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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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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一篇】

按照《关于开展20xx年上半年全县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通知》(太绩考办〔2020〕5号)文件要求,县营商中心对今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认真开展了自查。

二是在综合协调上下硬功夫。强化机构职能。由县政办二级机构县优化营商环境管理服务中心承担县营商环境办日常工作,严格实行“周例会、月调度、季督查、半年小结、年度考评”制度,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能力。充实队伍力量。将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的责任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纳入县营商办组成人员,在督查考核、“四送一服”、百名股长考核、政务服务提升、营商环境“面对面”等工作上切实提升统筹协调能力。创新制度牵引。建立“企业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是2020年县政府工作报告内重点事项,通过践行一线工作法,倒逼各部门、各园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转企业呼声为企业哨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厂门口”,让企业多动嘴少跑腿,让部门多办事少设槛。

三是在监督考核上下硬功夫。“面对面”电视问政强势开局。《太和营商环境·面对面》第一期栏目于7月首播,邀请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0名县人大代表、20名县政协委员、县百名股长考评第一批被考评对象80名同志、50名规模企业代表到场观看。本期栏目以“服务不走心窗口成摆设”为主题,围绕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提升等方面开展,对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五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提问。动真碰硬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导。已完成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督导工作,组织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上半年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落实不力、重视不够的乡镇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以督促改、以改促优,持续推进实现企业开办“六个一”、深化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获得电力流程、提升用水便利度、优化用气报装服务、改进不动产登记方式等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事项按时完成。

(一)“综合窗口”流于形式。县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全部改为“综合窗口”,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模式未能实现。

(三)融资问题依旧存在。个别企业土地证、房产证没有办理,担保抵押种类较少、价值较低;企业规模小、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较弱。多种因素导致我县现有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少、成本高,大大制约着企业的落地成长和发展壮大。

(一)以“放管服”改革为引领,着力打造精简高效的办事环境。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二篇】

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二)以质为果,托举营商环境向上发展。

一是职权下放,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为更好促进乡镇驻地的企业发展,提高乡镇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权威性,使企业办事实现“就近办、马上办、一次办”的工作目标,我局结合重点镇建设,按照“依法下放、权责一致、能放即放、按需下放”的原则,拉出了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公司设立等首批30个大项80个子项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下放重点镇,开辟重点镇“绿色审批通道”,让驻乡镇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改革所带来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精准对接,打通企业“优质发展通道”。为全面加快企业建设进程,缩短企业落地周期,先后三次召开涉及1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工业项目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诉求,与企业精准对接行政审批服务11项;先后5次召开主管部门协调会,集中开展业务研讨会20余次,解决企业开办、服务链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5个。

三是局长陪跑,建立完善“政企交流通道”。为准确掌握行政审批流程,检验改革成效,从群众视角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行局长陪跑制度,以现场体验、陪同企业办理、跟踪企业问效的方式,及时发现堵点、难点、痛点问题,以最短的时间、最快的速度、最优的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

(三)依法为本,推动营商环境健康发展。

二是指导企业法治化建设,推进依法发展。我们不仅为企业送去便企惠企的好政策、好措施,同时也送去助力企业优质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政策。利用召开企业座谈会、“企业吹哨·部门报到”注册企业培训会等时机,多次集中开展法律法规知识普及活动,让企业发展始终保持在法治化轨道,确保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推行企业发展负面清单,推进快速发展。凡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市场,放宽准入门槛,保证企业快速落地,切切实实让企业感到发展有希望、落地可作为。

一是实行“大受理模式”,让企业到一窗办所有事。专门建设行政审批大厅,建立形成40个大项、191个小项“受理标准一元化”,推行综合受理,建设形成“一个窗口、一次告知、一套材料、一次踏勘、一同出件”的快速审批通道,实现“进一门、到一窗、办所有事”。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三篇】

2月28日上午,高新区召开第4次党工委会议,专题传达贯彻绵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区领导在2019年全区工作会、经济工作会、投促大会、项目推进会等重要会议中多次强调该项工作,要求高新区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全区各部门协同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转发《绵阳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印发《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区目督办每个月督查推进落实情况,截止8月底,任务清单中除新建县级政务服务实体大厅正在推进外,其余任务均按照时间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二)落实文件政策,推进三大领域改革。

