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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热选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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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一篇】

这项研究名为《全球高等教育的形态:与欧洲的国际比较》,将于5月14日在柏林举行的“走向全球”会议上发表。

它审议了37项国家政策和规章措施,包括为学生和学术流动提供方法和资金、承认海外资格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英国文化协会教育研究高级顾问迈克尔•皮克表示,在接受研究的欧洲国家中,荷兰、德国、爱尔兰、波兰和法国“在开放性方面得分很高”。

他说:“他们最近发表了国际教育战略,并且都有专门的机构来实施他们的战略。”

与此同时,一项针对9个国家的分析发现,自2016年以来,英国是唯一一个对国际化的支持有所下降的国家。

报告称,这是因为“以前由英国质量保证署对英国各机构的教育供应进行的周期性审查,已被英国新监管机构学生办公室监控的一系列指标所取代,而这些指标“并未完全反映跨国教育活动的具体情况”。

然而,该研究警告称,“英国与欧盟关系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未来的国际交往和英国在这项研究中的指标”。

这些因素包括脱欧后欧盟学生和学者地位的不确定性,以及对英国继续参与伊拉斯谟+计划的不确定性。报告指出,英国没有为学生的国际交流提供国家级别的资助。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二篇】

六年级共有学生39名,上学年优秀率为97%,及格率为100%,总体来说学生在音乐审美本事方面有所提高,课堂上能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并能对教师的要求做出恰当的反应,演唱歌曲时能姿势正确,声音自然流畅,节奏音准把握较好,在进行合唱时多数同学能注意配合他人,能对同学的课堂表现做出合理评价,在欣赏方面能乐于倾听各种乐曲,并能对所听乐曲做出简单分析,多数同学音乐想象力丰富,对所听音乐能即兴表演相应动作,叙说音乐资料,有较强的音乐创造本事。但对于歌曲视唱旋律方面难度较大,许多同学能随教师的琴声哼唱及模唱出旋律,但要求单独视唱还有困难,在以后的教学中多加强这方面教学,相信会有所提高的。

在这个阶段要做好学生的复习工作,但不能要求学生掌握太多的东西,我只要求理解就能够。因为这个阶段学生负担很重。经过六年的学习,学生对音乐的认识,以及他掌握的程度,都已经成了必须的定局,不能强求,所以,在这个阶段,只要求学生轻简便松的度过即可。另外,要稍稍介绍一些中学音乐知识,为今后的学习做铺垫。学生将在音乐的殿堂里尽享音乐带来的无穷乐趣。

本教材是课程教材研究所,音乐课程研究中心根据教育部制定的《音乐课程标准》的精神编写的,经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经过并试用。

1、本教材体现素质教育观念,以审美体验为核心,提高学生的审美本事,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2、本教材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新型教育观念,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与身心发展规律。改变过去教学中普遍存在的以教师、课堂、书本为主的教学方式,代之以学生的生活经验、兴趣、本事与需要为出发点,为学生供给感受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以及学习积累音乐文化的广阔天地。

3、本教材在编写体例上采用“单元”形式,各单元都有明确的主题,各主题之间具有有机的联系,每单元课型丰富多彩,更贴近儿童生活,使学生易于学习,乐于学习。

4、本教材将评价机制渗透在各个单元之中,既注重总结性评价,有注重过程性评价,在评价形式上采用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这更能增进学生对音乐课的情感体验,激励学生更有兴趣地学习音乐。

(一)丰富音乐情感体验,发展音乐感受力。

(二)发展学生音乐创造性思维,注重音乐本事培养。

(三)了解当今比较流行的世界音乐,丰富学生的音乐视野。

1、总目标:

坚持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使学生乐于参与各项音乐活动。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培养学生的音乐感受与音乐鉴赏本事,发展艺术想象力与创造力。增强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在生动活泼的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乐观的生活态度和友爱精神。

2、分目标:

(一)感受与鉴赏。

明白常见的中国民乐器,并能听辩其音色,在感知音乐节奏和旋律的过程中能初步辨别旋律进行的高低、快慢、强弱,能感知乐句与乐段的结束,并能做出相应的反映。能体验并简述音乐情绪的变化,能区别齐唱与合唱齐奏与合奏,聆听音乐主题并能说出曲名。喜欢聆听我国民族民间音乐,明白一些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歌和民族器乐曲。

