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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热选【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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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一篇】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考试科目。

笔试和面试科目均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执行。

笔试科目见下表。

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暂定在面试环节进行。

面试科目为: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八科。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采用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实施。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官。

(四)考试成绩。

教育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省教育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在市州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泰教监〔2014〕22号《关于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学校教育教学正常秩序,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应强烈的教师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问题,制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行为,新街小学特制定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抵制有偿家教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引导全体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树立新时期教师新形象。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有偿家教治理工作,我校特成立治理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勇进。

副组长:吉裕建、张光明。

组员:周祝峰、蒋兆平、叶剑锋、戴玉山、谢月琴。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和市教育局治理有偿家教有关文件、师德建设等有关文件和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师充分认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的危害,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使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上来成为我校全体教师的自觉行动,做到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利益观。

2、利用全校教工大会、班主任例会等时机对教师进行宣传教育,同时利用班会对学生进行宣传,印发《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发挥学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让有偿家教失去生长的'阳光、水分、空气和土壤。

(二)开展自查自纠(6月25日至6月30日)。

学校对全体教师进行有偿家教情况全面排查。

1、在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有偿家教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对照文件精神,认真回顾、反思自己有没有有偿家教行为和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认识。

2、组织全体教师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签名后留学校备查。同时学校与每位教师签订《廉洁从教》承诺书。

3、学校根据教育局的部署,在教师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并形成自查报告递交教育局。

(三)集中整治阶段(7月1日至7月10日)。

学校将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重点整改,并建立长效机制。

1、对于曾经从事或正在从事有偿家教的老师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整改,退还违规所得,并要求其提供书面保证,作出不再从事有偿家教的承诺,学校备案。

2、学校进一步完善师德管理规范、评优评先制度和考核制度。凡经教育不改的,学年考核定为不合格,一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晋升职务,切实加强对教师的管理和引导;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格按照市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有关会议精神严肃处理。

3、加强社会的舆论宣传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校长信箱、校长热线,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4、学校将一如既往地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通过专题学习研讨、观看师德模范先进事迹、听取专题报告、开展师德演讲等活动全面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树立教师的新形象,树立教育的新形象。

5、分工合作,落实责任。校长为此项工作第一责任人,治理有偿家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层层落实。在做好相关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让每位教师作出不从事有偿家教的承诺,并签订承诺书。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街小学小学治理有偿家教领导小组,对小组成员明确分工,明确责任,。

2、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亲自抓。加强对教师日常教学行为的管理。实行常态化管理。

3加强监督检查。首先建立相关制度。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严肃查处。

4严格责任追究。与教师签订责任书。日常重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工作不力者,按现局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三篇】

为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加快推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临颍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改革完善“以县为主”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以转换用人机制和创新用人制度为核心,加大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县域内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教师队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成立组织。

成立临颍县教育局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事股,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各学校也要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争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内联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教师聘用各项工作。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平稳推进。把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与教育综合改革协同配套,统筹推进、稳步实施。

(二)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活力。突出校长、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校长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激发校长和教师队伍活力。

(三)坚持公正公平,规范有序。依法依规公开实施方案、工作流程和动态信息,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四)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学校需求与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

(五)坚持分级分批竞聘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包括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财政全供人员。

五、工作程序。

(一)核定总量。

县委编办会同县教育局,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分类核定全县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县人社局依据县委编办核定的全县学校教职工编制总数,核定全县学校教师岗位设置总数。编制数量和岗位总数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使用,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科学设岗。

各学校按照规定的课程设置标准、中小学教师工作量标准和学校领导职数、内设机构以及岗位设置比例等,结合学校办学规模、教职工编制、师资结构,合理配置教学、教辅、工勤等岗位,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比例。

(三)组织竞聘。

1.宣传动员。

各学校要根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筹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深入细致做好舆论宣传、政策解释工作,政策知晓率要达到100%。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引导广大教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2.制定方案。

