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降级论文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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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一篇】
案例1、重庆市武隆天生三桥景区针对这个世界遗产地景区不缺乏游客,却面临环境保护、遗产地保护等法律法规问题,围绕如何提高游客满意度、增加游客消费、扩大景区容量等开发难点,由清华同衡设计院承担,从规划设计到项目落地,一直到产品细节乃至观光电梯,都仔细布局开发,获得了市场的认同。其成功之处:一是聚焦亮点,突显遗产魅力;二是打造了一台演出,消灭暗点,丰富夜间活动;三是疏导热点,扩大景区容量。
开发世界遗产地旅游产品:一是从规划到落地都应十分慎重。在遗产地的开发项目做多了,可能就做错了;不做项目,游客又不来。处理这对矛盾需要开发智慧,既不能盲目开发,也不能因噎废食。二是开发的景区产品,既要符合国际潮流,又要结合中国国情,这为云南这个多民族省份具有民族特色,又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试点、遗产地景区等旅游目的地的开发提供了启示。
案例2、广东白水寨景区这项目是位于广州近郊的4a级风景区,以落差米的中国内地落差最大瀑布著称,备受珠三角市民青睐的生态休闲胜地。其成功之处:一是高水平策划与设计,突出标志景观吸引力;二是应对“蓝海”市场需求,开发多元产品;三是认真调查市场,找准区域市场空隙;四是着力旅游产业的上下整合,让旅行社输送客源。
该项目最早利用了一项关于该景区的游客问卷调查表明的缺乏吃、住等餐饮设施的研究报告,围绕吃住项目开始进行景区开发,具体做法有:一是立足广州市民及大众旅游市场,围绕温泉、吃住进行多元产品打造和组合。二是及时扩大开发乡村旅游产品,村民菜地观光与蔬菜采摘,开拓漂流项目。三是联合旅行社,通过“广之旅”的进入合作开发,带动了景区发展。使游客从开发前不到10万人,达到现在的300多万人,成为一个都市周边市场火爆的休闲观光景区。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二篇】
摘要:旅游景区的资金管理涵盖范围很广,包括筹资、投资、资产、营业收入和利润管理等很多方面。主要讨论景区的筹资、营业收入和利润管理。
一、营业收入管理。
营业收入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取得的货币收入。对于旅游景区来说,它的主要营业收入来源于门票收入和提供各种服务(如导游服务、观光巴士服务等)所带来的收入。营业收入是企业生产成果的货币表现。及时取得营业收入是补偿耗费、持续经营的基本前提;是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果的重要环节;是及时实现利润、分配利润的必要条件。(1)营业收人的日常管理。一是合理定价,通过合理定价,能够保证企业在提供一定的商品和服务之后,取得合理的营业收入。二是做好营业收入的标准控制。做好营业收入的标准控制,包括做好营业收入预测、决策和预算。三是做好营业收入的日常控制。营业收入的日常控制是指以营业收入为对象,对营业收入的发生、计算、取得、汇总等一系列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的'活动。控制的基本点主要有三方面:一是保证营业收入发生的合法性,即所有的收入都必须有合法的手续、依据和凭证及合法的管理程序和规定;二是保证营业收入的完整性,即发生的所有各方面的收入都应一分不漏地收回;三是保证营业收入的及时性,即所发生的营业收入应尽快入库。(2)价格管理。价值包括已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即转移价值)、必要劳动创造的价值、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三个部分,用货币形式分别表现为物资耗费支出(即折旧费和材料费)、劳动报酬支出(即工资)、税金和利润。所以,产品的价格具体表现为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二、利润管理。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为亏损),它是企业的经营成果,是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其性质是企业净资产的增值。企业的利润包括三部分:销售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销售利润又叫营业利润,是企业的销售收入扣除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后剩余的部分;投资净收益是企业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余额;营业外收支净额是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数额。目前,对于大多旅游景区企业来说,利润大部分来源于销售利润。
1.目标利润管理。
(1)量本利分析方法。就是利用商品销售额与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之间的变动规律对目标利润进行预测的方法。具体做法:首先应在充分的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科学预测商品销售量(销售额);其次进行边际利润率、固定成本、变动成本的预测分析;最后进行测算。
(2)上加法。上加法就是企业根据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改善集体福利、增加投资分红等需要,匡算企业税后利润,倒算利润总额。
(3)因素综合预测法。就是按利润的组成内容及影响因素分别进行测算,再综合得到目标利润。这种方法的基本思路为:在基期利润水平的基础上,考虑计划期商品数量、价格、结构的变动以及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收支等因素对利润的影响程度,从而求得目标利润。
(4)利润增长比率法。针对稳定发展的企业,根据上年度达到的利润水平和过去若干年(通常为近两年)利润增长率的变动趋势和幅度,结合预测期可能发生的变动情况确定预计利润增长率,求得目标利润。
(5)财务比率法。根据利润同有关部门财务指标的比例关系,通过取得相关财务比率来预测未来某一时期的利润。其中常见的比率有:销售利润率、成本费用利润率、资金利润率等。
