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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范例【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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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第一篇】

今年是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为确保按时完成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我省将以“干干净净迎小康”为主题,着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污水治理等工作。

根据《要点》,要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督促指导各地根据财权事权划分,按照“五有”标准,制定完善可行的管护标准、可量化的考核办法,落实可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要健全村庄清洁长效机制。将村庄清洁行动纳入村规民约,逐步健全民建、民管、民用的长效机制,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化,确保村庄垃圾有人清、厕所有人管、污水不乱排。要建立农村改厕投诉处理机制。以市(州)为片区、以县(市、区、特区)为单位,建立农村改厕投诉处理机制,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设立农村改厕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投诉平台,完善农村改厕投诉反馈和处理机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要点》明确,全省将聚焦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重点工作,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力争到年底,改造15万户农村户卫生厕所,整村推进1000个村农村改厕,新建改造农村公共厕所3100个,实现行政村公共卫生厕所全覆盖;17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市(州)城区所在地的县(市、区),基本建成覆盖农村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95%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同时,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为重点,确保2020年底完成60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此外,集中清理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围坝等现象,到年底,基本遏制城镇垃圾、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向农村转移问题。

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第二篇】

三区发展改革委∶

人居环境基础设施是促进农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 要支撑,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基础。为进一步加强人居环 境基础设施管护力度,完善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整理形 成了我市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制度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

一、建立管护制度方面

请各区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在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 处理、公共卫生厕所、农牧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村庄绿化 等方面按照“五有”(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督察、有经 费)标准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并探索在农区水电路气信等其他方 面探索建立长效管护机制。

二、管护标准方面

各区要加快推动本地区农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管 护制度,执行和落实好行业标准和规范,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 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 指导运营管护主体提高管护能力,不断提高管护标准化、规范化 水平。

三、在管护队伍方面

充分发挥村级组织作用。村集体组织应对所属农区人居环境 整治公共基础设施承担管护责任。对于应由村集体组织承担管护 责任的农区公共基础设施,如委托村民、农区居民合作社或者社 会力量等代管的,村集体组织要承担监督责任。健全村民自治机 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公示制度,保障 村民权益。

农区居民是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的直接受益主体,既要增强主 动参与设施管护的意识,积极发挥对管护主体的监督作用,也要 履行好受益者义务,自觉缴纳有偿服务和产品的费用。探索建立 使用者管理协会,推行农区居民自用自管和政府监管服务相结合的管护体制。鼓励采用“门前三包”、党员责任区等形式,引导 农区居民参与农区道路、垃圾收集设施和公共绿地等的管护。充 分发挥农区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独特功能,积极发挥党员 干于部、道德模范等的带头作用,弘扬公序良俗,引导农区居民自 觉爱护巩固基础设施。

四、在督察检查方面

要定期开展运营质量和服务效果检查,确保长效运行。要加 大督促落实力度,强化监督问责。将农区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情况 纳入地方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管护情 况良好的,区政府可考虑给予适当奖励或增量补贴,对管护情况 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行政处罚、扣减补贴、吊销资格 等处罚。

五、落实经费方面

落实农区集体组织和相关企业责任,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模式,努力开拓市场化筹资渠道,保障农区公共基础管护经费 投入。村集体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制度等, 积极筹措管护资金。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 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鼓 励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 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区人居环境整治管护。

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第三篇】

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十四五”期间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着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近年来,我市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一推三治五化”重点内容,深入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严格实施五项推进机制,农村面貌持续改善,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成果,促进农村人居环境长治久洁,根据无锡市《关于健全完善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现就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健全完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待,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的重要举措。各级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工作要求,聚焦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突出短板,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一推三治五化”专项行动,到2022年,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健全完善并落实有标准、有制度、有队伍、有经费、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有督查评价的长效管护机制,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常态化、精细化、全域化,加快推进城乡环境管理一体化,打造富有江南特色、彰显江阴文化、承载田园乡愁、体现现代文明的新时代美丽乡村。

