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产业发展具体实施方案【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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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做优做强我县蔬菜产业,综合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质量,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湾区海西优质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完善蔬菜全产业链体系,全方位抓好蔬菜产业发展。20xx年,全县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4500亩,新培育本地职业菜农450户,认定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5家,认证绿色、富硒、“圳品”等蔬菜产品5个。通过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的示范带动,推进全县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
采取示范基地带动、国企筹资建设、乡(镇)监督管理、村级经营、分户种植、政府服务的模式,明确各方权责,形成合力,确保我县蔬菜产业可持续发展。
(一)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
1.科学选址、高标准设计(4月30前完成)。成立大棚选址工作专班,由县蔬菜办、振兴集团、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业局等单位业务人员组成。选址应优先选择一般耕地、未利用地、荒山荒坡等地块,重点布局在交通便利、农户积极性高、产业发展势头足的乡(镇)。选址完成后由县振兴集团聘请设计单位进行勘测设计,设计需根据地形及风向,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节约成本、生产方便、适度超前的原则,充分征求县蔬菜办、水利局、杆线涉及部门和乡(镇)的意见。
2.快速推进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5月31日前完成)。各乡(镇)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土地流转,杆线涉及部门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杆线搬迁,施工班组必须在5月31日前完成土地平整,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建设。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水利局、乡(镇)及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共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在耕作层剥离、管材接口、路基压实、设备安装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
3.高质量抓好大棚搭建(7月31日前完成)。新建大棚采用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的设计方案,大棚建设工程由县振兴集团组织实施。建设过程中,成立由县振兴集团、县蔬菜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乡(镇)及监理单位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全过程监督大棚建设质量并参与项目验收,对大棚材料质量严格把关,做到材料批批过检,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及合同期限按时保质完成建设,在大棚基桩、水槽、棚膜等重点安装环节加强监管。
(二)种植主体落实及大棚管理。
1.坚决落实分户种植模式。20xx年新建大棚种植主体必须是本地菜农,承包面积一户在10亩左右。乡村两级负责新建大棚种植主体落实。乡村要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户长会,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把蔬菜产业的优惠政策、发展前景宣传到位,动员一批接受能力强、肯吃苦、抗风险能力强的本地农户、返乡农民工、创业青年发展成为职业菜农。种植主体分户落实不到位的,由乡村干部兜底领种。
2.规范大棚建后管护。新建大棚产权归县振兴集团,乡(镇)负责管理,村集体负责经营,大棚承租方是日常管护的主体。在签订大棚承租合同时,县振兴集团要明确村委会、承租方的权责。承租方先预缴1000元/亩的`大棚换膜押金,到户的棚内设施(包含大棚、水、电等)由承租方自行维护,承租期满大棚如因管理不善造成破损,拒不修缮、更换的,按市场价赔偿。基地内的公共基础设施由村委会或者基地合作社牵头负责日常的维护。
(三)技术服务。
1.种植品种选择。新建大棚设施蔬菜基地以辣椒为主,推广大螺丝椒瑞克斯旺37-94、红椒红福8号等高产高效品种;现有大棚设施蔬菜基地根据种植效益及农户意愿分片区引导种植,集中2-3个品种,南片种植红椒为主,北片种植贝贝小南瓜、西葫芦为主,中部种植贝贝小南瓜、油豆为主。
2.技术攻关与培训。县蔬菜办组建一个技术攻坚专班,与赣南科学院、江西农大、西北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合作,建立技术服务专家团队,制定一套辣椒、贝贝小南瓜、西葫芦、油豆等品种的种植技术规范;管好一批菜技员队伍,对现有菜技员重新考核,择优选聘,建立县乡双向考核、指导基地成效与日常出勤相结合的考核管理机制;完善一套培训机制,建立县蔬菜办每月集中培训一次菜技员、菜技员每周集中培训一次菜农的培训机制,根据作物生长期,提前培训,提前预防,切实提升农户种植水平。
(四)销售推广。
1.坚持品牌战略。一是打造“国企+基地合作社+本地菜农”的蔬菜产销运营模式,唱响“独好会昌”区域公共农产品品牌。二是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必须全面申报绿色有机食品、“圳品”、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基地等产品及基地的认证;三是打造富硒品牌。以小密硒谷为中心,辐射西江、文武坝、珠兰等乡(镇)作为富硒种植示范点,打造富硒蔬菜特色品牌,积极创建富硒农业产业园。
2.完善销售体系。充分利用振兴集团现有营销团队,抽调蔬菜办、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人员组建销售攻坚专班,同时鼓励蔬菜协会、职业经纪人积极拓展销售市场,重点拓展南昌、长沙、广州、深圳、厦门等500公里内核心目标市场;建立销售信息平台,线上分别建立菜农、收购商微信群,实现供销有效对接,线下设立县级蔬菜销售信息中心,负责提供全县蔬菜供销数据;建立蔬菜销售集散点,每个乡镇设立2-3蔬菜集散点,鼓励当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菜技员提供蔬菜代收、代销服务。
3.强化采后处理能力。一是加快补齐冷链物流短板,支持田头冷库和采后处理场地建设,提高分级、包装、预冷等商品化处理能力。二是推进蔬菜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引进蔬菜产品领域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提高蔬菜产业效益。
(一)组织保障。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振兴集团、乡村振兴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组成人员由相关部门抽调组成。组建大棚建设、技术指导、市场销售三个工作专班,完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体系,大棚建设专班具体负责新建大棚蔬菜基地建设及老旧大棚蔬菜基地改造提升,技术指导专班具体负责县主导品种选择、种植技术推广、菜农培训等工作,市场销售专班具体负责供销信息收集、销售市场拓展、品牌推广等工作。各工作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高效、快速落实各项工作。
各乡(镇)长要亲自落实部署,抓细抓实,安排能力强、责任心强的分管领导与干部专职抓好蔬菜产业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村级组织管理,村支部书记承担主要责任,重点做好基地日常管理与维护,协调做好基地建设、种植管理、市场销售等相关事宜,保障蔬菜产业良性发展,推动村集体经济快速壮大。
