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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报告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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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报告1

为认真做好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根据《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暨“抓六保、促六稳”专项巡察“回头看”第十一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责任分工》文件要求,按照县委整改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组成人员

组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局长

党组成员、总统计师

党组成员、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社会经济调查队副队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部门“一把手”抓班子带队伍有短板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局领导

责任人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二)眼界不够开阔,进取精神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形成领导重视、部门协作、机制完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业务培训。分层分类分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全面推进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适应新形势下统计改革要求。三是加大激励奖惩。修订《县统计局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用好用活考核“指挥棒”,调动干事创业积极性。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股、室、队、中心

责任人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责任心欠缺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党史的学习教育,深化“我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力聚焦兴城市强工业,实施统计精准服务。二是强化重点指标动态监测和高质量发展指标预警,做到“早监测、早预警、早分析”。加强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监测,精准掌握企业实情。三是及时编报统计信息,提高各类信息上报质量,认真做好经济运行和分析研究,提供及时、准确、客观数据信息,当好党委政府决策“参谋”,做优施政“助手”。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股、室、队、中心

责任人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四)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群众缺乏耐心、细心

整改措施:一是建章立制,明确“制度优先、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工作理念,修订《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等,使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建设一支规范、透明、高效、廉洁的统计队伍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实施普法宣传。依托统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让更多人走进统计世界,感受统计魅力,支持统计事业,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三是搞好统计服务保障,围绕地区生产总值核算,全面抓好农业、工业、投资、贸易、服务业等各项常规统计,认真做好粮食产量、城镇化监测等统计调查,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提升统计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各股、室、队、中心

责任人员:局全体干部职工

完成时限:立行立改

三、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整治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20**年11月23日一一12月1日)。组织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安排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专项整治的浓厚氛围。开设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广泛征集问题线索。

(二)自查自纠(20**年12月1日一一12月10日)。局机关各股室要结合工作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整治重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清单,形成工作台账,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逐项落实。

(三)监督检查(20**年12月10日—12月15日)。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暗访组,在全局开展明察暗访,对问题严重、治理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20**年12月15日一一12月31日)。针对自查自纠存在的问题,全面深入总结,从主要现象、主要环节上认真梳理问题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及时健全制度,完善相关细则,从制度源头上纠正和防止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部署,狠抓工作落实。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按时间节点推进。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地。

(二)主动自查整改。各部门要迅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将我县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传达贯彻到每名工作人员。要教育引导全体工作人员根据整治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可为、不可为,做到心存敬畏,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要认真查摆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形成工作清单,针对查摆的问题,拿出具体措施予以防范。

(三)严肃督查问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监督检查、案件查办、通报曝光作为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抓手。对发现问题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协助、监督、督促、查处作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报告2

按照《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市“抓作风、抓历史遗留问题解决、抓发展”活动推进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照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开展“地毯式”摸排,并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具体如下:

一、摸排整治的问题

(一)履职尽责不到位方面。

1、履行职责不尽心尽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应付,推动不力的问题。

整改措施:1.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文件精神,深入研究谋划,结合本镇本村工作实际和发展实际,制定具有指导性、针对性、操作性的具体举措,推动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2.镇纪委强化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促,对工作敷衍应付、行动少落实差、推动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11月1日

(二)简政放权不充分方面。

2、对该承接的审批事项不承接,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不取消的问题。

整改措施:1.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公布的权责清单,清理规范工作流程,上级部门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工作承接落实,公布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及时取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2.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完善工作字典,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7月1日

3、对已下放且关联度高的审批事项落实不同步,导致企业、群众办理审批事项在部门之间来回跑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权责清单中的备案事项为重点,集中对重复审批、变相审批的事项开展专项整治。2.对权责清单和审批事项清单所列事项落实不同步、不到位,推、拖、绕,造成群众办事来回跑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9月1日

4、在办理程序复杂事项时存在推诿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职责权限。2.对照复杂审批事项,建立部门间联系协调机制,研究完善工作制度,责任体系、权责清单和审批流程,确保复杂审批事项权责分明,边界清晰,运转高效流畅。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7月1日

5、对下放的事项不研究、不协调、不对接的问题

整改措施:1.对市政府已经取消、调整、下放的24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回头看”,尤其是下放的事项,承接部门积极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联系,确保事项有人接、依法办。2.坚持向优秀者学习、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工作原则,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归口部门,定期开展先进典型案例交流学习、疑难复杂问题研究讨论等,重大问题及时提请镇党委会和领导办公会讨论研究。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21年8月1日

