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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项目具体实施方案汇聚【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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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新华镇新丰村精准脱贫工作,不断增强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引导和鼓励有条件和意愿的贫困群众积极发展产业,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安排布署,坚持把产业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帮助贫困群众建立“造血”机能、稳定增收长效机制的关键举措,强化政府扶持,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引导市场主体和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改善和优化贫困户家庭收入结构,从源头上解决致贫返困问题,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脱贫。

着力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市场经营主体带动作用,转变农户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提升贫困村及贫困群众脱贫致富能力。到2018年底,扶贫对象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600元以上。

按照精准扶贫、因户施策要求,针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现有产业基础和贫困农户的发展意愿,逐户制定发展计划,明确具体帮扶措施与目标,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26户46人扶贫产业全覆盖。

立足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业生产条件及现有产业基础,坚持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大力发展马铃薯、庭院种植中草药,基本实现村有主导产业、户有致富项目。

争取产业结构调整指标100公顷,为每户贫困户落实1公顷马铃薯种植项目,帮助贫困户与新华镇育林村粉条加工厂签订回收合同。

利用好县里庭院种植果蔬每平方米补助1元钱及新丰村整村推进的政策,号召动员全村农户庭院种植蒲公英,与中草药种植企业签订回收合同。同时种植蒲公英的农户园子边栽植李子树。

本村宏铭轩合作社已基本具备县级电商村的条件,计划依托该合作社,申报县级电商村,进一步拓宽农户农副产品购销渠道。

号召农户进行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等方式流转土地,引导和支持贫困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生产工具、农业设施等资源资产参股到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或其它农业项目,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今年争取建立马铃薯种植合作社、蒲公英种植合作社,建立电商网页,同时,争取落实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其发展壮大,增加带动能力。

2018年产业到户项目由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村组干部共同负责,对贫困户做好指导工作,做好产业扶贫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产业精准、扶持精准、措施精准,做好项目落实工作。

针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实际情况,“输血”和“造血”并举,分类确定帮扶措施。对有发展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支持发展马铃薯、庭院蒲公英等特色产业,实现户户有增收产业;对文化水平低、缺乏技能的贫困户,根据贫困人口需求和技能提升愿望,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对外出务工、无力经营土地的贫困户,撂荒土地要通过代耕代种、流转企业、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增加贫困户土地收益;对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家中有大病患者的贫困户,落实好政策兜底政策,将扶贫资产以股份形式,注入专业合作社,参与股份分红。

依托镇农业站、专业合作社及中药材企业深化对贫困户的技术指导,确保产业项目达到预期目的。

广泛开展产业精准脱贫系列宣传活动,确保产业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并及时。

总结。

推广产业扶贫典型经验,加大力度宣传在产业精准脱贫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倡导全社会参与产业扶贫的理念,努力营造全村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2018年4月27日。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确保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五部门《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发改能源〔2016〕621号)文件精神,经管委会同意,在全区范围内实施光伏产业扶贫发电项目,帮助贫困群众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脱贫致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使全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统一实施光伏发电产业扶贫项目,为全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政策脱贫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精准扶贫、有效脱贫。

光伏扶贫产业项目要与贫困户精准对应,根据贫困户数量和布局确定项目建设规模,使贫困户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

(二)产业扶贫,生态环保。

清洁能源产业与扶贫相结合,在注重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不影响贫困户房屋结构和家庭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通过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稳定增收,早日脱贫。

(三)政府主导,群众自愿。

政府负责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组织、宣传、实施工作;贫困户采取自愿原则,优先选择有意愿的贫困户为项目实施对象。

(四)依据政策,确保实效。

严格执行相关产业扶贫政策,按照项目建设条件和要求进行施工,确保项目建成后实现发电效益最大化,贫困户利益最大化。

三、工作内容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试点示范,发挥带动示范效益,最终实现全覆盖。

(二)模式。

以村为单位,以户为单元的分布式小型电站。

(三)场地安装要求。

房屋结构相对较好,屋顶每平方米承重能力在240千克以上,有充足的光照条件(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不低于8小时),光伏发电系统四周无树木及建筑物遮挡,保证设备和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安装。

(四)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行业现行的有关文件规定、费用定额、费率标准估算,每户安装3千瓦需总投资3万元,每增加1千瓦设备投资增加1万元。