(二)音乐表现。

乐于参与各种演唱活动,并能对教师的指挥动作几歌曲的前奏做出恰当反映,演唱时姿势正确,声音自然,节奏音调准确,在合唱中能注意与他人合作。明白力度记号、反复记号。

(三)音乐创造。

能利用废旧物品自制简易打击乐器,利用人声、乐器声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现自然界或生活中的声音。能即兴创编音乐故事、音乐游戏、音乐剧,并能参与表演。能创作4小节的节奏短句,及简单的旋律。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关注日常生活中的音乐,热心收集各种音乐材料并经常聆听。主动参与社区、乡村的文艺活动,并能大方地与他人进行交流。乐于听赏音乐会或当地民俗活动中的音乐表演,接触与了解戏曲舞蹈等艺术表演形式,认识音乐在其中的作用。

1、突出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重视学生对音乐实践活动的主动参与本事的培养。

2、对原有教学资料进行整合,扩展音乐创造与相关文化的资料重视音乐教学活动,发展学生创造思维本事。

3、教学中将音乐学科知识与技能,有机地渗透在各项活动中,减少学生学习的畏惧心理,使学生在饶有兴趣的学习中,自然地掌握必要的音乐知识和技能。

4、根据教学的实际情景,灵活地、创造性地运用书本,有意识地加强有利于发挥学生创造性思维和有利于学生综合知识和本事培养的资料。

5、认真备课,设计好每堂课的导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注意备学生。因材施教,对不一样的学生要注意采用不一样的教学手法,使学生能够充分发展。

课堂形式设计多样,充满知识性、趣味性、探索性、挑战性以及表演性。限度的调动学生的进取性。并使他们限度地学到知识,掌握技能。并注意在课堂上采取必须的形式,培养学生的团结协作本事及创新本事。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三篇】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的背景,城市化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城市化进程中社会要从一个农村为主的社会转变为一个以城市为主的社会,其结果必然出现人口流动。农民工在背井离乡寻富路,离田离土求发展的时候,绝大部分仍然把其子女留在自己的出生地,让他们继续在当地农村学校上学,从而在教育学领域出现一个新兴的名词留守儿童。所谓留守儿童,是指其父母一方或双方在外打工而被留在家乡,并需要其他亲人照顾,年龄在十六岁以下的儿童,即没有能够跟随外出务工的父母前往城市接受教育,而是被留在家里,在当地农村上学的农村流动人口的子女,故又称之为留守子女、留守孩、留守儿、留守学生等。

受打工潮的影响,农村中学生厌学情绪严重,辍学打工率比较高,更让人担心的是“留守儿童”的综合素质和人格培养问题。许多家庭是牺牲对后代的教育来完成家庭经济的运作的,打工农民在揣着梦想进入“外面的世界”的同时,也把牵挂和担忧留在了乡村。

由于这些远离父母的留守儿童缺乏直接的家庭教育和亲情关怀,在学习、生活、心理及人格的发展上都或多或少地出现了一些问题。

有研究者认为,留守儿童与非留守儿童在学习兴趣上没有显著差异,调查表明,留守儿童中喜欢学习的比例为%,非留守儿童中喜欢学习的比例为%。在对自身学习成绩的认识上也没有显著的差异,但是,由于监护人对留守儿童的学习关注过少而导致学习问题,一方面那些父母在外的家庭,由于监护人的文化水平较低,对孩子学习上的问题往往不能给予帮助;另一方面,父母一方在家的家庭,留在家里的父亲或母亲由于承担了全部的家务和农活,也没有时间去关注孩子的学习,所以,如果学习上有了问题,孩子向家人求助的比例最低。

“留守儿童真凄凉,平日难见爹和娘,放学回家忙家务,夜里梦中唤爹娘。”留守儿童现象的产生来自于家庭和社会两个方面。一方面,家庭的贫困,使孩子的父母不得不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中国长期的城乡二元制以及社会对“农民工”不公平的待遇,使广大农民没有办法及能力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城市。

留守儿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我国留守儿童数量多,涉及面广,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过调查发现多个省(市、区)中,留守率平均为%,最高为%。然而我校留守率达到了%,父母至少有一方在外打工的学生比例高达%,多数学生生活在家庭角色不完整的环境中。

我校小学生的家庭作业只注重如何“巩固知识”和“强化技能”,学生的作业单调枯燥,偏重书本,缺乏弹性,影响了学生听、说、读、写能力的均衡发展,消解了学生的兴趣,压制了学生的创造潜能,使他们的个性得不到发展,智力得不到开发。

