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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范例(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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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管理制度篇1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根据《党章》及有关党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二、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要指定专人负责,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同时也要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和沟通。四、对外出时间不足6个月外出学习进修、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经商的党员,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可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上级党组织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地点相对固定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或当地党组织,参加党内活动。党员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地点固定的,应将其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或社区党组织。五、对短期外出或长期外出又无固定地点的,但可以经常返回本地的,仍在本支部参加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照《党费收缴办法》的有关要求和比例按月缴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六、流动党员外出前要向党支部说明外出原因、时间、地点或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七、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八、外出党员要严格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的组织生活,而且要经常与原单位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对没有正当理由的,连续六个月不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工作,不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或不交党费的党员,要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00积分制管理表格 积分管理制度

党员管理制度篇2

一、总则

为切实建设公平、分享、提升、创新的企业发展环境,激发员工以成果为导向,形成自觉、自律、自动、奋发向上的工作作风,开创工作新局面。并对个人综合能力及素质加以认同,弘扬正能量,本着“永远不让优秀的员工吃亏”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总监及以下全体员工。

三、积分制管理的特点

积分制管理办法是用积分A分和B分,对员工的能力和综合表现进行全方位量化的记载。

A分:

分主要针对员工当月工作绩效和遵守工作纪律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分当月基础分100分,当月清零不累计,超出100分的1:1计入B分;

B分:

分衡量的是个人综合能力和道德行为,包括经济贡献、团队建设、能力水平和综合素质:

a.对所有言行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b.对所有法律、道德范畴认可的好人好事或坏人坏事给予相应的奖扣分;

c.该分值是一事一议并将及时录入个人的积分账户。

2.建立个人积分档案,B分终身有效(只要在企业内持续就职)。员工在职期间,B分实行逐月逐年累加,员工离职后即归零。

四、积分的用途

1.与表彰奖励关联

2.与年度福利关联

3.与晋级加薪关联

4.与评定年度优秀员工关联

5.与带薪假期关联

五、积分制管理审批流程与权限

分由部门负责人或个人向部门负责人提出奖罚申请。

分由个人提出奖罚申请

分和B分奖罚分数在30分及以下由部门负责人、制度委员会审批即可,超过30分需报总经办审批。

六、积分制管理公示时间

1.本公司员工的积分初步实行一周一汇总、一周一排名、一周一公示。

2.每月汇总统计,结出当月A分排名、当月B分排名、累计B分排名。

七、积分制管理实施条例

第一部分A分

(一)工作绩效

1.每周上级安排的工作能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加20分。

2.工作提前完成,每提前一天加5分;工作没有按时完成,一天扣5分。

3.工作按时完成并超质量完成的,一次加20分;

4.工作按时并超数量完成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给予5-20分奖励。

5.对于上级安排的工作没有执行的,一次扣20分;

6.提交工作成果受到客户肯定的,项目负责人加30分,组员加15分;

7.未按要求不认真填写各类表、簿、卡、册出现错误的,每处错扣2分;

8.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失者扣50分,如情况严重公司有权按制度索赔;

9.按时提交周总结与月总结的加5分,没有按时提交的扣5分,每延误上交一天扣5分,对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0-50分;

10.部门负责人每周按时提交积分申请表的加5分,没有按时提交的扣5分;

11.部门负责人应对下属的工作每周进行不定时抽查,部门负责人抽查的奖10分;没有抽查扣10分;

12.每周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13.不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和指挥,拒绝和消极配合他人工作,导致工作延误和未完成的,前者扣50分,后者扣20分;

(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的行为表现

1.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晚上加班每1小时,加10分,以此累加;

2.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周六周日加班每小时加20分,除春节外的节日加班每小时加30分,春节加班每小时加50分;

3.为应对突发事件,下班后服从安排回到公司加班的,每次加30分,另每加班1小时加10分;

4.未按标准完成工作而加班的、加班期间违规(违纪)、从事和工作不相关的事情、消极怠工、迟到、早退不予加分,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安排的培训会不予加分;

5.领导要求参加的加班不参加的扣15分,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分;

6.加班后无特殊原因应在加班完后二日内找部门领导和主要领导书面确认方为有效,超过本规定时间则无效。如有特殊原因请及时书面陈述,由制度委员会裁定;

7.当月考勤无迟到、早退,无事假、病假者加50分;

8.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

9.病假一天扣10分;

10.事假每天扣20分;

11.旷工每天扣100分;

12.工作时间外,公司组织的内部会议和单位组织的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准时参加者加30分,迟到的每次扣5分,未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0分,早退的扣10分,经批准不参加的扣5分,不遵守会议纪律的扣5分;

13.上班时间未经批准外出干私事的一次扣50分;

14.下班后办公桌面脏乱者,一次扣10分;

15.在办公区域或厕所抽烟者,一次扣20分,发现并举报者奖50分。

第二部分B分

(一)个人能力

1.未经公司安排,自动撰写原创论文、文章发表的,在公司宣传栏或公司网站上发表每篇加50分,在区级刊物上发表奖100分,在市级刊物上发表奖200分,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奖500分(不在公司网站发表的文章,公司将无条件转载);

