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调研报告精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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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调研报告【第一篇】
2021年,淮北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化林长制改革,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先行区建设,全市林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发展。
一、坚持统筹谋划,压实各级责任。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林长制改革,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黄晓武,市长、市级总林长覃卫国及其他市、县级林长率先垂范,实地调研督导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创建、“五绿”任务落实情况累计85人次。市人大、市政协分别成立督查组,对先行区建设明查暗访、跟踪督查。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印发《淮北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将林长制改革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林长履责情况、优化林业发展环境“22条”落实情况,彻底改变林业部门唱“独角戏”现象。市林长办建立记录单、提示单、督办单“三单”,对督查中发现问题分门别类移交部门办理,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跟进督办,全年共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52个。三是创新模式驱动。在夯实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林长基础上,在全省率先设立“第五级林长”,优先从老党员、老村干、老教师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担任山场绿化管护段长、古树园园长、古树名木保护树长,实现网格化管理无死角。目前,全市共设立五级林长1413人,实现林业生态资源保护网络全覆盖。
二、坚持依法治理,严格护绿管理。一是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科学编制《淮北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对全市4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勘界工作。积极推进湿地展览馆建设,组织策划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湿地日等系列宣传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湿地保护意识。二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落实古树保护“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对显通寺、邹楼银杏等古树名木进行病虫害防治和复壮管护,全市2412株古树名木(含古树后备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加快推进智慧林业。在智慧林业一期工程“相山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基础上,投资800万元实施“东部山场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建设,初步实现全市山场监控全覆盖。四是开展林业灾害防控。各级林长分片督查,山场护林员分标段巡查,对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进行防控管理。开展飞机防治美国白蛾作业面积55万亩,全市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达‰。五是加大依法治绿力度。严格执行《淮北市绿化条例》,组织多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资源保护等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妥善处置禁食野生动物5387只,全年共破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10件、林业刑事案9件,查处率100%。
三、坚持分类施策,拓展增绿空间。一是实施多目标经营工程。完成2020年度森林多目标经营山场绿化美化、彩化任务4000亩,栽植侧柏、黄栌、连翘等各类苗木约15万株。二是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市级财政投入1300万元实施大山头采石宕口试点,利用4种模式探索宕口生态修复经验,宕口生态修复近3万多平方米。烈山区财政投入亿元,实施大泉山生态治理项目,对采石宕口治理和绿化。杜集区生态修复治理100余亩,生态修复栽植苗木2万余株。三是实施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探索形成“深改湖,浅造田,不深不浅种藕莲”“稳建厂,沉修路,半稳半沉栽上树”的综合治理模式,累计投入治理资金150多亿元,综合治理采煤沉陷地万亩,打造绿金湖、碳谷湖、南湖及圆梦岛等众多湖泊湿地、滨湖公园,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被联合国人居署誉为“土地再生的奇迹”。四是实施“林木双进”工程。创新开展森林进村庄、经果林进庭院“林木双进”活动,政府无偿提供苗木,充分利用“四旁”空闲地,实行“一村一品”绿化,大力营造庭院林、小果园等,颜道口村商庙庄等104个村绿化各具特色,村容村貌明显改善。
四、坚持深化改革,激活绿色动能。一是建立多元投入格局。探索建立市级造林奖补制度,对造林主体三年每亩补助1700元。完成2015—2019年财政投入造林绩效评价,统筹设立15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开展市级公益林生态补偿,对8万亩市级公益林给予每亩10元生态补偿。开展以绿引资,引进投资7亿元宁丰木业、1000亩无絮杨育苗基地等项目。截至目前,全市社会造林占新增造林面积的80%以上。二是加快推进林权流转。落实《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实施意见》,实现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全覆盖。成功交易土地流转项目28笔,合计流转4800亩,流转价格5000万元。同时,13笔林权、土地流转项目已进入挂牌招标阶段,流转2255亩,预计流转价格约6000万元,全市“活绿”动能更加充盈。
五、坚持多种经营,实现绿色富民。一是全域化布局特色产业。继续执行《淮北市扶持石榴产业发展办法》等惠民政策,重点打造万亩石榴、万亩葡萄、万亩苹果、1万亩灵枣、5000亩黄桃产业带,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目前,全市已建成特色经果林万亩,年产值30多亿元,果农人均年收入达万元。在林长制改革示范区项目带动下,补植补造石榴示范园2000亩,葡萄标准示范园6500亩。二是品牌化引领市场营销。加强与中国林科院合作,成功培育“塔山石榴”“段园葡萄”“黄里笆斗杏”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及“黄营灵枣”“和村苹果”等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产品知名度迅速扩大。延长产业链,开发果汁、果酒、果醋等深加工产品,销往上海、南京等50多个城市。三是多元化经营做活业态。扎实推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相山国家森林公园建设稳步推进,烈山国家石榴公园已建设四季榴园景区提升工程、烈山石榴产业试验站等20个项目。融资20亿元建设石榴特色小镇、南山景区、龙脊山景区、廻龙山景区等,举办石榴文化旅游节、段园葡萄采摘节、黄里杏花节、七彩和村梨花节等活动,年迎接国内外游客33万余人次。