2.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是企业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章程,对所实现的净利润在企业与投资者之间、利润分配各项目之间和投资者之间进行分配的行为,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净利润如何在分发给投资者和用于再投资这两方面进行分配。(1)利润分配的原则:依法分配原则、兼顾各方利益原则、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盈亏自负原则。(2)利润分配的顺序。我国参照国际惯例,按交税一提留一分红的基本顺序规范了利润分配程序,并通过法律形式加以确定。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t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依法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再按规定的顺序分配。一是依法缴纳所得税。二是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三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指超过用所得税前的利润弥补亏损的法定期限后,仍未补足的亏损)。四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五是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金按当年净利润的5%提取,主要用于职工住宅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六是提取任意公积金。股份公司的任意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决议提取和使用,其目的是为了控制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水平及调整各年利润分配的波动,通过这种方法对投资者分利加以限制和调节。七是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净利润扣除上述项目后,再加上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即可供普通股分配的利润,若企业当年无利润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参考文献:
[1]方世敏,曹红春.红色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忻州师范学院学报[j].2009(2)。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三篇】
人才尤其是复合型人才的匮乏是当前制约景区发展的核心问题,其关键原因在于旅游院系的专业设置存在偏差,导致旅游景区管理模块的地位长期得不到重视和独立,同时由于对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及就业方向引导也不到位,使得大量的旅游人才分流到旅行社、饭店,甚至流失到其他行业,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状况堪忧。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在本科层面设置旅游景区管理专业,围绕旅游景区复合型人才的特质对该专业的课程进行了参考设计,建议辅以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手段,尽快推行旅游景区管理人员资格准入制度。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四篇】
在对材料专业的人才进行培养时,实践教学活动所占的比重比较小,这样就会造成人才掌握大量的理论知识而实践能力比较弱的问题,在培养人才时并没有进行相关实训课程的开展,只是通过学习成绩判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理论只有与实践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分发挥出自身的作用。缺乏实训课程并且没有与企业进行合作,对于学生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吸收了解不具体,无法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具体的解决,从而导致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无法满足需求。
1.2教师的整体素质有待提升。
教师是教学活动开展的主体,在教学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当前在对材料专业的复合型人才进行培养时,教师的素质却有待提升。教师的素质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很多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掌握了大量的理论知识,但是缺乏实践经验,实践能力相对来说比较短缺,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不了解社会对于材料专业人才的需求,导致培养出的材料专业人才与社会需求之间具有差异性。实践教学的效果不能完全的体现出来。第二,教师的素质低体现在缺乏对实践教学的正确认识。部分教师认为实践教学是一种浪费时间的表现,对于学生能力的提高作用不是很明显,这种观点明显是错误的,正是由于这种错误观念的存在,教师对于实践教学活动不够重视,实践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的教学效率低下。最后,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时,只是对相关的课程知识有所涉猎,对于其他专业的知识掌握的比较少,知识体系和知识结构还不完善,因此提升教师的`素质迫在眉睫。
1.3评价体系不完善。
为了更好的了解实践教学的效果,需要在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对教学活动进行评价,评价体系之间关系着评价活动的开展。但是很多高校在进行实践教学时评价体系不完善。第一,评价体系评价指标单一,只是对学生对于实践活动的满意度进行了了解,在评价实践教学的质量时,也是通过考试成绩,没有从其他角度进行评价;第二,在评价的过程中没有了解教师的需求。评价活动的开展是为了了解实践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针对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这样才能提升实践教学的效率。评价体系缺乏对教师的关注,这样就导致评价的效果不突出,严重影响着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最后,评价体系建立时缺乏对表现优异的教师的有效激励,在对教师进行激励时主要以精神激励为主,并且在采取激励措施时没有从教师的实际情况出发,激励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导致教师在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时积极性不高。这三个问题是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具体表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复合型材料专业人才的培养。
2材料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具体对策。
2.1转变教学理念。
