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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篇高校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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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信息宣传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汇编(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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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高校教工宣传员管理办法

 

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各系部、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宣传信息工作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展示我院办学特色和亮点,提升学院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学院的办学成果和特色,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学院创新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障和舆论支持。

二、工作职责

“宣传信息员”是指经各系部、处室选拔并按要求上报宣传信息中心,结合本部门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并负责信息沟通的人员。

宣传信息员要积极主动地了解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行动进程等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本部门的信息动态,完成采写报道任务,经部门领导审定后在办公网发布或直接报送宣传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1.每个系(含中专部)最少报送教工信息员1名,学生信息员不少于2人。每个处室及教辅单位报送1名教工信息员。

2.教工信息员要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并有较强信息处理能力及较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学生信息员要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善于和老师、同学交流,积极参加系部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观察、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

四、管理办法

1.宣传信息中心对各部门宣传稿件进行认真筛选、编辑,及时在学院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并向上级党委、主管部门和主流新闻媒体推荐优秀稿件;涉及重大题材、有重要影响的须向学院领导请示。

2.学院鼓励宣传报道信息员积极撰稿、投稿,从正面宣传学院形象,展示学院工作特色和亮点。每年年终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凡被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采用的展示学院形象、宣传学院特色和亮点的稿件,学院予以奖励。

3.宣传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员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讨论和工作交流等活动,提升信息员队伍整体业务水平。

4.宣传信息中心每学期末将对各部门信息员来稿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并将其纳入文明单位考核重要指标。

5.各部门要尽力保障信息员队伍相对稳定,信息员发生变动应及时报宣传信息中心。

6.宣传信息中心建立宣传工作交流QQ群及微信群,方便工作联系、提高工作效率,加强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学习交流、相互促进。

各系部、处室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员队伍建设工作,深刻认识宣传信息工作对推动学院创新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信息员的积极性,多方位、多角度展示本部门工作特色和亮点,提升信息工作水平,为学院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高校教工宣传员管理办法

随着学校的发展,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强化参与,充分发挥教工宣传员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学校改革与发展所取得的成绩,不断提高我校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水平和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教工宣传员的产生及管理

第一条 学校教工宣传员由各学院、各职能部门推荐,报党委宣传部审查备案。各学院、各部门根据需要推荐1-2名教工宣传员,学院一般可推荐党政办主任、学工办主任,各部门一般可推荐综合科室负责人或适合此项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条 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教工宣传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作调整,因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教工宣传员人员变动,各学院、各部门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教工宣传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党委宣传部和各学院、各职能部门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 教工宣传员的条件、职责和要求

第三条 教工宣传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二)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三)了解学校及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培训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四)教工宣传员要具备基本的摄影技术,具备一定的新闻捕捉能力。

(五)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第四条 教工宣传员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做好本单位新闻稿件送交领导审查工作并及时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及时了解本单位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做好舆情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党委宣传部的联络工作,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服务。积极配合做好党报党刊的征订工作,参与对本学院、本部门学生自办刊物的指导和管理。

(四)在党委宣传部的指导下,做好各单位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各单位网站(网页)内容,报送网络文化建设相关材料。

第五条 教工宣传员的工作要求

(一)常规新闻及时报道,重大事件重点报道。新闻稿件、图片通过OA办公系统投递给宣传部的“稿件接收员”。每一条新闻须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

(二)宣传员代表本单位报送新闻稿件,报送前须认真核实新闻事实和要素,确保稿件内容真实、准确,重要新闻须报本单位领导审核同意。由宣传员或单位处级领导发送的新闻稿件,均可代表本单位。其他人员采写的新闻稿件由宣传员按上述要求送审后发送。

(三)教工宣传员要积极撰写新闻稿件,提供新闻线索和舆情信息,并力争在校外媒体刊发本单位的外宣稿件。

(四)积极参加党委宣传部组织的学习及培训活动,积极参加相关会议,按时完成本单位和学校布置的宣传工作。

第三章 教工宣传员的培训与奖励

第六条 教工宣传员的培训

(一)教工宣传员队伍组建完成后,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

(二)培训主要采取聘请校外新闻媒体资深记者、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校内有关领导、老师集中授课、座谈交流、观看新闻写作方面的教学影片等形式进行。

(三)每年的培训计划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教工宣传员队伍的组建情况和各部门的工作安排情况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由党委宣传部根据情况制定。

第七条 教工宣传员的奖励

(一)党委宣传部根据教工宣传员的工作情况,每年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和奖励。

(二)根据教工宣传员工作情况年终评定的结果,党委宣传部评选出年度“优秀教工宣传员”并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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