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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社会学小论文 社会学论文选题实用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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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小论文【第一篇】

法律社会学在西方国家首先兴起,时至今日其发展的历史将近百年,是一门发达和繁荣程度较高和较快的学科。在我国,法律社会学的研究起始甚晚。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由于社会实践的迫切需要,学者们才在大胆借鉴国外法律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我国法律社会学的基本理论结构。并且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如何去推进法律社会学的研究,也是让人深省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将对此进行相关的分析和阐释。

首先是对法律社会学称谓和含义的界定。大多数学者的观点一致地认为:采用法律社会学的称谓是比较妥当的,也是更容易让人接受的。他们认为,法律社会学和社会学法学二者的含义在实质上是相同的。所不同的,仅是研究者本人在研究同一问题上所处的角度和着重点有所不同而已。在社会学法学中,一个社会学家要综合各种社会因素(包括法律因素)来研究这一问题。而在法律社会学中,法学家则重点研究这一问题的法律方面,但是又不仅限于法律方面。

其次是关于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学者们各持己见,仁智双全。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社会学是以社会中的法作为研究对象的,其任务在于研究法的作用、价值、以及法实施的运行机制。而另一些学者则认为,法律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更为广泛,包括法和社会之间的种种关系;既要研究社会中的法,也要考虑法的社会因素。所以说,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其研究对象不可太过宽泛,否则就失去了学科划分的意义。通过对法律与社会现象之间的互动关系的研究来解决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实施问题,从而推动法律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再次是法律社会学研究的理论特征。法律社会学并不是就法本身来孤立地研究法,而是将其置于丰富的社会实践生活中,通过法律和其它社会现象之间的相互联系来对其进行研究的。因此它首先具有综合整体性的特征。此外,法律社会学还是一门讲求实效的学科,它不奉行本本主义。我们必须把书本上的法的理论贯注到现实生活中去,并通过这些理论来解决实际的问题。我们不能高谈理论,而不注重实践;更不能置身于实践之外,而一味地关起门来皓首穷经般地研究理论。这样的做法是本末倒置,这样的理论则是无源之水。

最后是法律社会学研究所具有的现实意义。法律社会学虽然是一门边缘科学,但对它的研究几乎已经渗透到当今社会科学的'各个领域和角落。随着法律与社会接触面的延展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新的法学理论问题,同时既有的法律规则也需要对这种变化作出相应的调整。所以说,这种从法律制度和理论到社会实践、再从实践回归到理论的研究,不但使得法社会学具有深厚的现实基础,而且现实中集聚的经验也会对法学理论的创新作出相应的指导。

法律社会学着重研究法律的实行,而法律的实行正是当前法制建设中的关键问题。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成就。但与此同时,也存在很多阻力,其中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已制定的许多法律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不能真正实行,缺乏应有的实效。由于过去长期不重视法制,因而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几年中人们注意力一般集中在加强立法,迅速改变“无法可依”的局面,但随着立法的逐步增多,有法不依的问题就成为主要矛盾。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法制建设的一个最迫切的任务。制定法律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法律的实行,通过法律的实行才能实现法律的间接目的或主要目的,即维护公民权利,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等。如果很多法律不能真正实行、缺乏实效这种现象长期继续下去,将会带来严重后果。

开展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意义还体现在它将有助于法学研究中贯彻理论与实际联系的原则。法律社会学的任务既然是通过各种社会现实问题来研究法律在社会中的实行、功能和效果,那么它本身的研究必然要贯彻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原则,必然要“以社会为工厂”。如果一个法学论著,不接触社会实际生活中的问题,不研究人们的实际行为,就很难称为法律社会学的成果。我们寄希望于法律社会学,由于它所研究的特定对象,有可能在法学领域中为贯彻这一原则而作出突出成绩,从而推动整个法学学科向这一方面迈进。在法学领域中,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过去长期以来之所以贯彻得并不理想,其原因相当复杂,既有研究工作者本身主观上的原因,但也有很多客观上的原因,包括原有政治体制上的缺陷:统计资料的严重缺乏,难于进行定量分析以及人们对法学研究的错误观念,等等。过去法学研究工作者在贯彻理论与实际联系这一原则上的各种困难因素,对今后志在从事法律社会?学研究工作者来说,同样是存在的,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综上所述,由我国当前的法治现状以及法律社会学在现阶段的研究任务和特点所决定,对于西方法律社会学的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我们不能全盘否定或是一概拿来;我们要在借鉴吸收的同时,摸索创新出一些适合我国社会现实与国情的原理和本土方法论。惟其如此,法律社会学才能在我国不断地发展和壮大起来。

