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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参考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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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一篇】

7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节约)

7s的八大作用是1改善和提高企业形象。2提高生产效率。3改善零件在库周转率。4减少故障,保障品质。5保证企业安全生产。6降低生产成本。7改善员工精神面貌,使组织具有活力。8缩短作业周期,确保交货期。7s的六大效用是1亏损为零 2不良为零 3浪费为零 4故障为零 5事故为零 6投诉为零。

储存和发放物料一般要遵守以下三原则:仓库“十二防“(防火、防水、防压、防腐、防锈、防爆、防晒、防倒塌、防潮、防盗、防蛀、防电)、定点定位定量、先进先出等三原则。对于化学品的储放要遵守“三远离四严禁”原则:远离火源、远离水源、远离电源、严禁超高、严禁混合堆放、严禁堵塞通道、严禁堵塞灭火器。仓库三防(防水、防火、防盗)

六号定位法:按“库号,仓位号,货架号,层号,订单号,物料编号”等六号,对物料进行归类叠放,登记造册,并填制《物料储位图》便于迅速查找物料的调仓。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1请购2验收3保管4盘点!

1 重视品质,品质是企业的命脉,没有品质就没有明天。2仓库的精髓是保证不断料,不呆料,不囤料。35“s”贯穿始终。4 物,帐,卡始终要保持一致致。5 先进先出。6今日事今日毕(保持最新资料信息)。

5距(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仓库组长:

1、仓库每日工作按排。

2、仓库工作筹划与进度控制,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对仓库现场各个工作的监控。

3、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4、参与公司宏观管理和策略制定。

5、现场管理的督导、6s推行情况、目视化管理执行情况。

6、审订和修改仓库的工作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7、对下属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和考核,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

8、签发仓库各级文件和单据;

9、管理会议资料报告(主要提供物料呆滞库存)。

1. 负责仓库收发存的全面管理工作;

2. 仓库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制定和优化;

3. 仓库人员的培训、指导、优化和考核 ;

4. 循环盘点、月度盘点、年中盘点、年终盘点的统筹按排;

5. 提高和优化仓库空间的利用率和库存的周转率;

6. 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及协调.

1、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处理人际关系。

3、熟悉电脑操作,office办公软体,erp系统。

4、负责货仓的整体规化,作业程序。

5、负责仓库管理盘点工作事项。

6、负责物料的先进先出管理以及仓库“5s”管理和产品的标识管理

7、负责仓库物料的进出管理,储存管理,账务管理,确保仓库账、卡、物一致。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1请购2验收3保管4盘点

1、请购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4)所有物资的验收,一律打印入库单或直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货人留存,(如欠帐,此联由送货人留存,凭此联到财务结账,如是采购现金付款,则此联交领用部门备查)。

3、保管

4、盘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2、认真做好仓库的安全、整理工作,经常打扫仓库,整理堆放货物,及时检查火灾隐患;

5、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10、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1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分工;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

1、请购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4)所有物资的验收,一律打印入库单或直拨单,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财务部,第二联仓库留存,第三联送货人留存,(如欠帐,此联由送货人留存,凭此联到财务结账,如是采购现金付款,则此联交领用部门备查)。

保管

4、盘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5、 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10、 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

11、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分工;

仓库管-理-员工作流程

1、请购

2、验收

1)仓管员根据采购计划进行验货;

2)对于印刷品的验收,仓管部依据使用部门提供的样板进行;

3、保管

4、盘点

2)管理实现了电脑化管理,所有商品的入库、直拔、领出、库存统计直接通过电脑系统完成。

1、严格执行后勤的《仓库管理制度》,从后勤利益出发,做好本职工作。

2、根据正式收发料凭证及时办理入库、出库手续,不准使用白条,不准受理私人领借。

3、验收物资须认真核对收料凭证(定货合同、货运单、发票、质量证明书等),严格计量、收发。(先看单、后看货)

6、做好材料收、发、存的总结工作。

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5、验收后的物资,必须按类别固定位置堆放,做到整齐、美观;

