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意义论文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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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一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大成果。如何更快、更好地让群众多了解、多普及民法典?通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加大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化作促学懂法之风,推动民法典“下基层”“进农村”。
宣传发动造氛围,成为教育推广的“宣传员”。在“引”上做文章,“吹响”宣传发动的号声,基层村干部在农村宣传发动上起着很大作用。充分发挥基层资源优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情况,发动基层干部力量,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以多元化方式在“线上”“线下”多渠道进行宣传,做到让村干部“动起来”,让宣传推广“跑起来”,让群众对民法典有初步了解。
党员干部带头学,树立先学先悟的“排头兵”。做到党员干部“亮身份”,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党小组会议、上党课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学习交流、分享心得,通过评星积分等方式,让党员干部“比、学、赶、超”,在群众中形成“榜样”模范,抓典型,促推广。同时,组织主题活动、知识竞赛等活动,发挥“传、帮、带”作用,让党员干部先学习、先领悟,基层群众跟着学、乐意学。
理论宣讲强推进,开设民法典普及的“主课堂”。打造普法讲堂,通过党员教育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远教广场等平台,打造民法典“普法讲堂”,邀请当地司法部门、专家、教授、学者等到基层宣讲教学。借助典型案例、群众身边日常小事纠纷等,化繁琐枯燥的法律理论为生动形象的“活例子”,促进村民对法典的理解,养成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
落实行动有保障,构建答疑解惑的“咨询室”。理论学习的关键还是在于运用到实践生活中来。让群众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依托村内综治调解室、便民服务中心等机构,为村民提供咨询服务、民事纠纷调解,定期到村民家中,谈心谈话,通过面对面、心贴心的交流,做好群众的“知心人”,打造起能让村民“安心”“放心”的“咨询室”。
形成文明新风尚,成为民法典驻村的“守护者”。在做好民法典普及化的同时,在村民间培养会懂法、能用法的氛围。通过将民法典写入村规民约等方式,树新风,助传承;将民法典编写成趣味宣传小册子、挂历海报,让法典进入到村民的生活中来;通过巾帼志愿队、老人协会成员等群体组织,起到践行监督的作用,让民法典长长久久地走进群众心中。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二篇】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部以人民为中心、与时俱进的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心血,是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然而,对于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如何让这部体现对公民权利的重视和关切的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仍有太多努力值得期待。
期待“学法知法”存敬畏。法律,治国之重器;良法,善治之前提。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试金石”与“基准线”。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结合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领域快速发展的实际情况,涵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涉及普通民众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以其浓浓的人文关怀,传递出了一部良法的温度。“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应坚持把学好、用好、宣传好民法典作为新时代条件下做好各项群众工作的基本前提,尊重法律、敬畏规则,全面系统地掌握其内容和要点,并依靠法治思维指导实践、推进工作,绝不能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图应付。
期待“守法用法”握标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保障需求日益强烈和丰富。民法典打通了民事法律体系“血脉经络”,实现了对法律条文的“深加工”,为民众活动提供了更为细致的规范依据和法律保障,也回应了中国民众与时俱进的法治需求,体现出时代特征,镌刻着时代精神。治国者必先受治于法。依法行政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守法者又是执法者,要想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的高地,就必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把合法性作为第一道标尺,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让“言必合法,行必守法”成为一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致共识和执政风尚,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
