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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大全【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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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一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资本一体化的发展,会计职业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会计市场的国际一体化和会计信息服务对象的多样化,使得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标准不断提高。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模式已经不能满足这种要求。因此研究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改革传统会计教育,培养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合格会计人才,就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一项紧迫任务。

我国会计职业教育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会计职业教育体系。但有许多人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我认为是不妥的。持这种观点的人,一是对会计职业教育认识不清,二是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分别说明如下:。

会计职业教育是与会计知识普通教育不同的另一类教育。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是对会计职业教育的误解。会计职业教育是一种岗前、岗中的职业性教育,其培养目标是政治素质高、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强、业务能力过硬,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的专业会计人员。会计职业教育必须服从于会计职业岗位的要求。随着经济的发展,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将日臻完善,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新理论、新方法将不断得到应用,会计职业岗位就业标准也将不断变化。这就决定了会计职业教育是一种职业岗位终身教育。而传统的会计教育是指会计知识的普通教育,即学校内的会计课程教育。它侧重于以现有的会计教材作为教学主导,通过教师讲授完成教学任务。即使是会计专业教育,由于所用教材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并且忽略了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相关会计法规教育及岗位适应能力的培养,只能是一种不完善的会计职业岗前教育。如果把我国传统的会计教育当作会计职业教育,就会使会计教育与会计实务的差距越来越大。这不符合会计职业教育的要求。

(二)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

长期以来,认为记帐、算帐、报帐是会计职业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把会计工作当作一种被动性服务工作。由此造成我国会计人员的基础素质先天不足,知识更新速度缓慢,会计信息质量不高。

会计职业教育必须紧紧围绕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要求而进行。对会计职业岗位认识不够,是导致对会计职业教育认识不清、重视不够的主要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职业岗位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决策的参谋岗位,在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信息大约70%来源于会计部门。为充分发挥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会计职业岗位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在内容和质量以及服务对象上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信息不但要继续服务于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以及社会事务管理者的需要,同时还要服务于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需要;不但要服务于国内信息使用者的需要,还要服务于境外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特别是在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的过程中,及会计电算化广泛应用的情况下,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会计涉及的领域和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泛。这就对会计职业岗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掌握新会计理论和核算方法,还要掌握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以及相关的经济知识,还要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的特点和经营过程,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还应具备开拓精神和创新能力。所以建立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必须立足于服务会计职业岗位新要求。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是一种动态的教育管理模式。

职业教育是教育的一个重要类型。教育应该为社会服务。为满足会计职业岗位就业标准不断变化的要求,我们应该对适合我国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进行研究。我认为,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应该是一个包含职前、职中和职业未来发展要求的动态教育模式,是一种终身教育,是应该由社会和企业共同承担的教育任务。因此,建议建立“三教一体”的动态会计职业教育模式。“三教一体”即岗前职业教育,岗中继续教育,专业技术资格教育及岗位考核体系。

会计职业岗前教育主要指会计职业的基本素质和技能教育,包括正规的学校教育和自学考试教育。其目的是通过会计职业岗前教育,使学生掌握现代会计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懂得会计准则等法规,会编制和分析会计报表,具有表达、沟通、思考、善于处理人际关系等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规范观念,具有敬业精神和创新能力。由于不同的职业岗位对应着不同的就业标准,会计职业岗前教育可以并存于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等不同层次教育中。在各层次的职前教育中,其侧重点有所不同,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学术目的为主”的职前教育,另一类是以“技术应用为主”的职前教育。在人才培养上,它们各成体系,又相互联系,以满足会计职业岗位的不同需求。与传统的学校会计教育不同,会计职业岗前教育的目的不是训练学生在毕业时就成为一个专业会计人员,而在于培养他们未来成为一个专业会计人员应该具有的素质。这就需要改革现有的会计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改革会计教育的环境和教育资源,提高会计专业教师的整体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对会计的新需求。

