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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热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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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制度建设范文【第一篇】

一、调整管理权限。施工招投标管理按项目立项审批权限划分,其中市立项工程、市重大工程、中央各部委立项工程、本市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等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由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区(县)立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由区(县)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试点城镇(一城九镇)的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的施工招标投标由试点城镇所在的区政府实施监督管理。

由原市属行政事业局改制的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由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其他企业(集团公司)立项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可由该企业(集团公司)自行选择项目所在地区(县)或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二、根据项目不同投资性质实施分类管理。对政府财政投资和国有投资占控股地位的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实施全过程监管。招标人应在交易中心内进行包括招标信息、公开接受报名、召开答疑会、举行开标会、组织评标会、公示中标人等在内的所有活动,并接受招投标办的监督。

三、根据不同工程规模和类型采用不同评标办法。施工招标可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分法”等评标办法。

采用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工程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施工招标项目鼓励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四、实行招投标公正度评价制度。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由招投标管理部门向招标人、招标机构、投标人、评标专家发放招投标公正度评价表。评价表直接向建设行政监察部门反馈。对有不公正评价的项目,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查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招投标公正度评价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另行发文。

五、建立“不良名单”制度。对投标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一经查实,应依法处罚,违规投标单位将不得参加重新组织的招标活动。同时,该违规单位将被列入“不良名单”,向社会公示。

六、加强招标机构管理。对招标机构,一年内查实有一起违法违规行为的,年检定为不合格。二次年检不合格的,对甲级机构提请建设部降低资质等级;对乙级机构收回其工程招标资格证书。同时,追究招投标专业人员的责任。

完善制度建设范文【第二篇】

1.企业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档案管理人员管理观念薄弱

档案资料对于档案资源的开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是制定档案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资料。然而,目前企业管理人员还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在档案部门投入的资金、精力、人力、物力等都相对较少,档案部门工作人员的档案意识薄弱,不能保证企业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最终导致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现代化建设不能很好地实施。

企业档案管理方式落后

当前,很多企业档案管理一直采用的是传统管理方式,没有将现代化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融入进去,导致了管理方式落后,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由于管理方式落后,很多档案在査找过程中非常不方便,降低了工作效率不说,还很难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相关制度体系不够完善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思想认知上的误区以及对档案管理的不重视,很多企业都没有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甚至部分学校都没有配备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和人员,导致档案管理工作随意性较强,档案整理不及时、不规范,档案信息不完整、档案遗失等问题普遍存在。因此,要想切实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必须要对相关的制度体系进行完善,为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依据。

档案管理设施建设滞后

挡案管理设施建设关系着管理水平的提高,但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对档案管理的不重视,导致资金投入不足,档案管理设施的建设存在较大的滞后性,尤其是档案存储环节,有的企业档案室破旧,存储环境恶劣,造成档案资料破坏严重,无法再利用。同时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不足,将档案资料与一些危险物品放置在一起,加上缺乏完善的保护设施,对档案资料产生极大的威胁。甚至部分企业并没有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现代化档案管理水平偏低,严重制约了档案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2.完善企业档案管理的对策

树立正确的档案管理观念

充分重视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价值,企业档案具备潜在生产力,一旦其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就能为企业以及社会带来效益,为管理者提供强大的助力,所以,要创新管理观念,尽力开发企业档案的丰富资源,为社会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

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完善档案管理方式

要想真正实现企业档案管理的信息化,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系统。我们使用计算机对档案进行管理就必须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系统进行操作,在这个系统平台上我们可以进行信息的录入、分类、归档、整理、保存、搜索等,通过使用计算机软件实现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另外,我们还要建立一个完善的信息资源库,在这里我们可以查找所有想要查找的信息,并且必须保证信息的准确、可靠。我们知道无论是计算机系统,还是计算机软件都需要定期的升级优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保证使用功能越来越方便、快捷、高效。因此,对于档案管理信息化系统需要有专业的工作人员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更新,保证系统的稳定运行,为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可靠的技术支持。