期待“崇法护法”敢斗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然而,法律的根基在于人们发自内心的拥护,其力量源于人们坚实的信仰。党员干部是党的各项事业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要把学法、守法、护法与依法办事的具体实践紧密结合,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上、落在行动上。自觉拿起民法典这一有力武器,与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风骨气节、操守胆魄,真正把法治精神内化于心,把法治能力外化于行,努力破除事业发展道路上的各种阻碍,做崇法尊法、拥法护法的忠诚践行者和坚定捍卫者。
民之所呼,立法所向。“法典”时代,从“法”到“典”,回应更多诉求,不负更多期待!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三篇】
《民法典》是万法之母,是生活的百科全书,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离不开民法,可以说,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重要、最基础的法律,关乎人民的日常生活,关乎国家的经济制度,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其中包括:
明确住宅70年后自动续期,老人再也不用担心养老问题;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人格权法独立成编;放宽对收养条件限制;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将自然人的“电子邮箱地址”和“行踪信息”纳入到个人信息保护的范围等诸多内容。除此之外,民法典还涉及优良家风入法、继承人宽恕制度、老年人居住权等内容,充分体现了权利保障和以人为本的精神,既有法律的庄严,又充满着人性的温度,这也说明我国在立法技术层面又有了新的提升。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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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诞生了,标志着我国从民事单行法时代迈入民法典时代。回溯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它的成功编纂历经波折起伏,五易其稿而不改其志,它的诞生是中国法治体系不断建立健全的缩影,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66年初心不改,致力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作为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出台意义重大,它标志着民事法律制度的成熟。一直以来,物权法、婚姻法、合同法、继承法……这一部部单行法都在维护着我们的权利,而现实生活中,难免出现同一个民事事件牵扯到多部法律,而单行法的适用范围出现重叠甚至冲突的情况,还会有特殊的案件,利用单行法的有限范围钻空子,打擦边球。而新的民法典,用7编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包含在一部法律之下,既可以消除重叠,又能查漏补缺,真正实现法律“1+12”的效果,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民法提供了统一的法律依据,更好地保护着我们的权利,凸显着我国的法律规范从量到质的变化。
66年执着前行,着力全面凝聚人民智慧。“汇集民智”是民法典编纂中一以贯之的理念。从195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起草民法典,直至2014年11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历经60年的意见征集与探讨从未间断,这个“汇集民智”的过程为民法典的建立健全打下了坚实深厚的民意基础。直至此次通过民法典,严格规范履行所有程序,每个环节都着眼于凝聚人民及社会规则的最大共识,通过多次论证会、听证会和研讨会,邀请不同领域的法学家、全国人大代表、司法实务部门、各业务部门的同志参加,公布每一次提交审议的草案,充分征求社会意见,做到充分凝结人民智慧和意志。
66年使命担当,接力推进人民至上发展理念。“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作为新时代的民法典,立足中国特色和国情,传承中华文化的“精气神”,把脉人民需求,彰显了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民法典的诞生必将接续推进依法治国方略更加深化,推动法治精神、法治内涵、法治文化更加深入民心。“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民法典终将融入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全面维护群众利益,以法治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向上向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五篇】