(二)资金保障。
新建蔬菜钢架大棚、基础设施资金由县振兴集团筹集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奖补资金和工作经费由县财政统筹安排。给予县蔬菜办50万元/年作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经费(包含销售奖补资金,具体的销售奖补方案由县蔬菜办另行研究制定),并纳入县财政预算。加大农户自主发展蔬菜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对农户发展蔬菜产业的,在产业振兴信贷通政策上给予支持。
(三)风险保障。
推广发展特色产业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农业巨灾保险、小农户特色农业价格(收入)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四)考核奖惩。
对乡(镇)蔬菜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列入每月农口重点工作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排位”机制。各乡(镇)蔬菜大棚种植管理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评内容在年终进行考核,对年终考核前三名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10万、6万、3万元,评选出3名先进村集体、3个优秀蔬菜基地、3个优秀合作社、3名优秀菜技员、5户种植能手、3名销售能手,并分别给予先进村集体、优秀蔬菜基地、优秀合作社5000元奖励,分别给予优秀菜技员、种植能手、销售能手3000元奖励。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未完成任务、出现空棚撂荒、新建大棚租金不上交等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推动我居产业富民工作,促进我居产业多元化发展,带动农民收入稳步提升,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我居经济发展规划。
有个__自然庄,__个村民小组,__人口数,耕地面积亩,我村主要产业有蔬菜,桃园,梨园,木板厂房等。养殖业主要有温室鸡,小型猪场。
努力发展扶贫厂房等,我居打算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打造我村的一个特色产业,在扩大产业经济的同时,我们也为农民供给科学的种养殖技术,提高收入成效。鼓励农民进取投身于扶贫厂房的建设队伍,提高农民进取性及觉悟性,鼓励农民把产业做大做强。
根据市场需求,充分发挥本村人才,土地,环境地理优势,合理引导农户改变发展思路,经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养殖业的发展,实现农业产业多元化提高,加大扶贫厂房的发展力度,扩大知名度,做大做强果林园,木板厂,扶贫厂房等产业。做到有一个促进农民增收的亮点。
今年,在原先的扶贫厂房建设上,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建,将扶贫厂房的墙头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同时,我居计划今年在建造一个1500平方米的扶贫厂房,努力壮大团体经济,提升村团体经济收入。此外,争取项目,对于我居的环境整治和小广场建设,争取上级政策扶持。围绕市场需求和劳动者个人意愿,加大劳务技术培训输入,以就业为导向,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托上级领导部门,加大职业技术提升计划和贫困户教育扶持工程力度,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掌握一种致富门路,实现靠自身脱贫致富。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三篇】
以提高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发展设施农业为重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规模化生产、集约化经营,加快我旗蔬菜产业体系建设,丰富城乡居民“菜篮子”,改善城乡居民膳食结构,全力打造北方重要的蔬菜集散地。
全旗蔬菜种植面积达到20000亩,其中保护地生产15000亩,裸地蔬菜5000亩。新增日光温室4000亩,新增塑料大棚8000亩,全年蔬菜总产量达到亿斤,实现产值亿元,纯收入达到亿元。同时,启动建设沙日浩来果菜批发市场,组建蔬菜经营公司。
以国道111线、省道大阜线和县道大库线三条公路沿线两侧5公里范围以内为重点,按照区域发展、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保护地蔬菜生产。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旗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蔬菜产业建设领导小组,协调指挥全旗蔬菜产业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发展蔬菜产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以设施农业为主的蔬菜产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方案,精心组织,明确目标,成立组织机构专项推进。有关部门要加大指导和服务力度,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各地要按照20xx-20xx年全旗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将公路两侧5公里范围内适宜耕地全部纳入规划范围。按照每个设施农业小区不少于100亩的标准,对小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逐步实现小区品种优质化、生产专业化、基地规模化和设施现代化。
(三)普及科技,强化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提高蔬菜产品的质量和效益,着力做好实用技术的推广普及工作。要大力引进、培育优良种苗,加快品种更新换代步伐,推广节水、节能等新技术。要加强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重点保证每个设施农业小区有一名技术人员。要引导农民采用标准化生产模式进行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同时,要认真抓好农资购进、产品销售等服务,把服务贯穿于设施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过程。
(四)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以设施农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小区建设标准、补贴办法和验收方案,通过多种途径予以支持,逐步建立起以农民投入为主体、信贷支持为补充、政府投入和项目扶持为导向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一是项目扶持。整合涉农项目资金,集中向设施农业发展倾斜。
二是政府投入。对未列入项目扶持的设施农业小区,旗政府予以适当补贴。同时解决好贫水地区发展设施农业的集中供水问题。
三是信贷支持。继续协调专项贷款,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周期,简化贷款手续,保证农民资金需求。四是吸引社会资金。要引导民间资本向设施农业建设集中,通过招商引资、租赁经营等途径,引导涉农企业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发展设施农业。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四篇】
按照《xx市关于落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三精”农业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银农发[20xx]117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扩大培育蔬菜产业,提升蔬菜产业发展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蔬菜产业优化升级实施方案。