由于我校大部分学生是留守儿童,学习习惯和学习兴趣缺少家长的科学引导和培养,如果根据我们学校的现状研究出能激发留守儿童强烈学习需要与兴趣的家庭作业,就能启发留守儿童的心智,提高他们的求知欲,吸引他们的注意力。基于以上思考,如何使留守儿童家庭作业设计得到创新,有待我们进一步研究。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四篇】

为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制定我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改革创新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有效补充和稳定乡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建设教育强省,推进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数量基本满足需要,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工资福利待遇得到较好保障,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职业认同感显著提高,乡村教师队伍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三、基本原则。

(一)师德为先,以德化人。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引导乡村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乡村教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重视发挥乡村教师以德化人、言传身教的作用,教育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保乡村教育正确导向。

(二)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合理规划乡村教师队伍规模,集中人财物资源,制定实施优惠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地区优质教师资源配置,有效补充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师,不断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

(三)提升质量,提高待遇。立足省情,聚焦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关键领域、最紧迫任务,打出组合拳,多措并举,定向施策,精准发力,标本兼治,加强培养补充,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地位待遇,不断改善乡村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

(四)改革机制,激发活力。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拓宽乡村教师来源,鼓励有志青年投身乡村教育事业,畅通高校毕业生、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的通道,建立完善“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健全充满活力的乡村教师使用机制。通过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带动建立相关制度,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统筹规划,分级落实。省整体规划全省乡村教师队伍的发展目标、工作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市、县(市、区)及乡村学校相应分别制定本地、本校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省、市、县、校共同推进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省对各地工作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予以鼓励支持。

四、范围对象。

乡村教师指我省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岗教师。

五、主要举措。

(一)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乡村教师头脑。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素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党建工作,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关心教育乡村教师,适度加大发展党员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融入教师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落实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制度,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教师应与学校签订师德承诺书。加强乡村教师诚信体系建设。

(二)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鼓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乡村教育实际,与师范院校合作,采取多种方式定向培养“一专多能”的乡村教师。建立完善聘用优秀人才到乡村学校任教的“绿色通道”,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可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引进。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将乡村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统一纳入政策实施范围,重点补充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英语、科学、信息技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和农村幼儿园教师。优先将参加“三支一扶”支教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补充到乡村教师队伍。各地新补充教师优先满足乡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需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将基础好、能力强的富余学科教师,通过转岗或全科培训,充实到乡村学校紧缺学科教学一线。鼓励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引导退休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鼓励退役运动员和艺术、体育志愿者到乡村学校支教。

(三)改善乡村教师待遇和工作生活条件。支持各地不断改善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乡村教师信息化办公与教学条件,为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在乡村学校、教学点的全覆盖提供保障。推进实施边远艰苦地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地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案,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乡村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应不低于城镇教师平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省、市进一步加大对县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切实保障提高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完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突出差别化补助政策,分类分档进行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倾斜,将农村公办高中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统筹纳入农村教师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建立岗位津贴增长机制。实施“乡村园丁关爱工程”,对遭遇重大疾病、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事件的乡村教师进行救助。推进建立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

(四)建立与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管理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教职工编制标准,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学、教学点编制按照班师比和生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通过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等方式进一步向村小学、教学点倾斜,重点解决教师全覆盖问题,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国家规定课程和开足课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按照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要求,逐步降低生师比。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严禁聘用代课人员,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变相占用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五)职称(职务)评聘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研究完善符合乡村教师特点的教师职称(职务)政策措施,修订中小学校岗位设置标准,新增岗位向乡村教师倾斜。乡村教师评聘职称(职务)时,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发表论文、外语成绩、计算机成绩等不作刚性要求。城市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聘任专业技术岗位时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六)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为组织城市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提供制度保障。县级教育部门统筹配置教师资源,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推进落实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各地要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对口支援、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县域内重点推动县城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范围内重点推动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

(七)推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建立完善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体系,加快推进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充分利用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的优质资源,为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提供支持。支持各地有效整合市、县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和中小学优质资源,促进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各地要切实保障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的经费投入,按照规定落实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并逐步提高标准。要把乡村教师培训纳入当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所需资金列入当地财政预算和各学校年度预算,确保乡村教师培训的时间和质量。推进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破解乡村优质教学资源不足难题。加强乡村学校体育、音乐、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提高乡村教师多学科教学能力。落实乡村教师、校长每5年一周期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将师德教育作为乡村教师培训的首要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网络研修、送教下乡、跟岗实践、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对乡村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给予经费支持。

(八)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各地要对在乡村学校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在评选表彰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方面要向乡村学校和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开展奖教支教活动,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支持和奖励。

