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读书生汇聚(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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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书生【第一篇】
这几天晚上,上海市建平中学校长语文特级教师程红兵的一本著作《做一个书生校长》这些天来吸引着我。一气呵成,看完书后,我合上书本,掩卷遐思,书中程老师的独特的教育思想不断从书中飘散出来,缕缕书香吣人心脾。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程老师写道:“我原本是一介书生,匆匆走过的45年人生旅途,绝大部分生命时光都交给了书,爱书、买书、藏书、写书,是我的生活的主要内容。我做校长属于偶然事件。但书生做校长也有一点优势,那还是跟书有关。”做了校长的程老师并没有丢掉书生气,依然那么地爱书。少数优秀教师,经过几年的奋斗,一旦当上了校长,就把教学完全丢掉了,不再深入钻研教学,做了校长,整天忙于行政性事务,无暇顾及教学。我不敢说这是普通现象,但确实有很大一部分校长或者想要当校长的教师都是这样的心理。我记得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过:校长首先是一个学校教育思想上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领导。程老师就是这样一个校长,他坚守一个知识分子的情怀,充满着教师的职业情意。他说:“优秀的教师具有专业情操,那就是对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时时处处为孩子着想,为孩子一生负责,有一种强烈而自觉的生命意识。他们身上有一种以人的生命发展为依归的教学意识,它尊重生命、关怀生命、拓展生命、提升生命,蕴涵着高度的生命价值与意义。”做教师什么最重要?我认为人文情怀最重要。因为我们面对的是鲜活的生命个体,儿童最需要呵护、理解与尊重,教育者如果缺乏了温情,那么教育将是冷漠的,是可怕的。在他的思想空间里,人文情怀最大。这是成长为教育家的最重要的因素。
“宽广的襟怀,海纳百川、朴实宽容的人生情怀,包容一切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理想的学校应具有浓郁的学校文化,进而成为师生成长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家园是用人类文明财富营造起来的。”学校是文化酝酿的场所,所以学校应该最具有文化的地方。深厚的文化积淀是一个学校的核心竞争力。相比之下,有很多学校就不注重文化建设。光有漂亮的教学楼,先进的教学设施还远远不够,文化建设是一个学校长期的任务,而且必不可少。现在我们芙蓉区的学校都在重点抓学校的文化建设,这学期,我们后备干部培训班的学员来到楚怡小学,见识了楚怡小学深厚文化底蕴的书香校园。
程红兵是一个优秀的语文教师,他对语文教学艺术孜孜以求,用生命书写语文教学。教学是每一位语文教师最关心也最感到棘手的工作。怎样才能让学生写好作文?程红兵主张,作文,应该是生命的喷泉。“写作本质上是多彩的生活和个体的认识的双向互动,是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碰撞。生活丰富多彩,学生写作内容就应丰富多彩。无论对真善美的颂扬、对假丑的抨击、对爱的呼唤、对情的体味……都是学生作为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的自由享受。”我虽然没有听过程红兵老师的语文课,但是从他在这本书的论述中,我想,他的课一定是激情飞扬、充满灵性与个性的课堂。
我爱读书生【第二篇】
从五岁开始,书便进入了我的生活,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中的知识博大精深,取之不尽。我钟爱读书,读书是快乐的。
书令我陶醉,令我痴迷。一走进我的书房,书本满屋都是。放学一到家,我便抱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写完作业后,我也要趴在床上认真读书。就连去厕所,书也和我同在。从连环画到小人书,从童话故事到神话小说……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优质纯朴的小书本已经不能满足我的胃口了,我开始读四大名着等大部头的书了。
读书,勾起了我的喜怒哀乐。读《西游记》,看着孙悟空一次次被唐僧误会,师徒四人一次次陷入困境,我心急如焚;读《三国演义》诸葛亮的神机妙算,关羽的赤胆忠诚,使我暗暗赞叹;读《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每一刻、每一次的战争,使我体会到正义的力量;读到《水浒传》中“林教头风雪山神庙、陆虞侯火烧草料场”一回,竟气不打一处来!
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书使我明白了《十万个为什么》,使我明白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更使我明白了做人的道理。
读书,是我生命中最大的快乐。看着1篇篇好文章,我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喝水,忘记了睡觉,甚至忘记了自己。
看了许多书,知道了许多事情,也认识了许多名人。鲁迅、冰心、叶文玲……他们都是我的榜样。书看的多了,我也学会了挑选、比较。比如说看了精彩的《西游记》,就会丢下繁琐的《封神榜》;看了语言丰富的《哈利·波特》就不想再看无聊幼稚的漫画书。书,使我受益匪浅。
书,是一把打开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是一颗绽放只会光芒的钻石……我爱读书!
