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选【汇编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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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一篇】
今年,我坚持参加每周一例会学习,紧跟形势,更新思想,不断提高党性觉悟和政策理论水平;主动学习集团、市公司文件和规章制度,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积极参加市公司开展的“激情、干净、超越”作风建设和“爱店爱岗,增强主人翁意识”专题教育活动,在集中学习过程中、参加知识测试、制定作风建设整改清单和承诺书,不断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持续学习教育,认清自身思想差距,解放并更新思想,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增强了工作职责感,提升了自我超越本领。
(二)工作情况。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繁杂、任务较重的部门。作为办公室一员,既肩负着领导助手的重任,又兼顾行政工作正常运转的多能手,不论在工作安排还是在处理问题时,都得慎重考虑,做到能独挡一面。一年来,我牢固树立了“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面对繁杂琐碎的大量事务性工作,首先是熟悉业务、掌握技能,在思想上确立了刻苦钻研本职工作的决心,工作上与各科室加强联系,更多地熟悉市公司业务情况;工作之余,注意留心收集资料,不断丰富工作积累,使自己能够更好胜任本职工作。其次是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每一件事,积极主动承担大小事务,做工作中的有心人,虚心请教领导和同事,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强化自身综合素质。具体完成以下工作:
1、认真做好文字工作。
起草完成了工作通知、活动方案、工作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件以及办公会议的记录。
2、文件管理工作。
完成市公司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和督办工作,文件阅办完毕后,对各种文件及时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和管理。同时,对市公司所发放的文件通知做到及时上传下达,对各县公司上报的资料做好接收、整理,呈阅、归档工作。今年共收文件291份,市公司发文210份。
3、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督办以及活动结束后的文字及影像资料的编辑、整理、上报工作。今年按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要求,开展了“我们的节日”、道德讲堂、志愿者服务、“中国好人”线索推荐等多项活动。全年累计得分91分,顺利完成了省级文明单位网络测评工作。
4、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及时捕捉信息,收集整理资料,第一时间将市公司经营工作、重大会议、学习培训以及特色活动,通过动态报道和活动侧记等形式进行对外宣传报道。今年向集团公司上报简讯23篇,刊登15篇,保证了月月有上稿、有刊登。汉报刊登3篇。
5、会议安排布置。
做好市公司各种大小会议的会前准备、会中服务、拍摄影像资料、后勤服务等工作,保证了各项会议的顺利召开。
一是政治理论学习缺少深度和广度;
二是写作能力有待提高,积累的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储备不丰富不全面;
三是创新意识不够强,对相关工作业务研究不够深入;
四是工作中不够大胆,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要做到:
二是多看多听多学多写多练,持续强化文字功底,提高写作能力;
五是发奋工作,克难攻坚,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能力和工作自信,树立办公室的良好形象。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二篇】
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发展与壮大的重要支撑,也是提高员工素质和能力的必要手段。在我的工作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实施过程中的一些关键要点。下面,我将以五段式的形式,分享一下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人员教育管理必须确立明确的目标和方向。在开展培训之前,我们必须明确培训的目标和方向,明确员工需要培养的能力和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员工的问题,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我记得有一次,我们组织了一次新产品的培训。在培训之前,我们调查了员工的需求和问题,并制定了详细的培训计划。这样,培训的效果非常好,员工对于新产品的了解和应用能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其次,人员教育管理需要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教育管理的核心是教学。在教学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和需要,采用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对于刚刚入职的员工,我们可以采用一对一的辅导方式,耐心地解答他们的问题,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工作。对于需要提高专业技能的员工,我们可以组织专业讲座或实践培训,以提升他们的技术水平。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如培训视频、在线课程等,提供更加灵活和便捷的学习方式。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和手段,我们可以更好地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提高培训效果。
再次,人员教育管理需要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在教育过程中,我们必须对员工的学习成果进行科学、全面、客观的评估。只有通过严格的考核,我们才能真实地了解员工的培训效果和问题,进一步完善培训内容和方式。同时,我们还要建立起相应的激励机制,对于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考核和激励机制,我们可以持续地提高员工的学习动力和能力。
此外,人员教育管理需要注重沟通和反馈。在培训过程中,我们必须与员工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意见。只有通过有效的沟通,我们才能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培训需求,解决他们的问题。此外,我们还要及时向员工反馈他们的学习成果和表现,帮助他们改进和进步。通过沟通和反馈,我们可以建立起良好的教育管理氛围,营造出学习的氛围。
最后,人员教育管理需要持续改进和创新。教育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我们不能满足于一次成功的培训经验,而是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推动教育管理的创新。我曾经在培训过程中试验了一种新的教学方法,通过游戏和竞赛的方式激发员工的学习兴趣。培训后,我们进行了评估,并收集了员工的反馈意见。通过总结和分析,我们发现这种教学方法确实能够有效提高员工的学习积极性和效果。因此,我们决定在今后的培训中更加广泛地使用这种方法。
综上所述,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实践中,我们必须确立明确的目标和方向,科学采用教学方法和手段,建立有效的考核和激励机制,注重沟通和反馈,持续改进和创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推动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三篇】