二、实施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所辖行政村(涉农社区)。

三、主要内容

(一)以“一推三治五化”为重点,拓展全域整治成果

1.推进农村住房和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

(1)全面强化规划引领。统筹市域、镇域和村庄规划建设,加强村庄规划与城乡布局、国土空间、产业发展等规划之间的有效衔接。按照“按需编制、有序推进、务实规划”要求,依据全市农房建设计划有序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全面推进农村住房更新改造工程。持续扩大农村住房建设试点范围,有序推进规划发展村原地修建或整体翻建,引导和鼓励农民在村庄规划确定的居民布局点进行自建,加快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落实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要求,提升农房建设质量,打造一批“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高品质“新江南人家”。(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特色片区建设。科学谋划美丽乡村整体性推进和特色化布局,围绕农业农村“两园一区两带”发展布局,着力优化空间规划、拓展乡村功能、提升品质内涵。着力推进美丽乡村示范带核心区建设项目,集聚资源打造突出生态历史文旅特色的澄南美丽乡村示范带和突出澄北田园风光特色的临港美丽乡村示范带,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有机结合、互促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特色风貌,持续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着力打造一批无锡市级以上的特色田园乡村。(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动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加快改善影响城市形象的重要节点和核心区域周边的村庄环境,突出与周边城市交界处、镇街之间连接处、城乡结合处等重点难点区域,加大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和检查奖补力度,年内完成3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并以点带面,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重要节点村庄优化提升工作。(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

2.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河塘治理提标扩面

(5)全域推进镇村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引导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加快建立“户分类投放、村分拣收集、镇回收清运、有机垃圾生态处理”的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推进镇村垃圾分类试点,力争早日实现镇村垃圾分类全域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6)完善农村建筑垃圾收运体系。按照前端应收尽收、中间专业运输、末端资源化处理的要求,强化收运处置源头管理,加强运输车辆管控,规范临时转运点,确保农村地区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实现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7)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收储利用。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在已经实施的市区粮食作物用农药零差率集中配供基础上,加快向其他作物覆盖。推进“五有”标准农膜回收网点建设和运行维护,构建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长效体系。持续开展生态健康养殖技术普及行动,推动畜禽粪污农牧循环、就近就地还田利用。确保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实现全覆盖,高质量完成池塘生态化各年度改造任务。(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

(8)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改造或新建项目,实施老旧处理设施和管网改造,系统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效能,到2023年,农村生活污水自然村治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完成市农村生活污水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提升信息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9)开展“美丽河湖”三年行动。推进全市农村河道环境整治提升。加强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全面清理河面漂浮物、河道岸线各种垃圾和堆积物。压实农村河道河长责任,积极开展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有效落实长效管护机制,确保农村地区没有黑臭水体,重点完成一批美丽示范河湖建设。(责任部门: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3.推进厕所净化、道路优化、路灯亮化、村庄绿化等提质增效

(10)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巩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全覆盖成果,加强农村改厕工作技术指导,健全完善非无害化卫生户厕“动态清零”机制。按照“有序推进、整体提升、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要求,提升农村公厕建设管理水平。推动农村公厕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全面建立“一厕一档”制度,落实定岗定人定时保洁。根据村庄类型、常住人口类别和数量,统筹考虑农村公厕建设需求,按时完成年度农村公厕新(改)建任务,到2025年,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配建一座二类以上农村公厕。(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健全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网格化综治机制,提升农路安全水平。因地制宜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黑色化,提升农村道路建、管、养、运一体化水平。保质保量完成农村道路、桥梁新(改)建任务,打造一批“最美农村路”“平安放心路”。(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12)深入推进农村路灯长效管护。巩固行政村主要公共场所和主要道路路灯全覆盖成果。排除安全隐患,注重节能环保,提高亮化质量,杜绝“有灯不亮”等现象。(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13)深入推进农村地区飞线整治。有序整理村内线缆,有效解决电线私拉乱接、通信搭挂电力杆线等问题。深化全面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分期分批推进实施。逐年推进农村地区5G基站建设,不断提高5G基站在农村地区重点区域布设密度。高质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更好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申报国家、省数字乡村试点。(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14)深入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重点加强房前屋后、进村道路、村庄四周等薄弱部位的绿化,实现村旁、路旁、河旁、屋旁绿化基本覆盖。以规划发展村为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绿美村庄建设。(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深入推进农村管网建设。加大农村偏远地区管网设施建设和维护。加快实施水表出户工程,保障农村居民用水安全,逐步进行农村地区供水老旧管网改造。加快推进农村燃气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完成具备条件的新改建农村住房天然气接管工作。(责任部门:市公用事业局)

