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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论文 高级工程师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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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论文【第一篇】

姓名:张女士

性别:女

婚姻状况:未婚

民族:汉族

户籍:湖北-黄冈

年龄:22

现所在地:广东-东莞

身高:158cm

希望地区:广东-珠海

希望岗位:质量/安全管理类-QA/品质工程师

质量/安全管理类-PQA/产品质量保证

质量/安全管理类-SQA/供应商质量保证

质量/安全管理类-SQE/供应商质量工程师

寻求职位:QA品质工程师、PQA品质工程师、SQE品质工程师

教育经历

2008-09~2011-06xx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2005-06~2008-06xx黄梅二中高中高中

**公司(2011-03~至今)

公司性质:合资企业

行业类别:电子、微电子技术、集成电路

担任职位:QA品质工程师

岗位类别:QA/品质工程师

工作描述:

1.负责安排,陪同第三方客人SA(验货),验货问题的紧急处理,提供CLCA改善报告,以及验货问题点对策的追踪及落实。

2.负责客诉的处理,召开QIT品质会议,并提供5C或8D报告给客户。

3.负责RMA机的分析,召开会议做品质改善,并提供FA报告给客户

4.每月定期与Fujitsu德国客人Con-Call,提供Monthlyqualityreport(ECR&NPI&Audit&Complaint&RMA或其他重大事项)及所负责机种的Q-Report(Yieldratereport).

5.为高阶领导准备QBR资料,并参与QBR会议。自从本人加人这个Team,QBR分数由之前的C上升为A.

6.负责客人年度稽核,新机种稽核等各种大小型稽核的准备,稽核问题的改善CAR追踪及落实。

6.新客户开发资料(Checklist&QPA&QSA等)的搜集与整理,客人来访接待,带领客人参观工厂,以及为客人介召。

其他同事的工作,接触并了解其他客户(Dell&HP&NCR&Suppower&Intel)及系统厂(Wistron&Mitac).学习Mitac4M管理,Intel的QOS体体系,HP3B稽核,Dell的NUDD,Wistron的SQRC等相关重要体系。

离职原因:寻找更好的发展平台

技能专长

专业职称:CQE

计算机水平:中级

计算机详细技能:熟练使用办公室Office

word,Excell,PPT)软件,及Outlook,Livemeeting等。

技能专长:

语言能力:

英语

达六级水平;听说读写非常熟练。特别是英语口语,能够熟练的与国外客户进行工作沟通。

专业能力:熟知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SPC,QC七大手法,PFMEA,QPA。

语言能力

普通话:流利粤语:一般

英语水平:通过四级CET-4,CET-6六级水平(差一分),有六级成绩单为证口语流利

日语:一般

求职意向

发展方向:从事品质管理,品质改善方面的工作,希望在此领域得到长远发展,在这个平台发挥我的才华。

其他要求:希望负责海外客户,发挥并提升自已的专业技能及英语水平

自身情况

自我评价:至今有一年八个月人品质管理

经验

能够独立完成各种稽核,新客户来访,重大客诉的处理,超出老板期望,表现良好,多次受到客户好评。

高级工程师论文【第二篇】

关键词: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

一、聘任工作需要思考的主要问题

一是聘任流程及规则设定;二是聘任的分级管理模式,总部和下属管理权限设计;三是岗编设置;四是技术职务通道建设;五是薪酬标准设计;六是任职资格要求设计;七是管理性技术人员与纯技术人员的区别;八是整体公平考虑;九是岗能匹配考虑;十是核心专业考虑;十一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晋升设计;十二是聘任工作日常化管理的常效机制;十三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设计。

二、矿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实践

1.成立各级聘任委员会

各级聘任委员会负责组织各级各层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讨论和决定聘任工作中的各种情况和问题。

2.确定聘任原则

一是坚持以注重实效,科学配置,优化人才结构为宗旨,依据“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进行聘任;二是坚持本人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岗位与所聘任岗位相一致的原则;三是坚持公开竞聘、客观公正、从严考核、适度调整的原则。

3.确定专业技术岗位职数设置

根据公司战略、部门职能、技术含量、工作量等需求,综合考虑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等因素,确定岗位职数。

