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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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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物资管理办法1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应急抢险物资库房管理规范化、标准化,保证应急物资齐全、有效、满足应急抢险的需要,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仓库管理具体办法

1、应急物资库日常管理由安监部负责,相关部门及工区做好配合、协助工作;

2、应急物资实行专项使用,除经项目负责人、安全经理、安监部长同意后方可使用;

3、仓库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库管员要有责任感,提高安全意识,保持仓库整洁有序;

4、安监部负责对库管理员进行教育培训,并做好记录;

5、安监部负责:库管理制度的编制及上墙、标识牌的制作及上墙、抢险物资及灭火器材的配备、登记台帐的建立等工作。以上物品安监部配备后由库管员进行保管、维护;

6、物资入库:库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做好物资的`验收、登记建档工作。建档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入库日期、失效日期等。库管员发现入库物资存在不满足要求情况时,有权拒绝入库,并及时向上反映;

7、物资出库:做好领取记录,内容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取日期、归还日期、领取人等。

8、安监部、库管员要定期进行对库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损坏、失效现象时及时更新或维修,问题严重超出处理权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9、库管员每月底要进行一次物料盘点,发现短少、残损等现场时要做好记录、查明原因,并报有关领导处理;

10、库房内严禁以下行为:吸烟、私拉乱接、堆放杂物、私人物品、无关人员入库;库管员严禁涂改帐目;

11、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人员依据项目部奖惩制度进行处罚。

三、本管理制度自20xx年4月1日执行。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2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应急库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配备、更新、使用、维护,最大限度地发挥应急物资在突发险情时的紧急救援作用,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抵抗风险的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应急物资分类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灾难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为将事故损失减小至最低限度所使用的各类物品与器材。包括各应急库配置的物资及生产岗位配置的应急物资,共包括九大类:

1、个人应急防护器材:空气呼吸器、防毒面罩、防噪声耳罩(耳塞)、急救箱、各类防护手套、导向绳、安全带、安全帽等。

2、通讯器材:防爆对讲机、呼救器及其它应急通讯器材。

3、照明器材:全方位自动泛光工作灯、手提式防爆探照灯、遥控探照灯、轻便发电机照明装置等。

4、器材:各类灭火器、消防镐、消防锹、消防斧、消防水带、隔热服、避火服、手抬机动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毛毡、消防腰带等。

5、应急防爆工具:各类型号的防爆敲击板手、板手、梅花板手、开口板手、管钳、榔头、撬杠、防爆套筒、防爆扁铲等。

6、应急标识器材:荧光隔离带、荧光隔离桩、荧光警示牌等。

7、安全检测仪器:各种型号的便携式安全检测仪器。

8、防洪防汛器具:雨衣、雨鞋、铁锨等。

9、其它应急器材:用于应急抢险的其它器材、管阀配件和设备。

三、应急库的设置:

四、应急物资的配备(见附件1)

五、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六、职责划分

组长

负责审核本单位应急物资补充;负责审核本单位应急器材使用技能计划。

副组长

全面负责应急物资库管理、检查及协调等各项工作。

组员:

负责编写本单位应急物资补充计划;负责本单位所辖应急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实施应急器材使用技能培训计划。

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的领用、发放、维护保养;负责应急物资相关记录的填写,定期检查落实应急物资的配备情况,及时统计落实缺少的应急器材。各站站长负责本站应急物资补充计划上报工作;负责本站应急库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检查和日常管理;负责本站应急物资相关记录的填写;负责具体实施应急物资使用技能培训工作。

七、管理办法

(一)应急物资管理

1、应急物资的维护保养

所有应急物资均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无法进行维护保养的应急物资,必须聘请有资质的'部门或经过培训后进行维护保养;对应急物资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于损坏的应急物资需要申请的,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经调查,验证后方可维修;应急物资使用完后应及时进行清洁,更换损坏的元件,并按照维护保养要求充电、充压、封存。

