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党课: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完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
同志们: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铸造实现民族复兴先锋力量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任务。我们党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和制度,同时鼓励、引导和支持基层大胆探索,不断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推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但是,由于流动党员队伍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部分流动党员长期游离于党组织管理之外,去向难掌握、管理难到位、活动难开展、作用难发挥等问题一直没能得到很好解决,制约着党员队伍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基于鲜明的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党的XX大报告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高度,明确强调要“加强和改进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彰显了新时代新征程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深入破解流动党员管理这个“老大难”问题,要把准新的历史起点上“党员队伍建设的重心要放到加强教育管理、提高质量、发挥作用上来”的时代要求,推进顶层设计,坚持系统观念,突出质量导向,注重靶向施治,立足当下实际,前瞻未来发展,升华实践经验,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着力推动流动党员管理机制的深度优化。
一、精准与严密:优化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机制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流动党员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在党员流动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不同要求转接组织关系,是实施对流动党员管理的必要条件。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变化,流动党员队伍流动情形日益复杂多样,迫切要求从提升管理对象精准度、规矩过硬度、转接便捷度等方面,推动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机制的提质增效。
(一)适当调整现行流动党员及组织关系转接范围
明确流动党员管理对象、哪些流动党员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直接关乎管理谁、谁来管的问题。对流动党员范围和需转组织关系的流动党员范围作出科学界定,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两个基点。现行政策制度对这两个范围的界定与形势任务变化提出的新要求已不完全适应,需动态调整。
第一,准确把握流动党员内涵。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流动党员的概念包含四个条件:一是党员的流动基于就业或居住地的变化等原因而形成;二是党员必须流动时间较长;三是党员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并履行党员义务;四是党员必须未同新单位或新居住地的党组织建立新的组织关系。这四个条件需要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第二,动态调整流动党员范围。流动党员的范围应随流动党员概念所包含的条件的变化,特别是制约流动党员“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在党组织活动”时空条件的变化而相应调整。随着交通日益快捷,一些地方市域内各区县间处于“30分钟交通圈”之内,一些市域内跨区县流动的党员平时务工、周末返乡,此类党员具备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地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条件。依据《意见》对流动党员内涵的界定,当流动党员的“四个条件”不同时具备时,就不再是流动党员。市域内跨区县流动的党员,原则上应调整出流动党员范围,仍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正常管理。
第三,赋予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适度弹性空间。2019年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由于流动党员情形比较复杂,要全面准确认定“发生变动”“相对固定”等因素并不容易。遵循既有利于党组织管理、又有利于业务办理的原则,推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范围清单化,对已在流入地落户的、已在流入地购买房产并居住或居住地相对固定的,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在流入地稳定缴纳社保的,档案保存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进行转接。对于特别情形应作特殊处理,如外出务工的农村流出党员中愿意继续将组织关系留在家乡,且组织关系所在地党组织同意的,从有利于人才回归家乡、促进乡村振兴的大局等因素考量,原则上可以不列入必转接范围;离退休人员中的流出党员本人不愿意转移组织关系,且原工作单位党组织能够实施有效管理的,也可不列入必转接范围,有利于依托党员与单位在工作中形成的感情纽带、工作联结,增强党员管理的效果。
(二)增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机制的便捷性严肃性
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上,既有流动党员不愿转的问题,也有流入地党组织不愿接的问题,导致一些流动党员难以有效接受组织管理。打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堵点,需构建规范、有序、高效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机制,实现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无缝衔接。