(二)岗中继续教育。

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教育,指从事会计职业岗位工作整个过程中的职业性再教育。包括就业上岗初的熟悉岗位特点的短期培训和长期的在岗继续教育培训。因各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及当前所处的经营状况不同,所以在有关会计人员上岗初,有必要组织他们进行熟知企业情况的短期培训教育,使他们了解企业,热爱企业,做好为企业努力工作的准备。这种教育应该由企业组织进行。长期的在岗继续教育是为了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宽和提高,以适应经济发展对会计职业岗位就业要求的不断变化的需要。这种教育应该由各级财政部门统一组织。

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是会计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会计人员队伍迎接科技进步和提高就业能力的需要,是适合会计改革形势和提高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如果仅仅依靠学校所接受的常规教育,而不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很多知识就会失去效能,人就会在科技不断进步的就业竞争中被淘汰。因此,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应该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必要的教育学习时间。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对此已经作出一些规定,但还需进一步完善。

(三)专业技术资格教育。

技术等级相适应的知识结构技能。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教育的目的就是使会计人员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技术等级资格,如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会计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考核标准由国家统一制定,经考试成绩合格者由国家统一颁发相应等级的资格证书。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教育工作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从事教育的教学人员应具备比所承担的专业技术等级教育任务要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

(四)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

会计职业岗位考核是指对会计人员的实际水平与其所从事的会计岗位要求是否相适应的考核。为保证会计职业教育的效果和质量,应该建立一整套完善的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因此,会计职业岗位考核体系是会计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内容。会计人员的考核部门应该与会计人员的使用部门相分离。由特定的社会机构如各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会计人员的实有专业水平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来判断会计人员是否具备从事该种会计职业岗位的资格,并发给相应专业水平的考核证书。用人单位不负责会计专业知识的培训和专业水平考核,只根据会计职业岗位的就业要求择优选择最适合该岗位的人员上岗,即凭证上岗。凡是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不能上岗,跟不上知识更新、不符合当前岗位要求的在岗人员要转岗或下岗。会计职业教育部门与会计职业岗位考核部门也要分离,即实现教考分离。

不同的职业岗位有不同的上岗资格要求,如何评定上岗资格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会计职业岗位要求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同岗位对应不同层次的要求。会计职业岗前教育的考核应由有关学校组织,以取得毕业证为合格依据。会计职业岗中继续教育的考核应由各级财政部门组织,以取得合格证书为依据。会计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资格的考核由国家统一组织,也以取得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为依据。会计职业的教育部门、考核部门和用人部门都应该给每个会计人员建立职业档案,详细记录其接受教育过程、考核结果及岗位工作情况,并通过联网互通信息,由此评审其是否具有上岗资格。用人单位如果使用了不符合上岗要求的会计人员,有关部门应对其作出处罚。教育和考核部门如果给用人单位提供了不合格的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并可拒绝接收。这样可以实现会计人员的教育、考核、使用各环节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避免因人设岗、用人唯亲,保证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建立“三教一体”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每个教育环节和不同的教育层次都应有法定的教学大纲和学习课时数。特别是岗中继续教育要每年定期进行和考核,并且是终身教育和终身考核。这样就能促进会计人员为适应岗位要求而主动学习和掌握新理论、新方法,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加速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高质量的会计信息。建立“三教一体”的会计职业教育模式,可以真正体现职业教育服务于社会的宗旨,体现职业性教育的特点。

《经济师》2000年第3期。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二篇】

职业教育直接涉及民生,关系就业再就业,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民生事业。汝南县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职教攻坚计划和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制定了职业教育攻坚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了职教攻坚动员大会;与乡镇政府签定了攻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三年攻坚总的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了任务,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一)抓好招生工作,扩大中职规模。

1.统筹两类高中发展,确保职教生源。一是实施“稳普高,强职教”发展战略,对普通高中实行限额招生,超计划录取的,不予注册学籍。二是继续实行中职春、秋两季招生制度,明确招生范围为初三、高三在校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三是强化中职招生目标管理。在落实中职校招生任务的同时,落实各初中校送生责任,双管齐下,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抓好资助工作,增强职教吸引力。加强了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职教助学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加强了助学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标准100%覆盖受助对象,提高落实政策的知信度。