(1)发电机按照区部要求每周一、四启用,带负荷运转12小时以上,停运后断开打铁开关,防止其电瓶亏损,确保能随时启用。

(2)对SF005工程防爆小太阳要求每季度放电一次,并补足电源。

(3)对防爆对讲机应定期进行充电和频道调试。

(4)对灭火器材应按照维护保养要求,每月初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护,如需校验或充装药粉应选择有资质的部门进行。

(5)对所有安装电池的应急器材,在停用时应取出电池。

(6)对空气呼吸器气瓶根据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充装,保证压力表的压力示值不小于270巴,并定期对背架、背带、面具、报警系统进行检查维护。

(7)每月初对医用急救箱中药品进行全面检查,对数量不足或者失效的药品及时进行补充、更换。

(8)对其它应急物资按照产品说明和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2、应急物资的标识

(1)所有应急物资均应填写《应急物资管理卡》(附件2)。

(2)《应急物资管理卡》内容应包括物资类别、名称、数量、型号、所属单位、存放地点、维护保养记录、使用记录等。

3、应急物资的使用及要求

(1)应急物资仅限在各种突发事件抢险或应急演练中使用,否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或挪用。

(2)确需动用应急库内应急物资,需经作业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动用。动用时,必须办理相应的动用手续和记录,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完好归位。

(3)应急物资应分类摆放,保持清洁、完好和灵活好用。

(4)应急物资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温度适中的地方。

(5)应急器材必须由熟练的操作人员操作,操作不熟练或者不会操作的员工,必须在有经验的员工指导下进行操作。

(6)应急物资在运送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7)应急抢险或演练过程中对应急物资应分类摆放并进行隔离,安排专人负责(站长)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任何人不得干扰应急物资的发放工作。

(8)应急抢险或演练完成后,应急物资使用人必须负责将应急物资交还发放人,由发放人负责清点、检查,清洗干净后存放于应急库。

(9)应急抢险或演练结束后,要对应急物资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内容包括抢险或演练过程中应急物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将损坏应急物资的统计表及损坏原因以书面形式报作业区。

4、应急物资的停用

应急物资需要停用时,使用单位按照应急物资类别填写《设备停用审批单》报生产运行科鉴定,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第二采气厂设备设备管理》执行。

5、应急物资的报废

(1)应急物资需报废时,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报废审批单》,报生产运行科鉴定,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第二采气厂设备管理制度》执行。

(2)使用化学药剂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急物资,在报废时需按照环境管理体系相关处理。

6、应急物资管理的监督检查

(1)应急物资归口管理部门、监督部门不定期对应急物资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挪用、损害、丢失应急物资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和考核,并填写监督检查记录。

(2)作业区必须坚持每月对本单位应急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各班站每月必须对岗点应急物资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二)应急库管理

1、急库应急物资实行专人专管,由站长统一负责管理。所有应急库每月必须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确保应急物资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使用。

2、三级应急库和工具间合并的应设立应急器材专柜,应急库的应急物资应分类摆放整齐、挂牌标识、易于取用,并保持应急室内卫生清洁。

3、应急库管理人员及应急物资负责人必须熟悉应急库应急物资的规格型号、用途、存放位置、性能状况,确保应急物资随时启用。

4、应急库内应急物资按照“谁使用谁补充、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及时补充、维修、更换,使应急器材性能、数量始终处于良好、可用、饱和状态,对不能及时补充的应急物资,以书面形式报生产运行科备案。

5、应急物资管理的检查台帐及相关记录应放置在应急库房内,以便填写和监督检查。

(三)应急物资管理的考核与奖惩

将应急物资管理纳入各班站月度考核内容,发现管理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除督促纠正外,在月度业绩考核中予以兑现。若再次发现类似问题,则在月度考核中加倍考核,并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应急物资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厂有关规定处理。

(四)损坏应急物资的调查

1、当应急物资损坏时,其价值未超过3000元的,由作业区自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应急物资归口管理部门。

2、当损坏的应急物资价值超过3000元时,作业区要协助应急物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并按照《第二采气厂设备管理制度》严格进行处理。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2、本办法由xx负责解释和修改。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3

为做好我院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应急抢救,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为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的概念