4.职级体系确定

根据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确定拟聘专业技术职务通道,如可将拟聘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中级、高级、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可根据需要每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分为1-3个等级,主要是考虑同一技术职称等级人员资历、贡献等因素。本文建议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设两档,高级工程师和工程师职务设三档。

5.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定义

根据以上职级体系,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定义,以便评议时有基本的参考依据,如: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为公司各专业领域的带头人,在其它某一专业具有一定技术权威性,能独立承担重大课题研究,能主持重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疑难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很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得到行业内认可,能指导高级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高级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的技术骨干,能独立承担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专业技术较为复杂问题,在科技攻关等方面有一定贡献并在企业内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得到公司内认可,能指导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工程师职务定义:公司各专业所承担工作的主要力量,能独立承担一般课题研究或参与重要课题研究,能主持一般工程实项目实施或参与较大工程项目实施,能解决一般性的专业技术问题,得到所在单位员工认可,能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开展技术工作。

6.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报条件

根据职务设置、职级体系明确各职级的申报必备条件,建议如下:第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5年及以上。第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3年及以上。第三,高级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7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四,高级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4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五,高级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教授级高级职称。第六,工程师职务1档:具有工程师职称5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七,工程师职务2档:具有工程师职称2年及以上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第八,工程师职务3档:具有工程师职称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助理工程师职称3年及以上。

7.明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破格申报条件

为体现不唯学历、不唯职称、注重实绩的聘任原则,特别制定了破格申报的条件,建议如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申报条件中对应年限可降低一年;或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但不足3年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8级工程师;或取得工程师职称,符合以下条件4-8之一者可最高破格申报至5级工程师。

第一,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地、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一、二等奖一项及以上(主要参与者)。第二,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三,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三等奖二项及以上。第四,获得国家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作为主要负责人)。第五,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第六,获得与本人所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相关的行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七,本专业的学术、学科带头人。第八,本专业提出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专著曾在全国性学术刊物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在这些成就中起关键作用。

8.薪酬标准

根据市场化、行业内标准,并考虑内外部薪酬的公平公正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标准(略)。

9.确定竞聘程序

第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第二,所在单位根据聘任条件进行初审;第三,将申报材料报公司,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查;第四,合格人候选人公示;第五,对符合聘任条件的合格候选人员,统一组织公开述职竞聘;第六,组织考察;第七,将拟聘候选人报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委员会审批;第八,结果公布(公示拟聘候选人);第九,聘任。

10.确定竞聘评分标准

竞聘评分由基础评价和现场部分组成,详见下图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竞聘成绩构成与评价特点:

(1)基础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量化赋分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作业绩、论文成果等基本条件进行量化打分,计算出应聘人员的基础成绩。具体基础评分标准如下:

第一,基本知识和技能:已获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100分);已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工程师职称的(90分);已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或双学士学位,或者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80分);已获得学士学位或本科生毕业的(70分);已获得大学专科学位或专科生毕业的(60分),评价时根据学历和职称对应分数取最高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30%。

第二,企业贡献:在公司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加5分,不满1年的按当年实际工作月份折合计算,最高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40%。

第三,项目成果: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奖项,加对应分数:1项目获得部级奖项(30分);项目获得省部级授予三等奖及以上(20分);项目获得地厅级授予二等奖一项以上,或三等奖二项以上(20分);获得国家专利并在生产中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经济效益(10分)。近十年内,作为项目主持者或主要技术负责人,每获得一项以下项目成果,加对应分数:完成了省部级或者地厅级的重点项目,其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填补了国内、省内空白的(15分);完成过系统性强、技术难度较高或较复杂的科研和工程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10分);独立完成了1个项目综合研究报告或主持研究制定了复杂项目的综合分析方案,应用效果良好并提交了试验报告(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20%。

第四,论文成果:近十年内,作为第一作者或主要编写者,每获得一项以下著作成果的,加对应分数:完成有重要实用价值的专业技术报告、设计报告2份(大型的可1份)和论文l篇以上(20分);在公开出版的部级或行业核心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15分);公开出版有价值的专业著作(5分);参加了省部级技术规范、规程或标准等重要技术文件的编写,并有重要实用价值的(10分)。

以上各项评分可累加,最高分100分。建议占基础评分权重的10%。

(2)现场答辩

第一,个人述职:主要反映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政策法规、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对矿山企业公司本专业技术信息了解和掌握的情况。第二,评委问答: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的专业技术知识和实际业务工作能力。