第一,实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国一网通办。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愈便捷,转接工作就愈顺畅。实行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全国一网通办,树立让数据多跑路、让党员少跑腿的工作理念,创新优化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管理平台,推动组织关系转接全国联网、系统内党组织互联互通。配套建立党员电子档案及转接机制,构建组织关系转接网上预警提示、督办和反馈机制,提高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严密度和便捷度,确保流出一个、掌握一个,流入一个、管理一个。同时,着力推进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转接程序扁平化,打通党支部之间的信息沟通壁垒,优化、简化与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的档案查验手续和流程,让流动党员临时组织关系转接能够从“支部到支部”,点对点转接。
第二,构建党组织与有关各方联动促办机制。流动党员流动区域大、数量多,经常处在变动中,单靠党的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难以全面及时准确把握流动党员的变动情况。党具有领导一切的政治优势和体制优势,有能力协调各方力量,及时汇聚各方面信息。完善党组织与公安、市场监管、教育、人社、税务、退役军人事务、企业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党员信息与流动人口数据的实时共享比对,在企业招工、外来人员经商办证、办理暂住登记等过程中,对党员及时精准录入流入信息系统,并根据流动区域、地点变动性、务工经商时间长短等,提醒督促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第三,严明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纪律。规矩不严,难成方圆。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必转、应接必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督查指导,督促建立有党组织的单位及时为流入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流入党员要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纳入居住地党组织管理。从政策制度导向上明确要求,流入地党组织不得以人员编制类型、用工形式、房屋产权或户籍等原因人为设置门槛,推诿扯皮、拒转拒接流动党员组织关系。对无故不愿意接收流入党员的党组织,依据党内法规对党组织负责人严肃问责。对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向工作或生活所在地党组织报到、甚至刻意隐瞒党员身份的党员,给予严肃批评和教育,限期报到,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列为基层巡察的内容,对不落实责任的,依照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关系转接中的典型案例在党内一定范围内通报,营造严肃氛围。
二、规范与提质:优化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和组织生活运行机制
管理流动党员,党组织有形覆盖是基础,党的组织生活有效开展是关键。离开党组织有形覆盖,管理就会出现盲区,没有组织生活的有效开展,管理就会有名无实,“组织生活是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的基本方式”。在党组织有形覆盖方面,一些地方通过设立流动党员党组织来填补组织覆盖的盲区,取得积极成效,但有关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的规定还不够系统和全面,与推进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的党建工作新要求不相适应。在开展党的组织生活方面,现行组织生活频次的规定在流动党员群体中很难落实到位,已不完全符合流动党员群体的实际,亟待从政策制度层面创新优化。
(一)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规范体系
为流动党员“安好家”,才能使流动党员“安好心”。相对于其他党员,流动党员由于流动性强,容易出现脱管、褪色等问题。只有及时将他们纳入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才能不断提高其党员意识,加强党性教育和锻炼,始终保持先进性。强化哪里有党员哪里就要有党组织的理念,坚持有利于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员参与、有利于发挥功能的原则,健全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制度,促进党组织覆盖体系不断完善,确保每一个流动党员无论到哪里都能时刻处于党组织的有效管理监督之中,都能“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
第一,完善外建党组织设置制度。一些地方在外出务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设立党组织,把外出务工的党员纳入外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基于流动党员主体的不同特点,外建党组织可因地制宜以三种方式设置。一是依托本地在党员流入地成立的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办事机构等设立党组织,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驻外党工委,下设党总支、党支部。该类党组织是实体性质的党组织,具有基层党组织的基本功能。二是由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党委在本地流出的大中专毕业生人员外出就业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主要服务和管理在本地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后又外出工作的流动党员。三是对注册地在当地但在外地常年有较大业务的、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企业,鼓励建立企业的外建党组织,吸引本企业内的流动党员亮明党员身份,接受外建党组织的管理。对外建党组织,要同其他党组织一样进行严格管理、审批,一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一同纳入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确保党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化。
第二,健全新业态新领域党组织设置机制。深入贯彻党组织全覆盖的要求,消除组织设置盲区,及时填补新业态新领域党组织设置的空白,确保党组织应建及时建、应建全部建、应建规范建。一是对新行业,完善党组织与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机制,坚持新行业组织成立与党组织设立同步,指导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新兴行业党组织设置。二是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商务楼宇、商圈市场和工业园区,发挥区域化党建工作机制,通过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为流动党员“安家”。三是巩固和扩大“两新”组织党建成果,建好流入地“铁打的营盘”,吸纳流出地“流水的兵”,构建职责完善、组织健全、管理有序的组织网络,使流动党员管理突破地域与行业限制,流动党员无论到哪里,都能找到温馨的党员之家。