我区为保障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在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自加压力,提出建设项目审批各环节的办理时限都为即办件的目标,最大限度的缩短审批时限;对不动产常规业务5个工作日再次压缩,已实现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为1-3个工作日,95%可达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注销抵押登记实现1小时办结,查封、解封登记实现随到随办、立等可取;推行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度放宽企业住所登记,推广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做实企业办照“136工程”等措施,深入放宽市场准入。2019年上半年,高新区市场主体实有登记23961户,同比增长,2019年新登记2335户,其中企业880户,个体1455户。

(三)树“高新服务”品牌,强化服务意识。

打造“高新服务”品牌,高效推进18个省市重点项目,京东方b11项目提前点亮,创造京东方业内项目建设最快速度,设立“建设者之家”,用真心服务集中发展区建设者们。认真落实“挂图作战”,每个项目由一个区级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个项目专员负责,形成三位一体的工作责任体系,严格执行“项目专员、专项考核、例会推进、协调会商、公示倒逼、督查通报”项目推进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进全区项目建设。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了更好的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v^中央、司法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任务部署,为了扩大社会影响、理顺工作关系、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矫正质量,进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我所认真总结去年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同时不断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化发展,积极研究新形势,发现新问题,结合去年工作经验特制定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1.进一步完善定期会议制度。

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例会制度。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处理好执法主体和工作主体之间的关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环境。

2.严格落实排查、走访制度。社区矫正工作计划在每月以及重大节日和社会敏感时期,对所辖区域内矫正对象报到情况、人数、动态、监管措施的落实以及矫正效果等进行排查走访,对表现不好、再犯罪风险较高的对象、脱管漏管对象要严格监管,并及时将名单通报公安机关,确保矫正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严格请示报告督查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逐级、及时、如实上报,特别是矫正对象再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受到治安处罚、收监执行、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以及需要与周边地区协调或不能准确把握的事项等,遇有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上报。

4.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社区矫正档案要整洁、规范、资料齐全、查找方便,按照矫正对象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每名矫正对象的个人档案,及时、规范完善相关资料。对每个解矫对象要提前办理相关手续,防止超期解矫现象发生。对解除矫正的矫正对象档案做到资料真实有效、归档材料齐全、装订顺序正确。

社区矫正工作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认真落实“重在矫正”的要求,确保管得住、矫得好,不脱管,不发生重新犯罪。

1.努力抓好帮教队伍建设,实行人性化管理,在完成帮教小组的优化,帮教小组负责联系的继续开展矫正对象遵规守纪、思想认识、行为表现等情况进行监督考察和帮教工作。

2.努力抓好思想教育与劳动教育相结合,提高其法律意识,思想教育工作要采取授课、座谈、参加社会活动等形式,通过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他们对自己的罪行及其对社会危害的认识,提高他们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思想道德的学习教育,帮助他们在接受社区矫正的同时,养成一个良好的行为习惯,以实际行动来赢得周围人的认可和帮助。

3.努力抓好监管与考核,重视走访,努力实现矫正工作规范化,继续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特别是日常报到、思想汇报、请销假等,并进一步规范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书面汇报制度,加强电话联系沟通,以及时了解矫正对象的最新动态。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依然作为矫正工作的重点来抓实抓好。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一旦有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及时予以教育训诫。做好对矫正对象的走访调查工作。通过走访家庭社会,了解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人际关系,同时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争取更多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4、对新进入社区服刑的对象要把好“入矫关”。对法院新判决和^v^释放的对象,力求要做到“四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教育、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的矫正方案。同时落实社区矫正监督人、志愿者,签订相关协议书。

5、着力解决矫正工作中重点难点问题。尤其要将暴力犯罪、盗窃等财产性罪犯、未成年犯、假释犯、监外执行犯以及请假外出对象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措施到位,加强对矫正对象的危险控制和行为监管力度,既要以人为本,又要强化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防止脱管、漏管。

6、抓好季度考核评议工作。将考核评议工作作为对矫正对象强化教育的重要手段,规范程序,积极探索合理有效考核评议方法,既要做好集中对象的考核更要抓好分散对象(特别是外出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形成正常考核评议机制,促进考核奖惩结果真正起到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作用。

7、从严要求,加强管理。每月主动了解矫正对象具体工作地点、基本活动情况,凡是矫正办组织的重大活动,矫正对象必须无条件服从(不论是学习或劳动),特殊情况经批准的事后须补课。无故不参加或找借口的,视情况按考核扣分规定执行,直到行政治安等处罚。