受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在培养材料专业的人才时很多高校都只重视学生的理论知识培养,忽略了对学生实践方面的锻炼,这样就造成很多材料专业的学生实践能力比较低,材料专业对于学生的实践能力具有一定的要求,实践能力低不仅制约着学生自身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相关行业的发展。面对这种情况,必须转变教学的观念,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不能只重视学生的理论知识,还应该开展一些实践活动,在培养材料专业的人才时可以和相关的企业进行合作,通过合作一方面可以将学生掌握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转变教学理念需要在实践教学改革时重视实训课程的开展,完善实训课程开展的相关设施,加快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这样可以帮助人才更好的掌握知识,提升实践能力,也可以使教师了解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2.2提升教师的素质。
材料专业在进行实践教学改革中需要提升教师的素质。提升教师的素质可以从两个角度入手,首先可以对现有的教师开展培训活动,邀请知名的专家学者进行讲解,提升教师对于实践教学的认识,只有清楚的了解到实践教学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才能使教师重视实践教学;其次提升教师的素质可以定期派遣教师去企业进行实习,通过实习了解企业对人才的需求,这样可以在人才培养时做到有的放矢;最后提升教师的素质还需要教师在业余时间不断的进行知识的完善和补充,丰富自身的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通过提升教师的素质,发挥教师在教学活动中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2.3建立教学改革的评价体系。
在实践教学开展过程中,为了能够培养更优秀的复合型人才,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需要对实践教学改革的进行绩效评价,通过绩效评价了解实践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在对教学改革进行评价时需要从以下几个角度入手,首先需要采用多种评价指标。单一的评价指标无法对教学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传统的评价只是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忽略了实践教学改革中教师同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开展评价活动时,还需要了解教师对实践教学改革的看法,不仅如此传统的教学评价对学生成绩过于重视,忽略了实践教学改革对学生学习兴趣的影响,在教学评价时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评价,这样可以提升教学改革评价的有效性;其次,在开展教学评价时需要对实践教学改革中表现优异的教师进行表彰,对教师进行奖励,既可以是物质奖励也可以使精神奖励,奖励方式的选择一方面要结合实际情况,另外也需要考虑教师的需求,通过奖励活动可以有效的提升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更好的加快实践教学改革的进程。
3总结。
实践教学活动开展对于材料专业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可以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因此很多高校在培养复合型人才时,都开展了实践教学活动,并且实践教学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在开展实践教学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制约着实践教学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在开展的过程中存在教学观念落后、教师的素质有待提高以及评价体系不完善的问题,因此在对材料专业的人才进行培养时需要解决实践教学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更新教学观念、提升教师的素质以及完善教学改革的评价体系,这样可以提升教学改革的效率。培养出更多的复合型材料专业人才。在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地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调整,社会在不断的进步,对于人才的要求也不同,只有根据社会形势不断的进行调整,才能保证培养出的人才符合社会的需求。
参考文献。
[5]王放,陈志谦.面向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材料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研究[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02).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五篇】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旅游管理模式改革和转变经营机制势在必行。
目前桂林市正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传统旅游产业优化升级,打造世界旅游城。
如何对漓江风景名胜区科学和依法规划、开发、经营、管理,直接关系到桂林旅游的声誉和旅游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目前漓江风景名胜区“四统一”管理模式存在着几个矛盾;发展与创新漓江风景区管理模式需要理顺三个关系。
旅游景区是我国旅游业发展重要的生产力要素,是旅游吸引力的根本来源,也是旅游创汇创收的重要方面,必须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旅游景区经营管理的新模式。
年国务院确定建设桂林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验区,漓江风景名胜区作为桂林旅游的核心品牌,国家aaaaa级景区,研究如何对其进行科学管理,是进一步提升漓江旅游的档次,进而推进桂林世界旅游城建设,推动全国旅游风景区管理模式改革的重要课题。
一、目前漓江风景名胜区“四统一”管理模式的形成背景。
漓江风景名胜区于1982年荣获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称号,自1984年交通运输开放后,桂林市漓江旅游客运出现了大发展,1984年至1988年7月漓江游船由53艘发展到83艘。
但漓江旅游管理处于无序状态,众多船舶单位、业户隶属不一,各自为政。
为抢客源,水运企业之间竞相压价揽客,降价幅度达20%-60%。
