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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要求(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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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使此项工作更趋公平、合理、准确、科学,现根据《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教师职务量化推荐考核办法》等文件精神,在我校20xx年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xxxx校教师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完善择优竞争机制,将真正优秀、骨干的教师推荐出来。职称评定结果要让绝大多数教职工满意,能够产生正能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今后学校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定结果要得到全校教职工的广泛认可,增加整个职称评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比、学、赶、帮、超教风的形成,为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起到重要的导向作用。

2、依法办事的原则。

职称评定工作涉及到教师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本次职称评定的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精神,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办事。

3、实事求是的原则。

所有申报晋职的教师要保证其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所有参与的'工作人员也要保证实事求是地对待手中的权利。对于提供虚假参评材料或拉选票的教师,一经核实,学校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组长:

副组长:

主任:

成员:

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部分中层干部代表和部分骨干教师代表组成。考核评审小组成员原则上不低于全校教职工总数的20%,在评审投票当天由监督员在具备资格的教职工中通过抽签方式产生。

4、监督员。

两名教师代表。

1、各级别申报条件及资格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

2、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教职工一票否决。

3、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名。

本次职称评定教师业务工作量化考核主要从以下六个维度进行:

1、学历资历:任职年限,工龄,学历学位。

2、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

3、教育工作:教育管理,教育业绩。

4、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教学能力,参加公开课、参加各类大赛。

5、教育教学研究:发表论文或参编教材,著作,科研课题。

6、其他兼职工作。

1、印发职称评定工作实施方案,公布《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

2、教师申报,并上交申报材料。

3、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审查合格的教师进行述职,并向全校教工展示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

5、审查合格的教师对照《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及《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自评,并将自评结果与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评分结果进行核对确认。

6、为做好平稳过渡,兼顾岗位设置的特殊性,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教学和行政晋升指标。

7、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进行核分。并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50%(小数点后尾数按1人计算),向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推荐候选人。

8、由职称评定考核评审小组全体成员依据德、能、勤、绩等对参评教师五年来的日常工作及特殊贡献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市教育局下达指标数的100%产生正式候选人。

9、将正式候选人名单交由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民主讨论,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以无记名票决方式对正式候选人确认或调整。如果需个别调整,需在预备候选人范围之内进行调整。票决之后,产生正式的参评教师名单。

10、正式候选人确定后,要在全校公示三天。如果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一经核实,经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以取消其评审资格。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上报。

1、此《方案》具有长期效力,原则上省、市晋职文件精神不变,此方案不做修改和调整。

2、计算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晋职当年8月31日。

附件:1、《xxxx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表》。

2、《xxxx教师职务量化考核证书分类明细》xxx校。

20xx年12月14日。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二篇】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考试科目。

笔试和面试科目均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执行。

笔试科目见下表。

注: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和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对应教育部课程标准中相应层次学校课程。按教育部考试中心总体部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等学科。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的考试暂定在面试环节进行。

面试科目为: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八科。

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三)考试方式。

1.笔试。笔试主要采用纸笔考试和计算机考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采取的具体方式,由省教育厅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确定。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实施。每个考评组不少于3名考官。

(四)考试成绩。

教育部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省教育厅确定面试成绩合格线。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在市州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三篇】

为丰富广大教职工的课余文化生活,展示教师风采,增强教职工身心健康,促进教职工之间的沟通交流,营造健康文明、温馨和谐的校园氛围,扎实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快乐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号召,经研究决定,把12月份定为教职工文体活动月。

二、活动主题。

健康快乐生活每一天。

三、活动项目。

1、我运动我健康——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2、我展示我快乐——教职工风采大赛。

3、庆元旦教职工联欢晚会。

四、活动口号。

我运动我健康我歌唱我快乐。

每天锻炼一小时,快乐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

积极参与展我风采课堂课外都精彩。

五、活动时间。

20__年_月_日。

六、参赛单位及负责人。

初一级部(王龙)、初二级部(曹宁)、初三级部(孔令科)、初四级部(荆小兵)、行政教辅后勤(于涛)。

七、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我运动我健康——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1、策划、组织:

2、比赛项目。

跳大绳、踢毽子、篮球定点投篮、足球射门、50米行进间跳绳、拔河、围棋、象棋。

3。比赛要求。

(1)跳大绳:每单位上场10人(男女不限)、其中两人摇大绳,8名成员同时集体跳绳,中间不得换人,1分钟,不计失败次数,按全体成员完成数量记名次,多者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1分钟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2)拔河:每单位上场15人(5男10女),三局两胜制。

(3)篮球定点投篮: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从罚球线每人投10个球,进球多者名次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4)足球射门:

方法: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用跨栏架代替球门,距球门20米处每人踢5个球,进球多者名次列前,若遇成绩相同,进行复赛,直至决出名次为止。

(5)50米行进间跳绳:每单位10人(男女各5人),每人名次相加,得数小者列前。不允许手持绳和拖绳跑动。

(6)踢毽子:每单位10人,不分男女,1分钟,不计失败次数,以累计次数判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遇次数相同,则进行复赛,复赛1分钟,并以一次性踢毽子次数判定名次,次数多者名次列前。仅限用两脚,其它部位接触毽子只当调整,不计次数。

(7)围棋、象棋:不分男女,报名人数不限。时间:周六或周日举行。

(8)参赛部门广泛发动,全员参与,每个教职员工至少参与到一项活动中。跳大绳、拔河奖励前三名、其他项目奖励个人前十名。

(9)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把体育活动报名表发到于涛、杨晓主任处。

(二)我展示我快乐——教职工风采大赛。

1、策划、组织:杜美丽、田继红。

2、项目。

大合唱、小合唱、独唱、舞蹈、戏曲、乐器、相声、小品、三句半等。

3、比赛要求。

(1)大合唱。

必唱歌曲一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自选歌曲一首,曲目自定,伴奏自备。

评分标准:全员参加、精神饱满、声音嘹亮、服装整洁、台风大方、表情自然。

(2)独唱:

参赛人员:每参赛单位选出十人报名,多报不限。参赛内容:自选歌曲一首。

比赛办法:初赛利用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分单位进行选拔二十强决赛在规定时间进行十强选拔。

评分标准:仪态自然大方、歌词背唱熟练、音乐情绪到位。最终奖次:根据评委打分,选出世纪中学教师十大歌唱之星。

4、其它形式的节目数量不限。

(三)庆元旦教职工联欢晚会策划、组织:

八、活动安排。

九、活动结果及奖励。

以上活动只要报名参加即有奖品。请广大教师积极报名参加!

十、未竟事宜,另行通知。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四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510元至5250元分别提高到585元至7835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职务层次、各职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后剩余的额度执行。

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后,以国家统一规定的纳入额度为基数,按现行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在规范津贴补贴中所占比重,确定各自的纳入额度。

在调整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适当调整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岗位)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2)。

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后,规范津贴补贴标准相应降低(各技术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3),严格按纳入基本工资剩余的额度执行。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试用期工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减少的额度按录用后所任职务相应减少。

(二)机关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定级后所聘岗位相应减少。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资金,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的机关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盟市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规范津贴补贴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机关纳入基本工资前的规范津贴补贴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四)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表1至3)。

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绩效工资水平相应降低(各岗位等级纳入额度见附表4)。

二、其他有关政策问题

(一)适当提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见习期和初期工资标准。

提高后的标准为:初中毕业生每月1285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每月132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每月1500元,大学本科毕业生每月1610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755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196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每月2165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二)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取得初中及以下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两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第一年1410元,第二年1470元;取得高中、中专和技校及以上毕业学历的技术工人,实行一年学徒期,学徒期工资标准为1470元;普通工人实行一年熟练期,熟练期工资标准为1410元。

上述人员相应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纳入的额度按转正后所聘岗位相应纳入。

(三)事业单位中既聘任在管理岗位,同时又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仍按现执行岗位工资序列对应的职务(岗位)调整其基本工资标准。