(3)综合成绩

按照基础成绩占40%、现场评分60%的比例,加权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数。

11.聘期

建议2-3年。

12.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后管理

(1)考核

另行制订了公司技术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主要考核的维度包括有:生产或专业管理问题发现及解决情况;技术标准、重要制度、主要技术报告起草及修订情况;技术交流、师带徒情况;经济效益、效率改善贡献情况;科研、技改、基建项目或课题成果情况;小改小革、合理化建议提出及采纳情况等。

(2)专业技术职务续聘、低聘或晋升

第一,依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或聘期内的绩效考核结果决定其续聘、低聘。第二,晋升必须通过公开的述职竞聘及组织考察。第三,在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受到刑事处罚者;不能完成本人职务职责者;不认真履行现职岗位职责,拒不接受组织上分配任务者;弄虚作假或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影响恶劣者;工作极不负责,造成严重事故、经济损失严重者;个人绩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因机构或岗位变动,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者;其他不宜继续聘任者。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

工程高级论文【第三篇】

关键词:法国;学位;文凭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3)08-0015-02

法国在《帝国大学法》颁布后,形成了中央集权的教育制度。在其后漫长的发展过程中,虽然追求大学自治与民主的声音不绝于耳,依然未能改变中央集权的教育制度。所以在今天的法国,文凭分为国家文凭和校级文凭。国家文凭由政府授权的单位颁发,遵照“全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审议会”制定的章程行事,校级文凭由学校自行颁发,只需按照学校的规定行事。其中,校级文凭不享有国家文凭所享有的权利。本文侧重对国家文凭进行梳理,在梳理时按被授权的主体分别进行说明。文章分为学位制度与文凭制度的涵义、 现有的文凭与学位两个部分。

一、学位制度与文凭制度的涵义

所谓学位制度是指“当前国际上广泛采用的一种高层次人才培养制度,是关于各种学位的构成,各级学位代表的学力以及学位授予资格的系统规定。”[1]借鉴学位制度的涵义,可将文凭制度理解为:文凭制度是指关于文凭的构成,各级文凭代表的学力以及文凭授予资格的系统规定。之所以将学位与文凭分别进行说明,是因为有些学校不能授予学位,只能颁发文凭。

二、法国现行文凭与学位制度

根据被授权的主体,本文将法国文凭发放单位分为:高级中学、大学技术学院、高级技术员班、大学校和综合大学。每个单位发放的文凭或学位都可用于工作或在相应的学校继续深造。

(一)高中颁发的文凭

法国中学毕业会考文凭被列为一级高等教育国家文凭,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业士文凭。将其列为一级高等教育国家文凭,主要基于以下原因:“第一,法国的中学学制为7年(初中4年,高中3年)比大多数国家的中学时间都长,毕业会考非常严格和统一;第二,中学毕业会考文凭曾同时是大学法律和神学专业的初级学位,也被视为相当于大学一、二年级的学习合格凭据。”[2]

(二)大学技术学院颁发的文凭

大学技术学院是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两年培养的短期高等技术教育机构,其目标在于培养高级技术员和高级技工。“教学形式有大课,指导课,车间实习和2年年末的为期6个星期的实习。教学内容分为普通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3]“每学年32周,每周32课时,两年共约2000学时。其中理论课,指导课,实践课分别占总课时的20%,35%,和45%。大学技术学院不实行学分制,注重平时成绩的考查,考查和实习合格,取得大学技术文凭。”[4]

(三)高级技术员班颁发的文凭

高级技术员班创办于20世纪50年代,旨在为各行各业培养高级技工,一般设立于职业高中之中。其在课程设置和教学上注重应用性和灵活性,强调专业知识。与大学技术学院相似,高级技术员班学生的成绩也由期终考试评定,成绩合格者,授予高级技术员证书。

(四)大学校颁发的文凭和学位

1.各种证书。大学校是法国高等教育独特的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工程师学校、高等商业学校、高等农业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大学校的学制各不相同,除了2年预备班(CPGE)的学习,工程师学院和商业学院一般为3年,高等师范院校为4年,其他1到3年不等。”[5]大学校是法国的精英教育,其目标在于为法国培养高级行政官员、学者、企业管理人才及工程师。大学校主要招收大学校预备班结业的学生和持有高中毕业会考证书的高中毕业生。学生在大学校修完相应的课程,考试合格分别授予工程师、建筑师等证书。