恶性压价竞争导致服务质量差,大量的票款和国家税费流失,国家利益、经营者利益和旅游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严重的损害。
从1984年到1988年,游船利用率由61%左右下降为38%左右,水运企业几乎全都连年亏损,发展艰难。
桂林市人民政府针对漓江水运市场出现的混乱局面,结合漓江水运市场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于1988年成立桂林市水路客运管理中心和漓江涉外游览管理处,对漓江旅游客运实行“统一票证、统一售票、统一调度、统一结算”的四统一管理。
这种管理模式结束了原来无序竞争的状况,行业管理得到加强,运输市场秩序走向正常,服务质量和企业的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09月,为了进一步完善漓江游览管理体制,市委、市政府下发[2000]47号文,成立桂林市漓江游览管理办公室和漓江游览调度结算中心,实行统一管理。
漓江游览的管理和经营实行政企分开,这种管理模式更适应桂林市旅游产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漓江景区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0,漓江风景区荣获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称号,在全国的景区中始终保持先进行列。
二、漓江风景名胜区“四统一”管理模式存在的几个矛盾。
漓江风景名胜区对漓江游览实施“四统一”管理以来,强化了漓江旅游客运行业管理,整顿了漓江旅游市场秩序,使航区旅游服务功能不断完善,接待能力逐年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十分显著,但依旧存在一些突出矛盾,不容忽视。
(一)游览经营模式单一化与市场需求多元化的矛盾。
多年来漓江的游览方式比较单一,政府规定了磨盘山(竹江)至阳朔航线、桂林市区水上游和阳朔刘三姐水上公园游三条航线,但仅仅这样的形式很难满足各种层次游客的需求,无法发挥出漓江的品牌效益,漓江管理的问题和矛盾就越来越凸现出来。
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漓江沿岸逐步出现竹筏旅游、摩托艇旅游、漓江徒步游、漓江夜游等游览形式,为旅行社低价竞争提供了便利,对漓江游览管理的冲击非常大(见表1)。
这些违规航线因为没有上交政府资源费的任务,设施简陋,服务简单,以极大的价格优势参与竞争,用高报价、高回扣、低结算的方式运营,明显的价格差异再加上部分旅行社和导游以赢利为目的,采用种种手段误导游客,分流了大量客源,严重扰乱了漓江正规旅游航线的经营秩序,尤其以20、2010年和20最为突出。
政府的财政收入受到损害、游客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更重要的是损害了桂林的旅游形象。
但是这些航线的存在意味着存在市场的需求,如何满足这部分市场需求,又不能以牺牲漓江旅游资源为代价,这就需要在管理模式上进一步完善。
(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冲突和不协调造成的矛盾。
旅游开发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影响开发和受开发影响的群体或个人。
目前漓江没有一个代表其主体法人资格、负责其经营管理的业主单位。
漓江流域线长面广,其中桂林市至阳朔游览河段长86公里,流经的行政区域多,游览线段涉及五个行政区域和六个乡镇,即叠彩、象山、七星、雁山、阳朔等县区和穿山、草坪、扬堤、兴坪、福利、普益等乡镇;牵涉的行政管理部门涉及市(县)交通、海事、渔政、旅游、城管等17个相关行政职能部门。
市、县、乡(镇)职责和权限不清造成各自为政,未形成合力,执法成本高,执法效果差。
历史遗留下来的区域或者部门因为利益分割问题,加上漓江流域的居民之间的利益分配问题,使得风景区管理机构在履行其管理职责时将无法避免如何妥善协调部门利益和区域利益及个人利益问题。
20桂林成立了漓江5a级旅游景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漓江5a级景区进行整改,成立阳朔漓江景区公司将漓江杨堤段至兴坪段载客排筏统一经营,在短期内对扭转漓江排筏无序营运状态有较大作用,但是要想最终解决价格差异导致客源分流问题、缓和利益多元化的矛盾和协调漓江游览管理和经营难的问题,还需加强管理模式的高度统一。
(三)管理高度统一和缺少法律法规支撑的矛盾。
漓江是全开放式的,长期以来,漓江既不是以行政区划为主,也不是以旅游资源分布为主,现行的管理模式集中的体现在对漓江游船航线的统一管理上,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监管的缺位,有很多漏洞可钻。
为了牟取非法利益,一些旅行社甚至与一些船家等互相勾结,想方设法避开政府部门的监管,甚至有部分旅行社和导游以赢利为目的,采用种种手段误导游客,分流了大量客源,严重扰乱了漓江正规旅游航线的经营秩序。
另外漓江景区游览分内事(国内游客)、外事(国外游客)两种方式,两种方式的票价不同,某些企业利用高额佣金的形式吸引内事客人转乘外事游船,直接造成政府规费人为损失。
尽管市委政府为漓江出台了一百多个文件,但毕竟不是行政法规,不能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对这些行为的整治,因上述种种原因,管理部门往往力不从心,效果不尽如人意。
这种现象对那些遵纪守法经营的旅行社来说很不公平。
目前,国家强调依法行政,不为漓江立法,难以依法管理漓江。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六篇】
随着旅游业在我国的蓬勃发展,当地居民、政府、游客、旅游企业等的利益冲突带来的旅游景区管理问题也愈发突出,并逐渐成为我国当下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了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今天,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取得了极大的经济效益,但景区管理问题也日益突显。旅游景区管理的混乱给旅游者、景区及当地经济、社会、文化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从旅游景区管理中出现的许多违背伦理的现象看,加强旅游伦理研究与建设已经非常紧迫。因此本文针对旅游景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伦理学角度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倡导“以人为本”思想,加强道德建设。
中国传统伦理主要是指中国古代思想家提出的关于如何为人处世的道德,具体说,它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凝聚起来的道德心理、道德观念、道德准则、人生理想、道德思考和道德学说的总和。旅游伦理学是旅游学科中一个新兴的分支学科,它基于伦理学理论,借助伦理学分析工具对旅游活动进行考察。它的形成有赖于旅游学和伦理学的恰当结合。旅游伦理学的形成、发展及完善,有助于我们较为系统地思考伦理或道德意识与旅游活动的关系。
(一)景区设施“规模少、规格高、条件差”