(五)资金筹措。

贫困户资金筹措采取自筹与小额贴息贷款相结合。

(六)实施步骤

1、宣传摸底。

街道办事处、村、脱贫小分队广泛宣传光伏产业扶贫政策、特点、效益状况,并入户调研,发放《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申请表》(附件1)。

2、申请、审核、复核。

(1)贫困户自愿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严格审核,确定安装对象。

(2)街办审核把关。

对申请确定安装的贫困户,组织人员进村逐户实地调查复核,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条件、家庭成员是否具有基本的设备管护能力等情况,并如实、详细记录登记(附件2),报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设备安装、调试、并网发电。

电网实施企业负责分布式单元电站建设,并网发电。

4、评估验收。

由扶贫部门、财政、街办、电网实施企业对光伏产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5、发电回收。

国家电网和贫困户签订电量收购合同,电价按每度元进行回收。

四、光伏扶贫效益分析。

(一)常规情况下,光伏电站运行年限为25年。

3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需面积30平方米,投资为3万元。

平均每天发电18度,年发电量按300天5400度计算,入网电价元/度,年收益5292元,此部分收入可作为贫困人口的长期固定收入。

(二)贫困户建设投资的3万元,可通过电网实施企业融资平台每天返还的投资总额的万分之五左右的现金及每天卖电收入收回,三年就可收回本金。

五、工作职责

(二)财政部门负责光伏发电产业项目小额贷款贴息、安排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经费;

(四)各街办、村、脱贫小分队负责光伏发电产业扶贫政策宣传摸底、筛选建设对象、施工协调、协助贫困户筹措资金、配合检查验收、加强电站运营管理等。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各街办要成立光伏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协调落实光伏产业扶贫项目,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确保光伏产业扶贫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转变作风,明晰责任。

要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精神,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定期到贫困户家中了解发电进展情况,为贫困户增收排忧解难。

(三)强化服务,长期受益。

电网企业打造统一高效的光伏单元电站运营管理服务平台,用一流的服务,一流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光伏产业扶贫项目高效运行,贫困户长期受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2017年中央、自治区和柳州市扶贫产业开发会议精神,加大城乡统筹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产业基础,推动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确保完成脱贫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中央提出的精准扶贫重大战略,按照“七个一批”的思路,把扶贫攻坚工作抓紧、做实,以更大的决心、更新的思路、更实的举措,坚决打好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扶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

二、主要目标

通过产业精准扶贫项目的实施,2017年完成全县万人以上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

三、实施内容

2017年全县共实施十一大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见附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该项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核,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领导,把产业精准扶贫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

同时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签订责任状,确保产业开发达到预期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用好自治区、柳州市扶持政策,整合涉农资金,整合技术,整合目标,整合示范点、示范户。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部门要切实加强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宣传力度。

宣传部门要对全县农民增收工作进行重点报道,营造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年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

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滑皮金桔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金桔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发展滑皮金桔,努力打造柳州市特色水果产业带,提升融安金桔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滑皮金桔项目计划发展春植滑皮金桔4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135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000人。

滑皮金桔标准化种植,三年可进入投产期。

投产前每亩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农药等,不含人工劳务费)7500元,投产后每亩投入3000元,亩产值达到15000元,实现亩纯收入12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200户4800人脱贫成效。

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奖补标准和限额

滑皮金桔项目每亩奖补1000元。

滑皮金桔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亩,不足亩的不予验收,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4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滑皮金桔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面积在亩以上,园相整洁,长势良好。

2.按标准化栽培技术种植,每亩种植60—65株,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水田种植要犁田开沟起畦,沟宽30厘米以上,畦高30厘米,畦面宽2—米,再建立高出畦面10—15厘米的种植堆。

4.旱地及宜果荒坡地要求全垦整地,坡度大于25度的山地,要沿等高线修筑宽度2米以上的梯地。

确定种植点后开挖60厘米×60厘米种植坑,施入适量有机肥、农家肥后回土,要建高出地面15—20厘米种植堆。

5.果园不得套种影响果树生长的藤蔓和高杆作物,套种的矮杆作物离果树主干不得小于米,无插花式间套种其它树木等情况。

6.按滑皮金桔生产技术规程做好日常管护,清除园内杂草,按要求加强水肥管理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2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香杉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香杉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更好的提升融安香杉种植规模和品牌效应,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香杉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项目计划发展香杉种植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0万元。

