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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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一篇】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xx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确保工作人员和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区20xx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简称文化考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第二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统一指挥和协调本地区文化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负责检查、指导考点、考场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工作,检查防疫物资准备工作及防疫方案落实情况,指导防疫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以及对身体异常考生、工作人员的监测、处置工作。考点主考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第三条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全面动员、全员参与,全力应对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大考。各盟市由当地招生考试委员会统筹协调文化考试相关事宜,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做好招生考试委员会成员单位之间紧密衔接,确立文化考试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等机制。
第四条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技能培训,负责向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宣传预防新冠肺炎知识,指导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开展健康教育、传染病风险点排查、预防性消毒等工作,开通考生发热门诊绿色通道。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驻点指导,负责考生、涉考工作人员的防疫、检疫事宜以及对身体异常人员的专业处置;宣传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的宣传报道;网信部门做好涉及文化考试的互联网违法与不良举报受理和处置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文化考试疫情防控物资供应保障;公安部门做好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高考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往返考点的交通运输保障及途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第五条制定防疫组考工作方案和预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依法、科学、精准、因地制定文化考试防疫组考实施方案和预案,报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第六条制定防疫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各级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制定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明确规定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涉考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第七条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涉考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过程中正常需要的涉考工作人员、组考经费、必要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能够到位。
第八条加强考试工作人员遴选,遴选的工作人员要求无新冠肺炎病史、隔离史和接触史,无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考前14天内不得离开本盟市,由所属单位负责监测、记录健康状况,于考试前一天报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在报到时需提供由所属单位出具的考前14天健康监测证明及绿色健康码,由考点与工作人员签订《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考试承诺书》。提供相关健康材料不全面、不准确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工作。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工作人员及所在单位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在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时,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培训内容,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突发事件处理流程。
第十条加强考生身体健康监测,原则上考生于考前14天起不得离开内蒙古自治区,考生考前14天内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考前14天内有疫情高风险、中风险地区、境外旅行史的,须在就近定点医院或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申请核酸检测,并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考生自考前14天开始至考试结束,自行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健康状况申报表在考试当天进入考点前交由工作人员检查并留存。考试期间,健康状况异常考生信息报告考点。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及所在学校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并最晚在考试前一天抵达考点所在城市,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生要加强考生赴考点途中、考试期间的个人防护。建议有条件的学校统一组织考生前往考点。
第十二条考生凭居住地“健康码”、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文化考试通知单进入考点,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申报表,体温测量合格后方可进入考点。进入考点后要严格遵守考点考试纪律和防控工作要求,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指令,考试结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家长及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大门外逗留。
第十三条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必须接受两次体温检测,是否佩戴口罩不做强制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第十四条对在考前14天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按规定及时就医,确诊不是新冠肺炎感染的考生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可以继续参加考试,确诊感染的考生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隔离、救治。