第三,构建流动党员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对流动党员党组织动态适时调整,是由流动党员队伍的特殊性决定的。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各类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明显加快,由此带来的人口转移和人才流动导致流动党员队伍规模越来越大,呈现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流动频次越来越高、流动领域越来越宽泛、来源构成和流动方式越来越多元的新态势。上级党组织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党组织设置。每年对所属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摸底,及时了解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促进党组织设置规范、及时调整,确保流动党员党组织设置的严肃性、规范性、科学性,有效防止出现流动党员党组织有其名无其实的问题。
(二)构建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新模式
推动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是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的基本方式———组织生活是党组织锤炼党员党性的大熔炉。缺乏严肃认真、正常的组织生活滋养,流动党员的先进性必然会弱化。针对流动党员党组织生活难以正常开展的问题,要坚持流动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原则要求,优化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政策制度设计,推动流动党员组织生活由“一方独奏”向“多方合奏”转变、由重形式向重内容转变、由要我参加向我要参加转变、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转变。
第一,在增强协同性上着力,推动组织生活管理机制创新。加强流动党员组织生活管理,需要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及上一级党组织共同担当、协同配合。“为主管理”一方的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组织生活上应承担主要责任、发挥主要作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创造性地安排流动党员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流出地党组织无论是否为“为主管理”的一方,都要发挥主动作用,承担主动及时沟通联络、主动了解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主动采取有效方式开展富有特色的组织生活等职责。建立上一级党组织对相关各方落实流动党员组织生活规定的统筹协调和督导机制,指导和推动各方承担相应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在增强实效性上着力,推进组织生活方式多样化。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党员队伍年龄结构的变化,积极推行沉浸式、体验式、开放式等组织生活方式,增强互动性、知识性和趣味性,使组织生活真正“活起来”,充分调动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主动性;积极推行联动式组织生活方式,鼓励同行业或同区域不同流动党员党支部联合开展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营造浓厚的组织生活氛围,促进党支部间、流动党员间互学、互帮、互助和共建共享;积极融合运用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仪式感,激励流动党员牢记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
第三,在增强便利性上着力,推行线上线下组织生活联动互补。推动流动党员组织生活形式的创新,是党的建设时代发展的内在要求。开展线上组织生活能克服时空制约,帮助那些不便到场的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明确规定线上组织生活是流动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着力推进其规范安全运行。一是搭建线上组织生活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将“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搬上“指尖”,作为线下组织生活的重要补充,促进流动党员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发挥线上组织生活功效,充分发挥“云平台”的多维功能,推行菜单式学习、手机打卡学习、网格化学习、知识竞赛学习等线上学习方式,以活动方式灵活多变、活动时间地点自主选择提升流动党员学习效果。三是严明线上组织生活规矩,必须坚持严肃性和便捷性相统一,从必备条件、基本规矩、基本流程、会议记录和安全保障等方面统一规范,确保线上组织生活不因形式变化而致质量降低、不因开放便捷而致舆论风险。同时,坚持线下组织生活的不可替代性,线上组织生活固然便利,但线下面对面的组织生活更有利于拉近党员与党组织间的距离,有利于深入沟通,增进同志感情,具有线上组织生活不可替代的功效,要把握时机及时组织开展。流动党员中农村外出务工党员是主体,可将每年1月或2月(流动党员大多春节前后集中返乡)定为“流动党员集中教育月”,适时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如召开一次座谈交流会、听取一次情况汇报、组织一次学习研讨、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参加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次党员评议等。其他领域的党组织,也应根据所管理流动党员的特点,择机安排适当次数的线下组织生活。
第四,在增强适应性上着力,合理规定组织生活频次下限。没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质的飞跃。适当的组织生活频次,对提升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积极性、增强组织生活的严肃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把握质与量的辩证关系,可能性与必要性相统一的基本逻辑,将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频次调整为“每季度至少一次”。从流动党员看,一些流动党员为生活所奔波,能够自主支配的时间有限。对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他们一致诉求适当减少次数,“每季度参加一次”为宜。从党组织看,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党员短期外出三个月以内,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应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活动情况,按时交纳党费。”这一规定表明,“三个月”是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时间节点,流动党员至少每季度参加一次组织生活,有利于党组织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现状,强化动态管理、规范管理。