(三)监督管理不规范方面。

6、自设标准、自设门槛,妨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

整改措施:1.组织相关办、队、中心组成专项督查组,开展依法行政专项督查行动,严格审核相关部门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权限执法、依据废止或修改前的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执法等情况。2.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解决问题完善制度的原则,及时通报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度完善到位。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事项:20-年10月1日

7、权责边界不清晰、履行职责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措施:理顺镇属部门与市级部门和镇属各部门间的权责边界,明确各自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工作推进机制,做到权责明确、边界明晰,推进有力。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9月1日

8、执行“双随机、一公开”不严格,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的问题。

整改措施: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充分运用好“互联网+监督”体系,坚决杜绝出现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随意执法、人情执法等问题。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

9、钓鱼执法,不文明执法,或者多头执法,重复执法,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系统,通过大数据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跟踪预警,结合随机抽查检查提升监管效能。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年12月1日

10、以罚代管,只罚不管,一罚了之或者滥用自由裁量权,借机谋取私利,高权力寻租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减少人为干预,规范自由裁量权。

责任部门:镇综合执法队

完成时限:20-年10月20日

(四)服务质量跟不上方面。

11、服务意识不强,推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网互通不积极,造成数据堵点,影响“一网通办”的问题。

整改措施:1.以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载体,统一共享数据信息名称、项目内容、服务方式、提供方式、更新周期,推进数据共享力度。2.牢牢抓住酒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乡镇)示范点建设契机,加大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强化好差评系统规范使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责任部门:镇公共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20-年10月20日

12.推行一次性告知、告知承诺制等窗口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仍出现循环证明、奇葩证明、重复证明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要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的问题。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12月1日

13.监管部门和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存在利益勾连,搞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搭车收费、强行收费的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

14.对涉企政策不落实,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影响政府诚信的问题。

整改措施:对企业需要政府解决的事项实行“店小二”式的全程代办,“经理人”式的全程跟进、“监护人”式的全程保护,畅通企业反映问题渠道,做到“有事必应”,进一步营造尊重企业、服务企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各办、队、中心

完成时限:20-年9月30日

二、保障措施

(一)自查整改。镇属各部门要对照上述问题,主动认领,逐条对照检查,找出存在问题,认真加以整改。

(二)跟踪督导。镇纪委对各部门自查整改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自查整改中存在的问题,对自查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应付的要进行工作约谈。

(三)专项检查。根据工作推进情况,由镇纪委牵头,组建专项检查组,有针对性的分批次开展检查督查工作,对自查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没有措施的、企业群众意见较大的、走形式主义的一律严肃批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没有效果的,上报市纪委监委、作风办。

(四)强化巡察。专项检查组在开展巡察中,要将“放管服”改革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巡察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实行交办、跟踪督办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多次作出重要批示,镇属各部门务必要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迅速,措施有力,落实到位。

(二)强化组织保障。按照市委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由镇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建专项检查组,镇属各部门共同参与,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七个一律”工作措施,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三)靠实工作责任。要积极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质提标年活动,各部门负责人要主动承担抓落实的整治责任,勇于担当,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职责范围的工作。

(四)确保取得实效。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十分复杂,要从政治上看,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判,具体分析,全面检视、靶向纠治,突出重点、精准施策,确保专项整治达到预期的目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报告3

根据王**书记的批示要求,市教育局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方式,深入查摆梳理问题,聚焦教育营商环境优化,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形成具体工作举措,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是精神状态方面。仍然存在思想守旧不愿为的情况。体现在:面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缺少新思路、新举措,存在“路径依赖”。个别干部缺乏危机意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红瓦绿树综合症”。对标深圳、广州等南方教育发达城市,在教育体制机制创新、教育均衡发展、教育质量提升、教育现代化程度上还有差距。工作中存在拙于创新不善为的情形。比如,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职融通、城乡教育全域统筹、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成果不够多。在主动顺应教育工委成立新形势,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机制一体化,构建统筹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大教育格局方面,缺少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实在的成果。

二是工作作风方面。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执行力。体现在:存在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的现象,比如关于加强公办、民办大、中、小学、幼儿园党的建设,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但从调查研究的反馈情况看,在基层落实得不够好。深入贫困地区、薄弱学校调查研究少,对基层反映的意见勇于担当不足,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在审批服务方面,对跨部门的民办学校审批登记事项尚未实现一链办理。