2.非从事营销工作的员工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资源和渠道积极协调替公司拿回合同或订单的,在同样享受公司的奖励政策的同时另按合同金额每1000元奖励1分;

3.在公司在职期间拿到了国内外专业技术职称各级证书一次性奖励10分,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公司的工作有关联的一次性奖50分。专升本一次性奖100分,本升硕一次性奖300分;

4.学历:新入职员工大专学历加20分,大学本科学历加50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加100分(此分直接计入累计B分);

5.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加10分,同行业一年以内加30分,同行业一年以上两年以内加60分,同行业两年及以上加100分(此分直接计入累计B分);

6.积极研究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工作质量并有明显成效的,奖励50分。

(二)团队建设

1.为公司推荐人才,被推荐人被公司录取且转正的当月,被推荐人定级为普通员工的一次性奖20分,为主管的一次性奖40分,为经理级的一次性奖60分,为总监级的一次性奖100分;

2.学习和研究国内外企业先进的管理思想和方法,结合本公司实际因地制宜,提出关于岗位职责、考核办法、激励政策、工作流程、工作纪律规定等制度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对现行制度或政策每修改一条奖5分;每出台一项新制度或政策奖10-50分,草拟关于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建设工作另行重奖;

3.干部或员工利用工作以外的时间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按参加培训学员总人数*5分对培训者加分。参加培训的每位学员加5分;

4.部门主管、经理、总监其麾下员工,其直接上级按以下规定加分:普通员工每晋升一级,其直接上级加20分;主管晋升经理,其直接上级加30分;经理晋升总监助理其直接上级加40分;总监助理晋升总监其直接上级加50分;

5.员工降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6.员工辞职,其直接上级扣10分;

7.员工独立为培训考试出试卷的,每次考试加10分-20分。

(三)经济贡献

1.为公司节源开流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比如房租、水、电、气的节约,网络使用、电话使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更新等。直接产生的经济效益,一经采纳,奖50分;

2.在公司物品采购方面(主要指日常的行政办公用品类),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者利用自身资源让公司采购到物美价廉的物品奖5-50分;

3.员工积极学习研究各级政府的相关政策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比如合理合法降低了贷款利息,合理合法减免了罚款,合理合法减免了税费等,奖200分。

(四)综合素质(与员工做人、做事挂钩)

1.员工做好人好事、拾金不昧,给灾区捐款、献爱心等,符合一项奖50分;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事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的事情,能事先揭发、制止者奖200分;

3.领导干部积极主动培养下属,为下属设定职业生涯规划,并使其得到进步者,奖100分;

4.员工检举直接上级或公司总监级领导的违纪行为视情况原则上给予10-50分的奖励,重大举报另行重奖;

5.为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宾客表扬者加10分;

6.员工在完成分内工作任务后,能帮助其他同事完成工作任务的,奖10-50分;

7.员工坚持带病工作(医生建议休息的情况),发现一次奖30分;

8.主动要求承担非领导安排的本职工作的并且证明能够胜任的,经制度委员会确认每项加50分;

9.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是公司员工具备的基本素质。随地吐痰,在室内抽烟,乱丢纸屑、果皮、烟头、杂物、乱涂、乱画,发现一次扣20分;

10.员工之间发现吵架、骂人、打架等不良行为者,发现一次扣200分;

11.前台不在时,办公室电话响起,主动接听并做好记录的一次加5分;

12.前台不在时,客人来访主动接待并倒茶的,一次加5分;

13.下班后没有关闭电源者扣5分,发现并帮助其关闭电源者加5分;

14.下班关闭公司门窗者加5分;

15.下班最后离开公司的员工有责任检查门窗、电源关闭情况并加5分,如因门窗或电源未关闭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另行处罚;

16.早上上班第一位打卡者,一次加5分。

17.早上上班主动开户办公室窗户、开灯、并为同事们烧开水者,一次加5分。

18.办公室地面脏,主动清洁地面的加5分;

19.会前主动布置好会议室,包括:借会议器材,开启投影仪,放投影布的,每次加5分。

20.会后主动整理会议室,包括:归还会议器材,关闭投影仪、桌椅摆放整齐、清洁会议桌面和地面的,每次加5分。

21.为公司饮水机加水者,每次加2分(前台工作人员每天加水2次后方可申请加分);清洁饮水机每次加10分。

22.每周为部门和公司统计积分者,加10分。

八、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1.每月B分第1名享有带薪假期1天,第2名享有带薪假期天,此假期可累计;

分的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绩效对部门所有人员进行奖分或扣分,制度委员会针对当月考勤情况和制度遵守情况进行奖扣分;

分由员工本人自行向部门负责人申报,A分和B分的奖扣分由制度委员会和总经办审批后生效;

4.公司所有员工的考核都统一按照积分制管理工作细则进行,公司总经理、常务副总对公司所有员工享有奖扣分权利,并且每月有奖分100分、罚分20分任务分。但本人不参与积分制管理;总经理、常务副总奖扣分由制度委员会直接计入B分。

5.所属年度B分最高的员工可获得一次晋级加薪或其他奖励与福利的机会,最终以总经办审批结果为准;

