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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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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篇1

库存物资和药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库存物资和药品的申购、使用及保管管理,提高流动资产利用效率,规范我院库存物资和药品核算,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资产管理体制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库存物资和药品由医院统一采购,并对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采购范围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明确库存物资和药品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权限及审批程序。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和药品岗位责任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加强制约和监督。

药材科负责药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医疗设备处负责卫生材料、器械低值易耗品、器械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总务处负责总务低值易耗品、总务其他材料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检验科负责血液制品的申购和保管工作。

科室设立二级库,科室领入的物资和药品纳入二级库管理。科室设立核算员一名,负责二级库的详细登记和盘点工作。

二、制定科学规范的库存物资及药品管理流程。明确计划编制、审批、取得、验收入库、付款、仓储保管、领用发出与处置等环节的控制要求,设置相应凭证,完备请购手续、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核对工作,确保全过程得到有效控制。

(一)、加强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业务的预算管理。具有请购权的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按规定追加预算后再办理请购手续。

(二)、明确库存物资及药品采购审批权限,审批人不得超越权限审批。重大或重要采购业务由院“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招标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根据库存物资及药品的用量和性质,加强安全库存量与储备定额管理,根据供应情况及业务需求确定批量采购或零星采购:

1、确定安全存量,实行储备定额计划控制;

2、加强采购量的控制与监督,确定经济采购量;

3、批量采购由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切实降低采购成本;

4、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审批。

(三)、严格库存物资和药品验收入库管理。根据验收 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由保管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物资和药品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所有退货都有准确记录,注明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和退货原因,并经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处对验收手续及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无误后及时记账,每月定期与医疗设备处、检验科、总务处、药材科核对账目,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会计期末物资、药品已到,发票未到的,可暂估入账,下月收到票据据实调整。

(四)、库存物资及药品的储存与保管要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高值耗材、低值易耗品的领、用、存辅助账。由医疗设备处会计、总务处会计记账。各科室定额领用低值易耗品,在定额内领有低值易耗品,需以旧换新。

医疗设备处界定高值卫生材料和普通卫生材料,高值卫生材料一般是指单位价值在300元以上,一次性使用的卫生材料。对由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料执行“以用定领”的核销办法,对无收费项目的高值耗材纳入耗材定额管理。

科室的核算员对当月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并制作盘点表。其中详细记载高值耗材的使用情况,并注明住 院号、姓名等,每月的盘点表在科内进行公示。

(五)、加强药品处置管理,明确处置权限。规范处置程序:

1、药房药品退库时,须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药库保管员复核曾经发货药品的批号、数量,经药材科主任批准后,通知药房保管员退回药品。药库保管员认真核对“药品退库申请单”所列药品品名、批号,规格和有效期后签字收货。拒收非药库发出的药品,情况上报药材科主任。

2、过期药品退货时,需填写“药品过期失效报告表”,交药库保管员与实物核对。药库保管员填写“药品退库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后办理药品退库手续。药库会计和财务处会计按规定办理账务处理手续。

不合格药品报损处理时,保管员填写“报损药品清单”,报经药材科主任审核后,上报主管院长、财务处处长、院长审批,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批准报损的药品专人、专区管理。对于不合格药品,药材科应查明原因,及时纠正,采取预防措施。非正常原因报损,应追究责任人责任,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六)、严格实行医院成本核算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物资消耗。

每月末由库存物资管理会计及药材科会计打印出月末 库存物资及药品的账目同实物一一核对,做到了账实、账账相符;打印出各科室领取物资、药品汇总表,以便科室核对;打印出采购的各供货单位物品的汇总表,便于与各供货单位清算结账;医院成本核算部门准确及时取得各科室领取物资、药品的金额,提高了成本核算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核算的准确性

三、完善库存物资及药品盘点制度,由医疗设备处。总务处、财务处、药材科、检验科、纪检委等科室组成监盘组,分组到各科室进行盘点。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报请科主任、主管院长及财务院长审批后,按规定处理,调整账务,达到帐实相符。如属非正常损失,由科室当月奖金中全额扣除。

行政后勤科室领用的物资也由科室一人详细登记物资用途,月底同样汇总登记并接受监盘,非正常损失扣罚科室奖金。

以上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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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篇2

物资盘点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及时掌握公司各项原料、存货等物料的数量及状态,准确核算产品成本和消耗定额,保证公司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同时也使盘点工作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物资盘点的内容