10、严禁私自借用仓库物品,严禁向送货商购买物资;、

1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工作分工;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二篇】

1、 负责驾校全面工作和处理驾校日常事务。

2、 认真组织全驾校人员的政治、业务、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政治、业务素质。

3、 制定、健全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

4、 召集驾校例会,讨论解决驾校重大问题,并经常向上级请示报告。

5、 接待来访的相关部门人员和学员,听取他们的意见,并且及时处理

管理人员职责

驾校全体管理人员按分工,各司其责。

1、要把提高培训质量、培养高质量的驾驶员视为第一要务。

2、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业务会议,组织全体教练员和全体员工学习。

3、及时处理学员的投诉,办公室将学员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员。

4、树立“诚信为本,信誉至上”的驾培风尚,善待学员,维护学校声誉,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5、按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要求及时做好各项工作,并按时报送有关的报表。

财务人员职责

一、在校长领导下,负责驾校的一切开支的支付和核销。

二、负责收取学员的培训费及承包车辆的管理费。

三、按照会计制度,做好会计核算工作,为经济管理和经济决策提供准确的会计资料和经济信息。

四、加强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债权债务的核算与管理,参与经济合同、承包合同的签订。

五、按时报送会计报表、财务计划、财务分析。并参与经济决策。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教练员岗位职责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在驾校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本车学员的驾驶训练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三、遵守驾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做到爱护学员关心学员,搞好团结。

四、大胆管理,严格按照训练计划实施各科目训练,在教练过程中,认真负责,言传身教,不保守,将自己的驾驶技能传授给学员。

五、不循私情,对学员一视同仁,不变相的吃、拿、卡、要。

六、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做到出车前、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杜绝带病车上路训练。

七、严格遵守《道法》的有关规定,在训练过程中,不准搭乘学员以外的任何人和货物。

八、驾驶请示汇报,修车购材料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定办理。

九、填写好每天车辆行驶里程及行驶路线,做到所耗油料与行驶里程相符。

十、组织实施各种规章制度,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职责一:驾校校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指令,提出驾校工作方针,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2、主持驾校全面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职工政治、业务学习,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职工政治、业务水平,保持队伍团结稳定。

4、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下达工作任务,搞好工作的布置、检查督促、考核及对职工的奖惩兑现。

5、负责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整体素质。

6、抓好教学研究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7、抓好廉政建设。

8、抓好干部队伍及其思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9、搞好工作总结 、汇报,向上级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职责二:驾校校长岗位职责

一、在驾校校委会领导下对驾校全面工作负总责。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驾驶员培训工作的基本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提高办学水平。

三、组织建立健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进行全面、规范、科学、民-主的管理。

四、注重抓好教练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和业务进修,提高教职工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知识化、现代化的教练队伍。

五、以教学工作为中心,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一切从学校的实际出发,领导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任人为贤,按组织程序挑选、培养和使用学校干部,建立健全有效的指挥管理系统。

七、定期向校长报告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维护全体员工的切身利益。

八、完成上级党委、主管部门部署的其它工作任务。

职责三:驾校校长岗位职责

4.负责本部门的经济核算,完善固定资产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

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三篇】

11、协助上级领导进行公司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12、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环保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二、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三、要熟悉公司内部各环保设施位置。

四、掌握各环保设施的操作运行,并负责指导值班人员掌握操作使用。

五、环保工作人员要熟练讲解出各设施的处理工艺。

七、密切配合当地环保部门对公司大气、水体、噪声等污染源的监测。

3. 编制公司环保、节能工作的达标计划,并组织开展活动。

5. 按时编制有关报表,建立消耗台帐和原始记录,搞好环保节能统计工作。

6. 认真学习安全知识,做好本岗位的安全防范工作。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四篇】

1 、负责起草和修订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2 、按照国家固定资产制度规定、要求和学校财务制度、程序,严格资产管理手续。

