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
为落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的上报工作,进一步推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在我校的全面实施。根据教育部《关于数据上报工作的相关说明》的要求,结合实际,对我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测试与上报工作的具体监测制度如下:
1、《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进行一次,由我校自行组织。
2、我校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专项档案。学生测试项目的成绩,由学校汇总上报学区,并按照《测试》的要求计算得分、评定等级。
3、每学期测试的原始数据和统计资料妥善保存。学校设有专人保存或统计,并定期归入学生的体育健康档案,放于学校五楼的档案室内。
4、测试前要作好充分准备工作和制定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5、测试数据和作 文 吧记录要准确无误,并进行严格核查,测试、记录、监督检查人员要签字。
6、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不合格者,在本学期规定时间内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者,则学期评定等级为不及格。
7、测试成绩、评定结果应及时通过信息化手段反馈给学生和家长,以便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的锻炼和得到家长的支持、帮助。
8、加强对《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组织和管理,积极组织多种多样的体育锻炼形式,将体育课的组织形式与课间操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有机结合,促进学生体质健康的发展。
9、有计划性地开展体育测验活动,督促、指导和加强学生平时锻炼和了解自身体质健康状况。
10、学校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安排好两操、一活动,确保学生的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并作好安排、记录,保证锻炼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