围绕“1+2+4”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深化蔬菜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动力,以高标准蔬菜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标准化生产为突破口,以优化布局和科技创新为手段,以提升效益为核心,以提高蔬菜园区“科技转化与应用能力、专业化标准化生产能力、瓜菜综合生产能力、农民抗风险能力、园区经济增长能力、园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六大能力为抓手。通过提高设施装备水平,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构建全程产业链条,提升产业整体发展水平,建立市场倒逼品牌、品牌倒逼品质、品质倒逼品种的产业推动机制,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形成利益链、建立服务链,打造名优品牌,走出一条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蔬菜产业发展之路,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产业优化升级,实现“稳面积、调结构、增内供、促增收”的目标。
一是稳面积。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稳定在6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65万吨以上。
二是调结构。统筹安排日光温室、拱棚及露地茬口布局,丰富蔬菜种植品种,特别是增加冬季叶类蔬菜种植面积,丰富生产供应品种和数量。
三是增内供。确定主导品种,主攻冬春淡季市场供应,努力提高冬春淡季蔬菜自给率,确保冬春季城镇居民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在50%以上、夏秋季节主要蔬菜自给率保持70%以上。并通过增加内供数量和比重平抑菜价。
四是促增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蔬菜亩效益提高5%以上,节本提质增效10%以上。产业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1、开展“三园”创建升级。
科学制定“三园”创建提升规划,鼓励统筹使用各类项目资金,集成技术、集约项目、集中力量,创建升级蔬菜园区的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的生产基地,示范带动蔬菜质量提升和效益提高。培育具备“五有六统一”标准(有生产规模、有生产经营组织、有生产技术规程、有标准装备配置、有蔬菜分拣或冷链设施,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机械化作业、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商品化处理、统一产品营销)的蔬菜、花卉产业园区建设。
2、加快推进“五优”蔬菜基地建设。
以蔬菜产业联合体及龙头企业为引领的示范区,通过创建“五优”(品种优、管理优、品质优、价格优)蔬菜基地,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对接销售。在“五优”蔬菜基地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秸秆生物反应堆、椰糠无土栽培、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联网+、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全面提升xx蔬菜产业品牌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3、加快推进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
按照土墙修复、道路硬化、园区美化、秸秆回收、棚体加固、钢架维护、新材料新机械应用等内容,对老旧农业产业园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温室参照自治区农业推广总站设计印发的nxw-4、nxw-5型第二代高效节能日光温室结构图建设要求,修复温室墙面,墙面背砖。增加钢物架,更换锈坏、塌踏钢物架。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提升温室装备水平,温室安装卷帘机、保温被等。
4、新型温室示范试验。
开展新型温室、第三代日光温室、索膜型新型大棚建设示范,实现示范温室高跨比、坚固性等结构更加合理,更利用越冬生产,为新建设施园区及旧棚改造设施园区建立示范标准和标杆。
(一)扶持标准。
“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工程扶持政策全部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实行,“三园”创建项目经审核后,奖补资金直接下达给申报主体单位。
1、“三园”创建升级。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的现代农业产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当年被评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和市级科技园、创业园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补。
2、“五优”蔬菜示范区建设。达到创建“五优”蔬菜基地标准的示范区,在连接产业链、构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推行订单生产、分期种植、错峰上市,全面推广设施标准化建造、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设施环境调控、农机农艺融合等提质增效技术,建立全程产业化链条方面给予以奖代补支持。通过竞争性评审评选出10名,每家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
3、老旧农业园区(基地)改造提升。对集中改造面积300亩以上的园区(基地)进行综合评审,通过竞争性评选评选出5家,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个)、20万元(2个)的奖补扶持。
4、新型温室建设示范。在占地面积200亩以上的设施园区开展新型温室选型示范,对园区(基地)内新建配套设施完善、自动化程度高、土地利用率大幅提升、使用新材料新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新型保温膜可移动日光温棚、全钢架水循环蓄放热日光温棚、第三代日光温室高跨比双层组装式钢架日光温室,每个园区新建2栋以上新型温室的,通过验收,给予每栋5万元的补贴,每个园区以奖代补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二)申报程序。
3、评审:申报完成后,由市农牧局随机抽取专家进行项目评审,按照评审分数,择优进入项目库;9月底前由市财政、市农牧局及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园区给予相应的奖补资金。
(三)项目实施。
达到扶持要求的蔬菜园区(基地)、企业等创建单位向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实施报告,由县区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评价,并将项目实施报告上报市农牧局。由市农牧局会同财政相关处室和农业专家组成验收组对项目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参加项目的申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农牧部门要成立项目工作组,深入基层,调查摸底,确定各自的项目实施地点、规模和项目实施的具体内容、数量。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农牧部门在作好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已建、再建、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实上报,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占地面积(现有面积和新增面积),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制定好实施方案并上报市农牧局。