六、坚持项目引领,巩固创森成果。一是推进示范区建设。印发《关于下达2020—2022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的通知》《淮北市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聚焦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和示范先行区项目建设,全市实施示范项目29个、先行区建设示范项目7个,全市完成营造林8万亩,占省下达万亩任务的%。全省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先行区(皖北片)建设工作推进座谈会在淮北召开。二是推进先行区建设。全力支持烈山区先行区建设,持续开展石质山造林生态恢复及七种类型石质山场森林生态网络多目标经营技术研究,探索建设“封、育、活、用”山场绿化经营管理机制。烈山区融资亿元,建设生态停车场、森林防火道、森林旅游、石榴小镇、美丽乡村等项目。按照“500米见绿地、1000米见游园、2000米见公园”的标准,建设“公园城市”先行区。三是推进城镇绿化建设。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建设公园游园8处,新增绿地万平方米。坚持绿随路建、有路皆绿,完成盐洛高速连接线“五点一线”、安民路等9条道路绿化建设,新增及改造绿地24万平方米。管好20余处共2万多平方米的城区道路两侧弃管绿地。四是提升四旁四边绿化。高标准完成“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工作,实施公路绿化31公里,河流绿化公里,城镇周边绿化306亩,景区周边绿化109亩。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9个。五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建立相山自然教育学校等12处市、县(区)生态科普基地,开展安徽湿地日、创森绘画比赛、野生动植物科普等系列活动。新建“共青林”“党员林”等全民义务植树基地18处,全年全市参加义务植树人数106万人,植树380万株,尽责率96%以上。《煤城变美城山水绕全城》《淮北全面林长制绿水青山入画来》等经验做法被多家中央媒体宣传报道,山东聊城、滨州和江苏东台等地先后来淮北考察学习。
一年来,我市林长制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基层林长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林长制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压力增大,新增造林难度加大等。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创建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进一步完善林长运行制度和护林组织体系,持续推进山场绿化保护发展和采煤沉陷区湿地治理,推深做实林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生态城市。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彭山区,地处眉山市北大门,辖区分布有岷江、锦江、毛河、通济堰、王店河、湄州河等,水域治理工作案例相对丰富。为落实绿色发展理念,长效推进基层河长制工作,特总结辖区河长制工作经验做法,深挖特色案例,形成此调研报告以供上级部门参考。
二、基层河长工作中主要问题
1.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工程未全部建成,工业废水和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覆盖率不高。同时,居民环保意识欠缺,生活污水直排河中,加剧水体污染恶化。
2、生活垃圾乱扔现象频发。尽管街道方面不断强化水面垃圾清理,但是此项工作却难起到明显的效果,难以摆脱“重复做功”的困境。卖柚子的将坏了的柚子直接丢进河沟、行人商贩将包装扔入河中,水体污染严重。
3、跨行政区域河道水污染治理联防共治机制不够,上下游、左右岸协调配合仍需加强。
三、河长制工作的举措
(一)全民共治。
积极落实上级对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充分认识河长制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复杂性。一要加强引导群众,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治河治水责任意识。通过宣传,让群众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排放污水,并积极监督举报污染环境行为。二是招募民间河(库)长,聘请社会监督员,进一步强化监督力度,因河制宜、因河施策,向河道整治的广度和深度延伸。三是成立专职巡河队,将巡河日常化、常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二)水岸共治。
河长办坚持标本兼治、水岸共治的总体原则,将水体修复与沿岸整治两手抓,彻底拔除水体污染源“病灶”。1.加快排污管网基础设施建设,做到乡镇生活污水、居民聚集区、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全覆盖。2.做好河道清淤、清障、堤岸修复、生态湿地打造、岸线垃圾清理和河道漂浮垃圾打捞工作。3.针对“散乱污”、畜禽养殖污染等严防严查,杜绝反弹。
(三)联防共治。
落实成都市新津县人民政府和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政府区域环境质量保护联防联治做法,明确合作目标、合作领域和内容、合作机制、推广毛河流域上下游、左右岸乡镇(街道)、村(社区)河道治理行动配合、情报互通、信息共享、同防共治经验,推进各流域(河段)、湖(库)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联防共治。
(四)坚持水质标准一票否决。
河长制工作的实效,综合体现在水质标准提高上。各流域各河段国控断面,不同行政区域交接口断面的水质监测指标变化,就是检验河长制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环境监测部门应在各交接口设置水质监测点,定期检测水质,分析原因,在年终考核水质不达标则一票否决。
四、河长制工作的思考
河长制工作是一项复杂性、系统性的艰巨工程,需要认真谋划、综合施策、兼顾长远,才能真正实现还水以清,还景于民,还绿水青山于子孙后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生态与经济的共同发展。
(一)责任落实是前提
上级部门应明确“河长”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区上下一盘棋,理顺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各河长认真履责,各部门各司其职,生态执法局综合执法,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整河治理推进到位。
(二)及时处置是关键
“河长制”的实施要充分发动辖区的前沿力量,充分利用乡镇、村级河长、经常下基层、贴近一线、能在第一时间制止污染行为的特点,有效解决了巡查不到位、查处不及时等问题,赢得了工作的主动权。并且积极借鉴他地成功经验,深入研究黑臭水体特点,破解其治理难点,引入以溶解氧为核心指标的评价体系。阻断“外源”流入,通过建设和改造水体沿岸的污水管道,将污水截流纳入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直接排放。做好“内源”控制,采取清淤疏浚等技术,逐步改善水质。