三、尊重与引导:优化流动党员发挥“主体作用”内生动力激发机制
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在党内生活及党的实践活动中居于决定地位。流动党员能够积极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并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根本在于“尊重党员在党内事务中当家作主的地位,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发挥党员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生动力。以党内法规为依据,结合流动党员的特殊性,着眼于增力度、提温度、明向度,推动流动党员“主体地位”保障机制的优化提升。
(一)构建一体联动特色鲜明的流动党员权利保障和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常态化进行激励关怀帮扶,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最直接、最具体、最鲜明的体现,是增强流动党员归属感、荣誉感、责任感的内在要求,是激励其发挥党员作用的重要途径。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应着力构建一体联动、特色鲜明的流动党员权利保障和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第一,把握特点结合实际,分类完善流动党员权利保障机制。《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农村和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应当注重维护流动党员权利,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健全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流动党员正常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依据条例规定及基本精神,结合党员管理工作实际,在流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上应区分不同类型责任主体,分类完善工作举措与机制。关于企业基层党组织,树立流动党员是人才的理念,突出保障好流动党员对企业重大事务的知情权及教育培训权,提高他们立足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素质和能力。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注重在农村重大事务决策中,保障流动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四议两公开”过程中,保障流动党员的党内讨论权和建议权;注重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保障流动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关于城市街道和社区党组织,从流动党员是社区中相对“弱势群体”的实际出发,重点保障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权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素质。其他领域应因地因业制宜,把党员民主权利落到实处。
第二,把握重点补齐短板,强化流动党员教育培训权的机制保障。加强党员教育培训是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既是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的难点也是短板。经常性、制度化地开展对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是促进流动党员牢记初心使命、提高干事创业本领、实现共产党人崇高人生价值的关键所在,也是广大流动党员的基本权利、普遍愿望。各级组织部门在制定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及配套政策制度时,应将流动党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其中,明晰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的培训工作任务,规定流入地党组织要将培训流动党员同培训本地党员一样对待,把流动党员培训纳入培训计划并给予经费等保障。通过流入地党组织日常教育培训和流出地党组织跟踪培训、返乡培训,不断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应工作能力。
第三,把握本质综合施策,完善流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体现的是党的先进性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处理党内关系方面的本质要求”。从党员队伍的总体状况看,大多为生活奔波的流动党员更渴望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坚持普遍关爱与重点帮助结合、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结合,完善流动党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一是完善激励机制,多方并举提升激励实效,不断激发流动党员的成就感和责任感。在政治上,着力给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施展才华提供舞台,注重发现和培养流动党员中的优秀人才,条件成熟时按照规定程序选任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精神上,对表现突出的流动党员除党内评优外,还可以授予“最美志愿者”“某地好人”称号进行激励。在利益上,对获得“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流动党员,给予一定物质奖励或者享受在当地优先落户优惠。二是完善关怀帮扶机制,及时帮助流动党员解决操心事揪心事烦心事,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党员归属感。流出地党组织应重点做好外出党员家中的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帮扶工作,为他们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流入地党组织应在生活、工作等方面对遇到困难的党员及时伸出援手,为他们在办理证照、接转组织关系、就业创业等方面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设立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及时帮助流动党员解生活之难,以“暖心”促党员践初心。
(二)构建组织化联动化常态化的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引导推动机制