六、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把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细化任务分工,分解工作责任,推进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将计划落到实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和推进实施。发展改革、财政、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相应责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地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要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制定严格的经费监管制度,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经费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截留、挪用、克扣、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省在强师工程专项资金地方奖补项目中,对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成效明显的市、县予以适当奖励。

(三)加强督导检查。省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纳入“创强争先”和“强师工程”督导检查范围。各地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各级教育督导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对计划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市、县、乡镇各级人民*府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把准支持重点,因地制宜提出符合乡镇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请各地级以上市和顺德区于2016年3月底前,将本市(区)的实施办法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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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五篇】

12月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了解到,《莱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近日出台,对加强我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

《实施细则》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

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

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以区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弥补乡村教师缺口,从秋季开学起,每学期争取部分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

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

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从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区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

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各区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积极争取培养名额。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

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

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相关解读:

一、出台背景。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薄弱环节和短板在农村教育。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帮助农村孩子学习成才,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是扶贫工作的重要举措。发展农村教育,教师是关键,必须把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6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年)》(国办发〔2015〕43号),对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全面部署。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鲁政办发〔2015〕60号),就加强我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行了部署。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教育局组织起草了《莱芜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细则》,并征求了市编办、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的'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把发展乡村教育和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造就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为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师资保障。主要措施共6项:

1.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加强乡村学校党建工作,强化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监督保障。高度重视师德校风建设,深入开展“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做四有好老师”活动,引导乡村教师严格遵守廉洁从教有关规定,做到依法依规执教。

2.健全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和规范教职工编制管理,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大教师调配力度,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按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编制。落实农村学校机动编制政策,以区为单位核定机动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乡村学校急需的学科教师。完善教师招聘方式,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可以区为单位,不分城区、农村学校岗位,统一招聘、统一分配,并向乡村学校倾斜,也可按学校组织招聘。开展大学生乡村学校支教,弥补乡村教师缺口,从20秋季开学起,每学期争取部分高校师范生到乡村学校进行实习支教,在省财政困难县(区)支教的,省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在其他区实习支教的,市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高于每人每月400元的部分,由各区财政纳入预算解决。

3.完善城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鼓励城镇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任职,加大城乡学校教师交流力度,分年度按规定比例完成城镇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任务。优化乡村学校教师资源配置,实行学区教师资源统一调配。鼓励名师名校长到乡村学校任教,从城镇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教师中,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和区级以上名师、优秀教师等要占一定比例。

4.改革完善乡村教师培养模式,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省里从今年开始实施师范生定向培养、免费师范生全科教师培养计划,年至,全省将按3000人、3000人、4000人分年度安排招生计划,共培养10000人,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分年度拨付。我市要组织各区用好省免费师范生培养政策,积极争取培养名额。加大中小学师资培训对乡村教师倾斜力度,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形成城镇学校与乡村学校手拉手共同发展机制。

5.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和生活保障水平。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乡村教师工资,全面落实乡镇工作人员津贴补贴政策。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范围的,发放乡镇工作补贴。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逐步提高乡村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适当放宽乡村教师购房贷款条件,支持乡村教师使用公积金贷款、低息贷款购买住房。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建设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妥善解决乡村教师特别是新教师、交流轮岗教师及实习支教师范生等的居住问题。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评聘办法,提高中小学高级和中级教师岗位设置比例,在现有标准基础上,中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小学高级和中级岗位比例设置上限分别提高7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可在规定比例上限基础上上浮2个百分点。

6.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优秀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实施乡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每个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努力提高乡村教师社会地位,广泛宣传乡村教师无私奉献的感人事迹,营造更加浓厚的尊师重教氛围。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六篇】

一、课题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目前“农村留守儿童”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各地都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据统计,目前我国留守儿童人数近2000万人,而且还有增长的趋势。这些儿童远离父母,他们的监护权谁来行使,受教育权如何保障?这些问题正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国内关于留守儿童问题的研究几年前就已经启动,教育部、全国妇联及部分省市县教育部门都对此进行了研究。这些研究,重点探讨了农村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和他们面临的严重困难和问题,在呼吁社会各界积极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方面产生了较大影响。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大量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方式的消极面,缺乏对留守成长方式积极因素的研究;大量关注当前农村留守儿童的问题,缺乏面向过去和未来的纵向研究;大量关注问题的表面现象,对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研究缺乏深度和广度。

