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扶贫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精彩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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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规划和建设精准扶贫村通组道路,构建完善的公路网络,助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以精准扶贫村、扶贫户、扶贫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精准扶贫村发展条件,破除影响精准扶贫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制约,提高扶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助推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物流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
目标任务从20**年起,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县7个镇***个贫困村用3年时间完成通组水泥公路公里。其中历市镇8个扶贫村,公里;天九镇***个扶贫村,公里;龙塘镇6个扶贫村,公里;鹅公镇***个扶贫村,公里;老城镇6个扶贫村,公里;岿美山镇7个扶贫村,公里;岭北镇***个扶贫村,公里(详见附件《**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四、主要措施1、加强扶贫规划。根据贫困村产业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提前至20**年全部完成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其中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公里;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公里;20**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公里。
2、加大政策支持。为了及时完成全县7个镇***个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公里的建设任务,采取“上级补助一部分,挂点单位扶持一部分、社会资金筹措一部分”的办法,积极争取部、省在计划、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全力满足交通精准扶贫的需要。对通组水泥路建设按***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客运网络连通工程三级路新建和改建分别按***万元/公里、***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农村公路危桥60米以下中桥按2**元/平方米,县道小桥按2**元/平方米,乡、村道小桥按1**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对于积极性高、筹措资金到位的贫困村优先上报争取项目计划,并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具体通组水泥路实施路段详见附件《**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20**年-20**年)。
3、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贫困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支持农村小河桥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老百姓走上放心路。
4、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以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规范化轨道,努力为贫困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加强与发改委、扶贫和移民办、农工部等部门的联系,合力推进扶贫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交通精准扶贫的合力。
(二)加强舆论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交通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组、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同时,要及时。
总结。
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完善考核机制。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各镇抓好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不断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对于养羊的项目应该怎样实施。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产业扶贫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精彩10篇)”,供您参阅。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畜牧业大省”的战略决策,“增点扩面做大规模,重点突破做强大县,一般项目县巩固提高”的目标要求;以资源为依托,以项目为载体,切实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紧紧抓住新阶段扶贫开发和发展畜牧业大省的战略机遇,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支撑、以龙头企业为依托,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努力实践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及扶贫开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模式,结合县委、县政府的周密安排部署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探索我乡产业化扶贫和草地生态畜牧业发展新路子。
二、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安排在顺场、高枧槽、洗脚沟、梨箐、戛坭等5个村实施。项目区平均海拔1700-1800米,属高原山地类型,气候属温凉型高原山区气候,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年降雨量1300毫米左右,无霜期280天左右,有轻微凝冻灾害。土壤以黄棕土壤为主。粮食作物为玉米、洋芋、水稻、荞子等,而且单产低,土地复种指数几乎为一年一季和轮歇利用。可利用天然草山草坡万余亩,农民人均占有土地面积亩以上,人均纯收入2162元。
三、资金投入、建设内容及规模。
总投入资金万元。扶持农户127户(其中70户大户,57户一般户),饲养基础母羊4640只,饲养种公羊197只。
(一)、扶持大户70户(其中高槽枧村40户,洗脚沟村18户,戛坭村7户,顺场村3户,梨箐村2户)。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50只,70户需购基础母羊3500只;。
2、每户投放种公羊2只,70户需购种公羊140只;。
3、每户建圈舍80平方米,70户需建圈5600平方米;。
4、每户种草50亩,70户需种植牧草3500亩。
(二)、扶持一般户57户(其中戛坭村30户,梨箐村14户,顺场村13户)。
1、每户投放基础母羊20只,57户需购基础母羊1140只;。
2、每户投放种公羊1只,57户需购种公羊57只;。
3、每户建圈舍30平方米,57户需建圈1710平方米。
4、每户种草20亩,57户需种植牧草1140亩。
四、建设目标。
(一)生产目标:
项目建成后,共投放基础母羊4640只。扣除10%死亡率,;20xx年存栏6994只{(4176×150%产羔率×50%)×(100%-10%死亡、不育率)+4176};同上计算,20xx年存栏11714只;20xx年存栏19620只;到20xx年末羊存栏32864只。
(二)技术指标:
1、人工草地。年产草量达4000公斤/亩以上,每亩饲养山羊2—4只。
3、羊群成活率95%以上,繁殖率达95%以上。
五、资金概算。
总投入资金万元。
(一)、扶持大户70户:共需投入资金万元。每个大户平均扶持万元。其中高槽枧村40户投入资金万元、洗脚沟村18户投入资金万元、顺场村3户投入资金万元、梨箐村2户投入资金万元、戛坭村7户投入资金万元。
3、每户建圈舍8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60元,70户需补助资金万元。
4、每户种草5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70户需种植牧草3500亩,需资金35万元,用于草种、肥料采购,由县草地中心配送。
(二)、扶持一般户57户:共需投入资金万元。每个一般户平均扶持万元。其中顺场村13户投入资金万元、梨箐村14户投入资金21万元、戛坭村30户投入资金45万元。
3、每户建圈舍3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助资金60元,57户需补助资金万元。
4、每户种草20亩,每亩补助资金100元,57户需种植牧草1140亩,需资金万元,县草地中心配送。
六、方法及步骤。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
1、成立顺场乡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顺场乡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乡长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分管农业副乡长直接负责,各包村领导具体负责。
2、各项目村在乡项目实施小组的领导下和包村工作组(即项目行政组)的指导下相应组建村民委员会主任或支部书记为组长的草地生态畜牧业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实施工作组,负责组织项目农户成立养羊专业合作社组织,由村民召开会议推选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文化知识、道德品质好、思想上进、村民信赖的能人担任理事会长,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农户配合选购基础母羊和种公羊,及时在本村召开会议,作好项目实施前和实施中农户思想工作,研究和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好实施农户、种草地块、建设物资供运等工作;配合县、乡技术人员作好羊群防疫、商品羊销售、种羊调换等工作,作好项目农户年收入分配决算,根据市场信息及时组织农户销售商品羊,调整商品羊生产方案,同时作好项目物资发放、督促和指导农户进行圈舍修建等。