(三)加强技术指导。深化农业科技推广改革工作,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组建一支技术服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科技服务小组,负责制定技术方案,实行科技承包,搞好技术培训和关键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科技承包实行目标管理,对技术人员实行责、权、利挂钩,强化其服务意识。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农牧局会同市财政局有关处室组成督查小组,将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指导。对项目实施中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向项目实施单位提出,并责令限期改进,以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五篇】
根据天津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原则,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为引领,以“保能力、保增收、保安全、保生态”为目标,按照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有效落实,绿色生态和效益提升并重的思路,突出“绿色、精品、高效”的发展导向,全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提升蔬菜等高效经济作物生产能力,满足城乡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化的消费需求。
(一)保障供给与调优结构同步。在确保市场供应基础上,通过调优种植结构,合理安排茬次和品种,不断丰富市场供给。逐步调减传统、零散的低端设施,增加优势产品、绿色产品的规模化规范化生产能力,既满足消费者需求,防止因生产能力不足导致市场供应短缺,又保障农民利益,防止因短期个别品种生产过剩,导致“价低伤农”,通过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种植效益。
(二)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突出政府在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中的引导作用,通过财政、金融、保险等多种扶持方式,引导产业良性发展。同时,切实发挥产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市场主体作用,有效提升其盈利能力,提高产业化发展水平。
(三)产业发展与主体增收共进。为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在制定扶持政策、推动产业发展中既要注重扶持新园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点带面,不断拓展农业功能,发挥多重效益;又要兼顾传统农户生产条件的改善,鼓励小农户升级为家庭农场,做实做强特色农产品生产主业,切实增加农户直接种植收益,让广大基层农户享受产业化发展带来的效益。
(四)扩大面积与提高质量并重。既要着力扩大新建设施农业面积提升产能,又要做好现有设施的提升改造,进一步稳定现有各类设施农业面积,同时不断提高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水平,提高品牌农产品销售覆盖率,有效缓解市场需求与供给之间的矛盾。
(五)创新发展与专业服务协同。既要注重产业科技创新,做好新品种、新技术研发和成套技术引进推广以及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水平;又要抓好病虫害统防统治、储藏保鲜和市场营销等专业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科技创新与专业服务的协同发展,切实提高全市整体产业水平。
(六)耕地保护与设施建设兼顾。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相关要求,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要重点用于粮食特别是口粮生产,在确保粮食安全基础上,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合理使用一般耕地发展设施农业,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农业设施。
根据全市蔬菜产业的区域特色、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生态承载能力,坚持科学规划、主体自愿、实事求是的工作基调,以转方式、调结构、带基地、增效益为重点,通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改善生产条件,提升技术水平,延伸产业链条等措施,重点打造一批规模化设施生产基地。计划20xx年全市新建20万亩设施农业以设施种植为主,并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打造一批市场知名度较高的设施农业品牌;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设施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菜篮子”供给保障能力,助力我市乡村产业振兴。建设设施农业应在严守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红线、确保耕地保有量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合理选址,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破坏耕地耕作层的设施农业用地应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管控耕地向其他农用地转换,禁止闲置、撂荒,按照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有关要求,引导设施农业按照规划进行布局建设,防止无序发展。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要求实施备案和监管,严禁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业用地用于非农建设。
在统筹考虑各涉农区基本保障型菜田面积、产业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的基础上,20xx年全市20万亩以种植业为主的新建设施农业任务分解如下:蓟州区3万亩,宝坻区万亩,武清区万亩,宁河区3万亩,静海区2万亩,东丽区万亩;津南区万亩,西青区1万亩,北辰区万亩,滨海新区万亩。
20xx年我市设施农业(种植业)的主推棚室类型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智能连栋温室。指用于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c板连栋温室,配备有加温、遮阳、通风降温、湿帘风机降温或喷雾降温、微灌或滴灌等系统,以及智能自动化控制设备,适合于规模化的机械作业和生产管理。此类棚室投资大,管理要求高,主要用于展示和示范,由各涉农区结合实际,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投资建设。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二)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一般由镀锌钢结构骨架,特质保温材质墙体及保温棉被等主要结构材料构成,以拼接方式安装,具有安装与拆卸方便快捷,可重复安装使用、可回收再利用等特点的,可进行作物越冬生产的日光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三)节能日光温室。指三面有墙体(砖混或土墙结构),具有采光、保温和蓄热结构的农业生产设施,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能进行越冬生产的单屋面塑料薄膜温室,是保障冬淡市场供应的重要棚室类型,一般配建有缓冲间(看护房/耳房)。此类温室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40%。
(四)保暖式钢骨架大棚。指四面无墙体,采用加固钢骨架结构(南北向),棚室中间建有支撑立柱,并加装保温被、电动卷帘机的新型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更适合于机械化作业。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五)钢骨架大棚。指采用钢骨架结构,四周无墙体,只有塑料薄膜覆盖的棚室。一般用于春提前和秋延后季节栽培。此类大棚建筑面积应不少于占地面积的70%。
