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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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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一篇】

何伟指出,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明确指出要“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协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以赴把河长制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何伟强调,要明确重点任务,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紧紧围绕“保水质保安全促发展”要求,做到组织体系全覆盖,落实好顺阳河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做到保护管理全域化,明确河道保洁员、巡查员、信息员“三员制度”,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实现巡河护河常态化;做到履职尽责全周期,建立完善工作机制、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坚决实行“河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做到问题整治全方位,以顺阳河水质达标及保护为重点,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加强综合防治,清理整治河道乱象,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做到各方力量全动员,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和推进力度,凝聚社会共识,赢取群众支持,推动顺阳河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坡稳、景美、便民”的治理效果。

何伟要求,各级河长要将顺阳河的管理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重要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搭建工作平台,明确任务时间节点,进一步细化河长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牵头组织开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和加强涉河执法监管等重点工作。要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当地财政投入,将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精准策划一批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等项目,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治理。要加大宣传引导,在顺阳河各河段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举报,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把顺阳河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以实际行动助力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二篇】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会议精神,对我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刚才,魏波同志宣读了《曲沃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水利、环保、住建和史村镇、高显镇、北董乡的负责同志分别做了很好的表态发言,可以看出,大家对于抓好此项工作信心十足、决心很大。

河长制,简单地说就是由党政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湖的管理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习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习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实施河长制工作高度重视,分别建立了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省河长制工作领导组组长的省级河长制,由市委书记、市长共同担任总河长的市级河长制。今年以来,我县按照省、市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工作,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县域河湖情况调查摸底,实行了联席会议、信息通报、问题督办工作机制,为全面推行此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要围绕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推进会议精神,结合全县正在深入开展的“五城联创”活动,突出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一)要明确目标原则,准确把握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领导、部门联动,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强化监督、严格考核”的基本原则,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关于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迅速行动,加快治理,使县域水污染得到全面遏制、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得到显著修复,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9月底前全面建立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县、乡两级河长制,切实为河湖管理保护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要强化系统治理,分河道、分项目制定专项规划,按照规划分段控制、分类治理、分步推进,确保全流域、全过程治理。

(二)要压实河长职责,形成治水合力。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河长制要求,及时将任务和责任分解到单位、落实到科室、细化到岗位,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河长要率先垂范、带头履职,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湖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县河长制办公室要抓好河长制的具体组织实施,督促落实河长和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统筹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要在主要河道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要建立河湖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监管渠道;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充分发挥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承担的任务逐一研究细化,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

(三)要紧扣重点任务,持续强化举措。河长制的实质在于系统治理,必须坚持管理与养护相结合、治理与发展相结合,集中精力管好水、护好水、治好水、用好水。一要管好水。严格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限制纳污、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要落实新发展理念,科学编制河湖管理保护规划,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统筹处理好上下流、左右岸关系,促进河湖协调健康发展。要加强执法监管,划定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厉打击整治非法排污、设障、采砂、捕捞、侵占水岸线等破坏河流生态环境行为。二要治好水。以水质保护为重点,明确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切实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要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管,加快实施入河排污口截污治理,有效控制河流水体污染,确保污水无直排;要开展钢铁、焦化等高耗水、高污染行业生产废水专项整治,加快城南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和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要以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化肥、农药施用量控制为重点,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要加强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重点推进浍河河道综合治理。对于这项工作,刘市长已做过两次专门批示,要求县委、县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水质达标。会后,刘泳同志要组织相关部门尽快拿出合理的治理举措,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全面付诸实施,确保达到消除污染、净化水质、改善环境的良好效果。三要护好水。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快城市备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和备用水源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实现重点保护区内污水“零排放”;要加强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大力实施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周边生态环境,开展水生生物种植及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能力,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四要用好水。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水生态环境优势加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要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充分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将防洪保安与生态、景观、休闲、文化等社会化功能相结合,与生态城市、环城水系、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对县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治理,使河道成为一条安全线、生态线和风景线。