第十五条考点按有关规定须配备充足的、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防疫物资,包括红外成像仪、体温枪、水银体温计、75%医用酒精、含氯消毒剂(片)、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喷雾器、一次医用手套及应急药品等。工作人员由考点统一配发一次性医用口罩,工作人员每人配发10个。
第十六条在考点、考场入口处等场所放置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75%医用酒精等物品,在考务办公室、卫生间等处放置洗手液、含醇速干手消毒剂或醇类复配速干手消毒剂等物品,供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使用。
第十七条对考场、考务办公室等场所保持随时通风,每天中午及下午考试结束后对上述场所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拖布擦拭消毒。
第十八条通风时要首选自然通风,考务办公室、考场等场所每天要尽可能开门、开窗通风换气或加大新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通风时务必注意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安全,必要时使用化学消毒剂处理或者紫外线消毒。同时尽量不要使用空调,如必须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至室外。
第十九条对楼道、地面、墙面以及经常使用或接触的物体表面,如车辆、桌椅、笔、电话、计算机键盘和鼠标、门窗把手、扩音器麦克风等部位要随时消毒,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要采取有效方式,在卫生防疫部门指导下,对考试和评卷开始前的试卷、答卷和答题卡进行消毒,同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十条对电脑键盘和鼠标、测距仪、计时仪、摄像机、和体育器材等精密仪器设备,用75%医用酒精或消毒湿巾清洁擦拭消毒(不同人员使用前后均需消毒)。
第二十一条在考场出入口明显位置,观察室、考务办公室外等重点位置,放置口罩专用回收垃圾桶。
第二十二条建议每个考场都设置测温消毒点,配备有“防疫物资包”,包括防疫口罩、一次性手套、体温枪、酒精棉球、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防疫物品。
第二十三条对于低风险地区的考点,考前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洁,对空调通风系统、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可酌情适当增加考场通风换气频次,做好清洁消毒。对于非低风险地区的考点,除按低风险地区要求彻底清洁消毒通风外,考生入场后,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可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每科考试前后做好地面、桌面等清洁消毒。
第二十四条为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接触,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安全,在各考点设置如下防控区域,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
(一)等候区。
在考点查验测温区入口前,设置等候监测区,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具体数量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考生进入考点前,依次在黄线位置等候工作人员指令前进。
(二)消毒区。
在考点入口处设置鞋底和手部消毒区。鞋底消毒装置分为两层,下层为防水层,可用塑料膜等防水材料制作,上层为保水层,可用吸水性较强的地毯织物或海绵材料制作。使用时将浓度适合的消毒液喷洒在上层,使鞋底在走过消毒区域时,粘上消毒液,以达到消毒效果。具体尺寸按照实际场地酌情设置,建议宽1米、长米左右。手部消毒采用常规的凝胶消毒液或浓度75%的医用酒精,对于酒精过敏的考生,可采用不含醇类凝胶消毒液。消毒用品要同时放置多种,由考生自主选择使用。
(三)测温区。
消毒区通过后设置测温区,测温区可根据实际设置若干个通道,通道间距1米以上,测温区由工作人员使用手持红外线测温枪或安装布置红外成像仪,在考生通过时进行测温。
(四)复查区。
在测温区旁边设置复查区,如发现体温监测异常考生,马上转移到复查区进行进一步监测,并根据复检结果进行下一步操作。该区域空间要相对封闭,由专业医护人员值守。
(五)观察区。
在复查区发现体温异常考生,由专业医护人员带入观察区,以确定体温异常原因,并根据原因进行下一步操作。观察区应设置在离考点较近,有隔离条件,并设置桌椅床铺、简单医疗器械等设备设施。观察由专业医护人员进行。
(六)验证区。
体温测量正常进入考点前,考生须通过人脸识别验证,人脸识别区域要按规定正确设置,未识别考生和识别通过的考生要形成物理隔离状态。验证时,要求在地面处每隔1米标画出长约1米的黄或白线,人脸识别设备应根据考生人数配备,确保能在考前验证完毕,每两个人脸识别设备间要保持1米距离。验证时,原则上要求人与人周围间隔1米距离,不聚集交谈,不肢体接触。
(七)考务监测区。
在进入考务办公室或考务办公室内设置考务监测区,所有工作人员每场考试前须在考务监测区由医护人员进行体温监测。
第二十五条等候区保卫疏导人员不得少于2人;体温监测区,每个通道不得少于1人;复查区至少要有2名专业医护人员,1名负责复测温度,1名负责辅助或引导体温异常考生前往观察区;观察区不能少于1名医师;验证区要按每台设备1人的标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指导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各楼层必须配备专门的考场消毒人员若干,以保证按时消毒、开窗通风及关闭考场。
第二十六条考试前,教育部门要协调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提前对考生、家长和涉考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
第二十七条专业人员进入现场,或通过微信、短信、校园网等途径将相关宣传知识发送给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指导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增强防控知识和技能、提高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二十八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居家防护工作,正确佩戴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考前要尽量取消外出计划,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持居家或家校两点一线,避免去人群聚集场所。特别要教育和提醒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不与新冠肺炎病人或疑似患者接触,尽量避免与境外或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来我区人员接触。
第二十九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前往或离开考点途中防护工作,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专门接送车等到达考点,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不要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和个人卫生。
第三十条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做好应考时防护工作,进入考点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到达楼内进入考场时,尽量选择楼梯步行或扶梯,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与他人正面相对,若乘坐厢式电梯,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分散乘梯,避免同梯人过多。