《民法典》就如一块千锤百炼,无比坚固的“磐石”,铺就在“复兴号”列车带领人民驶向更加幸福的道路上,即使在未来可能还要面对更多更大的风浪,但只要人民群众齐心协力、万众一心的这块“基石”在,就能让列车稳稳地全速前进。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许多问题,民法典作出了明确回应,如:《民法典》中对各种“人肉搜索”、非法盗取他人信息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突出的特色规定有“离婚冷静期制度”、“继承人宽恕制度”、“自助行为制度”,确立了“自甘风险”规则,同时对遗体器官捐献、职场和校园性骚扰、非法从事与人类基因、人体胚胎有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严格规范。因此,《民法典》将在保障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越来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来越复杂,这部包罗万象的《民法典》就像一个无形的天网,全方位保护人民民事权利,每一条法律规定都凝聚社会生活规则的最大共识,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法制建设更加深入人心。这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将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开启了我国公民权利保护的崭新时代,它充分体现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权益,用权利本位构建起整部法典的逻辑主线,必定能够更好的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座“大厦”的重要支柱,必将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根基,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六篇】
戴维森意义理论是一种思想继承性明显的语义论,已之所以被誉为“当代语义学领域的一次革命性思想实验”,在哲学界、逻辑学界、语言学界引起强烈反响,除了其本身所特有的创新性外,与其主要思想导源是分不开的。探讨戴维森意义理论的主要思想导源,有助于我们弄清这一创新性理论的来龙去脉,从而全面而深入地理解该理论的深刻思想和重要影响。这一工作往往被我国学界所忽视,这势必导致对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理解的简单化和片面化。本文试图立足于戴维森意义理论的思想内容及脉络对这一重要问题进行初步探讨,抛砖引玉,将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研究工作引向深入。
一、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
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来自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论,即陈述一个语句的真值条件便能给出该语句意义的说明的观点。戴维森的意义理论基于真值条件分析意义的方案所细致加以阐发的正是弗雷格的这个基本看法。
弗雷格出于探讨数学的逻辑基础的需要,提出了关于语句的真值条件语义论。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关于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和指称的思想及其贯彻的语义组合性原则。
弗雷格关于思想(语句的意义)和真值(语句的指称)的论述是围绕陈述句展开的。他认为,陈述句包含一个思想,思想就是陈述句的意义。他说:“我称思想为某种考虑真的东西。”语句的意义即思想与语句的真值有关,是借助语句及其真值来说明思想的。那么,什么是语句的真值呢?弗雷格认为,“我把一个语句的真值理解为语句是真的或语句是假的情况。再没有其他真值。”也就是说,语句的真值是语句的真或语句的假。这样,弗雷格就明确区分了语句的意义和指称。他举例说,“晨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与“暮星是一个被太阳照亮的物体”这两个语句都为真,即它们的指称相同,但它们表达的思想不同,对于一个不知道晨星就是暮星的人来说,可能会认为其中一个语句是真的而另一个语句是假的。
弗雷格认为,一个语句的意义就是它具有它确实具有的真值而必须满足的条件,即真值条件。他说:一个语句所表达的思想和涵义是由这个作为语句的名称据以真的那些条件所确定的,这一名称的涵义——思想——就是这些条件被付诸实现的思想。心这里,他显然提出了这一思想:陈述句的意义——思想——陈述句的真值条件,从而为戴维森采用外延性意义理论研究思路提供了理论准备。
同时,弗雷格对语句的真值的语义论说明为我们提出了一种语义组合性思想。在构造形式语言时,他使用函数结构来处理自然语言语句的主谓结构。在自然语言中,概念和对象分别扮演了类似于函数和自变元的角色。简单语句的基本语法形式是:专名+谓词,这种形式就是一个带有自变元常项的函数,可以用函数表达式它表示属性属于元组的情况。对于语句的语义解释是,它们有意义和指称。语句的意义是它的思想,语句的指称是它的真值。语句是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因此语句的意义和指称是由主语和谓语的意义和指称确定的。主语由专名充当,谓语由概念词或谓词充当,因此,语句的意义和指称是由专名和概念词的意义和指称确定的。专名和概念词的意义就成了语句意义即思想的一部分。专名指称的对象处于谓词指称的概念之下,例如,“天津是我国的直辖市”,其中的“是直辖市”是谓词,我们可以说,“天津这个对象处于直辖市这个概念之下”。“‘是中’是一种性质”,只不过是“处于中这个概念之下”的另一种说法。这样,弗雷格就给出了关于简单语句的语义解释。