3 、能够实现资产管理的信息化,把采购的教学类、行政类及消耗品类物品分别输入固定资产管理软件中,做好记录。准确完成资产卡的填写登记。

4 、定期或随时对学校资产进行实地核对,为学校领导提供有关数据,提出资产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能编写资产使用分析报告。

5 、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 账 务管理,并登记总 账 和分类、分户明细 账 。

6 、负责学校新增资产购置验收、增减变动记账、调配使用的工作。对固定资产的品牌、型号进行贴签、编号。

7 、能够按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的核实,做到 账 物相符、财 账 相符,及时完成新增固定资产的登记和报废固定资产的 账 务处理。

8 、负责办理固定资产的调配、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手续审核及 账 务增减变动的 账 务处理工作及相关原因的说明。

9 、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账目盘点。保障账、卡、物相一致,防止资产流失。

10 、能够及时准确填报有关国家资产统计报表。

11 、建立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

12 、完成主任交办的的其他工作。

1.负责房产、设备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2.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管理。

3.负责对新购仪器设备报账完毕后,及时建立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账目,负责贴牌,做到账卡相符。

4.负责按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手续对购置仪器设备的验收、登记工作。

5.负责固定资产总账与明细账的查对,发现差错,及时进行更正账务处理。

6.负责定期与存货管理人员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做到账账一致,账表一致。对盘盈、盘亏的存货,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批,根据批复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7.负责材料总账与明细账的核对,对材料采购余额表进行核对,发现错误进行调账处理,并对余额表进行调整。

8.负责对仪器设备报废和处理的审查核对报批工作,协助领导做好报废设备的变价处理等日常工作。

9.负责人员调动、调离时办理物品保管人变更登记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加强资产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潮、防尘、防爆、防锈、防蛀、防盗等工作;

八、搞好库房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库房的防火、防盗设施,及时堵塞漏洞

十、完成主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五篇】

1、负责参与工程合同的草拟,洽谈,签订。负责工程合同资料的归档工作。

2、负责根据合同价格或批准的工程项目预算书,严格监督控制工程造价,参与工程现场的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认质单、认价单、工程变更单有关价格的审查确认,确保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

3、负责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参与工程预算,初审、支付进度款,参与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汇总当月工程资金使用情况,提交下月工程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合同履约完成。

4、重要主负责业主、设计单位、勘查单位、监理工程师、承包商以及与施工相关方之间的信息交流、信息传递和信息处理的管理。

5、负责协调解决工程合同管理问题以及相关涉外关系。

6、负责协调处理合同实施执行过程中的纠纷、索赔等事宜。

公司内部设立专门的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副总为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分管领导,任命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经理,有专职(或兼职)的信用(合同)管理工作人员。

1、 组织宣传、贯彻合同法律法规条例,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并进行动态化管理。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2.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1.组织合同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2.制定、修订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5.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7.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8.协调与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5.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或公司副总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8.负责客户档案管理与服务。

9.参与商账追收。

l0.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信用(合同)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5、财务、技术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技术方面的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决技术合同。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和归档工作。

6.配合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做好信用(合同)管理工作。

本职工作:

在项目 总监的领导下,按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则、项目总监办公室 经济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负责拟定中心具体经济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在上级批准后组织执行。

直接责任:

1 ;负责项目的起草准备、参予谈判和初审工作,严格掌握签约标准和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公司内部模拟法人独立核算的经济责任制,提出适用经济合同文本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相关培训工作。

3 ;负责不间断追踪各协作部门合同履约完成情况,并督促其如期兑现对客户的承诺。

4 ;负责汇总公司及分公司合同执行总体情况,提出有关工作报告和统计报表,并就相关的问题提出相应建议。

5 ;认真研究合同法规和法院判例,对公司的合同纠纷和涉讼提供解决的参考意见。

6 ;负责管理中心正本的登记归档工作,建立合同台帐管理,保管好合同专用章。未经领导审核批准,不得擅自在合同上盖章。

7 ;控制合同副本或复印件的传送范围、保守公司商业机密。

8 ;在项目总监同意下, 完成行政总监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六篇】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有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校安全管理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在原来《教职工岗位职责》的基础上,修定《安全工作管理岗位职责》,请各处室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学校领导安全工作职责