6.部门负责人任务分:部门负责人有对下属每周按30奖分*下属人数和10分罚分*下属人数的发放任务。奖罚分全部发放则部门负责人加30分,没有发放完则扣15分。

7.如遇重大情况,奖扣分值需超出权限的,可向公司制度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制度委员会和总经办审批同意后可计入积分总和;

8.奖扣分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设定,未设定部分则应提出申请,并由制度委员会和总经办同意后可实施。

九、附则

1.本规范制度未尽事宜,均按公司其他相关制度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2.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补充。

3.本制度颁布之日起执行。

党员管理制度篇3

党员管理,是指党委根据党章的要求,对党员进行组织、领导、教育、培养、监督等各项管理活动的总称。目的是保障党员行使党员权利,督促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不断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的战斗力,从以下五方面加强管理规范党员同志:

一、党员的教育制度

建立建全党员教育制度,是对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思想引导教育必须遵循的原则内容的界定,是党建工作的基础。它包括对党员进行各种形式培养、教育、训练活动等。它对提高党员素质增加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党籍管理制度

党籍是指党员的资格。申请入党从党组织批准加入之日起取得预备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党籍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员履行入党手续后,从组织上得到承认的依据。党支部必须严格遵照党章规定,遵循一定的程序,认真做好党籍管理工作。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是党组织对党员一段时间(一般一年)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组织观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和考核。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发扬党内积极因素,克服消极因素,做好经常性的党员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坚持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方法。它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来进行的。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按照新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结合工作实际和目标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经过学习教育、自评、互评、群众评、组织评等几个阶段,对党员做出评议,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从而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党员目标管理是以支部为单位,将党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做的工作转化为具体数量、质量和实现要求的具体目标,围绕党的基本路线为党的中心任务服务,用完成本单位任务的绩效来检验党员的工作。加强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对党员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于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它要求党支部应将组织的制约性和党员的自觉性有机结合起来。党员目标要经党员自定,小组考评,支部审定后再付诸实施,党支部通过对目标考核,既要为评选优秀党员提供客观要求,也要为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提供准确依据。

五、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必须建立联系群众的制度,教育党员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党支部可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建立和加强这一制度对于党员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群关系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

党员管理制度篇4

为引导党员践行“两学一做”,不断提升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现就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

党员积分管理先行在村、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经党(总)支部研究,报基层党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二、积分内容

积分内容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注重家教家风,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分类明确具体积分内容。

三、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总)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总)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总)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总)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总)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总)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积分管理与星级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总)支部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各级党组织要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作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务求实效。各级党(工)委要制定开展党员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注重分类指导,搞好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党员管理制度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使他们能够在流动中及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始终保持先进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党内的有关规定和中央、省、地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第三条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第四条 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二)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三)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第二章 组织关系的管理 第五条 流出地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流出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党员流出前,应对其外出的事由、时间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备案。要根据党员外出情况,主动为其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并督促其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登记。   第六条 流入地党组织要积极主动做好流入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   对持有效证明的流入党员,应及时受理登记,并将其编入相应的党支部、党小组。要按规定认真填写《流动党员活动证》内有关内容。对表明党员身份,但又没有有效证明的流动人员,要积极与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慎重地开展认定和接收工作。各级党组织原则上不能拒绝接收按规定转递党员组织关系或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暂时不具备接收条件的,要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积极为党组织创造接收条件,并对其接收流动党员提出具体的时间等要求。   第七条 各乡镇党委和县民政局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所联系的流动党员群体的组织关系管理工作。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部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和大中专毕业生中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落实工作之前需外出的,要主动为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并提出相关的管理要求。   党员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工作单位或其所在地党组织。党员6个月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其组织关系在征求本人意见后,可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按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将户口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也可将党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校党组织要承担对其教育管理的责任。相关党组织在做好组织关系管理的同时,要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等工作。   第八条 流动党员要高度重视、按章依规办理组织关系的转移。   外出前,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报告或口头向支部负责同志报告。按规定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所在党支部查验。到达流入地后,应及时到工作单位党组织、单位所在地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报到,并将报到情况主动通过电话等形式向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反馈。在流动期间,组织关系发生新变化的,要同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流入地党组织报告。   第九条 党员没有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第三章 党费收缴和党员发展 第十条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按月向流入地党组织缴纳党费,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要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要与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联系,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自行脱党处理。   流入地党组织要如实填写该党员在流入地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   第十一条 按照“双向联系、双边鉴定”的要求,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预备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外出期间,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都要确定专人负责联系。预备期满,应向流出地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由流出地党组织在书面征求流入地党组织考察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程序办理转正手续。   第十二条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在外来务工经商、非公企业员工等流动人员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将其纳入本地、本单位党员发展规划。要积极接收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认真受理流动人员提交的入党申请,并落实专人进行培养教育,条件成熟的由流入地党组织做好发展工作。   第四章 民主评议 第十三条 民主评议由流动党员正式关系所在党组织负责。   第十四条 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前,应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发出通知,同时要积极与流入地党组织取得联系,书面征询对流动党员的意见。   第十五条 评议时要认真审查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流入地党组织的鉴定材料。流动党员确因特殊原因不能返回参加的,应寄回本人自评材料、《流动党员活动证》和流入地党组织鉴定材料进行评议。   第十六条 党组织在评议后应将评议结果告知本人,同时以书面形式反馈给流入地党组织。   第十七条 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党组织要对表现突出的党员予以表彰;   对民主评议不合格或拒不参加评议的党员,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置。   第五章 权利保障 第十八条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的规定,切实保障流动党员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九条 要切实保障流动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流动党员原则上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的党内选举。   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应提前通知外出党员参加,如外出党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经本人确认,并经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同意,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也可通过规定程序办理代理投票手续,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流动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在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上级党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要注意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在流动党员中产生代表。   第二十条 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流动党员的特点,结合流动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建立健全流动党员学习培训制度、党组织定期走访制度、流动党员谈话制度、流动党员联系帮扶制度等。   第六章 作用发挥 第二十一条 流动党员外出期间要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走在群众的前头,做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的模范。   第二十二条 每个流动党员要定期主动地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要积极为家乡经济建设献言献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技术专长的流动党员还要积极返乡创业,为家乡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二十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在流动党员中积极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志愿者服务等主题党建活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四条 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为流动党员搞好服务。要设立流动党员服务专用电话,安排专人,认真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咨询、法律维权、帮扶救助和协调等服务。   第七章 组织领导 第二十五条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流出地党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沟通,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 利用各级党建联席会议,整合公安、民政、计生、劳动、人事等职能部门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力量,加强沟通和协作,共同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在流动人口登记备案和办理暂住证时,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   第二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创新工作手段,搭建有效平台,逐步实现流动党员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都要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台帐,并逐步实现流动党员信息化管理。要依托各级社区服务中心、党员活动室,建立党员服务中心(站),开设党务服务窗口,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关系接转、管理登记、教育培训、帮扶救助、信息咨询等全方位的服务。   第二十八条 定期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每年底要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县委组织部每年进行一次抽查。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各乡镇、各单位在工作中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其他工作制度,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第三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党章及其他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共威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党员管理制度篇6