(三)严格执法是重点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发现污染源和污染物排放,属辖区内的在做好证据收集工作的同时可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属辖区外或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区级相关部门组织联合打击;如涉及多个部门、一时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由区河长办牵头,开展联合执法。同时,可以成立一支由区河长制办公室统筹管理的巡河督查队协助基层河长处理巡河中发现的各类问题。
(四)社会参与是主体
“河长制”的实施激发了民间治水的信心和决心,把公众从旁观者变成环境治理的参与者、监督者,形成了“人人关心河道、珍惜河道、保护河道、美化河道”的强大合力,提高了河道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借力全国大力整治黑臭水体东风,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经费、技术、人员等方面支持,积极探索黑臭水体整治方法和途径,确保整到位,不反复。
眉山市彭山区河长制办公室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三篇】
2020年下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全县县级林长制责任区域2020年度工作任务》和《**县林长制工作巡查制度》的要求,县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深入到包保济徐高速**段沿线和**镇杞柳园区认真开展巡查工作,现将包保区域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济徐高速**段沿线绿化区域在有害生物防治、树木补植、森林案件查处、森林灾害隐患排查等情况:
(一)、济徐高速**段沿线绿化区域在防治杨树舟蛾、美国白蛾等有害生物方面,采取了以飞机喷药防治为主,人工防治为辅的形式,做到了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在2‰以下。
(二)、**镇济徐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已完成补植黑杨千米,补植黑杨面积35亩。
(三)、**镇济徐高速两侧绿色通道已完成补植黑杨千米,补植黑杨面积50亩。
(四)、在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中,树木案件查处到位率保持在95%以上。
(五)在森林灾害防治、林木乱砍乱伐等问题排查中,没有发现此类现象。
二、**镇杞柳园区情况:
1、**镇已完成更新、新植杞柳种植面积3000亩。
2、总投资亿元、占地面积4360亩的柳清湖是**镇政府依托当地的杞柳资源和地理特点,集杞柳特色文化展示、科普实践、特色垂钓、采摘、休闲娱乐、生态旅游于一体打造的重点生态湿地旅游项目。
三、下步工作计划
在下步巡查工作中,县融媒体中心将始终恪尽职守,认真巡查,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林长制的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林长制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成效,严格落实**县林长制工作巡视制度,积极践行一线和基层工作法,为建设我县新时代最美**做出积极贡献。
**县融媒体中心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四篇】
重庆河道纵横,水系发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工作。10月11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市紧跟中央决策部署,赓即启动相关工作。孙政才书记、黄奇帆市长分别作出批示,提出贯彻落实要求。
一、工作推进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年初视察重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致力于水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构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紧紧围绕深化拓展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河长制基础准备工作,为2017年全面推行河长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抓法规体系建设,为河长制推行创造良好条件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重庆市河道管理条例》和《水资源管理条例》,明确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突出河道保护和责任体系,扩大公众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市政府出台《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涉河事项验收、砂石资源开采可行性论证等一系列技术标准,初步形成推行河长制的法规体系。
抓河道空间管控,为河长制推行打下坚实基础
一是做实管控基础工作。2008年以来,累计完成全市237条河流共万km的岸线规划、城市规划区1300余条河流共万km的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36条重要河流的采砂规划和全市河道管理能力建设规划;完成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及城市规划区主要河流8300km划界立碑,做到岸线和采砂管理有规可循。二是加强水功能区管理。完成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水功能区划定、纳污能力核定,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三是扎实推进评估工作。制定河流健康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完成綦江、小江等多条河流健康评估。四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协调相关部门,严控涉河项目审批。认真执行《长江上游干流宜宾以下河道采砂规划》,落实长江重庆段禁采区监管,开展动态巡查、联合执法、跨区域合作监管,形成严格空间管控的高压态势。
抓试点探索创新,为河长制推行积累工作经验
一是荣昌区作为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组建河长办,落实人、财、物,实施考核问责等制度,并统筹部门力量,制定“一河一策”整治管护方案,引入社会化服务负责城区河道保洁。二是璧山区秉持“与水共生,依水发展”理念,在璧南河综合治理中以联席会议为纽带,以落实责任为关键,以全民有奖监督为督导,以通报督查为鞭策,通过全流域、分段、分责任、全民监督管理运行模式推行河长制,使河道管护形成良性循环。三是在合川区和丰都县开展以流域为单元的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将河长制融入供水安全保障、河道岸线保护、村镇控源截污、面源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管理中,河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较好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陈雷部长讲话要求,及早谋划启动好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工作。
一是全面搭建框架,层层落实责任。着手起草《重庆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及监督考核追责相关制度,计划搭建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河(段)长”体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内容,严格监督考核追责,推动河长制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全面梳理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尽快全面梳理涉及河道管护工作相关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管护盲(难)点等问题,形成具体化、表格化的工作内容,将任务目标落实到各层级责任人。