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列宁强调,“徒有其名的党员,就是白给我们也不要”。衡量流动党员管理成效,最直接的判断标准为是否能促进流动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实现流动党员管理成效,组织的引导推动是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强化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就是“徒有其名的党员”的观念,着力构建组织化联动化常态化的流动党员作用发挥引导推动机制,促使流动党员更加积极主动发挥作用。
第一,双向构建“发挥作用”引导机制。基层党组织应根据流动党员的职业特点、分布状况、生活条件等有针对性地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以项目化管理方式引导流动党员主动发挥作用。流入地党组织要注重发挥流动党员长期在一线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势,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行业、领域以常态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基本抓手,引导流动党员亮身份、当先锋、作奉献。流出地党组织注重引导流动党员在为家乡资金项目引进、提供致富信息、帮助和介绍群众就业、远程结对帮扶、认领服务事项、提出合理建议等方面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促进流动党员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展现党员风采。
第二,双向搭建“发挥作用”载体平台。在流入地,基层党组织结合流动党员工作生活特点,常态化运用流动党员承诺践诺工作机制,引导党员争先创优;常态化开展流动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引导流动党员增强党员身份意识,根据职业特点、个人特长,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异乡展风采,处处当先锋;常态化开展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让流动党员参与流入地的建设和发展。在流出地,党组织充分发挥流动党员视野阔、联系广、信息灵、资源多等优势,围绕“我为家乡做什么”组织开展党员目标承诺,着力“筑巢引凤”,建立创业服务平台。推广带回一条致富信息、提出一项发展建议、引办一个发展项目、吸引一笔资金、传授一门实用技术、献出一片帮扶爱心、带富一批群众为基本内容的“七个一”活动,为流动党员争当家乡形象宣传员、致富信息员、招商联络员建载体,为流动党员积极反哺家乡、返乡创业、带富一方搭平台。
第三,双向构建“发挥作用”评价机制。实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双方联评制度,结合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对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情况进行协同综合评价。党组织根据党员在当地的表现分别提出评定意见并列出主要表现、突出事迹,党员个人对本人的作用发挥表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根据个人了解的情况相互提出评价意见,按照组织程序确定发挥作用情况最终评价意见。通过各方联评,在两地共同树立起鲜明的作用发挥导向,引导流动党员树标杆、找差距、明方向、作贡献,不断追求进步、有所作为、展现作为。
第四,双向选树“发挥作用”先进典型。通过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党员队伍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坚持用好用活“典型引路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促进流动党员做到“人行千里,本色不变”。在党内各层级表彰中保留一定的名额用以表彰流动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在流出地和流入地同步宣传先进典型,增强流动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引导激励流动党员样样当先进、行行争先锋、处处展风采。
四、现代与集约:优化流动党员管理手段和工作条件支撑机制
管理手段、工作条件是流动党员管理的重要支撑。管理手段上跟上时代,工作条件上匹配到位,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方能高质高效。在流动党员管理手段方面,一些地方勇于探索,运用信息技术助力管理难题破解,取得积极成果。在工作条件方面,一些地方运用区域化党建理念,让有限的资源通过整合发挥更大的功能。但目前的管理手段和工作条件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时代要求还不完全符合,应坚持系统观念、集约化管理方式,推动管理手段和工作条件不断提质增效。
(一)自上而下高水平赋能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化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制约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关键因素就是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信息技术有利于打破时空束缚,解决在传统党建条件下解决不了的问题”。信息技术是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的“金钥匙”。“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应用,为基层党建过程的信息整合、数据整合提供了媒介,为建立一个由互联网、人工智能及大数据等先进科技共同支撑的闭合信息循环处理系统提供了技术上的可能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从党内法规层面,为运用信息技术推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明确提出:“适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依据党内法规的鲜明导向,基于基层实践经验和技术可能性等因素的综合考量,要强化管理手段信息化顶层设计,着力推进流动党员管理取得更大实效。
第一,构建全党互联互通功能丰富的流动党员管理内网。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已运行多年,技术成熟。一些地方党的组织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党员管理平台,有效提升了流动党员管理效能,创造了新鲜经验。总体来看,构建全党一体的流动党员管理内网已具备基本条件。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增强流动党员信息模块功能,及时录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确切去向、工作单位、手机和微信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动态更新;增设各地党组织相互联系功能,使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通过该系统就流动党员管理事项进行经常沟通协调,实现各地党组织在党员流出流入上能够及时点对点对接联系。