学校校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其职责范围的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职责是:

1、领导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列入部门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2、掌握学校安全工作总体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制定相应措施,落实各项工作。

3、协调解决影响学校安全工作的重大问题,创造保证学校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的基础条件。

4、组织协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抢救、善后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重大责任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5、副校长是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配合校长贯彻落实、指导督促全校安全工作,承担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工作责任;掌握和处理职责范围安全工作情况及问题,做好监控和整改工作;重要问题及时有效处置并报告。

6、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学校及各部门、岗位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措施及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协调和落实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行政值班干部安全工作职责

行政干部值班是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将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为确保行政干部值班工作更加完善,特作如下规定:

1、早自习检查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岗情况,加强对卫生督查,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2、下午要在课前10分钟到岗,维持校园秩序并检查学生迟到情况。

3、要及时做好中午、傍晚离岗时,与巡防人员的交接工作。

4、要定期不定期地巡查校内安全情况,对师生的不安全行为和校园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排除,突出问题要及时通报领导或有关处室。

5、负责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工作,并及时汇报。

三、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一)安全主任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保卫科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拟写。

2、负责防盗、防火、防其它灾害事故工作的检查、宣传、教育、防范工作。负责门卫、自行车管-理-员的`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3、及时处理社会闲散人员窜入校内寻衅滋事,确保学校有一个安全、稳定的教学环境。安排好节假日的值班护校及夜间值班工作。

4、负责社会治安保卫的对外联络工作,协助公安机关查破与学校有关的案件。

5、协同教务处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处理工作。

6、负责学校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意外事故的处置、处理工作。

(二)安全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保卫人员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上班时间均在值班岗位(南大门值班室1人;校内1人)。

2、督促门卫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禁闲杂人员进校,对进出校园的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发现疑点要及时报告。

3、配合门卫制止大门口摊贩占道摆摊设点;制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大门两侧及围墙张贴告示,一经发现及时清除;门前禁止停车,对进入校门的机动车辆要求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进入教学区。

4、校园内遇突发事件应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5、负责定期对学校消防器材查验管理,负责消防工作。

四、教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制定落实《安全教育工作条例》。负责落实学校教学规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负责教育和监督教职工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督促检查教师组织的室外教学活动安全状况,完善、规范、落实微机室、实验室、电教室等的安全工作规程,落实实验室中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专人管理工作。

3、负责对学生课外活动、教室内外、寝室内外、运动场所的活动进行安全监督;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处理在师生中出现的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

4、负责师生安全教育,负责指导、督促班主任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法纪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和不安全行为的处理。

五、总务处安全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完善、落实学生食堂安全职责,督促食堂、校内超市从业人员和学校医务人员依法、依规办事。

2、负责校舍、楼道(梯)、食堂、厕所、课外活动场所、体育设施等硬件设施的安全隐患检查、排除。

3、负责生公寓内外设施的安全。

4、负责师生的用水、用电安全管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水电设施及时排除。

六、大队部安全工作职责

1、利用国旗下讲话、广播站、橱窗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2、及时处理在住校生中出现的不安全隐患。

七、班主任安全工作职责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班学生安全、班级教育教学安全、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安全负责。

1、及时传达学校和上级有关安全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常督促指导学生共同认真做好班级安全管理工作,发挥班级干部的作用,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2、安全教育要注重经常性、及时性和有针对性,坚持开好每周的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防盗、防火、防食物中毒、防煤气中毒、防传染病、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防触电、防踩踏等多方面的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身保护能力。

3、班主任应多研究学生、了解学生,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并与心理学老师和相关学科教师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以及心理上的问题。