8、积极树立矫正对象转化改造典型。对矫正对象在矫正监管期间助人为乐、有重大贡献等突出表现的,可以作为矫正对象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激励矫正对象积极改造;同时,对在矫正期间不服从管理,不遵守法律法规和矫正制度的矫正对象,根据每月、每季计分考评结果予以一定的惩处,达到警示矫正对象的目的。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基本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利用每月的工作例会加强对上级各项政策制度的学习宣传,交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讨论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思路。要掌握谈话教育的技巧和通过学习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理念,结合高邮镇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使工作更加富有实效,工作质态不断提高。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五篇】

第一条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新湖南,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实施“一件事一次办”,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打造贸易投资便利、市场竞争公平、行政效率高效、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人员力量配置和经费保障,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工作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第一责任人。

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是本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履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调查核实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第四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但有关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省规定决策、实施,且勤勉尽责、未牟取私利的,依法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对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湘江新区、国家级园区等区域应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先行先试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改革措施。

第五条积极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强与其他省、市的营商环境交流合作。

推进长株潭营商环境一体化,在政务服务同城、产权保护一体、市场监管协同、公共法律服务等领域重点突破,促进创新资源、公共服务、人才资金、信息物流无障碍互通共享。

第六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制定本省评价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营商环境进行评价,提出问题清单和改进建议,报省人民政府同意后反馈参评地区。

参评地区要结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不得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公共服务资源、生产要素,平等适用政策,公平参与竞争。

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发布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评选新湖南贡献奖,加强省民营企业服务机构建设,编制民营企业支持政策手册,强化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议事协调机制,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区域性股权市场。

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建立健全外商投资服务体系,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提升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

第八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节能降碳、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保护与集约节约利用、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推进营商环境优化。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六篇】

过去,我国营商环境极为复杂,法律法规不完善、官商勾结、市场竞争不公等问题频发,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如今,为了让企业更好地发展,我国政府一系列政策举措的推出,让营商环境大转变成为可能,我在这个过程中也有了自己的体会和心得。

二、减税降费措施的推出。

前段时间,我单位申请了一个项目,项目建设所需的材料、设备以及人工成本等都是非常高的。然而,在申请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政府推出了减税降费措施,这也让我们直接节省了几十万的费用,使我们的项目没有受到经济上的太大压力。

三、“一个窗口”服务的改革。

过去,在企业的注册和办理手续过程中,需要处理很多行政服务窗口,每个窗口要凭证,办理要时间,这也让我们的公司非常费力。但在这个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个窗口”服务的推行,我们可以轻松办理所有的注册和办理手续,让我们省去了很多宝贵的时间和精力。

四、市场环境的变化。

要想成功,企业需要有一个稳定、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这也是我国长期以来营商环境的巨大短板。但随着市场化改革计划的推出,市场环境得到了显著的改善,企业之间的市场竞争也变得更为公正和健康。

五、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

在营商环境大转变的过程中,企业们也被提高了社会责任的要求。政府希望企业们能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推动企业发展与社会繁荣共同进步发展。我们深深感受到,企业的成功与发展必须与社会的福祉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相结合。

综合来说,营商环境大转变,使企业们能够在更加公平、透明和有序的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然而,从我司的实际经验可以看出,任何一个制度或者政策改革都需要不断的完善和优化,在未来,我们希望政府与企业可以继续携手并进,共同推动我国营商环境的不断完善与优化。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七篇】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排查、清理各类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畅通市场主体对准入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证照分离”等措施,探索将一个行业的多个准入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健全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体系,完善风险补偿、保费补贴机制,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推动银企融资对接、银担风险分担、银税信息共享;鼓励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信贷资金的可获得性;发放贷款时不得通过以贷转存、存贷挂钩、浮利分费、借贷搭售等行为变相提高融资成本;为授信评估目的引入外部数据、信息或者评级时,不得要求企业支付相关费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以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产生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助。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深化校企合作,推进产教融合,促进企业用工和就业需求对接,加强园区企业员工生活配套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强化人才服务,在居留落户、租购住房、社保医保、子女入学、配偶就业、项目孵化、资金支持、职称评聘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