3.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求中职招生必须做到“六公开”、“六严禁”、“五不准”。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了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与教育局签订了遵守招生纪律执行廉洁招生、廉洁送生承诺书。招生期间,县教育局派出督查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多方筹集资金,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从20___年起县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各乡镇财政每年设立2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二是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三是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费的10%-20%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的10%用于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培训。

(三)加强基础建设,扩大职教规模。

1、扩大汝南县城镇职业高中建设规模。把汝宁一中、教师进修学校、城镇职业高中合并,使目前的城镇职业高中扩大到占地40亩、50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人。总投资1800万元:汝宁一中、后龙亭广场的`布局调整及拆迁需资金300万元,新建男女生寝楼各一幢需资金400万元,建综合餐厅一幢需资金250万元,建办公楼一幢需资金100万元,建图书实验楼一幢需资金150万元,添置各类实验室仪器、图书等需资金600万元。此规划今年暑期实施。

2、新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把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建立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选地址在汝南开发区,占地200亩,120班,在校生6000人,总投资8000万元。学校建设分三期完成: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二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并添置部分专业实训设备;三期工程投资xx万元,完成校区所有规划项目及实训设备投资,全部建120班规模的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一期工程的90亩地已丈量完毕,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建立职教网络。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到,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扩大城镇职业高中办学规模,创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整合马乡职业高中、老君庙高中和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使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3000人左右,在校生达到10000人,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力争建设示范性成人学校,省级2所、市级6所。完成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次,城镇职工3000人次,下岗失业工人1100人次的任务。逐步建立以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组成人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职业教育网络。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三篇】

为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制定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改革创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有效补充和稳定乡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职业认同感显著提高,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健全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统筹规划,分级落实。省整体规划全省乡村教师队伍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市、县(市、区)及乡村学校相应分别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省、市、县、校共同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省对各地工作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予以鼓励支持。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省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与师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基础好、能力强的富余学科教师,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鼓励退役运动员和艺术、体育志愿者到乡村学校支教。

(三)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支持各地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乡村教师信息化办公与教学条件,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乡村学校、教学点的全覆盖提供保障。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省、市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建立岗位津贴增长机制。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对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四)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师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研究完善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教师职称(职务)政策措施,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快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优质资源,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市、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地要切实保障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投入,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难题。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乡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给予经费支持。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工作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相应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克扣、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省在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地方奖补项目中,对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成效明显的市、县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和“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各地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县、乡镇各级人民*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于2016年3月底前,将本市(区)的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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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四篇】

在相关的教学改革中,要以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素养为基本目标,更好地提高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使其具备为社会贡献价值的能力,从而真正的实现教学的有效性。

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教学质量。

改革。

在当前的职业教育中,计算机以及相关的专业占有重要的地位,不仅是因为它们是由教育部确定的重点专业,而且还表现在社会对于相关人才的需求程度上。

当前社会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高科技相关的高素质人才非常缺乏,因此就需要职业教育中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培养,并且要对当前的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从而更好地做好教学的完善工作。

经过长时间的教学经验,以及查阅相关资料,我认为在教学改革的实践中应该着重注意以下方面。

一、教学改革要以社会的需求为目标。

当前的社会变化越来越快,因此也就导致很多的计算机相关的.学生在毕业时面临的就业岗位多种多样。

在上世纪,很多的计算机相关的产业还没有兴起,相关技术也不是很发达,因此很多的计算机专业学生毕业后都是在计算机软硬件维修或者是系统操作方面的职位就职,但是随着当前计算机技术的突飞猛进,对于相关人才的要求有了质的提高。

从当前计算机相关的就业市场来看,很多的岗位都更加趋于技术化,比如网络管理维护工作、计算机平面设计、网页设计等。

因此在专业教学的改革中就应该认识到社会需求的变化,培养出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否则学生们将会空有一身技能而毫无用武之处。

校方要对应社会的需要以及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更好地设置教学改革方案,从而做到针对性教学,为学生走上社会做好培养工作。