我校将“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开展了专题调研,在学校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做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向人民和社会负责。要求学校发挥教育“留守儿童”的主阵地作用;要求学校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行结对帮扶制度;办好家长学校,提升“代理家长”素质;落实家访联系制度,在春节期间全面走访“留守儿童”家长,交流沟通思想;推行寄宿制管理等。但由于“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队伍庞大,而且又是一个长时期内存在的问题,学校都感受到力不从心,真正是“任重而道远”。

二、课题研究的前期准备。

(一)做好理论准备。

1、尽可能地搜集,学习并掌握儿童教育的新理论,使课题具有广阔的视野,不断更新思想理念,深化拓展课题的内涵和外延。

2、着力学习教学论、实践论、教学法等基本原理,牢固树立德育为先的基本理念,以便为课题实验创造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使课题具有整体的效应。

(二)做好组织准备。

(1)围绕课题内容,按照科研要求,将主课题分为若干子课题,并责任到人,以便分头实施,系统研究。

1(2)为了使课题科学高效地开展,特聘请省特级教师徐德兰校长负责研究过程的理论指导,负责研究计划、方案、成果的审核,并定期开展有关理论讲座。

三、课题研究的条件论证。

十一、五”课题的研究创造了优良的外部环境,这些都是完成课题的客观现实基础。

2、从师资状况上看:

我校教师均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对农村家庭教育情况比较熟悉,课题组的骨干成员均达大专以上学历,有较扎实的儿童教育经验,有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他们中有学校校长、中层干部;有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等,课程改革的关键是教师,而我们这一支充满活力、素质优良的研究队伍,为完成课题研究提供了有力保证。

3、为了使课题科学地研究,学校邀请课题研究方面的专家到学校来,请他们举办讲座,进行理论方面的指导。努力使此课题按计划分布实施,定期总结。

4、为了使课题研究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将建立课题实验管理制度,减轻课题组成员的工作量,让他们有时间进行课题研究。要求课题组成员每月活动不少于一次。教科室将对课题研究情况作协调、监督。

5、在课题实验过程中,学校将在研究经费上予以全力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积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争取。确保课题开题论证、中期评估、结题鉴定各项费用及时到位;保证在实验过程中课题组成员的学习、奖励等各项支出如期支付。预算课题各项经费要万元。

四、课题的界定和理论支撑。

本课题的研究将根据人本主义理论、现代心理学理论、主体教育理论、多元智能理论、现代教育管理理论以及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法规,采用问卷调查法、个案分析法、比较研究法、行动研究法和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开展课题研究。

五、研究的意义。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成功与否,关系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也关系国家未来。学校教育过程借助信息技术这个平台,与社会、家长共同解决好留守儿童在学习、生活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使其获得与其他儿童平等的发展机遇。并对留守儿童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国情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感恩教育,2培养留守儿童的浩然正气,增强他们的自尊心、自信心,培养留守儿童成为对祖国忠诚、对社会感恩、对事业坚定的接班人是这种教育教学方式的目的。

六、研究目标。

深入了解我镇各学校“留守儿童”的现状(学习、生活、性格、心理、道德养成等方面),探索学校对留守儿童的管理职责、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促进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学校教育的和谐发展,为各地提供理论和实践参考。

七、研究内容。

1、留守儿童学校应该承担的职责研究;

4、守儿童行为习惯养成研究;

八、课题实施的基本步骤。

发挥学校主阵地的作用。学校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实施“留守儿童”教育工作方案,加强领导,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学知识、学文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的主阵地、主渠道。、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关爱留守儿童领导小组,加强对留守儿童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保证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到位。学校校长室、总务处、教导处、教科室、少先队等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加强上下联系和沟通,做到相互配合和协作,切实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

学校相关部门要认真调查研究,摸清“留守儿童”的底数,建立每个“留守儿童”的专门档案和联系卡。其基本内容: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监护人或其委托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身体状况、年龄等。学校安排负责学籍档案管理的人员对“留守儿童”的档案进行管理,并根据学生变动情况,及时补充或变更联系卡的有关内容。通过联系卡制度的建立,加强学校与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的联系,共同形成以学生为中心的关爱网络。学校设立“留守儿童”亲情电话。、真情关爱,“三个优先”。

3(1)学习上优先辅导。学校要从学习方面对“留守儿童”逐一进行分类、分组,落实到每一位任课教师。由任课教师具体分析学生的学业情况,制定学习帮扶计划,明确帮扶时间、内容和阶段性效果。每个“留守儿童”由老师牵头确立一名学习帮手,教师要对结对帮扶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建立进步档案。

(2)生活上优先照顾。学校对“留守儿童”要多看一眼,多问一声,多帮一把,使学生开心、家长放心。食堂要注意营养搭配均衡,有益身体发育。“留守儿童”患病时,要及时诊治,悉心照料。