应急物资是指在事故即将发生前用于控制事故发生,或事故发生后用于疏散、抢救、抢险等应急救援的工具、物品、设备、器材、装备等一切相关物资。

二、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

应急物资由医院总务仓库负责采购,必须填写入库清单,经验收后统一入库保管。应急物品管理要建立应急台账,统一管理。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一)经检验合格的应急物资,必须实行分区、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根据库房分成若干个区,按照物资的不同属性,将储存物资分成若干个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其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为方便抢修物资存放,减少人为差错,对应急物资进行编号定位,结合物资存放保管目录,把库房、货架、层次、货位四者统一编号,并附上标签,做到见单就知货物存放地点,提高工作办事效率。

(二)应急物资应妥善保管,以保护物资的质量。物资堆放前必须垫好垛底,物资堆码后,为防止受到雨水侵蚀和日光曝晒,并定期进行检查。

(三)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检查人员每月要定期检查一次应急物资和工具的情况,发现缺少和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提出和督促,确保正常使用,检查人员每次检查时要进行详细记录,留存备查。

四、储备种类及任务

医院应急储备物资包括应急期间需要的处置突发事件的专业应急物资、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用于救济的基本生活物资及与医务、病人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物资三大类。各职能办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医院总务仓库统计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储备场所、负责部门及负责人。协同计财科核定应急物资储备各项费用开支。协同办公室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院应急物资储备信息,掌握应急物资状况,及时、准确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

(一)应急物资由医院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使用。

(二)应急物资调用根据“先近后远,满足急需,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三)建立与其它地区、其他部门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备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六、奖惩措施

(一)应急物资如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造成影响或经济损失的,当事人应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责任性强的保管人员,在物资的保管、养护方面有合理的建议或挽回经济损失的,将给予一定的精神或物质奖励。

七、应急物资严格按照《采购申报审批程序》采购。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4

动物防疫应急物资(以下简称应急物资)是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明确应急物资采购和仓储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提高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提供坚强保障,根据“严格管理、及时调动、满足需要”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种类

主要包括消毒药品、防护用品、消毒器械、疫苗、检验检测试剂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等。

二、储备管理基本原则

1、遵循有效、实用、节俭的原则,储备数量按照实际应急需要确定,做到日常储备和应急储备相结合。

2、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专人保管、保障急需、专物专用”,落实岗位责任制,具体责任到人。

三、应急物资计划与采购

1、重大动物疫病兽用生物制品及应急物资实行计划与采购管理。

2、实施实验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用的应急物资应由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需要制定年度计划。

3、应急物资采购前应提前审批,向规定的合法途径实施采购。

4、应储备足够的实验用的兽用生物制品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用的应急物资,并及时补充库存。

四、出入库管理措施

1、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应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补充更换,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敚

2、入库验收制度。入库时应仔细核对数量、查验质量,做到名称、生产厂家、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六核对”,验收合格后填写入库单,及时办理入库、入帐手续。

3、出库审批制度。领用时要填写“应急物资领用单”,经审批后发放;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放。

4、应急物资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必须经局领导同意,保管员要及时收回,如丢失由借用人赔偿。

五、储备库基本条件及管理方式

1、应急物资应存放在交通便捷,具备储运条件的地方。动物防疫监督处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防止应急物资被挪用、流失和失效。

2、应急物资实行分类存放和定位管理,以保证质量。按照储存物资不同属性,分成几大类,对每一类物资,根据保管要求,仓储设施条件及仓库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存放区。

3、严格执行库房管理制度。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定期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确保不发生受潮、变质和损坏。

4、定期检查制度。对各类物资,保管员每月定期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留存备查。每半年要对应急物资进行一次盘点,核对出入库记录,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管理责任人职责

1、保管员要做到工作时间在岗,下班后保持通讯畅通,应急状态随叫随到,确保应急物资发放及时、快捷和不发生差错。

2、动物防疫监督处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年度计划,编制储备目录和配置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储备物资的`种类和数量,配合综合处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预算。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仓储、领用、盘点和其它管理工作。

3、综合处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具体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和监督管理。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七、责任追究

因个人原因造成应急物资保管不当或挪作他用的,造成经济损失的,当事人作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应急物资管理办法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根据**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到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有效发挥其作用,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指由政府集中采购、部门自行采购、上级配发和社会捐赠的物资及设备,专项应对和处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设备和器材。