我爱读书生【第三篇】
那一年高中毕业,,她十八岁,他十九岁。他和她是同学。他考上了外地一所不错的大学,而她如愿在母亲的事业单位占了个内部指标上班了。
对于他,她说不上哪种感觉!有点喜欢,又有点不甘心,还有点期待!他是学校公认的才子,学习很好,而且文笔不错,在刊物上发表了好几篇诗歌和散文,尤其是那篇《你是我的天使》使她很崇拜他,也有点暗暗的喜欢。她捧着那篇在夜里不知读了多少遍,偷偷的幻想着自己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但是她也仅仅是幻想,他家境不是太好,给她的感觉除了腼腆和自卑,还有点酸气和自负。
她很漂亮,一条孔雀蓝的长裙衬得她高佻的身材更加优雅,也隐隐显露出些高贵的气质。黑油油的长发,一双美丽的丹凤眼让她的俏脸更加生动灿烂。虽然她在心里等过他,可她从不缺追求者,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也许她很快就淡忘他了。
那是高中毕业后的一个月以后,她还沉浸在一毕业就进了事业单位的欣喜中。这天下午,妈妈交代说下班了就赶紧回家,晚上爸爸单位李叔叔的当兵回来探家的儿子要来家里吃饭。回家的路上,一阵风吹来,荡起了她的裙摆,她俏皮的转着圈,咯咯的笑着,蝴蝶似的一会儿跳上花坛边一会儿又在路牙上单脚蹦q,欢快的往家走。
“柳英”身后有人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是他。“张朝伟,你怎么来了,有事吗?”“我!”他脸红到了脖子根,局促的用手拧着中山服的衣角。“我。。。。”他支吾了半天还是说不出话来。
“啥事,说吧!”她有点想笑,想想又忍住了,露出鼓励的眼神。他两步跨过来“给你”往她手里塞过来一张纸条,瞅都没敢瞅她一眼,就转身跑了。
她的脸瞬间也红了,捏着纸条,半天不敢打开,赶紧塞进了兜里,心也咚咚的跳了起来,急急忙忙回到家里,躲进自己的房间,捏了半天,才羞答答的展开了纸条,“柳英,晚上八点来学校后面的河边好吗,我有话给你说”她对着镜子用手指掠了掠刘海,做了个鬼脸。欣喜地笑着把纸条折好揣进了衣兜。心不在焉的陪着客人吃了晚饭,正想着找个借口出门。
“柳英,在吗?出来一下”门外传来好朋友李娜的喊声。
“哎,好”心想正好有借口出去了,然后再找机会脱身去小河边,她掩饰不住地抿嘴笑了起来。
“柳英,你知道吗,张朝伟的录取通知书到了,你陪我去他家玩吧,”我一个人不好意思去。李娜拉着她的手扭捏地说。李娜学习也不错,但是临场没发挥好,以几分之差错过了录取分数线,她很替好朋友惋惜,可这丫头也不服输,郁闷了几天就咬牙开始复习了,说明年再考。
“哦,实在对不起,我家来客人了,待会儿我妈让陪着去看电影呢,票都买好了,”柳英有点懊恼有点焦燥,还有种说不出来的郁闷和失落。但是她骄傲的本性和对好朋友的真诚还是掩饰住了一切。
她把口袋里的纸条揉成了一团,又舒开了手。“你还是自己去吧,我去了还不是当电灯泡,才懒得去呢!”她故做轻松地打趣着闺密。
“哼哼,老实交代,是不是阿姨给你安排的男朋友啊,我瞧瞧去,看帅不?”李娜脚尖一踮一踮往屋里瞅去。
“呀,找死呀你,看我不拧烂你的破嘴,快滚,找你的朝为去吧,”低声娇笑着把李娜推出了门。拿出小纸条撕碎了,扬进了黄昏的晚风里。
后来他去外地上学,走的那天早上,她也偷偷去车站送了他,但她只是躲在站台后面,看着他伫在车门口,掠过家人和李娜的头顶黯然张望站台入口的样子,心里酸酸的,一层水雾也漫上了双眸,在心里祝福了几声,然后扭头走了回去,一阵轻风又扬起了她飘逸的长发。。。
他又陆续来过几封信,确切的说是情书,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她的眷恋和不舍,还有祈求。她一封也没有回,只是在心里说了无数句对不起。
第二年李娜也如愿考上了他所在城市的学校,慢慢地他的信也就没有了。再后来,她和李叔叔的`儿子结了婚,转业后老公的工作也不错,她感觉很幸福也很知足。听说张朝伟毕业以后做了某杂志的编辑和李娜结合在了一起,而且时常在杂志上发表文章,但她一如既往地喜欢他的文笔,1篇不漏的拜读着,偶尔也读得泪流满面。她欣赏他,崇拜他,但她知道,他只能做他心里的书生。
前段时间,他忽然回来了,很阳光。身上透露着成熟男人的气息,但看着她的眼神还是有点忧郁,有点依恋。逮着个机会,他说:“有时间陪我去母校走走好吗,快二十年没去过了!”