七、运行机制。
(一)运行模式。采取“政府主导,企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参与,多方支持”的晴隆模式。按照县草地畜牧发展中心的指导,乡项目实施小组负责组织该项目的实施,积极争取县政府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扶持,包村工作组、项目村与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参与,按项目实施进度督促项目户完成建设内容,乡畜牧兽医站作好业务指导,乡项目实施小组积极协调争取水利、林业、农业、交通、发改部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完善供水、沼气池、通村公路、农村电网等配套设施建设。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户利益联动机制。将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乡畜牧技术干部包保农户,提供技术服务,即包成活率、产羔率,出栏参与农户分成。积极协调县草地中心按当地市场价回收或组织农户对外销售商品羊或引进资金进行羊产品深加工。
2、完善扶贫资金效益扩大机制。一是将扶贫资金作为政府投资,以物代地,发放到户,在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参与农户分成,县草地中心和乡政府负责技术、协调、市场营运等工作,按2:8参与分成,项目户负责建圈、种草、管草、放羊;二是经过几年的发展以后,把基础羊群收回来仍按原办法在规划区发放给其他贫困户循环扶持,逐步将项目覆盖扩大,形成以养羊为主的农业产业。
3、政府建立为项目服务的激励机制,建立和完善项目运行管理制度,激励乡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全力以赴投入项目建设。
4、以贫困群体为扶持重点。在发展种草养羊中针对贫困户的贫困程度、劳力状况、技术掌握程度区别对待。分别采取无偿提供基础羊群,无偿提供技术服务,降低收入分成比例,延长畜群的收回时间等措施,稳定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最终达到共同发展。
八、保障措施。
(一)生产管理措施。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层层签订项目实施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按照一级抓一级的方式,乡畜牧兽医站、包村工作组和村民委员会与乡政府签订责任状,将任务目标和技术措施落实到业务部门、工作组和项目村,乡畜牧兽医站负责技术指导,包村工作组和村民委员会负责项目实施,将项目建设任务落实到组到户。分别将土地落实及面积丈量、种草、建圈、购羊、技术服务等落实到包村干部、村组干部和技术干部头上,定期对项目实施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调度,成立以村为单位的专业合作社,使项目建设成为项目区全体农民的共同事业,让全体项目农户都投入到生产管理中来,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统一生产经营秩序。
为了充分利用我镇自然资源的优势,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加快畜牧业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致富步伐。根据县政府20xx年种草养羊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贵州省草地生态畜牧种草养畜项目实施要求,立足本镇自然资源,瞄准贫困群体,发挥产业优势,更新发展理念,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全面提升草地畜牧业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通过“政府主导、中心服务、协会组织、公司领办、群众参与”等形式,组织广大养殖户,选择优良草畜品种,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广泛开展坡地种草半舍饲养畜、田土种草全舍饲养畜、草山草坡灌木林划区轮牧养畜、经果林地林下种草养畜,并引进企业运作机制,逐步实行产业化经营。
二、区域布局。
以先锋村、坪丰村为项目实施主体区域,逐步辐射带动大河沟村、杜家寨村、王家寨村、官上村、沙槽村及大龙头村等。
三、目标任务。
以一户饲养能繁殖基础母羊20只、种公羊1-2只,圈舍㎡/只为一个标准。先锋村完成养殖户35户,坪丰村完成养殖户30户,其他村完成养殖户不限。以规模户、大户带动散户,以基地带动全镇面上,形成一个邵家桥镇山羊生产养殖基地镇。
四、工作责任。
1、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养殖户的基本情况,经初审合格后报县产业领导小组审批,同时还负责协调相关的一些协调工作,并组织项目实施方案。
2、项目实施的村、支两委负责本村内的宣传动员,登记工作,组织开好群众动员会,传达项目实施有关政策。
3、镇畜牧站负责技术指导工作,搞好技术培训、疾病预防和疾病治疗、种草、圈舍建设及饲养管理的技术指导,负责督促每个养殖户做好档案记录。业务技术干部实行分户包干负责制,村兽防员负责防疫注射具体操作。
4、镇扶贫站负责拟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完善扶贫资金结算、报账、审计等有关手续。
5、镇财政分局负责建立项目专项资金账户,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控。
6、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调解决的圈舍用地、用水、用电及项目区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物资采购及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
物资采购及补助标准和补助办法按县政府规定的办法执行。
六、成立项目领导小组。
以镇政府实施发展为主体,乡镇扶贫站、畜牧站、实施项目的村委会具体主抓为原则。成立项目领导小组,镇长为项目领导小组组长,政府分管领导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为副组长,镇扶贫站、畜牧站、财政分局、土管所、供电所、项目实施的村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由镇畜牧站、扶贫站抽调专职干部具体办公。
按照贵州省、市、县扶贫办文件要求,为切实抓好我镇20xx年种草养羊扶贫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慨况。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xx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二、产业项目建设内容。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一)20xx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xx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xx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xx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xx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xx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按每户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
承诺书。
》、《。
协议书。
》,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编制项目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采购供应草种、肥料和农药,指导种羊场建设和种公羊选(培)育、调运、交换等技术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项目村落实;督促指导项目生产运行、滚动发展和效益分成;积极引进社会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3、档案管理:镇严格按照县、镇、村项目建档目录要求,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分类归档,装订成册,作为项目技术服务、检查指导、跟踪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报帐的依据。
(三)政府引导,企业化运行。
1、项目村要积极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养技术二传手和肉羊营销队伍,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弓l导社会资金,适时建设项目区羊产地批发市场。
2、要按省规定,将投入农户的基础母羊在第五年收回滚动发展,第二年、第三、第四年农户新增羊(每只35斤以上)按分成,实现项目长效持续发展。
3、种羊场采取与本地经济能人联合入股分成或技术人员带薪领办实行责任目标考核及分成等方式建设,选育提供种公羊,配置交换到项目区。即第一年为项目建设期,不分成;第二年后(含第二年)每年新增羊数按投放基础母羊数倍计算,实行l:9分成(分成羊每只35斤以上),且从第二年开始每年分别按投放基础母羊数倍,按市场价向草地中心提供公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30公斤以上)和母羊(每只体重10月龄达25公斤以上)。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格项目管理。
1、对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实行镇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每半个月督促指导,村每周调度一次,兽医员每周对农户巡查指导一次,采取县表、镇册、村卡管理。
2、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每两个月督促检查项目实施进度、质量和运行生产管理情况一次;财政报牵头,每季度检查资金使用情况一次。
(五)实行绩效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1、项目镇和草地中心共同与县政府签订项目实施及运行效益责任状(责任状另行制定),配套项目成员单位与县政府签订配套项目实施责任状,把种草养羊项目和配套项目实施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管理。