社会学小论文【第二篇】

体育消费品与其他生存需要的必需的实物消费品不同,其主要特点有:1.生产过程与消费过程的同时性,即生产消费品的同时,其使用对象同时在利用、消耗这种消费品。2.体育消费品不是以实物形式而是以非特质形式存在,是无形的,潜在的。3.体育消费品使用价值具有后效性,即其效用是长期的,而不是“一次性”的。4.体育消费品价值不易衡量,不像其他实物形式的产品那样能够按成本定价,而常常以服务质量、服务数量与社会上相类似的其他服务行业进行比较、定价,故其定价一般具有动态性。5.体育消费品不能贮存和继承。6.体育消费品的价值与社会需求数量、紧缺程度密切相关。

二、体育消费的产业化和社会化。

随着现代科技的快速发展,社会生产方式已由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化,随着都市化的生活方式的形成,余暇时间的增多,现代人健康长寿意识的增强和精神需要等方面的发展变化,必将导致社会对体育消费品的需求与日俱增。

三、体育消费品的商品化。

特征体育消费品能满足人们身体健康和享受的需要,就有使用价值。在这种特殊消费品中凝结着生产者们的劳动,必然有其价值的属性,当社会需要者与提供这种需要者双方相结合时,劳动交换就成为可能,因此这种特殊消费品也有其商品的特性,可根据价值规律实行价值交换。当然体育消费品的效益不能纯粹用金钱来衡量,主要体现在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两方面的数量、质量及人们需要的满足程度上。

四、当前高校体育消费现状。

(一)目前我国高校体育消费普遍存在体育消费市场的潜力巨大与产业开发能力低下的矛盾。

(二)高校体育消费内容、动机及影响因素。

五、开辟高校体育消费市场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开辟高校体育消费市场的必要性。

1.这是市场经济发展对高校体育提出的客观要求。2.有利于培养高校体育教育工作者的竞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3.有利于增强高校体育教师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开辟高校体育消费市场的可行性。

1.消费对象的广泛性、服务区域的相对集中性和无限扩大的体育消费需求趋势有利于高校形成大众健身娱乐的中心场所。2.高校体育教师智能优势是其他社会组织所不能比拟的。他们集理论与实践于一身,各有专长,信息灵通,吃苦耐劳,是开辟体育消费品市场的生力军,同时离退休人员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3.高校体育场馆设施在数量上、规模上具有一定的资源优势,弥补了社会体育场所设施的不足,而且体育场馆地域分布、项目分布相对修路,具有一定的地域优势。在保证教学、训练的前提下,相当多的时间处于半闲置状态,具有一定的空间和时间优势。4.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在时空自由度方面具有较大优势。通过有计划、有组织地合理安排和调整,做到统筹兼顾,扬长分流,为社会提供体育服务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六、结论与建议。

(一)高校体育消费品市场体系的建立。

学校管理者就转变观念、更新意识,以市场为主导,科学合理的规划高校资源的配置,挖掘现有的体育资源,突出整体优势,形成良性循环。高校体育消费品市场的开辟必须从实际出发,以体育学科优势为依托,面对社会,扬长避短,量力而行。高校体育消费品市场体系主要包括服务市场、技术市场、文化市场和开发市场几个方面,它们互相渗透,相互支持,相得益彰。