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建设

首先,企业要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体系,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其次,制定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的职责,使其积极配合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然后,建立完善的档案工作规范,对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与借阅等各个流程均给予明晰的规定,确保制度的严格落实,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和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从而提高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整体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增加硬件投入,加快企业档案信息数字化建设

电子档案是信息时代下纸质档案的新发展,数字档案是对传统的纸质档案的再现过程,但由于各地区信息化水平的不同,数字档案建设很多还都不完善,影响了企业档案管理效果的发挥。如果硬件投资到位,将会把工作人员从复杂的工作中解放出来,这样既解放了劳动资源,保护了纸质档案的完整性,又方便了档案查询、再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3.加强企业档案管理的必要性

能够为企业提供准确的数据

档案资料能够为企业的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准确、真实的数据信息,并且为企业未来的发展服务。比如企业过去的科研活动、文化体育活动都可以为当前的管理工作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有利于档案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

企业档案是在企业日常科研、外事以及行政管理等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和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对企业的评价、考核、研究以及总结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在我国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的现如今,企业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档案管理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基础环节,对促进企业人事管理、科研等工作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目前传统的档案管理模式严重制约了档案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和利用,因此必须进行档案管理创新,利用新的管理理念、管理方法、管理技术,深度开发档案资源的利用价值,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效益。

是时展的内在要求

当今时代是信息时代,也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资产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开始在促进企业发展过程中显示出重要的地位。档案是知识资产的一部分,真实记录着企业不同时期的各项活动,在新时期档案变得更加多元化,固有的档案管理体系已不能满足档案资源利用的需求,比如电子档案的出现,就需要完善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因此,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是适应时展需求的内在要求。

4.结语

如何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范文【第三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依法治理

一、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性

依法治理是法律法规在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应用和延伸,对于电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具体来说: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体系来规范各部门及员工的工作和行为,在夯实企业管理基础的同时,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管理效率和员工工作效率,为“三集五大”改革提供坚强的制度支撑;实现非人化管理,减少和杜绝人情因素,避免制度因人而异;通过设定合法合规的绩效指标来化解企业内部矛盾,增进利益相关方的共赢和多赢关系,实现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双重保障;电力企业改革中涉及大量固定资产管理、工程建设、投融资和劳动合同管理,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多且复杂,只有依法治理才能有效防范法律和经营风险,避免因违法经营行为而造成不必要损害;使企业在法律保护下公平地开展市场竞争,确保电力行业不会因恶性竞争而导致发展停滞不前;使电力企业在诚信经营的同时,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客户的信任感,从而为自身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新形势下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对策

1.强化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建设

规章制度是电力企业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现在多数电力企业的规章制度不可谓不完善,但仍然普遍存在制度形同虚设及执行力低下等问题。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一是规章制度制定前,通过充实的基础调研来全面掌握基层员工的需求,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并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避免因规章制度的片面性而使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遭遇抵制;二是充分发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的各自作用,通过它们的通力合作来推行规章制度的学习、宣贯、培训、考核及检查工作,提高制度执行的指导性和协调性;三是企业管理层要高度重视制度化建设工作,身体力行地推行规章制度的落实,维持规章制度的相对稳定性,必要时可以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开展规章制度的修订工作;四是在条件许可的范围下,采用多元化方法来加强规章制度的宣传和营造规章制度的建设氛围(如在企业网站、地方媒体上强化规章制度的宣传工作);五是要充分发挥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和专业部门、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合理评价规章制度的执行效果,对发现的不合规行为进行惩戒和纠正,确保员工养成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习惯。

2.深化依法治理的理念

在日常生产管理过程中,电力企业必须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牢固的依法治理理念,确保企业自上而下地自觉落实法制工作,按照法定程序来开展相关的生产和管理工作(尤其是电力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必须对自身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约束,通过依法完成本职工作来为其他基层员工树立良好榜样);加强依法治理的内部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场合(如企业内部员工会议)来向员工进行法律规范的宣传,让员工真正明白违法违规行为会给自身和企业造成何种不良影响,从而将依法治理转化为员工自觉的内在行为。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