2.工程师博士学位。1973年7月27日颁布的法令,对大学三个阶段的文凭和学位进行了统一和调整,新设的“博士―工程师文凭”改变了大学校不授予学位的传统。“工程博士学位是为工科院校的毕业生更好地从事应用研究所设置的一种学位,学制3至4年。”[6]第一年攻读深入学习文凭,进行理论学习和研究方法训练,参加有关的研讨班;后2到3年博士候选人到实验室实习并从事研究,进一步加深与工程师职业相关的学科知识,学习严格的推理,撰写博士论文。博士论文答辩通过,授予博士―工程师文凭。

(五)综合大学颁发的文凭

法国的大学系统分为三个相互独立又前后衔接的学习阶段,各个阶段的学生只要修完相应的学分并考试通过(有的需要论文答辩通过)就可取得相应的学位或文凭。前两个阶段为本科教育阶段,第三阶段为博士生教育阶段。在法国没有研究生教育阶段,它的研究生教育阶段相当于中国等其他国家的本科生教育阶段。

1.第一阶段:普通学业文凭。本阶段为基础教学阶段,学制2年。教学目的在于“使学生得到并加深基础学科知识,使其多样化,以便他们能进入一个范围较广的工作领域;学会工作方法,取得对科学的敏感度”。[7]“本阶段不分专业,只设下列主修方向:法律、经济与社会行政、文学艺术、人文科学、社会科学与应用数学、科学、神学、体育运动科学技术。教学分为理论课、指导课和实践课三种。”[8]“第一阶段学习结束,通过考试,可以获得大学普通学习文凭。第一阶段允许留级一次。”[9]

2.第二阶段:学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本阶段为专业学习阶段,教学目的是“组织不同程度的普通教育和专业教育,特别要考虑到针对某种或某类职业做准备;同时,使学生进一步完善其知识,加深文化修养,引导他们从事相应的科学研究”。[10]第二阶段与第一阶段一样,学制2年,这两年具有相对独立性,第一年获得学士学位,第二年获得硕士学位。

3.第三阶段:博士教育阶段。学制一般3―4年,是一种“研究性培养和通过研究进行的培养,包括实施个人或集体具有创造性的科学工作,和不断进行科技革新的专业培养。”[11]1984年《萨瓦里法》对法国第三阶段的学位与文凭进行了改革,取消第三阶段博士和国家博士学位,改设新博士学位,新增指导科研工作能力证书和LMD学制。

(1)深入学习文凭。深入学习文凭在第三阶段第一年授予,要求选修与博士论文相关的课程,并参加研讨班,撰写小论文。考试合格,小论文通过即获得深入学习文凭。它是一种研究型文凭,为进行研究工作做准备,其间的小论文一般成为博士学位论文的雏形。

(2)高级专业学习文凭。与深入学习文凭为研究做准备不同,高级专业学习文凭是一种为就业做准备的高级资格,不可用于申请博士学位。“这种文凭专业性和应用性较强,主要通过研究班,进行高度专业化的应用性培养,训练从事某种专门职业活动的技能,教学注重实际知识的传授,实习占较大的比重。”[12]

(3)新博士学位。1984年的《萨瓦里法》对原有的学位制度进行了改革,规定:“为更好适应国际通用的学位制度,取消大学第三阶段博士,改设博士学位,并冠以颁发学位的高校名,学制作适当延长,同时取消原有的国家博士学位”。[13]这种博士学位被称为“新博士学位”。“新博士学位的学制一般比原第三阶段博士多一年左右,即:(硕士)或(工程师文凭)+(深入学习文凭)+3至4年研究工作。新博士学位候选者,可以是大学博士文凭或第三阶段博士文凭的获得者;也可是高等专业学习或深入学习文凭的持有者;还可是没有经过正规大学培养的人。”[14]“新博士学位获得者,必须系统深入地掌握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进行创造性的科学研究,并独立取得科学成就,必须提出高水平纯理论性博士学位论文。”[15]

(4)指导科研资格。指导科研资格是在取消国家博士学位后设立的,由于它一般要求申请者取得博士学位后工作几年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水平,“指导研究资格并不是、也不应被视为申请人的第二个博士文凭,就其学术水平和价值而言,它高于博士文凭”[16],所以也有学者将其称为法国的博士后文凭。

(5)LMD学制。随着欧盟的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欧盟一体化进程,法国与其他欧洲国家于1998年开始尝试统一欧洲学制,LMD学制便是其中重要的措施之一。所谓LMD学制,即是“学生在大学三年级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五年后获得‘硕士’学位,八年后获得‘博士’学位。”[17]

参考文献:

[1]王璞。国外学位制度的发展历史、现状及启示[J].煤炭 高等教育,2002,(3).