(二)体育作为文化范畴。

其发展不能孤立来看,应充分联系和调动相关的文化产业,大打文化牌,同进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减少体育消费的盲目性和攀比炫耀,培养良好体育消费习惯与意识,充分运用互联网、校园广播传播信息和科学体育锻炼,培养体育消费健康发展意识,掀起大学生健身热潮,使大学生体育消费需求不断增长,以期待最终实现产业供需平衡,互相促进的的“共赢”发展局面。

(三)高校要积极加大高校体育市场资源的投资和开发力度。

多渠道筹措资金,开拓思路,面向市场,增强高校体育产业造血功能,加大体育设施的资金投入,改善场地场馆条件,充分利用高校体育师资队伍,对学生进行体育消费指导和开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培训指导学生的体育实践。与社会体育的发展要相协调,建立市场配置的优化机制,达到资源的“社会共享,合理获利”,从而推动高校体育市场的开发。

社会学小论文【第三篇】

参考资料:

张乃根《西方法哲学史纲》。

丁玮《社会学法学思想探析》。

孙晓东、赵辉《试论社会学法学的流变》。

概况:社会学法学,又称法律社会学、法社会学(最早出席显现于昂齐洛迪《法律哲学与社会学》),出现于19世纪末,主张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法律的实行、功能和效果。是继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之后的西方主要法学流派之一,可以与二者并称。

一、兴起及存在的原因。

1、19世纪末期,资本主义经济有自由向垄断过渡,引发了一系列社会政治的变革,社会关系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导致法律必须顺应社会要求进行调整,法学研究必须打破传统的思维模式和研究范式作出回应。

2、法学理论一直受其它学科影响颇深,比如哲学、伦理学、心理学等,19世纪末期出现的社会思潮对法学理论的研究产生了重大影响,(怀疑主义、经验主义、实用主义等)。

3、发端于欧洲,后在美国获得充足发展,与美国的社会制度和司法制度有着较深的渊源。

二、发展历史。

1、萌芽时期――社会学的方法和观念上的提出。

孟德斯鸠:法存在于各种社会关系之中。

孔德(社会学的开创人),《论实证精神》,注重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

斯宾塞(社会有机体说),《社会学原理》,社会发展是法律发展的'基础。

2、确立时期――独立研究并获得发展。

(1)欧洲的社会学法学(古典法社会学派)。

涂尔干“法――社会连带关系说”,“法不是别的,正是组织化社会中最稳定、最准确的因素”

社会学小论文【第四篇】

罗尔斯顿的价值哲学旨在发掘自然中的价值,他认为对于提出大自然没有任何内在价值的看法“是我们要逐步予以检讨的”[1]2。他的价值理论首先针对的是流行于现代西方的以人的主观偏好为标准的主观主义价值论[1]6。他认为,现代西方的主流价值理论是一种依赖于人的主体的价值理论,缺乏对价值问题的客观性解读。在实用主义哲学那里,这种人类中心主义的倾向更为强烈。在对现代西方主流价值理论进行批判的基础上,罗尔斯顿力图探寻自然的内在价值,确定价值的客观性和自在性。

在《哲学走向荒野》一书中,罗尔斯顿总结出自然的十种价值类型:生命支撑价值、生命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宗教价值、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的价值、辩证的价值[1]119148。之后又进行了补充,在《环境伦理学》中扩充到了十四种,添入了历史价值、使基因多样化的价值、文化象征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1]134,他认为这些价值是自然独有的价值,而不是基于人类创造或者评价的。

虽然罗尔斯顿的初衷是正确的,对问题的认识也是明了的。然而,细究起来,他所提出的上述价值分类的基础仍然停留在人的价值评价的层面。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价值评价与价值是两码事,价值就是事物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效应,价值本身是效应,价值评价则是从人类自身的价值标准出发对相关效应作出的评判。罗尔斯顿始终没有走出传统价值理论的阴影,显然上述的分类不是关于效应本身而是关于价值评价的。由于罗尔斯顿的这一分类不是关于价值本身的,所以,这种分类并不是直接针对自然价值而提出的价值理论。