笔者认为,电力企业要从如下方面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集体决策会议上提标准,切实执行党代表和职工代表列席会议制度,严格遵守决策事项公告公示的要求,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规定,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教育;不断完善重大决策咨询机制,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对决策事项进行廉洁风险和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企业权力监控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落实人员录用、人事任免、薪酬福利等重要事项的公开公示要求,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名、考察、决定等环节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将职业道德教育融入廉洁文化建设中,加强全体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廉洁从业意识。

4.其他

一是加大风险管控力度。落实“三防范”(防范经营风险、防范安全风险、防范舆情和稳定风险)、“四提升”(提升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员工队伍素质、提升管理水平、提升综合实力)工作要求,加强依法治企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管控,加大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力度,全面整改突出问题。二是建立依法治企长效机制。加大违规违纪惩戒力度,认真处理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电力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难免会遭遇经济纠纷,企业应尽量将经济纠纷消灭在萌芽阶段,通过调解和协商的和平方式来解决;如果必须打官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应对方案,绝对不能置之不理或推诿扯皮);清理规范各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切实维护国家电网品牌,树立良好企业形象。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电力企业管理层要重视与地方检察院、纪委、政法委及司法局等部门的沟通。一方面学习他们的普法经验,另一方面在这些专业人士的指导和监督下完善企业依法治理工作。

三、结语

市场经济首先是发展经济,走依法治理之路是电力企业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受依法治理的影响,依法治理的企业环境与漠视法制企业环境将给电力企业发展带来截然不同的影响。笔者从强化规章制度建设、深化依法治理的理念、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等多方面入手,就改革发展中电力企业如何依法治理,提出了自己的几点看法和建议。

参考文献

[1]李勤。简论电力企业的依法治企规范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1(,21):192.

[2]朱艳。加强电力企业法律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J].广西电业,2006(,2):32-34.

[3]熊新华。供电企业依法治企与全面法律风险管理[J].能源技术经济,2011,23(2):50-54.

完善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范文【第四篇】

自2012年以来,全国高校陆续开展大学章程建设,迈开了完善高校制度建设的第一步。以大学章程为统领的制度体系,是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是依法治校的基本保障,尤其是高职院校,经历了十几年的蓬勃发展,已由前期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和扩展发展,逐步进入内涵建设阶段。制度建设是各高职院校坚持依法治校的依据和必然要求,是内涵建设发展的重要基础,是高职院校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完善的制度能更好地为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管理等服务。夸美纽斯说过“哪里制度稳定,那里便一切稳定;哪里制度动摇,那里便一切动摇”,面临重要发展时期的高职院校,更需要完善的制度为其良序运行保驾护航。

1高职院校制度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1满足于“有章程”而非“一校一章程”

制定大学章程是落实依法治校,从而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高职院校制定章程就是要逐步实现“一校一治”。但是,纵观各高职院校陆续公布的章程文本来看,套用“章程模板”而导致内容较为雷同的问题尤为突出。究其原因,部分高职院校制定章程的目的是为了完成上级规定的任务,参考其他学校章程文本的基本架构,在不违背法律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以不在校内引起新的矛盾为指导思想,按部就班地填充有关内容,履行有关程序,确保通过主管部门的核准。然而,制定章程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实现“一校一章程”而最终达到“一校一治”。各高职院校通过制定章程来争取适合自身特点与发展需要的办学自主权,激发其积极性与创造性,达到以章程为基础的“一校一治”的办学格局,才可以把落实和扩大高职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进到一个新阶段。若仅限于“有章程”,就只能实现维持现状的最低水平了[1]。