4、班主任要常与家长联系沟通,指导家长做好家庭教育工作,及时缓解学生和家长的压力。发现学生行为异常或具有危险性,应及时制止并与家长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5、班主任工作中要体现出爱心、耐心、细心,及时发现和调解学生间、师生间、家校间的各类纠纷,防止矛盾激化,杜绝校园暴-力,避免意外伤害的发生,随时当面检查学生携带物品,防止管制刀具、棍棒、鞭炮和打火机等有危险性的器械、物品进入校园。

6、遵守师德规范,充分尊重学生人格和自尊,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在班级公布排名情况,对成绩有较大波动的学生要及时帮助查找、分析原因,商讨对策。

7、做好学生出勤情况的检查和统计,及时了解学生出勤情况,发现旷课、早退等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家长,并上报教务处。学生因事外出的,须由班主任出具请假条,并做好跟踪了解,防止管理失控,严禁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

8、做好卫生安全工作,做好教室的开窗通风和清洁工作。班主任应对本班教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状况及时、定期进行检查,如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并提醒学生注意。加强班级财产安全管理,防盗窃、防破坏。要督促学生做好关灯、关门、关窗和断电等工作。

9、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学生参加校内外各类活动,做好活动前的专项教育,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要采取防范措施,保证活动中的学生不因违纪、操作失误、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在组织学生参加全校性等集会时必须带队,并按有关规定进出场。

8.班级学生在校内发生各类安全事故或伤害事故时,班主任应协同科任教师,及时将受伤害的学生送到医院就诊,且及时与家长联系,并上报学校,同时做好班级学生的管护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家访,了解或说明情况,做好后续工作。

9、班主任与科任教师分工合作,做好课间学生管护工作。配合寝室管-理-员和门卫工作人员,做好住校生在放学后、夜间的管护工作及早晚就餐管理工作。

10、认真填写各种安全资料,按学校要求及时上交相关资料,做好学生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对重大突发事件,立即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九、学科教师安全职责

1、对本堂课的学生安全直接负责。

2、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常规,严格落实教学常规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落实体育课、实验课、通用技术课、信息技术课、社会实践课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安全常规,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信息技术课要教育学生文明上网,绿色上网,上网助学;杜绝学生在网上收发不良信息、恶意信息、违法信息等。

4、要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学生生病、情绪异常等),发现问题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各种异常偶发事件。

5、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及时疏导学生的心理问题,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6、对必须外出进行教学的课,要事先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未经允许,不得外出。

7、认真落实各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对学校安全工作的规定,出现事故,在第一时间组织有效的救护,同时上报学校。

8、生活辅导老师要配合公寓管-理-员,了解掌握住校生的情况,掌握思想动态,协助做好住校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十、临时用工人员安全职责

(一)、食堂工作人员安全工作职责

1、严格把好质量关,对食堂购进的食物及原料进行严格检查,严禁使用霉烂变质的食物,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添加剂,禁止销售变质食品,要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定期消毒。

2、要按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做好食堂人员的体检工作,取得健康合格证的方可上岗。做好食堂人员的晨检工作。如发现有身体不适人员应及时劝其休息,不得进入食堂。

3、协助水电工搞好食堂水电气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合理使用厨房设备,经常注意设备的保养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搞好环境卫生,工作台和个人卫生。

4、督促工作人员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服务态度差的提出批评,限期改正。

5、定时组织食堂人员学习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进行安全教育。

6、严禁闲杂人员进入食堂。

7、按行业规定执行操作程序,确保食品加工卫生,要做好个人卫生工作、食堂保洁工作和餐具消毒工作,保证无鼠、无蝇、无蟑、无卫生死角。

8、炊事人员每天下班前需检查天然气、水源、电源有无关闭。

(二)、门卫人员安全职责

1、负责校门的守护工作,校门要坚持24小时守护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报告。

2、对校外来访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查阅证件,并填写登记册,否则不准进入校园,要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制止校园纠纷的发生。

3、要按要求控制学生进出校门,发现异常情况要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上课期间,学生一律不得外出,特殊情况外出需持班主任批准的假条方可出校。