第三十二条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按照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和快速报告要求。
第三十四条增加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增加一名副主考协助主考负责涉及疫情的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监考员和工作人员应掌握防疫基本技能和考点内处置流程。
第三十五条对监考员的培训要安排在空间充裕、通风良好、卫生清洁的大型会议室或教室进行,人员间距1米以上。考试期间,协调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第三十六条全员实施身体健康监测。考试当天,对进入考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检查。对于异常情况人员按照防疫评估要求执行。
第三十七条对于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指定专人负责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
第三十八条对于考生、涉考工作人员出现的焦虑、焦躁情绪,各地应在考前,对考生进行心理疏解和辅导,缓解考生压力和顾虑。
第三十九条扩大考点外警戒范围。为防止出现考点外送考家长聚集,由招生考试委员会牵头,公安、交通、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在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进入。
第四十条对低风险地区(连续14天无新增本地病例的地区),考生座位横向间距不得低于80厘米,纵向间距根据考场实际面积尽量增大。非低风险地区,考场座位设置前后左右均应保持大于100厘米的间距(考场安排考生人数可低于标准化考场要求)。
第四十一条各考点要预留足够数量的备用考场,原则上50个考场以下的考点,至少预留出3个以上备用考场,50个考场以上的考点,至少预留出5个以上备用考场。各地原则上应安排一个备用考点。
第四十二条每个考点要设置位置相对独立的隔离考场,用于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条件的考生单独隔离考试。隔离考场的监考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建议考生佩戴口罩。
第四十一条按照本防控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
第四十二条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出入管理,谢绝一切与高考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考点。在考点内部加强不同功能区域或者楼间管理,建立楼门管理制度,避免楼间无关人员流动,减少交叉接触。
第四十三条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各考点可在每科开考前一个半小时开始有序地组织考生进入考点,考生进(退)考场、如厕时要拉开间距,防止人员拥挤;考试结束后,不同考场的考生尽量错时离开考场,有序安排考生离开考点。
第四十四条在考点门口设置数量足够的手持式测温枪,超过100人的考点可在门口设置免接触式红外体温快速筛查仪,或搭建配备红外成像测温仪的公共热感应通道,所有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主动出示绿色“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异常人员(体温达到或超过℃)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人员不允许其进入考点。
第四十五条体温检测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防止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
第四十六条在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第四十七条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应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第四十八条每科考试结束,各地必须逐级报告当科考试期间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不得出现迟报、瞒报。有事报情节,无事报平安。紧急情况要随时逐级上报。
第四十九条答卷回收现场要保证空间充裕,尽量减小人员密度,保持人员间距1米以上。
第五十条回收的试卷要做好消毒工作。
第五十一条针对身体异常考生答卷的检查、回收、运送、保管、扫描、复检等工作,必须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二条在考前由考点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演练和应急情况处置演练,以检查方案的完备性和准备工作的充分性。
第五十三条在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立即上报考点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异常人员就地隔离,对前期活动场地立即进行严格消毒。
第五十四条考点工作人员要加强考生及其他考务人员身体健康情况检查,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如果疑似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立即配合有关部门排查密切接触者,包括同场考试、同工作场地、同吃、同住、同行者,并安排密切接触者在考点所在地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
第五十五条各地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文化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报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备案。
第五十六条本方案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二篇】
(一)经市、区(含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教育行政部门许可或备案,并在民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二)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开展语言能力、体育、艺术、科技等培训的相关机构。
2、时间安排。
(一)自5月25日起,举办面向成人类、高考复读、高考艺考以及面向高三年级学生学科培训的机构可自愿申请,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评估验收合格,并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批准后,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二)6月2日起,除(一)以外的其它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可自愿申请,按上述要求验收合格并经批准,可以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3、工作程序。
(一)提出申请。
各教育培训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线下培训工作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向所在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提出申请。学员中有中小学生的,须将名单列表报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备案。
(二)分类验收。