计划发动21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5500人。

香杉标准化种植,十年可进入采伐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1620元,采伐期亩产值达到10000元,实现亩纯收入838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1500户410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香杉项目国家级苗木每亩奖补800元,区级苗木每亩奖补700元,普通杉苗每亩奖补650元。

香杉项目种植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香杉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存入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香杉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45株左右,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3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蔗糖产业是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先锋,具有见效快、周期短、易管理的'特点,实现“公司+基地+农户”较好的经营管理模式。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发展,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实现贫困人口脱贫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甘蔗生产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甘蔗产业优势,结合全县甘蔗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重点种植柳城05136号、桂糖42号、柳城07/150等优良品种为主,努力提升甘蔗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甘蔗种植项目2017年计划发展甘蔗种植7142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500万元。

计划发动142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5680人。

原料蔗种植,当年种植,当年收成。

第一年亩产6吨,按今年收购价480元计,产值为2880元;第二、三年宿根蔗亩产7吨以上,平均年产值3360元。

每亩投入资金为(含种子、肥料、农药、人工等):第一年1890元/亩,第二、第三年1310元/亩。

三年平均亩售蔗收入3200元,平均成本1500元,亩平均纯收入1700元。

二、奖补对象范围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甘蔗种植项目每亩奖补700元。

甘蔗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为新扩种甘蔗(不含翻蔸新种)面积,补助上限额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6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甘蔗种植的农户,向素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新扩种蔗行距达米以上,种植沟深35cm以上,一次性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药覆盖地膜符合要求,每米有苗10-14株;宿根蔗管护及时破垄施足基肥(250公斤复混肥/亩)、施放农药、清园、除草、覆盖地膜,出苗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为50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糖办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设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等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4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

油菜、桑树、蔬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既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县的特色农业,大力发展秋冬油菜、桑树和蔬菜等短期经济作物种植,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结合产业扶贫项目实施,以公路沿线和各乡村旅游景点为重点,在全县形成油菜秋冬产业带,加快观光休闲农业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计划冬种油菜8000亩、新种桑树500亩、种植蔬菜5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310万元,其中油菜160万元,桑树50万元,蔬菜100万元。

计划发动3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到14000人。

油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35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1050元,每亩纯收入750元。

种桑养蚕前2年每亩投入资金3990元(不含人工费),平均亩产值4800元,每亩纯收入810元,第3年每亩纯收入1560元。

按标准化种植管理的蔬菜,平均每亩投入资金1300元(不含人工费),实现平均亩产值4500元,每亩纯收入32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500户6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冬种油菜、蔬菜每亩奖补2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1亩,不足1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蔬菜品种以蔬菜栽培书框定的品种为准。

新种桑树每亩奖补1000元,按户计算奖补面积自然连片最低为亩,不足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出苗15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油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8—11月,面积在1亩以上,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长势差,每亩缺苗面积超过67平方米的,从验收面积中扣除,扣除后面积不足1亩的,不予登记和补助。

(2)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畦宽米,沟宽米,畦高米以上。

2.桑树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嫁接桑:每亩种植2500—2700株,行距100—120厘米,株距35—40厘米;实生苗:每亩种植4000—5000株,行距80厘米,株距17—20厘米)新植必须规范,且保持园内干净整洁美观。

面积达到亩以上,成活率达到90%以上。

(2)园地整洁,土层深厚,翻耕并施有机肥;低洼积水、粘重田地必须开排水沟,降低地下水位;严禁在烟草种植地、厂矿、砖窑附近等污染源建园。

3.蔬菜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10月,要求种植面积在1亩以上,且保持园地整洁,出苗整齐,长势良好。

(2)按照蔬菜栽培管理技术进行种植,要求全面翻耕,开沟起畦。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31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农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机耕、项目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5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养殖业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养殖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项目计划总投资1455万元。

其中,家禽种苗补贴600万元,畜牧养殖补贴375万元,水产养殖补贴450万元,其他品种养殖补贴20万元,雏鸡保育场建设项目补贴10万元。

预计年内参与养殖农户1800户,受益人数7020人,可解决1560户,5835人口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补贴标准和限额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一)家禽类养殖项目(600万元)