近年来,由于旅游景区的异质性,当地经济发展和文明发展的程度往往不高,大多数景区经济来源主要依靠“高门票”,而基础设施的建设却跟不上景区整体发展的速度。景区服务业发展现状可以归纳为三点:一是服务设施“规模小”。对于一般景区内的餐饮、住宿、休闲娱乐等服务业规模都十分有限,特别是在黄金周、小长假期间往往出现供不应求的现象。二是服务设施“规格高”。大多数景区为了牟取更大的经济利益,建设价格昂贵的星级酒店、高档餐厅,使普通游客往往望而却步。三是服务设施“条件差”。由于当地居民大多卫生环保意识淡薄,服务设施普遍较差,垃圾污水随意放置,卧具潮湿有霉气,特别是厕所卫生,既脏又臭,这些现象都造成了重大的环境污染问题。
(二)景区商品“价格高、次品多、商业化”
在旅游景区快速发展的带动和冲击下,经济利益促使当地部分居民的思维和价值取向也发生偏差,出现以经济利益为主的价值取向,纷纷以各种方式赚取旅游利益,使得各种丑陋现象不断发生。比如景区小摊贩抓住游客的求新、求异心理,故意抬高当地特色商品价格,降低商品质量要求。再加上当前旅游景区在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导致游客利益和景区社会形象受到“双输”。甚至一些重量级的旅游景区为了提高旅游效益且迎合旅游者“游兴”的需要,盲目地将很多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及风俗习惯经过改头换面后推介给旅游者,使当地传统文化习俗商业化、庸俗化、失真化。
(三)景区管理“机构多、秩序乱、短视性”
风景名胜区中聚集着国家保护的文物古迹、名山大川、森林湖泊等资源,而在现有管理体制下,这些资源归属于不同部门分别管理,但在实体上又不能割裂景区的整体性,因此存在多头管理、条块分割、各机构权责利界定不清等现象,严重破坏了景区经营的一致性、有效性和全局性。而由于法治意识的淡薄、管理机制的落后、经济利益的驱逐,使得景区秩序紊乱,出现各景区非法兜售景区门票、景区门口乱摆地摊、强买强卖等现象。同时各级政府无视景区的长远发展,使旅游业产生了许多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不惜牺牲生态和人文进行大力开发、盲目建设,造成了人文、生态、社会的严重破坏。
(一)当地经济文化落后。
很多自然资源优越的景区往往处于交通不发达、经济较落后、文明发展程度低的地区,旅游业为当地居民生活条件带来极大改善的同时,也使得当地思想观念受到外来文化的冲击,当地居民淳朴民风、热情友好的本质发生改变,出现以经济利益为主的价值取向。另外文明发展程度不高直接导致了当地居民卫生环境意识淡薄,对可持续发展旅游缺乏认识,从而使得景区设施条件脏乱差、文物保护不到位等现象的发生。在景区规划开发之时,当地居民未得到合理的征地补偿,便只能通过其他手段获取经济来源,这也是造成景区门口出现私自带游客进入、小摊贩随意摆放、旅游黑车运营等现象的原因。
门票是进入景区的通行证,是景区收入的昀大经济来源。很多地方景区门票管理严格,但是高价格的门票也是阻止部分人进入景区的主要障碍。一方面门票管理技术落后,现行的买票、检票手段及检票员的个人因素不能应付日益增长的游客潮;二是景区管理者忽视对景区长远发展的投入,投入到景区维修的费用远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三是在高价门票的利益刺激下出现管理漏洞,部分不法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内外勾结私自收客非法谋取景区门票利益;四是经济利益的分配问题,由于景区存在多种头衔,由多个部门进行管理,因此往往出现各个机构利益相争、管理混乱的局面。
(三)游客道德逐渐弱化。
众多旅游者是为了求新求异、求知求智、陶冶情操、充实生活,但是,游客处在异地的环境中,为了享受放松、休闲、娱乐的感觉,其心境发生变化的同时,对自身行为的约束力也会随之降低,道德感也随之弱化,导致其对自己行为的控制能力减弱,经常会有意或无意地做出破坏旅游景区环境的举动。而由于游客的从众心理和公共意识的缺乏,就会使得部分原本文化修养高、文化水平高的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无意识出现不文明行为,这一行为与原本修养较低的游客行为相叠加,将会对旅游景区的环境和资源产生极大的破坏和浪费。
(一)充分考虑相关者利益景区与利益相关者存在一脉相承、息息相关、互惠互利的关系,但景区管理者往往忽视相关者利益。如今,景区过度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恶化、景区居民的经济利益不能得到合理保障、原真生活被扰乱及贫富差距加大等现象普遍存在。因此,在改革景区管理体制时,必须将景区相关者的利益考虑在内。如景区开发以后,协管局可以有计划、合理地组织当地居民从事合法的经营行为,解决当地居民的就业和收入来源问题。
(二)提升从业人员素养。
培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加强旅游伦理教育、增强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道德意识主要体现在:一是针对人才的选拔,在注重专业能力的基础上,不能忽略对选拔对象职业道德素质的考核;二是要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职业培训和职业道德训练,实行长期有效的职业道德培训机制;三是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定期对旅游景区管理进行评价,提高从业人员的公共服务意识。
(三)明晰政府管理权责。
旅游景区属于社会资源,政府就必然要参与到旅游的管理规范之中,成为旅游开发管理的重要主体。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往往是管理者和协调者,在生态伦理的基础上,政府不仅要尊重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实现调控手段的科学性与规范性,而且更要重视发挥作为昀重要的社会道德调控主体的作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游客的合法利益,制定旅游开发的整体规划与长远规划并提供强有力的管理举措。
(四)加强游客行为监督。
对于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出现的不文明行为,首先从本质上来看,缘于游客自身的文明素养的不足、自律和他律的缺失,因此加强在文化和教育中人文精神的渗透力度是关键,培养游客的个人美德和社会公德是核心。其次景区需利用传统宣传手段(电视、报纸、景区提示牌、导览图)以及网络媒介手段对游客的出游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引导,如景区可以定期举办文明旅游行为的主题活动进行宣传和教育。
旅游景区管理乱象丛生,应从多视角进行分析和解决,引入旅游伦理学观点,虽然在旅游景区管理中不属于解决问题的主要策略,但从长远的眼光看,却是旅游景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旅游伦理意识的培养,对净化旅游活动的环境、规范旅游景区的活动、协调旅游活动、促进旅游企业健康发展、推动当地旅游文明的发展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旅游景区管理也要加强法治环境建设,从旅游经营者的执法意识和认识能力上出发,提倡正确的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七篇】