(一)完善资金保障。按照市场化原则,设施农业建设将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各级财政可给予适当补助。为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加快发展,将采取多方发力共同筹措资金的方式推进设施农业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一是财政资金投入,市财政按照亩均5000元标准予以引导,并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对区级实施方案的审核结果,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下达各涉农区统筹使用。二是担保机制介入,充分发挥我市现有涉农融资担保机制优势,在规定额度内向设施农业借款主体提供担保服务。三是金融元素注入,拓宽现有农业龙头企业财政贷款贴息政策,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创新金融模式,撬动金融资本投向设施农业。四是社会力量引入,引导融资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农业企业与各涉农区深度合作,并积极整合现有支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发展。
同时,各涉农区作为建设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在精准选择市级扶持政策,用好市级资金的基础上,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强在设施农业建设方面的投入,因地制宜创新扶持模式、扶持措施,形成政策合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二)做好用地保障。按照《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指导各涉农区做好设施农业用地保障,明确各涉农区在确保完成粮食安全考核任务前提下,新建装配式(可移动式)日光温室、保暖式钢骨架大棚和钢骨架大棚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后,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同时,为解决控沉区水源转换等设施用地需求,将其辅助设施比例由不超过10%调整为不超过12%,有效满足集雨储水、水处理及节水灌溉等辅助设施用地需求。
(三)强化用水保障。针对各涉农区不同情况和设施农业用水需求,市农业农村委与市水务局密切配合,共同督促各涉农区坚持立足当地,节水优先,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做到四水齐抓(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外调水),同时,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有效做好设施农业用水保障。一是对蓟州区全境和宝坻区、武清区、宁河区北部等非超采区,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地表水等水源,保障用水需求。二是对超采区具有浅层地下水资源的武清区大碱厂、泗村店、黄花淀、汊沽港等镇;北辰区双街、双口和青光等镇;西青区辛口、张家窝等镇;静海区台头、王口、子牙、独流、梁头等镇,通过合理开发利用浅层地下水资源和地表水等水源,解决用水需求。三是抓好超采区不具备浅层地下水源区域的水源转换工程和节水工程建设。由市水务局指导各涉农区做好南水北调、水库增容、主干河道、沟渠提升改造(斗口以上)等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做好全市范围的水系贯通。由市农业农村委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导各涉农区抓好田间水利设施提升改造(斗口以下),配套建设田间水源转换设施,切实抓好农艺节水,加大集雨水窖、储水罐(池)推广力度,有效保障用水需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制,充分整合我市土地、水利、财政、金融、税收、科技、交通、电力、物流、教育、人才等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共同推动20万亩设施农业建设任务的有效落实。市农业农村委作为设施农业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推动、技术规范制定、区级实施方案审核、绩效管理、考核验收以及债券利用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筹集市本级设施农业建设引导资金,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债券发行工作。各涉农区统筹市财政引导资金用于扶持本区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区农业农村委负责项目组织申报、审查核实、验收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及监督管理等工作;区财政局重点负责审核项目安排的重复性。
(二)强化项目统筹。各涉农区要根据年度建设任务,在确保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制定本区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明确设施农业建设内容和资金使用管理规定,并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将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的区级项目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委审核。各涉农区应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证设施农业相关政策宣传、检查验收、资金审计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在关键农时季节,及时开展现场观摩、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等,提高蔬菜栽培管理水平,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市场价格、供需形势、销售渠道等相关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促进产销衔接。
(四)强化监督考核。市农业农村委将制定考核方案,定期对各涉农区建设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掌握全市设施建设进展情况,并会同市级各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建设单位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各涉农区开展互查互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要本着“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的原则,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对设施农业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并提请审计部门将其作为审计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重点内容之一,确保资金花在刀刃上,花出效益来。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我市实施意见,全面提升本市蔬菜绿色发展水平,根据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上海市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沪乡村振兴办〔20xx〕3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20xx年市对区“三农”和“基本农田生态补偿”财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沪农委〔20xx〕59号)要求,结合上海蔬菜生产实际,现制定20xx年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实施方案如下。