1.土鸡养殖(预计30万羽,补贴450万元)

2.肉鸭养殖(预计10万羽,补贴10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3.肉鹅养殖(预计2万羽,补贴50万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棚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二)牲畜养殖项目(375万元)

1.生猪养殖(预计1万头,补贴3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购入生猪种苗2-10头养殖,饲养2个月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300元。

若留养1-5头后备母猪的,待母猪第一次产崽后可再次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头补贴200元。

养殖要求:(1)建有与养殖规模相应栏舍;(2)做好粪污处理,不造成环境污染。

其它品种的生猪,如香土猪、野猪等养殖项目参照以上母猪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2.山羊养殖(预计7500只,补贴75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每户按要求完成栏舍建设,购入种羊20—50只养殖,购羊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实数每只补贴1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圈养;(2)栏舍建筑面积为每只羊不低于1平方米,可为砖混结构或钢架结构;(3)建有相应的饲料房和青贮池;(4)配套建有每只羊50平方米以上的活动场地,并建有山羊不可跃越的固定围栏;(5)种有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牧草,每10只羊需要配套种植1亩牧草;(6)建有相应的消毒、储粪设施、排污达到环保要求。

(三)水产养殖项目(450万元)

1.网箱养殖(预计1万平方米,补贴5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网箱养殖200平方米以内,网箱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网箱面积实数,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养殖建设要求:(1)必须是新建的网箱,用钢管作框架,焊接牢固。

(3)箱网高(深)不少于米。

(4)做好网箱的防洪、防火等附属设施包,不能影响航道、排洪泄洪及灌溉。

(5)不得在人畜饮水水源管理范围内,不能造成水质环境污染,不得影响市容景观,不得在融江县城段河道内新建网箱。

2.池塘养鱼(预计2000亩,补贴400万元)

补贴标准:年内新建或改造池塘养鱼1亩以上至6亩,建设完成,投放鱼苗后,可申请验收,按验收面积实数,每亩补贴2000元。

养殖建设要求:(1)主要用于新建鱼塘或池塘改造以及苗种补贴;(2)要求鱼塘四周护坡平整坚实,塘基坚固,塘底清淤;(3)鱼塘垂直深度达到2米以上,水深达米;(4)养殖品种不限。

(5)所投鱼苗达到投放标准,每亩投放鱼苗数不低于500尾。

(6)投放鱼苗时,必须有所在地的村委干部或包村干部、当地水产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在场,并拍摄放鱼苗照片作为验收佐证材料。

(四)其他品种养殖项目(20万元)

1.家兔养殖(预计1万只,补贴20万元)

养殖要求:有相应的养殖房和青贮间。

2.其他品种养殖项目,如竹鼠、豚鼠等参照家兔养殖补贴标准和养殖要求执行。

(五)雏鸡保育场(脱温)建设项目(10万元)

经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和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年内新建标准规范雏鸡保育(脱温)场,每个场脱温量每批达一万羽以上的,当年向我县养殖户供应4万羽脱温土鸡苗的,一次性给予两万元的奖励资金。

四、验收程序

2017年12月1日前,按照方案养殖要求养殖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补贴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五、资金筹措及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455万元。

六、项目实施和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全县养殖项目实施管理和协调工作,协助乡(镇)做好养殖计划方案,养殖种苗引进,及对项目实施检查指导、培训和汇报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参观考察和养殖技术指导、技术服务。

县扶贫办负责补贴资金拨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

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项目验收,发放补贴造册登记审核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附件6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青蒿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青蒿产业化扶贫示范工程项目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项目的实施,不但满足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青蒿素的原料需求、促进农民增收,而且为县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参与项目建设农户3500户,受益人口达13500人。

农户户均增收2800元,人均增收1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3000户11350人脱贫成效。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贫困村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补助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补助由苗木补助和以奖代补种植资金补助两部分组成。

(一)苗木补助:采取统一定点育苗方式提供苗木,委托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培育苗木,每株元,苗木免费发放给农户。

(二)青蒿种植补助实行“以奖代补”方式补助:建档立卡户每亩补助500元;贫困村非建档立卡户按60%标准每亩补助3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三)“以奖代补”种植补助的发放方式:农户种植青蒿,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补助标准发放补助资金。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