第二,搭建开放式全天候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体系。为应对流动党员流动情形日益复杂多样带来的党员行踪难掌握、寻找组织不便捷等难题,亟须建设全面覆盖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的开放式的管理网络体系。依托中共中央组织部主管的共产党员网、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的学习强国等平台,整合全国各级党组织的网络资源,接入各地党组织模块,提供流动党员、流出地党组织、流入地党组织地理位置、联系方式,实现流动党员和党组织位置互见、通讯互联;搭建“云支部”,开发网上教育培训、会议等功能,让流动党员能够通过“云支部”,在全国范围内随时随地找到组织、参加活动、发挥作用。
第三,建立流动党员相关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没有信息共享,就难以实现高水平的党员管理。要从制度层面打破部门壁垒,实现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利用5G移动通信技术等现代化信息科技手段,实施流动党员的动态跟踪管理。通过手机短信即时向流动党员推送有关信息和资料,提醒流动党员及时到流出地党组织报到、按时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通过数据信息共享,及时提醒流入地党组织接纳管理流动党员,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通报流动党员有关情况,促进各方高效对接、及时衔接,实现“无缝管理”。
第四,在流动党员中试行电子身份证制度。现行的流动党员活动证,由于功能简单、使用不便,实际功效有限。一些地方探索试行电子党员证制度,赋予证件更权威、更丰富的功能,有效促进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和日常教育管理,可在全国流动党员管理中积极推广运用。参照居民电子身份证有关标准制作流动党员电子身份证,增加二维码(二维码包含党员身份信息、入党时间、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临时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等),开发全国通用的流动党员管理App(与支付宝App设立居民电子身份证功能类似,设立承载党员电子身份证、二维码识别等功能),并将流动党员电子身份证纳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电子信息联网、智能识别管理、全国一证通用。依据流动党员电子身份证建立动态管理数据库,实现流动党员线上虚拟和线下真实身份相统一。
(二)统筹构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新格局
做好党员管理工作,离不开经费、人员、场所等基本条件。在流动党员管理中,经费不足、人员缺少、场所有限等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破解这一难题,单靠做加法是不现实的,应学会做乘法,让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能。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统筹整合基层党建工作组织、人才、场地、信息等各种资源,构建党员共管、资源共享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新格局。
第一,着眼“有人管事”,完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人员保障机制。注重发现和选拔培养一批懂党务、热爱党的工作、有奉献精神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者。流入地党组织要把培养选拔重点放在“两新”组织等新型组织中的优秀党员,重点培养和选任党员民营企业家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激发其政治荣誉感,使其愿意积极为公司中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出力。流出地党组织要在依托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办事机构成立的外建党组织中,重点培养这些机构的党员负责人和在流入地创业成功人士中的党员担任外建党组织负责人。把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有效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构建“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兜底培训”的四级体系,着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内行人、流动党员的贴心人。
第二,着眼“有钱办事”,完善流动党员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综合运用财政安排、党费留存、行政支持等多种方式,保障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经费所需。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按一定比例下拨用于流动党员党支部、流动党员活动阵地开展党的活动;参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全额或大部分返还企业党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将流动党员党组织上缴的党费全额返还流动党员党组织,用于其开展党的活动;从政策上鼓励支持各地根据条件,按照流动党员人数,每年给予流动党员党组织适当财政补贴,弥补党建经费的不足。对工作做得出色的流动党员党组织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经费支持。
第三,着眼“有地干事”,构建流动党员服务阵地网络。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整合各行业各领域党建阵地,着力打造纵横联通、开放共享、功能多样、标准统一的网格化的流动党员服务场所。以各地建立的党群服务中心、党建服务中心等党建工作阵地为基本依托,按照组织共建、阵地共用、资源共享、决策共商、活动共办的思路,及网格化布点、集约化建设、标准化管理、常态化运作、流程化办理的要求,打造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点。坚持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从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流动党员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点的功能,从根本上破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办公场所难题。
五、明责与聚力:优化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责任体系
“党是根据自己的纲领和章程,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破解流动党员管理难题,确保党员流动不流失、流动不失联、流动不失学、流动不失管,必须强化“全党一盘棋”意识,聚合全党合力,发挥组织整体优势。坚持全党一体联动,着眼于党员流动到哪里管理就覆盖到哪里,着力建构一方为主、各方联动、应管必管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责任体系,推动流动党员管理责任高质量落地。