同志们,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点定位、狠抓推进,确保如期圆满完成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三篇】

今天,我们召开全区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全市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凝心聚力,推进我区河长制工作全面实施。刚才,XX同志宣布了区级河长名单,肖坤同志对全区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镇级、村级2位河长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讲得都很好。今天我们还签订了责任书,这就是“军令状”,各级河长必须要履职尽责,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河长制落地见效。下面,就推进河长制工作,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落实河长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其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都十分突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XX是生态涵养区,同时97%的区域面积是水源保护区,水环境治理、水资源节约利用和保护是我们非常重要的职责。所以,在落实河长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我们必须走在全市前列。

应该说,在生态环境建设上,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同时也从中受益匪浅。比如,正是因为我们拥有山水XX的好环境,才使每年约有1300万人次来到XX休闲、旅游、度假,带来了60亿元左右的旅游综合收入,切实给XX人民带来了实际的收益,并促进了沟域经济的发展,民俗户的方兴未艾。再如,九渡河镇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打造了“蓝莓谷”,2000亩的蓝莓已经供不应求,这正是良好的生态环境带来的实际利益。所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落实河长制,既是我们立足首都发展大局、做好首都生态屏障的应尽之责,同时也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促进地区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应为之事。我们必须要精心、精准、精细把河长制工作做到位。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我们抓好“两贯彻一落实”的一项重点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水生态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去年10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今年7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进一步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8月1日,市政府召开了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市河长制工作进行部署,标志着河长制工作全面实施。近期,市领导密集到各区调研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上周,阴和俊副市长、齐静部长分别到XX督导检查河长制落实情况,充分体现了市领导对河长制工作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生态涵养区落实河长制提出了更高要求。蔡奇书记在平谷调研河长制时强调,落实河长制关键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对标对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首善标准,不折不扣抓好河长制的推进实施,涵养好水源,建设好首都生态的屏障。

(二)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突出位置。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既是生存环境之危,也是民族存续之危,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我区有大、中、小型水库17座、塘坝64座、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64条,丰富的水资源和良好的水环境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所以,我们要站在建设高品质宜业宜居示范区的高度,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河长制这一治水管水护水的新模式,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以水生态环境的不断优化促进区域生态涵养能力的持续提升,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为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解决水环境突出问题,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首都的生态涵养区,长期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建设,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建设、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连续实施了一大批工程,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特别是去年以来,我们大力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全面退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开展了三条流域渔业综合整治,各类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区域水环境有了明显改观。8月5日,《北京日报》头版刊发了怀沙河口头村段治理情况,重点报道了通过我们大力度的整治,怀沙河重现了鸟绕林、鱼戏水的良好生态。但实事求是地讲,这些工作只是取得的初步成果,由于长期以来简单粗放的发展方式还存在惯性,加之水环境建设的意识不强、水生态保护的监管不到位,区域河流水质污染、河湖岸线被侵占等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水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目前,全区河流还有171处排污口、162家沿河餐饮、68户渔业养殖没有整改;

跨境河道水质考核断面仍未实现稳定达标;

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排乱放、沿岸乱搭乱建、河道乱截乱拦等行为依然存在;

河道周边经营户超标排放问题,尚未得到根治。全面推行河长制这一制度创新,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举措,是维护河湖生命健康的治本之策。要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重要抓手,统筹调度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岸上岸下的系统治理和综合整治,推动多部门协同联动,形成治水合力,推动区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聚焦重点工作,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

