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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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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各定点医药机构: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确保群众充分享受医保政策待遇,按照我中心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我市救治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医疗保险系统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救治保障工作,我中心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主要包括沟通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收集梳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做好信息宣传报道工作。领导组执行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要求,尽职尽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有紧急、重要事项要立即上报并及时快速协调处理。

三、工作任务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时期,为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充分发挥医保在联防联控的作用,共筑抗击疫情新堡垒,中心依法依规、有序有效开展防治工作。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享受特殊报销政策,让患者放心就医

1、对于新型肺炎疑似、确诊病例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救助,实施综合保障。

2、对于异地就医新型肺炎患者,先救治后备案,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3、患者使用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__市新型肺炎定点医院要及时将药品和诊疗项目分组录入,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减轻定点医疗机构压力,让其放心救治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单独预算。中心预付__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100万元,用于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治疗。

2、暂停对长期护理人员上门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远程方式做好长护人员医疗指导工作。

3、暂停一级医疗机构住院审批登记工作,科学安排业务办理流程,住院病人由医院医保科及时上报,暂时实行网上审批,原审批管理办法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暂停门诊大额疾病转院审批。疫情期间门诊大额疾病患者需转院的取消转出单位及转入单位盖章环节,需转院的提供相关资料直接在医保业务窗口办理。

5、暂停门诊大额疾病外检查审批。疫情期间如需要外出检查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可直接持定点机构外检申请表外出检查,检查结束后持发票在医保中心报销。

(三)做好基础防控,让工作人员安心上班,让市民安心预防

1、取消春节休假,全员到岗履职,为应对疫情的突发性,防范性,医保中心全体人员于1月26日全员上班,主动作为,履职履责。

2、加强基础防控工作,工作人员严格佩戴口罩上班,每日监测体温,对来办事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免费口罩配发,并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办公场所的消毒工作。

3、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切实实行24小时购药机制,保障市民做好疫情预防,不可趁机哄抬防护口罩及与疫情相关药品的价格,扰乱医药价格,如有违反,将实行责任追究。

4、加大医保智能监控力度。各定点医药机构要按照协议规范购药及医疗服务行为,两定机构监察室要充分利用医保智能监管系统,严格落实严控、严查的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名、报销便利之机实施欺诈骗保行为。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扛起责任,科学应对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强化统筹协调,层层压实责任。要切实加强对疫情救治保障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横向沟通和纵向联系,确保救治保障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得到有效解决。各定点医药机构、领导组人员要高度重视、统筹部署,确保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要切实做好精准统计、及时上报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日上午9点前报送疫情情况电子版,由中心两定机构监察室负责汇总定点机构数据,汇总后按时间节点每日上报临市医保中心及市医保局。

(三)加强政策解释,强化舆论引导。要利用多种渠道加强此次疫情医疗保障临时救助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力度,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防范,紧扣当前疫情救治保障工作中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应对,合理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与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担任,副组长由徐亚担任,成员由黄影、徐振、闫奎、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王玉梅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综合协调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预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启动应急预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高考、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组织

成立

2015

年龙凤区高考、中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高考、中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

长:李彩芹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刘晓良

区教育局局长

成员:杨福友

区委办副主任

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梁富强

龙凤公安分局副局长

朱继秋龙凤供电局副局长

陈晓东

区卫生局局长

吕从旭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局长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

张连成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区医院院长

王丽君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晓利区城管监察大队队长

高文波

区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姜欣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英辉区环保局副局长

徐志学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负责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区委办负责区保密室的检查和验收,做好试卷保密和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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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封闭管理。及时处理治安案件,对盗窃、传播、出售试题及发布虚假信息等行为进行打击。加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考点周边交通秩序,保证道路交通通畅。

区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负责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强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检查,保证高考、中考期间饮食卫生,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

区卫生局负责加强卫生防疫,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突发流行性传染疾病的防控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与有关部门协调,对污染物、噪音等影响考点周边环境质量的问题进行治理。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考试期间建筑单位的施工管理,加强对考点附近的工地在高考、中考期间机械作业的管理,严格控制居民区附近工地噪音等污染。

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加强对考点附近无证经营、占道经营小商贩的查处,加强对在考点附近发放宣传单、宣传品等行为的管理。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负责加强对考点和居民区附近娱乐场所的管理,严格控制影响考试环境和考生正常休息的噪音污染。

龙凤供电局负责保障考试期间用电,特别是要保证

6

月8日下午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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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上午外语听力考试期间电力供应,有条件的要向考点提供备用发电设备,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新闻单位、招生考试部门,积极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搞好对高考、中考工作的宣传,为考生提供各类信息服务。

高考、中考承载着广大学子及其家庭的殷切希望,考试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考试环境复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高考、中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高考、中考作为服务群众的重点工作抓好,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责任分工,抓好落实工作。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考、中考工作,细化具体部门及工作人员职责,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务求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沟通,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和协调,共同做好中高考工作。