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团队发展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和企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在长期的管理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了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有效性。本文将从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人员培训计划的制定、员工激励机制的建立、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以及有效的管理评估这五个方面,展开探讨,总结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员工的能力和素质。通过人员教育管理,可以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知识水平,提高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忠诚度,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从而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壮大。只有不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培养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其次,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实施人员教育管理的关键。人员培训计划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合理的培训目标和培训内容。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员工的需求和兴趣,灵活运用各种培训形式和方法,使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提高员工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此外,培训计划还应注重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反馈机制的建立,确保培训的有效性和长期影响力。
再次,建立员工激励机制是推动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员工激励机制是指通过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投入程度。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学习和培训,主动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激励机制应注重奖励和惩罚的结合,注重激励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使员工能够感受到自己努力工作所带来的回报和成就感,从而不断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此外,团队沟通的有效性也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环节。团队沟通是团队协作和协调的基础,能够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团队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提升。在团队沟通中,应注重沟通方式的选择和沟通内容的准确性,做到信息的传递明确和共识的形成。此外,还应注重倾听和理解的能力,通过有效的沟通,解决团队中的矛盾和问题,提高团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最后,有效的管理评估是人员教育管理的重要保障。管理评估是指通过对人员教育管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在管理评估中,应注重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注重客观数据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管理评估还应注重行动和反思的结合,通过评估结果反馈给员工和管理者,推动管理的改进和提升,形成良好的管理闭环。
综上所述,人员教育管理是企业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制定有效的人员培训计划、建立员工激励机制、促进团队沟通和建立有效管理评估,可以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发展潜力。在今后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应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不断完善和提升人员教育管理的水平和效果,为企业的发展壮大做出更大的贡献。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四篇】
守望本是一种难得的情怀,一种勇气,一种姿势,又饱含着一份期待。
然而,《麦田里的守望者》却将这份守望演绎到另一个极端——是叛逆,却又有着一种混沌中的清醒与孤独,乃至无助。当然,所说的是主人公霍尔顿,也是作者自己。因为这世界总不缺乏一种“明白人”:自己洞察世事,却以一种极端的偏执混沌浮游尘世,然自己也套上一件世俗的外衣,只在夜深人静之时独自蹉跎。我想说的其实就是霍尔顿之类,以浊见清,以昏见明。然而霍尔顿本身又只是一个孩子,他必然有着对抗不合理现实世界的热情,也必然有着自以为是的偏激。也因此,此人物的设定就自然引起了读者的两种共鸣——其一,为其反叛而叹;其二,为其幼稚而惜。为构建悲剧,全书又在结尾设置了一个天真可爱的妹妹结束了霍尔顿漂泊之旅——这部不仅仅是肉体之旅的结束,更暗示着精神的回归,即回归世俗。看罢不禁一心悲凉——出世是东方文化所盼,而又是这样一种心境却在萌芽阶段就在西方现代文明的浸_中化为死灰。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五篇】
陶行知先生是人民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教育的改革家。其博大精深的教育理论和丰富的办学实践启发和激励着一代又一代“陶子”,为中国教育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和高尚品德,是我们广大教师的指路明灯,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认真地向这位伟大的教育家学习。翻阅了《陶行知教育名篇》一书,知道陶先生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现实功能,又关注了教育的终极目的。读了陶先生的文章,深有体会:
陶先生提出“教学合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认为好的老师不是教书,也不是教学生,而是教学生学。教学一方面要老师负指导的责任,一方面要学生负学习的责任。对于一个问题,不是要老师把现成的解决方法来传授学生,而是要把这个解决方法如何找来的过程,组织好,指导学生,使学生以最短的时间,经过类似的经验,自己将这个方法找出来,并且能够利用这种经验来找别的方法,解决别的问题。有了这种经验,学生才能自己去探求知识,成为主动学习者。如果教师只会用“旧瓶装新酒”,那就看不到新鲜的事物,教师应不断研究,才能时常找到新理,只有学而不厌,然后才能诲人不倦。陶先生倡导“生活即教育”,生活教育,是供给人生需要的教育,不是作假的教育。人生需要什么,我们就教什么。“社会即教育”,要把笼中的小鸟放到大自然里,使它们任意飞翔。把学校的一切伸到大自然里,要先能做到“生活即教育”,这样的学校才是学校,这样的教育才是教育。陶先生主张远离生活的教育不是真教育,好教育,脱离实践的知识是虚的,不实用的。今天我们的教育教学脱离生活已越来越远。孩子们成天埋于书堆里,以高分遮面。
“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从陶先生的作品中随处可见他对好教师的殷切期望。他对自身成长提出了四个问题,叫做“每天四问”:“我的身体有没有进步?”“我的学问有没有进步?”“我的工作有没有进步?”“我的道德有没有进步?”陶先生认为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使你有一些学问和本领也无甚用处。”建筑人格长城的基础,就是道德。一个集体的成员,若人人以集体利益为重,注意自己的每一个行动都为集体着想,则这个集体会越来越壮大,这个集体定是有希望的集体。否则,多数人只顾个人私利,不顾集体利益,则集体的根本必然动摇。如此,每个一线教师应该弘扬“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敬业精神。陶先生的“每天四问”为人们提供了进德修业的参考,当作一面镜子,时刻对照自己。“必然可以见出每一个人身体健康上有着大的进步,学问上有着大的进步,工作效能上有着大的进步,道德品格上有着大的进步,显出水到渠成的进步”。
作为一名青年老师,我感觉自己在很多方面还需要继续学习与提升,通过前几年的班级管理工作,让我更清晰地了解到了自己的不足。对班主任工作的了解不够深刻,对学生所产生的问题不能沉着应对等等。为了弥补不足,我经常虚心地向同事请教,把她们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好经验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在完成日常工作之余挤出时间看有关教育方面的书籍,这既能充实自己的理论基础和实操能力,又能提高自己对教书育人的思想认识。
近期通过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我有幸阅读了《班级常规管理与教育》一书,翻阅此书,我心里的窗户突然打开,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本书前一部分是理论阐述,是研究班主任工作的专家所撰写的;中间是相关的专题研究,是课题研究成果;后一部分是实践经验,是工作在中小学第一线的优秀班主任撰写的。其中的不少文章都曾发表在杂志上,实用性强,很有借鉴意义。让我明白了很多班级管理的道理,也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治班之策,使我体会颇深,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作为一名小学班主任的不容易。
