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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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篇】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行动指南,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全国各族青年,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而奋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发展壮大,始终站在革命斗争的前列,有着光荣的历史。在建立新中国,确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进程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党培养、输送了大批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共青团根据党的工作重心的转移,紧密围绕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开展工作,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促进了青年一代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现阶段的基本任务是: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促进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进步,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国家培养青年建设人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组织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广泛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民主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年的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价值观。对团员还必须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教育。努力帮助青年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不断提高青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充分调动和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青年参加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践,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掌握和运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学习和适应现代管理方式,诚实劳动,勇于创新,为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我国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建功立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具体利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关心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切实为青年服务,向党和政府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展社会监督,同各种危害青少年的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加强同台湾、香港、澳门青年同胞和海外青年侨胞的团结,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共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坚持独立自主,和平友好,相互学习,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完成现阶段的基本任务,必须不断加强团的建设。要发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生动活泼、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团的建设必须贯彻以下基本要求: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全团要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团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必须把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使党的基本路线在团的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二)坚持先进性与群众性的统一。教育、引导青年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广泛团结青年,与青年保持密切的联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共青团根本的组织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要实行正确的集中,加强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团的决议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四)坚持不懈地抓好基层建设。基层组织是团的一切工作的基础。团的领导机关要确立基层第一的观念,发扬务实、求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增强基层活力。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受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受同级党的委员会领导,同时受团的上级组织领导。
第一章团员
第一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第二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第四条
接收团员必须严格履行下列手续:
(一)申请入团的青年应有团员两人介绍。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的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
(三)要求入团的青年要向支部委员会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上级委员会批准,才能成为团员。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
第五条
新团员必须在团旗下进行入团宣誓。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吃苦在前,享受在后,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
第六条
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七条
对于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事业中有显著成绩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给以奖励。奖励分为:通报表扬,由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第八条
对于不执行团的决议、违反团章的团员,团的组织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以纪律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
留团察看的时间为六个月或一年。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得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留团察看期满,改正了错误的,应当及时恢复其团员的上述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团籍。
第九条
对团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对团员给以开除团籍的处分,必须经县级委员会或被县级以上团的委员会授权的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第十条
团的组织对团员作出处分决定,必须严肃慎重,实事求是。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听取他的意见。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团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委员会批准。
第二章团的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团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
(一)团员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二)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地方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是同级团的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团的委员会,团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团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外,都由选举产生。
(四)团的各级领导机关应当经常听取并认真处理下级组织和团员的意见;团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团的各级组织要使团员对团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五)团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十三条
团的各级委员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团的县级以上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
在团的各级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同级党的组织和上级团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调动或指派团组织的负责人。
第十四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接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第十五条
