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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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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按照《XX省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X办函〔2021〕366号)和市委市政府产业发展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总书记对XX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聚焦重点、补齐短板、完善创新生态,努力实现产业链整合、价值链提升,实现医疗器械创新发展。

(二)发展目标。

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主题,强化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增强集聚效应,提升创新能力,完善产业链条,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构建以创新引领产业发展的医疗器械创新生态,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自主品牌骨干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医疗器械制造业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加大医疗器械创新支持力度。

1.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医疗器械技术创新体系。通过推动高校院所与骨干企业联动,超前布局一批影响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大力提升高端医疗器械源头创新能力,聚力推动产业链创新链双链融合,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供给能力,推动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发展。(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搭建医学成果转化平台,在学科、人才、项目、转化等方面借助平台发力,推动医学成果的产业化。支持医疗器械研发与转化机构承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具有显著应用前景和创新性的研究成果,推动优秀医疗器械科技成果与我市产业需求有效对接,加速医疗器械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对落地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技术合同,按照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企业(技术转移输入方)相应补助;鼓励驻湛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技术合同登记,经我市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相应补助。(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鼓励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改造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生产工艺和产品质量,解决医疗器械研发及产业化等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支持企业设立或者联合组建研制机构,搭建研发与应用推广平台,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医疗机构合作开展创新,支持创新医疗器械临床推广和使用。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支持企业依法开展品牌创建和驰名商标保护认定,支持医疗器械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融资,鼓励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成果,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市科技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研发机构建设。大力培育医疗器械研发机构,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相应补助;对由市政府或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协议共建的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另行补助。(市科技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大力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技术改造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采用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进行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对制造业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其设备购置额、技术改造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扶持。加强对医疗器械行业智能制造水平的研究和支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6.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引导医疗器械中小型企业以临床价值为导向,专注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和市场占有率,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医疗器械细分领域"小巨人"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纳入优先审评审批服务范围。推动设立专精特新重点企业"绿色通道",在项目审批、能源供应、获得信贷、便捷纳税、货物通关、人才培育(引进)等方面实施"特事特办""慢事快办"等特殊工作机制。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分别给予奖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政数局,XX海关,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向医疗器械企业倾斜支持,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引导金融机构用好用足专项再贷款,提升贷款差异化定价能力,合理确定医疗器械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金工作机制,为我市在库的医疗器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等重点企业提供信用及抵押贷款融资增信。(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XX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8.给予园区用地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医疗器械专业产业园区建设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专项用地供给。对将"三旧"改造用地用于医疗器械产业科技创新类项目的县(市、区),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可采取先租赁后出让和弹性年期出让方式提供差别化用地保障。(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9.促进出口稳健发展。落实和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政策,支持医疗器械产品对外出口。鼓励通过线上展销等营销新业态加快推广,健全与新业态营销健康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医疗器械展会和学术会议。(市商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壮大医疗器械产业规模。

10.加快引进医疗器械重点产业项目。以产业招商为重点,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招商引资工作水平,积极对接国内国际医疗器械知名企业,加快项目承接,着力引进生物医用材料、植(介)入器械、基因检测、超声医疗、数字医用设备、人工智能医疗器械、医用内窥镜等高端重点医疗器械产业项目,实行"一企一策","一站式"服务,吸引优质医疗器械企业落户XX。(市投资促进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和各县(市、区)市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增强产业的集聚规模效应。进一步完善东海岛工业园区、XX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海东园区、奋勇高新区、麻章经济技术开发区、廉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的水、电、气、路及环保、信息综合配套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入一批实力雄厚、带动性强的医疗器械企业,做好用地保障,降低场地使用成本,促进优势资源要素集聚,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产业链、创新链协同发展,形成有力配套,提升医疗器械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医疗器械人才引进和培养。

12.大力引进专业人才。支持高等院校、企业等引进医疗器械领域高层次人才,放宽就业、创业条件,落实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住房、医疗、子女教育、配偶就业、金融服务等方面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湛创新创业。聚焦XX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需要,制定紧缺人才目录,精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金融工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提升产学研复合型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医学学科与工程学科交叉融合,向产业输送技术人才;深化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平台或教学实训基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市教育局牵头,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优化医疗器械营商环境。

14.全面改善提升政务服务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推行项目审批分级分类管理,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和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与省药监局对接,提高服务医疗器械产业发展能力,为企业开展技术评审和注册许可工作提供政策指引,精准高效解决企业的堵点问题。(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数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施重点项目前置服务。对于重点项目,实施前置服务,靠前指导,强化对申请主体的咨询服务,协助申请人加强与省药监局及相关单位的沟通对接,"一对一"提供研发、检验检测、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产品注册、生产许可等全过程服务,延伸服务触角,实现精准帮扶,减少审批时限,推动项目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构建多层次检验检测体系。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注册自检实验室,提升自检能力;构建互为补充、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第三方检验检测平台;加快推进XX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所XX实验室能力建设,强化其公益属性、技术权威属性、技术服务属性,加快提升检验服务能力。(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17.规范行业秩序。持续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创新监管机制,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增加检查频次,对诚信守法企业尽可能做到"无事不扰",深化行业自律。加强市县在检验检测、日常监管、稽查办案和监测评价等方面的联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形成更加有利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监管生态。(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医疗器械高水平安全。建立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我市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全局性工作,加强战略谋划和资源统筹,协调各部门建立联动协调推进机制。各县(市、区)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研究产业发展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扶持。落实落细助企惠企政策,统筹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医疗器械企业的支持力度,形成以市为主、市县(市、区)联动的资金支持机制,落实好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保障医疗器械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市场推广及市场准入等支出税前扣除政策全面落地。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围绕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专项工作台账,全面落实重点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制定综合配套政策、方案,推动形成系统完备、市县(市、区)联动的促进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加快政策落地,确保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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