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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样例(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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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一篇】

1.贯彻执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执行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经授权组建项目部,确定项目部的组织机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根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确定管理人员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3.负责在本项目内贯彻落实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总体目标,主持制定项目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4.负责对施工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组织制定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制度。

5.严格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和与公司签订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并进行阶段性目标控制,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6.负责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或施工组织设计,组织办理工程设计变更、概预算调整、索赔等有关基础工作,配合公司做好验工计价工作。

7.负责对施工项目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8.严格财务制度,建立成本控制体系,加强成本管理,搞好经济分析与核算。

9.积极开展市场调查,主动收集工程建设信息,参与项目追踪、公关、进行区域性市场开发和本项目后续工程的滚动开发工作。

1.强化现场文明施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突发性事件。

11.做好项目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12.协助公司完成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13.负责协调处理项目部的内部与外部事项。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责一: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管-理-员必须严格掌握其专业的施工程序和规范,努力完成所担负的管理工作;

3.负责工程的质量、造价、工期的控制和过程管理;

5.负责学校后勤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维修维护工作的派工、验收、回访、保修;

6.参加必要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加大对重要材料的市场调查、价格监控力度;

7.遵守学校后勤管理处及科室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完成领导下达的其他工作;

8.定期进行专业培训(至少1次/学期),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职责二: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工程管理人员,是受甲方领导委托对项目进行现场管理的代表。其岗位职责是:

(一)参与工程项目招标、议标工作。熟悉合同预算,严格控制新建工程的施工质量和进度。

(二)协助处长负责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严格按图纸监管工程施工。

(三)核实《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并上报处长、院长批复。

(四)参加现场各单位召开的协调会,及时了解施工动态,按月上报工程管理报表。

(五)深入施工现场,掌握一手资料,妥善安排工地管理工作,认真督促检查工程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对进入施工工地各类建筑材料、设备严格进行双向监控与检查,严把质量关。

(六)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 ,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室内外工程工作量。

(七)协助处长组织竣工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工作。配合施工单位做好竣工后的回访和维修工作。

(八)努力学习相关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九)完成处长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职责三: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对下达的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施工项目规划并负责有关控制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合同目标的实现,维护和提高企业的信誉。

3、对项目的质量、工期、安全、成本等进行监督管理,履行合同条款,处理工程变更,组织协调会议。

4、合理组织,配制;落实、人、财、物等各生产要素,组织好施工活动,使项目施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5、组织编制、实施工地生产计划,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施工任务。

6、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和新工人培训工作。

7、及时处理安全、质量事故,对重大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并履行上报和审批手续。

8、加强管理,并按劳分配,调动工人积极性、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和经济效益。

职责四: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审核建筑设计要点,评估设计招标方案。

2、参与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审核工作,协调解决其它专业问题。

4、负责施工中的建筑设计技术的配合。

5、参加工程的初验和工程竣工验收。

6、配合部门负责人编写每月施工进度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二篇】

1. 全面负责学生的入宿、生活、安全管理工作。

2. 认真做好学生的后勤服务保障,要经常检查宿舍门窗、公物、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损坏应及时汇总向后勤服务部报告,督促及时修复。

3. 做好宿舍区域内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坚持24 小时不脱岗,加强夜间对宿舍区域内的巡查,以防学生从床上跌落。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妥然处理,。

4. 要加强学生就寝纪律的检查督促,按时开、关宿舍大门。配合安全保卫部,定期排查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5. 严格把好外来人员出入学生宿舍关,认真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手续。禁止学生私自留舍,夜间禁止异性学生进入他人宿舍。对学生有违反基地规章制度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记录上报基地安全保卫部。

6. 认真做好宿舍楼道的清卫工作,督促学生搞好室内盥洗室和厕所的卫生保浩工作,做到宿舍内无臭味、无蚊蝇、地上无水迹。

7. 保障学生饮用水的供应,每天给每个宿舍灌满两瓶开水。

8. 做好每期学生的床上用品的洗涤和更换、房门钥匙的收发工作。

9. 遇到突发事件,应及时开启宿舍内所有出入口的大门,组织学生有序疏散,同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报告基地行政总值班。