(二)验收标准

每亩要求种植1000株,验收时成活率要达到90%以上;产量要求,每亩达150公斤(由广西仙草堂制药有限公司提供收购农户进厂原料数据)。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计划总投资291万元(往年“十百千”产业项目结余资金),其中苗木补助31万元,以奖代补种植补贴2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补助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补助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自治区扶贫龙头企业广西仙草堂制药公司采取“公司+基地+科研单位+农户”的模式,与农户签订保底价为8元/公斤的收购原料合同,为项目实施提供保障。

附件7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油茶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高产油茶种植项目,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发展新种高产油茶面积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160万元,带动600户2400余人脱贫致富。

高产油茶标准化种植,3年可进入丰产期。

投产前后每亩共投入资金(含苗木、肥料、抚育等,不含人工劳务费)2000元,3年内实现丰产,丰产期亩产值达到7500元,实现亩纯收入5500元。

二、奖补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

油茶种植项目每亩奖补800元。

油茶种植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连片新造林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2017年9月底前,按照标准要求完成高产油茶种植的农户,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种植时间为2017年1—4月,连片新造林面积在2亩以上林相整齐,长势良好。

2.高产油茶种植必须采用挖大穴造林,穴的口径为40cm、深度为30cm,每亩种植111株左右,即2米×3米的造林密度为宜,成活率达到90%以上。

3.当年全林除草两次、施肥一次。

不得兼种其他农作物。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金额为1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及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8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既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推动我县特色产业带建设,又精准扶贫到户到人,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目标。

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罗汉果产业特色优势,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打造融安县特色中药材产业,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产业精准扶贫罗汉果种植项目计划发展3000亩,扶持贫困农户600户约2400人,年人均增收5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1000户3000人脱贫。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本项目资金奖补每亩6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按照标准要求完成罗汉果种植的农户,在种植完成20天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政府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按种植标准种植并管护,验收时成活率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18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科技局负责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立台账、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9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精准扶贫攻坚和产业开发工作的部署,达到培育和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在精准扶贫中推动产业带建设,增加贫困家庭收入,加快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结合我县扶贫开发和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为了大力发展全县毛竹产业,以北部乡镇为重点,通过毛竹低改的实施,带动竹制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打造“短期能增收、长期能致富”的精准扶贫产业开发长效机制。

产业精准扶贫毛竹低改项目200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40万元。

计划发动500户贫困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贫困人口达到1500人。

每亩平均投入资金200元(含肥料、不含人工劳务费),平均亩产值达到600元,实现收入400元。

项目实施可带动35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毛竹低改项目每亩奖补200元。

毛竹低改项目按户计算奖补面积最低为2亩,不足2亩的不予验收。

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参与项目实施的建档立卡户在毛竹低改技术实施后,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验收;各村登记汇总后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各乡(镇)组织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1.毛竹低改时间为2017年7—9月,面积在2亩以上,要求实施带垦,带距3m,垦宽米,沟宽米,深20cm以上。

2.清除老竹、灌木、杂草,竹林中保持整齐。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我县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奖补资金总额为4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做好种苗供应、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贫困户申请审核、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0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核桃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5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15〕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附件11

2017年产业精准扶贫构树种植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17年贫困户和2016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14年和2015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一)构树种植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补,每亩奖补800元,每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二)农户种植构树,经验收合格后,由乡镇统一请款按奖补标准发放奖补资金。

五、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各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统一要求种植中科一号杂交构树,每亩要求种植1000—150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六、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40万元。

七、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三篇】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

项目建设规模: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

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项目实施单位:普定县城关镇、化处镇、马场镇、补郎乡、

鸡坡坡乡、猫洞乡、猴场乡、龙场乡、坪上乡等9个乡(镇)人民政府。

普定县核桃产业化扶贫项目建设。

一、项目区基本情况。

普定县位于贵州省中部偏西,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中段,属乌蒙山脉南缘,苗岭山脉西端,北部与织金县毗邻,东部与平坝县、西秀区,南部与镇宁县,西部与六枝特区接壤.地处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水岭地带。全县最大河流三岔河横贯县境中部,将全县切成南、北两大块,北部山高坡陡,主要山峰多在海拔1700m以上,南部地势相对平坦;全境地势为东、北、西三面较高,南部次之,中部最低。东北斗篷山最高,海拔1846m,三岔河出境处杨家寨河谷最低,海拔1042m。普定交通方便,距贵阳120公里,安顺28公里,紧靠210国道和清黄高速公路,安织二等级公路贯穿县城,并与正在修建普安高等级公路交叉而过,贯通全县东西南北,贵昆电气化铁路穿越县境。