(一)因地制宜确定党组织管理主体。对流动党员,以哪一方基层党组织管理为主,关键要看怎么更有利于实现管理目的。第一种情形是流出地点不集中、党员较少的,宜采取以流入地党组织管理为主的方式进行管理,这样做有利于党员就近就便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有利于党员融入当地生活、加强党员监督和降低党员管理成本。第二种情形是流出地点相对集中、人数相对较多的,宜采取以流出地党组织管理为主的模式进行管理。流出地党组织对流出党员情况更了解,且享有对流出党员的组织管理处置权限,管理起来更方便有效;在流动党员流出地点集中、人员集中的地方,便于成立外建党组织以统一规范管理;流动党员对流出地有天然的割舍不断的“亲情”联系,这种情感基础有利于增强管理效果。
(二)完善纵横向责任主体共管工作机制。各流动党员管理责任主体共同担起管理责任,形成共管最大合力,才能实现最优管理效果。坚持一方为主、共同管理,强化互联互通,构建流动党员共管工作新机制,促进管理水平提升。在纵向上,探索建立全国性的工作协调机构。在全国层面,建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参与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协调机构,发挥对上请示中央,对内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下监督指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统筹协调作用。省市县比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在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就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处置等方面遇到的疑难问题,不能协商一致时,由上一级机构协调确定各方权责,指导推动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在横向上,建立健全双向联系工作机制。流出地、流入地均安排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协调沟通,构建两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全程管理格局,促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零缝隙、无盲区。每月由双方联络员相互进行一次联系沟通,通报流动党员当月工作和日常表现情况;每年“七一”前夕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推动共商共管。上级党组织要协调推动建立两地党组织直联、辖区企业助联、流动党员互联工作机制,通过定期发函、电话沟通、网上连通等多种形式,始终与流动党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建立健全双向联系工作机制,促进信息资源双向交流、组织建设双向跟进、教育管理双向加强、作用发挥双向共促。
(三)构建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机制。面对流动党员的类型日益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态势,要管好这支队伍,就必须强化精准管理理念,着力精准施策,深入实施分类管理,增强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对农村外出务工经商流动党员实行“目标式”管理,通过落实请示报备、季度汇报、定期参会、技能培训、年度集中活动等,强化党性教育,提升党性修养,促进服务老乡、服务他乡、服务家乡作用充分发挥。二是对流动人才中的流动党员实施“引导式”管理,注重政治引领、创业促动、示范带动,为他们择业创业提供必要帮助,择机灵活开展组织生活,强化党内关怀帮扶,及时跟踪把握工作动向,通过流动党员创业经验交流、支部活动和人才对接等各种交流形式引导创业带动就业,指导他们适时按规定转移组织关系。三是对返乡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士兵中的流动党员实行“激励式”管理,通过落实定期参加集中培训、定期开展线上组织生活、户籍地党组织党员“1+1”帮联、纳入农村干部优选范围等措施,鼓励引导他们归乡创业,积极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助力家乡发展。四是对外出居住(随子女外出)的流动党员实行“关爱式”管理,尤其对于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流动党员,用好党员关爱基金,及时给予关爱救助。五是对暂居国(境)外的流动党员实行“跟踪式”管理,严格党籍管理,落实报备制度。六是对驻外地党组织管理的流动党员实行“服务式”管理,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信息,帮助他们就业、返乡创业。对其他类型的流动党员,也应因地因业因人制宜,管出精准度。
(四)健全流动党员管理督查考评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党的建设的实践充分表明,督查考评是推进责任落实的重要利器。要强化责任落实意识,构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一体化推进的责任考核体系,引导流动党员管理主体强化责任意识、明晰具体责任、激发责任担当。一是借鉴农村基层党建“三级联创”工作的成功做法,压实市县乡党委抓流动党员管理的领导责任,把流动党员管理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年度党建计划及党建目标管理,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市县乡年度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责任环环相扣、压力通畅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责任格局。二是坚持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管到人头的优势,压实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职责,健全党支部抓流动党员管理工作责任制,明晰考评内容、量化考评指标,定期开展考评。对于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考核项目至少应包括是否及时联系流动党员,是否及时更新台账,是否认真核算党费计算基数,是否按时通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是否开放组织阵地等。要用好考核结果,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对不达标的进行相应处理,让考核的指挥棒效应充分激发,推动形成从上到下高度重视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浓厚氛围。三是强化流动党员不是被动接受管理的对象的意识,明晰流动党员本人在流动党员管理中的责任,主要包括,在流动过程中及时主动办理有关手续,及时主动向党组织报告流动情形,积极主动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积极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把“四个主动”责任落实情况,作为每年度党员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以明责知责、履责尽责促进流动党员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意识,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