(二)以“六有”为目标,落实长效管护机制

1.有标准。依据市镇村布局规划,锁定村庄底数,按照规划发展村庄、一般村庄两种类型,分类实施管护标准。规划发展村庄包含集聚提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城郊融合类村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大力推进农房修建翻建和环境整体提升,打造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自然人文相得益彰的美丽宜居乡村新风貌。一般村庄包含搬迁撤并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其中对拟于2025年前拆迁到位的村庄,重点做好日常保洁,保障公共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对尚未确定拆迁计划的村庄,重点做好“三清一改”(清理垃圾、河塘、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工作,全面达到干净整洁有序标准。(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2.有制度。健全组织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健全目标体系,制定分解年度目标,实施进展情况调度和工作通报。各镇街要健全网格体系,将每一村组、每一农户全面纳入管理网格,细化管理单元,实施动态管理。健全评价体系,从组织领导、实施推进、资金保障、工作成效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加强效果评价。(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3.有队伍。各镇(街道)按照全域覆盖、分类指导要求,因地制宜健全完善镇级统一组织实施或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实施的长效管护工作体系,鼓励引进有管理能力、专业水准的第三方实施长效管护,实行依效付费,加快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也可按照每个自然村的常住人口2‰—4‰的比例或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备村组管护人员,组建专业化长效管护队伍。(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4.有经费。多渠道筹措资金,落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所需经费保障力度,按长效管护整治范围的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安排长效管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各镇(街道)同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更大力度落实长效管护经费,确保专款专用。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多渠道筹措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各镇街园)

5.有农民主体作用发挥。各行政村(涉农社区)普遍实行“一约三制”,提高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的主动性积极性。完善村规民约,明确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责任和义务,通过百姓议事会和乡贤参事会协商解决群众身边的大事要事。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推行“联户共建”等方法,发动村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绿化、秩序,打造美丽庭院。实行“积分制”管理,根据环境保洁积分情况对农户给予激励。倡导志愿服务机制,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基层群团组织和乡贤作用,促进移风易俗,借助民智民力齐抓共管,提高管护成效。(责任部门:各镇街园)

6.有督查评价。健全市、镇(街道)、村三级联查机制。市级通过第三方暗访测评,对环境整治管护效果进行督查评价。各镇(街道)结合实际,开展自然村全覆盖日常巡查,加强巡检力度,健全群众监督机制,强化“随手拍”群众举报、问题督办、长效管护工作评价等功能,构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问题线索发现和处置机制,形成闭环管理。各行政村建立村级保洁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做好信息记录,加强队伍管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园)

(三)以“四项举措”为抓手,推动工作常态长效

1.开展“美丽+”系列活动

以“美丽村庄”“美丽田园”“美丽河塘”“美丽菜园”“美丽庭院”“美丽农路”为主题,组织开展“美丽+”系列活动,持续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高水平、高质量精心培育示范典型,不断提升美丽田园乡村建设的凝聚力、影响力、带动力。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建设标准,建立评价体系,由责任部门牵头,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美丽+”系列评选活动,评选方案由各牵头部门自行制定。

2.强化跟踪督查

采取市级抽查与第三方机构暗访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不定期组织抽查,将抽查检查情况以图片、文字形式通过无锡市人居环境整治督查信息系统跟踪落实整改。聘请第三方机构根据本实施意见明确的评价标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暗访测评,实现对所有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全覆盖,将暗访测评情况以一村一档的形式反馈镇街落实整改,跟踪销号。