通过项目实施,本市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实现“两减两提”目标(减少化学农药用量、减少化学肥料用量、提高蔬菜品质和土壤质量)。“两减”:20xx年,化学农药较上年减少5%、化学肥料用量较上年减少5%。“二提”:一是产品质量水平不断提升,蔬菜绿色食品认证率不断提高;二是土壤质量不断提升,保护地设施菜田土壤退化问题得到有效改善。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的主要任务是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和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不断提高菜田土壤质量和生态安全,不断提高蔬菜质量,不断提高菜田的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广绿色防控技术10万亩。推广光诱、食诱、性诱以及防虫网“四诱一网”等物理、生物防治集成技术,减少蔬菜病虫害发生的基数,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数量。
(二)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2万亩次。组织开展设施菜田水肥一体化新技术、新模式和新设备、新产品试验示范,集成示范喷灌、滴灌等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水溶肥等高效缓释肥,实现精准施肥,提高肥料养分利用率。
(三)推广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2万亩次。通过增施生物炭,不断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减少单位面积化肥投入量,提高土壤地力和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蔬菜正常生长和改善蔬菜品质。
(四)打造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5万亩。按照产地环境良好、经营主体诚信、品种面积保证、栽培模式生态、档案记录齐全、产品质量安全、长效对接顺畅的要求,推进绿叶菜种植基地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全面应用绿色高效生态栽培技术,确保地产绿叶菜自给率稳定在85%左右。
(五)启动5个蔬菜保护镇建设。开展保护镇农业专项规划编制,促进蔬菜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销售、产业化经营。
聚焦蔬菜生产保护区,尤其是蔬菜保护镇,实施基地一般是已纳入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监管的设施蔬菜生产基地,重点支持已获绿色食品认证的绿叶菜生产基地。
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采用财政补贴方式,由各区根据实际安排资金,主要用于绿色防控技术、生物炭和水溶性肥料等推广补贴以及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建设、蔬菜保护镇建设补助。其中:
(一)绿色防控技术包括杀虫灯技术、性诱剂技术、食诱剂技术、防虫网技术、地布覆盖技术等。相关技术按市农业技术部门制定的有关规范实施,每亩补贴建议不超过300元。
(二)水肥一体化技术指在菜田中推广使用文丘里施肥器滴灌模式、比例式注肥泵滴灌模式、比例注肥泵喷灌模式等技术模式,通过水肥一体化专用设备,选用适合不同蔬菜品种及其生育期的水溶肥料种类进行追肥。水溶肥种类及使用方法按市级农业技术部门推荐使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240元。
(三)生物炭土壤改良与修复技术是指在菜田里施用生物炭,利用生物炭提高土壤孔隙度、ph值、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作用,提高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从而促进作物生长,对土壤的理化性质具有明显的改良作用。每亩次补贴建议不超过500元。
(四)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建设是指全面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应用生态栽培技术,绿色防控技术、机械化生产技术等,确保实现绿叶菜规模化生产基地产品质量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每基地补助建议不超过1000元/亩。
(五)蔬菜保护镇建设是指根据《关于推进本市蔬菜生产保护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保护镇编制农业专项规划,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农业设施装备建设,推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强化蔬菜产销顺畅对接。每镇补助资金建议不少于300万元。
各区和光明食品集团具体任务清单见附件。
实施主体:各区农业农村委和光明食品集团。
实施期限:20xx年3月—20xx年12月。
(一)抓紧编制方案。该项工作采用专项加任务清单的方式,由各实施区和实施单位根据任务清单和项目要求编制项目工作方案并择优遴选实施基地,工作方案在20xx年4月1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报备。
(二)积极落实资金。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相关扶持资金可在市对区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列支。各区要主动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争取和统筹整合相关资金,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资金保障。
(三)加强技术指导。建立技术指导员联系制度,对接实施基地,开展现场技术指导。落实好绿色标准化生产各项关键技术,帮助解决相关技术问题,确保技术措施到位。
(四)强化监督考核。要建立严格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相关财政纪律,确保专款专用。相关工作信息要及时上传上海市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会同市财政局不定期对各区和相关单位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
(五)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开展蔬菜绿色标准化生产宣传活动,依托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系列报道,树立一批示范典型,促进全市蔬菜绿色生产、土壤质量提升。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七篇】
根据区委、区政府要求,由我局牵头起草了《xx区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省推进设施蔬菜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赣农规计字〔20xx〕1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赣州市下达我区20xx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和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为推进全区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工作方案》。
我局根据赣农规计字〔20xx〕1号、赣市府办字〔20xx〕23号文件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通过对部分蔬菜基地企业的调研,征求区蔬菜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有关单位和区蔬菜产业协会意见建议,形成本《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全年目标要求、重点任务、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需要说明注意的情况如下:
