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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例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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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1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必须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素质为目标,坚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设一支思想端正、靠得住、业务精通拿得起、公正廉明立得牢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近年来,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措施方法,从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培养锻炼、完善激励机制,创新考核办法等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成效,不断推动公司纪检工作实现新突破。现根据工作要求,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中存在突出问题及下一步意见建议进行调研。

一、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目前,集团公司纪委配备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1名,下设“一室两组”。即监督检查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5人;在大通和鱼卡两个矿区分别设置纪检组,各配备专职人员4人,由集团公司纪委垂直管理,对大通的6个和鱼卡4个二级单位纪检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公司各二级单位根据党员人数、规模大小等实际情况均设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其中,鱼卡公司设纪委,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下设纪检室,配备专职纪检人员2名;对涉及物资采购和销售的两个二级单位(物资供应公司、民光销售公司)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由公司直接委派管理,两公司均设立纪检室,各配备了专职纪检人员2名;团鱼山露天煤矿、物业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均设立纪检组,纪检组长由集团公司党委任命(均为兼职),具体工作受集团公司纪委和所在矿区纪检组领导和指导。同时,各基层党支部都设置了纪检委员,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目前,全公司专职纪检监察干部23人,兼职干部14人。

二、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工作。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监督履职尽责过程中,不仅要时刻把握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原则、方针、任务、政策、方法和基本知识,具备独立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而且要熟悉经营、生产、安全、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流程和专业知识。通过调研发现,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纪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队伍能力素质的好坏直接决定纪检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得到了加强,但现有的专兼职人员中绝大多数刚步入纪检监察岗位,人员的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缺乏实践经验,尚不能有效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目前,集团公司现有的专兼职纪检干部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专职纪检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工作思路、方法举措等相对滞后,在日常履行监督职责时业务素质不高、履职能力不强,工作常常捉襟见肘。

(二)部分纪检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老好人思想。纪检工作容易“得罪人”。部分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不敢“得罪人”,担心得罪领导、担心影响个人人际关系,更担心影响自己的前程。监督上级怕遭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和气、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从而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老好人的心态。

(三)面对新形势、新常态、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论理解把握不到位,工作抓手不够准确。

(四)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化。检查没有针对性,创新能力不足,对查找出问题没有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部分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自己的工作就是找出他人的问题,没有对问题的整改落实进行跟踪落实,出现“年年抓整改、年年老问题”现象,造成检查工作成效不大。同时随着纪检工作的不断深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个别同志安于现状、固步自封、不思进取、停滞不前。有的同志缺乏工作主动性,坐等领导指示。

三、提高纪检队伍建设的对策

做好日常监督工作,纪检干部是根本也是保障,必须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集团公司纪委瞄准纪检工作短板弱项,以强化内部监督等为重要抓手,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强化自身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廉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不断夯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一)着眼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集团公司纪委大力开展全员培训,推动纪检干部增强本领,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按照纪检年度培训计划,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纪检业务培训。积极选派工作骨干参加中纪委、省纪委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选派纪检干部参与省纪委案件审理工作,通过跟班学习、以干代训等形式,加强纪检干部多岗位历练,不断提升纪检干部综合能力。

(二)强化对纪检干部教育监督工作。利用每月1次政治学习,每季一次业务培训,纪检微信群开展教育引导工作,提升纪检干部自身廉洁从业意识。

(三)严管厚爱、刀刃向内,强化内部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规定》以及《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管理办法》等制度,加强对自身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

(四)加强创新。在细节上下功夫,在方式上创新招。在日常工作中客服经验主义、惯性思维,提高对工作的科学研判,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评先选优工作中设立“优秀纪检工作者”奖项,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纪检工作者给予表彰和肯定,有力的调动了纪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下发《青海省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重要事项督察督办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问题线索集体研究评估专题会议制度》《“政治画像”评价和企业政治生态报告制度》等21项规章制度,确保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及集团公司党委、纪委各项决策部署及重要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检查、限期督办,大大提升问题整改成效,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