旅游景区作为旅游体系中引起旅游者出游动机的直接触发因素,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旅游业中居于核心地位。然而目前大多数景区现状令人担忧,“圈起地来坐收门票”是当前一些景区的真实写照,在这样的景区里,游客感受不到精细管理与人文关怀,常常高兴而来,扫兴而归。我国旅游景区经过30年的发展,在硬件上已获得了极大的改善,但在软件上却仍然面临着严峻的现实,同旅游饭店和旅行社等兄弟行业相比显得较为滞后,这与旅游景区人才的匮乏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一个景区光有“景”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能使“景”不断产生新的吸引力的“人”、目前,旅游景区最为紧缺的人才主要有4类:一是旅游景区经营管理高端人才;二是随着旅游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一些技术人才;三是公关人才;四是国际化人才。因此旅游景区的发展需要培养一大批既善于经营管理,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且能进行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高层次、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关于景区人才的培养,学术界的相关研究并不多见,ki中国期刊网上以关键词“景区+人才”进行搜索只得到15条记录,其中对“景区复合型人才”的论述更是空白。针对旅游景区目前相关人才的紧缺现状,本文认为可将这几类人才进行整合培养,提出“旅游景区复合型人才”,即具有一定概念能力、技术能力和人际能力的国际化综合性旅游景区经营管理人才。其中,概念能力是对复杂情况进行抽象和概念化的能力;技术能力是使用某一专业领域的有关程序、技术、知识和方法完成任务的能力;人际能力是与处理人际关系有关的能力;国际化人才是指具有国际化视野以及知识结构的人才。另外需要特别提出的是,本文的复合型人才有个前提,即专业性,“复合”与“专业”并不矛盾,即对旅游业尤其是旅游景区的经营管理必须有一定的学习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同时复合以上多种能力。
1、对景区而言人才资源比旅游资源更重要。
行业发展,人才是关键。人才是旅游景区最核心的资源,是景区建设、经营、管理的中流砥柱。我国的中西部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但由于景区管理人才的缺乏,资源的垄断性优势在缺乏科学、人性管理的情况下逐渐被削弱,景区运营达不到理想的境界。与此相反,东部地区资源稀少,但人才济济,管理方法的先进性弥补了其资源的不足性。深圳属于旅游资源非优区,但华侨城集团公司非常重视对管理人员的要求,重视管理制度的规范,业务流程的重组,最终创造了骄人业绩,培育出一批知名品牌的旅游主题公园。可见,旅游资源可以创造,旅游人才却不可多得。一个景区无论其先天优势多么突出,若缺乏专业人才,不能够辅以良好的经营和管理,其生命力和吸引力必然会下降甚至消失。
相比饭店等行业,旅游景区由于其自身的特殊性,其对技术、设备和高水准的管理理念的依赖程度更高。例如,信息化的智慧型景区是大势所趋,全国首个“智慧景区”九寨沟已实行景区管理智能化,通过移动道路测量、网格化管理、全球定位、遥感、地理信息、视频和物联网等新技术,来解决旅游旺季景区景点资源电子化、门票智能化、游客行为追溯、智能化引导和时空分流、景点负荷监控等问题。可见,旅游景区对人才的要求是“质量”大于“数量”,目前最缺乏的是既懂管理又懂技术的复合型人才,也是当前制约景区发展的核心问题。
1、景区人才数量不足。
据初步估计,目前全国旅游业从业人员600万,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实际需要旅游专业人才达800万人,旅游业人才缺口至少有200万人,今后还将以每年20万的速度递增。而且旅游人才分布主要集中在饭店和旅行社,占全行业人才总数的近九成。旅游景区的快速发展需要大批的专业人才,尤其是具备多种复合能力的优秀管理人才。然而,与此不相适应的是旅游景区人才培养远远落后于景区需求。
2、景区人才质量总体偏低。
不少景区管理层人员文化水平偏低,对现代旅游经营管理理论和技术知之不多,导致盲目上项目、经营不科学、管理不到位,给景区发展带来了巨大损失。同时由于国际化人才的缺失,景区接待国际旅游者能力偏低,制约了国际旅游市场的发展。景区人才的职业培训在内容、形式、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等方面均落后于酒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
作为旅游业的一个最核心的子行业,复合型旅游景区人才的匮乏已成为制约其发展的重要瓶颈,这样的情况在一些中小城市的旅游景区尤其严重。
旅游管理专业下设有景区管理专业,如广西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宣城职业技术学院、承德职业学院、湖南女子职业大学等,桂林理工大学是唯一一所设立了旅游开发与景区管理系的高校。除此以外,大多数旅游院系只将“景区管理”作为“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课程看待。专业设置指导思想的偏差导致旅游院系学生就业意识的偏差,认为景区不存在什么管理,不需要专业的人才,故而选择去景区就业的比例很小。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八篇】
随着假日旅游经济的蓬勃发展,外出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由此带来的景区超载问题比比皆是。本文归纳了引起景区超载现象的利益群体,即政府、游客和景区三方面,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提出了政府应监督落实带薪假期,增加私人假期;游客应养成出游前预约的好习惯;景区应做好“分洪”与“泄流”工作等解决景区超载现象的有效策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最主要的休闲方式之一。然而由于外出旅游的人数越来越多而引起的景区超载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有时当旅游景区处理不当时,甚至还会出现拥堵和踩踏等事件,这不仅影响旅游景区的形象,更会影响游客的旅游体验。针对景区超载问题,国家以及旅游相关管理部门也都十分重视,也曾经提出过“门票预约制度”和《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但由于缺乏强制性,使得超载现象仍然存在,这就使得我们不得不从根本上找寻引起景区超载现象的原因及有效对策。
1.政府方面的原因。
早在2007年我们国家就已经通过了《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本是缓解法定假日扎堆出游的可行办法,但在实际落实中,由于各单位不重视等种种原因导致带薪休假落实制度落实的不好,且《条例》本身尚未制定责任追究方面的条款,缺乏强制性等,让落实“带薪休假”困难重重,导致上班族还只能选择在法定假日集中出游,这就造成了假日里景区人满为患的景象。
2.游客自身原因。
引起景区超载现象的另一个主要原因是游客自身。目前,我们国家大多数游客还停留在到景区门口“一手交钱一手拿票”的习惯,由此而带来的景区无法预料的超载现象也不在少数。此外,有些游客明知景区游人已满,但都希望“不虚此行”,因此想法设法挤进景区,这不仅会使景区的旅游资源和景区设备超负荷,更无法保证旅游者自身的旅游质量。