为海外人才往返签证、出入境通关提供便利,对外国专家、归国留学人员申报停留居留、身份认定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一件事一次办”。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展专业化众创空间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支持企业组建各类技术创新平台和联盟,促进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第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梳理公布、动态更新惠企政策清单,明确实施部门、政策依据、政策期限、申报条件、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咨询方式、兑现形式及监督方式等要素,主动精准向企业推送惠企政策,并予以指导。

鼓励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优惠政策。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应当合理设置申请条件,简化申报手续。

第十五条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禁止索要赞助、强制捐赠捐献等任何形式的摊派,禁止违规强制市场主体参加商业保险。

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不得限制企业按照规定自主选择保证金缴纳方式。在保证事项完成或者保证事由消失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清退返还保证金。

第十六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经营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行业协会商会不得强制市场主体入会或者阻碍其退会,不得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培训、考核等活动并收费,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已经取消的行政许可。

第十七条供水、供电、供气、排水与污水处理、通信、广播电视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集中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优化报装流程,公开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与公用企事业单位自建业务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并联办理。

公用企事业单位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一)违规增设或者变相增设报装业务办理环节、申请资料、前置条件;。

(二)在工程建设、报装接入、验收开通、设施维护及转供等环节违规收取费用;。

(三)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施工、设备采购等方面的指定服务。

第十八条推行在线招标、投标、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逐步实现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

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市场主体,不得有以下情形:

(一)设置超出采购或者招标目的的资格资质、资产、规模等非必要条件;。

(四)以其他不合理条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或者供应商。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合同,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法定权限内制定、实施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五)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转变营商环境工作计划【第八篇】

县公安局:

20_年,在党的^v^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指导下,在县局党委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正确领导下,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标准,紧紧围绕县委“创平安乡镇、建设平安大足”为目标,强化职能、优质服务、与时俱进、创新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维护了一方稳定和平安。

一年来,我所受理刑事案件50件,破现行案33件,破隐积案10件,打击处理13人(其中逮捕6人、直诉4人、劳教3人),治安拘留3人,解决纠纷40起。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转变作风、从严管理教育、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1、强化教育训练,努力提高队伍素质。今年伊始,我所民警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全面贯彻实施“五条禁令”和“大练兵”活动,使队伍思想、业务、身体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我们还以人为本、科学考核、团结协作,建立健全大练兵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还狠抓宗旨爱民、执法执纪、反腐倡廉、爱岗敬业、警风警纪五项教育。

2、规范管理,营造队伍建设长效机制。我所结合贯彻《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适应公安工作要求。今年5月,按照县局内务统一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我所花大量的财力、物力让所内的内务焕然一新,还强化了内务管理,将内务管理作为长效机制来抓,跟民警们的思想素质考核挂钩,使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目前,工作热情高、学习风气浓、责任意识强,已成为队伍状况的主流。

3、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队伍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4、加强宣传工作,开展“与时俱进、品牌创新”为主要内容的活动,树立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今年,我所继续深入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把预防青少年犯罪和警民共建,作为基层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内容。我所担任校园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民警今年为辖区学校师生上法制课3次,还配合县局各科室到辖区搞法制宣传4次,这不仅为辖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秩序,还为争创市级“青年文明号”开拓了新思路。

5、加强民警公仆意识,努力搞好窗口工作,优质服务,以“人民满意”为宗旨,对待群众求助积极主动,热心解决;对待群众报案责任心强、快结快处,杜绝“门难进、面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冷、硬、横、推”等现象,进一步落实便民利民措施。

二、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适时组织专项行动,确保了辖区治安平稳。

1、严打高潮迭起。根据县局安排部署,我所结合本地治安实际,先后组织开展了严打整治专项行动。(1)春节期间和“五一”节前的专项行动,这两次行动为确保我辖区春节、长假的治安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在“反盗、打抢”专项行动中,建立特情人员,根据特情人员提供的线索破获了诸多有影响的各类案件。使辖区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发案呈下降趋势。

2、案件侦破查处战果显著。今年共立刑事案件50起,破案33起,现行案件的破案率达6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7%,在积极侦破现行案的同时,对隐积案件积极攻坚,对辖区外的报警和协查案件不推不拖,对隐案和在押犯罪嫌疑人深挖细查。今年来共破刑事案件33起;查处治安案件4起,解决纠纷4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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