四、意见建议

(一)建议继续从省纪委层面加大对国有企业纪检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国企纪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针对国企纪检人员理论知识薄弱,视野不开阔,思想不够解放,尤其是查办案件和能力不够高的问题,仍需深入系统学习纪检监察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通过交流、学习、座谈、调研、观摩等方式,开拓思路和眼界,使工作目标一致,工作思路明晰,工作信心和勇气充足。

(二)建议有计划地选派国企纪检干部到省纪委、驻工信厅纪检检查组参加业务知识培训或是以案代训。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国企纪检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范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怎么写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

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队伍的作用尤为重要。为了全面掌握我市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积极应对检查体制改革,市纪委组织调研组深入全市5个区县,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展开调研,全面了解区县、乡镇、街道办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情况、工作实绩和存在问题。这次调研,组织召开座谈会5场,发放测评表128份,单独谈话106人,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办和村组、社区专访党员群众,比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区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编制252名(不含企业纪委干部),其中,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巡视联络办)编制52名,市纪委派出机构编制61名,区县纪委编制101名,乡镇纪委编制38名。目前实有人数222人。其中,地厅级干部1人,县处级干部49人,科级及以下162人,工勤人员10人。

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主要特点

1、党委普遍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各区县党委能认真学习中省纪委全会精神,重视支持纪委“三转”和队伍建设工作,各级党委在纪委书记分工上能够予以调整,在纪检监察机关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上督促职能部门(科室)予以接转,在纪检监察干部使用上予以重视、经费上予以保障,为推动“三转”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宜君县委对乡镇纪检组织建设高度重视,为每个乡镇每年预算3万元工作经费,并配备了必要的办案设备,保证了乡镇纪检工作的顺利开展。耀州区委2次专题召开常委会,就区县纪检监察建设和乡镇纪检组织建设进行研究,出台了《耀州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区纪委通过民主推荐、实地考察谈话、廉政法规考试、常委班子联签等程序,从乡镇(街道)和区级部门挑选9名干部充实到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印台区纪委加大组织协调力度,5月中旬,充实干部6名,其中正式调入5人,借调1人,解决了机关长期空编多的情况。王益区2015年5月20日区委常委会研究给区纪委增加行政编制3名,事业编制5名,在全区46个部门设立4个联合纪检组,正科级建置。四个区县纪委共充实力量19人,有效缓解了机关人员不足的问题。

2、纪委职能定位明确,履行职责到位。各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能主动汇报,争取支持,通过举办专题培训、调整机构设置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能按照“三转”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厘清职责权限,调整内设机构设置,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切实转变职能。4个区县纪委比照市纪委做法,设立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与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由以前的1个增设为2个,每室增加1至2人,区县纪委监督执纪力量占比60%以上。据统计,4个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议事协调机构由过去的30余项,清理退出后平均保留10项,精简比例%。同时,各区县纪委能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坚决从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中脱离出来,不再介入监管对象实施的具体监管行为,突出执纪监督和问责追究,防止越位,补上缺位,纠正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

3、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各区县能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和存在问题,采取多项措施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培训力度。耀州区采取以案代训的办法,重点是对乡镇和派出派驻纪检监察干部的训练,王益区开展了“三转”工作和案件检查工作程序等培训,使纪检监察队伍知责明责履责。宜君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专题培训,开展“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廉政党课、学习新《党章》、普法考试等教育培训活动。基层纪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得到了有效提升。

4、干部管理和基层纪检组织建设明显加强,。各区县纪委都能以更严更高的标准,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管理,均建立健全纪委常委会议事、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调查研究等制度,能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一步增强。都能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关《公务接待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进行了重新修订,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管理、严格教育,干部的综合素质明显增强,机关管理更加规范。同时,各区县纪委都能认真落实镇村综合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着力加强乡镇(街道)纪委专(兼)职干部的配备工作。各区县都能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和村(社区)监委会人员待遇。