经过分析,可以大致把罗尔斯顿提出的上述十四种价值类型分为两大类:第一大类是抽象价值,包括三种:多样性与统一性的价值、稳定性和自发性的价值、辩证的价值。这三种价值从表面来看,既可以针对自然,也可以针对个人、人类和人类社会。然而,它们都不是在“效应”的层面上作出的解释,而只是一种评价,因为多样与否、统一与否、稳定与否、自发与否、辩证与否等等,都需要借助某种有智慧的评价主体才能作出评定。

第二大类可以看作是具体价值,占了大多数,包括十一种:生命支撑价值、生命价值、经济价值、消遣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使基因多样化的价值、历史价值、文化象征价值、塑造性格的价值和宗教价值。这十一种价值基本上都是从人类自身角度出发的价值评价,虽然罗尔斯顿一再强调这些价值是不基于人类的创造或存在的,但事实是他还是不经意间走入了从人类角度出发的价值评价的误区。其实,仅从字面的含义来理解就不难发现,这十一种价值都被或多或少地打上了人类需求尺度的烙印,这些价值评价在实质上都不是从自然本体出发的,而是从自然对人类自身利害关系的角度出发的。

现在分别对罗尔斯顿所提出的这十一种具体价值作一概要的评价:

天道价值可以理解为是自然本体的自在价值,是自然界遵循其运动进化规律而产生的相互作用效应。正是这些相互作用使自然界演变出了生命维持体系,进而产生了生命,然后是智慧生命,人类只是这些漫长演化过程中的沧海一粟、昙花一现罢了。人类传统的价值观念一直停留在自为价值和再生价值阶段,并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在价值的本原性和决定性。自在价值,也就是天道价值才是自然界最高的价值。四、建立包容自然价值和物质信息双重维度的全新价值哲学罗尔斯顿提出了辩证价值和进化价值的概念,用因果联系以及进化的思想来为价值溯源,找到价值的出发点和基础。这样的做法就是一个突显自在价值或者说天道价值本原性和基础性的过程。信息价值论中这样写道:“从自然本体的角度来看,天道价值是原生价值或本源价值,人道价值是次生价值或派生价值,而人的价值反映、价值评价、价值取向、价值设计则是对原生和派生价值的主观认识,以及主体观念形态的价值模式创造。”[2]371罗尔斯顿指出,传统的辩证价值评价,仅仅是主客体二者的相互简单变换,并没有考虑到复杂性世界关系和自然环境的大背景。应当说,罗尔斯顿的这一批评是深刻而合理的。

根据现有的信息价值论和生态价值论的理论,我们应当建立一种全新的价值哲学,这一全新的价值哲学不仅能够包容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而且应该有它自身全新的价值评价体系。这样的价值论学说首先应当立足于自然进化的自在价值,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辩证而复杂的多重价值关系。

既然价值是事物相互作用的效应,我们就有必要对事物相互作用所产生的效应作出一个基本的分类,信息哲学的相关理论认为事物的相互作用能够产生多重效应,这些效应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

a:物自身的一种直接存在的样态向另一种直接存在的样态的转化;

b:中介物的产生和运动;

c:物物间的联系、过渡和转化;

d:物自身的直接存在向间接存在的过渡;

e:相互作用物的间接存在的相互凝结;

f:新的间接存在样态的建构。

这六种效应里的前三种属于直接存在的物质性变化的效应,而后三种则属于间接存在的信息性变化的效应。这样,我们就区分出了在一般事物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实现的双重性质的效应:物质性效应和信息性效应。我们有理由将这双重性质的效应分别称为物质价值和信息价值[2]205207。

我们可以发现,在我们要建立的全新价值哲学理论中,自然价值和信息价值占据着价值体系的非常重要的位置,而传统价值观中所缺失的也正是这两个重要的价值维度。新的价值评价体系,也可以说生态的价值观应该是从自然本体出发,不仅仅要用复杂性的辩证关系来对待价值关系,还应该考虑到进化演变的自然生态大环境,最后还要以物质信息双重价值的态度来评价价值现象。