就复合语句而言,弗雷格通过对思想的否定和思想的六种结构的分析,用自然语言刻画了语句的语义逻辑系统。他在《思想结构》中一共探讨了六种结构,这六种思想结构形成一个封闭的整体,其中第一种结构和否定在这里表现为原始组成部分。也就是说,以结构i和否定可以推出其他思想结构,这样就可以把“邢和八”为初始命题联结词构造一个命题逻辑系统。
语义组合性原则即语义递归性生成原则,该原则揭示了语句生成的内在逻辑结构形式,已表明,通过特定的递归生成原则,我们可以从整体上把握一种自然语言所有语句的构成形式,从而从已掌握的有限初始表达式出发理解无限多个新的表达式。因此,这一原则为戴维森的意义理论试图解释一种自然语言的使用者的任一话语的目的提供了直接的方法论指导。
戴维森认为,如果一种意义理论具有形如意谓的语句作为推断,其中可被一个语句的结构描述短语所替代,可被一个指称该语句的意义的单称词项所替代,那么,其形式表征是一个内涵表达模型,已是通过找出与语句组成部分相关的同义性概念给出整个语句的意义的。这实际上是在意义理论的范畴内讨论意义,除了明显的循环论证外,还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个像指称论那样对意义追问的无穷倒退的局面,显然不符合他提出的有限公理化和无循环性的要求。而采用弗雷格早就告诉我们的真值条件表征意义便能克服这些缺陷,因为“真之谓词的表征对所需要的那种〔递归性〕结构进行描述,并对自然语言的适当的语义学提供了一个清楚的、可检验的标准一种不过是为语言定义真的理论比起表面上的分析所表明的更接近于构造一种完全的意义理论。”这一断言实际上是建立在弗雷格的真值条件说和语义组合性原则基础上的,表明了它是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基本立足点。
二、蒯因的彻底的翻译理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经验解释的理论基础。
戴维森明确承认,他在语义学领域中取得的重大成就在很大程度上应归功于他的老师蒯因。他在《对真理和解释的探究》的扉页上写道:“谨以此书献给蒯因,没有他,本书无以问世。”可以肯定的是,作为其意义理论重要组成部分的彻底解释理论与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有着不可否认的亲缘关系。
大家知道,蒯因在其自然化认识论理论框架内,提出了旨在为自然语言提供一部从行为到语言的整体上相容的翻译手册的“彻底的翻译”理论。它涉及一种极端的翻译情形:在一种迄今对从未接触过的语言的翻译的情形下,没有业已存在的翻译手册可供依凭,也没有现存的字典可供借助,语言学家除了自己对陌生语言的说话者的行为观察之外没有任何其他的翻译证据。蒯因设计了一个丛林语言学家翻译土著语言的情形:丛林语言学家对这种语言的翻译只能从与刺激条件直接相联系的语句即观察性场合句开始,把听到的语句和看到的言语刺激联系起来,然后通过问询方式,观察说话者的言语行为倾向,即说话者在特定的刺激条件下赞同与不赞同的行为反应,通过不断反复的刺激和观察,逐渐建立起这种语言与语言学家母语之间的语词对应关系,编纂一部翻译手册。这是一部基于刺激意义的翻译手册。
蒯因还将表达式的真假值和土著人对它们的赞同态度联结起来,从而给出真值函项的刺激意义。因为一个否定式是真的当且仅当被否定的那个表达式是假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并非”,当且仅当,对于任一土著语句p,土著人赞同p之前附加那个语素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不赞同p;同理,一个合取式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的两个合取肢都是真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并且”,当且仅当,对于任何两个土著语句p和9,土著人赞同由那个语素连结p和9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既赞同p又赞同9;一个析取式是真的,当且仅当它的两个合取肢至少一个是真的,所以,我们可以把某个土著语素翻译成“或者”,当且仅当,对于任何两个土著语句p和9,土著人赞同由那个语素连结p和9而形成的表达式,当且仅当他或者赞同p或者赞同9。如此等等。
对于非观察性的场合句和恒定句的意义则不能直接通过刺激意义加以确定。蒯因为此建议彻底的翻译者求助于分析假设。“分析假设的方法是利用动力把我们抛入土著语言的办法。它是把奇异的新枝嫁接到常见的老树上的办法。”也就是说,分析假设不是直接将翻译者与说话者当下的刺激证据相联系,而是与翻译者的概念框架相联系,这种概念框架在知识或概念的网络中最终还是要与刺激证据发生关联的,这种关联是通过它们与观察性场合句的关系实现的。
在蒯因看来,无论是刺激意义的翻译方式还是分析假设的翻译方式都与翻译者和说话者的附带信息有关。这些信息包括语言知识、信念知识等等。因此必然引发翻译不确定性的论题,即“可以用不同的方式编纂把一种语言翻译成另一种语言的手册,所有这些手册都与言语倾向的总体相容,但它们彼此之间却不相容。”意义和信息“不可分离地联结在一起,它们之间的这种不可分离性是蒯因称之为翻译的不确定性的关键所在。”意义和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表明了经验证据确定意义的不充分性。蒯因认为,我们所谓的知识或信念的整体是一个沿边缘与经验紧密接触的人工织造物,如果把整个科学比作一个力场,其边界条件就是经验,那么,我们会发现,边界条件即经验对整个场是如此的不确定,以至于在根据任何单独相反的经验对哪些陈述重新评价上有很大的选择自由。谈一个个别陈述的经验内容会使人步入歧途。
翻译不确定性论题体现了蒯因的整体论知识观。确定语言意义的行为证据和相随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要求我们不仅要考虑被翻译或解释的语言对象的言内语境因素,还要考虑包括语言使用者的情况在内的言外语境因素。蒯因的整体论不仅涉及到语言系统内各语句之间的一种整体论语义性质,而且也涉及到了语言使用者的信念系统内各元素之间的整体论联系,以及语言系统和信念系统之间的整体性关系。正是整体论以这种或那种形式决定了翻译工作的性质。同时,一部翻译手册的提出和完善不仅仅是联结表达式的事情,而且是预设相同信念的事情,即使在语言学家开始询问土著说话者之前也要做出这种假设。否则,一切交流和翻译活动无从谈起。这就是在蒯因、戴维森和其他人著作中所谓的宽容原则。