1.2缺乏学校层面系统的制度体系

目前,我国虽未制定《高等职业教育法》,但已陆续出台《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国家层面的高等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形成。高职院校建立章程统领下的制度体系尤为重要,2016年,福建省教育厅直属各高职院校陆续完成章程的制定。但仅有章程是不够的,还需要制定较为完善的各类规范性制度,才能更好地将章程中所建立的运行机制落实到学校的各项工作中。但就学校层面而言,许多高职院校尚未形成系统的学校层面的制度体系,相关制度均是由各有关部门从自身角度出发,根据本部门工作需要而制定,这样所形成的制度是相对孤立的,同时也缺乏站位的高度和全局的系统性,甚至容易出现制度的某些条款内容互相矛盾和冲突的现象,为制度的执行带来难度。

1.3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存在执行不力、监督不到位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的确,制度的制定并不难,难在制度的执行。高职院校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但在制度的实施中往往存在执行不力的现象,甚至仍旧依照传统或习惯办事,有章不依,有规不循,制度被挂在墙上,印在纸上。加上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完善,学生和教职工参与监督的程度低,虽有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但针对的事务都处于权力边缘。工会、教代会作为高职院校民主管理的主要部门,对学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起着民主监督的作用,但在现实工作中其作用和地位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学校制度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广泛的民主调研,给制度的推行带来一定的难度。

1.4制度文化尚未彻底形成,法治理念尚未内化于心

制度文化是人类为了自身生存、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主动创制出来的有组织的规范体系。规章制度是维系一所学校正常教学、管理秩序必不可少的保障机制,是制度文化和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使学校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体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但目前许多高职院校的现状往往是管理者制定了制度,而作为制度的受众者学生和教职工,却未必真正了解这些制度,学校的制度体系尚未上升成一种真正的自觉的文化体系。学校管理者尚未完全从“人治”转变为“法治”,为维护学校正常的办学秩序,在学校尚未去行政化之前,他们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加道德观念来管理学校,管理人,却忽视了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度尚未形成规矩,法治理念没有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这就给制度文化的形成设置了障碍。此外,高职院校制度建设中还存在制度体系不完备、因缺乏前瞻性而导致的朝令夕改、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等问题,在此不一一列举。

2完善制度建设的具体措施

为更好地推进高职院校依法治校进程,针对以上高职院校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福建水院”)为例,提出如下几点改进措施。

2.1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学院章程

2.2以章程为统领,推进制度建设

福建水院章程经上级核准后,学院加大对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落实,在全院范围内牢固树立和坚决维护章程的权威,并依据章程全面梳理学校的规章制度。此前,学院已的各类规章制度共有218项,均是由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制定的,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出现制度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相互冲突的现象,更有67项制度已执行10年之久,已不适应目前学院改革发展的需要,亟待重新修订。2017年学院制定了《学院制度建设实施方案》,按照梳理统计、审查备案、制度修订、公布进展情况、制度汇编等5个步骤,全面修订和制定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印发了《学院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范了学院规章制度的内容和格式,严格规定了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包括立项、起草、审核、决定、公布、解释等环节,2017年,学院共修订、新拟定制度、废止制度106项。

2.3发挥民主管理权利,完善民主监督机制

高职院校的教职工具备一定的法律常识,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政意识较强。为了充分发挥作为高校民主管理主渠道的工会、教代会、民主党派、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和机构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利,让大家在依法治校过程中更好地发声,学院将修订和完善教代会等相关制度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轨道,进一步制定和完善以人为本的全院师生共同参与的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例如制定和修订了《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院工会委员会章程》《学院教职工申诉制度》《学院学生申诉处理暂行规定》等,从制度上保障学生、教师申诉的途径,设立学生、教师申诉委员会,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重视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修订和完善《学院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院务公开,增强依章决策,按章办事的透明度。