三是总结借鉴经验,阶段推广成果。充分吸收兄弟省市成功经验,结合我市试点成果,形成适应面广、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并统筹规划制定河长制工作总体计划,分时段、分阶段推进污染治理、责任分段承包、河道“三权”分离等工作。
四是全面宣传动员,形成共建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引导公众广泛参与,群策群力、群防群治,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五篇】
一、主要目标
从2018年到2021年,全乡完成人工造林1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实现林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涉林农民林业综合性收入年增长20%以上;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以内,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以内,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到2030年全镇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二、组织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立乡、村两级林长组织体系,形成责任明确、监管有力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网格。
(一)分级设立林长
翁墩乡设立乡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级设立村级林长和副林长。林长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副林长由村委会主任担任。
(二)分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
乡、村级林长会议由本级林长负责召集。林长会议根据实际,每年召开2次以上,调度林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三)分级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翁墩乡林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乡林业站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街)要结合实际,设立林长制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
乡级林长负责本镇内林长制目标、任务落实工作重点承担辖区内的林地、林木、野生动植物、湿地、城公园、古树名木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以及退耕还林重要区位水源涵养林等保护职责,落实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村级林长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村级林长负责落实本村范围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各项措施,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林长会议职责
研究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有关问题;制定林长制的目标、主要任务;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的`配套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
(三)林长制办公室职责
承担林长制实施工作的具体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林长会议确定的决策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草拟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林长制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上报本级政府办公室。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
加快低效林改造。实施森林抚育项目,加强中幼林抚育,改善林木生长环境,缩短郁闭成林时间,加快提高森林效益;实施低产低效林抚育改造和丰产培育,提升林分质量,提高林地产出率。
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严格保护林地、绿化区域,制定和落实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积极引导建设项目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禁止非法捕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强化珍稀动植物管护;开展林木良种选育,发展优良镇土树种、珍贵树种;落实古树名木挂牌和保护措施。
(二)推进镇村造林绿化
实施增绿增效行动。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加大财力投入整合资金,通过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鼓励全民参与、完善激励机制等方法实施造林攻坚。发展林苗两用林造林,扎实推进林荫工程、农田路网、四旁隙地等造林绿化。
认真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创建活动;大力实施林荫工程建设;深入推进“三线三边”绿化进程,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努力提高镇村绿化质量和品位。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公民造林、爱林、护林意识,见缝插绿,实现应绿尽绿。
(三)提升森林质量和效益
巩固提升绿化成果。深化集体林权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巩固千万亩森林增长、退耕还林建设成果。全面加强新造林保育养护,提高保存率和郁闭度,严格成熟林管理,有序规范更新,禁止改变林地性质。
(四)预防治理森林灾害
加强森林防火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林长负责制,健全森林防火综合治理体系,完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防控、责任、执法执纪、保障等五大体系建设。加大有害生物治理力度。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防灾和应急除治。认真落实防控责任制,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及时有效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控制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和扩散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五)强化执法监督管理