一、建设目标以提升党员活动室规范化、标准化为目标,坚持“规范、节约、实用”的原则,按照“完善功能、一室多用”的要求,把党员活动室真正建成党员政治学习的中心,思想教育的阵地,传授知识的课堂,宣传校园文化的窗口,增强党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校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二、建设范围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拥有的党员活动室。三、建设内容按照“七有”标准建设党员活动室:   一是有20平方米以上的党员活动固定场所;   二是有党旗、誓词、党员权利义务等标牌;   三是有基本电教设备,配置如投影仪(或触控一体机)、电脑、打印机、扩音器等;   四是有一定数量的学习资料(主要包括:政治理论书籍,报刊杂志,中共党史、党的领导人、党的建设等影像资料);   五是有开展活动的计划及记录资料(主要包括: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党费收缴登记本,支部党员花名册以及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资料);   六是有荣誉栏(用于摆放党组织和党员所获得的表彰、奖励等荣誉);   七是有明确的管理人员和相应的管理制度。四、标牌布置标准(一)上墙内容   1.党旗(一般规格144cm× 96cm或旗面长宽之比为3:2);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路线(分别在党旗左右两边);   2.入党誓词;   3.党员的权利和义务;   4.党组织架构图;   5.党内有关制度;   6.党员组织活动情况照片;   7.特色内容。   (二)上墙位置规范   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义务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下方,党员的权利、义务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各项制度对称悬挂在墙壁的两边。五、基本电教设备配置标准(一)笔记本电脑   (二)便携式激光投影仪及幕布   (三)触控一体机   (四)多功能一体打印机   (五)扩音器   (六)数码相机   以上基本电教设备已有的不重新购置,需添置的电教设备由学校党委统一配备,经费来源为党费,其中笔记本电脑、激光投影仪、触控一体机根据党员活动室具体情况选配。六、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措施和途径,是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为党员的教育、管理、活动提供条件。   (二)统筹兼顾,落实到位。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按照“七有”标准进行创建,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建设,有条件的单独建设,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把党员活动室与分工会活动室、会议室等统筹规划、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方便党员和职工。   (三)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党员活动室建设要迅速推进,体现出创新的特色,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结合自身实际,大胆创新,努力把活动室建设成为特色突出、个性鲜明、党员群众喜爱的活动阵地,切实为党员教育、管理、活动打造新阵地,真正让党员活动室成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坚强阵地和温馨的党员之家。   (四)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标准化党员活动室建设是一项严谨的工作,要规范标准,节约实用,简洁庄重,保证质量。党员活动室建成后由党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其他党务部门验收。

党员管理制度篇7

23日,省局协调应急处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学习《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考评办法》,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大家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形成共识,一致认为,《党员积制度考评办法》是新时期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新举措,是对每名党员的硬约束和考量表,既从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上作出量化考核,又从创先争优的角度细化打分,同时对党风廉政提出明确要求。

党支部广泛发扬民主,形成落实措施。一是指定专人负责考评;二是填写好两册:《党员管理积分手册》和《公务员考核手册》;三是实行每周由党小组长查阅,每月由支部书记审核,每季度由支委会进行综合评定,每半年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评议,每年年底汇总积分确定相应评定等次;四是做到党务业务两不误,共同抓互促进。