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在考试期间,要靠前指挥,加强巡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强化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使全部涉考人员全面掌握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遇到突发事件要采取果断措施妥善解决,保证中高考工作万无一失。

各单位、考点作为高考、中考的具体组织者和实施者,对中高考全过程要加强细节管理,对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情况,要认真对待,及时反馈。在考试、餐饮、交通、电力、医护等具体环节要精心计划、统筹安排,实现各环节无缝衔接,顺利完成今年高考、中考工作任务。

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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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做好20xx年高考期间餐饮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广大考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依照学校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1、召开高考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专门部署高考就餐安排和食品安全工作。

2、要求食堂各经营组按照食品卫生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制度和规定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学校将在高考期间组织专门检查和指导。

3、要求学校餐务办公室加强对食堂的日常监管并具体落实相关规定,责任到人。

4、审核高考就餐方案,严格监督落实。

5、制定学校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6、做好其他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1、食堂和超市的环境卫生:要求各经营组于6月5日前认真清理内外环境卫生,注重细节,不留死角。

2、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原材料检验制度,把好原材料入口关;严格执行库房保管制度;严格按照夏季卫生标准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贮存。

3、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所有员工必须持健康证方可上岗;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发现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员工,一律不得上岗。

4、食品加工制作管理:粗加工、初加工、烹饪、面点制作等加工环节严格执行岗位要求与操作规范。

5、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强对餐厨具清洗消毒、备餐间消毒的检查,确保餐具厨具清洗消毒质量。

6、食品留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确保所有食品按规定及操作规程留样。

7、坚决禁用高危食品,严禁制作和销售凉菜(包括咸菜),早餐不得制作使用隔夜米饭加工的炒饭,不得制作使用豆角等作为原材料的菜肴,豆浆、牛奶等必须煮透方可销售;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保证食品质量。

8、监督食堂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使用食品添加剂。

9、严格执行学校关于食堂安全的各项规定,确保就餐秩序安全有序,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用餐环境。

10、餐务办工作人员、各经营组负责人要全程在岗监督,切实保障考生饮食健康安全。

1、就餐地点:早餐:考生自主选择一楼或二楼食堂就餐;午餐、晚餐考生集中在三楼教工食堂就餐。跟车和保障人员在三楼食堂西侧餐室就餐。

2、就餐时间:

3、高考学生食谱菜价:(附) 高考期间所有菜品均为小灶烹饪。

4、跟车工作人员就餐方式: 工作自助餐

5、责任人:包校长总体负责。各经营组;一楼经营组由田晓辉、邵歧志具体负责;二楼经营组由王永成、刘晓光具体负责;三楼由于德江、邵岐志具体负责。

高考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为切实做好20xx年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方案(以下简称“中高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参会人员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宿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等制定本方案。

建立健全餐饮服务环节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保障与会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一)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

(二)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的原则。

(三)坚持依靠科学技术支撑,实行科学民主决策,依法规范应急处理,确保应急方案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四)坚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快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方案,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处理,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的原则。

(一)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成立“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中高考”期间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有关情况,负责与各有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胡庆生担任,副组长由徐亚担任,成员由黄影、徐振、闫奎、各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人员组成。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餐饮服务监管股,办公室主任由徐亚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方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联动和配合,协调事发地有关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现场处置和应急保障组二个工作组。

(二)应急处置各工作组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个工作组的组成与职责分工如下:

1、现场处置组:由驻点保障人员组成,组长由王玉梅担任。主要职责是深入所管辖餐饮单位现场,收集突发事件第一手信息资料,必要时在现场抽样检验,根据事件的势态,必要时依法采取封存、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情况,提出相关的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蔓延,依法实施行政监督,监督现场有毒有害食品的处理。

2、应急保障组:由应急股、综合协调股、餐饮股、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徐振担任。主要职责制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组织撰写总结报告;及时与新闻媒体联系,通报或发布有关情况。

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待命,开展“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与卫健委、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的联系,确保及时检验检测、医疗救治等工作。

“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加强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区域的监测和监管,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一)启动应急方案

1、发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启动应急方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做好应急处理,控制事态,按要求做好信息报告。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规模、程度以及应急处理的需要,及时请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必要的技术和物质支持。

2、事故处理超出本局应急处理范围或者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和事故严重程度,建议县政府启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建议报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方案。

(二)事故调查处理

市场监管部门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中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监管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

2、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控制措施,查处违法行为;

3、提出职责范围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三)责任追究

调查食品安全事故,除了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还应当查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失职、渎职情况,并依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四)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对事故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及时通报卫生行政部门。

(五)总结报告

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应认真总结事故处理经验、教训,改进工作的措施,完成应急处理总结报告,报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报告时限

县市场监管局在知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2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七)扩大应急

当餐饮服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反应级别。

(八)应急结束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害因素消除后,事故处置工作终结。领导小组应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提出终止应急工作建议,报告同级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督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整改措施,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造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对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未履行职责,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承担辖区“中高考”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等工作,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报县政府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县政府或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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