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林地、非法采伐林木、非法运输林木、非法占用湿地、非法铺猎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餐饮等经营场所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日常监管,严禁野生动物非法交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建立林长制作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狠抓责任落实,明确工作进度安排,确保2018年6月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
(二)确保资金保障。建立起支持林长制实施的财政保障机制,将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定期通报有关资源保护发展情况。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督查、考核、奖惩等相关制度。林长制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林长制相关工作。
(四)严格考核问责。将推进林长制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实行生态环境损坏责任终身追究制。各村(街)每年12月底前将本年度贯彻落实林长制情况报告林长制办公室。
(五)加强社会监督。通过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重点区域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建设与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六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计划安排,5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朝法、副主任胡浪涛带领调研组,对我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张忠圆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组实地查看了新濉河枯河闸及生态功能区、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沱河樊集渡口、唐河草沟闸及沱河省级自然保护区,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政府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6项重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全县“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续提升“五绿”工作水平,全县“林长制”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目前,全县14条河道、60条大沟已全部设立河长;313条中沟设立了河长,还有551条中沟未设立河长。
1.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湖长体系。全县设立县级河长、湖长23人,乡镇级河长、湖长179人,村级河长、湖长221人,建立了河长、湖长成员单位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制度,以制度推进工作落实。
2.扎实开展“清河行动”。认真落实市总河长第一号令、第二号令要求,做好河道内菹草、水面漂浮物、河边枯死杂草等打捞工作,严控河坡、堤坡种植行为,实施退耕还林还湿。成立由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畜牧等部门组成的巡河专班,对沱河、石龙湖、新汴河、新濉河等主要河流加密巡查,坚持紧盯任务督查、跟进重点问题和区域督查、点面结合督查等方式,每周至少巡河1次,重点督查河道水面渔网、渔船、地笼、养殖等问题,发现问题立即进行交办、督办。目前,我县共清理水域岸线约90公里,枯死水草1000余吨,拆除拦河捕鱼网10余处、地笼1000余个,驱除非法捕捉红虫船只50余只,销毁船只8只,清除河坡、堤坡种植农作物60余处。针对沱湖流域、新濉河、新汴河水污染问题,发出5份督办单,并及时进行现场督办。
3.积极开展唐沱河河道清淤治理。自2019年11月起,投入3200余万元,对沱河流域内的樊吴大沟、汴沱大沟、索沟及其支沟45公里河道进行清淤治理。今年,投资3500万元,实施唐河上游草沟大桥至唐河灵璧泗县交界处24公里清淤工程,工期3个月,目前工程已经完成招标,施工方已进场;计划投资3000万元,对唐沱河下游铁李渡口至南沱河入口段公里进行清淤治理,目前已挂网招标。
4.实施石龙湖综合整治。实施引水入湖工程,投资1100万元,从石梁河引水进入石龙湖,新建翻水站1座,形成水循环,改善水环境。投资400万元,对龙须沟南园桥至104国道段、大营闸至陈桥段进行清淤,目前工程正在施工。
5.实施流域内调水补水连通工程。目前,我县连接沱湖流域的樊吴大沟、汴沱大沟已与新汴河连通,可利用南水北调二期东线工程,对新汴河水源进行补给。
6.开展支河、支沟雨污水拦蓄工程。投资150万元,在主要河流支河、支沟入河口新建橡胶坝、滚水坝9座,保障支河、支沟蓄水深度不低于米,减少面源污染物汇入河道。
(二)“林长制”落实情况。
1.强化高位推动。全县设立县级林长21个、乡镇级林长123个、村级林长196个,制定出台“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工作督察制度、县级考核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制度,定期召开县级林长会议,安排部署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有关工作。出台《泗县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
2.强化精准施策。加强森林生态网络建设,全县创建省级森林城镇8个,今年计划新增1个;创建省级森林村庄48个,今年计划新增10个;省级森林长廊示范段公里,今年计划新增公里。
3.强化目标导向。为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县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2020年全县造林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成片造林17415亩,占任务数(15000亩)的%。
4.强化护绿管绿。加快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修复和合理利用工程项目建设,按照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工程,力争今年10月完成;编制全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公益林采伐制度,加大林木采伐全过程监管,确保不超额采伐;完善森林资源监测管理,加快森林资源“一张图”“一套数”“一体化”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开展全国第二次林业碳汇计量监测工作和全省草原监测工作;落实林业防灾减灾,坚决筑牢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完成草履蚧防治工作,组织实施美国白蛾等食叶害虫防治,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目前没有发生重大、特大火情和人员伤亡事故。
5.强化活绿用绿。深化林权配套制度改革,扩大森林保险范围,全县累计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投保41万亩,基本实现森林保险全覆盖。构建新型林业合作组织,目前全县林业专业合作社达24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打造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通过扶持和培育,我县绿瀛现代林业示范区成功入选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并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山核桃研究中心认定为淮河流域薄壳山核桃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体制机制和工作推进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困难。