10. 认真做好当日 值班记录,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一、在后勤部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八、配合保安密切注意出入人员,发现可疑的事或物要及时处理,注意防火、防盗。

十、负责员工宿舍房间钥匙管理。

十一、负责员工宿舍物品的借出,检查和收回工作。

十二、对来访人员进行记录和被访人员的通知。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三篇】

1. 科主任负责本科室的全面工作。对开展医疗业务,提高医疗质量,加强经营管理,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及两个文明建设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

2. 积极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计划和任务,保障本科室的持续、健康发展、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

3. 树立科技兴院思想,抓好临床医学科研工作,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善于挖掘、培养、使用、爱护人才,积极开展学术交流和新技术、新方法的应用,制订专科业务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专科门诊、急诊、会诊、值班的工作安排,定期主持召开科务会议。

5. 负责协调、处理多环节因素的投诉。

6. 负责组织全科病例讨论、业务学习、继续教育,统一安排进修、见习、实习生的工作。

7. 积极开展营销工作,拓展外部市场,提升本科室在群众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扩大医疗市场份额。

8. 抓好科室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好成本核算,努力控制各种支出,通过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拓宽增收渠道。

9. 做好医院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医疗安全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发生。

10. 负责科内、科间各种关系的协调。

11. 参加院周会,负责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并督促落实。

12. 履行医院另行规定的其它职责。

中层管理人员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的作用#e#

探讨适合于企业发展的管理手段、措施和方法,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讲应该说是永恒的主题。企业管理的理论从最初泰勒提出的定额管理历经近百年的发展,至今企业管理已不再是单一的手段或方法,而是将企业战略目标的确立和实施、企业发展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等等因素综合性地融合在一起,充分调动各级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全面促进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和整体绩效的提升。

据统计目前世界 500 强企业普遍运用的管理方法是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该办法之所以能受到世界500 强的青睐,就在于目标管理系统在企业管理中就像一根主线、一个纲一样系统性地把各项工作由表及里、由点到面、自上而下一线贯通、纲举目张,再通过绩效考核管理系统这把尺子和利剑把每个环节的工作绩效衡量一遍,公司整体工作绩效就浮出水面,工作差距和短板就一览无余,就可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资源整合、去除短板效应,公司的整体绩效就会得以全面提升。由于企业的整个系统都在这个管理体系之下,每个工作环节遵守的都是同一个运行规则,因此各单位、部门之间为了完成工作任务目标,彼此能够自觉展开竞争,形成自觉争先创优的氛围,进而有力地促进经营管理目标的达成。

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先是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内容培训,随之要求集团所属企业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目标管理体系和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并贯彻实施。公司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战略发展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对部门负责人和员工岗位建立了目标管理体系并开展绩效考核工作。对提高公司整体工作质量和效率起到了促进作用。

企业开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开展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对整体工作质量和绩效的提升还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经过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实践证明,中层管理人员在该项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集团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成败。因此集团进一步深化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好中层管理人员的作用,使中层管理人员进一步认清自己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应担当的角色和应发挥的作用,进而促进该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推进集团管理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

作为中层管理人员在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要注重以下方面:

一、 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实践者

中层管理人员是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促进者和实践者,不是旁观者。要充分认识到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不仅仅是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更重要的是每个部门每个中层管理人员都要担负的工作。人力资源部门的作用是建立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运行规则,组织实施,监督每个环节的执行及运行情况。如果把该项工作比作体育竞赛,那么人力资源部门除对内部人员的目标管理及绩效考核管理工作担当运动员的角色外,针对集团层面更多的是规则制定者和对执行规则者行使裁判员的职责。中层管理人员则是目标管理体系及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实施方案的制定者、执行者,更多的是担当运动员的角色。中层管理人员不仅要制定部门工作目标,还要帮助下属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岗位工作考核标准,对员工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实施考核,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兑现奖惩并帮助员工提升工作业绩等,可以说担当的工作责任大、任务重。