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实行县级统筹、乡镇为主、分级实施的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教师“县管校聘”工作方案。各学校对“校聘”工作要充分论证,提前研判,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好预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各学校根据县委编办、人社局、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各学校方案经校长办公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等审议通过后,各乡镇(街道)初中、县直各学校的方案报县教育局审核,乡镇小学的方案报各乡镇中心校审核,主要审核教辅、后勤等岗位是否超标。

3.直接聘用。

参加新疆对口支教教师,新入职不满三年的教师、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女教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教师(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女教师按60周岁计,如提交55周岁退休书面申请的可按55周岁计)直接聘用。

因重大疾病(在县教育局请假备案,并按有关规定执行病假工资的人员)不宜交流的教师,不占学校指标直接聘用。

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如不满意学校安排的岗位,也可参加竞聘上岗,因此空置的直聘岗位可进行调整。

4.个人申请。

教职工向学校提交竞聘申请,填报竞聘岗位。

5.支教、顶岗学习和城区互助。

支教指从城区学校到乡镇学校、从近郊乡镇到偏远乡镇支教,支教时间原则上为3年,支教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支教期满后,可在支教学校或回原学校直接聘用。顶岗学习指从乡镇学校到城区学校顶岗学习,学习期满后,不得滞留城区学校,回原学校直接聘用。城区互助指城区内富余学校的教师到相对缺编的学校任教三年,三年后回原学校聘用。

支教竞聘、顶岗学习和城区互助首先从城乡融合和城区联盟学校内部竞聘,然后在全县竞聘。缺编乡镇和缺编城区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别设置支教岗位和顶岗学校岗位,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发布竞聘通知,组织城区学校和超编乡镇中小学教师报名参加竞聘。缺编乡镇中小学校按照方案聘用符合岗位条件的支教教师,缺编城区学校聘用顶岗学习和城区互助的教师。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职称评聘相关政策,支教期间享受农村教师补贴,并给予一定的支教补助。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顶岗学习期间不享受农村教师职称评聘优惠政策和农村教师补贴。

6.校内竞聘。各学校公布所需岗位名称、数量、条件和岗位职责,通过教职工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等程序,进行校内竞聘上岗。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教师〔2014〕4号)文件精神,在校内竞聘时,暂按以下原则从现有人员中确定跨校竞聘交流人员:现有教职工人数超过学校总编制人数的,超出部分应当交流;教职工人数不超编的学校,教职工编制在50人以下至少交流1人,51-100人至少交流2人,100以上至少交流3人(随着县管校聘改革的深入,交流轮岗比例逐步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应交流人数10%以上的要求)。新成立或新改扩建不满六年的学校、学校缺编且确有特殊原因不宜交流的,由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报经党局组研究同意,可暂缓交流。

7.跨校竞聘。跨校竞聘对象为校内竞聘中未聘人员。申请跨校竞聘的人员须在本校校内竞聘之后,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情况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各学校必须在本校校内竞聘后且本校岗位尚有空缺的情况下,接收跨校竞聘申请(不得再接收本校交流轮岗人员)。跨校竞聘只限报一所学校。跨校竞聘原则上在城区教育联盟内部和本乡镇内部进行。

8.组织调剂。在本校和跨校都不能竞聘上岗的,由县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到其他有空岗的学校聘用。

9.签订合同。教育局与乡镇(街道)中心校校长、县直各学校校长、乡镇(街道)初中校长签订聘用合同;教育局委托乡镇(街道)中心校同本乡镇(街道)小学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各学校按照岗位竞聘结果,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原则上为三年,并办理相关手续。

(四)完善考核。

各学校要以师德、能力、业绩、贡献为核心,根据不同岗位职责和岗位特点制订考核办法,完善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办法、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续签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五)退出机制。

对未能竞聘上岗的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培训期间,要承担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并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平时考核奖,不能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评优,日常管理由学校负责。待岗培训期间,原工作学校或县教育局为其提供至少2次竞聘上岗机会(含跨校竞聘)。待岗培训期累计不超过12个月,经待岗培训后仍不能上岗的,将该人员转岗至其他工作岗位,转岗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程序予以解聘,并办理相关手续。