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应宏锋参加会议并提了三点要求:一是希望新发展的党员在以后的生活中积极进取,不断完善自己,争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二是支部班子和全体党员要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考评办法》,将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结合起来,相互渗透、相互促进。三是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提高党员素质,进一步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会议还按照发展党员流程,讨论并接收预备党员,为支部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壮大党员队伍,加强了支部力量。根据制度加强党员工作的有序进行。

党员管理制度篇8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员日常教育和管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员意识,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市教育工委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试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通过对党员规范化管理与有效激励,全面提升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对象:

金仓湖小学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考核内容

党员“积分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和贡献积分两大类,基础积分80分,贡献积分20分。基础积分旨在划出党员义务的明晰底线,体现对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要求;贡献积分重在树立党员先锋指数的标准高线,激励党员争当先锋、争作表率、树立良好形象。

(一)基础积分(80分)。主要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联系群众、弘扬正气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实行扣分制,未完成项目扣去相应分数。

1.政治思想坚定。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党性原则,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对服从组织安排、拥护执行组织决议,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方针政策,不妄加议论。在党内生活中,不拉帮派和团团伙伙,始终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

2.工作作风扎实。坚持依法秉公办事,始终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时时处处树正气、讲真话、办实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助人为乐、甘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负责,高标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遵纪守法严格。带头学法用法守法,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自觉执行“八项规定”、坚决抵制不良倾向;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定期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按时缴纳党费。

4.联系群众密切。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急群众所急,积极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与群众心心相印。

5.弘扬正气新风。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公平正义,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爱护珍惜党和集体荣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道德修养,绝不做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事,大力弘扬新人新事新风气,带头传递正能量。

(二)贡献积分(20分)。重点在依岗履职、为民办事、服务学生家长、奉献社会等四个方面树立先锋标准,激励党员创先争优、创新作为,争当先锋表率。实行加分制,履行一项加上相应分数,总加分不超过上限20分。

1.立足岗位争先进。勇于创新创优,依托岗位和自身实际,积极争先进、创一流,受到各级表彰肯定或者赛课辅导学生获奖。或是在各类杂志报刊宣传学校经验做法,弘扬正能量。

2.为民办事强作风。强化为民服务观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和群众满意率;积极参加党组织“两学一做”“为民服务日”等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访活动和社会上组织的各种公益活动。

3.奉献社会树形象。结合自身特长、兴趣和意愿,工作之余敢于亮出党员身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志愿服务活动,认领公益岗位和服务项目,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当群众的生命财产遇到侵害时,见义勇为,树立党员先锋形象。

三、组织实施

“积分管理”在支部书记领导下,支部成立考评小组,由组长具体负责党员积分纪实管理等相关工作。

组长:王建忠

成员:顾丽芬、王惠强、丁燕芳、徐敏芳

四、考评方法

1.党员个人“自评”。党员对照积分内容和评分细则,党员对照标准、参加活动情况和积分考核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积分情况。

2.考评小组“考评”。考评小组对照党员个人自查自评情况,根据记录、资料和群众的反映,每年度逐条逐项进行考评打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天,接受群众监督。党员对打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

五、党员积分应用

综合考量应用积分、放大积分管理效应,体现奖惩结合,使优秀党员添动力、后进党员有压力。

1.作为支部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年底,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照党员标准,根据党员年度积分情况,逐一对党员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价,并依据评议结果确定党员的年度考核等次。

2.作为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支部考前党员,优先考虑作为本年度本支部推荐评先评优的人选。

3.作为党组织实施“黄色预警”的基本参考。对当年积分在本支部最后一名的,由支部进行结对帮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连续两年积分在支部最后一名的,进行诫勉谈话。对支部本年度积分最低的党员,启动黄色预警,由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提高。

党员管理制度篇9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派专人进行管理;三、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下午固定开放,其他时间需使用活动室时,须征得办公室同意方可使用,并实行申请人负责制。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五、室内报刊杂志阅后请放回原处,未经同意不得携带外出;借用书刊需按规定办理手续;六、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党员管理制度篇10

一、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是党自身建设的经常性工作,全体党员必须密切配合,自觉接受管理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组织党员学习,学习的主要内容同《党员学习制度》要求的内容一致。

三、组织党员听党课,让党员接受系统的邓小平理论、党的基础

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五观”教育等。

四、充分利用现代电教设备,组织党员观看党的基础知识讲座、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等电教片,每个月应组织观看一次。

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学校党支部的实际需要,召开党小组会,民主评议党员,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

六、针对当地实际,特别强调对广大党员进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教育、无神论教育,使每个党员真正的成为无神论者和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坚强战士。

七、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个人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坚持每月向党小组或支部汇报一次,外出党员没有转走临时关系的每两月书面向支部汇报一次。

八、按照《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每个党员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九、在党员进行自查的同时,党支部在每个季度对每个党员在执行党建目标管理中的情况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情况公布与众。

十、对于党员个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认识问题和思想问题,党组织要派人及时与其谈心,解决问题,提高认识。

十一、对于犯错误的党员,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采取“团结——批评——团结”的办法,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

十二、按照《民主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有关的规定,切实搞好民主评议和民主生活会,解决党员存在的实际问题。

党员管理制度篇1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管理,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按自然年度进行考核。