(一)“河长制”“湖长制”方面。一是部分成员单位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重视不够,部分乡镇河长履职积极性不高,部分村级河长履职不到位,中沟河长的设立没有实现全覆盖。二是部分重点河湖没有建立日常管护保洁长效机制,垃圾、废弃物乱堆乱放现象时有发生。三是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1号令不到位,河道内杂草较多,水草打捞机械少,部分水域须人工打捞,进展较慢。四是滩地及堤坝退耕还林还草还湿进度较慢,贯彻落实市级总河长第2号令不到位,新汴河等主要河流河滩地种植农作物现象仍然突出,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不能良好匹配。
(二)“林长制”方面。一是自然保护工作相对薄弱,没有专门的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自然保护地边界不清、权责不明等遗留问题较多。二是造林绿化特别是主要大沟河堤岸线复绿、农田林网构造、村庄四旁植树等空白面积较大,石质山绿化不到位,部分乡村造林绿化不科学,采用优质树种造林,推广较为困难。三是部分土地流转造林的地块土地承包期相继到期,如不能及时解决,可能造成林地流失。四是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果林、扶贫林管护不到位,缺少专业技术人员,没有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三、几点建议
(一)坚持生态优先,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的思想认识,从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去认识,从维护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视角去看待,从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立场去领会,切实把“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问题和重大民生工程抓好、抓牢、抓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坚持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共进,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林管理保护机制,全力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美丽泗州。
(二)注重资源整合,统筹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多长合一。一是要加强顶层设计,探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多长合一,建立统一规划、统一领导、统一调度工作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打通部门间、镇与村、上下游、左右岸的壁垒,形成全领域、各部门、县乡(镇)村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结合路长制、农村“双基”设施管护等工作,整合各级各单位资源,将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发挥到极致,依托巡河员、生态护林员等人员力量,建立一支河、湖、林生态环境综合管护队伍,并严格日常管理,督促其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作用。三是要进一步扩大“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实施范围,努力实现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压实各级河长、湖长、林长责任,特别是压实乡(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认真落实包保责任。
(三)紧紧依靠群众,努力构建全民共治的良好氛围。一要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两微一端”等宣传载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全面贯彻“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河、湖、林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二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举报渠道,建立举报投诉奖励机制,鼓励社会群众参与“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监督工作。探索成立县、乡(镇)、村河长协会,广泛联络老党员、老干部和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定期组织经验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宣传和舆论监督,逐步实现由“政府治理”向“全民治理”转变。三要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在电视台、公交站台、城区重要交通路口开设曝光窗口,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曝光力度,并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让违法者在法律上受到制裁、在经济上受到重罚、在舆论上受到谴责,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高综合治理能力。一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大力发展河、湖、林经济,积极探索治河(湖)护林与全域旅游、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相融合,建立“以河(湖)养河(湖)、以林养林”的经济模式,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河、湖、林开发治理。企业对承包河、湖、林享有旅游开发、生产经营权利的同时,承担起所承包河、湖、林的常态保洁、生态修复等环境保护工作。二是探索建立智慧河长管理平台。建立智能信息管理平台,为相关部门配备无人机等高科技产品,实现科学监管、智慧决策和智能化调度,提高河、湖、林治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建立河、湖、林长档案和河、湖、林资源现状等基础台账、动态工作台账、管护目标和绩效考核的责任台账,并纳入大数据监管平台。三是组建综合执法机构。积极推动整合水利、林业、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处罚权,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改变多支执法队伍分兵作战的现状。