宽容原则在蒯因彻底的翻译理论中得到了应用。他在谈到对土著语言中的真值函项的翻译问题时认为,我们只能假设土著语言中的真值函项和我们母语中的真值函项相同。虽然这种做法违背一种所谓的容忍明显的自我矛盾或不一致性的前逻辑思维(urologicalmentality)的学说,但我们在翻译时别无选择,否则,会使我们对土著语的翻译显得稀奇古怪而难以理解,因为任何恰当的翻译都得遵循逻辑规律。实际上,即使在对观察句的翻译情形下蒯因也预设了宽容原则:而对说话者和翻译者共处的刺激场景,土著人和我们具有整体上相同的心理态度、价值取向和感觉功能,否则,那种刺激意义的方案无法实施。同时,在分析假设时只有预设土著人和我们在某些方面有相似的语言习惯和知识,我们才有可能去解析土著语言的内容和形式结构,从而建立起一部恰当的翻译手册。
前面已经提到,戴维森试图诉诸塔尔斯基的约定模式的真理论给出一种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的形式表征,并且通过这种表征来解释和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可是,单靠语句本身还不足以说明这种理论的解释功能。这一点引起了许多人的质疑。因此,如何针对自然语言中丰富的经验事实为从形式上诉诸真谓词的外延主义表征方案提供一种恰当的解释,即如何使之呈现为一种解释性真理论,必然成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核心课题。在他看来,在一种不预设任何语义信息、概念或知识的极端情形下,立足于人类主体间的可观察行为的解释理论有望既能从整体上保持意义理论的外延特色,又能对一种自然语言的说话者的话语作出解释。这种解释背景非常类似于蒯因的翻译背景,即设想的一种完全从头开始理解一个陌生的语言团体的人类学场景。受蒯因“彻底的翻译”的思想启发,戴维森提出了著名的“彻底的解释”的理论。
不难发现,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为戴维森解释性真理论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营养,戴维森彻底的解释理论就是直接在蒯因的彻底的翻译理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首先,蒯因和戴维森虽然各自的理论目标不同,但他们最终要求的东西都是一致的—在彻底的情形下寻求一种经验证据对语言意义的支持关系。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是其自然化哲学体系的一个论据和例证,而戴维森彻底的解释理论是其意义理论的一个环节(另一个环节是约定模式的形式表征),但二者选择的起点都是相同的,即可观察行为,都是以言语交流方式为突破口寻求“语言有意义究竟是怎么回事叩这一问题的答案的。其次,在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的基础上戴维森提出了解释的不确定性论题。戴维森将蒯因翻译理论的意义与伴随信息的不可分离性转变为其解释理论中的意义和信念的相互依赖性,将蒯因的认识整体论发展到语义因素和命题态度的相互依赖的思想。通过这样的转变,戴维森巧妙地将蒯因的翻译不确定性论题转变成他的解释不确定性论题。第三,蒯因的整体论原则和宽容原则在戴维森解释理论中得到了充分利用和发挥而成为其基本原则。戴维森全面启用蒯因式的整体论。概括起来,除了整体论的语境意义观外,还在解释真、信念和意义三者(解释三元组)之间关系时始终贯穿整体论原则,而且还将这种原则渗透到研究形面上学的真理方法之中。宽容原则在戴维森理论中贯彻得更为全面。在他看来,蒯因的刺激意义范型难免带有私人的主观色彩,我们应该回避这种讨论方式,其结果是应当全面地运用宽容原则,因此他将其作为一个预设前提全面地运用于说明意义和信念、意义和真、真和信念的相互关系中。
由此可见,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在证据基础、主要内容和贯穿的基本原则方面都明显地来源于蒯因的彻底翻译理论。对此,马尔帕斯客观公正地说:“蒯因的工作为戴维森的彻底解释理论思想的发展提供了背景,标志戴维森工作立足点的正是蒯因关于彻底翻译方案的观念。正是在蒯因的著作中我们才首次碰到整体论、不确定性和宽容这些在戴维森彻底解释理论中处于核心地位的观念。’,对此,戴维森也坦承,他研究意义理论的不少想法本质上是蒯因的,因此读者肯定会为他们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如此深入地一致而感到震撼。虽然他们在一些细小的方面有分歧,但是对翻译的不确定性、整体论和宽容原则的基本看法无疑是一致的。
总之,戴维森意义理论旨在为一种令人满意的自然语言的意义理论提供恰当的形式表征和经验解释,呈现为一种解释性的真理论,由两付对子构成:一是意义和真结成的对子,这付对子给出了意义理论的具有递归性质的公理化形式表征;二是意义和信念结成的对子,这付对子以彻底的解释的方式从经验内容方面表达了解释三元组(意义和信念)的共生关系。前者受塔尔斯基约定真之语义学的影响,后者受蒯因“彻底的翻译”思想的启发,二者的思想立足点是弗雷格的真值条件意义论。这些哲学大师的经典思想,为戴维森意义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坚实可靠的理论基石,也正是由于戴维森善于借鉴这些影响深远的理论成果,使其意义理论注定从一问世就潜在地具备非凡的理论优势和影响力。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七篇】
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卓绝的精英,还是普通的草根。无论是富贵的幸运儿,还是沧桑的苦命人。人生匆忙中,在某个寂寥的时刻,在脑际间,会偶尔闪过这样的念头。他会蓦然感到人生虚浮而又空洞。