2、组成由党政办牵头、相关单位参与的考核组,对实施目标完成情况和效益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项目实施和运行考核结果,经镇政府审定后送县组织部备案,作为镇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4、种草养羊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建设目标和运行效益目标按时按质超额完成和完成的,镇人民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基本完成的镇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未完成的镇人民政府对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对整改到期仍不落实的,实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失职的作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绩效考核奖惩办法另行制定)。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确保今年底整村脱贫销号和贫困群众全部越过贫困标准线,全面迈进小康社会,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根据《梁平县20xx年扶贫脱贫攻坚战行动方案》(梁委办20xx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及xx村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137”总体部署和我镇建设“生态蜜蜂之乡、风情滨河小镇、特色边贸集镇”的战略目标,强化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扶贫开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思路,突出生态涵养发展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机制,着力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改善基础设施、加强公共服务、提升发展能力,以更高的重视程度、更大的投入强度和工作力度,紧盯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我镇打赢扶贫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上级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上级扶贫政策的精神,以自力更生为主,抢抓上级财政扶贫的绝好机遇,多渠道、多层次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主导产业和修建基础设施,同时,要集中有限的资金,优先解决群众最亟需解决的困难,力争通过项目实施,将该村芝麻、榨菜、李子产业做大做强。
——坚持群众参与和政府指导相结合的原则。群众既是扶贫的对象,又是项目开发的主体和内因。因此,在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不论在贫困户的确定,项目选择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各个环节上,应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发动和组织群众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的财务、物资、管理及建设进度上要及时向群众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在市场信息、技术服务、产业布局等方面为群众搞好指导和服务。
——坚持整村推进与扶持贫困个体相结合的原则。以贫困户为主,着眼贫困群众整体生活水平的提高。因此,必须以贫困村为单元,整体推进,在此基础上,对建卡贫困户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扶贫规划,重点扶持,使建卡贫困户到20xx年底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
三、基本情况。
在家357户857人,外出1459人,其中全家外出308户993人。现有建卡贫困户76户243人,低保户16户49人,五保户9户9人,建卡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11%。传统农业主要以水稻、玉米、薯类、油料、豆类为主,全村粮食年总产量600吨。特色农业主要为种养殖业,全村现有养蜂100群以上的大户5户,养鸡大户2户,养猪大户3户。全村现有公路24公里,其中已硬化公里,有山坪塘18口,其中已整治8口,有自来水厂1座。该村现有党员69名,1个党总支4个党支部,其中非公党支部1个。该村农业生产基础薄弱,农民生产技术较落后,规模化经营尚未形成,无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20xx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50元,属市级贫困村。
四、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xx年底实现xx村整村脱贫销号,全村76户243贫困人口全部越过扶贫标准线2300元(20xx年不变价);20xx年查漏补缺;20xx年巩固提高。
(二)具体任务。
到20xx年底xx村实现“八有”:
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5%以上。
——有一条硬化村社公路,至少6个村民小组通泥结石路,聚居20户以上的自然村通人行便道。
——有一个便民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并配套建设便民超市等设施。
——有一套落实社保政策到户的具体措施,确保城乡养老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0%以上,贫困家庭成员全部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和城乡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有一个整洁的村容村貌,建立村容村貌管理制度,推广清洁能源,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和污水,确保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有一个坚强有力的村级班子,两委班子团结,工作思路清晰,群众基础好,有较强战斗力。
——有一支稳定的驻村工作队,驻村蹲点开展工作,群众不脱贫、工作不脱钩、队伍不撤离。
——有一个有效的结对帮扶机制,对建卡贫困户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几”帮扶,确保贫困户按期脱贫。
为xx村贫困户解决“八难”:着力解决贫困户稳定增收难、便捷出行难、安全饮水难、住房改造难、素质提升难、看病就医难、子女上学难、公共服务难。
五、具体措施。
(一)核查调研,摸清底数。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镇村干部下村逐户摸清贫困户数量和基本情况,分析致贫原因,制定一户一策,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脱贫台账、列出扶贫清单,真正做到“真扶贫、扶真贫”。同时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确保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保尽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和情况,让贫困学生全部享受到县里相关优惠政策,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不因贫苦辍学,“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80%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80%以上;考上高等学校的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六是解决用电难的问题。完成贫困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户户通电,户户用上安全电。七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管理运行好xx镇污水处理厂,对xx村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定期进行河道清漂,加强深丘地区生态屏障建设,整合“鸡窝地”“巴掌地”,发展林下经济,进村入户大力宣传环保知识与法律法规,建立门前垃圾“三包”和垃圾定期清运机制。
(三)做强产业,持续扶贫。分析致贫原因,按照“一村一品”的原则,多方征求意见,因地制宜确定扶贫产业,支持xx村发展种养殖业。一是打造1000亩芝麻种植基地。以“合作社+农户”的模式,引导300余户农户种植芝麻1000亩。二是发展榨菜500亩,采取“公司+农户“的模式。三是发展李子、枇杷、竹笋等经济林木200亩,由建卡贫困户成立合作社,统一栽植、管理。四是发展蜜蜂产业,购买76群蜜蜂,发放给建卡贫困户养殖,使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
村发展产业和完善基础实施及公共服务功能。广泛宣传调动社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济困的积极性。同时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按“四议两公开”方法讨论资金筹集方案,完成群众自筹部分资金,确保xx村各个项目有序推进、按时按质完成。
(五)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通过反复调查核实,对全村243名贫困人口分成6类,做到精准化识别、针对性扶持、动态化管理,确保“扶到点上、扶到根上、扶到人头”。做到六个一批,即产业带动一批,搬迁转移一批,“低保”兜底一批,就业安置一批,医疗救助一批,教育资助一批。
(六)强化服务,提高质量。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升贫困户能力素质,增强“自我造血”功能。借助“雨露”培训,为贫困户提供汽车、挖机、计算机、建筑施工等就业技能培训,同时结合产业发展,利用农民田间学校,开展各种种养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贫困户的生产和创业技能,确保青壮年劳动力均接受过实用技术、非农职业技能或创业培训,有剩余劳动力的贫困户。二是投入资金万元修建村务、党务公开栏,硬化村委会院坝,购置村民培训用设施设备等,进一步完善便民设施,建立村干部坐班制度和服务代办制度,切实方便群众办事。三是通过召开院坝会进行政策宣讲,通过镇村干部走村入户发放、张贴宣传资料,让社保政策家喻户晓,镇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服务事项,实行一站式办公,让社保政策落实到户。四是统筹有线、无线、卫星等方式实现村村通广播、通电视、通互联网;保证村文化室。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和平阳光,中国光电光热产业先驱品牌!