(五)强化问题导向,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一是加强统筹治理。全面排查监测,实施综合整治,统筹推进农村面源污染、山芋打粉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综合治理。二是推进河道治理。继续贯彻落实市总河长第1号令、第2号令,及时清除河道菹草,禁止在河滩地、堤坡种植农作物。持续做好“清河行动”和河道保洁工作,积极开展河湖“四乱”清理,保护水环境,防止水污染。三是抓好清淤疏浚。进一步做好唐河上游草沟大桥至灵泗交界处清淤和下游铁李渡口至沱河入口底泥清除工作,确保关咀断面水质向好。四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的经果林、扶贫林的管护。明确责任主体,完善资金投入,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同时,对相关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回头看”,确保政府投入的每一笔资金发挥应有效益。五是加强自然保护工作。设立野生动物保护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机构,划清自然保护地边界,切实加强保护工作。六是加强督查调度。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全县“河长制”“湖长制”“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对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和单位进行重点调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七篇】
根据《贵阳市贵安新区全面推行林长制2021年度考核评分细则》,我区从林长制工作、林长制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编制情况、区域及林长责任分解情况、各级林长巡林及联席会议召开情况等方面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内容
(一)责任制建设情况
2021年7月30日,中共云岩区委办公室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委办字〔2021〕38号)文件,正式印发《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全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并参照省级、市级工作方案,编制本级林长制考核激励问责办法、县级林长制“巡林巡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和信息公开及通报制度等5项配套制度。街道、镇级林长制方案编制工作已纳入2021年度《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考核内容之一。
(二)工作部署情况
2021年9月28日和11月25日,我区分别召开了2次林长制联席会议,各区级林长向区总林长作了工作报告,对目前林长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讨论研究,提出了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通过严密的工作部署切实推进云岩区林长制工作的全面实行。
(三)巡林巡查情况
按照《云岩区林长制“巡林巡查”制度》,制定了“巡林巡查”方案,各林长按“巡林巡查”方案既定的时间、路线进行巡林巡查,有效保障了区级林长的巡林次数达到要求和确保区级林长在巡林巡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得到整改落实。2021年度,云岩区林长巡林巡查次数为142次,达到了要求。
(四)严格考核奖情况
参照省、市级工作方案,云岩区制定了《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考核激励问责办法》,明确了考核目的、考核依据、考核组织、考核程序、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评分标准、奖惩措施,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目前考核工作正在进行中。
(五)宣传培训情况
2021年度,设立区、街道(镇)、村三级林长制公示牌17块,公示了区域森林资源基本情况、三级林长名录、检察监督联络员和林长职责等相关内容。并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利用在黔灵山公园人口流动量大的特点,开展了1次森林资源保护相关的宣传活动,宣传内容包括野生动物保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湿地保护、森林防火等规章制度及知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响应。共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画册1000余份,纸巾等宣传用品2000余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六)森林覆盖率情况
2021年度,按照《贵阳市林业局关于开展2021年林业综合核查和森林覆盖率监测的通知》(筑林通〔2021〕19号)要求,云岩区森林覆盖率任务为%。我局按文件精神开展了对云岩区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的预监测工作,监测结果为新增森林公顷,减少森林公顷,森林覆盖率预监测结果为%。经市级监测,云岩区2021年度森林覆盖率为%,完成目标。
(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情况
区人民政府与各街道(镇)签订了《2021年度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书》,强化了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层层夯实保护责任。全年未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2021年在森林督查工作中发现涉林案件3宗,其中行政案件1宗,已查处完毕,查处率100%;涉林刑事案件2宗,已移送公安机关2宗,移送率100%,综合完成率为100%。建设项目选址预审、使用林地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全年共受理6个涉林项目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其中,已取得林业行政许可批复项目4个,使用林地面积共公顷,林木蓄积立方米。
(八)天然林保护修复情况
2021年,云岩区自然资源局采用承包管护方式聘请了26名护林员,对全区万亩天然林实行管护,签订天然林承包管护协议26份,签订承包管护面积万亩,天然林保护率为100%。
(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公益林)情况
云岩区2021年度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万亩,省、市、区按4:3:3配套补偿,补偿标准为16元/亩,全年补偿金总额为万元,于2021年9月29日完成9个村集体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补偿兑现资金万元,兑现率100%。
(十)林业执法情况
2021年林业执法案件3宗,其中行政案件1宗,已查处完毕,查处率100%;涉林刑事案件2宗,已移送公安机关2宗,移送率100%,综合完成率为100%。
(十一)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云岩区原通过林业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企业(个体)共27家,现在经营的企业(个体)只有22家。2017年国务院发文取消了《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的审核审批后,云岩区加大了对木材流通合法性的事中事后监管。按抽查率20%的要求,云岩区自然资源局抽查了其中5家的木材经营情况,均有木材进出台账,其中只有2家经营原木,且来源合法。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木材经营违法行为。2021年共办理木材采伐证8宗,涉及项目太金线、数博大道延伸段项目、轻轨3号线供电塔基、和小关万达抢险治理项目。采伐面积公顷,蓄积量为立方米,采伐株数2564株,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超占超采行为。
(十二)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