二、建立专业课程体系。

在对学生进行专业培养时,应该革新教学体系,而不应该还是用传统教学中的“老三段教学体系进行教学,因为这些教学方式与内容早就不适应社会的发展了,而且学生在以前的学习过程中能够掌握的也只是对于基本的计算机知识,而对于实际的上机实践的能力却较为缺乏,这样的学生远远无法达到高素质人才的要求。

在优化教学课程结构时可以适当地根据当代的需求进行规划,比如可以增设诸如《办公自动化》、《网络技术》、《网页制作》、《多媒体技术》等课程,对于传统教学中的《操作系统》等内容可以大胆舍弃,对于教学内容的规划主要以实践为主,教学为辅,并且要充分考虑到学生掌握的相关技能以及日后的工作岗位,针对学生的特点来建立课程体系,立于当下,着眼于未来。

在教学内容方面要及时地更新,因为当前很多的内容比较老旧,而计算机相关技术又是更新换代较快的技术,因此要不断地对当前的教学内容进行更新,涵盖一些专业领域的知识,让学生在学校能够学习一些前沿的专业知识,从而可以有效地拓宽学生的眼界。

三、教学改革要结合专业教学需要。

在教学改革中不仅要积极地创新,还可以适当地引入一些较为先进的教学方法,并且结合本校计算机教学的特点来做出适应。

在教学时该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将学生作为教学的主体。

因为传统的教学中,很多教师都是采取说教的教学模式,学生只能在课下被动地听课,教师和学生之间没有互动,因此也就无法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因此教师在革新教学模式时一定要让学生作为整个教学过程的主体,并且通过有效地“教与“学结合,在课堂上教师要和学生进行有效地互动,来活跃课堂的气氛。

如果只是死板地对学生进行教学,那么学生对于计算机技能的学习会逐渐丧失兴趣,长此以往甚至会产生抵触情绪。

教师在课堂上要做好引导作用,比如可以利用项目教学法或者是通过布置任务来督促学生教学的方法提高教学效率。

结合计算机相关专业的需要布置相应的任务,让学生通过完成任务来加深对操作技能的印象,或者可以通过真实的案例进行教学,在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的基础上让学生学习基础技能。

学生只有在学习中化被动为主动,才能着实提高学习质量,教师也要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培养。

比如在进行《计算机的组装与维护》课程教学时,教师不能仅仅靠教学,还要布置相应的实践内容,可以将安装一台计算机作为项目的主要内容进行教学,再加上学生的亲身实践,就能对相应的内容更好地理解。

四、针对学生的素质能力进行改革。

对于学生素质能力来说可以分为三方面具体培养:专业能力、方法能力以及社会能力。

因此在进行专业教学改革时还要针对学生的素质能力来做出相应的规划。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专业能力,主要体现在对于计算机相关的技能的掌握,这不仅体现在知识的掌握,还表现在操作技能的掌握,只有在这方面着重培养学生,才能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其次就是针对学生的方法能力以及社会能力的培养进行改革。

出自

着重培养学生对于计算机相关的兴趣,兴趣带动其积极性,才能更好地训练学生的整体素质。

计算机以及相关专业的改革应该以社会和企业的需求为导向,并且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主要目标。

当前的计算机职业教育在发展中虽然面临着很多问题,但是如果能够针对性地进行改革,还是能够达到预期目标,从而为社会培养出更有价值的人才。

参考文献。

[1]杨海艳.项目教学法在中职“计算机网络技术课程教学中的设计与应用[j].网友世界,(08).

[2]张艺,秦学礼,邓松如,朱小平.走进校门是大学生,培养出来的是职业人——高职学院计算机技术与应用专业技能培养的实践[j].计算机教育,(04).

[3]丁春明.中职计算机及应用专业项目课程校本教材开发的思考[j].职业技术教育,(08).