团的县级和县级以上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由代表大会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可以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增选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数额,不得超过该级代表大会选出的委员和候补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代表会议代表的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
第十六条
有关全团性的工作,由团的中央委员会作出决定,统一部署。
各级团组织的报刊和其他宣传工具,必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团的上级组织和本级组织的决议与工作任务,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第三章团的中央组织
第十七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中央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第十八条
团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全团的工作方针、任务和有关重大事项;
(三)修改团的章程;
(四)选举中央委员会。
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十九条
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选举第一书记一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书记处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
第四章团的地方和军队的组织
第二十条
团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辖市、自治州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团的县(市、旗)、自治县、市辖区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由同级团的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团的上级委员会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二十一条
团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同级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地区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同级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上一级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同级团的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本地方团的工作,定期向上级团的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十二条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各该级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副书记。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在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常务委员会行使委员会的职权。
团的地方各级委员会的组成,必须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第二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团的工作,是军队和武警部队政治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军队和武警部队中团的组织在党的委员会和政治机关的领导下,根据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治部的规定和指示进行工作。
第五章团的基层组织
第二十四条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其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行政和党组织建制对应。
(一)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
(二)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
(三)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在基层委员会、总支部下建立支部。如果工作需要,在基层委员会下也可以建立总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若干个小组。
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或两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第二十五条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应该充分发挥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作用。它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第六章团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
团的干部是团的工作的骨干。共青团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大胆选拔年轻干部,保持团干部队伍年轻化的优势,努力实现团干部队伍的革命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在“保留骨干、以资熟手”的同时,不断为党和国家输送年轻干部。
第二十七条
团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团员和青年的表率,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政治上要坚强。具有相应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水平,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四)作风要扎实。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不沾染官僚习气,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五)品德要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自觉接受团员和青年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团的各级组织负有协助党管理团干部的责任。要加强对团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建立正规的培训制度,办好各级团校和培训班;建立和健全团干部的考核制度;主动向有关党委和团委推荐下级或同级团组织负责人人选,对团干部的调动提出建议。
团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团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积极为他们的成长和转业创造条件。
对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团干部,团的组织应当给以表扬和奖励。
第二十九条
团干部要认真了解党委工作全局,主动汇报团的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团的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党委交给的任务。
第七章团旗、团徽、团歌、团员证
第三十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团的重要会议以及团日活动可以使用团旗。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使用、佩带团徽。
第三十二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代团歌为《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第三十三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封面为墨绿色,象征着青春和朝气蓬勃的青年运动;封面上方印有红色烫金团徽,象征着共青团是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团的组织和团员应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团员证。
第八章团的经费
第三十四条
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是:团员交纳的团费、党和政府以及企事业单位关于青少年事业的专项经费、团办经济实体创收、正当的社会资助和团组织的其它合理收入。
第三十五条
团费的交纳和管理使用办法由中央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团组织创办的经济实体,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努力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服务,为团的事业服务。
第九章团同少年先锋队的关系
第三十七条
中国少年先锋队是中国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预备队。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的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共青团要发扬“全团带队”的传统,保护和关心少年儿童的成长,坚持以社会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精神教育少年儿童,引导他们听党的话,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锻炼身体,培养能力,努力成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做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中学少先队组织可以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
第三十八条
团的组织选派优秀团员或者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知识丰富、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先进人物以及其他人员,担任少年先锋队的辅导员,并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水平。对有显著成绩的辅导员和少先队工作者,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篇】
参加共青团组织有哪些条件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对青年人团的基本条件作了如下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要求入团的青年必须承认团章,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团的决议,按期交纳团费。”凡是合乎以上要求的中国青年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怎样要求加入共青团