生态价值论是生态伦理学的理论根基,合理的生态价值论必须确立自然本体的自在价值,亦即天道价值的第一价值的本原性地位,这样生态伦理学的发展才不至于限制于人类中心和生态中心这些无休止的争执中。立足于自然价值和物质信息双重价值维度的全新价值哲学能够成为生态伦理学和人类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切近的哲学基础。

参考文献:

[1]霍尔姆斯·罗尔斯顿.环境伦理学[m].杨通进,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邬焜.信息哲学——理论、体系、方法[m].北京:商务印书馆,.

社会学小论文【第五篇】

社会学理论本土化发生的前提是外来社会学理论中的合理部分和当地实际情况能够充分结合。在结合的过程中,进行“本土化”的对象就是外来社会学,而这一过程是外来社会发生转变并且使得理论自身满足当地需要的过程,这种具体的转换过程需要经历这样几个阶段。

起初,当一种外来社会学理论被引入到一个国家或地区后就需要充分了解到当地社会的实际需求,理论的转化需要以当地的理论需要为基础,如果外来的社会学理论没能和当地的社会实际情况进行融合,就很有可能使得进入的新社会学理论始终处于一种被研究的“外来社会理论”状态而难以拥有社会基础,更无法谈及更好的发展,最终会成为一种没有社会根基的、不能被社会实际使用的“花瓶文化”,逐渐被本土社会逐渐遗忘。就社会学理论的发展历史上,外来社会和本土社会相结合的结合点一般都选择在本土社会的某个具体现象上,有时也会选取在某个本土社会的传统作为连接点,如上世纪中国社会学理论先驱严复在翻译斯宾塞的《社会学研究》时,对社会学理论进行了一个界定,社会学是研究社会变化的原因以及社会达到治这一状态的有关社会学理论以及相关常识,所以严复在对外来社会学进行本土化的过程中将不同文化的结合点选在了具有中国文化传统学术的群学特征上了。

在外来社会学理论和进入环境文化的结合种类和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在用外来的社会理论对自身环境社会现象进行分析的过程中需要用本土的社会经验对外来的社会学理论进行验证,同时也会用外来社会学理论及有关方法为解决本土社会问题提供有益的资料,这些都是利用外来社会学理论和本土社会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正是在这些结合的过程中,社会学学者们在这些结合的理论中找到了外来社会理论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也在不同社会学理论的对比中找到了自身理论和外来社会理论的不足,并且在不同社会学理论融合的过程中对双方理论中不足之处进行了修正和改造,最终这些行为都会体现出社会学的本土化发展倾向,还有一些学者和社会群体甚至会直接提出将外来的社会学理论进行本土化,积极主动地去寻求外来社会文化,通过这种积极的引进促进社会的变革,如新民主主义葛敏时期对“科学”和“民主”的引用。

最后,社会学理论本土化更高层次的指的是社会的学者在对外来社会学理论批判和继承的基础上,以自身所处的社会作为基本研究对象,使用外来社会学理论来解决现实存在的问题。从世界社会学的发展历史来看,因为历史和整治方面的原因,社会学起源于欧洲后传播至美国,在这之后两者交替成为世界社会学中的主要发源地,因为这些地区的政治经济力量的强大,他们所主导的社会学理论成为了强势社会学,而且这些社会理论在研究的过程中逐渐标准化和规范化,与此同时,除了欧美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的社会学也必然存在一个学习和对欧美社会学掌握的过程,而这个学习的过程并不是为了学习内容本身,而是在学习内容的基础上以自身所处的社会环境为基本研究对象进行先进社会学理论的本土化,在本土化的基础上使得外来的社会理论对本土社会产生积极意义。