2021年度,按省市要求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的专项行动,并建立行动档案资料;每季度现场检查了借用野生动物展演场所1次,核查了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制品(熊胆粉)情况3次;3.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宣传画册1000余份,纸巾等宣传用品2000余份;4.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26次,共救治野生动物26只,救治成功并放归大自然5只(次);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古树挂牌监管150株,保护率100%。
(十三)森林防火情况
2021年至今,我区共接到森林火警49起,出动车辆82次,人员280余人次。其中荒火5起、烧灰积肥25起,未发现火源14起,5起不在本地区,火警处置率100%,截止2021年12月14日,全区未发生森林火灾。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与去年同期相比,各类森林火情发生率下降44%,目前,全区森林火险形势相对稳定,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
(十四)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情况
截止2021年8月,共收到枯死松树报告15株,零星分布在黔灵镇、头桥街道办事处和渔安街道办事处:其中病虫害染病致死10株,人为及风折木5株。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取样镜检病虫害染病致死的10株样木,镜检结果均未发现松材线虫种。全区继续开展枯死松树巡排查监测预警工作,高度警惕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发生。云岩区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辖区发生松褐天牛等林业有害生物面积共计亩,其中松褐天牛虫害发生面积达亩,分布地点在黔灵镇偏坡村榜上寨和沙河村巫峰山等林区,危害程度轻度;马尾松毛虫发生面积达亩,分布地点在黔灵镇渔安村仙鹅抱蛋、雅关村松山等林区,危害程度轻度。按照制定防治实施方案,拟防治面积达亩。目前已组织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防治作业,挂置诱捕器30个、喷洒白僵菌菌粉600斤等生物防治措施进行综合防治,8月底已完成防治工作。无公害防治率达100%,有效控制虫害传播蔓延。松材线虫病媒介昆虫松褐天牛虫口密度下降,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健康安全,按时完成了市林业局下达的2021年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95%等指标任务,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
(十五)林业经济情况
根据《省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县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考核实施方案〉通知》(黔林经领办函〔2021〕3号)文件精神,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对象为9个市(州)和86个县(市、区)(不包括贵阳市云岩区、南明区)。2021年,我区完成了市级下达森林景观利用万亩任务;完成了市级下达90亿元的林业产值任务。
(十六)林业信息化应用情况
2021年度,登录智慧林业云平台24次,进行业务系统查询和统计工作,数据录入完整。
(十七)林木种苗情况
按时完成了“贵州林木种苗APP”数据更新及审核、上报半年育苗自查情况统计表、年底育苗自查情况;开展了苗木质量抽查并按时报送了相关材料;通过建立微信开展打假及法律法规宣传工作12次。
(十八)林业投入情况
2021年度,云岩区在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森林管理、造林绿化等投入林业财政资金1301万元,超过2020年林业财政投入12万元。
(十九)其他情况
2021年度,云岩区无营造林、生态护林员和国家储备林等相关工作任务。
二、自查情况结论
结合省、市林长制工作要求,我区已按照《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完成了相关工作任务,2021年度云岩区全面实行林长制工作情况自查为合格。
三、存在问题
(一)往年度森林督查“六个严禁”案件查处推进缓慢。
历史遗留案件涉及我区共计13宗,均为刑事案件13宗(含重大案件1宗),根据同主体同行为合并后共9宗,截止目前,已整改完成3宗。由于案情复杂,历时较久等原因,现有6宗正积极推进整改。
(二)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风险增大。
今年初,贵阳市乌当区小河口林区发生松材线虫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疫情灾害(发生面积亩)。涉及我区水东路街道安井村林地被划入联防联控区(以疫情发生小班外延延伸2000米为联防联控红线区域)。经统计,涉及林地面积约1020亩,防治面积约315亩,马尾松针阔混交林。经调查发现枯死(濒死)松树10株。按防治要求均已处理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履职尽责
2、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3、建立健全组织体系,落实人员编制
4、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积极推进各级林长巡林
5、落实森林防灾火工作要求,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6、加强森林病虫害管控,保护生态环境
河长制调研报告【第八篇】
根据迎办[20XX]65号要求,现将1-5月份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一、当前工作进展:
(一)区级林长制“二十大”工程
1、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新增造林1067亩(其中新洲乡832亩、滨江街道172亩、长风乡63亩),计划任务完成率%;森林抚育提质4000亩(其中新洲乡2850亩、滨江街道1000亩、长风乡150亩),计划任务完成率100%。
2、编制中央财政投入长防林1000亩封山育林(新洲乡)和追加2000亩森林抚育项目(新洲乡)作业设计,完成省级森林抚育经营示范片3415亩巩固提升(新洲乡2215亩、滨江街道1000亩、长风乡200亩);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50亩(滨江街道),开展义务植树活动1200余人次;省级森林长廊3公里(新洲乡2公里、滨江街道1公里)
3、完成长风乡森林防火核心区10700米围网防护设施工程建设任务,任务完成率100%。开展美国白蛾监测、松材线虫病防疫对象普查和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监测,完成20XX年度林地一张图变更。
(二)市级部署重点工作
1、完成安庆市林长制实施规划(20XX-20XX年)迎江区基础数据收集上报和国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专家组实地调研;
2、启动林长制市级示范单位及区级示范工程创建活动。
二、下步工作安排:
1、完善村级林长组织和责任体系建设,在村级林长设置中将各村民小组组长纳入村级分林长进行设置管理,制定村级分林长职责。
2、巩固春季林业增绿增效行动成果,加强林长制市级示范单位和区级示范工程、省级森林村庄创建督查指导,启动编制县级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3、在区内主要路口制作安装5*10米林长制大型宣传牌1个。
4、加快推进林业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主体产生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