恳,使对方感到你乐意为他效劳;
(4)熟练掌握电话总机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内线电话号码;
(6)熟悉酒店总经理、部门经理的电话号码;
(7)熟悉各大机关。公司、交通部门(如铁路、轮船、民航、客运等)、海关、公安局(如消防队等)、医院、供电局、各大酒店总机等单位的电话号码:
(8)熟悉世界各地的国际时间与北京时间的时差;
(9)熟悉各地长途电话的收费标准。
2.电话服务的项目
(1)接转内部电话
内部电话指由外部挂进酒店的电话,接转时必须注意:
①挂给客人的电话必须问清挂电话人的姓名及挂电话的`事项,然后核实住客是否是挂
电话人要找的,若是,则征求客人意见是否可转给他,客人表示可以时才转给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时,可向挂电话人婉拒;
②若挂电话者查询住客时,也要征询客人意见,经同意后才告诉挂电话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听电话或不在房间时,可将挂电话人的姓名及电话内容记下来转告客人;
④职工工作时间外面挂来给职工的电话,一般不转,若有急事可转有关部门办公室或其顶头上司代职工接听。
(2)挂长途电话
①必须详问清客人的姓名、房号、接电话单位的名称或接话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
②电话接通后,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间告诉客人,请客人讲话,客人讲完话后,要告知客人通话时间;
③客人通话后,总机人员要及时将电话收费单转交给总服务台收款处,为客人记账;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时有许多人要挂长途电话,对此都要—一登记好,在线路比较忙的情况下妥善安排。
(3)电话咨询服务
①若客人电话询问要在酒店开房时,要及时与客房预订处或总服务台联系,并及时答复客人;
②若客人询问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务设施及项目时,要向客人热情介绍。详细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区的游览胜地、商业中心、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情况时,要尽可能向客人介绍。
(4)电话叫醒服务
①客人申请叫醒服务,均要将客人的房号、叫醒时间登记好,记录在“住客叫醒登记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员要交接好班,根据“住客叫醒登记表”上的时间准时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时要有礼貌地用英语和普通话重复讲“早晨好,现在的时间是早上×点钟”。要连续地叫,若五分钟或十分钟无人听电话,要请楼层值班人员去敲门,直到叫醒客人为止;对晚醒的客人要告诉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时间,您已晚起了××分钟。”③将客人晚起的时间记入档案,日后客人投诉时,可以此作为解释。 一 收银员管理制度
1、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准确、快速地做好收银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各项操作规程办事,在收款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发,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2、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收款过程中做到快、准、不错收、不漏收,对于各种钞票必须验明真伪。
3、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时间不得携带私人款项上岗,每日收入现金,必须切实执行"长缴短补"的规定,不得以长补短,发现长款或短款,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备用金,必须班班交接,天天核对,具有书面记录,并在班前班后准备足够零钞。
4、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将公款挪作私用。
5、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结账时,应认真依照银行有关规定受理。
6、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每班营业结束时,必须认真核对报表数与实收数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本部门营业收入情况资料及数据。
7、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认真填写交款清单,钱款与清单一致,投款必须填写投款报告,投款需有人见证,并在"收点交款袋报告"上签名。
8、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爱护及正确使用各种机械设备(如电脑、打印机、计算器、验钞机等),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9、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做好开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岗内外卫生,保持桌面的整齐、干净。
10、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以员工手册为准,自觉遵守酒店的一切规章制度。
11、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参加培训。
12、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穿着工服,保持个人仪表仪容的整洁大方。
13、收银员管理制度要求积极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工作。
酒店员工工作的规章制度2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管理设立如下酒店管理解析x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管理利益,为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在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箭;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箭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管理蒙受重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管理蒙受重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管理蒙受重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管理蒙受重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侮辱之行为;
4、 违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污、盗窃、行、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管理秘密,把酒店管理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管理酒店管理解析x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管理秩序;
20、 在酒店管理内赌博;
21、 在酒店管理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酒店管理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管理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管理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管理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