班级的管理工作是繁琐的,班主任是和学生接触最多的。而这一工作尽有热情的态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有良好的理论基础与一种可以唤醒心灵的爱。这本书就给了我很大的理论支撑与实践经验。通过对《班级常规管理与教育》一书的阅读和理解,“师爱与教育行为”、“师爱的效能”、“师爱的传导”这三个篇章与我的思想产生了共鸣。我觉得“爱”才是教育好孩子的根本,“爱”才能让一个班级无比团结向上。一个良好的班集体对每一个学生健康发展有着巨大的教育作用。一个班级能否健康和谐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班主任的自身素质和对班级管理的指导艺术。那么如何才能当好一个班主任呢?一、要搞好小学教育,必须注重班级管理,而班主任又是班级学生的组织者、领导者和教育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是联系班级与科任教师、沟通学校与学生家庭以及社会教育力量的桥梁。作为班主任,自己总觉得就应该比别人思路更开阔些,办法更多些,责任更重些。一个班级就如同一个家,学生如同孩子,班主任就是这个家的当家人,孩子的方方面面自己必须了如指掌,因此教育方法就要灵活多样,还有要因材施教。
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更要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人际交往、思想倾向以及行为习惯。班主任有责任让每一个学生健康快乐的成长,同样有责任让这个家充满生机,充满和谐、充满激情和成功。那就是班主任应本着建设一个具有优良班风,培养一批立志成才的'学子的目标而努力。有责任让优秀生德才兼备,有责任让中等生信心百倍,有责任让落伍者幡然醒悟,改过自新,奋勇直追!那就得有一颗慈爱、宽容、乐观的心。
范文3。
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
不仅仅老师要读书,每一个想提高学识的人都要读书。在这短暂的一个学期里,我读到了平时没看过的书。读书成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在这一个学期里,我感觉收获颇丰。以下就是我这一学期来读书的心得。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作为教师,从书本中获取知识就显得尤其重要。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为我们教师需要加强各方面的修养来提高自己。所以我们理应多读书,用书来净化心灵,用书中的知识充实自己。同时我们也应抛弃古时旧的求知理念,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等等,都不足取。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如果所读的书是自己的书,我还在书的空白处写下自己看法、疑问、评论等,或做一些记号。它会加强我们对文章的理解、记忆,作文时如果要参考、模仿渡过的文章,有没有做过评注的,效果大不一样。
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在研读中,我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这样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读书让我更深刻得体会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平起平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平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近,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我因此常和学生交流,这不能不说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回想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是,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
更深的体会是教师的成功,来自学生要当一名优秀的教师,首先就认识教师是什么?要教好自己的学生,首先必须认识学生是什么?答案是显然的:教师是人,学生也是人。如何做人?其实这不只是学生应该学会的`,更应该是我们教师要学会的!从众多的教育家的言行中我们不难发现,做人贵在“求真”。只有“真”才是美,只有“真”才会善。我的这种感受是在学习过程中的积累,一直以来,我就以教育家的成功经验为借鉴,坚持以“认真负责”处世,以“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为原则,我觉得,作为一位教师,首先必须做到:
说到做到,从不失信;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尊重学生,一视同仁;讲求效率,仔细认真;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精读细讲,教学相长。
话又说回来,常言道: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因此,在学习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学习中最大的乐趣。学习型社会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了充裕的学习资源。学习化社会中的个体学习,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习什么、怎样学习、学习的进度等等。简言之,同时结合自己的教育教学实际,我觉得做一名优秀的教师其实不是一件简单的事,但也并不是如“蜀道之难”。只要我们不断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积累经验,在为学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时,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六篇】
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第六章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3号令)、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5 〕18 号)和《安徽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财会〔2015 〕1227 号)规定,结合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实效,建立制度严密、责任清晰、形式丰富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新机制,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服务美好安徽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 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才继续教育,逐步形成政府主管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办学力量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四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持有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管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含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系统)。
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
(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省财政厅负责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推荐适合我省特点和要求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三)组织全省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四)负责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机构招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公告以及省直部门或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备案工作。
(五)指导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监督全省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规范运行。
第八条 市财政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二)组织市本级继续教育培训;
(三)负责面授培训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规范培训市场;
(四)组织、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审核、确认、登记工作,做好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二)参加在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并予以公示的培训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