3.景区方面的原因。
在景区方面,多数景区还存在短视的思维,他们只怕游客不来,哪管游客不适,哪会考虑资源受损,对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因其没有强制措施就不执行或躲避执行,由此造成的景区主动超载、拥堵等现象屡禁不止。此外,多数景区缺乏有效的预警机制,未能有效的疏导和指挥,这不仅使景区秩序混乱,甚至还会导致游客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严重影响旅游景区的形象和游客自身的旅游感受。
1.政府应监督落实带薪假期,增加私人假期。
政府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监督各企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加强监管,保证带薪假期的顺利落实,缓解上班族集中出游的现象。此外,政府应加大教育和宣传力度,使得企事业单位意识到落实带薪假期是对每位工作人的必要的尊重,也是让大家恢复体力和精力的最佳手段,鼓励各单位积极落实带薪休假,并形成制度的执行不完全依赖于强制措施,而需要公众自觉遵守的好风气。最后,如果我们能够向西方国家一样拥有旅游假、儿童亲子假等私人假期,并且增设护士假和教师假等私人假期,那么错峰出游将不再是一种奢望。因此,我们希望政府能够监督落实带薪假期,增加私人假期,加强对景区的监管,做好政策方面的制定与落实工作,解决游客因出游时间集中而引起的景区超载现象。
2.游客应养成出游前预约的好习惯。
从游客方面来看,一定要让游客养成出游前预约的好习惯。目前,主动预约的客人并不多,多数游客仍然怀着侥幸的心理盲目前往景区。因此,如何有效引导游客进行预约将是解决因游客自身原因而引起超载现象的关键所在。在这里要将游客分成两种类型,一类是打算出游的游客,一类是已经在途中的当日游游客。对于打算出游的游客应倡导预约优惠等政策引导游客在途牛网、携程网等网站上进行景区门票预订。而对于当日游游客,则可以通过百度地图热力图来了解景区的拥挤情况。景区热力图是百度根据多年来对全国热点景区及商业圈的统计推出的大数据可视化产品,它用不同颜色的区块叠加在地图上,实时的描述景区的游人分布、密度及变化趋势,其中绿色表示游人稀少,橙色表示游人密集,红色表示游人拥挤,游客据此确定当日游的行程顺序将有效的错开客流高峰。如果每位游客都能养成出游前预约的好习惯,将会解决因游客自身原因而引起的景区超载现象。
3.景区应做好“分洪”“泄流”工作。
从景区管理方面,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景区可以采取诸多措施来解决景区的超载现象。首先,从思想上,景区的管理部门应树立牢固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不能因利益驱使就不限制游客人数,而应多方配合测算出景区科学的容量,并严格按照景区规定的容量限制游人数量,避免景区主动超载再次发生。其次,景区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城市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系统、高速公路入口、景区入口等途径及时向游客公布景区最新咨询,使游客“心中有数”,合理预约或理性前往景区。此外,对于博物馆等景区可以采取限制游客在展厅的停留时间,以缓解高峰时期的游客流量;对于主题公园等游客参与性较强的景区可以采取提前开园或延长开放时间来缓解客流高峰;对于千岛湖等交通工具受限的景区可在黄金周开设备用通道,增加船只数量,以解决因景区内交通工具受限而引起的游人拥挤现象;对于资金和规模等条件允许的景区,可以考虑增加景区内的设施设备和扩大规模,以适应越来越多的游人需求;而对于景区的关键游览点和游览线上,在高峰时期要增加人力疏导,以保障景区的游览秩序,防止因缺乏有效疏导而引起的游客拥堵、滞留、踩踏等事件的发生。总之,景区要想方设法做好“分洪”与“泄流”工作。
旅游景区超载现象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热点问题,只有解决好景区的超载现象,才能达到政府管理好、景区有钱赚、游客体验高等三方共赢的局面,也只有政府、景区和游客三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够从实质上解决景区的超载现象。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九篇】
东郊椰林风景区位于海南文昌东郊半岛上,东邻铜鼓岭旅游区,西连高隆湾旅游区。椰林面积3万多亩,素有“文昌椰子半海南,东郊椰子半文昌”之誉。独特的旅游资源,曾经使东郊椰林成为具有海滨椰林风光特色的名胜旅游区。,东郊椰林还一举击败其他景区,荣登“国家名片”,与古巴的巴拉德罗海滨共同成为《海滨风光》邮票的主图。
同样是背靠着得天独厚的特色资源,又为何也同样没能走出衰败窘境呢?百莱玛度假村是在东郊椰林最早成立的旅游企业,总投资4000万元。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刚开始没有几家景区酒店,这里的游人很多,生意非常好,不久很多商家都看到这里能赚钱,一拥而上,现在这里景区不像景区,村庄不像村庄,就这样败掉了。另外,据媒体报道:“早在1992年1月,文昌市政府就委托天津城乡规划设计院海南分院对东郊椰林进行规划:规划将东郊椰林分为热作田园景区、红树林名胜景区、椰林自然风景区、文化景区4大功能区。但在开发建设时,却出现无序招商引资,规划却‘束之高阁’”。规划没有履行,低层次开发是造成东郊椰林衰败的原因之一。
海南省旅游发展研究会会长,海南生态学专家毕华教授向记者指出,东郊椰林10公里长的海岸拥有近海珊瑚资源,本来是很好的吸引物,由于政府的管理失灵,把本应统一开发的椰林海岸,分成小块出卖,倒卖土地成风,根本没有人是在认真做景区,此外,对于珊瑚礁的保护不到位,附近居民炸珊瑚烧石灰,对环境的破坏极大,没有了美丽的珊瑚、成片的椰林,最终使东郊椰林失去了吸引力,走向了必然的没落。
旅游景区降级论文【第十篇】
第一条为加强对旅游景区的管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有效保护、科学开发旅游资源,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游景区,是**行政区域内具有参观游览、休闲度假、**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空间或地域。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旅游景区的保护、规划、开发、管理和经营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旅游景区管理坚持注重保护、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促进与发展、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旅游经营与服务、旅游者活动的指导和相关监督管理。
乡、场、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旅游景区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土资源、水利、环保、规划、建设、林业、民族宗教、文物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旅游景区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建设。
