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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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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一篇】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按照物理和历史分类编制计划、分类划定分数线、分类投档录取;本科段招生除提前批次外,实行同一批次录取。

新的高考模式对于学生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学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以及自己所想报考的专业来选择相应的学科,这样一来可以有效地避开自己的弱项,提升自己的升学率。

深化英语考试改革。增加一次英语考试机会,学生可以参加两次英语考试,将成绩最好的一次计入高考成绩中。两次时间,一次是六月份全国统一考试还有一次根据教育部的考试安排,平时多关注教育官网动态消息。

随着国家近几年对于高职教育的越发重视,新高考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具有同等学力社会人员可通过全省统一技能高考或单独考试,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全省统一技能高考包括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招生院校依据考生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实行平行志愿分类投档录取。单独考试由经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组织,也可由相同或相近类型院校联合组织。

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在统一高考前报考省内高职高专院校。考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招生院校依据考生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采用走班制。以后的学习方式是老师不动,学生走班学习,由于大家所选专业的差异,不能再像之前一样高中三年都和同一批同学在一个班学习了,大家互相走班学习,每个课程可能认识的人都不一样了。走班实施起来相对还是比较困难的,管理起来难度要比之前大很多,所以学校的综合实力影响很大。

12021异地高考规定。

长期在非户籍所在省(区、市)工作、学习的人员,在两地试卷相同的前提下,考生可向工作或学习单位所在地及户籍所在地的省级招办提出申请借考。经同意后,可在考生工作或学习所在地的省(区、市)办理借考手续,参加考试。考生答卷的评阅及录取事宜由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负责。

2如何参加异地高考。

1、提交材料。

在高三的上学期即11月左右,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要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基本材料。不用担心,老师回主动来找你询问,期间最好和某个有经验的老师保持联系,随时提交材料。

2、采集身份信息。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要在12月1日前登陆广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系统。进行身份信息的识别。如果随迁子女及父母的身份信息与学籍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则激活,学校回将初始密码(一张小条子)发放给随迁子女;如果不符合则要重新在系统上传,等待审核。

3、网上申报。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在11月底凭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登陆审核系统。

1.认真核对基本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学籍,监护人等)发现有误的及时联系报名点(通常是学校的教务处)更正。

2.填写审核信息。

记得和父母参与审核,确保准确无误。

3.确认审核信息。

以广州市为例,随迁子女须在12月4日17:00前确认。注意一定要确认,逾时未确认的信息无效。如果确认后要修改,可以向学校申请,可再次确认。(重新确认流程麻烦可能还要排队,最好一次过)。

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二篇】

目前,河南、山东、江西、北京、天津、黑龙江、宁夏7省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经公布。

作为省级高考招生政策,有哪些要点需要我们关注?

01。

省级高招规定重点关注三点。

省级高招规定可在各省教育考试院查看,一般涉及高考考试时间、考生档案、志愿填报及录取等相关事项,其中重点关注三大内容:招生批次、优录政策、投档规则等。

招生批次。

招生批次按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划分,普通类横跨的录取批次较广,从提前批、本科批到专科批均有涉及,艺术体育类大多在提前批录取。如河南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本科(非艺体类)志愿分为本科提前批、国家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一批、地方专项计划本科批、本科二批、专科提前批和高职高专批。

招生批次是为不同分数段以及报考不同招生性质院校的考生设置的,分数只有不低于对应批次线的考生才有机会被录取。

本科提前批:具有特殊要求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指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公安院校或专业、体育院校或专业、艺术类院校或专业,以及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等部分院校。有些高校的小语种专业也放在提前批。

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双一流”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所属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高校(专业)等。

本科第二批:一般为省属的非重点本科院校、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民办本科高校等。

专科提前批:一般为有特殊要求的专科(高职)专业。

专科普通批:高职高专院校以及本科院校的专科专业。(有些省还分为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

现多省市高考录取批次合并,本科第三批次已彻底退出高考录取舞台。批次的变化势必会带来院校录取的大面积波动,提高志愿填报的难度,因此大家可提前了解本省招生批次的划分,弄清楚自己大概能被哪个批次录取,提前准备相关资料,如院校录取数据等。

截止文章发布,各省高考录取批次为上图所示,最终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优录政策。

优录政策,主要是指特殊考生享受“高考加分”和“优先录取”两方面的照顾性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

主要是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部分特殊规定退役士兵和军人、英烈子女考生等。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根据各省具体不同的加分政策条例进行实施。

优先录取政策。

主要是针对军功子女、特殊规定军人子女、退役军人、烈士子女、5a级青年志愿者考生等。这类特殊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享有优先录取的优势。