她想了想,也觉得没有回避的必要了,有些话也该解释清楚了。
走着走着,心照不宣地走到了小河边,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咬咬牙问“以前我给你写了好多封信,怎么一个字都不回,我就那么让你讨厌吗?”
她笑了笑说:“缘分吧,也许真的是天意或者是阴错阳差,对不起啊!”笑着说出了当初的因果和原委。
他先是一楞,也哈哈的笑了起来说:“哎,纠结了好多年的心结就这么打开了,也好,还是做好朋友吧,哈哈!”他们都愉快的笑了起来。
回来的路上她说:“你的每1篇文章我都读过,我还是一直喜欢你的文笔,你的作品!”他有些惊讶又有些感动。瞅着她风韵依然的笑脸悠悠的说:“要不,我把我们的故事写出来吧,特有意思的。”
她有点凄然“算了,不写吧,生活中,我做不了你的天使,也别让我再做你作品中的主角,你还是继续做我心中的书生吧!”
我爱读书生【第四篇】
那是个雨天,他小小的身子背了个大大的包,刚从车站出来,他叫明,12岁的他从今天起就要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上学咯,他觉得很骄傲,因为他是他们村唯一的一个保送进城读书的孩子,当然,村很小,很穷,雨渐大了,他拼命的在屋檐下跑着,学校不怎么远,不过有一段路是注定要被淋的,他那么想着,就准备进行这最后一次冲刺了,他把头尽量抵在包下面,迈动脚步,忽然,有一把蓝色的伞出现在头顶,自然反应般的转过头去,是一个比他高半个头的女孩子,只听她说,是要去教学楼么,一起吧,声音小小的,却蛮好听,他愣了会,才紧张的道了谢,然后,分班,分座位,让明想不到的是他竟和那个初见的女孩在一个班,还成了同桌,从老师点名中他得知那女孩叫欢,她笑起来就像阳光一般,真好看,明这样想着,或是那一刻,就有股莫名的情愫悄然而生。
她叫欢,却不像名字那般开朗,相反的她很内向,喜欢一个人独处,今年她刚满十三岁,到离家较近的那所中学上初中,这天气真让人讨厌,她一边小声嘟囔着一边出了门,当然,不会忘了那把她最爱的蓝色伞,一路上哼着无名的曲调缓缓走着,一下子就快到学校了,勿地,她看到前边有个小小身影好像正准备徒步跑到教学楼去呢,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去帮他一下,今天心情好,就做件好事算了,她那样想着,于是就走过去和他一起走在蓝色的伞之下,向教学楼走去,不知是什么原因,她惊讶的发现她竟然和那个小小的男孩成了同桌,也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明。
一切都安静下来了,明却也睡不着,纠结的情绪萦绕心头。
明和欢,最终走在了一起,那么,你呢?
我爱读书生【第五篇】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小时候听了这句话,当时没有忘记,直到现在也没有忘记,所以我因为这句话经常到书中去找“玉”和“黄金”。我越找越有意思,还找到了一些“宝藏”。找到这些“宝藏”的秘密就是——。
我爱看故事、童话类的书籍。开始的时候我看一本童话或故事就是开头不看,只看精彩的段落和结尾。这么看下去久了,也觉得没什么意思了,便开始尝试从头到尾仔仔细细的看。我记得我第一本从头到尾看完的是一本名叫《安徒生童话》的书。里面有很多来自外国的童话故事,我很喜欢。
对于漫画书,我保持中立的态度。漫画只是为大脑休息而看的。所以有时我看书累了,看一会漫画,就可以愉悦身心。
外国的名著我读得不多,但是我已经深深的被它独有的魅力吸引住了。《格列佛游记》﹑《汤姆索利亚历险记》这两本书在我的脑海中留下了不可抹去的印象。格列佛的仙境奇遇﹑汤姆的奇思妙想,让我对叙事小说有了非常浓厚的兴趣。在我看来,书是带我们航海的航船,书是带我们飞翔的翅膀,书是一把打开“疑惑箱子”的“智慧钥匙”。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书是我的好朋友;没有书生活就没有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