[4]汤承林.中专类学校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课程设置的调查及思考[j].职业教育研究,(01).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五篇】

为深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特制定乡村教师(包括全国乡中心区、村庄学校教师,下同)支持计划。

一、重要意义。

到20xx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乡村,在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边远贫困地区。发展乡村教育,帮助乡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发展乡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在稳定和扩大规模、提高待遇水平、加强培养培训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乡村教师队伍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乡村教育质量得到了显著提高,广大乡村教师为中国乡村教育发展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受城乡发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学校办学条件欠账多等因素影响,当前乡村教师队伍仍面临职业吸引力不强、补充渠道不畅、优质资源配置不足、结构不尽合理、整体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制约了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对于解决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稳定乡村教师队伍,带动和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国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逐步形成“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以及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xx年,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省级人民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为乡村学校持续输送大批优秀高校毕业生。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重点支持中西部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补充乡村教师,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鼓励地方政府和师范院校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需求加强本土化培养,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城镇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中央财政比照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三)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中央财政继续给予综合奖补。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快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各地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

(四)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学点、村小学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倾斜。各地要研究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六)推动城镇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采取有效措施,保持乡村优秀教师相对稳定。

(七)全面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到20xx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质量。省级人民政府要统筹规划和支持全员培训,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实施主体责任。整合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校优质资源,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20xx年起,“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国家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区、市)、县(市、区、旗)要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各省级人民政府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基层教育部门,有关部门要加强总结、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二)加强经费保障。中央财政通过相关政策和资金渠道,重点支持中西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开展督导检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国家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省、市、县、乡各级人民政府要制订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计划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省(区、市)于20xx年底前,将本省(区、市)的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六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抓师德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各区县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认真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重点支持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补充乡村教师。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泸委发〔2015〕9号)精神,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录取小学教育专业大专生,为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计划2016年培养300名,2017年培养300名,2018年培养300名。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各区县要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机制,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各区县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各区县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市财政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定额补助。各区县要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认真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要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要把乡村教师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做好对乡村教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各区县地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严格执行《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六、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泸州市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培训者培训计划、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精准帮扶支教计划等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市上将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区县政府要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九、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区县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区县、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七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城乡教育相对均衡发展,根据《湖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湘政办发〔2015〕114号),结合永州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为前提,以市委市政府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深化体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为抓手,以解决当前我市乡村学校(指县城关镇中心区以外的学校)存在的教师队伍资源配置不均、结构不优、补充渠道不畅、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起支持乡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管理体制。力争到2017年,使全市乡村学校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保障,“县管校聘”管理体制基本建立,教师资源配置显著改善,队伍整体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稳步提升,教师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建立“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足够、结构合理、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1.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师风教育。把教师的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融入到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健全学习制度,建设信息化学习的平台,坚持通过报告会、座谈会、研讨会、读书会、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培育师德典型,每年开展师德师风标兵和道德模范的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典型事迹,使广大乡村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增强学习的吸引力、感召力。

2.严格查处师德失范行为。建立健全宣传、教育、监督、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突出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用、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名校名校长评选、职务评聘、评优评先、干部任用、绩效工资兑现的重要依据。

3.强化思想政治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师德教育的首位,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设置,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配备必要的党务干部。重视从优秀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适当加大发展党员力度。严格乡村教师党员组织生活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逐步扩大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规模。县区人民政府根据乡村学校教师“退员补员”的实际需要,制订好公费定向师范生中长期需求计划和年度培养计划,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县区每年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数,按不低于教师自然减员数的60%安排。从2017年开始,启动全市农村村片小学校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计划,面向当地乡镇学校招收本乡镇户籍初中毕业生进行定向培养,毕业后回生源所在地村片小任教(任教服务期不低于6年),到2020年,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成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补充的主渠道。建立完善与国家免费师范生相衔接,各类型、各学段、各学科教师培养全覆盖的地方公费定向师范生培养体系,确保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编有岗。

2.完善乡村教师公开招聘补充机制。扩大贫困地区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适时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全面落实特岗教师乡村工作各项政策性地方补贴,采取有效措施,稳定特岗教师队伍,鼓励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继续留在乡村任教。依法加强新进教师招聘管理,县级教育部门根据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和当年教师减员情况,制定教师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经县区人社部门初审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在有关部门指导和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通过调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政策和教师招聘办法等方式,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实现男女教师比例相对均衡,满足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