设计:李。
东
审核:陈正强批准:李华维。
北京科农环宇机械技术研究院。
2016年9月。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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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
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
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
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
3000元以上。
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三、
补贴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对光伏电站制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图),对自发自。
用余电上网给予每度电元(含税)的度电补贴。
贷款政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台光伏扶贫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借款人。
需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合国家。
相关规定;且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
法。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
度等确定,最长可达15年。贷款宽限期,一般为1年,最长可达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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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站收益期至少25年,25年持续受益,扶贫不返贫;
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是根本上解决雾霾、酸雨等环境问题的有效手段之一;
3.有效解决当地“空壳村”问题,由过去的输血式扶贫,转变成目前造血式扶贫;
4.点对点,精准脱贫,既可按照每一户来建设,又可按照村镇、县区整体建设;5.拉动当地就业,提升当地gdp,政绩工程,利国利民。
财政部专项扶贫发展资金。
地方专项扶贫资金。
专项扶贫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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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六、项目报价。
对于全市(县)统一招标的光伏扶贫电站,每户建设不小于。
3kw,每次不小于。
100户贫困户:
项目造价10元/瓦8元/瓦。
操作方式。
ppp模式:政府+银行+扶贫户+企业(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或商业化企业)。
资金来源:银行50%(由政府担保,银行发放贷款)+企业50%。
每户5kw每年发电收益至少。
6000元,有入股的贫困户分得3000元,无入股的贫。
入(按所辖贫困户数量计算)。
银行贷款部分的投资份额(600万),可根据当地政府的资金筹措计划作适当调。
整甚至完全取缔,以减少银行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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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万,政府出资600万,企业出资600万。收益分析。
项目资产归地方政府和商业化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商业化企业对项目关。
12%)。
联的的贫困户,每年向每户支付。
2400元扶贫款(政府资金年化收益率。
政府出资部分的份额(600万),如若资金短期不足,可适当向银行贷款。
八、和平阳光光伏扶贫模式的优势。
优势一:和平阳光电池组件采用优质的电池片并辅助以国内先进的电池制作工。
艺,所出品的组件转换效率之高远超行业平均水平,并且提供。
优势二:和平阳光并网发电系统可享受由和平阳光运营总部独家定制的售后服务。
政策,全程数字化运维监控,便于政府统计和分析光伏扶扶贫的整体进展和项目。
收益,还能实时查看贫困户的脱贫情况和增收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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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
发改能源[2016]621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扶贫办,国家开发银行各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分行,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切实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决定在全国具备光伏建设条件的贫困地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一、充分认识实施光伏扶贫的重要意义。
光伏发电清洁环保,技术可靠,收益稳定,既适合建设户用和村级小电站,也适合建设较大规模的集中式电站,还可以结合农业、林业开展多种“光伏+”应用。在光照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既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又符合国家清洁低碳能源发展战略;既有利于扩大光伏发电市场,又有利于促进贫困人口稳收增收。各地区应将光伏扶贫作为资产收益扶贫的重要方式,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增添新的力量。
二、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光照条件较好的16个省的471。
个县的约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以整村推进的方式,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户(包括残疾人)每年每户增加收入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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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精准扶贫、有效脱贫。光伏扶贫项目要与贫困人口精准对应,根据贫困人口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布局,保障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因地制宜、整体推进。光伏扶贫作为脱贫攻坚手段之一,各地根据贫困人口分布及光伏建设条件,选择适宜的光伏扶贫模式,以县为单元统筹规划,分阶段以整村推进方式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国家和地方通过整合扶贫资金、预算内投资、政府贴息等政策性资金给予支持。鼓励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捐赠或投资投劳等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建设。
公平公正、群众参与。以县为单元确定统一规范的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资格条件和遴选程序,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和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收益分配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
技术可靠、长期有效。光伏扶贫工程关键设备应达到先进技术指标且质量可靠,建设和运行维护单位应具备规定的资质条件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应确保长期可靠稳定运行。
三、重点任务。
(一)准确识别确定扶贫对象。
各级地方扶贫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光伏扶贫范围,以县为单元调查摸清扶贫对象及贫困人口具体情况,包括贫困人口数量、分布、贫困程度等,确定纳入光伏扶贫范围的贫困村、贫困户的数量并建立名册。省级扶贫管理部门以县为单元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以此作为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明确光伏扶贫对象、分配扶贫收益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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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因地制宜确定光伏扶贫模式。
根据扶贫对象数量、分布及光伏发电建设条件,在保障扶贫对象每年获得稳定收益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选择光伏扶贫建设模式和建设场址,采用资产收益扶贫的制度安排,保障贫困户获得稳定收益。中东部土地资源缺乏地区,可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含户用);西部和中部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可建设适度规模集中式光伏电站。采取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左右;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左右。
(三)统筹落实项目建设资金。
本金,其余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提供优惠贷款。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建设和管理。
(四)建立长期可靠的项目运营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应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简称“运维企。
业”)。鼓励通过特许经营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方式,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
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
术服务。对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可由县级政府统一选择承担运营管理或技。
术服务的企业,鼓励通过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比选方式公开选择。县级政府可委托。