第三条应急物资实行“分类储存、定额储备、应急使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物资储备

第四条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突发公共事件涉及的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及其他。

第五条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各专项预案牵头单位(以下简称牵头单位)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需要确定。要重点建设全县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现有生活类、应急抢险类、公共卫生类储备物资,完善应急物资投放网络。

第六条县应急管理指挥部统筹各类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各类应急物资资源。各牵头单位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指定人员和地点,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方式和数量。

第七条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方式实行集中与分散保管相结合原则。各乡镇、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应急物资的管理工作,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严格执行储备物资入库、调运等有关管理规定,及时向应急管理指挥部报送储备物资库存、调拨等情况。

生活及重要应急物资储备由县发改局牵头,负责基本生活和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或自然灾害事故时的群众基本生活和重要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紧急调用、物资管理和库房建设维护工作;防汛抗旱物资储备由县水务局牵头,负责防汛抗旱所需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紧急调用、物资管理和库房建设维护工作;防灭火物资储备由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紧急调用、物资管理和库房建设维护工作;卫生防疫物资储备由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应对突发疫情或自然灾害事故所需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紧急调用、物资管理和库房建设维护工作。应急管理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负责对所需应急物资及装备的储备、紧急调用、物资管理和库房建设维护全面开展工作。

第三章物资管理

第八条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应急物资储备的具体管理制度,坚持“分工负责、归口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第九条各牵头单位要制订应急物资的保管、养护、补充、更新、调用、归还、接收等制度,严格执行,确保应急物资不变质、不变坏、不挪作他用。

第十条对集中保管的应急物资实行台帐式管理,专库存储,专人管理。严格仓库管理,建立物资台账,物资入库、保管、出库等要有完整的凭证手续;要定期盘库,发现储备物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十一条因非人为因素致使破损严重不能继续使用的应急物资,由牵头单位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按照相关核销程序方可进行报废。

第十二条各牵头单位要建立应急物资信息报告制度,定期向县政府和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物资储备、使用情况,每半年报告一次。

第四章物资调用

第十三条发生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后,受灾乡镇和涉及的部门首先负责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在先动用本级应急物资仍然不足的情况下,可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调用其他单位应急储备物资。书面申请的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种类,灾害造成的各种损失等基本情况,以及本地已动用救灾物资数量,申请调用的应急物资种类、数量。灾情紧急情况下,受灾乡镇或有关部门可先电话报告,经县政府领导批准,实施紧急调用。

第十四条应急物资的.调用,各牵头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专项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指挥部的指令可自主调动应急物资;当启动县级应急预案时,县应急管理指挥部统筹调配应急物资。

第十五条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单位接到调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应急物资发运工作。使用储备物资的有关单位要按照调用通知要求,对调出的应急物资进行清点和验收。

第十六条应急物资使用结束后,对可回收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由储存单位负责清洗、消毒、整理和回收。回收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应急储备物资的使用、回收、损坏、报废情况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第五章物资更新

第十七条各牵头单位根据应急物资储存时间、质量状况及当年

应急物资供求预测情况,提出物资更新计划报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统一汇总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后采购。

第十八条对已经批准的报废应急物资,储存单位要及时清理出库,妥善处理,做好销账记录和残值回收工作,处理物资所得款项用于更新所报废的应急物资储备。

第十九条县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应对应急物资承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反映,并将有关情况报县人民政府。

第二十条因应急物资保管单位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储备应急物资,其物资更新经费由承储单位承担。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和人员,由县人民政府或者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未按要求储备应急物资;

应急储备物资管理混乱,账目不清;

应急物资遗失、损坏,更换不及时;

延误应急物资调用;

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应急物资的;

弄虚作假,截留、挤占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的;

贪污、挪用应急物资等徇私舞弊行为;

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应急物资对外进行质押、担保或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储备、管理、调用及相关也征求了各部门意见。各牵头部门及17个专项指挥部也要根据行业特点,依据本办法制定具体行业应急物资管理细则。

第二十四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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