3.鼓励高校毕业生、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高校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并到我市农村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任教的,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鼓励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到需要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认真落实上级财政有关补助政策,在此基础上,由县区财政给予每月1000元以上的补贴支持。

4.推进乡村教师培养体系建设。加快道县师范、祁阳师范合并搬迁升格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工作,力争2018年搬迁到新址办学,使其成为全市重要的师范生培养基地和乡村教师培训基地,解决好长期以来困扰我市基础教育发展的小学教师和幼师培养不足的问题。升格后的学校,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范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和训练,积极推进顶岗实习,努力培养“一专多能”型乡村教师,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市、县区财政将市级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资金足额纳入一般财政预算,逐步加大对公费定向师范教育经费支持力度,公费定向师范生按省定标准,总额每生每学年达到6000元。定向培养经费由生源所在地县区人民政府承担70%、市人民政府承担30%。

1.保障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的奖补标准。以乡村教师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为计算基础,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提高至规定上限。参照省继续落实武陵山片区农村教师人才津贴,2016年扩大到所有国贫县和省贫县乡镇及以下学校的做法,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县区自行设立乡村教师人才津贴。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乡镇及以下学校在职在岗教师(含支教教师)一律纳入乡镇工作补贴实施范围(特岗教师参照执行),发放乡镇工作补贴。乡镇工作补贴不得冲抵原已享受的绩效工资中农村学校教师补贴和农村教师人才津贴。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从2016年开始,贫困地区教师(含支教教师)每人每月生活补助要达到1000元以上。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实施绩效工资总量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将班主任工作计算工作量,学校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向班主任倾斜。逐步提高乡村教师班主任待遇,实行乡村教师班主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所需经费纳入县区财政预算。

2.继续实施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工程。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职工周转宿舍建设统筹纳入县区教育系统棚户区改造计划范围,改善乡村教师居住条件。乡镇规模较大的片区小学,中心小学和初中学校配建适量的教师周转宿舍,并加强管理,保证周转,满足在职教师住校工作需要。

3.落实乡村教师定期免费体检制度。关心教师身心健康,参照当地公务员标准,每两年公费体检不少于1次(高级职称教师每年1次,其它职称级别的教师,有条件的县区亦可每年组织1次),所需经费由县区财政负担,列入当年财政预算。

4.积极实施乡村教师帮扶计划。在现行制度框架内,做好乡村教师重大疾病救助工作。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积极为学校捐助资金,用于教师帮扶。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要在春节、教师节等重大节日,定期组织开展走访、慰问乡村教师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重点加大救助特困教师力度。支持市、县区教育基金会建立联动救助特困教师机制。

到2020年前,对全体乡村教师、校(园)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市、县区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实施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经费投入,确保乡村教师培训时间和培训质量。加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市本级按照不低于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县区按照不低于学校教职工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2%安排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提高;农村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8%安排教师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需要,强化对乡村校长、乡村教师特别是特困村学校教师的培训。积极争取“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重点支持乡村教师与校长的培训。深入推进“三名工程”,积极实施全省统一的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十百千万”工程,在未来教育家、青年精英、骨干教师培养等项目实施中重点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学历提升培训,取得学历证书的,可报销一半学费(不含交通费、食宿费)。以“名师工作室”为载体,统筹全市“名师送教”活动,每年全市安排送教到乡、到村小活动不少于200次。建立100个县区级“乡村骨干教师工作室”,通过工作室平台带徒带教、送培送教,提高乡村教师特别是村小和教学点教师的培训实效。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积极利用远程教学、数字化课程等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的难题,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乡村骨干教师工作室”每年工作经费原则上不低于1万元,由县区财政承担。同时建立支持学校、教师使用相关设备的激励机制并提供必要的保障经费。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班学习、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县区人民政府要重视县区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建立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到2018年,全面建成县区教师发展中心。