三、积分细则

对党员积分管理的考核对象主要由分为在家党员和在外流动党员两种。在家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会(30分)、履行职责(30分)、遵纪守法(30分)及加分(10分)四部分构成;在外流动党员考核由组织生活(30分)、遵纪守法(30分)、加分(40分)三部分构成,共设置基础分值100分。积分评定采取在基础分值基础上进行加减分进行确定。

(一)在家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2)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农民夜校及其它学习培训活动。(20分)

2.履行职责(30分)

(1)主动配合,带头参与村里的事务。(5分)

(2)主动认领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5分)

(3)自觉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10分)

(4)带头宣传党的政策,组织或参与义务劳动等。(10分)

3.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主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4.其他(10分)

(1)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认真践行党员承诺事项。(2分)

(2)带头示范,积极为本村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2分)

(3)在脱贫攻坚及其他工作中表现突出,年度评议为优秀或群众满意度高。(3分)

(4)获得乡镇及以上通报表扬表彰。(3分)

(二)在外流动党员

1.组织生活(30分)

(1)按时、足额缴纳党费。(10分)

(2)每月主动向村党组织汇报思想及工作动向。(20分)

2.遵纪守法(30分)

(1)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0分)

(2)严守各项法律法规,本人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现象。(10分)

(3)在外主动做好外出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群众积极工作,发生纠纷时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10分)

3.其他(40分)

(1)主动参加当地党组织“三会一课”及学习本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内容。(10分)

(2)积极参加流入地党组织的组织活动,接受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管理,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10分)

(3)积极参加帮扶活动,积极为家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主动参与家乡建设。(20分)

(三)“一票否决”事项

1.触犯刑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2.发现有吸毒、嫖娼、赌博等行为。

3.从事、参与非法组织活动,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为非法组织等提供信息、资金、场所;参与群体性事件;煽动群众集体上访闹事。

4.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5.道德败坏,不赡养父母,不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

6.组织、参与封建迷信、分裂祖国活动。

7.其他严重违反《党章》规定情形。

四、考核要求及结果运用

1.以支部为单位对本辖区全体党员分在家党员及在外流动党员两类按季度进行考核评分,12月底汇总,取平均积分作为党员年度考核依据。

2.每名党员全年平均积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0分。

3.在年终按照全年平均积分60—70分为“一星”,70分以上—80分为“二星”,80分以上—90分为“三星”,90分以上—95分“四星”,95分以上—100分为“五星”标准评定。

4.此评定平均分值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党性体验)重要参考标准,评定党员等次。

五、其他事项

1、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

2、本办法由中共仪陇县复兴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党员管理制度篇12

党员活动室是党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强化活动室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一、党支部书记为党员活动室管理第一责任人。二、每个党员必须根据支部的统一部署,保证每次按时参加党员活动。三、党支部要做好活动登记台帐工作。四、爱护公共财物,珍惜活动室报刊杂志、书籍、专栏、桌椅和电教设备。五、与会人员要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良好习惯,严禁随地吐痰,严禁在活动室内吸烟,保持党员活动室干净卫生。六、党员活动室使用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使用以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设施设备、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党员管理制度篇13

摘要:根据十九大提出的“党支部要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要求,如何让基层党员找回入党的初心?如何让党员的先锋作用得到发挥?如何调动党员的主观能动性?这些关键点直接关系到在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履行好基层单位的职责和使命。洗选中心石圪台选煤厂创新党员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积分制管理制度,以积分多少反映党员的先进性,为新时期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01

案例背景

石圪台选煤厂党支部在以前的工作中对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时缺乏定时、定质、定量的指标标准,党员学习难组织、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评定党员时主要依靠民主评议、投票选举等定性方式进行考核。为了使支部党员队伍管理更为直观具体,进一步推进党员队伍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建设,同时将党员日常表现与“优秀共产党员”评选相结合,激励支部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做表率当先锋。为此,石圪台选煤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党员管理模式,调动广大党员立足岗位比贡献、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探索党员管理长效机制,创新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办法,激发基层党组织新活力。

02

特色做法

石圪台选煤厂在2018年制定了以“勤”文化为核心的子文化建设,同时开展了以“勤”文化为根基的文化展示,根据这一主线,以此为契机该厂党支部创建了“四勤党支部”。同时根据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制定《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评选方案》,创新建立“正向激励、考核全面”的支部及党员管理办法。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支部及支部党员进行全程积分管理,日常记录、支部统计、季度反馈、半年公布、年底公示等流程,严格根据支部及党员积分累计情况给予相应的积分奖励,为管理党员找准了抓手。

(一)构建积分标准体系,细化项目、量化标准

积分管理通过两大部分来实现:

第一部分:以勤学、勤业、勤俭、勤勉四个方面构建基本框架,再根据对应的项目进行若干标准设定。

勤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执行;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情况;党建信息平台应用情况。