(四)中小学教师、护士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标准提高10%。

三、经费来源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

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自治区财政、盟市财政负担。

对盟市所需财政负担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四、组织实施

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审批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

盟市及盟市以下事业单位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审批问题,由盟市按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事业单位,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拟定本地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的具体办法,按程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盟市、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纳入基本工资前的绩效工资标准应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复的标准保持一致,避免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问题。

(三)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后,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各单位严格按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执行。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五)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资《统计表》和具体工资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增加离休费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每月按下列标准增加离休费:行政管理人员,省部级正职及以上1450元,省部级副职1100元,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二、经费来源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所需经费,按行政隶属关系和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

对盟市所需经费,自治区财政通过增加均衡性转移支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自治区财政厅另行研究确定。

三、组织实施

此次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一)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和自治区人大、政协、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增加离休人员离休费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

按现行工资管理权限,分别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自治区驻盟市机关事业单位(少数部门除外)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委托所在盟市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盟市及盟市以下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问题,由盟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自行研究确定。

中央驻自治区的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即中央及国务院相关部委)授权自治区审批的,由自治区负责审批。

(二)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本方案规定,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计署令第31号)严肃处理。

(三)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要求各盟市、各部门务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

各盟市在审批工作结束后(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在办理工资审批时),必须将此次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统计表》和离休费兑现情况,于2016年12月31日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报光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届时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查落实。

本方案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师师德行为,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廉洁从教行为,维护人民教师良好形象,根据济南市市中区教育局下发的《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通知的工作精神,我校在全校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杜绝我校出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和教学秩序,塑造良好师德师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

二、治理要求。

(一)严禁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为保证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以陈银萍校长为组长、刘文婷主任和韩山刚老师为副组长及各学科组长为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别深入到各级部进行专项治理和检查。

组长:陈银萍。

副组长:刘文婷、韩山刚。

组员:赵静静、田晓光、贾鋆桔、马文静、李怡菲。

四、制定处罚办法。

对于违反6个严禁的,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除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外,对于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一)当年不得评优评先,当年年度考核一律评定为“不合格”;。

(二)取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和“教坛新星”等称号以及相应的待遇;新教师取消转正资格。

(三)取消当年参加职称评定资格;。

(五)参与有偿补课的聘任教师解除聘任合同;。

(六)对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教师要依法赔偿受害学生的经济损失。对造成安全事故的,直接移交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五、与家长联动治理、建立监督举报制度。

(二)与家长联动治理。通过家长座谈会向家长汇报我校整治有偿补课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同时,希望家长给予积极的配合与支持,并且做到坚决不让孩子参加教师的有偿补课;如果发现我校有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及时打学校举报电话反映问题。并且向全体家长承诺:在绝对保密的前提下,由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对举报的情况进行督查,一经查实,坚决处理。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月1日-年2月2日),工作任务为:

1.召开管理人员专题会议。

2.组织教师学习通知要求。

在工作群内共享市中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教师认真学习通知要求,吃透文件精神,提高认识。

3.在工作群内开展“树教师新形象,坚持抵制有偿家补课”大讨论活动。

通过大讨论活动,引导全校教师反思自己的行为,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践行师德,创先争优,增强依法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的自觉性,不为利所惑,自觉远离有偿家教,维护教师形象,争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自查自纠阶段(2月3日-3月1日),学校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主要工作:

3.将自查自纠阶段的情况报教育局督导室。

(三)整改落实阶段(3月1日-3月3日)。

学校本着“从严治教、从严治校”的原则,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人逐项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对举报的教师调查属实的,立即整改;不属实的,做好解释,制定预防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学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做到有访必查,有查必果,认真整改。对有禁不止、继续参与有偿家教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校继续坚持每学年同全体在职教师签订拒绝有偿家教责任书的做法,落实目标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后,学校建立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教育制度,做到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建立健全制止教师有偿家教的工作制度,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六篇】

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教师继续教育有关规定的要求,以教师专业化为导向,以建设高质量、高水平教师队伍为宗旨,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为行动指南,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现代教育素质和创新精神的骨干教师队伍,为幼儿、教师和幼儿园的和谐发展,形成良性互动的生态系统打造一支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培训目的。