(六)规范实施。

各学校竞聘工作必须充分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竞聘结果和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县教育局备案。建立校内协调机制,畅通教职工诉求途径,协调解决争议问题,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切实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维护好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梳理问题,认真总结。

各学校结合本校“校聘”工作开展情况,尤其针对教师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制订、校内竞聘、跨校竞聘等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

七、其他事项。

1.“县管校聘”教职工聘期原则为三年,根据教师和学生流动情况,每学年可根据各学校缺编情况对教职工进行小范围的交流调整。

2.乡镇(街道)中心校人员分流问题。每乡镇(街道)中心校设兼职人员5名(含中心校长),人员超编的乡镇(街道)中心校研究分流方案报县教育局“县管校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关于交流和支教人员的职称晋升问题。交流到外学校的,其职称晋升,在新学校进行;到外学校支教、顶岗学习、城区互助的,其职称晋升仍在原学校进行。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四篇】

为丰富广大教职工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示教师风采,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健康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扎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快乐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经研究决定,把12月份定为教职工文体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健康快乐生活每一天。

三、活动项目。

1、我运动我健康——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2、我展示我快乐——教职工风采大赛。

3、庆元旦教职工联欢晚会。

四、活动口号。

我运动我健康我歌唱我快乐。

每天锻炼一小时,快乐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积极参与展我风采课堂课外都精彩。

五、活动时间。

20__年_月_日。

六、参赛单位及负责人。

初一级部(王龙)、初二级部(曹宁)、初三级部(孔令科)、初四级部(荆小兵)、行政教辅后勤(于涛)。

七、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我运动我健康——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1、策划、组织:

2、比赛项目。

跳大绳、踢毽子、篮球定点投篮、足球射门、50米行进间跳绳、拔河、围棋、象棋。

3。比赛要求。

(1)跳大绳:每单位上场10人(男女不限)、其中两人摇大绳,8名成员同时集体跳绳,中间不得换人,1分钟,不计失败次数,按全体成员完成数量记名次,多者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1分钟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2)拔河:每单位上场15人(5男10女),三局两胜制。

(3)篮球定点投篮: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从罚球线每人投10个球,进球多者名次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4)足球射门:

方法: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用跨栏架代替球门,距球门20米处每人踢5个球,进球多者名次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5)50米行进间跳绳: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每人名次相加,得数小者列前。不允许手持绳和拖绳跑动。

(6)踢毽子:每单位10人,不分男女,1分钟,不计失败次数,以累计次数判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次数相同,则进行复赛,复赛1分钟,并以一次性踢毽子次数判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仅限用两脚,其它部位接触毽子只当调整,不计次数。

(7)围棋、象棋:不分男女,报名人数不限。时间:周六或周日举行。

(8)参赛部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每个教职员工至少参与到一项活动中。跳大绳、拔河奖励前三名、其他项目奖励个人前十名。

(9)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把体育活动报名表发到于涛、杨晓主任处。

(二)我展示我快乐——教职工风采大赛。

1、策划、组织:杜美丽、田继红。

2、项目。

大合唱、小合唱、独唱、舞蹈、戏曲、乐器、相声、小品、三句半等。

3、比赛要求。

(1)大合唱。

必唱歌曲一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自选歌曲一首,曲目自定,伴奏自备。

评分标准:全员参加、精神饱满、声音嘹亮、服装整洁、台风大方、表情自然。

(2)独唱:

参赛人员:每参赛单位选出十人报名,多报不限。参赛内容:自选歌曲一首。

比赛办法:初赛利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分单位进行选拔二十强决赛在规定时间进行十强选拔。

评分标准:仪态自然大方、歌词背唱熟练、音乐情绪到位。最终奖次:根据评委打分,选出世纪中学教师十大歌唱之星。

4、其它形式的节目数量不限。

(三)庆元旦教职工联欢晚会策划、组织:

八、活动安排。

九、活动结果及奖励。

以上活动只要报名参加即有奖品。请广大教师积极报名参加!