勤业包括党建主题活动参与;党建信息平台评价积分;党费缴纳。

勤俭包括修旧利废;科技论文;创新创效。

勤勉包括党员作用发挥及优秀事迹。

以“勤”为核心的“学、业、俭、勉”四项设立十个分项、分别再从十个分项中细化若干小项,逐项进行积分。例如: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先定标准1.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2.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召开党小组会议。3.支部委员会:支委员会原则上一般一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4.党课:支部书记及委员每季度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标准设定好后再根据标准设定积分:1.党员大会:支部委员按时召集召开党员大会加5分,否则不得分。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2.党小组会:组长按时召开党小组会议党小组组长及组员各加5分,未参加不得分。3.支部委员会:由书记召集,按时召开支部书记及支委各加5分,未参加会议不加分。4.支部书记及委员每讲一节党课加5分。未按规定讲党课不加分。5.党员讲党课加10分。其他项目也按照此模式进行标准及积分的设定。

第二部分群众测评积分,分别通过带头学习、带头创佳绩、带头遵纪守法、带头服务群众四项内容,每项设定分数20分,总分为100分,各车间70%的职工参与对机关党员的打分及各车间党员的打分。最终以“四勤”各项积分占60%、群众测评占40%的比例进行两项汇总,最终得出当月积分分数。

(二)构建积分评议体系,动态管理、阳光评议

石圪台选煤厂“四勤”党支部模范积分工作由综合主管负责,按照积分项目逐项进行统计,每一项积分都留有书面或影像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每月25日将分项表及汇总表发至党员微信群及各车间接受各位党员及群众的监督,无异议后将在厂务公开栏党员积分排版内进行公示。综合办每季度对党员的积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分析,评选出前六名党员进行奖励。

(三)构建积分运用体系,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党员积分的应用在党员评价、积分奖励、评优评先三个方面发挥作用。在党员评价方面,每个月的积分情况作为一种提示,每个季度的积分将作为党员谈心谈心的重要依据,支部书记将根据党员台账反映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的辅导,每半年积分靠后的党员将进行约谈。在积分奖励方面,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决议,在党建经费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奖品奖励。2020年共奖励24名党员,奖励金额9200元。在评优评先方面,结合民主评议情况,年度积分靠前的党员将优先作为评优评先对象或外出红色教育培训进行表彰或向上级推荐。

03

成效与反响

党员积分管理推行以来,增强了基层党支部工作活力,党员主动履行义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支部有了衡量党员的“标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有了“准则”,同时为组织评定和党员评优提供了具体明确的依据,有效推动、形成党员认真履行义务,争做优秀党员的生动局面。

一是党员党性意识增强。党员积分制通过各类精神文件学习、先进榜样的感染、道德文化的宣讲使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激活了基层党组织细胞,党员在群众中主动亮出了身份,紧紧团结在党组织周围,响应党组织号召。

二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彰显。党员积分制为党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设置了底线和红线,让党员管理有了”硬抓手”“硬杠杠”,促进了党员量化考评工作的真实性和针对性,推动党员充分履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在党员主动申报讲党课、申报党员示范岗、申报党员突击队。带领引导部门及车间同事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积极主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安全生产、经营管控、党的建设、服务群众等工作全面开展。

三是党员管理日趋规范。党员积分制主体在党员,体现在积分,落脚在行动。让支部党员愈加重视党员身份,通过实施党员日常积分制以来,该支部31名党员对“三会一课”开展的实效性有明显质量上的提高,主题党日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加明显,创新创效的项目明显增多,为该厂的提质增提供了保障。

四是党员更加注重比学赶超。党员积分制,评出先进,树出榜样,让党支部党员干部奋勇争先、勇创业绩,并在“党建引领、群团互动”的思路指引下建立“党员+”模式,带领团员青年、群众及家属协管员奋斗于生产经营第一线、致力于志愿服务第一线。

五是党员更加关心困难职工。党员积分设置的引导、党员不仅增加了干事的积极性,在助人为乐、帮扶济困方面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该厂党员为职工患儿组织捐款,为兄弟厂困难职工筹集善款,为贫困山区扶贫捐款、为厂区周边困难人员捐赠衣物,文具等一系列爱心活动。

04

思考与启示

一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有力抓手。推行积分管理,把竞争、激励机制科学地引入党员的教育管理中,把党员日常工作、生活中涉及的方方面面作为积分情形设定的基本内容,形成了务实管用的管理模式,让基层组织管理形式"活起来”,使党组织管理有"标尺”,党员行为有“准则”,衡量党员有“刻度”。

二是推行积分制管理,是量化考核党员的重要实践。现行的积分机制是岗位责任制考核机制向党员个人的有效延伸,对党员表现全程纪实,使党组织对党员的评价和奖惩更加科学规范,实现测评党员不凭印象、不靠感情,严格按照积分规则核算积分,不让好党员丢分,也不给表现不佳的党员蒙混过关的机会,考准考实每一名党员的现实表现。

三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根据积分结果找准党员、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切实在打基础、补短板上下功夫,不断改进完善,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

党员管理制度篇14

为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使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党员教育

第一条

党员教育内容: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科学发展观教育,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政治素质。教育党员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第二条

党员教育方式:主要以“三会一课”为载体,定期组织学习、报告和研讨,也可采取参观革命遗址,观看电影、电视、录像,参观社会主义建设新成就展览,听英模事迹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

第二章

党员管理

第三条

围绕党支部中心工作,加强对党员的管理。

1、每个党员不论职位高低,都必须编入党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党员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需向所在党支部请假,事后应进行补课。党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考勤,每季度向全体党员公布一次考勤情况,对无故缺席者给予批评教育。