2.4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让依法治校理念深入人心

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一书中说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学校的制度亦如此,否则就形同摆设。要真正实现依法治校,必须将法治精神渗透到学校制度的制定、实施、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4],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并形成制度文化体系。学院从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着手,一进校就开展学习学院有关制度的活动,让全体师生通过学习制度充分了解其自身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以强化师生的法治理念,培养法制思维,增强全院师生的法治意识;学院印制章程,做到人手一份,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以此了解治校“大法”,形成尊重和敬畏制度的法治文化氛围;及时修订和制度,并在学院办公系统上公布,让全院教职工全面了解制度、使用制度,使广大师生逐渐养成依照制度办事的良好习惯;学院修订或制定与全体教职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重要制度时,必须扩大征求意见的范围,最后要通过全体教代会代表审议,例如《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工作实施方案》等,让大家切实感受到制度的作用,让依法治校理念逐步入心入脑,形成强大的法治氛围;通过宣传栏、校园网站、新媒体等多途径向全院师生宣传制度,让大家更好地学习制度、使用制度,以此提升广大师生的法律素养,法制观念由此不断提升。

3结语

学校的最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福建水院秉承“精求技能,崇尚文明”,坚持以德树人为根本,提出“三全”育人,同时不断强化依法治校理念,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在学校管理中形成相对稳定的制度这条“道”,让管理者真正把握治校之“道”,让广大师生自觉形成依法办事、按规处事之“道”,切实在校园里形成在章程的统领下较为系统和完善的制度体系,形成“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的良好法治氛围[5]。

参考文献:

[1]张淑玲.朱伟民.杨宏坤.依法治校是高校管理的当务之急[J].承德医学院学报,2015,(12).

[2]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章程[Z].2016.

[3]邱晓飞.依法治校:推动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北京教育,2015,(10).

如何完善规章制度建设范文【第五篇】

关键词:港口建设费 征管制度 制度体系

2011年10月1日,《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港口建设费的征收效果明显,成绩显著,但港口建设费征管方面的制度建设尚不完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中的一些问题亟待规范,亟需探索建立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完善制度建设,在新常态下推进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港口建设费历经20多年的实践与发展,为我国港口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这一过程中,港口建设费的制度建设明显滞后,既缺乏上位法的支撑,部门规章又不健全,总体来看,在体系框架、关键环节、流程管控、规范管理、保障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

1、未建立港口建设费制度框架体系

港口建设费开征20多年来,既没有上位法做依据,也没有对港口建设费的制度建设进行过设计和规划,时至今日,围绕港口建设费这一政府性基金,需要建立什么样的制度,征收、稽查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如何规范?特殊货物如何征收?内部如何监控?政策层面建哪些制度?管理层面建何种规范等等问题,都需要通过整体的制度构建来规划和完善,但到目前为止,无论是哪一层面,都没有对港口建设费的制度框架进行过系统研究,也没有提出和建立港口建设费的制度体系。

2、港口建设费的征管依据不足

目前,港口建设费并没有上位法做支撑,其依据仅是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其法律地位仅属于部门规章,而指导各地海事机构进行征管工作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法律地位则更低,不仅不是部门规章,还只是试行的规范性文件。即使没有上位法做支撑,各级海事机构仍根据港口建设费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很好的执行了国家政策,但在各地征收实践中,征管依据不足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

3、急需制定出台港口建设费征管配套文件

不论是两部委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还是部海事局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多是做的一些原则和通用性规定,对于一些关键环节、流程管控方面的具体问题、特殊问题等监管事项,则涉及不深或不涉及,而港口建设费征管配套文件则迟迟未见出台,致使各地海事管理机构在港口建设费征管过程中出现要么没有依据、要么各地自行解决等尴尬现象,如保税货物港口建设费的征管程序、监管程序就没有具体规定,各地只能自行摸索着征收,又如水水中转货物、低值货物如何界定等问题,始终困扰着各地海事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和要求,必须要征管和稽查,但又没有依据,如何进行征管和稽查,又不能很好的履行职责,海事管理机构普遍处于两难境地。