十、未竟事宜,另行通知。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五篇】

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深化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20〕9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实施意见》(石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了《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明确教育部门对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职责权限,建立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按岗聘任、教师有序流动的用人机制,实现教师从“学校人”到“系统人”的转变。2020年全市在总结矿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启动“县管校聘”改革试点工作,到2022年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流动、聘用、退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三、政策依据。

(一)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机制。

1.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编制管理机制。政策依据: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城乡统一、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机编办〔2018〕165号):“市级机构编制部门要加强与教育、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自2018年起,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原则上每两年对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一次。市级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各县(市、区)中小学在校学生数(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为准),将全市教职工编制数按标准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设置办法。政策依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7〕22号):“县(市、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卫生、农业、林业、水利系列(专业)岗位聘用,可按系列(专业)在本系统内统筹使用,并向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倾斜。”;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20〕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根据中小学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对县(市、区)内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分别核定岗位设置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岗位设置总量内,按照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人员结构、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以及教师交流轮岗等情况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要健全中小学岗位设置动态调整机制。”

3.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称(职务)申报评审管理。政策参考:河北省有关地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义务教育教师职称(职务)评聘管理制度。义务教育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初聘),由所属教育部门负责,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中级及以上职称(职务)评审,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申报总量,由教育部门统筹申报推荐,向农村、边远、一线教师倾斜。”

4.建立教师补充长效机制。政策依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石政发〔2017〕34号):“建立每年定期招聘的教师补充机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特别是不得以事业单位整体满编为由而不为中小学校补充教师;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5.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政策依据:中共石家庄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意见》(石教〔2015〕93号):“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交流轮岗长效机制”;“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且选择延迟退休的女教师为50周岁)的教师应在3-5年内,采取刚性交流或柔性交流的办法,分批交流轮岗到异校任教。刚性交流即将人事关系转入交流学校”;“对积极参与交流、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和校长,在任职、评选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必须具有异校交流的工作经历。”

(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聘用管理制度。

1.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政策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20〕9号):“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学校统筹使用教育部门下达的人员编制、岗位和绩效工资总量,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奖励、职称评聘、工资分配等管理工作”。

2.岗位聘用。

3.完善聘后管理措施。

(三)完善教师退出机制。

1.建立师德为先,能力和业绩为导向,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教师评价机制。

2.建立以竞聘上岗为核心的教师退出机制。

3.建立科学、合理的解聘机制。政策依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建立完善教师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政策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通知》(冀人教〔2020〕9号):“严格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学校制定的岗位设置方案、教师竞聘方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等,必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河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确保我省乡村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四、名词解释。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8〕42号)等文件规定,“县管校聘”是指按照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互相配合,在县域内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学校负责岗位聘用。

(二)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岗位结构比例。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等文件规定,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国家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六篇】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关于“减负”的精神,认真落实《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黔教基发20xx85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让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和谐的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实行科学减负,做到“减负不减责任,减负不减质量”。真正把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以保证学生的健康成长,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1、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监控,保证“减负提质”工作的实效性。

2、召开全体教师会议,组织学习教育部领导“减负”工作的讲话和《贵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并展开深入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在深刻理解“减负提质”深远意义的基础上,认真查实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象,并立即予以纠正。

3、争取在近期与全体教师签订《减轻中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书》,将“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4、搞好减负的宣传工作,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宣传“减负提质”的重要意义,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减负工作。

1、规范办学,总量控制。

(1)、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课程计划和省市新课改精神,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能专职的学科尽量专职,如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安排专人通过培训上岗。学校想方设计开足开好体育、美术、音乐等课程,严禁利用这些课时补习其他文化课。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总量。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7:00组织学生上课。保证学生每日有8小时以上的睡眠。学校尽量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给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在学生自由活动时间向学生开放图书室、阅览室、电脑房、体育设施等。

(3)学校要想方设法,结合实施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要尽可能多的开发课程资源,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机会,让学生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学习。学校严禁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的时间给学生补习文化课。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学控制管理。