目前高考加分政策“缩水”,多地减少或取消高考加分项目,像贵州提出在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上,按“逐步减少加分分值、精准确定加分区域、分阶段分步实施”原则进行调整。往年能享受的优录政策,今年有可能就不行了。为了不与理想院校擦肩而过,要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投档规则。

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志愿个数,二是投档原则。

后者,目前,各省普通类录取基本实行的是平行志愿。所谓平行志愿,指志愿填报和投档时,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所谓“分数优先”,指的是将全省同一科类未被录取的所有考生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队,先投高分考生档案,依次后投低分考生档案。

所谓“遵循志愿”,即每个考生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的院校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少数艺体类录取实行顺序志愿,即“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对选报同一志愿学校的考生按学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二志愿录取。

未了解投档规则前,很多学生填志愿时容易过于“激进”或过于“保守”,提前了解,及时规避。

02。

除了省级招生政策,还需了解国家、院校招生政策。

填好志愿的第一步,是要了解招生录取政策,除了省级招录政策,还需了解国家和目标高校的招生政策。

国家级招生政策。

可通过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查看。

重点关注高招体检、军检、政审、警检、公安体能测试相关政策。高招体检所有考生都要参加,报考军警类院校的考生还需要额外进行军检或警检,要求比普通体检要高。

院校招生政策。

院校招生政策是高校招生宣传和考生报考的指导性文件,而《招生章程》是了解校级招生政策的主要途径,考生和家长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或各高校的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可重点关注:办学地点、招生类别、专业录取原则、外语语种要求、单科成绩要求、身体条件要求、学费、奖助学金情况等。

以上是有关2021年新高考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伙伴们有所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继续关注可圈可点网站。

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三篇】

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3+3”模式是指,报考普通本科院校的考生,其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学生不再分文理科,可以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就3门选考科目而言,各地多采用“6选3”模式,即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采取的是“7选3”模式,除了以上所提到的6科,还多了“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这项科目。

在分值设置上,绝大多数省份明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学生自选3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总分合计750分。不过,上海、西藏有所不同,明确3门选考科目每门70分,高考成绩总分满分660分,此外,江苏高考科目分值尚未最终确定,但明确比现行的480分要高。海南要求以每个科目原始分转换后的标准分呈现考生成绩,这是目前仅有采用标准分这一计分方法的省份。

与高考科目变化相对应的一项措施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少省份也公布了改革时间表。比如,北京将从2017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从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起,年级开始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一般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力求破除“一考定终身”是新一轮高考改革的重点方向。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的19省份中,绝大多数省份明确,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深化外语考试改革上,上海明确要建设外语标准化考试题库和标准化考场,外语考试要为今后其他科目逐步推行标准化考试积累经验。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考两次。

执行:2020年。

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开始,取消文理分科。从2020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高考成绩由3门统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英语一年两考,取较高的分数计入高考总分。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取消文理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执行:2021年。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执行:2021年。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2021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

执行:2017年。

2017年起,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满分660分。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可选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并按照学生的高考总分和院校志愿,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仅报考专科高职志愿的学生,只计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专科高职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

执行:2020年。

2017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不分文理科;2020年开始,夏季高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外语考试分两次进行。高考总成绩由3门统考科目和学生选考科目构成,总分为750分;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模式。2020年起,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素质部分320,专业技能部分430。

执行:2021年。

自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江苏省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仍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现行的“6选2”调整为“6选3”,并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执行:2021年。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改进初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考试形式和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涵盖所有科目。综合素质评价成为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执行:2017年。

考试科目为语数外+3门选考科目,不分文理;除语数,其他科目都有2次考试机会,成绩2年有效;高校提前两年公布选考科目范围,至多3门,考生1门符合就可报考;高考录取不分批次,“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等级赋分方案:考生各科成绩按等级赋分,以当次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高中学考不合格不赋分。起点赋分40分,满分100分,共分21个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将取消文理分科。到2021年高考时将按照“3+3”标准进行。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科目和学生自选3门科目成绩组成。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高考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3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组成。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执行:2021年。

2018年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文理不分科;从2021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有两次考试机会,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高考新政落地后,走班将成为常态。

执行:2021年。

2021年起(2018年秋季高中入学新生开始)高考开始实行高考综合改革方案,高考科目为“3+3”,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考试方式。

执行:2022年。

2019年秋季入学新高一学生起,不分文理科;从2022年起,实行“3+3”模式。高考总成绩=“语数外”全国卷高考成绩+3门“学考”成绩;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

执行:2020年。

执行:2022年。

2022年起(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高考成绩由全国统一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学生自选的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选择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执行:2022年。