二、认真履行好领导工作职责

1 、员工岗位工作职责任务目标的制定者

中层管理人员首先要提出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然后协调主管领导对本部门的工作目标给予确认,将确认后的部门工作目标按本部门岗位职责进行分解。分解目标任务的同时要求员工提出岗位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结合部门分解到各岗位的任务目标,帮助员工确认年度岗位工作任务目标。要保证工作任务目标的分解不漏项、不缺项,并要求每个岗位提出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月度分解实施计划,做到部门与岗位工作目标一致、上下同欲、分步实施、落到实处。

在这个工作环节中要重视主管领导的工作要求,要与主管领导充分沟通,深刻领会工作要点,达成上下目标的一致。要与员工充分沟通,指导员工领会工作要点,分析完成目标的可行性,帮助员工提出实施办法和措施,保证工作目标的实现。

2 、工作绩效标准的制定者

每一岗位的工作质量验收标准,人力资源部门或中层管理人员的主管领导并非像员工岗位的直接主管即中层管理人员那样清楚,同时每个岗位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都不尽相同,不能采取统一的衡量标准。因此对各岗位工作绩效的考核要一岗一标准,充分体现个性化,用有针对性的岗位工作评价标准评价其工作的成效才更有说服力。中层管理人员最能公正、客观、如实地选取本部门岗位工作绩效考量指标、对其工作质量标准进行描述,因此是最适宜的岗位工作绩效标准的制定者。

中层管理人员在制定岗位工作考核标准时一定要注意标准的可操作性:要具体的、有可衡量性、可比性、有时间节点、可量化,不能量化的尽可能描述细化,使之便于定性考量。同时要注意不要把标准固化,要使之处于动态的持续完善的状态,边实施边完善,不断剔除不合理因素,使考核标准有利于工作目标的实现和工作质量、效益的提高。在实践中要不断和员工进行有效沟通,避免员工的抵触情绪,提高员工工作士气,提高绩效管理的有效性。

科学地确定考核指标及考核标准,可以让员工明确自己工作的质量水准,可使员工自觉按照考核标准塑造自己,从而引导员工按照质量要求完成工作目标。

3 、员工工作绩效的考评者

对员工工作绩效的考核最好能够按照月度进行,平时要多注意与员工的`沟通与交流,随时掌握员工工作动态。月底由员工对当月工作提出总结报告,并由员工对自己的工作作一个评价。

中层管理人员在召开月度绩效考评会前要全面掌握每一岗位员工月度工作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把员工在考核期内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以及态度方面的信息进行综合评定,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召集部门考核工作会议,由每位员工在会上总结工作并评价自己的工作业绩,最后由中层管理人员对每位员工完成的工作按照对每一岗位的考核标准进行工作点评,肯定工作成绩,指出不足,找出差距,并分析差距产生的原因,帮助员工提出改进工作的措施。

该项工作最重要的问题在于中层管理人员对员工的评价意见能否让员工感到有理有据、心服口服。因此中层管理人员平时要加强工作监督,除对员工工作的完成效果进行正面评价外,还要注意工作方法,讲求领导艺术。肯定员工的工作成绩要具体,指出员工工作的差距与不足在考核会上要概括,会下与员工沟通交流时要具体,充分考虑员工的接受程度。要充分尊重员工的付出,对待事情要公平公正,不能偏激和带有感情-色彩,要真诚、善意地与员工沟通交流,不能生硬地批评、轻视。

中层管理人员要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中要放开自己,不以个人得失为重,真正把提升员工绩效作为出发点,大胆指出员工的不足,真心帮助员工找出差距提高自己,员工绩效提升的同时,中层管理人员的能力也随之提升了,同时也会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只有放开自己、不计较个人得失、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才能享受到领导成功的喜悦。

切忌对员工的工作评价无根无据、不痛不痒,对员工的工作绩效搞平均化、一刀切,没有是非观念、中庸保身,没有根据地兑现考核工资。如此做的结果就是丧失自己在员工心目中的威信,不能很好地履行领导职能,最后被员工所淘汰。

4 、员工的奖惩兑现与绩效提升者

中层管理人员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有效沟通,向员工兑现奖惩,是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工作的至关重要的环节。通过与员工的有效沟通,指出员工的差距与不足,让员工明确认识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成绩与不足、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让员工在目标管理体系与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的运行中获得成长、提高、提升。同时还要注意对提升员工绩效、技能的措施要有实质性内容,必要时要采取培训等手段,使员工业绩与能力获得提升的同时也获得更多的职业发展机会。