第六条开发建设旅游景区,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和保护规划应由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旅游资源的义务,有对破坏旅游资源行为进行制止、检举、控告的权利。
第七条旅游区及旅游建设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符合旅游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第八条开发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旅游区,应当经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旅游价值、环境质量等进行评价并出具评价意见。
第九条旅游区和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取得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
第十条在旅游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控制性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应当充分论证,合理布局;项目完工后,应当经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参与验收并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禁止在旅游区建设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项目;禁止在旅游景区从事污染环境、破坏景观和生态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旅游景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开发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用地前,必须将旅游景区项目规划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旅游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旅游区管理制度,加强对旅游区的管理,维护正常旅游秩序,保持旅游设施完好和清洁卫生,完善服务设施。
第十四条开发建设旅游景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害旅游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以及景区风貌;
(三)盲目、重复建设,或者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旅游景区项目及配套设施;
(四)在核心旅游景区内建设宾馆、饭店、招待所、培训中心、疗养院等与旅游资源保护无关的建筑物。
第十五条利用自然资源开发旅游项目,应当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开发旅游景区建设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建筑规模和风格应当与周围景观相协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
第三章管理与经营。
第十六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旅游景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
(三)监督旅游景区经营者制定景区管理制度;
(四)监督管理旅游景区经营者的旅游服务活动;
(五)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并接受其投诉;
(六)其他依法应履行的职责。
第十七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合法经营,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旅游景区的旅游从业人员应当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国家规定应当具备岗位资格或职业资格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持证上岗。
第十九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制定景区旅游管理制度或措施,并负责落实;
(六)负责旅游景区的环境卫生工作;
(七)其他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十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对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应及时采取救护措施,并向旅游、公安、安全生产的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在旅游景区从事经营和服务,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的合同或者约定;
(二)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
(三)强迫旅游者接受服务;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作虚假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提供质次价高的服务;
(六)出售假冒伪劣的商品;
(七)侵害旅游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十一条旅游者在旅游景区内进行旅游活动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遵守旅游景区安全、卫生等规定。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条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三条拒绝、阻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构成违反治安处罚条例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以暴力、威胁阻碍旅游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使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由其所在的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