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4年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
2024年安徽省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水利局、区安委会及区消委会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以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系,认真履行“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推进水利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保持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关于安全生产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全区水利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全区水利系统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和宣传工作重点,推动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提高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局办公室、局党支部负责)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2.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深入贯彻执行区安委会、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任务分工,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安全生产责任,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融入水利高质量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成员股室分工负责)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水利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重点问题,部署开展重点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督促指导、跟踪督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局办公室牵头,各股室配合)
3.压紧压实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按照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督促指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与教育培训。督促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指导推动水利工程施工等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办公室牵头,X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配合)。加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和事故通报力度,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领域和工程,加强督导问责和事故单位工作改进情况“回头看”专项检查。(办公室牵头,负有在建施工安全监管的股室配合)
三、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
4.健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修订完善我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引导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将“六项机制”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状况评价和安全生产巡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指导,持续推动“六项机制”落地见效。(办公室牵头,工程股、工管股、涡河闸管所、农村饮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单位配合)
5.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检查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推动各单位加快整治重大安全隐患。全面开展河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部位汛前检查。针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和水闸、农村供水工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安全风险大、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和工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工程股、工管股、涡河闸管所、农村饮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分工负责)
6.强化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整治。按照“谁的资质谁负责,挂谁的牌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资质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强化水利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依托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及时公开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事故等行政处罚信息,严格追究资质方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强化重大水利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加强工程质量重点环节管控,推动在建工程质量有效提升。强化在建工程安全度汛管理,对穿(破)堤施工的在建水利工程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对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指导。严格落实《安徽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示范文本(2022年版)》《关于印发〈安徽省水利行业监督强化“一单一书一案”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持续规范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加大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巡查力度。(工程股、工管股、涡河闸管所、农村饮水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道保护管理中心分工负责分工配合)
7.强化水利工程运行安全整治。进一步落实农村供水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积极推进引调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强化和提升引调水工程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管理水平。(水资源管理所负责);强化河道采砂监管。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对私自进入管辖水域活动的联合公安部门严肃查处;配合做好青少年防溺水工作。(涡河闸管所、工管股、河道保护管理中心、河长制工作站负责)
8.强化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安全整治。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水利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及相关规程规范,加强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查项目前期设计文件和安全生产措施技术审查,确保安全设施、措施及费用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保障水利工程安全。(工程股、工管股、水资源管理所分工负责)
9.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检查。抓好本单位办公场所、档案室、库(机)房、防汛仓库和工程建设施工现场、集体宿舍、房屋建筑、库房等重点防火领域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加强水、电、暖气等各类管线设备管理,严禁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违规动火动焊、违规住人等,按照危化品要求加强柴油管理。开展燃气、用电等消防检查,坚决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消火栓无水、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拉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电气器具等消防安全隐患,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和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配合做好应急指挥调度日常训练演练、战时联调联战机制。(局各股室分工负责)
10.强化局直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推动局属股室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强化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级加强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单位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统一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做好全局系统内部有关建设施工、岁修维修等安全管理。加强司乘人员安全教育。做好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加强基层单位办公生活用房特别是危旧房安全防范。(局各股室负责)
四、加强安全生产依法治理
11.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标准体系。及时制定修订本单位、本部门、本业务领域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局办公室牵头,负有安全监管的股室配合)
12.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大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中高发频发违法行为。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清理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会同公安机关加大对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障河道行洪通畅和河湖安全。将安全生产巡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移交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对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典型案例进行公布。(河道保护管理中心负责、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河长制工作站分工负责)
五、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3.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工管股负责,X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配合)
14.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认真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单位评定和二级推荐工作,严格标准化达标单位动态管理,对扣分累计记分达到一定分值依法依规将不予延期或撤销,存在发生一般及以上等级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且负有责任的、评审弄虚作假的、现场核查未通过的、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等情况的,按照规定清出达标行列。(工程股牵头,X市水利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配合)
15.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督促本部门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并编制重点岗位、人员应急处置卡,优化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救援队伍、装备、物资、通讯等应急保障措施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做到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防止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局属各股室分工负责)
16.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充分运用水利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督促指导局直属单位做好用户管理、信息上报等工作,有效利用应急资源填报系统等,加强应急资源管理。(办公室牵头,工管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涡河闸管所配合)
17.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培训,加强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X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宣贯,加大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及时核实处置群众反映的涉水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局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