员工工作绩效提高了,部门的整体工作就会再上新高,进而就会促进公司整体绩效的提升。如果这个环节的工作做不好就会事倍功半。 因此 该项工作的优劣,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的效果。

三、灵活运用激励手段形成团队集体合力

中层管理人员要深刻认识团队的力量和价值,要充分体会部门的工作是与每个岗位的工作息息相关的,岗位工作如果出现了短板,就会影响部门整体工作效能的提高,因此要善于发现短板,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要灵活运用精神与物质的激励手段,把每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调动好。比如每个部门的绩效工资是由中层管理人员来分配的,月绩效工资是否要全部分尽?该问题值得探讨。笔者认为要有适当的机动留存,以便于激励那些在工作中绩效提升快、机动工作任务完成好、专项工作完成好的员工。对员工而言并非仅仅就是绩效工资才是唯一的激励手段,如果从物质和精神层面多角度对员工给予充分尊重和认可,激励效果也许会更好。

还要大力倡导集体协作精神,对促进团队凝聚力建设、促进团队任务完成、争得团队荣誉等等行为要给予大力支持和鼓励,引导部门成员跳出自我的圈子,胸怀团队观念,关注集团的发展与成长,进而把自己的队伍造就成有协作精神、献身精神的有战斗力的团队,达到这样一种状态,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工作就达到了理想化的境界。为此各级人员肩负的工作任务是非常艰巨的!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 ,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 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 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 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 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 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班子进场后,坚持各有分工、各负其责,在施工方案措施面前及任务安排和责任落实上,任何接受人或执行人必须无条件严格的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在工程质量上要加强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和机电工程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样板制;强调创“精品”,只有通过创“精品”才能保证整个工程成为精品,任何人必须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控制每一工序、每一过程和每一环节;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和“奖罚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对每一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都要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与“奖罚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施工常出现的问题,以创“精品”保证精品工程。

(1)施工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心,在整个施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肩负着重大的职责: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和室外相关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5)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节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6)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1)施工前负责熟悉和审查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做好图纸会审,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搞好施工放线,为按图施工提供依据。

(3)对工程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零配件进行进场质量检查验收。

(4)审查设计变更,材料代换手续,对不符合要求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应拒绝施工。

(5)按时做好各项施工试(化)验工作,并做好纪录。

(6)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纪录。

(7)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记好施工技术日志,为评定工程质量提供必要的资料,负责积累、整理和保管技术内业资料,保证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参与编制并负责贯彻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和方法。

(2)对工程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进行控制,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合理安排工期,制定施工项目的阶段控制目标和年度控制目标,协调各工种的作业,使施工顺序合理,衔接恰当,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实现计划工期,提前完成合同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使现场容貌、料具堆放与管理、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及职工生活均符合规定要求。

(3)熟悉并掌握全部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并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

(5)负责组织现场工程质量日检、旬检、月检工作,并主持施工班组及各工种之间的质量交接检查工作。

(6)负责作好施工日记和组织整理各项交工验收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加强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对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工程,必须及时会同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3)督促和指导施工班组做好质量日检工作,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4)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作为发放施工班组工资的依据。

(5)建立各施工班组工程质量检查档案,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6)及时反映施工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对重大质量问题应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施工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停工。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5)负责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6)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令和文件及时汇报和传达;

(7)按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工伤纪录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安全会议记录档案》

(1)建立、健全料具保管账目,认真填写进场验收纪录,按顺序记载正确。做到收、耗不跨月,按实际出库、有月节和累计。

(2)报表、票据手续齐全,上报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3)按预算和结算认真执行限额领料,并认真做好节、超分析,逐月做好统计工作。

(4)贯彻执行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和小型工具包干办法,做到不超大型指标,不超耗,逐月核算有报表。

