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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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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篇】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二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三篇】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监督部门,具有督促检查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的职责,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最终要靠基层党组织带领广大人民群众贯彻实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重大责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形势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证,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一)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适应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需要。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深入,反腐败斗争已从侧重遏制转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上来,并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趋势。新形势、新任务不断赋予反腐败新的内容,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和治本力度的加大,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任务也越来越重,需要进一步从体制、机制、制度上进行改革,有效地从根源上减少和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的日益多样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方法和思想观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提高业务能力的需要。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新领域也不断产生。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业务能力都需要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主要应该做到:一是准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能力,在重大问题上分清是非,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二是增强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增强原则性,在人情、风情、关系网面前理直气壮;三是要保持积极向上的态度,开拓进取,办事严谨;四是坚定立场,经得起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决不被形形色色的腐败分子拉下水,在任何情况下不犯错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个别同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够,工作缺乏创新意识,办事效率不高等。因此,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反腐蚀能力和业务能力,显得非常必要和紧迫。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要“公正无私、刚直不阿、不徇私情、敢于碰硬”的十六字要求,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必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要求:

(一)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素质

1、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水平的集中体现,要从工作任务出发,不断增强全面准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准确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勇于开拓和创新。

2、业务素质。业务素质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的与工作职责相适应的知识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同时还要求具备非常强的专业知识,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还要有较强的能够独立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3、道德素质。道德作为行为规范,是以善恶、荣辱等观念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评估人们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原则和规范。纪检监察干部与党的其他干部一样,应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调整自己的行为,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

4、心理素质。包括性格、气质、情绪以及自我意识中的道德感、理智感、责任感等诸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面临复杂、艰苦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决定了必须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如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忍不拔的意志、沉着冷静的情绪、乐观开朗的性格等,这些都是纪检监察干部不可缺少的心理素质。

(二)纪检监察干部必备的基本要求

1、政治坚强,明辨是非。这是纪检监察干部素质的最起码要求。首先要政治上过的硬,忠于党和人民,坚贞不渝,百折不挠,始终坚定不移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始终坚定不移地与一切腐败现象做坚决的斗争。同时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用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其次要始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不动摇。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通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树立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和决心。在是非面前要旗帜鲜明,有较强的政治鉴别能力和政治敏锐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自觉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四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然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而又亟待解决的课题。为此,我们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队伍自身建设,自觉做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一、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首先,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一方面,作为党的建设和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适应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努力提高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水平和能力;另一方面,作为专门的监督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其次,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工作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纪检监察干部各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职责,纪检监察工作要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近年来,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作风和纪律方面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极少数人甚至蜕化为腐败分子,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的声誉,损害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这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并不是天然的净土,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因此,在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逐步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更加尖锐的情况下,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就必须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执纪能力不断增强,队伍整体结构不断优化,能够高标准完成纪检监察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1.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还需继续提高。队伍素质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关键。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在客观上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然而,在基层纪检监察部门中,仍存在干部素质不高的问题。

2.系统的专业知识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专业培训,保持知识更新,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

3.有时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当前,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有时存有畏难情绪,一项工作还未开展,自己首先就没了底气。具体来讲有“三怕”:一怕得罪领导。在监督监察、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二怕影响人际关系。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使自己原本融洽的人际关系恶化。三怕影响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干部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

4.工作方式方法落实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方式不科学,将直接影响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方式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处理方式过于简单。一部分纪检监察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管人”,从而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不注意工作方法的现象,对出问题的干部职工,不是严肃批评、耐心教育,而是简单行事,不能真诚地帮助他们认清问题所在、自觉整改,常常使对方口服心不服。二是举措上无新意。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有的同志却满足现状,固步自封,不善于研究新情况,仍凭过去的习惯、经验开展工作,裹足不前,不思进取;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有的同志由于业务不精,对遇到的问题如何处理更是束手无策。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建议