各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学生返校工作专班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分类验收。
2)按照《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防疫要求,对其它机构进行评估验收,逐条对照检查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验收合格后,上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
(三)公布名单。
培训机构经验收合格和批准,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定期向社会公布名单,可开展线下培训。允许开展线下培训的各机构须在醒目位置公示经批准的《深圳市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审批表》。
4、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是复工复课及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督促、指导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省学生返校专班57号文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线下培训准备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线下培训与疫情防控工作。
(二)属地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辖区内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及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线下培训评估验收与审批。要主动服务辖区培训机构,协调安排对接街道、社区、社康中心具体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共同做好相关工作。要加强联防联控,将培训机构纳入属地“三位一体”管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风险得不到控制不复课、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复课、安全得不到保障不复课”。对属地培训机构的违规行为,要从严进行查处。
(三)强化指导。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人员健康检测指导管理。各区学生返校工作专班要指导培训机构做好对国内外重点地区返深的师生员工,按疫情防控指引和要求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码申报和健康信息申报等工作,确保符合要求的师生员工才能复工复课。学员复课实行自愿原则,准许复课的学员家长要填写《家长(学员)承诺书》。
(四)扫码登记。对培训机构出入人员(师生员工、来访人员等)实行严格的信息登记制度,所有人员必须进行扫码登记。到访人员不扫码登记的一律不得进入,扫码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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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三篇】
本预案适用于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本预案与《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相互补充。本预案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部。
2风险分析与事件分级。
风险分析。
本节所述内容参考了人民日报和卫生委等官网上发布的信息。
本预案所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2)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取个样,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c~40c,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单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患者起病症状轻微,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7天左右,短的在2~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3组织机构及职责。
分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分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分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5)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6)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7)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应急办公室。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分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分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4监测与预警。
风险监测。
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监测方法。
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痛、咽喉痛、头痛、腹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如果发热超过,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
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
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
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预警调整和结束。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保证高考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考试期间考生的健康安全,考试纪律良好,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确保高考安全有序的'圆满完成,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考试理念,建立自我完善、持续推进的安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确保我县高考平稳有序进行。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组长:____x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____x县教育局局长。
____x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____x县保密局局长。
____x县教育局副局长。
____x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____x县教育局招考办主任。
____x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____x县教育局安全保卫科科长、
____x县教育局教研室主任。
____x高级中学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招考办,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工作重点。
1、签定20____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职能部门目标责任书。
