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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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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篇】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自防自救,防患于未然,把消防工作切实到实处。

二、消防系统的维修保养必须委托有组织的专业队伍进行。

三、发生火警立即疏散被困人员,并立即打“119”求救,派人到路口接消防队到达现场,同时组织自救,使用有效的消防器,把火灾扑灭于萌芽状态,管理制度《物业消防管理制度》。

四、高层建筑周围的消防车道不得堵塞和占用,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和堆放杂物,存放自行车。

五、不得把带有火种的杂物倒入垃圾桶,严禁在垃圾桶旁烧垃圾、废纸。

六、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超负荷用电,严禁安装不合格的保险丝,确需加大用电负荷,必须向上级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

七、严禁用金属构件或其它金属物体搭接作回路线,更不准将导线搭接在气焊设备、煤气管道、油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道或设备上。

八、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材料,不得随意降低耐火等级,用于天花吊顶、间墙、保温以及消声的材料,必须是非燃或难燃材料,天花吊项内部电线必须外套难燃管。

九、消防设施、器材严禁挪作他用,严禁损坏、丢失,如发现破烂或鼠害应立即报告。

十、每星期检查一次消防箱、水带、水枪、卷盘、破碎按钮、警铃,必须齐全完好。消防箱玻璃如有破烂,立即更换。

十一、消防通道灯必须完好,灯泡烧坏及时更换。

十二、消防箱前面及消防通道严禁堆放杂物。

十三、1211灭火器必须齐全完好,份量不够或过期,必须加足、更换。

十四、地下室及天面水池水量必须保持充足。

十五、电梯机房、发电机房要落实通风冷却措施,油箱必须密封完好。

十六、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系统试验:⑴首层消防中心控制柜和地下室消防泵都处于自动控制状态;⑵试验消防栓系统;⑶试验写字楼自动喷淋系统;⑷试验写字楼烟感报警系统。

十七、烧焊作业动火前必须实行“八不”、“四要”、“一清”。

“八不”是指: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物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或管道不动火; ⑹凡存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准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经配有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要”是指:

⑴动火时要有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有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朴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

“一清”指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常

十八、防火的基本办法:

⑴控制可燃物;

⑵隔绝助燃物;

⑶消灭着火源。

十九、安装、使用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增加电气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安全。

二十、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二十一、发生火灾时,起火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二十二、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二十三、管理人员应当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和检查,确保安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1 、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物业管理科必须24小时有人在岗值班。

2 、值班员工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各处水、电、暖等设施具体情况。

3 、值班员工要认真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期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喝酒,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对待报修项目要及时处理,按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5 、维修值班的电话是保持与学校各部门联系的重要通讯工具,不得私用,保持线路畅通。

6 、值班员工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7 、值班员工要做到文明、主动、优质的为师生服务。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一. 维修回访由经理、主管、维修负责人担任。其中:经理回访率不低于10%;主管回访率不低于30%;维修负责人回访率不低于60%。

二. 回访时间安排在维修后一星期之内。其中:安全设施维修两天内回访;漏水项目维修三天内回访。

三. 回访内容:

1. 实地查看维修项目。

2. 向在维修现场的业主(住户)或家人了解维修人员服务情况。

3. 征询改进意见。

4. 核对收费情况。

5. 请被回访人签名。

四. 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24小时内书面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二篇】

一、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奉公,精神饱满,文明执勤,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服从命令听指挥,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准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准私自调班;不准喝酒、打牌、看电视、听收音机、睡觉、打磕睡等;不准闲聊打闹,看书阅报,干私活,会私客等;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

三、着装整齐,佩带好胸卡,不准穿拖鞋、卷袖子、裤子、敞胸露怀。

四、做好来访人员和车辆的登记收发《车辆出入证》工作,认真查验物资出门,按出门条放行。

五、维持好小区门岗的交通秩序,保证进出口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无阻。人员和车辆进出要及时开门。

六、遇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必要时立即报警。

七、爱护公司公共财物和小区内的设备设施,不得随意侵吞、破坏;不得私自违法实施处罚,或收取公司规定以外的费用。

八、按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事事记录在案;做好信件、报刊等清点交接工作。

九、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考勤制度。

十、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防巡逻岗职责

一、准时交接班,着装整齐,仪容清楚,精神饱满。

二、检查小区内的路灯开关,天亮关,天暗开,并将损坏的路灯记录上报客户中心。

三、二次装修期间,检查工人及其携带物品和送货拉货的车辆。

四、疏导车辆、人流,保证道路畅通。发现违章停放车辆,应查找车主并劝其停放到指定位置。

五、发现广告、推销、废品收购等闲杂人员,将其驱离管理区域。发现可疑人员盘查验证、跟踪监控,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六、检查楼层包括空房、电梯、水电、消防设备、可疑人员等,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遇突发事件必要时报警,并协助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向主管或部门经理请假,经准许后方可离开。

2、值班电话为工作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聊天,不得打私人电话。

3、每班必须按规定时间及范围巡检所辖设备,做到腿勤、眼尖、耳灵、手快、脑活,并认真填写设备运行及巡检记录,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隐患。