(三)参加经市级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的部门或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已备案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 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市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高级会计师继续教育实行远程网络教育方式。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 学分。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 学分。
(八)本办法中每学时按50 分钟计量。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公示备案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各级财政部门不予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符合规定条件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培训机构,应当在培训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培训计划(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师资情况和讲义等),经备案后方可开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培训机构应当于每年1 月31 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当年上线课程名称、学分、授课教师等。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不断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财政部门。
第六章 师资、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且近3 年内没有受到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一)承担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二)承担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职称、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三)承担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学人员,一般应具备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为具备相应水平的专家。
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根据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大纲,选定合适的教材,以适应不同级别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坚持开发和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加强对继续教育教材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考核与检查
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三种途径:
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第三十二条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所在地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是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记载项目,也是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之一。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恶意竞争,扰乱培训市场秩序的;
(四)不服从财政部门监督管理的;
(五)学员投诉较多,经核实后情况属实的;
(六)泄露学员个人身份信息的;
(七)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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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会计队伍,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强化服务,注重质量,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把握会计行业发展趋势和会计人员从业基本要求,突出提升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引导会计人员更新知识、拓展技能,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重点,提高能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面向会计人员,全面提高会计人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改善会计人员知识结构。
(三)加强指导,创新机制。在统筹规划的前提下,有效利用各方面教育资源,引导社会办学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并不断丰富继续教育内容,创新继续教育方式,整合继续教育资源,提高继续教育质量,逐步形成政府部门规划指导、社会单位积极参与、用人单位支持督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格局。
第五条 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七条 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
(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三)拟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重点;
(四)组织开发、评估、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重点教材;
(五)组织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督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的下列事项:
(一)依据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制定本地区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确定本地区各级财政部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权限;
(五)组织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
(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市场;
(七)监督、检查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九条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体制,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系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系统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责,比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十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鼓励、支持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三章 内容与形式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
(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第十二条 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 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七)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 学分管理
第十七条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第十八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 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第二十条 会计人员在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管辖范围之间办理调转登记时,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应当在调出地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后,才能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