对于那些在芸芸众生中卓尔不群的人物,答案也许很简单。他们会充满底气地回答这个问题:生命的意义就是他们现时的价值,贡献和成绩。而对于那些在平凡生活里为了每日一箪食一瓢饮而奔波的百姓来说,答案却变得迷惘,在虚空的人生里,他们更多地感觉自己像一个求生的浮尘,随时会消失在历史的风尘中,了无痕迹。
其实,纵使是卓越不凡的人,在面对时空的苍茫时,也难免会感到生的渺茫和卑微。
洒脱豁达的苏东坡夜游赤壁,竟也发出了这样的感叹:羡长江之无穷,哀吾生之须臾。面对茫茫无际的长江,日夜不息的逝川,连伟大的文学家都感到自己渺如一颗尘埃,微不足道,在某一瞬间就可能被永不停息的浩浩时空吞没,消逝如风。
台湾诗人兼画家席慕蓉也会在生活的某个寂寥时刻陷入空虚,苦苦深思生命的意义。当她独自忙于家务,忽然想到她的母亲,当年她应也是这样在水龙头下清洗着一蔬一菜,将她们一寸一寸养大,一股淡淡的温暖充溢了她的心,也许生命的意义是生生不息吧!后来他又想到她的文字和画,也许若干年后,一个和她一般感性的女子读着她的诗,看着她的画,能穿越时空感应那些美丽和哀愁,也许这也是生命的意义所在。
那么平常人生命的意义又何在呢?
民法典的意义论文【第八篇】
2020年2月,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处于关键阶段。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焦急地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反映有儿童因为家长被隔离而无人照顾的问题,并建议对相关制度作出完善。
今年两会上,陈海仪惊喜地发现,她的建议已经在立法中得到回应。民法典结合疫情防控,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把对被监护人的保护网织得更密。
一部民法典,映射一个国家的立法水平。
时间回溯到2015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启动民法典编纂工作。结合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现状,一开始就明确了“两步走”的规划。
“‘两步走’是民法典成功编纂的重要保障。”孙宪忠说,首先制定民法总则,调整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等重要内容,属于大的创新。然后对其他现行民事法律进行整合修订,编纂民法典各分编。
“创新”与“整合”协调搭配,让民法典在最大程度保持民事法律制度连续、稳定的前提下,体现立法的前瞻性和开放性,有效回应时代要求。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法总则,民法典编纂顺利迈出第一步。
2018年8月,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亮相。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多次进行拆分审议。
广袤的神州大地,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编纂民法典,寻求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基本规范的广泛共识,必须扑下身子,倾听民声。
——开门立法,求得社会共识“最大公约数”。
2020年1月,一场关于民法典草案的意见征询会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召开,来自各行各业的居民各抒己见,与立法机关面对面交流。
“大家针对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也切实感受到国家法治的不断进步。”基层立法联系点信息员卞小林说。
全国人大常委会10次审议,10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3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针对意见反映集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专门召开座谈会……一场广泛而热烈的“民法典大讨论”,成为法治中国的靓丽风景。
——深入实际,让人民的法典更接地气、更具实效。
通过代表工作广纳民意,2019年办理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涉及民法典编纂的议案32件;
选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夫妻共同债务等重点问题,专程奔赴有代表性的地方调研;
针对物业纠纷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走访小区、居委会……。
立法工作者深入基层,广泛吸纳各方意见,让立法理念与社会发展同步,法律条文与百姓期盼同频。
2019年12月,由民法总则与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合体”而来的完整版民法典草案首次展现在世人眼前。
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大家认为,草案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反映了人民意愿,体现了民法基本原理、基本精神和民事活动的内在规律。
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又作了100余处修改,其中实质性修改40余处——。
禁止物业公司用断水、断电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针对地面塌陷伤人问题作出规定;
明确公安等机关对高空抛物坠物的调查责任;
……。
民法典的画卷上,立法者们秉持“人民至上”理念,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