根据幼儿园保教并重的工作要求,通过教育服务工作标准化要求培训,提高教师的教育服务意识以及教育服务的能力,从而达到规范和谐的工作状态。提升保教质量。

三、培训对象。

全体保教人员。

四、培训内容。

1、如何与家长沟通主讲人:张敏薇。

2、家长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3、调查反馈及时修正家长会工作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4、亲子活动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5、调查反馈及时修正亲子活动工作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6、信息管理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7、对信息管理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修正方案主讲人:张敏薇。

8、招生工作的要求和流程主讲人:张敏薇。

9、对招生工作流程进行检验主讲人:张敏薇。

五、培训形式。

讲座、座谈、调研。

六、培训时间。

一学年;每单周四下午。

七、培训成果。

1、设计家长、教师调查问卷。

2、收集家长会、亲子活动方案。

3、每次活动以后必须有小结。

4、每个班级必须有一整套教育服务标准化工作资料。

5、建立培训手册。

6、培训总结。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七篇】

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安排,提高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保障能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通过公开招聘遴选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任教,缓解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以下简称“s科”》师资短缺的问题,进一步提升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三科”师资队伍素质,为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师资保障。

2020年我区拟招聘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专项计划教师”)300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报名参加考试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定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二)年龄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往届或2021届毕业生;近5年(2016年及以后毕业)或2021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小学岗位。2021届毕业生参加本次考试要求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四)专业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学科教学(语文045103)、语文教育(670104k);报考道德与法治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政治学类(0302)、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学科教学(思政045102)、思想政治教育(670115k);报考历史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所学专业为历史学类(0601)、中国史(0602)、世界史(0603)、学科教学(历史045109)。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包括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对于2018届至2021届毕业生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参加本次考试可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在1年试用期内(2021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要求。需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民族语言授课毕业生需具备三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七)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八)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能够熟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从事“三科”教学,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在编的工作人员;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不含2021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教师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的师风师德,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为更好地落实校本培训,我校以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探索以学校为主要培训基地,校长为培训第一责任人的校本培训模式,充分发挥本校的培训功能和优势,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努力营造教师终身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格局。

二、工作目标:

1、树立新的教学观念。通过校本培训,完善教师业务学习的机制,提高教师教育活动的实效性,突破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更新教师观念,树立现代教育思想,优化知识结构,培养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2、提高教学能力,促进学习和研究相结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好、观念新、素质高,能够胜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开发的骨干教师队伍,能够适应中、小学跨越性发展需要的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为课程改革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3、提高教学效果。教师积极参加校本培训并在教学中实践新的观念和方法,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提高我校整体教学水平。

三、培训内容:

1、开展师德培训,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家长满意的人民教师。

2、全面实施新课程培训,学习本年度公共课教材和专业课教材。

3、开展教学技能研讨培训。

4、开展科研能力培训。

四、培训形式:

1、自学――反思。

自学是在学校规划与指导下,教师根据自己的要求开展的自我培训活动,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专业课教材、上网浏览教育文献,系统学习教育专著,学习教学杂志,然后结合自身教学实际,开展自我反思,总结提高,做好读书笔记。

2、实践与交流形式。

(1)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相互研究,共同提高。

(2)开展“每期每人一节公开课”的研讨活动,提高教师独立处理教材的能力,不断提高课堂教学的魅力。

(3)定时间集体集中培训学习,每周三小时。

五、主要措施:

1、提高认识是做好校本培训工作的关键,要加强学习,把校本培训与教师的专业发展紧密结合,与提高教育教学能力相结合,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2、加强校本培训的组织指导,加强过程监控管理和考核评价工作。

3、充分发挥教务处、教研组的校本培训主阵地作用,各教研组要利用教研活动,组织本组教师开展理论学习与专题研讨,认真落实培训方案。

4、校本培训与课题研究相结合,围绕学校科研课题,围绕方案,各课题研究小组定期开展研讨活动,加强交流,互帮互学,共同提高。

六、学校校本培训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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