少数民族约9万人,主要以苗、布依、彝族为主,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内陆山区农业县。

二、项目建设规模。

核桃产业化种植11000亩,其中: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

集中连片种植4000亩中,补郎乡460亩、城关镇76亩、猴场乡539亩、化处镇457亩、鸡场坡乡169亩、龙场乡638亩、马场镇356亩、猫洞乡420亩、坪上乡885亩。

四旁地及果粮间作7000亩中,补郎乡498亩、城关镇550亩、猴场乡461亩、化处镇1061亩、鸡场坡乡831亩、龙场乡1322亩、马场镇390亩、猫洞乡562亩、坪上乡1325亩。

具体如下表:

三、项目投资概算。

投入财政扶贫资金万元种植核桃万亩(其中投入万元集中连片标准化种植4000亩,亩均补助346元;投入万元用于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7000亩,亩均补助135元)。具体概算为:

(一)集中连片种植: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万元;2、购买薄膜:万元;3、购买肥料:16万元;4、挖坑补助:万元。

(二)四旁地、果粮(草)间作种植:万元,其中:1、购买种苗:万元;2、购买薄膜:万元;3、购买肥料:万元;4、挖坑补助:21万元。

(三)根据20**年11月6日全县核桃种植工作会议精神(普。

府专议[20**]134号),财政、林业、扶贫三个项目整合统一标准使用,建议剩余万元调整归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普定县核桃基地建设项目使用。

四、项目实施进度安排(一)进度安排。

工期8个月,20**年11月15日开工,6月15日全面完成。进度安排为:

1、项目启动后,先拨付30%的启动资金购买种苗。2、项目中期,按进度拨付项目资金总额60%用于项目实施。3、余下10%的项目资金款项待完工验收后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建设各项费用的结算。

五、组织管理和管护措施(一)组织管理。

1、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夏德刚(林业局局长)副组长:杨德超(县林业局副局长)杜守明(县林业局副局长)梅勇(县林业局副局长)。

成员:高诗彪(林业工程师)张振清(林业工程师)。

李林(林业站站长)刘应权(林业站站长)。

夏德明(林业站站长)袁胜刚(林业站站长)喻忠源(林业站站长)任鹏(林业站站长)罗林(林业站站长)胡俊(林业站站长)王勇(林业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杨德超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具体负责项目的实施、督促、协调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日常事务工作。

1、项目启动后,具体明确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及工程监理人员,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使扶持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

2、项目资金严格按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手续。

(二)管护措施。

1、发动、组织群众投入劳动力,共同实施。

2、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由上级部门及镇政府交付项目实施村农户管理使用。

3、以项目实施农户为主实施管护,成立项目管护小组,出台项目管理办法。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四篇】

根据县扶贫办要求,20__年项目在瓢井镇平塘村实施。

我镇年均气温11—,年降雨量1130—1300毫米,无霜期221—245天,年日照时数1500—1600小时;最高海拔2325米,最低海拔1400米,各类人工草生长四季赏青,适宜多种植物和牲畜的繁衍生息。

项目村"水、电、路"三通,通讯设施已建成,村级公路基本建成,可保证项目建设物资和项目产品的运输。

此次羊种为湖羊或小尾寒羊,在平塘村共扶持农户5户(其中2户为扶贫户)。饲养基础母羊95只,配置种公羊5只,新建圈舍775平方米,建人工草地500亩。总投入资金12万元(其中县级配套资金10万元、筹资配套资金2万元)。

(一)20__年3月——4月,开展建圈培训,完成羊圈的修建。

(二)20__年5月,开展种草现场培训,完成种草任务。

(三)20__年6月,开展草地田间管理培训,完成建圈任务、配套设备和羊只采购培训工作。

(四)20__年7月,完成基础母羊、种公羊采购及发放,开展羊只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培训,制作安装项目区和项目户标志牌。