(1)加强教师队伍,提高教师的综合教学能力。要研究有效的课堂,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确保“减负”不减教学质量。

(2)加强教学控制管理,深化教学研究。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深入开展“有效课堂教学研究”,把提高质量的重点放在课堂上,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生动起来,让课堂活起来,使效果好起来。发挥多媒体辅助教学的强大优势,优化教学手段,增强教学的形象性、直观性、生动性、趣味性。实施主体性教育,探索创新教育,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和创新精神。积极推广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减轻学生的心理负担。

(3)学校减负工作领导小组对减负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天学校行政领导和值日老师对各班“减负提质”情况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4)在检查中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通过发整改通知书、与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予以及时整改,并逐步建立学生课业负担听证制度,确保“减负提质”工作落到实处。

(5)学校将把“减负”工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违反规定的教师在评优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并与目标奖发放挂钩。

3、精讲精练,切实减负。

(1)要求教师认真备课,备新课标,备新教材,备教学方法,备学习方法。在上课时,做到精讲精练。

(2)教师实行集体备课制。分工负责,集体备课,资源共享,备精每一堂课,优化教学设计和课堂教学过程,减轻教师负担。

(3)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每天课外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严禁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切实加强作业管理,提高训练质效,作业做到“四精四必”,即“精编、精编、精批、精讲”和“有发必收、有收必批、有批必评、有错必纠”。

4、少考严控,遵循意愿。

(1)、严格控制考试次数和科目。每期只进行期末考试(试卷原则上只供教师分析学情,不排名)外,课程以平时考查为主。用好《成长记录本》《学分管理手册》,全面反映学生学期发展情况,使之符合“减负提质”要求。

(2)、严格控制学科竞赛,经教育部和市、区批准的竞赛,也须遵循学生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强行学生参加。

(3)、严格控制教辅资料。学校或教师不向学生发放未经上级审定和批准的任何书籍、教辅材料,对专题、选修课教育资料也要慎重订购,尽可能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5、利用资源,做好宣传。

(1)利用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如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微机室、多媒体室、美术室、音乐室等广泛开展科技、文体、艺术、班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轻松愉快地学习,主动和谐地发展,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2)利用家长会、新闻、信息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宣讲素质教育观、全面发展观,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家长转变唯分数是人才的旧观念,用全面质量观评价学校、教师和学生。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七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更好地落实校本培训,我校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以学校为主要培训基地,校长为培训第一责任人的校本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本校的培训功能和优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树立新的教学观念。通过校本培训,完善教师业务学习的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活动的实效性,突破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更新教师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提高教学能力,促进学习和研究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好、观念新、素质高,能够胜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开发的骨干教师队伍,能够适应中、小学跨越性发展需要的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为课程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提高教学效果。教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在教学中实践新的观念和方法,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

三、培训内容:

1、开展师德培训,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家长满意的人民教师。

2、全面实施新课程培训,学习本年度公共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

3、开展教学技能研讨培训。

4、开展科研能力培训。

四、培训形式:

1、自学――反思。

自学是在学校规划与指导下,教师根据自己的要求开展的自我培训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业课教材、上网浏览教育文献,系统学习教育专著,学习教学杂志,然后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我反思,总结提高,做好读书笔记。

2、实践与交流形式。

(1)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相互研究,共同提高。

(2)开展“每期每人一节公开课”的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独立处理教材的能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魅力。

(3)定时间集体集中培训学习,每周三小时。

五、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是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的关键,要加强学习,把校本培训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校本培训的组织指导,加强过程监控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3、充分发挥教务处、教研组的校本培训主阵地作用,各教研组要利用教研活动,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4、校本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围绕学校科研课题,围绕方案,各课题研究小组定期开展研讨活动,加强交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六、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八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牵涉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慎实施,确保改革工作平稳顺利。

(二)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相关人员和报考人员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三)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改革工作问题处理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地协调解决好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信息沟通,实行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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