县公安局、保密局调动干警、____人员全程参与试卷的接送、保管和考点的安全保卫、____;县卫生局、人民医院抽调骨干医师对高考考生进行体检,严格做到不漏检、不错检;县监察局参与考风考纪监察工作;县环保局和文化局整顿、净化考点周边环境;电力公司保障稳定的电力供应;公安局派出交警保证考生赴考道路的畅通。积极开展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热情为考生服务。各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强沟通协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任务。
2、强化安全保密措施,把好试卷保密关。
“一有三铁四防”,即有干粉灭火器,铁门、铁窗、铁柜,防潮、防火、防虫、防盗,并按要求配备视频监控器和红外报警器。二是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认真选聘试卷保密员,对试卷保密员的选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三是在试卷运送、保管、分发的各个环节中,严格做到教育、保密、公安三方齐抓共管,确保试卷安全。
3、考风、考纪安全。
考前,组织召开学校负责人安全会议,各部门也要根据会议精神再次召开安全会议责任落实到人,讲清应注意的问题,要求学校对广大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强调纪律,严禁考期间考生打架斗殴等严重违纪现象发生。服从学校的统一指挥按时作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均要按照规定时间,做到准确无误。
4、饮食安全。
要求学校与卫生、药监局密切配合,对高考期间的饮食卫生进行严格的把关,严格按照采购、使用、烹制程序进行操作,确保饮食安全。并适当调配饭菜,增加营养。在开饭时间上,根据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保证学生按时就餐。
教育学生不买不食三无食品,不买不食色素较重的食品,特别教育考生不能喝冷饮、吃冰块、吃未洗净的水果,购买矿泉水等饮料一定要检查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确保考生饮食安全。
5、医疗卫生安全。
考点为了保证考生考试安全,做好应急车辆准备工作。
考点医疗人员要准备各种应急药具、药品,对出现紧急病况的考生根据病情及时做好处理:一般情况能治疗的治疗;较严重的要进行先期处理,及时拨打120,或送到医院进行治疗。并将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6、就寝安全。
考期间的就寝纪律学校要严格检查和管理,学校对考生要严格按照就寝时间进行休息,学校要安排教师和学生同住。带队领导认真查房,协同考生住宿点管理员和值班教师督促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严禁打架斗殴事件发生,每天午休、晚休睡前认真清点人数。教育考生不要用冷水洗澡,防止感冒等病发生。
7、校门卫安全。
考试期间确保校园安全,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门卫严格检查考生和工作人员证件。高考期间考生凭准考证、工作人员工作证方可进入考点。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五篇】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线上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自2022年10月8日上午起,全县暂停线下教学活动,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尊重线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安排,精心组织,加强指导,提高育人质量。建立“学校组织指导、科任教师具体实施、家长协助支持”的工作机制,确保线上教学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实效。
组长:赵强(校长)。
副组长:刘玉杰(副校长)、王保玺(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师。
(一)转播上课方式。
借助微信、钉钉、智慧教育等平台中的上课直播功能,对教育部提供的中小学网络平台中的优质学习资源,按照我校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课程表安排定时转播并讲解,课后做好线上答疑、作业布置批改和反馈以及个别辅导等工作。
(二)直播上课方式。
教师借助微信、钉钉平台进行直播上课,地点可以在家里,也可以利用学校多媒体在教室里。课后做好线上答疑、作业布置批改和反馈以及个别辅导等工作。
(三)教学时间安排。
严格控制线上教学时间,每天线上教育时间原则上不超过80分钟,每次连续学习时间不超过30分钟。线上教学自10月8日开始至疫情结束返校时止。一周上五天,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安排六节课:3节直播课、3节实践活动课。
(四)作业安排。
各班要根据线上学习实际,科学设计作业的形式和内容,布置弹性作业和分层作业。要统筹学生作业量,不得安排过多、过难和学生无法独立完成的作业。作业时间每天不超过半个小时,不得强行要求学生家长每天上网“学习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和批改作业,不得向家长布置作业。
(五)教学课程表。
一、二年级(根据实际修改)。
节次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三、四、五年级(根据实际修改)。
节次时间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六篇】
为切实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区、市党委、政府应对疫情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坚决阻断疫情进校园、确保师生不被感染”为目标,科学制定学校开学前后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校顺利开学,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开学防控准备做到“四个到位”
1、摸底排查到位。
一要摸清滞留区外师生情况,实行信息化远端管理。全覆盖、无遗漏精准摸排当前滞留区外的师生人数,按教职工和学生分类登记,建立电子台帐。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逐级上报人员流动信息。
二要摸清全体师生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对全校师生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重点做到“四个摸清”:摸清是否来自或滞留疫情较重地区;摸清是否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摸清是否有不适症状;摸清假期活动行踪。建立师生健康卡管理制度,每位师生每日填报健康状况和行踪,在此基础上,逐级汇总形成全市师生健康档案,实行动态监测。(工会负责)。
2、分类隔离到位。
一要设置独立集中隔离点。二要严格落实分类隔离。
3、物资储备到位。
要提早储备学校疫情防控所需防护物资,对紧缺的口罩,采取由属地政府供应、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购买、学生家长自筹、向社会募捐相结合的办法解决;要为所属学校提供必需测温仪、消毒液,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校安保、保洁等人员。
4、重点场所消毒到位。
开学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环境卫生大整治、大扫除,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做好校舍室内空气、地面和物体表面等的消毒工作。
(二)开学后防疫做到“四个周密”
1、周密安排师生上课作息,实行“三错时”
(3)要实行错峰就餐。
2、周密守护师生健康,落实“五项制度”
一要落实校园封闭管理制度。学校要严格出入管理制度,在封闭管理期间,师生不得随意出入校门,上学、放学统一刷卡进出校门。如有学生患病等突发情况的,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出校门。