三、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还不到位,少数党委重视不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步伐不大。由于受多年的惯性思维和工作模式的影响,加上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政策学习还不够系统、深刻,对纪委“三转”认识还不到位,区县党委、政府在中心工作、项目建设等贯彻落实上,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多挑重担,多参与、多做事,导致上级纪委的要求难以落实。调研中发现,区县党委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和配备上,会议讲得多、要求得高,但真正落实得少。2014年3月,市编办对区纪委监察局第一轮内设机构已批复,但一年多以来,区县委还未正式任命,科室负责人都是委局内部临时负责。在区县第一轮机构改革中,各区县纪委均新设立的信访与案件审理室,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部分乡镇(街道)纪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纪委委员津贴和社区监委会主任、委员待遇还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调研中发现,王益区、印台区镇办纪委书记均由党委副书记兼任,同时还分管着党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上的精力很有限;有的纪委委员由纪检组织宣传员兼任,组织宣传工作占用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有的由乡镇办所负责同志和部门股长等兼任,大多数身兼数职,没有明确职级待遇,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疲于应付。区县需派驻部门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普遍未落实,有的也是兼职,仅仅是挂名,致使一些纪委(纪检组、纪工委)成了“单干司令”。

2、机构设立不科学,人员配置需要进一步优化。由于多种原因,纪检监察机构设置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设置不科学的现象比较严重。王益区纪委,委局机关行政编制15个,其中领导职数13个,干部编制只有2个,形成领导多,具体干事工作人员太少的现象,同时4个专职常委,没有被编制部门列入领导职数。新区管委会下辖5个党委、97个支部、共有党员2351名,在编干部350人。而新区纪工委目前编制4人,人员力量严重不足与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的要求不相适应。由于历史原因王益区区级部门未设立纪工委(纪检组),印台区政府组成部门设立纪检监察机构比例不足50%。在人员配置上,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工作年限长、年龄普遍偏大,特别是派驻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大部分是因为年龄问题、身体原因解决待遇、个人问题。而且一些领导干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时间较长,个别同志在同一个单位任职时间超过10年,交流不出去,干部成长进步缓慢,影响工作成效。

3、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年龄结构不合理,业务素质待提高。在调研中发现,区县纪检监察队伍普遍存在年龄老化、文化结构不尽优化等问题。如宜君县纪委常委班子由7人组成,平均年龄50岁,文化结构不尽优化。耀州区19个区直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多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年龄偏大,年轻后备干部培养未形成梯队,且专业知识未形成互补。由于现阶段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构成的主体是一些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实干型干部,这些同志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经验丰富,但是思维不够敏捷、方式不够创新,大多没有经过系统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缺乏金融、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难以适应新形势下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工作需要。

4、系统管理不够科学、体制不顺畅,考核机制不完善。各区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干部普遍还没有实现统一管理,纪检监察干部的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基本上以本单位为主,管理体制的错位使他们更习惯于服从于本单位的工作安排及部署,履职履责难以保障,监管作用不明显。部分乡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认为自己首先是单位的班子成员,要服从驻在部门党委的领导,因此,有的担心引起班子矛盾,不敢聚焦主业;有的认为工作所需的车辆、费用、年度考核等都在驻在单位,工作开展还需单位和同志们的支持,因而不愿监督;有的感到自己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位置上干不了多长时间,不愿多得罪人;有的纪检干部年龄偏大,面临离岗退休,有凑合行为;有的纪检干部是属于前几年照顾性安置的,业务能力差,不会监督。加之,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有些同志在纪检战线工作10年以上,有的因为身份限制无法晋级转任,长期在纪检一线工作的干部流动较慢或者个人职务难以解决,工作中抹不开面子、放不开手脚、不愿得罪人的现象严重,对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四、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对策和建议