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的工程设计、施工进行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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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户用)的技术服务工作。
(五)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运行服务。
电网企业要加大贫困地区农村电网改造工作力度,为光伏扶贫项目接网和并网运行提供技术保障,将村级光伏扶贫项目的接网工程优先纳入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计划。对集中式光伏电站扶贫项目,电网企业应将其接网工程纳入绿色通道办理,确保配套电网工程与项目同时投入运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光伏扶贫工程的规划和设计工作,按照工程需要提供基础资料,负责设计光伏扶贫的接网方案。不论是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还是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均由电网企业承担接网及配套电网的投资和建设工作。电网企业要制定合理的光伏扶贫项目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确保项目优先上网和全额收购。
(六)建立扶贫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各贫困县所在的市(县)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
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各级政府资金支持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在贫困户屋顶及院落安装的户用光伏系统的产权归贫困户所有,收益全部归贫困户。地方政府指定的投融资主体与商业化投资企业合资建设的光伏扶贫电站,项目资产归投融资主体和投资企业共有,收益按股比分成,投融资主体要将所占股份折股量化给扶贫对象,代表扶贫对象参与项目投资经营,按月(或季度)向扶贫对象分配资产收益。参与扶贫的商业化投资企业应积极配合,为扶贫对象能获得稳定收益创造条件。
(七)加强技术和质量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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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技术规范和关键设备技术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应采购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的产品,鼓励采购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的产品。系统集成商应具有足够的技术能力和工程经验,设计和施工单位及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光伏扶贫工程发电技术指标及安全防护措施应满足接入电网有关技术要求,并接受电网运行远程监测和调度。县级政府负责建立包括资质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信息管理等内容的投资管理体系,建立光伏扶贫工程建设和运行信息管理。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立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对全部光伏扶贫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测管理。
与扶贫对象精准对接,运营管理主体明确,土地等项目建设条件落实,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经当地电网公司认可。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汇总有关地区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初审后报送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省(区)上报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予以批复。各地区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按批复的方案进行监督检查。
四、配套政策措施。
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对各地区上报的以县为单元的光伏扶贫实施。
方案进行审核。对以扶贫为目的的村级光伏电站和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地方政府统筹其他建设资金建设的光伏扶贫项目,以县为单元分年度专项下达光伏发电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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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保、保险、基金等资金在获得合理回报的前提下为光伏扶贫项目提供低成本融资。鼓励众筹等创新金融融资方式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鼓励企业提供包括直接投资和技术服务在内的多种支持。
电网企业应按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制度,优先将光伏扶贫项目的补贴需求列入年度计划,电网企业优先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按月足额结算电费和领取国家补贴资金。
(四)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鼓励电力能源央企和有实力的民企参与光伏扶贫工程投资和建设。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光伏扶贫工程实施,鼓励企业组建光伏扶贫联盟。通过表彰积极参与企业,树立企业社会形象,出台适当优惠政策,优先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的企业开展规模化光伏电站建设,保障参与企业的经济利益。
五、加强组织协调。
建立省(区、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合力推动光伏扶贫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光伏扶贫协调领导小组,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发改、能源、扶贫、国土、林业等部门,以及电网企业和金融机构等,主要职责是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政策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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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协调光伏扶贫工程实施中重大问题,负责组织编制光伏扶贫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完善光伏扶贫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建立光伏扶贫工程信息系统,加强光伏扶贫工程质量监督及并网运行监督等。国务院扶贫办牵头负责确定光伏扶贫对象范围,建立光伏扶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光伏扶贫工程收入分配管理制度。请地方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负责光伏扶贫工程土地使用的政策协调和土地补偿收费方面的优惠政策落实。
请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光伏扶贫工作,加强光伏扶贫工程组织协调力度,为实施光伏扶贫试点工程提供组织保障。加大光伏扶贫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支持参与光伏扶贫程度。加强对光伏扶贫工程的管理和监督,确实把这件惠民生、办实事的阳光工程抓紧抓实抓好。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储备,及时按要求上报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国家能源局。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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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国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更好地履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政策性金融职能,加大对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的信贷支持力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光伏扶贫贷款是指农发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的政策性贷款。
第三条光伏扶贫贷款遵循“政府主导、精准扶贫、专款专用、风险可控、保本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用途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
(一)地方政府出资成立、未列入监管部门融资平台名单的国有独资及控股企业(一类公司)。
(二)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二类公司)。
(三)非国有控股上市企业与地方政府或(和)国有企业合资成立的项目(三类公司)。
(四)各地原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
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理,并明确公告。
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前提下,也可作为实施主体承接光伏扶贫任务。
(五)资信良好的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和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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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贷款用途。
贷款用于支持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务院扶贫办批复的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的村级光伏电站或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相关费用支出、营运资金需求等。
第六条借款人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要求。
(二)具有国家规定的承担项目融资或建设(运营)的相关资质和能力。(三)治理结构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经营管理规范。