[2][14]钟金明。中法学历、学位和文凭关系的研究[J].武 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1997,(5).

[3][4]邢克超。法国的大学技术学院[J].比较教育研究, 1982,(6).

[5][8]贺国庆,华筑信。国外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动向和趋 势[M].保定:河北大学出版社,2000:95,103.

[6]李兴业。中法两国学位制度的初步比较[J].学位与研究 生教育,1985,(1).

[7][10][11]邢克超。战后法国教育研究[M].南昌:江西教 育出版社,1993:201,203,202.

[9][12]刘晖。二十国研究生教育[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 出版社,1989:306,318,320.

[13]黄福涛。外国高等教育史[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 2003:255,256,374.

[15]钟金明。七国学位的比较研究[J].法国研究,1991, (2).

[16]陈学飞。西方怎样培养博士――法、英、德、美的模式与 经验[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67,42.

高级工程师论文【第四篇】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多出人才,多出成果,培养造就一支与我省交通事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广大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我省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交通运输工程专业特点,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条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分别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第三条对符合本标准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评审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表明其具备承担相应岗位工作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对在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职称、身份等条件限制,破格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五条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道路与桥梁、汽车运用与检测、港口与航道、船舶运用与检验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皖工作1年以上的省外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员。

第六条专业类别

(一)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道路与桥梁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质量监督及养护与管理,标准、定额的审核审定,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机械应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汽车运用与检测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汽车运用工程中的汽车运输生产与组织、运输管理,汽车维修与检测,车辆技术管理,标准、定额的审核审定,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维护,标准、定额的审核审定,规范编制,科研与技术开发,工程船舶与港口航道机械应用,港口安全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船舶运用与检验工程专业

适用于从事船舶运用与检验工程中的船舶设计与建造施工,船舶运输生产与组织、运输管理,船舶及集装箱机务管理与维修,船舶安全监督、救助打捞,船舶检验规范的研究、制订和修订,建造营运船舶和水上检验、审图,交通机电及信息化工程,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科研与技术开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七条已取得非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符合本标准条件的,可根据工作需要申报评审交通运输工程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章基本条件

第八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团结协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

第九条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努力进取,有钻研精神,在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中做出一定的成绩;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期考核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第四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2.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3.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4.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现在野外艰苦岗位及县城以外(不含县城)基层单位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满5年。

(二)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第二学士学位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2.获得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后,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3.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5年。

(三)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获得中专学历后,取得技术员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第十一条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要求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第五章能力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高级工程师条件

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主持和承担重大工程项目或重要技术开发与研究课题的能力,能解决生产建设、管理和技术开发与应用中关键性技术难题,能够指导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科研、设计或生产技术和技术培训任务。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下同)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承担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和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以上行业技术标准、定额或规范的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或复杂的技术引进、消化、推广项目,项目通过验收,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作为技术骨干完成过重大的船舶海损、机损检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或新型特种船舶的初次检验,并参与解决复杂的技术问题。

7.作为运输管理技术骨干,总结并引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负责运输行业或企业生产管理或技术更新,有效降低运输成本,并经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8.解决交通运输中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对提高交通运输质量,保证安全生产、降低成本有显著效果,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三条工程师条件

申报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能力条件

较系统地掌握并能熟练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承担较大工程研究应用,解决生产建设、管理和技术应用中难题的业务能力。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的项目或课题,获省(部)级以上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或科技成果奖。

(2)参加完成1项市(厅)级以上行业标准、定额、规范编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发实施。

(3)在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文件审核中,提出的审查意见被采纳,并起到较大作用或取得明显效益。