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选考科目调整为“6选3”。

执行:2022年。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执行:2022年。

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执行:2022年。

暂无。

执行:2021年。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计入高考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从2021年开始,高职院校考试招生时间安排在当年春季;取消体育特长生等所有鼓励类加分项目。

执行:2021年。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不再分文理科;2021年开始高考成绩由“3+3”构成;录取机制为“两依据一参考”。

执行:2022年。

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统一高考改革。2022年云南高考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试科目由现行的3+文综、理综,改为“3+3”。

执行:2021年。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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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四篇】

1、四项全国加分政策(其中,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分值为5分)。

2、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3、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4、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5、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加5分,并只面向吉林省所属高校投档使用。2023年起取消该加分项目。其他申报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旅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不加分。

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五篇】

12月29日,全国第三批高考改革八省(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发布了《20_年高考安排与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8省份新高考采用“3+1+2”模式。

20_年,8省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为750分。

“3+1+2”模式包括国家统一高考语文(汉语)、数学、外语(含笔试和听力)3门科目,及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3门科目。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6门科目,考生首先在历史、物理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然后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

据了解,统一高考科目试题由教育部命制,选择性考试科目试题由各省份自主命制。

此外,统一高考科目的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按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首选科目物理、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再选科目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

八省新一轮高考将采用“3+1+2”模式,根据计划,八省新一轮高考将采用“3+1+2”模式。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采用国家试卷,考试时间为20_年6月7日至8日;物理、历史、化学、地理、思想政治、生物六门科目由各省组织,考试时间为20_年6月8日至9日。

高考将于6月7日开始,持续3天,8个省的高考将于20_年6月7日至9日持续3天。

其中,语文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75分钟。8省市公布20_高考改革实施方案据悉,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计划为语文9:00—11:30,数学6月7日15:00—17:00,外语6月8日15:00—17:00。选修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8日9:00-10:15物理/历史;6月9日8:30-9:45化学、11:00-12:15地理、14:30-15:45思想政治、17:00-18:15生物。

同时,各省提醒考生,统一高考科目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告为准。如有调整,省内选拔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将相应调整。

自20_年起,广东省、福建省、江苏省等省高校将以“高校专业群”为志愿填报单位。一个学院将被分成几个学院专业组,一个学院专业组是一个志愿者。

据了解,“高校专业群”是高校招生专业的组合,是考生填报志愿、报考录取的基本单位。每个学院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学院专业组”,每个“学院专业组”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专业。同一高校专业群中各专业的选课必须相同,选课要求不同专业设置高校专业群。

此外,各省、自治区教育厅提醒考生,增加选课后,考生必须符合学校选课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填报。

新的高考秩序将从20_年1月到4月在部分省市顺利实施。具体测试时间为20_年1月23日至25日。演习将模拟从考试组织、阅卷到招生计划、志愿填报的全过程,帮助考生了解新高考的考试方式,熟悉新高考的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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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六篇】

《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整体规划,基本框架,明确了改革的五大任务和23条具体措施,积极稳步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考试招生制度单项改革从2016年陆续展开,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高考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下面八个方面:

一是改革完善分类考试招生制度。

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本科院校实行统一考试,高职院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让学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使部分学生从过重的课业负担中解放出来。

二是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

对中小学招生制度进行系统设计、统筹规划,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积极推进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为依据录取高中阶段学校新生等有力措施,改革完善中小学招生制度,引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破解中小学择校难题。

三是改革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依据,覆盖高中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全面学习所有课程,促进中学全面落实国家课程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反映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客观、真实、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着重引导学生参加公益服务和社会实践等,落实立德树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也为高校录取提供参考。

四是改革完善一年多考制度。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改变“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五是改革完善统一高考制度。统一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本科院校招生不分文理科设置考试科目,实行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考试方式,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积极推动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是改革完善综合评价录取制度。

普通本科院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可概括为“两依据、一参考”,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积极探索基于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改革,按照统一高考成绩、高校测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校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更好地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高校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坚持把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通过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完善高校招生自律机制、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积极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等一系列措施,确保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努力维护考试招生的公平公正。

八是统筹规划、积极有序推进改革。

遵循整体规划、逐步探索、有序推进的原则,对各级各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行系统设计,在纵向上覆盖了从小学到中学到高校各个阶段教育,在横向上坚持从考试、招生、管理和保障等各个环节改革的统筹推进。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把握好改革的进度和社会的承受程度,分项目、分步骤积极有序推进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单项改革先行先试,高考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以确保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进行、不断深化。