(四)具有与项目建设或运营相应的权益性资本,所有者权益的来源与构成符。
合国家相关规定。
(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财务可持续能力。除新设法人外,上一年末和最近。
月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在80%(含)以内,上一年度原则上要实现盈利。
(六)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级(含)以上。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70%以内、实收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信用等。
级在aa一级以上(含)、连续三年盈利且经营状况良好。
(八)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光伏扶贫电站的,地方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应与借款人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
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九)借款人为地方政府出资成立的扶贫投融资公司或新设法人原则上须在农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十)农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七条贷款项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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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由政府主导,符合国家光伏扶贫有关政策,列入国家能源局会同国。
(二)项目所在地市(县)政府已按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要求制定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明确项目收益分配方案和扶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与贫困人口精准对接。项目须提供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清单。
(三)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等。(四)项目资本金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项目立项。项目须取得有权审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的证明文件。
(六)项目用地。项目须取得合法有效的用地审批手续或提供项目用地预审许可文件。对使用戈壁、荒漠、荒草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以租赁方式取得,须提供土地租赁合同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用地备案证明。对项目永久性建筑用地部分,应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
(七)项目规划许可。项目须取得政府有权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等。
相关规划意见或许可文件。分期建设、分期办理规划许可文件的项目,须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提供相应的规划许可文件。项目建设地址在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不需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由有权部门出具相关说明。
(八)项目环境评价。项目建设须取得环评审批手续。
(九)项目须取得当地电网公司出具的对接网和并网运行条件的认可意见,以。
及确保项目有优先上网和电量全额收购的承诺文件。
(十)项目须取得地方政府确定运维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
务的证明文件。
(十一)项目贷款由扶贫资金进行贴息的,须取得地方政府或财政部门同意贴。
息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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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贷款期限、利率、额度和方式。
第八条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综合偿债能力、光伏扶贫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等确定,最长不超过15年。
第九条贷款宽限期。根据项目建设期给予适当的宽限期,一般为。
1年,最长。
不超过2年。
第十条贷款利率。根据资金来源成本,按照保本经营原则,执行优惠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0—10%,具体定价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第十一条贷款额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借款人资金需求、偿债能力及所提供的风险保障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额定。
第十二条贷款方式。项目一般采用担保贷款方式,担保额度须覆盖贷款存续期间贷款本息,可通过保证、抵押、质押组合担保形式,优化担保方案。
80%;对采取抵押担保的,抵押物应为符合农发行要求的土地使用权、住宅、商铺、写字楼等房地产抵押,抵押折率最高不能超过70%。
对采取电费收益等项目收益权质押的,折率不超过。
65%。
对采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优先选择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上市企业以及各级政府控股的专业担保机构。
第四章贷款流程。
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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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光伏扶贫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积极提供金融服务。能源主管部门上报的光伏扶贫工程项目清单农发行须及时纳入项目库进行管理,经培育成熟后,开户行及时受理贷款申请。
第十四条调查评估。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调查评估,应重点关注一下方面:
(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是否符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是否与贫困人。
口精准对应。
(二)项目合规性及相关行政许可材料是否齐全。(三)项目总投资额和各项构成是否合理。
(四)项目使用的光伏产品是否技术先进,经过国家检测认证机构认证,是否。
达到领跑者技术指标,产品质量是否有保障。
(五)项目运维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经济。
(六)借款人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合规。
(七)还款来源是否充足可靠。还款来源包括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电费收入、碳交易收入及各级财政补贴收入等。
(八)借款人信用状况是否良好。(九)贷款担保是否合法有效。
第十五条审查审议审批。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开展项目审查审议工作,审查。
部门应分别对光伏扶贫贷款项目的贷款规模及利率、项目合规性和风险性、借款。
人主体资格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报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送有权签批人。
审批。
第十六条审批权限。总行授权省级分行的具体审批权限以总行下发的授权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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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管理要点。
第十七条贷款条件落实与发放支付。贷款发放前,须严格落实各项贷款前条件,贷款的发放和支付严格按照农发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资金管理。开户行要与相关主管部门、借款人等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或项目监管协议),明确相关责任义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封闭管理。
目收益等;也可接项目资本金、信贷资金、项目收益在借款人同一账户内分设资。
金管理台账,实现资金分类管理。农发行贷款占借款人全部贷款比例超过。
也应在农发行开立结算账户。
第二十条贷后管理。要严格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加强贷后管理。开户行要督促借款人及相关部门将项目收益按要求及时归集农发行账户。对地方政府明确将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的,要督促地方政府及时将本年度购买服务支出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监测分析。贷款的信贷监管记录、信贷分析、风险预警及重大事项报告、风险处置措施等按照农发行信贷监测分析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信贷事项变更。对项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信贷事项的,按照农发行有关规定办理,严禁越权违规操作。
第二十三条贷款后评价。项目建设竣工后,应及时进行贷款项目后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应采取整改措施。贷款后评价结论应作为贷款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档案管理。各级行须按照农发行信贷档案管理有关规定,严格规范档案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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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阳光,中国光电光热产业先驱品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七条农发行现行制度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三街3号科农环宇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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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五篇】