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危机感和紧迫感,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落实监督、改进作风等几方面入手,继续抓紧抓好,做到形象上自重、思想上自省、纪律上自警、工作上自励,切实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立足于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要求,在学习教育上与时俱进。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真正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里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一,必须把思想教育放在首位。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第二,必须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努力接受高层次知识培训,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随着科技的发展,违法违纪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智能化,办案难度相应加大,那种靠经验工作、办案的旧方式已越来越不适应当前的形势,面对这种不进则退、不变则滞、不学则汰的状况,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这样,既能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和特长。并根据教育要求,积极推进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创新,且在教育过程中,注重三个结合,即:教育与疏导相结合,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以此来增强学习教育效果,切实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2.立足于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在制度规范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是保证。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我们应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针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管理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大胆探索建立健全一整套能够有效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制度,一要体现“梯次性”,即以现有的制度体系为着眼点,根据工作和形势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一系列制度,总的原则是,从增强制度管理的预见性着手,对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能发挥作用的制度继续坚持;对尚不完善的制度进行修订;对还没有建立、工作实践中又确实需要或者适应可预见未来工作中需要建立的制度,则本着科学规划、便捷可行的原则深入调研,逐步建立起来,在此基础上,围绕某一时期的工作重心,重点落实好相应的配套制度。二要体现“效用性”,即从制度的操作性和可行性入手,根据执法监察、执纪办案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及时建立相应的制度。如:从规范权力运行着手,进一步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表决等制度;从加强对重要岗位人员的管理着手,进一步完善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办案回避制度,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和环节进行权力适度分解、合理配置;从规范执纪执法行为着手,建立起首问责任制、公开办事制、行政问责制、限时办结制、定点监测制、效能监查制、行政许可制、专题治理制、通报警示制、督查考核制和失职追究制等制度,规范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纠风及执法监察等工作程序,完善业务流程,使执纪办案的每一程序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3.立足于市场经济条件下纪检监察工作建设的需要,在监督机制上与时俱进。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监督是关键。必须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重点要在监督的运行机制上有所创新。一要实行群众性的“行为制约”。在不涉及保密问题的前提下,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公开办事原则、内容、程序和结果,以公开保证公正。如:推行工作流程和结果通报制度,一些重大事件和重要批示案件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汇报会等形式予以公布;推行举报人、被举报人及被查处者知情权告知制度,落实好信访回访、案件查处回访工作,对举报人、被举报人和被查处者应有的知情权应予以告知,使其了解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同时,对执纪办案者实施监督;推行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党员、评议干部制度;实行群众直接参与制度,根据群众推荐、个人自愿、组织认同的原则,吸收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腐败工作,实行听证质询制,对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施监督。二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实行正确适度的“权力制衡”,切实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办公会制度》,坚决杜绝一言堂现象。三要严肃内部监督的原则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对有问题的干部,该批评的要批评,该处分的要处分,对不适宜做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要调离纪检监察岗位,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性,努力营造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察的良好氛围。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同时,应积极发挥好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财务监督、舆论监督的各自优势,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认真听取来自各种监督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把自己置于各种监督之下。此外,还要把监督的领域不断拓宽,从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圈延伸到生活圈、社交圈,从个人延伸到配偶、子女、家属,努力构筑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纪的优良作风。一是要扎实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进一步强化职责意识、中心意识、宗旨意识和防治意识。二是要树立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真正把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联系群众,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三是要大兴调研之风,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仅做到“身入”,更要做到“心入”,及时了解和解决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断探索反腐倡廉的新思路、新措施。四是要养成严谨的工作作风。谦虚谨慎,求真务实,认真负责,严谨细致,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坚持讲规范、讲程序、讲效率,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探索,敢于创新。从而,塑造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可亲、可信、可敬的良好形象。

积极、奋进、创新、务实的精神面貌,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也是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以新的精神面貌做好工作,关键是要有对党对人民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有勇于创新、奋发进取的工作激情,要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工作标准,还要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工作韧劲。因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振奋精神,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努力学习,提高素质,落实责任,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推动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第五篇】

总体来说,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思想积极向上,工作恪尽职守,有一定的战斗力,表现为:一是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服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干好本职工作,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二是爱憎分明,痛恨腐败现象。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广大人民群众一样,对腐败分子、腐败行为是深恶痛绝的,在实际工作中能做到有案必查,查案必严,是党和人民群众可以信赖的反腐败的重要力量。三是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明白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在工作、生活中都能严格要求自己,处处廉洁自律,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但是,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目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队伍建设没有走上法制化轨道。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如何建设?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甚至党内也没有一件专门关于队伍建设的条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太规范。二是队伍管理一般化。纪检监察干部虽然也是一般的共产党员、公务员,但还是有其特殊性,然而,在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中,却与其他党员、公务员基本上没有区别,没有体现出干部队伍专业化的思想。三是干部配备不齐。各乡镇纪委虽然选举了5-7名纪委委员,但除了纪委书记外,其余委员都是挂名的,是由各单位的人凑起来的,从来不会、也不可能参加纪检监察工作;大多县直单位的纪委根本就没有纪委委员,只有一个纪委书记,别无他人;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一般也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县直单位监察室也只有一个主任,都是兼职的,有的是非党员。在只有一个干部的情况下,纪检监察机构是不能办案的,因此,干部配备不齐是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因素。四是干部不能专职专用。乡镇的纪委书记都要分管大量的其他的工作,主要的精力不是放在纪检监察工作上,而是主要忙于乡镇的计生、税收收缴等中心工作。乡镇纪委书记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后,这个问题更为突出。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都分管了其他业务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至于监察室主任,更不用说,他们都是由各单位人秘股长兼任,能用于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能有多少就可想而知了。因此,有些乡镇、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多年未办过一件案件,形同虚设。五是干部队伍不稳定。乡镇纪委书记年年有小变,三年一大变,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也变动频繁。几乎每过二三年,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全部换成新面孔。六是干部的业务水平较低。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快、业务培训少、从事业务工作的时间、精力不多,因此,普遍存在业务知识不足,办案能力较低等问题,甚至有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在职时,没有办过一件信访件或立案件,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程序都不清楚。