(五)统一城乡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通过编制倾斜、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加大对人口稀少的村小学、教学点的支持力度,采取村片网友制单独设定的方式,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合理配置寄宿制学校专职生活教师。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备案。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乡村教师因病因残确实不能上岗的,可实施提前离岗空出编制(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做法,并及时予以补充。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1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1.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从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以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不作外语成绩(外语教师除外)、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持有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结业证书的教师,不再重复参加计算机应用水平培训与考试。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适当调整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重点用于解决在乡村学校工作满20年和30年,目前分别还是初级、中级职称、符合评审条件与标准的乡村学校教师。凡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30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乡村初级教师,符合晋升中级教师职称(职务)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学校申报职数限制参与中级职称(职务)申报评审,评审通过的,可不受学校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享受中级职称(职务)教师待遇(此类教师聘任后仍不占学校岗位职数)。教龄满30年、有高级教师职称资格而未聘任、本人自愿到乡村学校支教3年以上的城镇教师,可不受原学校岗位职数限制予以聘任,享受高级职称待遇(此类教师聘任后仍不占原学校岗位职数)。

2.加强乡村优秀教师的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评选向乡村教师倾斜,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市级骨干教师评选中,切块拿出不低于评选总数30%的名额,专门用于乡村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的评选。各县区在义务教育阶段县区级骨干教师评选中,要确定更高的评选比例,专门用于乡村中小学县区级骨干教师的评选。乡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实行任期奖励制度和考核制度,年度考核合格的,市级骨干教师奖励5000元/年,学科带头人奖励8000元/年,名师奖励16000元/年。各县区参照市里给予一定奖励。

3.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和表彰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参照省里在湖南省优秀教师表彰奖励项目中增设“湖南优秀乡村教师奖”,对在乡村任教20年以上的特别优秀教师每两年表彰一次的做法,市里在教师节表彰奖励活动中增设“永州市村小教育成就奖”,对全市村片小(教学点)工作的特别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县区政府要加大表彰力度,对在乡村学校任教10年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引导企业、社会团体捐资助教,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优秀教师、特岗教师给予奖励。鼓励和支持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最可爱乡村教师”评选等表彰奖励活动。在评选表彰各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确定特级教师评选指标和评选条件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

(七)有序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

1.加快教师队伍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县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改革把教师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通过深化改革使教师校长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从而为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奠定坚实的基础。

2.建立并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行骨干教师均衡配置,引导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合理流动。强化城市教师支援乡村教育工作制度,从2017年起,城区中小学教师评聘中级职务应有1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评聘高级职务应累计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工作经历;乡村学校教师评定为特级教师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服务5年后方可流动。各地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团队交流、学区(中心校)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大力推动城镇教师支持农村教育,重点推动县城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中心学校教师到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2016年起,县区要全面实施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每次教师交流的工作期限至少为3年,保持乡村优秀教师比例相对稳定。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细则由市、县两级分级组织实施,市、县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所有农村乡镇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各级政府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谋划支持办法,统筹安排推进步骤。要着力推动市、县区教育、发改、编制、人社、财政、卫计委、住建、国土、民政、房产等部门加强衔接沟通,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切实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教育部门要总体谋划和统筹管理、规划、指导乡村教师发展工作,为精准支持提供依据;编制及相关部门要着力支持教育部门推进体制改革,建立和落实“县管校聘”的管理体制,强化编制保障,确保满足教育教学实际需求;财政部门要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经费予以保障,重点支持;发改、住建、国土等部门要协同加快编制教职工周转宿舍规划,着力改善乡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人社、卫计委、民政等部门要完善并督促落实乡村教师补助、救助政策,切实提高生活待遇,加大对乡村教师倾斜支持力度,改革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保障性住房优先政策。

(三)落实经费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所需经费,全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把资金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促进当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要制定严格的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克扣、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着力改革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四)积极宣传引导。各地要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理解和支持,着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要大力宣传广大乡村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