(3)活动上优先安排。学校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或根据特点单独开展一些活动,既使其愉悦身心,又培养独立生活能力。、实施教职工结对帮扶“留守儿童”制度。

学校在“留守学生”中确立重点帮扶对象并配备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配对帮扶教师和其他教职工要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留守学生”的思想动态,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建立教职工关爱留守儿童成长日记,培养更多的优秀教师成为“代理家长”。教师要定期走访与临时监护人交流,及时反馈儿童的情况,帮助做好“留守儿童”的思想工作。让“留守儿童”在老师、同学群体中成长,对已缺失的家庭教育进行补偿,使他们走出孤独和忧郁。

5、健全教师与“留守儿童”的谈心制度。

学校要定期召开帮扶教师、留守儿童、监护人或委托监护人座谈会。要求班主任每月与“留守儿童”谈心一次,详细填好记录卡,对少数学习严重滑坡、人格发展不健全、道德发展失范、涉嫌违法的“留守儿童”要制定个别教育管理方案,着重进行矫治和帮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开展人文关爱活动。让“留守学生”通过教师和集体的温暖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发展的消极影响。通过定期举行主题班会、团队活动,举办书画展、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各种活动,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使他们生活在欢乐、和睦的氛围中,找到回家的感觉,增强学习、生活的信心,体会到学习的快乐、成长的快乐。

6、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应急机制。

建立留守儿童、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儿童”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要30分钟内告知委托监护人,1小时内告知在外务工家长,2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镇党委4政府,以保证“留守儿童”的安全第一的要求,不得拖延推诿。与教职工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7、注重对“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针对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的“留守儿童”,学校建立心理咨询室,大力开展心理咨询、心理矫正活动,定期开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独立生活教育和体谅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儿童”感到备受关爱,体验到生命成长的快乐与幸福,消除不良情感体验,树立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培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教育资源,积极开通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开设知心信箱,开设心灵驿站,建立沟通心灵的绿色通道,给学生以心理咨询和辅导。学校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

8、建立健全检查考核机制。

加强对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要作为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到工作目标体系之中。建立和完善工作考评制度,定期对班级、部门和教师进行考评,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如因工作不力和失职而造成影响的,师德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9、构建全社会的教育网络,形成关爱合力。

加强与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交流与沟通。学校要向留守儿童的家长公布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联系电话。增进学校和家长的沟通联系。加强委托监护人的教育培训。学校要办好家长学校,着力提高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加强委托监护人在受托期间,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加强同社区、村组和家庭的合作,营造浓厚良好的育人氛围。学校要主动与当地文化、工商、妇联等部门配合,调动一切可利用的教育资源,关爱留守儿童。重视家校合力教育,要求家长采取多种形式与儿童交流、沟通,多关心儿童的身心健康,让儿童体会到父爱母爱,努力形成政府、村组、学校、家庭四级联动的教育网络,营造浓厚关爱氛围和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10、努力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加强对贫困留守儿童的资助工作,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集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大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引导留守儿童防范不良行为,快乐健康成长;建立研讨、交流制度,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总结,定期召开研讨会、座谈会,定期5举行论坛,交流经验,研究工作,探索新路,采取措施,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巩固成果,增强实效,不断提高留守学生教育管理的水平,发挥学校在“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11、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6月——2012年10月)实验准备阶段。

学习相关资料,制订并完善研究方案,确定研究学校,建立研究档案。

第二阶段:(2012年11月——2013年12月)全面实施阶段。

按照实施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定期研讨交流,总结经验,形成阶段性研究成果。

第三阶段:(2014年1月——8月)总结推广阶段。

整理材料,撰写实验报告,做好实验成果的推广工作。

九、研究方法。

(1)文献法:通过查阅文献,学习教育理论,了解小学生课外阅读的现状。通过广泛吸收和借鉴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为课题研究寻找一条捷径。

(2)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与观察法相结合,对学生采取实验前问卷调查,阅读情感测试;实验中阅读表现观察;实验后再次调查、测试,前后对比。

(3)群体研究与个案研究结合法:在群体主动性研究的同时,进行个案跟踪研究。

十、成果显示。

“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实验研究报告;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学生、家长咨询录;留守儿童个案研究文集;阶段性研究报告;“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相关论文集;“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研究”实验研究结题报告;“留守儿童”成长成果展。