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持续深化“三转”。督促区县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要争取同级党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理解和支持,坚决克服思想不重视、等待观望等模糊认识,摈弃僵化思维和陈旧工作模式,解决职能泛化和人员弱化的问题,出台规范性工作意见,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落实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排位,界定纪委干部分工范围,扎实有效地推动“三转”任务落实。

二是要科学设立机构,优化人员配置。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统一设置区县纪委的内设机构,明确规定内设机构的职责和人员编制数,增加区县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区县尽快推行派驻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乡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的管理,把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考核推荐、工作经费全部由市、区县纪委统一管理,同时,按系统和单位特点增加党群部门的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现全覆盖。

三是优化干部队伍,提高干部素质。探索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采取公开招考、基层遴选、竞争择优等办法,真正把政治立场坚定、道德品行端正、工作作风过硬、文化程度较高、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人员选拔到纪检监察岗位,切实解决区县纪委和市级部门纪检监察机构人员人员年龄偏大、结构不合理和人员不足的问题。同时,要利用以案培训、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等方式,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业务培训,让区县纪检监察干部有机会到中央、省、市纪委接受专业培训或跟班学习;新进纪检监察队伍的基层干部能及时接受相关专业培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的提高。

四是加强科学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考核机制。科学制定工作目标考评实施细则、干部管理办法,强化目标考核。建立纪检监察后备干部人才库,对符合条件的干部加强培训锻炼和交流提拔使用力度。健全岗位责任制,理顺岗位编制,强化岗位职责,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规范纪委常委分工负责制,落实好内包科室、外包乡镇街办部门职责,切实加强对纪律审查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自身违纪违法问题,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和人民信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把那些长期在纪检监察战线埋头苦干、考评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到更重要的岗位任职,用示范效应带动纪检监察干部爱岗敬业奉献。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报告3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提拔机会更少。

(二)队伍建设不完善。乡镇纪委目前虽然配备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及纪委委员,但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纪委委员都是兼职,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从事当地党委、政府其他工作,不钻研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查办案件更是无从下手。派驻纪检组,目前派驻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发挥不了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影响了纪检监察各项职能的发挥。

(三)业务素质不全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任务越来越艰巨。而在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乡镇纪委书记是从其他行业和部门调任或提任过来的,没有具备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更没有案件查办能力和水平,缺乏专业人才,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原因分析

(一)认识存在误区。一些乡镇(或基层单位)形成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党政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自己任内的政绩,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重视、支持不够;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除纪委书记专职外,副书记、专干及纪委委员都是兼职,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责任心不够强,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

(二)体制机制不畅。监督制约不力造成工作力度较弱,当前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治理体制决定了乡镇纪委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而且乡镇纪委书记是副科级配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乡镇纪委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力度和质效。另一方面乡镇纪委书记都承担有一定的包村经济工作、脱贫攻坚、惠农民生等中心工作任务,又必须接受政府一把手的领导。既要接受他们的领导又要对他们进行监督,开展工作难度大。

(三)业务能力不强。乡镇纪检干部非专业人员较多,岗位培训机会少,业务知识技能得不到有效提升,知识结构单一,协调能力不强,真正能“战斗”的更少,执纪监督方式方法滞后,业务素质参次不齐。加之多数是“半路出家”,对法律、审计、财经等专业知识了解不深,纪检监察理论和业务水平低,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有心无力,纪委委员角色意识虚化。

(四)“三转”不够到位。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跟中央步伐,大力推进“三转”,但部分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人专职不专”“名专实不专”,工作中仍存在职能泛化、事事参与、职责弱化等不良现象,加之一些乡镇的人员职务等调整变化太快,导致难以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去真正履行纪检监察职能。

三、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同时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跟班轮训和参与办案,提升“实战”能力。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都能成为业务精通、知识全面的多面手,从而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履行职责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抓班子带队伍的能力。

(三)提供激励机制保障。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在政策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纪委常委、各部室主任和乡镇纪委书记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同时,为基层纪检干部提供宽松的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尽量少抽调和借用纪检干部。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在政治上,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工作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良好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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