2018年4月26日,根据《国网营销部关于编制上报2018年定点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电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巴东县定点扶贫的产业项目和能源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评审情况报告如下:
本次评审主要是对《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定点扶贫湖北、青海五县(区)捐赠资金计划的通知》中,巴东编制的5个特色产业发展项目:巴东县竹园淌村黄连坪生态循环农业示范项目、巴东县官渡口镇庄屋顶村山羊养殖项目、巴东县沿渡河镇硒牛养殖项目、野三关镇耳乡湾村木瓜产业配套项目、清太坪镇郑家园村水果产业项目的《实施方案》;1个能源服务项目:巴东县落溪源茶叶加工生产线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巴东的特色产业项目和能源服务项目的选择,是根据国网公司营销部《关于报送2018年定点扶贫及对口援助项目需求的通知》精神,组织专班进行考察调研,本着聚焦建档立卡重点贫困村,因地制宜优选的周期短、见效快、带动强、可持续的项目,县扶贫办和定点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以正式文件编制上报。文件中阐明了实施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实施的内容及规模、项目资金组成、实施后的成效分析以及精准扶贫措施等。
实施方案内容按照“项目基本情况、内容规模、时间安排、投资组成、管理措施、精准帮扶(帮扶花名册)、扶贫成效”等方面进行编制。方案的编制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方案中的内容与项目计划表中的内容一致性;二是坚持项目运作模式的可操作性;三是坚持有效地实现贫困户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
定点扶贫项目由乡镇政府为业主。凡由村委会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由村支两委、驻村“尖刀班”共同编制;凡由产业公司和专业合作社牵头组织实施的项目,实施方案由产业公司、专业合作社、村委会共同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定点扶贫办公室审阅,村委会、乡镇政府、县扶贫办“三级”负责人签字同意按方案实施并加盖公章。
巴东县的特色产业发展和能源服务项目是根据巴东县实际,经过优选的项目,纳入了扶贫项目库,编制的《实施方案》由村支两委及驻村尖刀班、乡镇政府、县扶贫办逐级审核同意。方案编制细致,可操作性强,能发挥扶贫成效,同意各项目实施方案。
参加评审人员:
高
翔: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电处处长代。
:湖北省电力公司农电部副主任李斯君:巴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曾凡刚:巴东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王。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县扶贫开发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结合我想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开展“扶贫周”活动的思路和内容。
今年开展扶贫周活动的主要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积极开展以“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使各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各族兄弟间的亲情,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扶贫周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入调查了解贫困户、帮扶村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一次与扶贫村座谈活动,畅谈中国共产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发展前景,激发爱国主义精神。三是开展一次为贫困户、贫困村献爱心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
二、开展“扶贫周”活动的范围。
贫困户、“四老人员”切实帮助基层和党员群众解决急、难、愁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好扶贫帮困活动。
三、加大“扶贫周”活动宣传力度。
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总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要通过黑板报、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动第十个“扶贫周”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周”活动的领导。
今年的第十个“扶贫周”活动是在我乡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的新形势下开展的,开展好“扶贫周”活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与开展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第三十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及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使“扶贫周”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文档为doc格式。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七篇】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亩,不足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亩,不足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米,沟宽米,畦高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米,沟宽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八篇】
二、项目名称:按县贫办下达的名称为准。
三、建设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四、项目建设责任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责任人。
五、项目建设背景及条件:项目建设地区基本情况(人口、土地、气候、劳动力、水源等资源状况,贫困现状,已建成项目现状及对农民的带动情况,群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或要求)。项目建设条件要重点说明资源(人力资源、经济资源、自然资源)和市场条件,如人饮水利项目的取水来源;产业项目的种源及其在当地的适应性,目前产品的销售现状及其前景如何。
六、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如公路项目要说明起止地点,人饮工程应说明分布情况,产业项目应说明覆盖区域、户数。建设内容及规模:如公路建设标准及长度,桥涵个数;饮水池口数、容积,安装水管长度规格,其中主水管长度;水利工程坝高、坝长、土石方量、新增水量及灌面,堰的长、宽、高,是混凝浇铸或是条石浆砌;产业项目的品种选择、具体规模、种养方式等;社会事业类项目要说明建设房屋和配套设施的具体规模情况等。
七、筹资投劳计划:重点说明项目总投资,其中材料费、技工工资等支出预算,劳动力需求计划,申请扶贫资金补助的主要使用环节,群众筹资、筹劳多少,是否通过一事一议形式议定(附:“一事一议”决议书)。
八、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
1、项目建设班子: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
2、实施方式:承包、半承包或村民自建(属承包性质工程应附上承包合同书),业主或大户实施项目,应附上扶贫责任书。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形式,工程验收办法、资金开支报销程序。
3、后期管理:维修管理使用责任制的主要内容。
九、项目建设期限:动工及完工时间。
十、项目效益:项目受益村、组、户数、人口,新增水量、新增或改善灌面、项目产值、纯收入,人均增收情况等。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九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进一步明确“”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
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xx年12月上旬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
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召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的相关工作,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政务和村务公开栏等有效形式广泛宣传。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年11月30日前)。
1.自愿申请(10月25日前)。由符合条件的户主填写《市农村低收入申请书》,向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申请。
2.入户调查(10月30日前)。村委会对申请的扶贫对象,按照扶贫对象识别指标,入户开展经济状况调查和劳动能力认定。
3.民主评议(11月10日前)。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乡镇。
4.乡镇审核(11月20日前)。乡镇组织力量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后报县扶贫办。
5.县级复审(11月30日前)。县扶贫办组织力量对各乡镇上报的审核结果进行抽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乡镇进行整改,然后将复审结果报市扶贫办。
6.发文确认。市扶贫办抽查合格进行批复后,由县扶贫办对合格的乡镇进行批复,按规定程序发文确认对象。
第三阶段:信息采集阶段(年12月10日前)。
对象识别完毕后,各乡镇对确认的对象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组织工作人员将登记造册的对象信息录入电脑,建立电子档案,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2月20日前)。
1.检查验收。信息录入完毕后,各乡镇将动态调整工作总结上报县扶贫办,接受市级检查验收,对不符要求的,立即进行整改。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十篇】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豫扶贫组20154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河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办2016177号)《信阳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信发改代赈2016299号)等有关规定,为了扎实有效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二)坚持量力而行,保障基本;