水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用好全面推进河长制这个重要抓手,以水清、岸绿、安全、宜人为目标,扎实做好治水护河各项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一要加强水污染治理。XX区既是生态涵养区,又是北京重要水源地,水环境保护是我们生态建设的重中之重。年初以来,我们以怀沙河、怀九河、雁栖河水质提升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关停了一批排放不达标企业,进一步改善了断面水质。特别是为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确保雁栖湖水质,我们逐一对上游排污口进行了编号,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下一步,要进一步固化这些好做法,从源头抓起,全面控制住河湖污染物排放,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提高设施的使用率,现有的设施必须要运转起来,坚决避免出现建而不用、用而低效的“晒太阳”工程。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好河长制责任,坚决查处违规排放现象,彻底打消违规经营户的侥幸心理。治水要从治村抓起,要从岸上找原因,减少垃圾、面源污染、违法建设、人口过度集聚对河流造成的生态压力。要科学治水,采用生态的方法治理水污染,立足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利用自然方法,考虑物种的共生和多样性规律,积极稳妥地推进污水治理工作。

二要加强水环境治理。水环境的问题根源还是在岸上。管水要从沿岸抓起,要像抓门前三包一样看好抓好,沿岸的村庄、单位、企业、住户,都要担负起管水职责,抓好责任地段。要将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向农村延伸,加大对河流沿线两侧私搭乱建、养殖小区、“小散乱污”企业的拆除腾退力度,特别是要重点做好渔业养殖的综合整治工作。一方面,要提高渔业养殖产业的集中度,讲求规模效益,加大治污治水设施投入,必须达到排放标准,否则就关门停业;

另一方面,关停低小散的养殖业。在年初召开的生态文明和城乡环境建设动员会上,我们已经对相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从目前的情况来看,部分河道及沿线仍然存在整改不到位的现象,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要态度坚决、措施有力,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同时,统筹腾退土地利用,坚决不能随意开发建设,要结合美丽乡村整体规划,注重留白增绿、涵养水源,还岸于绿、还空间于市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三要加强水生态治理。水生态治理不能遍地开花,要集中发力。以流域为单位,加强区域统筹,实行一河一策,集成政策、资源、资金、项目,同步推进河岸治理、河道整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确保治理一条、达标一条。保水要从保绿抓起,要加大力度推进植树造林,推动平原造林向山区延伸,沿主要河湖流域实施,不仅能涵养水源,还能改善环境,也能促进低收入户的增收工作,我们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坚持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强化系统思维,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内在规律,做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四要严控水生态空间。要严格河湖岸线的水生态空间管控,抓紧落实好河湖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加强规划岸线分区管理,加大对违规占用、过度开发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力度。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进一步淘汰现有的高耗水行业产能。要强化河湖管理,严格执法监管,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格监管涉及河湖的建设项目,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河湖环境的违法行为。环保警察、水务执法与公安部门形成联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打击。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构建治水管水护水长效机制

实施河长制,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工程,贵在有恒。全区上下一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以对历史、对人民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资源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坚持党建引领。推行河长制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坚持把党的建设贯穿全过程,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实现河长制的目标任务,关键在于党建引领,要把党建工作作为落实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抓手,把基层党建工作抓细抓实,把基层党建与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要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树立绿色发展观,在河长制落实、生态涵养、水源地保护、河湖水系治理、美丽乡村建设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要注重在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一线锻炼和培养干部,选派大局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关键岗位发挥作用,加快推进河长制早见成效。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们成立了巡察机构,今年至少开展2轮巡察工作,就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巡察党员干部,督促大家要遵纪守法、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对谋取个人私利、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二要完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关键是要建立健全区、镇乡街道、村、段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和以党政领导一把手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落实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把工作抓在一线,把基础打牢夯实。要加强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各委办局要理解河长制的本质,落实好各自职责,群策群力、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任务。按照全区河长制工作方案,各镇乡抓紧出台具体实施方案,落实细化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加强河长制体系建设,完善工作机制,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狠抓责任落实。各级河长要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主动牵头、主动谋划、主动推进,认真开展好各项重点工作。区级河长要主动发挥带头作用,做好统筹协调、综合调度、具体指导等工作,以上率下促河长制有效落实。各镇乡街道河长要落实党政同责,集中研究、调动各方力量推进河长制工作,将推行河长制融入整体工作统筹考虑,与各项重要工作一体部署。要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调度推进,河长制落实情况要及时上报区河长制办公室。村级河长和河段长要严格按照总体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巡查,进行动态监管,对涉河违法违规行为能够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能制止的要第一时间制止,能处理的要第一时间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向镇里的职能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报告。如该发现的没及时发现,必须按考核办法和追责制度跟进处理。