(一)盘点物资实际库存量和明细帐是否相符。(二)查清物资盘盈盘亏的原因。(三)查明有无超期储存的物资。第三条 物资盘点的方法

(一)动态盘点法:在物资发生出入库时,就随之清点物资余额,并与账簿记录的数额相核对。

(二)重点盘点法:对进出频率高的、或易损耗的、或者价值高的物资经常进行盘点的方法。

(三)全面盘点法:对在库、在产的全部物资,在规定的日期全面进行账实清点的方法。

第四条 盘点前的准备

(一)所有进出库单据已于盘点前登录完毕。(二)盘点期间已收货而未办妥入库手续的货物,应另行分别存放,并予以标示。

(三)整理仓库,物资排列整齐,放置标识牌。

(四)财务部提前发出当月盘点通知,包括盘点时间、人员分工、盘点要求等。

(五)打英分发相关盘点表单。第五条 盘点工作分工

(一)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库存盘点工作,包括下发盘点通知、分发及收取盘点表单、监督盘点过程、抽查复核盘点结果、汇总盘点报告及账务处理。

(二)仓储物流部门:划分盘点区域,指定专人进行物资清点,填报盘点表、查实差异原因。

(三)生产部门:清点在产品,放置盘点卡。

(四)销售部门:与主机厂核对异地库房产品,清理退废、返工产品。

第六条 盘点工作要求

(一)月度盘点时间为当月26日,年度盘点时间为12月31日(节假日照常盘点)。原则上盘点当日8-10点停产,库房闭库盘存。如确有生产任务,盘点期间物资不得跨部门流动。(二)仓储物流部门、销售部门应至少提前一天进行自盘,自盘后至盘点时的物资收发及时调整盘点表。盘点完成后由盘点人员和部门领导签字,于盘点日第二天交财务部门。

(三)生产部门在财务部门领取盘点卡,由各生产工段(小组)制品人员负责清点本工段(小组)在制产品,放置盘点卡,本项工作要求在盘点日10点前完成。

(四)财务部门在盘点日当天重点复盘生产部门,指定专人到生产部门收取盘点卡,同时对盘点情况进行复盘。生产部门复盘完成后再对各库房进行复盘。

(五)复盘人员由自盘人员陪同进行实物盘点,复盘比例不低于物料种类的50%,抽查原则上选择有更正项、单价高、数量大、收发频繁的项目进行。

(六)复盘与自盘有差异的,由自盘人员查找差异,经确认有误的,由自盘人员在复盘表上对应栏目签字。复盘时物料种类差错率在5%以上的,要求自盘人员对所管物资重新盘存。

(七)复盘完毕,财务部门收集整理各部门盘点表、盘点卡(按编号收集,不缺不漏)并与财务账进行核对,填写盘点汇总表。

(八)年度盘点完成后10日内,财务部门需编写《盘点总结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盘点情况说明、差异情况和处理建议、相关责任人的奖罚建议等),并报公司办公会审阅。第七条 盘点后续工作

(一)差异查找:盘点结束后,如有盘点数据与财务账簿不符的情况,财务部门应组织物料管理部门查找原因,属于制度或管理类因素引起的应提出管理建议,属于个人能力不足或未尽职尽责,应对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二)盈亏处理:存在账实差异的单位应由公司办公会形成处理意见,连同《盘点总结报告》一并上报集团财务审计部,待集团同意后方可调整财务账或实物帐。

(三)资料整理:所有盘点资料由财务部门装订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保管。

第八条 处罚

(一)对盘点工作组织不力,未按要求进行盘点或未报送盘点表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二)盘点中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2000元罚款,直接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开除出厂。

(三)有漏盘、重盘现象的部门,对其部门领导处以50元/项的罚款,物资管理人员处以20元/项的罚款。(三)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有差异的,视其原因由公司办公会提出处理意见,因个人因素引起的应予赔偿,赔偿金额不小于差异金额的30%,涉及监守自盗、违法违规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财务审计部解释、修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篇3

库存物资盘点制度

1、每年年终保管员对自己所管物资要定期盘点一次,并做出明细表册,报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盘点后保管员要在自己的保管帐上盖上“上年结转”的印章或划两条红线,以表示上结转的数字。

2、在盘点中发现的差错和盈亏,要查明原因,由保管员填写盈亏明细表册,报上级业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没有批准前不得自行改帐。

3、对库存物资保管员每半年应进行一次自点。在自点中发现的盈亏,凡属合理损耗的,保管员可填制单据,报有关业务部门审批,及时进行调整,不属于合理损耗,放在年终一次进行处理。