(五)20__年9月——10月,完善档案材料,完成县级自查验收。

四、项目效益分析。

(一)社会效益。项目扶持农户5户,到20__年末养殖户实现销售收入万元,按每户人计算,养殖户人均收入10714元,可使5户农民通过实施项目摆脱贫困转化成牧民,1个良种繁育场建成,基本满足下年度项目区种公羊配置和老项目区种公羊交换需求,以提高畜牧业生产总值,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转移,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地方经济和快速发展。

(二)生态效益。

草场500亩建成后,可提高植被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净化空气质量,羊群放牧给草场带来羊粪、羊料等有机肥,人工草场、天然草坡和灌丛草实行划区轮牧,减少人为生态破坏生态。同时,充分利用秸杆和人工牧草,储备冬季草料,经过腹还田,提高土地肥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使农、林、牧相互促进。

五、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成立瓢井镇草地生态畜牧业产业化科技扶贫种草养羊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张民(镇人民政府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分管农业农村工作)。

副组长:刘此昌(镇人民政府科技副镇长)。

易斌(瓢井财政分局局长)。

成员:罗莉(党政办主任)。

梅福俊(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孙飞成(林业环保站站长)。

宋顺康(水利站负责人)。

付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

胡贵霞(纪委工作人员)。

张盛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畜牧兽医)。

龙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扶贫工作)。

陈永(平塘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服务中心,由龙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审批和资料收集工作;技术服务组设在镇畜牧兽医站,人员由畜牧兽医站和项目村兽医协勤员组成。{扶贫养羊到户实施方案}.

六、主要措施。

(一)明确职责。

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项目实施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实施日常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发动、宣传,与项目户签订《承诺书》、《协议书》,并组织实施,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和任务。

成员单位职责为:

资金组建龙头企业,形成产品加工、销一条龙服务体系。

(2)财政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与报账、物资采购监督及项目资金专项审计。

(3)农业服务中心(扶贫站、兽医站):负责组织审查项目实施方案,督查项目进度及质量,定期对项目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申报配套沼气池、项目村兽医室、农机具等项目并组织实施;对重大动物疫病,农药、肥料、兽药、饲料使用进行监测;搞好在镇外引进羊只的监督管理,禁止疫病传入,做好项目区市场检疫和产地检疫,对发生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处置;整合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项目区,完善项目区村寨道路、庭院硬化和房屋美化。

(4)水利水保站:负责配套项目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5)社会事务办:切实解决好项目村贫困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

(二)资金和物资管理。

1、资金管理:严格执行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管理制度。(1)公示:对项目实施农户花名册、物资发放或资金投入补助及标准、政府统一采购物资价格等,在项目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拨付报帐:严格执行《大方县种草养羊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实施细则》。

2、物资采购管理:(1)基础母羊由项目户自行采购,种公羊由草地中心采购、镇负责发放;草种、肥料采购由草地中心负责,草种实行询价方式采购。(2)实施单位对采购的物资实行专人发放管理和出入库登记管理。

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县扶贫开发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结合我想实际,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开展“扶贫周”活动的思路和内容。

今年开展扶贫周活动的主要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积极开展以“各级干部赴基层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扶贫帮困献爱心活动,使各族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真正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各族兄弟间的亲情,使“三个离不开”思想更加深入人心。扶贫周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深入调查了解贫困户、帮扶村的基本情况。二是开展一次与扶贫村座谈活动,畅谈中国共产党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发展前景,激发爱国主义精神。三是开展一次为贫困户、贫困村献爱心捐款捐物献爱心活动。

二、开展“扶贫周”活动的范围。

贫困户、“四老人员”切实帮助基层和党员群众解决急、难、愁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开展好扶贫帮困活动。

三、加大“扶贫周”活动宣传力度。

要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总动员,营造宣传氛围,大造声势,大造舆论,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要通过黑板报、广播、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动第十个“扶贫周”活动向纵深发展。

四、切实加强对“扶贫周”活动的领导。

今年的第十个“扶贫周”活动是在我乡各族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和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的新形势下开展的,开展好“扶贫周”活动,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我们要把开展第十个“扶贫周”活动与开展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第三十一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以及地区“民生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使“扶贫周”活动扎扎实实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文档为doc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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