四要强化督查考核。我们大力推行河长制,不是要搞短期的突击性治水,而是要长期的制度性治水,通过“河长制”实现“河长治”。河长制办公室要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及时公布并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要将实施河长制纳入“五好”党委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下级河长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对考核不达标的,要明确整改期限,限期整改;

对出现重大问题、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要严肃问责。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对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要严格追究责任、跟踪问责。现在涉及生态环境的问题,是党政同责、失职问责、终生负责。大家一定要有这个意识,该做的事一定要做到位。要通过以督促改、以督促建的方式,引导各级河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方法,以更加有力有效的举措,推行河长制落实到位。

五要实现多元共治。要搭建推行河长制工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告各级河长名单,以及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现在河长制的牌子都已经树起来了,按照市领导要求,牌子还要树得更明显、更清楚,更便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广泛动员群众关注、支持、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积极引入河湖巡查和水环境质量监督评价的第三方力量,形成多方参与、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凝聚强大合力,共同做好水环境治理和水资源保护工作,确保河长制落地见效、发挥作用。要深入学习蔡奇书记和各位市领导对推进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的做法,河长制办公室要尽快安排区级河长到各自负责的流域进行检查督导,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督查区职能部门会同属地,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河道治理综合方案,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策。涉及河道流域的综合治理工作,由区里统筹,通过包装项目向市里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涉及违建拆除、排污口治理、小散乱污企业退出等工作,由属地负责。

同志们,推行河长制,加强对水环境和水生态的保护和治理,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始终保持生态涵养功能定位的定力,把生态涵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河长制落实,切实把河流和水库治理好、管理好、保护好,努力把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全面加快高品质宜业宜居示范区建设。

在河长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河长制会议精神,并对我县深化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县水利局谢荣响局长就我县《实施方案》作了具体说明,大家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落实好河长制工作,确保我县河湖生命健康,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目标。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强化认识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去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组第28次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他强调“要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紧接着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对这项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标志着全面推行河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已经上升为中央和国家层面的一项重大改革,为我们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今年2月27日,于伟国省长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视频会上,提出了“组织体系全覆盖、保护管理全域化、履职尽责全周期、问题整治全方位、社会力量全动员、考核问责全过程”等“6个全”的具体要求;随后省里印发了《福建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并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3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会议,并印发了《三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全市按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水。上午县委常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通过了《清流县全面深化河长制实施方案》,马上会印发给大家,大家要按照方案要求,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清流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条(段)、流域面积达1775平方公里。自2014年开展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县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其它各项指标均符合各功能区划要求。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流域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群众认识不到位。群众保护流域水环境的意识还不强,如往河里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侵占河道、破坏护岸等问题依然存在。二是部门履职不到位。有些乡镇、部门对污染源的掌握不清,对污染问题的制止不到位,个别地方还比较严重,出现河床抬高、常年不见清水现象,在建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还比较常见等。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各有关部门在水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上各自为战,出现问题后被动管理,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针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认真对照中央和省、市的要求,在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找准问题,分类施策。