4、除了上述规定的定期盘点外,保管员应经常进行不定期的自点、自查工作,了解和掌握库存动态,做到心中有数,自点、自查内容如下:

(1)查质量:库存物质的质量是否变化,是否有生锈、霉烂、干裂、虫蛀、变质、鼠咬等情况。

(2)查数量:帐、卡、物是否一致,单价是否准确。(3)查保管条件:堆垛是否合理和稳固,遮盖物是否严密,库房有无漏雨,料区有无积水,门窗通风是否良好。

(4)查安全:各种安全措施和消防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5)查计量工具:磅秤、皮尺是否准确,其他工具是否齐全,使用和保管情况是否良好。

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篇4

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材料的仓储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确保库存物资数量准确、保管完好,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此项制度适用于项目剩余物资的管理。

三、职责划分

1、项目部:负责将项目剩余物资送达公司仓库,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验收及盘点,办理入库手续;对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

2、仓库管理员(现阶段由采购员兼任):协助项目部和采购部办理出入库,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盘点,妥善保管库存物资;负责定期将剩余物资明细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及工程部,实现信息共享。

3、采购部:负责组织技术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对现有物资的实用性进行检验;负责办理出库手续。

4、技术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消化处理,设计时,将库存物资考虑进去。

5、财务人员:负责监督库存物资的验收及盘点。

四、管理内容

1、剩余物资的处理原则

(1)原材料类:项目剩余下脚料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成品由项目经理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

(2)设备类:合格品由项目经理负责运到公司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3)阀门管件类:阀门管件类,合格品由采购部负责退回厂家或由项目经理运到仓库并办理入库,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

2、入库

项目完成后,对于确定入库的物资,由项目经理负责办理入库手续,项目经理组织技术部和运营部对入库物资进行验收,组织仓库管理员和财务人员进行盘点,完成入库;帐外物资单独入库,详见附件入库单。

3、出库

根据需要,采购部负责办理出库手续,领取库存物资,仓库管理员予以备案,财务人员进行监督,详见附件出库单。

4、库存物资的消化

库存物资明细每次更新后2日内,由仓库管理员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达到信息共享。项目设计阶段,设计人员负责结合库存物资进行设计,采购部负责在每次设计前,组织设计人员、项目经理及运营部经理对可选用物资进行检验;采购阶段,采购部负责领取可用物资,办理出库手续。

5、库存物资的盘点与更新

库存物资的盘点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完成,由仓库管理员负责进行盘点;每次办理出库或入库后一周内,仓库管理员负责将库存进行更新,盘点及更新结果发送给技术部、采购部、工程部及运营部全体人员,详见附件库存物资明细表。

6、报废处理

(1)出库前报废:每次设计工作开始前及每年一次的盘点,采购部都会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对库存物资进行检验,对于不合格品,采购部负责在每年6月份进行集中处理。

(2)出库后报废:在物资进行到货验收后,项目部发现物资不合格时,由采购部组织相关部门专业工程师进行现场检验,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就地处理,处理结果抄送给设计人员、采购部经理、财务负责人。

7、奖惩机制 惩罚:

(1)库存有而未被利用:设计人员忽略的情况,由设计人员承担可用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技术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设计文件中有,采购部忽略的情况,采购员承担20%的责任,采购部经理承担10%的责任。

(2)物资丢失:因仓库管理员疏忽造成物资丢失的情况,仓库管理员承担丢失物资采购价的20%的责任;物资失窃,损失由公司承担。奖励:

库存得到消化后,所消化物资采购价的20%用以奖励相关人员,由采购部负责此项资金的分配。

库存物资盘点管理办法篇5

起草部门: 起草人: 审阅人: 批准人: 起草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版本号:

(1)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地储存,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2)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3)应按照经营规模的需要,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底垫、货架等储存设施,配置必要的库房温湿度监测和调控设施;

(4)应设置温湿度条件适宜的恒温库。阴凉库温度≤20℃,冷库(指冰箱)温度在2—10℃

之间,各库房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75%之间。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应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冷库。对有特殊温湿度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应设定相应的库房温湿度条件,保证药品的储存质量。

(5)按照药品性能,对药品应实行分区、分类储存管理。具体要求: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

(6)库存药品应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7)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库房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下午定时各一次观测并记录“库房温湿度记录表”,并根据库房条件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8)药品存放应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黄色:合格品区——绿色;不合格品区——红色。

(9)对不合格药品实行控制性管理,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志。(10)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进行催销。(11)储存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控制并停

售,报质量负责人。

(12)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尘、防污染、防潮、防鼠、防虫、防霉变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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