3.加强奖惩通报

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制度,根据第三方暗访测评情况,市农人居办对每次暗访测评排名前十位和后十位的自然村分别列入“红榜”和“黑榜”,通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专报予以通报,未纳入城镇管理的农村集中居住小区不列入“红黑榜”。对连续2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行政村,由镇(街道)对负责人进行约谈;对连续3次所辖自然村列入“黑榜”的镇(街道),由市分管领导对镇街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较为集中的问题,由市相关部门进行专项整治。市农人居办在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测评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将行政村进行季度排名并予以通报。各镇(街道)要加大奖惩力度,依据“红黑榜”结果,与村(社区)考核挂钩。

4.加大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支出。依据季度考核结果,分三档对行政村实施奖补,季度考核前20名的每次给予15万元/村,季度考核21—40名的每次给予10万元/村,季度考核41—60名的每次给予8万元/村,其中奖补资金的25%用于对村干部的专项奖励;被无锡市级通报的“红榜”村,按照无锡奖励额度实施等额配套奖补;对建设成效明显的15个左右重要节点村,每村给予100万元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长效管护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美丽村庄”、“美丽河塘”、“美丽农路”、“美丽田园”和“美丽菜园”、“美丽庭院”评选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牵头负责。各镇(街道)、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立足实际,创新举措,扎实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建立工作责任清单,实施进展调度制度,及时跟踪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强化评价结果的运用,将考评结果纳入各镇(街道)、市有关部门高质量发展考核。各镇(街道)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村干部报酬、岗位晋升、级别调整等挂钩。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经验总结和示范引领,有效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培养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生产生活习惯;宣传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动,持续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新成果和先进经验,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宣传册、微信群、QQ群等多种载体,进一步凝聚共识、汇聚力量,激励全民参与到整治工作中,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全域提升。

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第四篇】

自下而上、因地制宜地推动乡村建设,是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是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环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近几年的政策一直强调的方向。早在2010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搞好垃圾、污水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加强。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要求“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发布,明确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任务。“三年整治行动”收官之际,2021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及至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表示要“接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推进农村改厕、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等具体部署。延续人居环境治理成果,不仅要切实解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还要有利于因地制宜建立健全这项工作的长效机制,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满足农村居民对美好环境日益增长的需求。笔者认为,当下农村人居环境取得较大改善,但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在农村厕所方面:政府部门主导的“厕所革命”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户厕状况。通过“厕所革命”,农村的户厕类型趋向卫生化,但厕所粪污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有待加强。据北京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开展的“中国农业与农村发展追踪调查”,至2021年底,开展过“厕所革命”的村庄比例达到80%以上,接近90%的农户使用卫生厕所。厕所革命有效激励了农户参与改造厕所,并得到了农村居民的普遍认可。其中,给农户发放现金补贴、直接开展施工、组织清理粪污、配套公共排污管道等措施都卓有成效。但厕所粪污清洁化处理的进程相对较缓,厕所的污水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需要进一步改进。

除此之外,在推进厕所革命的过程中,部分地区还存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未能因地制宜,管护资金有限等问题。一些地方存在“一刀切”的现象,即在厕所类型和改厕方式上未能充分考虑当地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导致有些厕所未能“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未能满足农民的实际需求。部分地区的配套设施(如厕所粪污净化设施)建设滞后,农户期待更完善的卫生设施。多数地区的改厕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尤其在厕所管护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多数地区尚未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可能制约改厕成果的持续。

在生活污水方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人居环境治理的难点,也是今后人居环境治理的重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人口集中村庄,不适宜集中处理的推进小型化生态化治理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在已经开展污水治理的的村庄,形成三种较为典型的污水处理模式:一是离城市较近的农村,修建污水处理管道,并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二是经济条件允许且地形条件允许的地区,修建小型污水处理厂,建立自己的污水处理系统;三是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三种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与挑战:接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很好地解决了城郊地区污水处理问题,但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和运行仍以政府投资为主,导致财政负担较重。建立本地区的小型污水处理厂面临受地形限制大、对地方财政能力要求高、管护及持续运行难度大等问题。以家户为单元的简单污水处理装置存在技术不成熟、受气候条件限制、污泥最终处理方式不明确等问题。