4、港口建设费征管保障机制亟待建立

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工作量大、庞杂,需要专门的人员队伍、经费支撑、制度规范才能很好的完成任务,但在实际征管过程中,情况却十分复杂,保障机制的缺失又进一步加剧了征管工作的复杂局面。人员方面,港口建设费征管队伍不健全,普遍缺乏编制和队伍,有的地方有专职人员和岗位,有的一人身兼数职,有些地方规费征稽处就三人,处长、副处长,再加一人,就这三人,不仅承担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工作,同时还要承担其他的规费征稽任务。经费方面,对于整个海事系统而言,对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工作接手时间不长,又遇上直属海事系统核编转制等因素影响,未能进一步研究细化征管经费的使用方向及范围等问题。此外,在内部管控、风险防控、廉政建设、监督考评、激励机制等保障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规范运行与管理方面,普遍缺少相应的制度建设与规定,这既不利于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监督管理,也不利于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规范管理与防控。

构建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规范管理的必然要求

1、建立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完善港口建设费规章制度的需要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仅对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工作做了原则性规定,而从征管现状来看,港口建设费征管应是一个多级机构、多个单位、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并通过多个管理环节紧密衔接,实现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的管理过程。港口建设费执行的是收支两条线,以票管费的管理模式。通过收据闭环管理、收入闭环管理、资金闭环管理的方式进行闭环管理。通过以收据监控收入、以收入监控资金的循环方式,形成递进式和多层次的监督和控制管理。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多个主体、资金数额巨大,需要完善、配套的规章制度,从多个层次、多个环节去规范和管理。

2、建立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细化征管措施的需要

《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和《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对港口建设费每个征管环节的判断标准、操作流程等都未能详细规定,各海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时也面临缺乏上位法明确支持的难题,包括货类选择标准、申报时限要求、稽查管理细则、保证金管理流程、减免征管理制度等等,均亟待充实完善,以保证各海事机构开展征费管理工作的正当性和权威性。

从2011年10月1日实施新的港口建设费征管办法以来,各地在港口建设费征管实践中遇到了许多很具体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困扰着各地的征管机构和利益相关方。如:中转货物的征收环节,根据规定,中转港出口应补征差价,但是在实际征收中,特别是在内支线转国际干线的情况下,船代公司很难从各个一程船中汇总获得中转货物的全部信息,给补征差价带来很大的操作难度。事实上,货物在起运港出发时,提单就已注明其中转情况和目的港,完全可以实现一次性征收。又如:保税货物的征收,保税货物的范围如何界定?“境”和“关”的区别点在哪里?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区域的有何区别?保税货物与减免征货物在性质、货物范围、海关手续、海关监管等有何区别?报关单证如何核验等都困扰着征管人员。再如:稽查中发现问题如何进行处理和处罚等等。

港口建设费征管所涉及的货物种类、运输方式复杂多样,实际工作中极易导致海事管理机构、港口经营人、公司及缴费人对同一条款理解不同,引发对是否应当缴费的分歧,或对某些特殊货物无法找到详细判别标准,此类情况一方面易引发缴费人对征费机构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也极易导致不当减免规费问题的发生。现阶段此类问题普遍困扰各海事机构,亟待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对更低层级的管理类规定进行充实,对执行标准进行明确,以利各海事机构更为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取得相对人的广泛理解并杜绝管理漏洞。

3、建立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的需要

对于各地海事机构来说,港口建设费征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同时,由于各征管辖区在征收模式、港口作业方式等方面又不尽相同,所以大家只能是先各自“摸着石头过河”,再通过相互交流、互通有无,形成现有的一些工作机制,如何把一些好的工作机制上升为制度,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需要通过研究建立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来逐步完善和解决。这既是规范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需要,也是推进海事规费服务质量标准化、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的需要。