(一)目标要求:全年新(扩)建规模蔬菜基地钢架大棚2500亩、规模露地蔬菜基地2500亩;改造提升现有规模大棚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高运营和种植水平;推广“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发展壮大职业菜农队伍;推进蔬菜保险投保工作,提高基地防灾抗风险能力;加快补齐分级包装、冷藏保鲜、精深加工和销售体系等短板,推动服务体系向产前产后延伸。
(二)重点任务:包括扩大蔬菜基地规模、提升巩固现有基地、大力培育职业菜农、补齐产业发展链条、拓宽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扶持政策:主要是对新(扩)建大棚设施、喷滴灌设施、新建规模露地蔬菜基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大棚修复、引进市外职业菜农、蔬菜基地认证、蔬菜保险等进行奖补。
(四)保障措施:主要有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服务指导、严格督导考核等措施。
文稿与20xx年我区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已用下划线标注,主要为:
(一)总结近几年蔬菜发展实际经验,今年主推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按建设主体分二类进行奖补:一是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相对集中连片20亩及以上的,按验收面积区级奖补45500元/亩,按基础设施建设实际验收情况进行奖补(奖补金额最高10000元/亩,包含土地平整,喷滴灌设施,水沟,水电到棚等);二是企业等其他主体建设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按区级奖补标准的60%给予奖补。
(二)企业等其他主体新建基地采用喷灌设施的,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新建50亩及以上规模露地蔬菜基地采用滴灌设施的,给予200元/亩的奖补。
(三)对新建相对集中连片50亩及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区级奖补标准由600元/亩调整为400元/亩。
(四)因材料上涨,调高了棚膜更换奖补标准,奖补类型分为二类:一是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200元/亩;二是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较去年增加400元/亩。
(五)增加了受自然灾害损坏的设施蔬菜基地的修复补助,钢架大棚棚架倒塌的按8600元/亩的标准,棚膜破损的单体大棚按2400元/亩,棚膜破损的连栋大棚按2600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助。
(六)因我区蔬菜基地产权属村集体的比重大,乡村较难筹集运营维修资金,今年重点推广村集体建设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此棚型造价较高),为不影响乡村发展蔬菜产业积极性,奖补比例相比企业等主体更高,奖补标准有升有降,但奖补资金总量可控且不会超出财政预算(详见附件3)。
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发展蔬菜产业决策部署,推动蔬菜产业优质高效发展,全面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xx〕23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按照“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绿色发展、提质增效”的思路,坚持提质扩面“两手抓”,开展现有蔬菜基地“回头看”,全面实施蔬菜产业提升战略,进一步延伸产业链、巩固利益链、完善服务链,着力构建现代高效的蔬菜产业体系,推动蔬菜产业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发展。全面推动老旧基地基础设施改造和破旧棚膜更新,力争年内新建规模大棚设施蔬菜基地1500亩、露地设施蔬菜基地2200亩,新培育本土基本菜农165户,新增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蔬菜生产基地1家以上,新认证富硒蔬菜产品1个以上。
(一)巩固提升现有基地运行水平。
1.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建成蔬菜基地的运行管理,全面摸排存量蔬菜基地运营情况,坚持动态跟踪,建立管理台账;对生产经营不善的基地,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坚决杜绝空棚撂荒现象。
2.推动基地标准化改造。区分类型、因棚施策,全面推动存量大棚设施基地标准化改造,完善排灌设施和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单膜连栋大棚加装二膜,提升保温和设施功能。
3.实施棚膜换新行动。全面清理修复老旧破损大棚,严格把控棚膜质量,推动三年以上老旧基地棚膜更新换代,做好废旧棚膜回收利用工作。
4.科学指导生产管理。指导蔬菜基地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和农事,全面建立和落实年度生产种植计划,推进精耕细作,确保每个大棚有人种、种得好、有效益。
(二)稳步推进新基地建设。
1.及时完成前期工作。围绕年度目标任务,认真做好基地选址和发展规划,选择相对集中连片、排灌条件好、土壤肥沃、土地平整、交通便利、杆线较少、劳动力充足的地块规划建设蔬菜基地,力争20xx年4月底前完成基地选址,20xx年5月底前完成土地流转,并明确投资主体和建设模式,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创新基地建设模式。在做好老蔬菜基地扩建、招商引资引进龙头企业、县国有企业发展大棚蔬菜的基础上,重点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入股,学习借鉴龙岗乡组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方式,由联合社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切实增强乡镇发展蔬菜产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自主性。
3.严把基地建设标准。严格规范基地建设程序,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推动科学选址、标准建园,全面推广“顶部竖式通风双膜连栋钢架大棚(第五代)”,提升基地建设质量和标准。
4.推广高效组织模式。积极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本土基本菜农”生产组织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动本土基本菜农,通过细化产业分工,切实提高蔬菜产业生产效率。
(三)培育壮大本土基本菜农。
1.落实本土基本菜农。把培育本土基本菜农作为蔬菜产业发展的'“头号工程”,通过召开户主会、上门入户宣传、组织外出观摩等方式,精心比选15户以上本土基本菜农集中到辖区内的蔬菜示范基地,实行“统一种植品种、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分户种植”的蔬菜生产模式;准确把握基本菜农的遴选标准,优先从大棚蔬菜示范基地所在村或周边行政村的农户、返乡创业人员、党员、村组干部中产生。
2.构建传帮带机制。通过培育本土基本菜农,选出一批种菜致富典型,深入镇村一线巡回宣讲、现身说法,宣传大棚蔬菜种植经历,动员常年在蔬菜基地就业的农民自主创业、承包大棚,逐步培育发展成本土基本菜农。落实引进培育职业菜农政策,招引一批蔬菜技术员或职业菜农,负责对本土基本菜农的技术指导以及周边农户的产业引导、技术帮带,构建“老带新、熟带生”的传帮带机制。
3.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根据不同农时和季节,分品种、分茬口开展专项精准培训,普及推广土壤改良、吊蔓栽培、逆境管理等实用技术,推进技术转化落地,力争全年培训蔬菜技术员、基本菜农800人次以上。
4.支持菜农评定职称。鼓励和支持生产一线的本土基本菜农申报农民农艺师、农民助理农艺师职称,建立专门档案,纳入创业致富带头人管理,享受相关培养、扶持和服务政策。
(四)健全完善产业服务体系。