我们必须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扎实推进治理工作。

(一)要治理工业污染。县经信、环保部门要把好产业准入、污水收集等各项前置环节,关停、取缔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倒逼工业企业转型升级,稳步推进涉水重污染行业整治;各乡镇要落实属地原则,全面掌握辖区重点污染源,对工业污染源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制定治理方案,认真做好整治工作。县环保部门要重点针对河流上游、饮用水水源地等敏感区域,组织力量不定期对化工、印染、制药等重污染行业和涉重金属企业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县住建、城管、环保、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要强化县、乡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管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乡镇污水处理新模式,确保污水及时处理。要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对重点行业、企业、区域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要治理农业污染。畜禽和水产养殖是导致许多河流水质下降的直接原因,另外过度施肥、用药,直接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土地板结酸化、土体水体污染加剧。针对这些问题,县农业、畜牧水产部门要严格落实禁养区、可养区制度,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要控制网箱养殖规模,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要限期治理;要开展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减量化专项行动,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先进施药机械,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要加强科学、生态种植等技术指导,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生态化、集约化发展,引导农民少用药甚至不用药,少用化肥用有机肥,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县林业部门要加强阔叶林的林分改造,加大水源涵养林建设,减少水土流失;县水利部门要着重加强主干流和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水库周边一重山等重点区位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三)要治理生活污染。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居民生活污水逐年增多,一些群众水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生活污水、废物直接向河道排放,农村受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条件限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向河道倾倒问题比较常见,加上部分河流自净能力差,径流量不足、底泥析出等原因影响,导致县城和村镇部分居民集中区河道污染严重。县住建和环保部门要加快建设垃圾和污水处理厂,通过污水进厂、垃圾进场、雨污分流等措施,着力消灭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河、垃圾河问题,对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水达标排放;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和方式,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严格控制农村面源污染,切实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的现象,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要治理工程污染。工程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地开发、大型机械作业等造成的水土流失,是工程污染的主要源头。县水利、交通部门要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禁止未批先建;建筑工地、道路工程、拆迁、绿化、土方开挖等要严格对照施工标准和水保要求建设;县住建、环保部门要加大工程建设监管力度,及时制止工程污染行为,对造成工程污染的单位要实行严厉处罚。

(五)要治理矿山和河道采砂。矿山开采、河道采砂等活动给水环境和水生态带来较大隐患,这要引起大家的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领导干部要亲自看、亲自抓、亲自管。在矿山治理方面,县国土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矿山开采的巡查力度,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未取得采矿权或者采矿权已到期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并按照矿山关闭标准进行关闭,切断电源和运输通道,防止“死灰复燃”;要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抓好“青山挂白”整治工作,着力建设绿色矿山;在采砂治理方面,县水利部门要抓紧修订实施县河道采砂规划和年度采砂方案,严格落实“双控及五定”要求,加强对可(限、禁)采区的监管,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河道全部实行禁采,同时要按照分类改造的思路,稳步推进小水电转型升级,推动严重影响生态的小水电有序退出。

    三、明确责任,健全机制。

流域管理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左右岸和不同行业。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以最严的标准、最实的作风推进工作落实。

(一)健全责任机制。“河长制”就是流域治理负责制,各责任主体必须担起各自的责任,确保全县大小河流都有人管、管得好。一要党政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河库(湖)管理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河流河长、河段长是片区流域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作为本辖区流域整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综合治水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治理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县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流域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建立“一河一档”,实行“一河一策”,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提高流域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要河长履责。目前,我县集雨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上的6条河流河长和联系部门都已经明确,其中九龙溪(沙溪清流段)河长是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远隆,联系部门县城管局和交通局;罗口溪河长是邹卫东,联系部门县农业局;罗峰溪河长是周美华,联系部门县经信局;嵩溪溪河长是陈姜,联系部门县住建局;长潭河河长是江勇,联系部门县水利局;文昌溪河长是胡立峰,联系部门县环保局;另外,全县44条(段)集雨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也已经明确了河长,具体由各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担任。各级河长是所辖河库(湖)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河库(湖)突出问题整治、水污染综合防治、河库(湖)巡查保洁、河库(湖)生态修复和河库(湖)保护管理,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检查督导下级河库(湖)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河长负责本辖区内河库(湖)管理工作,制定落实河库(湖)管理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湖)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三要专管员尽责。河道专管员身处河流管护第一线,是基层治水管水的具体执行人。各乡(镇)要根据辖区内河道数量、大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选准选对、管好用好河道专管员,公开聘任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踏实肯干的群众作为专管员,充分发挥好专管员在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配合相关部门现场执法和涉水纠纷调处、引导公众参与等方面作用,防止少数不符合条件的人被“照顾性选入”。