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七篇】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高考改革方案和异地高考政策【第八篇】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稳妥推进高考制度改革,切实解决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问题,办人民满意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4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我省户籍或高考报名截止前户籍迁入我省的各类在黔就业人员子女。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建立教育、发展改革、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各职能内相关工作。

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按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籍随人走”,严防“高考移民”。招生考试部门要做好招生计划编制、考生报名组织、考试实施以及招生录取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教育纳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及时对教育部门提供的外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居住证进行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社会保险政策,及时提供外来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信息。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一)考生有我省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同时在我省小学、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二)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按规定在我省连续居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3年(居住证和参保时间的计算从考生高一年级秋季学期入学起,至高三年级毕业止)。

(三)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6年,有我省初中、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初中和高中学校毕业。

(四)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3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驻黔部队现役军人或安置在我省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1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我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调入或录(聘)用到我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截止前迁入我省,考生有我省高中阶段2年学籍并在学籍所在学校连续实际就读2年,同时在我省高中学校毕业。

第五条符合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符合第四条第一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二)符合第四条第二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贵州省居住证(含连续三年的办证情况)、连续3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在黔参保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三)符合第四条第三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四)符合第四条第四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户口簿及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五)符合第四条第五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现役军人证明或退役军人证明、单位接收函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六)符合第四条第六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工作调动或录(聘)用文件和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表,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出具毕业证明)。

第六条不符合本规定第四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第三章审核监督。

第七条《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是审查情况的重要依据,考生本人及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对填写内容负责。

第八条考生的实际就读情况审查由其就读学校负责,班主任、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九条考生的学籍审查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籍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第十条考生的户籍及居住证的审查由公安派出所负责。

第十一条考生父亲(或母亲)的参保缴费明细,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

第十二条县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对考生提交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认真做好登记、编号、汇总和造册,并将审查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报送的审查材料复印件要注明“原件已审”,经审查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十三条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报名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本辖区考生名册(含光盘)、《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资格审查表》及审查材料复印件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第十四条省招生考试院对考生报考资格作出审查结论,并书面通知考生所属市(州)招生考试机构。

第四章公示及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公示制度。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在上报考生有关信息前,须将考生信息在公示栏(网站)和所在班级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考生号、居民身份证号前6位、应(往)届生、报名所在地、就读中学及班级、科类、审查结论。

省招生考试院审查反馈的信息,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生就读学校须保留至当年8月底。省招生考试院须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十六条公示期间,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就读学校要设置举报箱(电子邮箱),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政策咨询工作。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情况及时报送省招生考试院。

第十七条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第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其他人员及有关单位在报考各环节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所称的高考移民是指利用我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由省教育厅商有关部门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23年(含)高考起施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同时废止。

新高考选科怎么选。

1.充分考虑孩子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高中生的兴趣爱好几乎定型了,兴趣不会骗人,遵从本心,跟着感觉走往往比理性更加准确。所以,选科时对自己喜欢的科目,是要首先考虑的。

2.结合孩子的学科成绩。

学科成绩是核心参数。学科成绩既要看分数,也要看在全年级(或更大范围内)的排名。如果近一年内始终排名靠前,那么选择这个学科,在高考时会有较强的竞争力。

高考最后一星期如何复习最有效。

客观题不失分或少失分。

长春市第五中学教师徐忠羽介绍,数学要想得高分,客观题不失分或少失分是根本,会做的题要有足够信心一遍做对,在中档题上下工夫,考查的是基本能力。在这十天中,把中档题归归类,总结规律和方法,函数、方程、不等式、数列、三角、立几、解析、概率统计,哪一块感到最薄弱,就得去强化这一块,没有“来不及了”,只有你“又放过去了”。

按“考试说明”巩固知识。

排查高中阶段知识点,总结和归纳熟悉的,遗忘的、生疏和不熟练运用的知识点,选一些相关问题练一练。

“考试说明”是学习中最强有力的依据,按“考试说明”去巩固知识绝对可以事半功倍,最后十几天一定会有许许多多的模拟卷与小道消息蜂拥而至,你必须头脑清醒,不要让它们打乱阵脚,制定的复习方案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切莫动摇。如果有时间,有精力可以去尝试做一些新题型,这样在十天中再提高一步,也是完全可能的,但要适可而止。

不要再钻研难题。

难题要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易使人烦躁,不易与高考题型相一致。建议最后十天一定要减少碰或不碰难题,稳定情绪,自己给自己鼓劲。难题做不尽。所谓难题,是很多人不可能轻易完成的综合题,很多人不可能轻易完成,你还担心什么呢?此外,不要去拼时间,拼精力,不要去猜题、押题,不要去啃难题,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完成自己的计划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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