按照规定入团的程序,具备了入团条件的青年首先应当向团组织陈述入团要求和愿望,向团支部提出申请,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填写入团志愿书,由两名团员作入团介绍人,认真听取介绍人说明团章,经支部委员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经上级批准后,申请入团的青年正式成为共青团员。怎样写入团申请书
入团申请书是向团组织陈述入团的要求和愿望,是入团必须履行的手续之一。写入团申请书应当写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履历,阐明自己对共青团组织的认识和入团的动机,表明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决心,自觉得接受团组织的考验。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三篇】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加强团中央委员会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的全国领导机关,是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在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中央委员会领导团的全部工作。
第三条团中央委员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决落实***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政治上、思想上、能力上、担当上、作风上、自律上强,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第四条团中央委员会开展工作,牢牢把握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准政治方向。
(二)坚持高举理想信念的旗帜,加强对青年的政治引领,帮助青年确立正确的理想、坚定的信念。
(三)坚持服务青年的工作生命线,以青年为中心,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实行正确集中。
(五)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对共青团改革的要求。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团,做到政治上要严,团的干部队伍建设要严,团员队伍建设也要严。
第二章组织和成员
第五条团中央委员会由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委员和候补委员组成,每届任期5年。团的全国代表大会如提前或者延期举行,团中央委员会的任期相应地改变。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人选应当集中各方面、各层次团的专职、挂职、兼职干部骨干和少先队辅导员、团员中的优秀代表,信念坚定、政治过硬、心系青年、能力突出、作风优良,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基层和一线委员、候补委员一般不低于委员、候补委员总数的50%。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死亡、丧失国籍的,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动终止。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停止党籍或者团籍、受到留党察看或者留团察看以上处分的,其委员、候补委员的职务自有关决定作出之日起终止,并按规定撤销。
团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组织领导干部因自行卸免、自动终止、受处分撤职等情况出现空缺时,应当进行替补,替补人选一般应当是接替被替补委员原任职务的人员。其他委员出现空缺时,由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在必要时,经报请党中央同意,可以代表会议或者委员会全体会议形式,增选委员会的部分成员。
第六条团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简称全会)选举常务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选举第一书记1人和书记若干人,组成书记处。常委会中,基层和一线委员一般不低于常委总数的25%。
第七条专门委员会是团中央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研究推进本领域团的工作。
第八条团中央直属机关是团中央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同时承担全国青联、全国学联、全国少工委秘书机构职能。
第三章职责
第九条在团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团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全国代表大会决议、决定的重大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团的全局性重大问题。
(三)召集团的全国代表大会或者代表会议,并对提议事项先行审议、提出意见。
(四)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和书记处工作报告或者专项工作报告。
(五)选举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
(六)决定替补、递补团中央委员会委员;批准辞去或者决定免去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建议改组或者解散下一级团组织;决定或者追认给予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决定终止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权利。
(七)决定专门委员会设置和变动。
(八)对常委会提请决定的事项或者应当由委员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在全会闭会期间,常委会行使团中央委员会职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全会,研究提请全会审议的问题和事项。
(二)组织实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全会决议、决定。
(三)讨论和决定全团重要工作事项。
(四)决定给予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
(五)研究决定其他应当由常委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在全会和常委会闭会期间,团中央书记处行使委员会职权,并负责事关全团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组织原则
第十二条团中央委员会受党中央委员会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团中央委员会按规定及时向党中央委员会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团中央委员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应当由全会、常委会会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个人应当充分发表意见。
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但在改变决定前必须认真贯彻,不得有任何推诿、抵触或者变相抵触言行。
第十四条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书记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自觉接受其他委员监督。
第十五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代表团中央发表的讲话、报告和出版的文章、著作,应当事先经过常委会或者书记处批准。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调查研究、检查指导工作或者参加其他公务活动时发表的个人意见,应当符合集体决定精神。
第十六条全会、常委会会议具体内容及研究讨论情况,除会议决定可在一定范围内传达或者公开发表的以外,与会人员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按照集体决策、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对全团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根据需要,分别召开全会、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作出重大决策,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加强分析论证,凝聚智慧共识,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十八条全会每年至少举行1次,由常委会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一般由常委会或者团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确定。
全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书面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同,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候补委员不参加表决。
对团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予撤销团内职务及以上处分,必须由全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定。在全会闭会期间,可以先由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全会时予以追认。
第十九条常委会会议一般定期召开,遇有重要情况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也可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委托书记处其他同志主持。
会议议题一般在征求常委会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提出,书记处集体讨论确定。
常委会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会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常委会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当在会前书面请假,其意见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根据讨论和决定的事项不同,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常委会委员半数的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应当逐项表决。
第二十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扩大会议。
第二十一条全会、常委会会议情况应当及时向全团通报,会议通过的决议和文件,宜公布的应当及时公布。
第六章自身建设