2、党员外出超过三个月,应执行书信汇报制度,每半年向所在党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返回后,应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也应把党内活动的主要内容向外出党员进行传达,并就重要文件的学习对其进行补课。

3、党员工作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组织关系转接由党员本人办理。

4、党员由我校调至其他单位,须开具介绍信,经党委组织部转出。

5、党员临时外出工作、学习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工作、学习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临时外出时间在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或临时外出时间虽在6个月以上,但工作、学习地点不固定的,应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党员证明信,待外出工作、进修学习结束后,在原证明信上加盖进修学习单位组织部门公章带回原单位。

6、因个人原因无故超过有效期限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视为无效,不予转接。

7、凡被批准辞职和同意流动的党员,其组织关系应转到接收单位;暂时没有接收单位的,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因各种原因不辞而别的党员,组织关系由原单位保留6个月。没有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本人仍不转组织关系的,所在单位党组织可按照党章的有关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学院党委批准。

第四条

离、退休干部党员,如本人居住地在外地,身体条件较差,经本人要求可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党组织,参加当地党组织的活动。

第五条

党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报学院党委批准。

(1)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2)没有正当理由,离单位后超过6个月未转组织关系;

(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6个月未向党组织正式提出转正申请。

第六条

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学院党委备案。

第七条

党员统计工作

1、党支部要认真做好党员统计工作,定期搞好统计分析,确保统计数字的准确无误。

2、党支部每年要对本单位党员的转入、转出、发展、转正、死亡和违纪处分、处理情况做出统计。

3、做好年终《党内统计年报表》的统计填写工作,统计报表要如实、准确填写,不得擅自做技术处理,要按照要求,按时上报。

第三章

党费的缴纳

第八条

党员必须按党章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3、对无故不按期交纳党费的党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于无故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第四章

党员考核和监督

第九条

坚持党员考核、监督制度。主要内容是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

第十条

民主评议党员

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按《科技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实行。

党员管理制度篇15

一、总则1、为适应新形势下流动党员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的新情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流动党员的管理,本着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章》及中央、省、潍坊市党员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及规定制定本办法。   2、流动党员系指离开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无固定地点或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地或者外单位流入但未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   3、流动党员管理要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保证党员组织关系适时转移,使党员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党组织设置4、党员流动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党组织应及时为他们转移组织关系。其中外出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地点比较固定的,应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写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入所在地区、单位的党组织。外出时间较短(六个月以内)或组织关系暂时无法转移的,使用《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六个月以内)学**x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等,应开具党员证明信,交所去单位、当地党组织。   5、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党员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健全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其所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党组织或转移到所去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党组织。党员在流动中将人事关系和档案保存在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的市人才(劳动)服务中心党组织应接收这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因某些原因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组织关系。   6、破产、解体企业中的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可迁移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党支部或村党支部。破产、解体企业的主管部门党委应及时将企业的破产、解体及党员基本情况书面报告市委组织部。   7、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凡党员人数在3名以上的都要成立党支部,转制企业(含租赁、转让、拍卖、停产)党员人数在3人以上的,应保留或建立党支部,不足3名党员的经济组织可以通过组建联合党支部等形式健全党组织。重视在经商党员集中的集贸市场建立经商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改变流动党员集中的地方党组织设置滞后的状况,保证流动党员的组织关系能够正常接转。三、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及使用8、《流动党员活动证》在市委组织部领取,由基层党组织发放给外出流动党员。   9、流动党员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外出后,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党员所在单位、地区的党组织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向外出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工作部署。党组织每年至少查验一次外出党员的《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满三年的,应及时换发新证。   10、党员在外出期间,按照规定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外出所在地或单位的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如果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   11、接收流动党员的党组织对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外来党员,应于验证后及时接收,并将其编入党支部、党小组,进行教育管理。各基层党委要对接收流动党员进行备案。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12、流动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基层党委备案。   13、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14、农村流动党员由村支部班子成员、党员村委会干部按流动党员的多少进行分工负责联系;企业流动党员由企业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联系人应负责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的汇报情况记录,每季度向支委会汇报流动党员的联系情况,并对流动党员过组织生活及交纳党费情况作以记录,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将联系情况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15、流动党员所在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如外出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经党员大会同意,并报上级党委批准,可不计算为应到会人数。   16、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每年底应回原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   17、流动党员的党费一般应由党员个人按月交纳,特殊情况可以托人代交、邮寄、预交或补交,但预交补交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18、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流动的,到转正时由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负责考察,在征求对方党组织的意见后,再讨论是否按期转正并办理手续。在流动中发展的预备党员,离开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时,由所在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将材料寄送所去单位、地方党组织。五、建立流动党员管理责任制度19、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由基层党(工)委书记负总责,分管副书记负直接责任,组织(政工)干部做好具体工作,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列为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形成各级党组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委组织部将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党(工)委要追究领导责任;联系责任人要及时与外出党员进行联系,如果对外出党员的情况不了解或联系工作不到位的,追究联系责任人的责任。   20、各基层党委每年年初要组织力量对流动党员队伍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情况,造册登记。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探索抓好流动党员管理的新路子,总结好的经验,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六、附则1、流动党员的年报统计,由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组织统计上报。   2、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3、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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