4、维持校门口家长接送秩序。

5、严格控制校外机动车入校,督促经允许进入校园的车辆按指定的路线和地点行驶停放。

1、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公司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办好安全教育室,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技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特殊工种(如:气、电焊工、起重工、电工、锅炉司炉、气瓶充装工、压力容器检验工等)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8、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总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发生重大事故,组织到总公司汇报。

9、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0、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工会等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七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活动的,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目现场负责履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以下简称监理合同)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总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指具有相应资格,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负责某一专业或者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本规定所称监理员,是指具有相应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并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

第三条 建设单位应授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并在监理合同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建设单位应支持监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接受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建设工程监理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 项目监理机构

第六条 监理单位应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监理合同的范围和内容确定。

第七条 项目监理机构一般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必要时可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

项目监理机构应保证监理人员专业配套、数量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 项目监理机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全面履行监理合同,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造价和进度,管理建设工程相关合同,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关系;做好各类监理资料的管理工作,监理工作结束后,向本监理单位或相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

第九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采用巡视、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等方式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平行检验比例不得低于施工单位检验数量的5% ,检验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条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监理合同配备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的检测设备和工具。建设单位应为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交通、通讯及生活设施。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对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进行考核,指导项目监理机构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撤离现场。

第三章 总监理工程师

第十二条 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并将书面授权书送达建设单位。

第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二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项目监理机构,确定人员岗位职责,全面负责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二)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工作方案;

(三)签发工程开工或者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和工程竣工报验单等;

(四)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等;

(五)审核签署施工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六)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七)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和审批工程延期;

(八)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

(九)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十)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十三)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监理资料;

(十四)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应协同有关方面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拥有下列权力:

(一)当工程具备开工或者复工条件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布开工令或者复工令;

(三)审查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资质;

(四)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

(五)审核确认工程款及工程结算;

(六)建议更换施工单位不合格项目负责人或者不合格施工分包单位。

第十六条 在履行监理合同期间,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总监理工程师,确需更换时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第十七条 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项监理合同业务,确需同时承担多项监理合同的,不得超过三项一等以下工程监理合同业务。

第十八条 总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可书面授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不得低于专业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常驻现场。

第四章 专业监理工程师

第十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一)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具有二年以上相关工程监理工作经历;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十年以上相关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

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一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总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巡视检查施工现场;

(二)负责编制相应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工作;

(五)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及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六)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七)做好监理日记;

(八)负责相应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九)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平行检验;

(十)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十一)对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安排旁站监理,检查督促旁站监理工作。

(十二)当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处理,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二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下列权力:

(一)要求承包单位报送关键部位或者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

(二)禁止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场;

(三)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部位或工序拒绝签认;

(四)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整改。

(五)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予计量。

第五章 监理员

第二十三条 监理员的职责和权限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授权书中予以规定。

第二十四条 监理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上岗:

(二)具有相关专业技师职称、十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经过监理业务培训并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二十五条 监理员应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进行质量监督、检测和计量等具体监理工作;

(三)签认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计量原始凭证;

(四)负责旁站监理工作,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五)收集整理相关监理资料;

(六)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记录;

(七)当发现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十六条 当发现施工活动危害工程质量和安全时,监理员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严格审核各类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建立监理人员跟踪管理档案,将不定期检查结果记录在案,作为监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年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 省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二十九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应责成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对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妨碍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具备任职条件的监理人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

(二)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

(三)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二条 监理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降低监理单位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等级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因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造成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三)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四)选派不具备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员违反本规定,有本规定第三十二条(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吊销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五年内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可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与监理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

(二)妨碍和阻挠监理人员正常开展监理工作的。

第三十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监理人员的工作不进行监督管理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认可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承担监理业务的。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中的罚款,法律、法规有幅度规定的从其规定,无幅度规定的为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从事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或者设备监造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施行以前有关文件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项目班子进场后,坚持各有分工、各负其责,在施工方案措施面前及任务安排和责任落实上,任何接受人或执行人必须无条件严格的执行;加强内部管理,在工程质量上要加强结构工程、装修工程和机电工程的管理,在工程施工中严格执行样板制;强调创“精品”,只有通过创“精品”才能保证整个工程成为精品,任何人必须以此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严格控制每一工序、每一过程和每一环节;严格执行“会诊制度”和“奖罚制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据可查”,对每一重要分部分项工程都要编制管理流程,严格执行“会诊制度”与“奖罚制度”相结合的方式,彻底解决施工常出现的问题,以创“精品”保证精品工程。