4、须按计划及主管之安排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和维修。如有较大故障,值班人员无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领班或主管。

5、值班人员用餐时,必须轮换进行,必须保持值班室内24小时有人值班,当班人员严禁饮酒。

6、值班人员必须每班打扫值班范围内之卫生,每班两次,清洁地面、窗台、门窗、设备表面等所有产生积尘之处,随时保持值班范围内之清洁卫生。

7、非值班人员未经许可不准进入配电房,如有违者,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制止,否则追究其责任。如有来访者,必须进行登记。

8、任何易燃、易爆物品,不准暂放、存放于值班室,违者一切责任由值班人员负责。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员工手册》主要阐述员工在公司工作中会遇到的一系列劳动权利、劳动义务以及联系方式问题的解答,即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身份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这方面,员工通过《员工手册》的学习,可做到无师自通,了解公司的概况和作为员工所拥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员工手册》的制订有二方面的依据。第一是依据《劳动法》;第二是依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经理致辞;

2、公司简介;

3、公司组织系统及主要部门结构的图示说明;

4、劳动条例;

5、员工福利;

6、员工守则;

7、奖励与惩罚;

8、安全消防;

9、附则。

下面是xx物业管理部《员工手册》中有关工作守则的节录。仅供参考。

示例:

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大厦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大厦管理人员应事先取得大厦负责人同意,而大厦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负责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务,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询问,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须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台风袭深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坚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嗑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戴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须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需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雷暴豪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期间员工当值程序”上班,并按“台风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五篇】

为加强物业管理处与广大住户(业主)的联系,使管理处各项工作置身于住户(业主)监督之中,从而集思广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对住户回访制度。

一. 回访要求

1. 物业管理处正、副主任把对住户(业主)的回访列入职责范围,并落实到每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评比中。

2. 回访时,虚心听取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作好回访记录。

3. 回访中,对住户(业主)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预约时间回复。

4. 回访后对反馈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研究、妥善解决,重大问题向公司请示解决。对住户(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回访处理率达100%,投诉率力争控制在1%以下。

二. 回访时间及形式

1. 牧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每年登门回访1~2次。

2. 物管员按区域范围分工,每月回访1次。

3. 每季度召开一次楼长会,征求意见。

4. 利用节日庆祝活动、社区文化活动、公关活动等形式广泛听取住户反映。

5. 有针对性地对住户(业主)作专题调查,听取意见。

6. 物业管理处设投诉信箱,投诉电话,由专人接收,交办公室主任及时处理。

7. 随时热情接待来访,作好登记。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六篇】

一、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将消防水做民用。

二、严禁占用、堵塞小区内的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或(其它)平安疏散口,严禁损坏任何消防设备及防火开关。

三、小区内严禁携入和储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急品。

四、各装修单位应严守防火规范,凡属危急作业应由管理处批准,严禁乱接、乱拉电线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五、严禁将烟头及其它带火物品投向窗外。最终离开离间前,检查并保证全部火源已熄灭,并把全部还在开动的电器关闭。

六、尽量避开让(儿童)、老人单独在家。为保证平安,如有需要可与小区物业管理处联系。

七、各住户必需严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灾发生应准时报警,并在保证平安的`状况下帮助灭火工作。

绿化管理制度

一、爱惜小区的花草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便侵占、破坏公用绿地,不准攀爬摇摆树木及建筑小品、损坏花草树木等。

二、严禁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放养家畜和宠物。

三、对花草树木要定期清除杂草、防治病虫害、松土、施肥,并(修理)枯病枝、伤残枝等,更换已死苗木,按期浇水。

四、不得往绿地上扔废弃物和倾倒污水等,不得有树木及建筑小品上拴铁丝及绳索晾晒衣服、被褥等。

五、不准在绿地或绿地两侧设置营业摊床和以任何理由占用、转变绿地用途;不准因利用住宅开设食杂店而使绿地遭到损害,由此而引起的后果由经营者负责。

六、不准在绿化范围内通行、停靠车辆,堆放物品。

七、不准在树木上及绿化带内设置(广告)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业主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业主员会成员,并享有被权;

(六)监督业主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会的决定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会、派出所或业会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员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会或其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起诉。

第二十七条物业使用人违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本规约由业主员会根据业主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会补充。业主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6、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创造一个清新、整洁、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所有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员会是业主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员会是会设主任、员共七名。业主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维修。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须共同执行业主会授权业主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整洁、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改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护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所有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须由主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控制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该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维修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维修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维修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约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他人按期代交或及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用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用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情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情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明,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第八篇】

一、重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事件报告制度。

1.重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业户集体投诉(5家以上);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管理办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办主任,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事件报告表由组长签名后上报。如组长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事件总结表上报管理办主任,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动、盗窃、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组长。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逸。

(8)对涉及刑事及重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机关并由保安组组长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组组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并拍照留证。

(10)保安组组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办主任。

2.斗殴等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组长,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工程组和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组长填写重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程序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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