三是民办教育方面。民办教育是优化教育营商环境的重要一环。目前制约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瓶颈或关键问题,土地征用方面,因近几年公办学校建设任务繁重,土地资源有限,自2015年以来,市、区市两级划拨的教育用地,全部用于公办学校建设,民办没有享受到与公办同等的土地政策。规划方面,由于城市规划有关法规规定无法突破,民办学校利用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进行办学,在规划变更、消防验收等方面得不到支持。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主动作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优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凤岐模式说到底是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的问题,是工作作风的问题。为更好地做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将作风建设作为事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举措,建立四项机制,强素质、提能力、正风气、树形象,主动担当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建立“三个一”学习机制,提高思想认识。举办“青岛教育大讲坛”,开展每周一学、每月一讲、每季一考“三个一”活动,推动干部开阔视野、提升修养、增强能力,做善学、善谋、善做、善成的典范。

二是建立“三多”调研机制,掌握第一手资料。把2019年作为调查研究年,机关全员参与期初调研视导工作,强化机关干部联系中小学、市教育局服务在青高校等制度的实施,促使机关干部“多下基层、多到一线、多联系群众”,深下去、沉下去,察实情、办实事,更好地回应社会对教育的期待。

三是建立“三抓”工作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将优化工作方式作为提升工作成效的重要手段,全面强化“抓重点、抓落实、抓质量”的意识和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创新点、亮点,解决关键问题,突破核心环节,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教育的高质量发展。

四是建立“四项”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益导向,全面推行“台帐管理、清单管理、项目管理和精细管理”四项管理,并将2019年全局工作梳理出创新工作、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三项清单,分别对应38项创新工作、91项重点工作和58项常规工作;根据市委要求确定了攻山头、推典型工作清单,每一项工作均明确责任人、成果形式、完成标准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督任务、考进度、看成效,推动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完成。

(二)深化改革,全面落实“一次办好”政策措施

市教育局将进一步推进方式创新、流程再造、服务优化,围绕“简政放权、主动服务、简化程序、规范管理和效能提速”,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审批环节最优、审批时限最短、服务对象更满意”的工作效果,不断提升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次办好,群众满意”。

一是标准先行,优化准入服务。在全面落实2018年新修订《青岛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基础上,制定新一轮《青岛市教育局民办学历学校设置标准》;统一区市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落实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制度。

二是共享互通,推进审批服务资源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成全市教育证照信息数据收集整理,建成全市教育行政审批信息库,积极参与实现全市部门间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互认共享。根据上级部署,探索开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开发普通高考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深度实施“互联网+”,在已经全面实现网上审批的基础上,持续扩大政务服务网上办事范围、提升网上服务水平。

三是部门协作,提升教育审批“一链办理”水平。完善民办学校审批和校车使用许可“一链办理”,努力实现跨部门的教育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行“一链办理”,并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四是流程优化,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应进、能进”的都进入市行政审批大厅办理,市教育局新入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5项,做好事项入驻交接,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

(三)完善政策,全面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一是落实民办教育公共财政投入责任。根据民办教育发展规模,结合公办学校经费拨款水平,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同步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通过安排生均教育经费、保障教师待遇和专业发展经费、补助学校教学科研经费等形式对民办学校进行公共财政扶持,逐步完善差额补助、定额补助、项目补助、奖励性补助等多元化的公共财政资助体系。

二是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享有同等的土地使用政策和待遇。协调争取各级国土等部门应将民间资本投入教育领域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明确一定的比例。为鼓励对存量土地挖潜,民间资本投入教育建设项目利用原有闲置的厂房、医院、商业设施等存量土地和用房资源进行整合改造后用于教育设施用地,由规划部门出具同意临时改变功能的规划意见,办理用地、消防等手续。

三是鼓励探索多元化投资办学模式。拓宽民间资本参与教育事业发展的渠道,形成不同投资主体、不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大幅提升公共教育资源的供给能力。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鼓励优质公办学校通过各种方式支持民办学校办学。对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投资建校、政府支持师资、收费保障运转、部门协调监管、资产学校所有”的民办教育发展体制。

四是建立青岛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学习借鉴重庆市经验,以青岛教育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建立全市民办教育资金管理平台,确保民办学校的学费、捐赠、财政补助奖励等收入,分别记帐,流向分明。建立健全民办学校会计制度、财物管理制度和资本运作监管机制,确保民办学校资金、财物等事项阳光透明,最大限度降低办学风险,同时也确保政府投入资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最大化。

市教育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担当作为、狠抓落实,把相关精神宣传到位,把有关政策督查落实到位,不断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为青岛建设开放现代活力时尚的国际大都市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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