二要落实晨午检制度。对全体师生员工每日最少进行两次体温检测(进校门进宿舍、时必须测体温)。
三要落实疫情报告及应急处置制度。各学校要随时掌握师生健康状况,一旦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咳嗽等)的,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进行健康检查,并视情况及时安排到指定医院就诊。
四要落实因病缺勤(课)登记和追踪报告制度。学校每日要统计师生的出勤(到校)情况,并做好记录。对因病缺勤(课)师生要及时登记报告,指定专人负责,实行病因追踪。病愈后由学校领导和医生根据医院返校证明共同研究认可后方可返校。不允许师生带病上班(课)。
五要落实健康教育制度。学校要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好健康教育课。同时,要通过新媒介宣传手段,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宣传疫情防控健康知识,确保师生知晓率达100%。要做好心理辅导和人文关怀,为师生提供心理干预和咨询。
3、周密管控集体活动,做到“四个严禁”
一要严禁聚集性活动。学校不得召开学生晨会、家长会,不得举办活动、讲座等聚集性活动,取消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
二要严禁师生串岗串班。教师上班期间实行签到坐班制,不得相互串岗串门;学生以班为单位管理,严禁串宿串班,不得扎堆聊天,不得成群结队、追逐打闹,出入教室、餐厅、宿舍门口时,不得拥挤推搡、聚集就餐。
三要严禁校门口人员聚集。学生上下学出入校门口时,保持1米距离,有序出入。保安人员要维持上下学时校门口秩序。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校门口逗留聚集。
四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确因工作需要来访人员须进行严格登记、测量体温,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场地一律暂停对外开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聚集性活动一律暂停。
4、周密管控重点场所,做到“三个严格”
一要严格食堂管理。各学校要规范食堂管理,实行“明厨亮灶”,严把材料进口关、食品加工操作关、从业人员体检关,落实食堂操作人员、采购人员、配送人员、检验人员佩戴口罩、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制度。
二要严格住宿管理。实行宿舍封闭管理,建立出入人员体温监测登记制度,住宿生一旦入住,不得接受外来食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学生就寝后“零报告”制度,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
三要严格教学场所管理。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对教室、办公场所、图书馆计算机室等重点区域和场所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日消毒两次。对学生经常触摸的门把手、桌面、计算机(鼠标、键盘)等重点物品、部位要定期用酒精擦拭消毒,并建好消毒擦拭记录。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主动担当尽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走在前,干在先,做表率。要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学校书记、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教育部门、学校、年级、班级、家长五级联动、协同高效的防控工作网络。
2、建立医教协同体系。切实加强学校与属地医疗机构结对、校医与医务人员结对,医疗机构定期到学校指导防疫工作,协同开展疫情期间学生健康防护和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救治工作,共同落实防疫责任。
3、建立家校联动体系。学校要通过家委会、班级微信群、学校微信公众号、空中课堂等方式,协调家长做好学生健康卡填写、自我防护、心理干预疏导、在校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网信部门要加强涉校涉生疫情舆情监测,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处置和回应引导。
4、建立经费物资保障体系。开学前为学校储备疫情防护物资,并保障开学后所需物资供应到位。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七篇】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市教育局相关工作要求,兰山区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定于2月24日—26日开展20xx年高考补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因目前处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为有效做好这一工作,确保参加高考报名师生的生命安全,按照上级关于做好人员聚集地防疫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部署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深化思想认识,统一步调行动,持续巩固常态化疫情防控成果,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
目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目标,全国疫情形势向好,但国外疫情愈演愈烈,个别地区陆续出现感染者,疫情风险仍不容小觑。这就要求我们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把疫情防控作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和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以“减少聚集、规范有序、快速处置”为工作目标,坚决防止出现疫情,切实保障前来现场进行信息确认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保障现场确认工作安全有序,保障师生平安、顺利的完成高考报名,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1、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金锋。
副组长:李公德。
成员: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全面领导疫情防控期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工作。
2、兰山区20xx年高考报名工作小组。
组长:李公德。
副组长:魏青海席文琪兰山区各高中段学校负责人。
成员:杨树园徐静王剑丁明峰张静。
全面负责20xx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各项工作,统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安排。
负责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及现场确认的宣传发动及组织工作;负责指导各个报名点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考生行进路线设置、各项登记及防疫制度的制定、防疫物资的配备等;负责指导各学校做好资格审查、信息采集、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做好各环节的有序衔接;负责指导各报名点做好病毒消杀等各项制度的实施;负责做好舆情控制及媒体沟通协调工作,做好新闻宣传和报道及防控工作知识普及工作,加强舆情应对,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联防联控。
建立报名点与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区卫生健康部门、定点医院、公安机关的联络,共同构筑起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