构建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的思路、原则与目标

1、基本思路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基础和运行保障,首先必须要符合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其次,要针对当前征管工作出现的问题和需要,再次,要着眼于保障港口建设费征管的持续健康发展。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是征管工作的制度规划和顶层设计,要充分考虑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层面的规章,又要兼顾部海事局的监管需要,还要着眼直属海事机构的实际和需要,因此,构建港口建设费的征管制度体系,需要进行管理层级划分,从各级机构的职责划分出发,构建相应的制度。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因工作需要而构建,因此,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需要围绕港口建设费的征管流程和环节来设计。除基于各个征管环节构建的各项制度外,还必须对一些关键环节、特征货物、重点事项设计相应的制度,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与规范,所以,制度体系不仅要有普通货物的征管制度与程序,还应有保税、中转、低值等特殊货物的征管制度与程序,以及专用收据、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与规程。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除了划分纵向层级、理顺征管工作环节外,还应充分考虑保障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持续健康运行的制度与机制,促进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良性循环。

2、基本原则

法治原则。严格遵守《立法法》等法律规定的制度规范和程序,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针对港口建设费征稽、保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矛盾,完善统一的制度体系。

系统原则。统筹港口建设费征收、稽查、保障等各个具体环节,科学合理布局,系统整体规划,确保港口建设费征收、保障等各项具体制度之间及其与其他相关管理制度之间相互协调、无缝衔接。

操作性原则。充分把握港口建设费征管、保障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在预留适度灵活性空间的基础上,细化征管、保障的工作流程,增强各项制度设计的明确性、可操作性。

3、目标

构建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要围绕“依法征收、规范征收”来进行,力争用2~3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政策、管理、操作三个层面,包括征收、稽查、管理、保障四个方面,涉及相关利益主体的港口建设费制度体系。

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框架

基于上述分析,拟构建的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综合考虑了政策层、管理层和操作层三个层面的制度,其中,政策层所涉及的制度有已施行的《港口建设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在制定的《实施细则》;在管理层面,除已经施行的《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外,在征收、稽查、管理、保障四个方面设计相应的制度与规定;在征收方面,应主要考虑普通征收、货物归类与减免征三个方面的制度,在稽查方面主要从日常、专项、专案三个方面进行制度设计,管理方面主要涉及专用收据、印章、资金、统计、档案、监督考评、代收单位管理、代报单位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在保障制度方面,应重点考虑人员、装备、征管经费、质量规范、风险防控、廉政建设、激励机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在操作层面,由于各地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需求与实际差异较大,货物类别不同,征管重点不同,很难统一规范,因此应重点考虑一些通用性较强的制度,如普通征收的申报、审核、稽核制度,保税货物、水水中转货物和低值及减半征收货物等减免征货物方面的制度,而资金方面则考虑了退费、收款、预收款、保证金等制度,对于减免征和资金方面的制度,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自行考虑与制定。风险防控和廉政建设,则是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维持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操作层面建立相应的制度。根据上述分析,构建了如图1所示的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

实施建议

1、高度重视,协调推进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应会同部财务司、法制司等司局,以及财政部建立协商机制,吸纳科研机构作支撑,共同推进港口建设费制度建设,丰富和完善港口建设费征管制度体系,加强组织实施和落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实现港口建设费征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运行,促进港口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度建设是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基础,各级要高度重视,分层次、分步骤、分环节的完善相关制度,协调推进,建成完整的制度体系,推动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进程。

2、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港口建设费制度体系建设涉及多个、多级管理机构和利益主体,涵盖征管流程、运行、保障等多个业务环节,关注重点和侧重方向不同,各级管理机构应统筹协调,加强分类指导,突出各个环节的管理需求和建设重点,保证港口建设费制度体系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滚动发展,持续改进

制度建设是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的基础和保障,是保障港口建设费征管工作良好运行、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石。港口建设费制度体系建设要适应新常态,与时俱进,需要秉持滚动发展的理念,持续改进,既适应上级政策的变化,与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工作相衔接,又能满足现场情况变化后提出的新要求。通过不断完善和改进,保证港口建设费制度和信息化体系既立足实际、满足当前,又着眼未来,更好地发挥其在港口发展中的支持保障作用。

4、注重保障,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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