(5)认真检查,保存材料进的试、化验单及产品合格证,认真验收。

(6)协助项目经理及各部门制定物资需要计划和规划现场平面布置,平整场地,疏通运输道路。

(7)进场料具认真按单据检质、检斤、检尺、检量,并认真做好材料的标识工作。

(8)现场及仓库的材料的保管要做到整齐、有序,按规定进行保管,不漏、不潮,上盖、下垫、有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尊纪守法,严格执行料具管理标准。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五篇】

(3)负责公司计量仪器仪表的配备和管理工作,并负责对公司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送检工作。

(4)组织进行原辅材料的品质检验,严格把关;组织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评价;组织、指导生产车间进行生产过程中的工序检验,依据技术文件组织对完工后的产成品进行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合格出厂。

(5)负责公司产品质量的统计分析和改进工作,及时组织对不合格产品、质量事故的分析、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

(6)会同销售部门听取客户意见,组织对产品质量问题和客户意见进行分析,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组织改进落后工艺及不规范操作;安排人员每月定期编制产品质量报表。

(7)组织公司的质量培训,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巩固质量管理体系的.群众基础。

(8)本部门日常工作的安排、任务分配及监督、协调本部门人员完成本部门各项工作;积极参与部门员工的培训、考核等工作,通过激励机制挖掘员工潜力,达到开发和培养人才的目的。

(9)安排人员或自行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纪录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管理。

3 、岗位职责工作细则

(1)做为质量管理主管是公司质量体系运行及产品质量保证第一责任人,承担着铸就“白鹿岛”品牌、确保产品品质、提升公司产品质量水平的重任。根据销售及科研任务,配合公司生产部门对产品生产实现过程中质量进行有效控制;保证生产活动顺利进行和完成生产计划及生产任务按期完成。

(2)做为质量管理主管首先承担生产质量责任。在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进行动态管理和监控。

(3)负责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各个层面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成果的检验;负责本部门整体培训效果的检查(通过组织考试和个案抽查进行培训成果的鉴定)。负责质管员层次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制订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考核机制并记录存档。

(4)质量管理主管是质量体系运行第一责任人,认真编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对其实施成果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每月进行,组织本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

(5)负责组织制订本部门的各个层面的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成果的检验;负责本部门整体培训效果的检查(通过组织考试和个案抽查进行培训成果的鉴定)。制订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考核机制并记录存档。

(6) 每日组织进行一次生产过程的质量评审工作并记录归档,评审人员为质量管理主管或检验人员。

(7)质量管理主管是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班人员绩效考核及员工绩效考核的复核工作,要求对考核过程和复核过程进行记录存档。

(8 )每周组织召开一次质量评审例会,参加人员为生产所有智能部门,必要时邀请其他部门参加,要求有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分发厂长,质量管理部,生产制造部,办公室。

(9)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质量管理例会,参加人员为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生产车间和各办公室(要求有会议纪要,一式三份分发生产部门,质量管理部,办公室)。

(10)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编制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每月进行1次全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分析,负责公司质量体系日常管理。

(11) 质量管理主管是本部门员工绩效考核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绩效考核及员工绩效考核的复核工作,要求对考核过程和复核过程进行记录存档。

(12)依据年度审核计划,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实施公司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负责公司质量记录的监督、管理;迎接第三方审核。

(15)负责统筹公司相关数据的分析处理、负责统计技术的选用批准并检查统计技术的实施效果,组织每周编制1份质量统计报表,对质量进行全程跟踪。

(16)每天9:00~10:00向生产厂长汇报当日工作安排并对前一天工作进行总结。

(18)每周不低于6小时与员工进行交流,对员工质量意识状态进行调研并详细纪录,对员工提出的问题进行解决。

(19)质量管理部对各车间的日常质量以检测流水线的逐台检测和巡检二种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质量监管过程发现问题在1小时内以质量卡(三联)形式通知生产车间和库房。

4、主要权力

监管全公司的产品质量,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质量考核奖惩,对影响产品质量的供货商有权做出停止采购的决定,对于影响产品质量的重大问题有权做出暂停生产的决定,对经常违反生产工艺质量的人员有权向公司提出辞退的建议。

5. 接受监督

日常事务接受生产厂长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

直接上级:制造部经理;

下属部门:质检科、质管科;

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制造部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主管领导汇报;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

7.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8.负责搜集和掌握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传递质量信息;

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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