兰山区教体局值班电话:xxxx。
兰山区疾控中心电话:xxxx。
兰山区新冠肺炎收治定点医院电话:xxxxx。
北京路派出所值班电话:xxxx。
1、成立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高考报名、资格审核、信息采集、现场确认、数据上报、报名公示等各环节工作。所有人员均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资格审核力度,切实做好高考报名工作。
2、按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工作。在现场确认环节,人员聚集性比较强。报名点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规定,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配齐防疫物资,合理规划人流安排,确保人员安全健康。考生进点时,要出示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手部消毒、除信息采集环节外全程要佩戴口罩。要重点加强对社会考生、外省返回考生的疫情防控管理,提前排查这部分考生,参照复学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进行检测登记,严格防控。
3、严把大门口入场关,非参加高考补报名现场确认的人员禁止入内、体温检测不达标者禁止入内、不佩戴口罩者禁止入内。发现疑似人员立即将其带入隔离室并启动应急预案。对考生携带证件材料进行初步检查指导,避免证件不全的考生二次进入。
4、安排巡逻人员,维持行进秩序,避免扎堆聚集。考生进入后按要求有序行进,严禁考生到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逗留、闲逛。在排队等候时须遵守1米间隔制度,严禁相互间亲密接触。考生信息采集时须听候指令行进,在信息采集室设置等候牌,在前面考生未完成信息采集时,考生须耐心在此等候听候行进指令,严禁考生间隔过近造成直接接触。
5、严守确认单信息改错制度。考生信息采集完成后,需要检查确认单信息是否有错误,如发现有错误需要修改,直接在确认单上用笔进行标识并修改后到信息采集处修改,待修改完成再次检查确认无误后在确认单上签字按手印。为避免纸张、文具等造成间接接触传染,需要对完成签字考生进行手部消毒。
6、信息确认结束后考生必须马上离开。安排巡逻人员在出口处执勤,引导已全部完成所有确认环节的考生有序离开,不准逗留、扎堆。
7、坚持一天两次清洁消毒制度,午间、晚间各一次。卫生间放置香皂、洗手液等物品方便考生清洁。门口放置废弃口罩处理箱,防止口罩等一次用品乱扔乱弃。
高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第八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国家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__〕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__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__〕1号)精神,结合我省疫情防控和普通高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20__年高考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注重科学、严守公平、切实可行、保证安全的原则,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考试管理,做深、做细、做实高考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健康考试”“公平考试”目标。
二、考前准备。
(一)考区准备。
1、建立完善疫情防控联合工作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普通高考以县(区)为考区,各考区要成立由教育、卫生健康、公安、疾控机构等高招委成员单位(部门)组成的普通高考疫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制定普通高考防疫工作实施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2、建立高考期间疫情防控的定期会商、监测、预警、处置、督查机制。形成教育、卫生健康、学校与医疗机构、疾控机构“点对点”协作机制。
3、制定高考期间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防疫评估制度。对考前和考试中监测、检查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身体状况异常的,须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考生参加考试和工作人员参与组考工作的防疫条件,明确相关标准,对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场参加考试、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以下简称防疫评估)。
4、完善支撑保障制度。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属地人社、财政等部门出台考试工作人员和专项资金保障政策,确保组考经费、必要的防疫和考务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保障到位。
5、落实考务环节防疫措施。一是完善试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等环节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车辆、保密室等场所的定期消毒工作;二是要加强宣传引导。各考区要联合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考生、家长及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各市、县(区)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完善应急预案,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四是要完善重大情况快速报告制度。各考区要按照高考信息报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五是配备必要的防疫设备设施和物资物品等。各考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配备必要的日常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等设备设施,必要的防护、消毒用品用具,并协调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进行技术指导。
6、落实陪考、送考家长的防疫措施。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加强对陪考考生家长的管理,加强场外疏导,劝导陪考、送考家长不在场外聚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7、落实考试期间属地宾馆、酒店及交通工具防疫要求。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属地公安、文旅、交通、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入住的宾馆(酒店)、餐饮店及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管理。
(二)考点准备。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和个人家庭责任,扎实做好考点、考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安排。加强主考、副主考、监考等工作人员针对防疫组考工作职责。
2、落实考点学校主体责任,考点学校校长是本考点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增设一名由当地卫健部门或疾控机构指派的专业人员担任副主考,负责考点防疫工作,指导做好人员、物资、场地、监测等防控条件准备,细化各项防控措施,完善防疫制度,组织防疫培训,开展防疫演练。