(三)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四)坚持瞄准精准,稳定脱贫;
(五)坚持县负总责,乡镇落实。第二章适用范围和对象。
第四条搬迁范围。主要适用于居住在深山荒芜区、地质灾害区、生态保护(脆弱)区和河滩受淹区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地方。第五条搬迁对象。住房条件相对较差,愿意参加易地扶贫搬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资源相对较少,靠就地就近从事劳动生产难以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活在地质灾害多发区、隐患区,愿意通过易地搬迁避险和脱贫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第六条搬迁条件。
1、同时满足迁出区域条件和搬迁农户个体条件;
2、贫困户自愿申请;
3、有后续扶持产业。
第七条同步搬迁。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居住农户20户以下、贫困发生率50%以上的自然村,原则上实行整村搬迁。
第三章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第八条补助标准。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补助标准。根据易地搬迁资金省对县市包干使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3万元,易地搬迁制定的补助标准必须确保贫困户搬进去可以入住;集中安置的资金标准由乡镇实行包干使用,乡镇政府根据安置区的规模大小、地理位置等情况,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根据我县建设安置实际成本确定补助标准如下:
政府团购:原则上在本乡镇安置,房源为合法房源,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在集镇、社区安置考虑已有部分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安成本增加,人均补助标准可适当调整,贫困户人均购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25平方米。确因户型原因突破标准的,应按标准控制在安置住房总面积的10%以内,超出范围的由乡镇兜底解决。
2、分散安置包括自主建(购)房、代建房、投亲靠友、梯次搬迁安置,人均住房补助3万元。
(二)同步搬迁人口补助标准。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群众的建房资金,县政府从整合资源中予以支持,按人均5000元补助,其余资金由农户自筹解决,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一并统筹规划。
无论何种安置方式,首先,搬迁户必须有产业支撑,能够实现就近就业;其次,搬迁户原有住房收回,旧宅基地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生态修复、规模养殖等多种形式的开发利用,形成的资产和收益归集体所有。只有在产业考核、新房入住、旧宅拆除等程序全部验收合格后,搬迁补助资金才能予以全额下发。
(一)搬迁规划。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等部门组织编制县“十三五”易地搬迁脱贫规划,由县政府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方案。县建设投资公司委托相应资质的机构(资质要求按照住建部门的规定执行)编制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明确搬迁对象、安置地点、安置方式、住房和配套设施规划布局、投资规模及来源、产业扶持政策、建设工期等内容。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牵头办理土地、规划、环保等相关手续,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环保局联合提出审查意见,报县政府审批。经县政府批准后,各乡镇人民政府不得擅自调整或变更方案建设内容,应按照方案建设内容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及时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批,经同意后应在10个工作日完善相关变更手续,报县扶贫开发局备案。
(三)图纸设计。依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项目法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报县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四)组织实施。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根据批复的方案和施工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围绕易地搬迁年度目标,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项目公示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要求,加强组织协调,严格项目建设程序,建立科学的工程建设机制,确定每项工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强有力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基础上,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规定要求保质保量完工。
政府团购安置。搬迁户要填写购买房屋申请书,并经乡镇政府审核后,由乡镇政府统一购买社区或城区的存量房用于安置家庭人口较多的贫困户。购买房屋前要确认房屋权属,要由第三方对房屋面积进行测量,价格进行评估,出具证明材料,乡镇政府根据评估价格同房地产企业协商购买价,签订购房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2、分散安置。
自主建房的搬迁户必须经乡镇城建所、土地所、扶贫办同意,利用统一设计的户型图纸建设,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监督,确保房屋建设质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落实到位。对于自身无能力建设选择自主建房的贫困户,可以委托乡镇政府找有资质的施工企业根据设计图纸、预算进行建设,由乡镇实施监督,竣工后决算,经审计后按审计金额拨付施工队,结余资金由乡镇政府按照到户增收项目管理模式用于补贴贫困户发展生产。
对于自己购房的搬迁贫困户,要对原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公示,并通过村委会及四邻进行确认,房屋面积及价格需要由第三方评估,出具有关评估资料,签订购买协议并进行司法公证。
对于投亲靠友安置,原则上不得跨县安置。首先具备有安置的房舍条件和生活条件;其次,投靠的亲友愿意接纳,双方必须签订安置协议,并经司法公证;若跨乡镇安置的,所安置乡镇村必须出具接纳意见书。以上搬迁安置方式中产生的评估费用、公证费用应在易地搬迁总体费用中列支,旧宅拆迁费用由乡镇先行垫付,待土地复垦指标出让后偿还。
第五章项目验收及报账第十条工程验收。
1、项目建设竣工后,施工单位对乡镇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项目建设自验报告。
2、乡镇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进行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施工单位认真整改。
3、乡镇初验后写出验收报告提交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住建局组织人员复验。如有问题的,参与复验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直至工程验收合格。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建投、乡镇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团购安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乡镇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县财政局、建投公司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2、其他安置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搬迁户提出报账申请并附相关凭证,经乡镇扶贫办对相关凭据审查后,报乡镇财政所审核后方可拨付资金。
对于集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账户;对于团购安置,县财政局、建投公司要将财政资金直接拨付到乡镇财政所账户;对于其他安置方式,需补贴给搬迁户个人的资金,要通过“一卡通”系统直接发给搬迁户,严禁以现金形式支付。
第十二条资金报账。报账时要按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供以下凭证(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报账程序):
1、集中安置。
村内、集镇集中安置。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项目建设合同书、项目施工单位税务发票、施工单位资质证件复印件、工程预算表、工程竣工决算表、工程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竣工工程管护责任书、中标通知书、工程监理合同和监理报告。
团购安置。乡镇统一报账。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验收单等有关手续。
2、分散安置。乡镇统一报账。
自主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自建项目申请验收单、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自己购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购房手续、税务发票、评估报告、公告公示、验收现场照片、拆旧照片、验收单等资料。
代建房。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报账提款申请单、附搬迁户代建项目申请验收单、施工合同、预算决算资料、公告公示、项目验收现场照片及拆旧照片等资料。
第十三条报账凭证管理。乡镇要加强对报账凭证的管理,严格审核报账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财政部门在拨付资金时,要严格审核,确保报账资料齐全后再拨付资金。相关报账资料原件经审核确认加盖专用章后作为报账原始凭证留存。
第十四条乡镇要加强文档管理,建立项目台账,将项目建成前、建成后及建设过程中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存档。
第十五条对截留、挪用、骗取扶贫搬迁投资的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县发改委、扶贫开发局、财政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