1.合理安排品种茬口。加强各类蔬菜品种试验示范,科学开展品种筛选;强化市场对接,准确把握市场走势,结合市场需求大力推广适种适销优良品种;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合理安排种植茬口,在主攻越冬茬蔬菜种植的同时,兼顾早春、越夏、秋延等茬口,抢抓高价期,确保高产高效。
2.强化技术措施落实。加强与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农科院、赣南科学院等科研院校以及周边县市蔬菜技术团队的交流合作,借鉴成熟的经验做法,破解蔬菜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技术难点和瓶颈问题。用好聘用的蔬菜技术员,切实加强技术员的日常考核管理,落实相应奖惩措施,激发技术好、责任心强的技术员的干事热情,确保县级技术措施能不折不扣落实到户、落实到棚。用好乡镇蔬菜定向培养生,专职从事蔬菜技术推广工作。
3.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坚持联农户、带乡村,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大棚设施管护,探索开展农机租赁、劳务派遣等专业服务,拓展大棚维修、农资销售、技术承包等社会化服务,助力乡村产业兴旺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4.推广发展蔬菜保险。依托地方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全力扩大蔬菜种植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大棚和棚膜保险等覆盖面,降低生产和经营风险。
(五)推进绿色有机富硒品牌建设。
1.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园区环境整治,及时清理残枝败叶、田间杂草,疏通堵塞沟渠,回收包装袋、塑料瓶等农业废弃物。
2.积极开展品牌认证。坚持品牌兴菜、品质取胜,抓住全域创建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契机,对规模基地实行全过程监管,强化农药、化肥等投入品源头管控,布局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富硒蔬菜基地,引导基地开展绿色、有机、富硒认证。
3.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蔬菜产业发展;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品牌推广、直播带货、线上线下互动,组织参加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品牌推介会等形式,打响品牌名气、放大品牌效应。
(六)拓宽蔬菜销售市场。
1.强化采后处理能力。加大田头冷库建设力度,积极鼓励经营主体采购冷链车辆、储藏保鲜机电设备、鲜活农产品清冼、分选、装卸等设备,强化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拓展净菜、预制菜配送服务,提高蔬菜采后增值率。
2.深度融入湾区市场。全面对标大湾区,引导企业积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依托大湾区“菜篮子”产品赣州配送分中心,引导绿色、有机和富硒蔬菜产品进入大湾区市场。
3.积极开拓销售渠道。大力引进或培育销售企业、合作社、经理人等流通主体,与基地建立合作关系,以销促产,倒逼科学安排种植茬口和品种。探索组建专业销售队伍,重点拓展南昌、广州、深圳、厦门等目标市场,推动蔬菜产品直接进入大型商超、批发档口。
县财政继续预算安排蔬菜产业发展资金,重点支持露地蔬菜基地、新建大棚设施、老旧基地棚膜更新、田头冷库、品牌认证等,着力解决产业发展关键瓶颈。
(一)露地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对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达到五年以上的露地蔬菜基地,按300元/亩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补。对申报基地零星种植部分、出现撂荒现象的,不予验收。
(二)钢架大棚蔬菜基地奖补政策。
1.对20xx年以前基本建成大棚钢架主体、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蔬菜基地,通过县级验收后,按原规格标准进行奖补;大棚面积按棚内面积540平方米折合1亩计算(下同)。
2.对20xx年新(扩)建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钢架大棚蔬菜基地,按照单体大棚万元/亩、连栋大棚万元/亩、冬暖式大棚4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具体棚型要按照《赣州市设施蔬菜基地建设规范》标准建设。
3.对依法依规开发滩涂、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地建设蔬菜钢架大棚,权属清晰、界址明确,经土地开发立项并审核同意,集中连片面积达5亩及以上的,按照单体大棚1万元/亩、连栋大棚3万元/亩、冬暖式大棚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三)老旧基地棚膜更新奖补政策。
对已建成投产并稳定经营三年以上的设施蔬菜基地进行换膜补助,由县级财政按单体大棚万元/亩、连栋大棚万元/亩、冬暖式大棚万元/亩的标准予以奖补。
(四)新建田头冷库奖补政策。
对新增田头冷库净容积50立方米以上的,由县级财政按200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基地合作社或企业予以奖补。
(五)蔬菜产品品牌认证奖补政策。
对经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工作办公室认定授牌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由县级财政按1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对经国家有资质认证机构认定授牌的有效期内富硒产品认证,由县级财政按万元/个的标准予以奖补;所需资金从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奖补资金中列支。
以上政策如同时符合市级奖补要求的,可重复享受市级奖补资金。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和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蔬菜产业作为乡村振兴主要农业产业的重要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保障人员和经费,定期研判工作进展,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推动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部门联动。
压实部门职责,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推进,县住建局负责基地质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材料质检、协助做好品牌培育,县商务局负责市场开拓,形成高质量发展工作合力。切实压实乡镇、村组属地责任,抓好地块落实、本土菜农动员、合作社组建、蔬菜基地监管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统筹整合相关资金,保障蔬菜大棚奖补、设施建设、聘请技术人员等资金需求,按照基地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到位。同时,每年预算安排一定的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经费,用于蔬菜基地第三方评估、科技研究推广、技术培训、服务指导、乡镇绩效奖励及种菜能手、产业发展先进个人奖励等费用。
(四)强化督促考核。
将蔬菜产业发展列为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评分权重。注重日常工作调度,每月汇总各乡镇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每月一统计、每月一通报。连续3次通报位列后三名的乡镇,其主要负责同志作大会表态发言。对在工作中不重视,措施不实,没有完成任务、考核后三名的乡镇,按程序约谈所在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取消其乡村全面振兴行动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