(五)严格考核督查。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实施细则要精准把握支持重点,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因地制宜提出符合自身实际的乡村教师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各县区要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本地的实施细则报市教育局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市人民政府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纳入2016-2020年对县区人民政府的绩效评估和教育优先考核工作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教育督导部门对各地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政策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建立情况通报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成绩突出的,要及时推广经验做法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依纪依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八篇】

职业教育直接涉及民生,关系就业再就业,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长远利益的民生事业。汝南县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省、市职教攻坚计划和扎实推进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

制定了职业教育攻坚方案,成立了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职业教育攻坚领导小组;建立了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出台了《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省市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实施方案》,召开了职教攻坚动员大会;与乡镇政府签定了攻坚目标责任书,落实了三年攻坚总的目标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相关文件,召开了动员大会,分解落实了任务,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

二、狠抓落实,全力推进。

(一)抓好招生工作,扩大中职规模。

1.统筹两类高中发展,确保职教生源。一是实施“稳普高,强职教”发展战略,对普通高中实行限额招生,超计划录取的,不予注册学籍。二是继续实行中职春、秋两季招生制度,明确招生范围为初三、高三在校学生和具有同等学历的社会青年。三是强化中职招生目标管理。在落实中职校招生任务的同时,落实各初中校送生责任,双管齐下,确保圆满完成招生任务。

2.抓好资助工作,增强职教吸引力。加强了国家资助政策特别是职教助学政策的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就读中职学校;加强了助学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标准100%覆盖受助对象,提高落实政策的知信度。

3.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要求中职招生必须做到“六公开”、“六严禁”、“五不准”。教育行政部门对外公布了中职招生举报电话。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与教育局签订了遵守招生纪律执行廉洁招生、廉洁送生承诺书。招生期间,县教育局派出督查组,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二)多方筹集资金,健全保障机制。

一是从20___年起县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各乡镇财政每年设立20万元的职业教育专项资金,并在此基础上逐年增加;二是每年城市教育费附加的30%用于职业教育;三是农村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费的10%-20%和省财政扶贫资金的.10%用于职业教育和农村劳动力培训。

(三)加强基础建设,扩大职教规模。

1、扩大汝南县城镇职业高中建设规模。把汝宁一中、教师进修学校、城镇职业高中合并,使目前的城镇职业高中扩大到占地40亩、50个教学班、在校生3000人。总投资1800万元:汝宁一中、后龙亭广场的布局调整及拆迁需资金300万元,新建男女生寝楼各一幢需资金400万元,建综合餐厅一幢需资金250万元,建办公楼一幢需资金100万元,建图书实验楼一幢需资金150万元,添置各类实验室仪器、图书等需资金600万元。此规划今年暑期实施。

2、新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统筹县域职业教育资源,调整学校布局,把马乡职业高中(汝南县第一职业中专)、老君庙高中、县卫校、县农机校、农广校、及其它公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资源整合在一起,建立汝南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选地址在汝南开发区,占地200亩,120班,在校生6000人,总投资8000万元。学校建设分三期完成:一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二期工程投资3000万元,完成40班规模,可容纳xx名学生所必需的教学,生活用房,并添置部分专业实训设备;三期工程投资xx万元,完成校区所有规划项目及实训设备投资,全部建120班规模的示范性职业学校。现一期工程的90亩地已丈量完毕,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3、建立职教网络。继续完善“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作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办与民办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到,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扩大城镇职业高中办学规模,创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整合马乡职业高中、老君庙高中和各级各类职业技术学校,使全县中等职业教育年招生规模达到3000人左右,在校生达到10000人,与普通高中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力争建设示范性成人学校,省级2所、市级6所。完成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1万人次,城镇职工3000人次,下岗失业工人1100人次的任务。逐步建立以县职业教育中心为龙头,以乡(镇)成人学校为骨干、村组成人技术学校为基础的县、乡、村三级实用型、开放型职业教育网络。

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积极探索服务地方经济的新体制、机制,全面强化积极行政、文明行政、廉洁行政的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工商内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和谐、工商部门与市场主体之间的和谐、工商部门与消费者和人民群众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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