3、考务培训中增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考试期间,各考点学校要主动协调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出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并负责异常人员处置。
4、各考区在高考前要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资的储备,指导考点学校建立环境卫生和清洁消毒管理制度,对考点环境进行彻底清洁,对风扇等降温设施、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对考场、考务办公室、保管室、视频监控室等场所全面清洁消毒并开窗通风,并明确张贴完成标识。做好隔离考场的。设置和启用准备。
(三)考试工作人员准备。
1、考试工作人员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并如实上报考点学校,出现发热等异常疑似感染情况的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2、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防疫制度,掌握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考试防疫措施、安检程序、防疫要求等。
3、考试工作人员、考生进入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对异地交叉监考人员的防疫管理,要强化派出地责任,由派出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提前做好派出人员监测工作,由派出地领队负责汇总派出人员的考前身体监测情况,监测情况报派出地考试机构。
5、各中学或报名点在考前3天核发准考证时,要逐一检测考生体温,通过“赣通码”等健康码查询考生在5月23日以后的行程情况,对有异常情况的考生须登记并及时上报属地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做好检测排查工作,消除安全隐患。
(四)考生准备。
1、考生从5月23日开始,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确保开考前身体状况良好。
2、在省外学习、工作的考生,须于5月23日前回到参加高考所在地并做好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按照属地化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
3、考生在考试期间自行准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4、考生在考试期间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口罩,注意做好往返途中的个人防护。
5、做好手卫生,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注意个人卫生,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注意咳嗽礼仪。
三、考中管理。
(一)考点管理要求。
1、考点学校实行闭环管理,所有人员出入须接受体温检测,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
2、尽量控制和减少校内人员聚集,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人员拥挤。增设备用考试场所、应急疏散通道、应急避险区域等,制定应急疏散办法。
3、在各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派专业人员到考点现场指导下,对考务办公室、考场、考生集中食宿场所等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等处理,做好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明确完成标识,确保环境卫生整洁。
4、考试期间考点内发现身体状况异常的,按照防疫评估要求和应急预案执行。
5、重点加强对隔离考场的管控。单独隔离考生的考场工作人员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防护措施。对于异常考生的试卷、答卷等考试材料和用品,要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并按省级考试机构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处理并上报。
6、严格执行零报告、快速报告等要求。
(二)涉考人员管理。
1、每场考试开考前,在考点的入口处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及考生逐一进行体温检测,发现异常者,立即送医疗组诊断。
2、严格落实学校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
3、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后由考生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点入口负责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应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决定是否穿戴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
4、考生进入考场时,在接受安检后,先经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再进行指纹比对验证身份。指纹比对不成功的,进行人脸识别。
四、入闱命题。
1、加强源头管控。全面掌握入闱命题人员入闱前的健康状况、近14天旅居史、重点人员密切接触史等,所有入闱命题人员需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色、核酸检测呈阴性方可入闱。
2、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入闱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增强体质和免疫力,提高入闱人员的防病能力。
3、加强闱内日常健康管理。入闱人员每日两次体温检测,做好健康检测,建立健康台账,及时上报。入闱人员在公共区域或与人交流时须自觉佩戴口罩,避免非工作性的人员接触和聚集,做到非必需不聚集。
4、加强后勤防护。加强对食宿、办公等场所的环境卫生整治、消毒、通风处理,加强废弃口罩规范处置,采用分时段供应、自助分散就餐、公筷公勺等饮食安全管理。
5、加强异常应急处置。规范设置隔离观察室,发现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带至观察室进行留观处理,并立即拨打120由救护车按照保密要求和程序接至当地医院就诊排查,同时向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五、应急处置。
1、6月6日前,如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
2、考前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和当地考试机构负责人,并按规定及时就医。前往医院途中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区考务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工作,对相关场所进行消毒处理。
3、6月6—9日期间,考试工作人员或考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考点办公室,并及时送医护组诊断,考试工作人员停止考务工作。考生经防疫评估允许参加考试的,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并由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考生或考试工作人员的家人取得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考点做好隔离考场的防护和消杀工作。
4、各考区应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施考的理念,突出人性关怀和个性化的考试服务,有序安排特殊考生规范化应考,特别是加强对困难考生群体的关爱帮扶,注重对考生的心理疏导,缓解备考焦虑情绪,加强防疫工作的宣传解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