(1)施工项目经理是对施工项目管理全面负责的管理者,是施工项目的管理中心,在整个施工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肩负着重大的职责: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制定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

(3)对项目范围内的各单位工程和室外相关工程,组织内、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

(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定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

(5)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节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综合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

(6)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

(1)施工前负责熟悉和审查工程地质资料、施工图纸、做好图纸会审,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搞好施工放线,为按图施工提供依据。

(3)对工程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零配件进行进场质量检查验收。

(4)审查设计变更,材料代换手续,对不符合要求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应拒绝施工。

(5)按时做好各项施工试(化)验工作,并做好纪录。

(6)参与工程质量检查和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及时做好隐蔽工程纪录。

(7)严格执行技术复核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记好施工技术日志,为评定工程质量提供必要的资料,负责积累、整理和保管技术内业资料,保证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1)参与编制并负责贯彻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各项保证措施和方法。

(2)对工程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进行控制,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工程成品保护。合理安排工期,制定施工项目的阶段控制目标和年度控制目标,协调各工种的作业,使施工顺序合理,衔接恰当,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实现计划工期,提前完成合同工期;科学组织施工,使现场容貌、料具堆放与管理、消防保卫、环境保护及职工生活均符合规定要求。

(3)熟悉并掌握全部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质量验收和评定标准,并负责向施工班组进行质量交底。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评定。

(5)负责组织现场工程质量日检、旬检、月检工作,并主持施工班组及各工种之间的质量交接检查工作。

(6)负责作好施工日记和组织整理各项交工验收资料。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质量法规和规范、规程、标准及上级有关加强质量管理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2)对下道工序所掩盖的隐蔽工程,必须及时会同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3)督促和指导施工班组做好质量日检工作,随时查验施工班组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质量分析会记录。

(4)及时提供施工班组当月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作为发放施工班组工资的依据。

(5)建立各施工班组工程质量检查档案,作为竣工验收依据。

(6)及时反映施工现场发生的质量问题,对重大质量问题应直接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操作规程、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质量低劣的施工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停工。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5)负责工伤事故统计、报告和调查处理;

(6)对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指令和文件及时汇报和传达;

(7)按质量标准建立、健全各种档案:

《工伤纪录档案》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安全会议记录档案》

(1)建立、健全料具保管账目,认真填写进场验收纪录,按顺序记载正确。做到收、耗不跨月,按实际出库、有月节和累计。

(2)报表、票据手续齐全,上报及时,资料保存完整。

(3)按预算和结算认真执行限额领料,并认真做好节、超分析,逐月做好统计工作。

(4)贯彻执行周转材料租赁办法和小型工具包干办法,做到不超大型指标,不超耗,逐月核算有报表。

(5)认真检查,保存材料进的试、化验单及产品合格证,认真验收。

(6)协助项目经理及各部门制定物资需要计划和规划现场平面布置,平整场地,疏通运输道路。

(7)进场料具认真按单据检质、检斤、检尺、检量,并认真做好材料的标识工作。

(8)现场及仓库的材料的保管要做到整齐、有序,按规定进行保管,不漏、不潮,上盖、下垫、有标识做到帐、卡、物一致。尊纪守法,严格执行料具管理标准。

物业设施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第八篇】

分管教学校长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责任主体,在校长指导下分管学校教学工作,领导教务处、教科研处等职能处室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负责学校教学工作,遵循教育规律,依法规范办学,努力提高学校教学质量效益。全面掌握学校教学管理职能处室工作状况,掌握各年级、各学科教师教学情况,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状态,为学校决策提供准确信息,发挥参谋作用。