在生活垃圾方面:经过之前的治理,公共垃圾收集设施及清洁服务的供给已经相对普及,激励了农户集中处理生活垃圾。上述调研显示,至2021年底,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为94%。相应地,随意丢弃和焚烧填埋的农户比例减少。虽然农户层面的垃圾集中处理已经普及,但垃圾的源头分类和末端的循环利用仍面临挑战。至2021年底,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农户比例仅为17%。有些地区试点“垃圾银行”(或垃圾超市)以促进垃圾回收利用,即农户将可回收利用物品送至垃圾银行,可兑换相应的生活用品。但由于经济收益较低,农民参与度不高。因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的“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加强村庄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就地利用处理”是今后垃圾治理的重点。

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方面:随着人居环境治理的深化,村庄的公共环境有所改善。具体而言,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取得初步进展,多数村庄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得以初步清理。但在村容村貌整治的过程中,也存在涂脂抹粉的“面子工程”和千篇1律的“量化工程”。通过村庄规划,整合利用村庄闲置土地等内部挖潜方式来扩大村庄公共空间的实践还不足。

针对调研中人居环境存在各项问题,结合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有必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综合利用政策工具、市场手段和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农村人居环境服务和管理,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管护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一是探索多样、稳定的筹资机制,拓宽农村人居环境管护资金的来源。目前在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中,资金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然而人居环境设施管护需要资金的持续投入,探索多渠道的筹资机制,有助于稳定人居环境管护资金投入。例如,农户本身对人居环境设施和服务有一定的支付意愿,根据地区社会经济条件,施行合理的设施使用付费制度,适当征收设施使用费是可取可行的。此外,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将部分集体经济收益用于人居治理、探索将人居环境基础设施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目录,是对扩充管护资金来源的有益尝试。

二是完善公共环境设施,优化公共环境服务,拓展市场化的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的完善不仅在于设施的有无,也在于公共环境服务的提质,集中体现于废水废弃物的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考虑到废水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具有规模效益,在农户层面提倡分类和集中,在村层面或乡镇层面引入市场主体参与清洁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具有现实意义的。例如,政府部门可以利用资金奖励、垃圾银行等措施激励农户开展生活垃圾的回收、提升农村居民的环境意识;利用税收和金融政策手段激励种植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粪污资源化利用。与此同时,基于村庄空心化问题严重这一现状,一概而论地强调基础设施完备、增加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可能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将基于自然的治理理念应用于农村的人居环境治理,对于就地消解农村的废水废弃物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多数农村地区具有能够天然消纳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的土地、生态资源,结合生态系统设计利用好这些生态资源,辅助建立一些生态环保的村庄废水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建设,有助于就地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和有机废弃物。

三是发挥人居环境整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让基础设施完善和人居环境提升产生切实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体行动,如村庄垃圾清洁共同行动,增进村民对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提升村庄凝聚力和村民的归属感,为后续的产业落地、产业发展和人才回归打下群众基础和生态基础。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地制宜、自下而上是今后人居环境整治的策略和方向。在集中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后,更需要从农民实际需求出发,由自上而下的“建设人居”向自下而上的“经营人居”转变。强化、优化人居环境治理政策工具组合,激发村庄和农户的内生动力,激励市场主体参与人居环境的“治管护”,从而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长线工程,需要久久为功。

乡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第五篇】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因地制宜、因村施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难,难就难在坚持,形成常态。因此,在整治的同时,要着力强化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要健全保洁队伍管理制度。推行县域农村垃圾和污水治理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实现“定人、定岗、定责、定标、定报酬”,确保农村保洁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健全农户日常管理办法。通过制定村规民约,与农户签订“四包”责任状,建立农户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等,规范和巩固整治成效。

健全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政府补助、社会支持、农民自筹”的思路,在各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镇、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助的基础上,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落实环境卫生有偿保洁制度,在自愿的基础上,向企业、农户适当收取卫生保洁费,切实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农民环卫意识,拓宽村级保洁经费的来源,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可持续的良性投入格局。

健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把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列入对乡镇、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内容,采取月检查、季考评、年总评和明查与暗访、督查与督办、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三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明察暗访、电视曝光、公开报道、重点巡查、专项督查、现场办公、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深入乡镇、村组一线,全程督促检查和指导整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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