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按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审批办职责,制定审批办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文件精神,以推动部门和属地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抓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实效。通过依法行政审批推动属地政府和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二)主要任务
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二、执法人员和执法工作日
(一)审批办执法人员:共计3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2019年共有365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端午、中秋和国庆共放假11天,全年周六、周日双休日104天,节假日合计115天,法定工作日250天。
2019年审批办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3人= 250天×3人=750工作日。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3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48%。
对企业进行审批前的现场核查。
(四)非执法工作日:39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52%。
1.学习、培训、材料汇总、下发通知、会议等;参加党群活动;机关值班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每人约40个工作日,共12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16%。
2.进行行政审批要件审查和完成审批工作流程。每人约50个工作日,共15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20%。
3.陪同省、市督查检查。每人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4.公务员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及病、事假;每人平均约20个工作日,共60个工作日,占总工作日8%。
三、执行执法检查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合理安排检查时间和检查人员,制定阶段性检查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年度计划完成。
(二)严格行政审批现场核查工作。根据不同性质的企业,合理安排好相关专业专家,严格落实行政审批现场核查程序,做好现场审核记录,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督导问题整改和复查,做好审批前的现场核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计划执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