第二十二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第二十三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共青团中央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第二十四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直接联系所在地区、所在领域的本级、下级团的代表大会代表不少于10名,直接联系团支部不少于1个。
进入团中央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专门委员会调研。
进入县域团代表联络站的委员、候补委员,应当按要求做好团员青年联系服务工作、担任少先队辅导员。
第二十五条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团中央委员会的有关会议。
对无正当理由届内2次未参加全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由团中央组织部约谈,并通报所在单位和省级团委;3次未参加全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应当按程序免去其委员、候补委员职务。
团中央委员会及其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应当围绕中心议题开展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书面材料,会前提交大会工作机构,并按照会议安排进行书面发言、重点发言。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条例由共青团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11月21日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共青团中央常委会工作规则》同时废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四篇】
1、共青团的团旗、团徽是1959年月日由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公布的。(5月4日)
2、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什么时候举行的?(B)
A、1920__年7月23日B、1920__年7月23日
C、1920__年7月1日D、1920__年8月23日
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是什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旗面为红色,象征了什么?(象征了革命胜利)
5、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C)
A、第一次B、第二次C、第三次D、第四次
6、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组织制度是什么?(民主集中制)
7、请说出四个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的绶带)
8、1920__年6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苏联的帮助下,成立了(D)
A、中央团校B、保定军校C、云南讲武堂D、黄埔军校
9、一个团员在哪些情况下被认为是自行退团?。(c)
A、连续3个月不交团费
B、积极参加组织生活
C、连续六个月不交团费
10、1920__年1月15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北京创刊机关刊物是(A)
A、《先驱》B、《中国青年》C、《列宁青年》D、《东光》
11、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要符合哪些条件?(年龄十四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加入团的一个组织并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青年)
12.历史上第一个在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组织是什么?(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__年3月21日,上海工人举行了第三次武装起义,广大团员、青年工人和学生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列。请问这是在谁的领导下举行的(B)
A、毛泽东B、周恩来C、刘少奇D、张太雷
14.邓小平理论的精髓是什么?(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15.“五?四”运动的直接动因是什么?(巴黎凡尔塞和会对山东的处理问题)
年12月24日,列宁团校第一期在江西瑞金举行开学典礼。谁任列宁团校校长(B)
A、蔡和森B、顾作霖C、博古D、刘仁静
年5月4日,延安青年举行“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纪念大会,毛泽东到会作了的演讲。(C)
A、《为抗日救国向全国各校学生和各界青年同胞宣言》
B、《现阶段青年运动的性质与任务》
C、《青年运动方向》
D、《迎接革命高潮》
18.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是谁?(D)
A、蔡元培B、鲁迅C、李大钊D、陈独秀
19、向国民党反动派打响第一枪的起义是(C)
A、秋收起义B、广州起义C、南昌起义D、平江起义
20、人民解放军发动的著名的三大战役是什么?(辽沈、淮海、平津)
21、芦沟桥事变发生与什么时候?(D)
A、1931、7、7B、1932、7、7C、1938、7、7D、1937、7、7
22、团的临时中央局成立于(A)
A、1920、11B、1921、5C、1922、2D、1921、7
23、1920__年在巴黎组建“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以下哪个不是组建人之一(A)
A、毛泽东B、周恩来C、赵世炎D、邓小平
24、1931年,团苏区中央局成立,谁任书记(C)
A、胡耀邦B、刘英C、顾作霖D、张太雷
25、1933年5月,团中央根据红军总政治部建议建立了(D)
A、红四团B、红八团C、红二团D、少共国际师
26、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一次代表大会于什么时候召开(B)
A、1920__年5月5日B、1949年4月11日
C、1935年6月D、1942年10月
27、西安爱国学生一万多人集会,要蒋介石停止内战、一致抗日。请问,这事发生于:(`D)
A、1937年12月9日B、1935年12月9日
C、1939年12月9日D、1936年12月9日
28、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什么时候举行的;
A、1920__年7月23日B、1920__年7月23日;
C、1920__年7月1日D、1920__年8月23日;
29、为适应革命斗争的需要,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第几次全国代表大会把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C)
A、第一次B、第二次C、第三次D、第四次
30、1920__年6月1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支持和苏联的帮助下,成立了(A、中央团校B、保定军校C、云南讲武堂D、黄埔军校
31、1920__年1月15日,社会主义青年团在北京创刊机关刊物是(A)
A、《先驱》B、《中国青年》C、《列宁青年》D、《东光》
32、1920__年3月21日,上海工人举行了第三次武装起义,广大团员、青年工人和学生始终站在斗争的最前列。请问这是在谁的领导下举行的(B)
A、毛泽东B、周恩来C、刘少奇D、张太雷
年12月24日,列宁团校第一期在江西瑞金举行开学典礼。谁任列宁团校校长(B)
A、蔡和森B、顾作霖C、博古D、刘仁静
年5月4日,延安青年举行“五?四”运动二十周年纪念大会,毛泽东到会作了(C)的演讲。
A、《为抗日救国向全国各校学生和各界青年同胞宣言》
B、《现阶段青年运动的性质与任务》
C、《青年运动方向》
D、《迎接革命高潮》
35.新文化运动的发起人是谁?(D)
A、蔡元培B、鲁迅C、李大钊D、陈独秀
36、向国民党反动派打响第一枪的起义是(C)
A、秋收起义B、广州起义C、南昌起义D、平江起义
37、芦沟桥事变发生与什么时候?(D)
A、1931、7、7B、1932、7、7C、1938、7、7D、1937、7、7
38、团的临时中央局成立于(A)
A、1920、11B、1921、5C、1922、2D、1921、7
39、1920__年在巴黎组建“旅欧中国少年共产党”,以下哪个不是组建人之一(A)
A、毛泽东B、周恩来C、赵世炎D、邓小平
40、1931年,团苏区中央局成立,谁任书记(C)
A、胡耀邦B、刘英C、顾作霖D、张太雷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五篇】
填空题
1、共青团的奋斗目标是(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2、共青团的行动指南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3、共青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4、共青团的最初名称是(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5、入团的条件:团章第一章规定:“年龄在(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可以申请假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6、团员的权利有(六)条。
7、团的奖励办法有(通报表扬、有团的中央、省、市(地)、县级委员会和基层团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8、团的处分办法有(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团内职务)、(留团查看)、(开除团籍)。
9、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团支部。
10、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11、团旗的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在上角缀有(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着(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
12、团旗的比例为(3:2)。
13、团徽的内容有(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组成
14、共产主义青年团受中国共产党委托,(领导)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工作
15、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建立支部;(30)以上的单位建立总支部;(100)以上的单位建立基层委员会
判断题
1.一个有16名团员的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有8名团员到会,会上以6票赞同,2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某项决议,这一决议有效。(正确)
2.一个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团(正确)
3.自行脱团或犯了错误被开除团籍的青年,在其改正错误后,可以从新入团(正确)
4.团员在留团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大可以作青年入团的介绍人(错误)
5.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正确)
6.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正确)
7.作青年入团介绍人是每个团员义不容辞的责任(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