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市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效整治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根据省委《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X〔2024〕X号)和X市《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X〔2024〕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X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省、X市、X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重点聚焦营商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着力破解营商环境领域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担当作为,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加快推动X市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惠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
1.关于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稳健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政策措施等宣传不到位,普及度较低,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等问题。(责任单位:财政局、发改局)
2.财政减免和财政补贴网上可办,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平台、免申即享机制等不完善不健全。(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财政局)
3.惠企政策咨询、绿色通道、帮办代办等服务做选择、打折扣问题。(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镇、街道)
(二)“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1.以班子换届、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兑现或者拖延履行、拖延兑现涉企政策承诺、合同协议。(责任单位:营商办、市直相关部门、各镇、街道)
2.违约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责任单位:财政局、科经局、各镇、街道)
(三)违规执法问题
1.越权执法、趋利执法、“人情”执法、任性执法。(责任单位:司法局)
2.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涉企案件久拖不结等问题。(责任单位:公安局、法院、检察院)
(四)服务企业不作为问题
1.漠视企业利益,联系服务企业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责任单位:科经局)
2.“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对企业合理诉求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甚至冷硬横推、故意刁难。(责任单位:发改局、科经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工商联)
3.政务服务质效不高,办事环节多、提交材料多、办结时限长,企业和群众多头跑、重复跑。(责任单位: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各镇、街道)
三、实施步骤
(一)开展动员部署。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学习省、市部署要求,结合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和涉企历史遗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统筹推进,做好宣传发动,于7月31日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目标举措,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地各部门要围绕4个方面专项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整改。于8月24日前将问题清单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营商办。
(三)强化督查暗访。营商办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督查暗访力度,抓实问题整改,畅通市场主体投诉渠道,有效推动营商环境问题解决处置,同步联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护航办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核查督办。
(四)持续巩固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对专项整治进行总结,深入查找原因,建立健全制度,迅速补齐短板。在专项整治结束后,每半年开展一次问题排查,并报送问题线索,持续保持严的氛围、释放严的信号。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担当作为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形成实干担当浓厚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贯彻省、市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内容。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对4个领域的问题进行全面清仓起底,制定清单台账,分类管理,办结销号。
(二)坚持目标导向,强化协作配合。重点围绕营商环境优化,专项整治质效提升,进一步深化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交、会商研判、联合督查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合力,实现营商环境专项问题协同治理,以真正实现整治“零容忍”,整改“零死角”,问题“零复发”为目标,全面整治营商环境乱象,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三)坚持结果导向,加大督查考核。将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纳入营商环境考核重点,对照工作要求,针对性开展督查,倒逼责任上肩,任务上心,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发现或交办的问题,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整改不彻底、并拒绝继续整改的,进行黑榜曝光后,按程序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对整改取得突出成效的典型,大力宣传并通报表扬,以考促进、以考促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高标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