在社会学本土化的.过程中要将自身所处的社会作为研究对象并不意味这要对本土社会中所有的问题都考虑到,真正科学的理性的社会学本土化是选择和本土文化有差异或者本土文化中的空白作为外来文化研究的突破口和重点,而从社会学本土化的不同角度来看,一般来说社会学者比较重视社会结构和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将这些作为最基本的问题突破口,如墨西哥社会学本土化研究学者曼努埃尔加米奥在对土著印第安民族社会文化的研究和非洲学者a阿格沃沃对约鲁巴人口头文化传承以及日本社会学学者有贺喜左卫门对日本乡村租赁制度方面的研究等等。

作为一个对社会现象和不同文化进行研究的社会学术活动,其研究重点并不在于对传统社会学理论中的理论和应用进行改变和修正,而在于通过对外来社会学理论中对于本土社会中问题又帮助的问题进行多种形式的本土化结合,从而形成能够解决本土问题的具有本土特点的理论和实际方法。

从社会学本土化理论更具体的层面来讲,社会学本土化有着这样几个主要目的:首先,社会学本土化的最基础目的在于能够通过外来社会学的进一步认识来增强对外来社会的认识,而在研究这种认识的过程中需要注意,虽然欧美等发达地区的社会学学者在较长时间段内的研究获得了几乎大部分社会学理论的共性研究理论,但是这些理论无论从结构上、内容上还是形式上都是对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反应,具有非常明显的“欧洲中心主义”或“美国中心主义”等西方特征。所以这些社会学理论对于西方国家之外的其他国家或者和欧美文化差异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就不具有相对适应性,这些社会学理论对于社会现象的解释和对社会问题的解决能力也都是有限的,如果通过这些理论来解决当地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也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因此在进行社会学本土化的过程中不仅要对外来进入的社会文化的内容上有所了解,还要对外来文化相对于社会本土的适应性进行仔细的研究,这些研究通常是以一些具体的形式进行的,如拓展对本土社会的了解,深化对本土社会的理解,强化对本土社会的有效预测等等。

其次,社会学本土化的核心在于促进全社会对社会本土化这一行为的应用。社会学相对于其他学科相比具有更强应用性,社会学的正确应用以及合理的外来社会学的引用对于解决本土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促进社会各种系统的运行状态,同时也能提高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解决社会问题中的科学化水平。社会学的应用是多种多样的,在实际解决社会问题时不仅可以根据某个社会学理论提出相应的社会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实施,还可以利用社会学理论中的具体实践方式(如社会市场调查、社会指标统计等等)进行社会组织活动管理。然而在对外来社会学知识的应用过程中如果没有根据本土社会的实际情况或者没有以本土社会理论环境为依据提出社会问题的解决办法,甚至对外来社会学理论机械的照搬照抄,不经过本土化而直接应用到现实的社会当中来社会问题,就难以实施或者在实施之后无法得到措施实施前的预定效果,还会在一些不适应的方面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

最后,社会学本土化的目的在于能够形成具有地方特点的社会学方法,这个目的和社会学本土化的基本目的和核心目的互为前提,相互依存,具有十分紧密的联系。要增强对本土社会认识和外来理论在本土社会的应用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科学方法,因此在社会学本土化的过程中要形成具有本土特点的新的社会学理论就需要更加客观准确地认识本土社会并以此为基础对外来社会理论进行合理地改造。除此之外,将外来的社会学理论改造成为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社会学理论这一过程也是社会学理论学者加强对本土社会理论、研究活动以及各项社会活动的认识,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步形成了对外来社会文化的接受改造能力,也发现了对本土社会有利的社会学方法,获得了更加科学实用的理论。

三、结语。

综上所述,社会学本土发生并体现于外来社会学尤其强势社学的合理成份与本土社会的实际相结合地过程中,其目的就在于增进社会学对本土社会的认识,增进社会学在本土社会的应用,形成具有本土社会特色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对社会学学科的引进国和后发展国家(如非欧美国家)来说,只有经由社会学本土化这一途径,实现社会学本土化的目的,社会学才有可能在这些国家得以成长发展,根深蒂固,才有可能形成新的社会学学派,社会学者才有可能获得在世界社会学界中与社会学学科的起源国和发达国(如欧美国家)的学者平等地对话、交流和合作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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