留守儿童问题已经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学校作为留守儿童教育的重要阵地,必须充分发挥好应有的作用。引导留守儿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正确引导他们理解父母外出打工的艰辛,让他们懂得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道理,珍惜现在难得的学习机会,努力学习。增强他们是非观、判断力和责任感,使他们对父母的理解转化为学习的动力。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七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抓师德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各区县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认真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重点支持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补充乡村教师。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泸委发〔2015〕9号)精神,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录取小学教育专业大专生,为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计划2016年培养300名,2017年培养300名,2018年培养300名。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各区县要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机制,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各区县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各区县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市财政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定额补助。各区县要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认真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要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要把乡村教师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做好对乡村教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各区县地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严格执行《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六、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泸州市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培训者培训计划、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精准帮扶支教计划等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市上将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区县政府要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九、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区县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区县、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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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八篇】

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部署,为提升乡村教育水平,保障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从根本上阻止贫困现象代际传递,确保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四川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107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甘于奉献的乡村教师队伍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将师德师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健全教育、宣传、考评、监督、奖惩机制,全面提高乡村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抓师德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师德教育的重要内容,融入乡村教师职前、职后培训全过程,推动师德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师德宣传,发挥评优表彰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宣传力度,激励、引导乡村教师强师德、扬师表、作贡献;抓师德考评,完善师德师风考评体系,把师德表现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抓师德监督,健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共同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约束机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规范乡村教师行为;抓师德责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中小学校主要领导师德师风建设负责制和问责制,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及主管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抓组织建设,加强乡村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适度加大在乡村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乡村教师的生活与成长,增强归属感。

各区县要结合乡村教师岗位特点,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优化招聘方式、提高招聘质量,确保乡村学校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科学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课程。按照专业对口原则,乡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教师,可直接考核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继续实施好“特岗计划”,认真做好省级免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相关工作,重点支持合江县、叙永县、古蔺县补充乡村教师。根据《中共泸州市委关于全力推进扶贫攻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泸委发〔2015〕9号)精神,与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合作,通过普通高考招收录取小学教育专业大专生,为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免费定向培养乡村小学教师。计划2016年培养300名,2017年培养300名,2018年培养300名。

寄宿制等学校确因学生管理等工作需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按《劳动合同法》招用补足相关人员。各区县要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编外人员使用方案需报经县级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好普通高校毕业生乡村学校任教到岗学费奖补机制,对取得教师资格并到乡村学校任教一定期限的高校毕业生,按有关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引导优秀高校毕业生服务乡村教育发展。各区县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退休特级教师、高级教师、教学名师到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并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各区县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最低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承担,省财政按每人每月22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市财政原则上按每人每月100元给予合江县、叙永县和古蔺县定额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给予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和泸县定额补助。各区县要严格按规定发放,并根据教师工作、生活条件的'艰苦程度等因素,合理分设档次和具体标准,重点向村小和教学点倾斜、向条件艰苦地区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区县通过增加绩效工资总量和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方式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认真落实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政策,保障乡村教师应享尽享。要根据实际情况,按不低于月人均200元水平确定具体标准,并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

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住房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统筹予以解决。在现行制度架构内,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贫困乡村教师家庭给予救助,以解决其实际困难。大力改善村小教师的食宿条件,对于新招入村小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乡镇政府解决居住用房;除中央和省上专项资金建设教师周转房外,各区县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按照省上统一标准,安排专项经费修建村小教师周转房和师生食堂。

要把乡村教师纳入全民预防保健范围,做好对乡村教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工作。

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照城市标准统一核定,其中村小、教学点编制按照生师比和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充分考虑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以及农村边远地区和贫困地区学校的特殊实际,教职工编制配备予以倾斜。实行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聘人员。

五、完善乡村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

中小学教师岗位设置实现县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总体平衡,并向乡村教师倾斜。各区县地要进一步完善符合乡村教师工作特点的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和标准条件,注重师德表现、注重一线经历、注重工作实绩,不作外语成绩要求,不作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以及由组织选派参加援外、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教师职务(职称)和专业技术岗位。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

严格执行《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在古蔺、叙永两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泸县和合江县村小连续工作满15年以上的教师,若本人符合省和市有关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规定中的一级教师条件,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二级教师,评聘为一级教师。