同时,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主观上或多或少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思想:一是“临时工”思想。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较快,交流的干部一般要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所以,有些纪检监察干部有“临时工”的感觉,工作中顾虑较多,业务钻研也不积极,认为等到自己业务精一点,可能就得离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了,学也没多大意思,还不如花点时间学一些其它的东西,给自己留一条退路。二是“资格不明”思想。用什么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呢?唯一的办法就是办案时,纪检监察机关开具的一张介绍信。除此之外,既没有象公安、法院等部门那样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也没有任何证明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有效证件,纪检监察干部好象属于“编外”人员,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感觉。三是“人身不安全”思想。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是赤手空拳去办案,一旦违纪违法分子狗急跳墙,作乱行凶,纪检监察干部根本无法自卫,挨打受伤甚至付出生命代价不是危言耸听的。四是“受打击报复”思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地域范围小、熟人多。被查对象低头不见抬头见,要报复纪检监察干部是轻而易举的事。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后,又很可能在曾经被自己查处过的领导手下工作,这就更惨了,穿小鞋的日子肯定会有的,这时,可就哑巴吃黄连了。

面对目前这种状况,如何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干部队伍。成立了党委的基层单位,必须同时成立基层纪委。没有成立党委的基层单位,要根据需要派驻纪检组、监察室。但是,不需要或条件不成熟的单位,则坚决不要成立纪检监察组织,以免设而无用,影响纪检监察组织的形象。所有纪检监察机构都要配齐配强人员。每个纪检监察机构至少要配备2名以上的干部,以便开展工作。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的入门关,选拔的干部必须具有较好政治素质、较高的文化素质,并愿意献身于纪检监察这一崇高的工作。不能随便调人进人纪检监察系统,更不能把纪检监察机构当成安置闲置人员的地方。纪检监察干部务必做到专职专用,以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

2、明确法定资格,促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实行权由法定的原则,参照公、检、法机关为执法人员建档立卡、统一身份编号的做法,由法律创设和规定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和义务,实行权责平衡。应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专业性强,要求很高。这就必然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仅要懂党纪国法,还要懂案件侦破,懂经济,懂财务,甚至要懂电脑,懂英语。要培养这样高素质的人才不是一朝一夕能办到的,必须经过较长时期的学习、实践才能造就。可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十分现实和必要的。为配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稳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前题,应规定,非法定因素,不能随意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只要纪检监察干部是合格的,其本人又愿意,可以允许其长期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直至退休。在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犯错误,又能够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前题下,若要将纪检监察干部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事前应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创新干部队伍管理机制,重视干部交流。应出台一个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的有关条规,包括培训、考核、交流、调整、奖惩以及派驻机构的管理,以便于操作。逐步做到派驻县直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以县纪委、监察局领导为主,编制的管理,人员的调配、使用,应以县纪委、监察局为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考察提名,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由市纪委、监察局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纪检监察干部的交流包括向外系统的交流和本系统内交流。以往更注重向系统外交流,系统内交流反而是薄弱环节。为此,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向外系统交流工作的同时,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在本系统内的交流;不仅可以在同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横向交流,还可以在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之间进行纵向交流;不仅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上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一般干部。这样,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也能避免因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不利因素。

4、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只有不断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应该主动自学,向书本学,向周围同志学,在实践中学。同时,组织上也应该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学习的场所和条件。一是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定期举办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轮流进行培训,使每个在职干部每1-2年就有一次培训学习的机会,帮助他们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并确保新进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上岗前有一个月以上的培训学习时间,使他们迅速适应新的岗位。二是建设全日制纪检监察干部学校(学院)。设立中专、大专、本科不同层次的专业,在高中毕业生或在职纪检监察干部中招收学员,培养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三是加强学历教育。积极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在职进修、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学历教育。

5、关心干部成长,提高干部待遇。继续落实上级关于“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决定,并善于从纪检监察干部中发现人才,提拔重用。应明确规定,纪检组长必须参加本单位的班子成员会,并参与本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加强监督。各单位应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案用车等,支持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生活,为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解除后顾之忧,使他们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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