(二)健全协作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协同作战,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要统一部署。按省市要求,县乡级河长制办公室、河务管理中心要在4月上旬挂牌成立,且做到人员到位、集中办公、实体运作。3月1日我县县、乡河长办已挂牌成立,办公场所方面由水利局配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就近选择合适场所。人员配备方面,3月10日前县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兽医水产局等6个部门选派人员要安排到位,三月中旬2名专职副主任要安排到位,尽快集中办公。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比照县级河长办公室设置办法,实行集中办公,使协调工作日常化。二要互联互动。要组建全县河库(湖)保护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水质情况、河长信息、巡查记录、问题举报、跟踪处理、反馈销号、查询统计等基础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对监测发现的情况,由河长制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向有关方面通报发布,对相关部门提供的监测数据要加强会商研判、科学分析,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有关部门查找根源、落实整改。三要形成合力。要借鉴大田县的做法,结合我县实际,整合县水利、国土、环保、林业、农业、畜牧、住建等部门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处罚权,适时组建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各乡镇要成立联合执法中队,由乡镇相应职能部门人员组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健全监管机制。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一要加强点位互补监测。坚持统一规划、优化整合、合理布局,分部门按职责开展流域水环境质量、渔业水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县乡行政区交界面水质等水环境监测。对县乡行政区交界面、干支流交界面、功能区交界面和主要入河排污口,要科学设置监测点,做到点位互补,细化加密监测。二要认真开展专项巡查。县里在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专门设立巡查组,建立巡查机制,目的就是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实。县巡查组要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对各河流治理、管护情况及各河流河(段)长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巡察,并对巡察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进行“会诊”,列出问题清单,并通报给相关河流河(段)长和职能部门,进行重点督办、限期整改、验收反馈、问责追责。三要做好迎检各项准备。3月2日至12日,国家水利部在我省开展2017年第一次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督导检查,这是我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首次接收中央督导检查,于省长、杜书记对此都作了重要批示。大家要高度重视迎检准备工作,认真对照督查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对接,抓紧补缺补漏,特别要对河长制领导机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相关制度、工作机制和进度安排作进一步细化、实化,提前筛选、安排好督导检查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完成。

四、加强领导,确保成效。

全面深化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需要常抓不懈的系统工程。各乡镇各部门要把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领导挂帅、高位推动,是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关键。为此,县里专门成立了以池书记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会后各乡镇也要参照县里,抓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河长制顺利推进、全面推行。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实施方案》要求,将各项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乡、落实到村、落实到人,确保每一个河段、每一条溪流有人抓有人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保障经费投入。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内容多、任务重、投入大,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落实好河长制经费保障。一要加强财政投入。河长制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重点用于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河道村(居)专管员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二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各乡镇、有关部门围绕中央和省上政策导向,精准策划一批防洪工程、水污染治理、流域综合整治、安全生态水系工程等项目,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同时要整合各类涉农涉水资金,有效保障河流治理的资金投入。三要拓宽融资渠道。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

(三)加强宣传督导。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报刊等媒介,开辟“河长”专栏,滚动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强化公众爱水护水节水意识。要向社会公布所有“河长”名单和联系电话,并在各河段重要位置设立公示牌,公布河段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同时,聘请老党员、退休老干部等热心人士担任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建立河长制工作考评和下游监督考评上游制度,制定河长年度考核考评和奖惩办法,县、乡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生态补偿、以奖代补等挂钩,并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内容,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以及未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在生态补偿金的分配上,向河流治理、保护突出的乡镇给予重点倾斜。根据河长年度考核情况,评出全县“十佳河长”、“十佳村级河段长”和“十佳河道专管员”,并予以表彰。

同志们,保护河流生命健康,事关群众福祉,事关长远发展。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幸福新清流”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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