六、促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

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学校需要统筹实施派遣任教。落实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对口支援、名优教师送教、乡镇中心学校教师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凡在城镇中小学校任教满9年的教师,应向乡村和薄弱学校流动。实施好“三区支教”计划,选派城镇学校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到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乡村学校支教讲学,帮助转变教育理念、更新教育教学手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发挥“国培计划”和“省培计划”示范引领作用,制定《泸州市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实施管理者能力提升计划、教师培训者培训计划、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养计划、精准帮扶支教计划等乡村教师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计划,确保到2020年底前对全市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将师德教育、法治教育等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推动师德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贯穿培训全过程。全面提升乡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到2017年前完成每人不少于50学时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健全乡村教师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团队建设,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比不低于1:30建立区(县)级教师培训团队,推动乡村教师区域研修与校本研修常态化。按照乡村教师的实际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采取顶岗置换、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短期集中、专家指导、校本研修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持续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鼓励和支持乡村教师在职学习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市上将对在乡村学校连续从教20年以上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在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表彰中,将乡村教师名额单列,予以倾斜。区县政府要分别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从教并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给予鼓励。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优秀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增强乡村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吸引力。

九、落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

区县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部门分工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和指导。发展改革、财政、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切实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大力支持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把资金和投入用在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迫切需要的领域,切实用好每一笔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各区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实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予以全市通报,同时约谈并追究相关负责人领导责任。

区县、乡镇政府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本地乡村教育实际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将本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化、具体化。

文档为doc格式。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九篇】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xx—20xx年)》,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责任主体,要将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情况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

确实,也不怪老教师们泼冷水,他们见过太多的好政策从吹风到出台到落实的漫长过程,也经历过太多的激动期待到冷却失望到麻木不仁。大到提高工资待遇、晋职晋级、岗位异动,小到评先评优、分班分课,总有那么多的期待,那么多的称心如意,那么多的失望不满,这也造就了他们“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的淡定心态——该来的总会来,该有的总会有,无需刻意地去追求企盼。

加快简政放权进程;再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国务院在今年1月就出台了指导意见,但是下面却迟迟不见动静,直到5月份“限定时间表”要求各地必须在6月底前落实到位,各级部门才纷纷响动起来,可是面对“6月底”的期限却谁也不敢乐观。而在日常的工作中,诸如由于教师招聘、调动,教学设备、器材、课本到位,通知发放、任务布置等不及时,造成学校、老师的工作十分被动、苦不堪言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所以,《计划》的内容无不戳中了当前乡村教育的焦点和乡村教师的痛点。如提高生活待遇、职称(职务)评聘倾斜、统一城乡编制标准、规范优秀教师流动、提升师德修养、能力素质、建立荣誉制度等等,都在释放着多策并举、标本兼治的政策善意,让广大的乡村教师无比期盼。

不可否认,《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确实是一项推进中国农村教育乃至中国教育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式的好政策,其展现的也正是广大乡村教师的美好愿景。真心希望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提倡践行群众路线、改变工作作风的大背景下,这次的好政策好愿景不再让广大乡村教师望眼欲穿,而是能够尽早尽快地落实到位。

教育研究支持计划【第十篇】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培养适应二十一世纪需要的创新人才,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战略决策,_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为构建二十一世纪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教育体系指明了方向。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以崭新的姿态和全新的理念投身于教育改革的大潮之中,力争使我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迈上新台阶。为此,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新学年度学校高中部教学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七一”讲话为指针,认真落实_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工作以德育为首位,以教学为中心,倡导科研兴校,落实市教委“教学常规五十条”,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推动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稳定向前发展。

二、基本情况。

业刊物上发表文章。科研兴教之风正在形成。

然而,教学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教师业务上不思进取,教学方法单一陈旧,教学质量有待提高,有的备课组工作乏力,没有教研教改成果,教育科研氛围还不浓。有的教师工作方法简单,不善于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另外,个别教学用品有待添置或更新。劳动技术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任务和要求。

1、狠抓教育思想观念的转变,这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质量的前提。要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教职员工认识到,基础教育应以提高全体公民的素质为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培养和造就一代高素质的有创新精神的跨世纪人才。

2、大力提倡科研兴教,积极组织教研教改实验,高中部要建立适合本校实际情况的教育科研课题,本年度重点研究课堂教学模式,创新教育和“研究性学习”探索和研究要取得阶段性成果。各教研组力争让每位教师自己的研究项目,要在高中部范围内营造较浓厚的教研教改氛围,要培养一批研究型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并通过他们的示范作用,带动全体教师热心参与教研教改活动,要求在本学年度有市级以上的教育科研成果和研究论文。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适当利用课余时间开展音、体、美和科技等特长训练或兴趣小组活动,根据课程内容适当进行社会考察和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善教研组工作评估指标体系。通过科学考核评价,奖优罚劣,促进各教研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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