二、组织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协助校长从学校办学传统及办学特色出发,提出学校办学理念和办学思路,研究制定学校质量提升行动计划。组织研究制定学校教学、教科研规章制度,指导教务处、教科研处制定实施细则,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指导教务处和教科研处制定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教科研工作计划,并督促实施。

三、组织学校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加强学校课程体系建设,指导教务处依据国家课程计划组织制定学校课表,确保课程开齐开足。指导教务处及时做好学校作息时间表的编制、调整工作。

四、组织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指导教务处加强集体备课及二次备课管理,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情况。指导教务处做好听课与评课的组织工作,检查督促各类人员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坚持深入课堂,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每学期全校性评课至少1次。指导教务处加强学生作业的.编制、布置、批阅、评馈工作检查,提高作业针对性和实效性。指导教务处做好各类检测与考试的计划、命题、评阅、质量分析等工作,确保各类检测与考试的有效性。

五、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指导教务处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指导教科研处开展校内教学视导与督查,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定期对教师教学进行考核评估。指导教务处加强学情分析与研究,提升学生学习效益。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指导教务处、教科研处校本教辅资料的研究与编印。

六、加强教科研活动管理。督促指导教务处、教科研处定期举办各类教科研活动,提高教科研活动质量效益。本人每学期参加到具体的教研室、备课组活动不少于10次。指导教务处组织学校公开教学活动、对外教学交流工作、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各类学生竞赛活动,指导教科研处开展各类教科研课题的研究与管理工作。指导相关部门、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督促组织实施。

七、做好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指导教务处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督促教务处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籍办理、学籍转移、毕业年级资料信息管理和归档等工作。

八、做好相关常规工作。加强个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教学管理能力与水平。加强教务处、教科研处工作指导与管理,指导学校体卫艺工作,指导实验室、图书馆、电教中心、文印室工作,确保学校各项教学工作的顺利实施。

教务处主任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直接执行者,是学校质量提升的重要责任主体,在校长室领导下具体组织学校教学工作,负责教务处日常工作。

一、制定学校教学工作目标计划。根据国家课程计划,从学校教育任务、培养目标和学校实际出发,制定学校学年、学期教学工作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全面安排学校教学及相关工作。

二、落实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制定和更新学校教学规章制度实施细则,组织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现象,及时通报相关人员,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

三、做好学校课程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具体落实课程设置,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组织制定各年级、班级课表,提出教学人员课务安排方案,加强调课、代课管理,确保学校课程顺利实施。做好学校作息时间表的编制、调整工作。

四、组织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强化对教师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训练、测试等环节的督促检查。加强集体备课及二次备课管理,定期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做好听课与评课的组织工作,检查督促各类人员按要求完成听课、评课任务。坚持深入课堂,每周听课不少于2节,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节,每学期全校性评课至少1次。加强学生作业的编制、布置、批阅、评馈工作检查,提高作业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好各类检测与考试的计划、命题、评阅、质量分析等工作,确保各类检测与考试的有效性。

五、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加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意见和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定期对教师教学进行考核评估,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工作完成情况及教学质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和提升。加强学情分析与研究,强化学生学法指导和训练,提升学生学习效益。加强教辅资料的管理,组织校本教辅资料的研究与编印工作。

六、加强学科教研活动管理。指导教研室、备课组工作,定期组织相关教研会议,审阅教研室、备课组工作计划和教学进度,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学科教研室、备课组教研活动管理,定期参加各类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0次。组织学校公开教学活动及对外教学交流工作,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学竞赛活动,提高教师业务能力与水平。组织各类学生竞赛活动,提高学生全面素质。指导教研室等相关部门、教师进行校本课程的开发,积极组织实施。

七、做好招生、学籍管理等工作。制定学校招生工作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咨询、录取等工作。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规范学籍办理、学籍转移等工作。做好毕业年级学生信息管理和归档工作,规范做好毕业证书审核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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