(4)参加完成的工程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评审或交付使用。

(5)参加运输行业或企业先进技术运用的研究推广,取得明显效益。

(6)参加完成的规划、科研、技术引进、消化、推广、改造或开发项目,质量监理、方式管理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已通过评审鉴定或成果得到应用。

(三)论文著作条件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3篇。

第十四条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八、九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科学技术二等奖2项。

2.完成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项目1项,经同行专家和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

3.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市(厅)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市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

(二)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五条助理工程师条件

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八、九、十、十一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

(一)能力和业绩条件

基本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具有解决本单位科研、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工程项目中一般技术问题的能力,并取得一定的工作业绩。

(二)论文著作条件

在市(厅)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的技术报告1篇以上。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论文著作时间从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开始计算。判定是否具备条件的依据是个人提供的各类有效材料(原件或经与原件对比验印认可的复印件、复制件等)。

第十七条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有关规定可直接认可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一)工程师: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后取得硕士学位满1年,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二)助理工程师: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三)技术员:获得大学专科或中专学历后,1年见习期满。

第十八条凡在野外艰苦岗位以及常年在工地一线,从事水文地质勘测,施工、监理,航道疏浚及船舶检验等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时,在能力业绩和论文著作方面可给予适当倾斜。

第十九条对先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后取得《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从取得规定学历之日起,任满一个原岗位基本任职年限。

第二十条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须被单位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并任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二十一条取得非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转岗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后须转评本专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任职资格时间合并计算满一个基本任职年限。

第二十二条本标准条件所称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第二十三条判定申报人员是否获奖证书,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最高奖项;所完成项目依据主管部门鉴定认可的成果鉴定书;要求所提供的论文、技术报告的作者均须本人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第二十四条本标准条件所称“科学技术奖”是指: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当奖励”是指:同等级与工程系列有关的市级以上政府及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综合奖项。

第二十五条本标准条件所称“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科技期刊或学术刊物”是指:由国家科技期刊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学术期刊;著作须有标准书号(ISBN)具有国外公开发行的科技刊物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不得申报;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或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当年不得申报且任期顺延;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外,在以后的2年内不得申报。

第二十七条申报交通运输工程正高级工程师和破格申报交通运输高级工程师资格,按省工程系列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并报省工程系列高评会统一评审。

第二十八条本标准条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省交通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皖交人教〔2002〕125号)同时废止。

工程高级论文【第五篇】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建工城建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资历一律计算到2013年12月底,在此期限内已到达退休年龄的,除按规定经批准延长退休年龄者外,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评审条件

(一)建工城建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建设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11〕27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按)、《浙江省水利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人社发〔2009〕18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免试按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职称外语要求。职称外语要求按甬人专〔2007〕36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考核要求。近3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五)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参照甬政办发〔2002〕150号文件规定执行,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时管理,在一个继续教育周期内不少于90学时。

(六)公示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均须公示,具体要求按甬人专〔2004〕32号文件执行。

三、面试、笔试有关事项

申报高级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或专业知识笔试。其中申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施工、市政道路(桥梁)、工程造价、风景园林专业的须参加专业知识笔试,笔试的内容分别为建筑施工技术、道路桥梁施工技术、建筑预算、园林工程施工;水利专业按浙水办人〔2009〕3号文件要求,需提供《浙江省水利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评价业务考试成绩合格证》;申报其它专业的参加论文答辩和专业知识面试。面试、笔试成绩作为评委会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业务档案(包括任期内年度考核材料1套);

(二)《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表》(需贴照片),一式3份,另需电子版的免冠白底二寸彩色照片1张,要求用jpg格式,身份证号做文件名,尺寸不大于300×420,不小于200×280像素,文件大小在50k以内。

(三)《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A3纸打印)一式30份,并须加盖公章;

(四)《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学术论文基本情况登记表》(A4纸打印)一式30份;

(五)《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对象名册》1份,另报电子文档;

(六)任现职以来专业工作总结1份;

(七)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的业绩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

(九)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同时,需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申报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十)以下材料请按顺序装订成册:

1.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外语免试审核表)、计算机合格证(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继续教育证书、本人身份证,近1年劳动合同(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近1年(按申报材料截止月往上推1年算)在甬工作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企业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多人申报的单位可统一出具)等原件,同时再附上述所有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

2.宁波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4.在外地取得工程师资格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市级公布文件、调动相关证明材料。

五、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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