(二)会计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的,调出地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会计人员办理调转后,应当在调入地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
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会计人员参加未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开展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不为其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第五章 机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当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中华会计函授学校、会计学会、总会计师协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中央主管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基地(中心)等教育资源的主渠道作用,鼓励、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教学设施;
(二)拥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制定完善的教学培训计划、管理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
(四)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改进培训方式,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保证培训质量。
第二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如实记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并在培训结束后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所在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第六章 师资与教材
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掌握现代教育培训理论和方法,具备胜任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
第二十七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建设,逐步形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体系,以适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
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建设应当坚持开发与利用相结合,加强教材开发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提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开发社会化,鼓励社会上有能力的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工作重点等,参与编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二十九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的编写、评估、推荐、出版、发行、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
第三十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会计人员强行推销、搭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
第七章 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
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二)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会计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如实记载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由于病假、在境外工作、生育等原因,无法在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的,应当提供合理证明,经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其没有取得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顺延至下一年度取得。
第三十三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
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所在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检查、评估。
第三十五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虚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的;
(二)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组织境内外公费旅游或者进行其他高消费活动的;
(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印发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证书的;
(四)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者只收费不培训的。
第三十六条 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将各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作为《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情况检查的内容。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15年11月20日发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5〕19号)同时废止。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全区会计人员素质和会计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内蒙古森工集团财务部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使用自治区财政厅认定、推荐的统一教材。
第四条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组织对各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的培训。
第五条 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和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对会计人员知识与技能进行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接受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所有持证人员,将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开展。
第八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间以2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48课时。
第九条 会计人员必须遵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十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其中以培训为重点。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应体现全员培训、注重能力、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计理论与实务;
(二)财务、会计法规及管理办法;
(三)会计准则、制度及核算办法;
(四)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五)内部会计控制;
(六)会计电算化知识;
(七)其他有关法规制度和相关知识;
第十二条 鼓励会计人员利用自学完成继续教育。具备以下条件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学时:
(一)当年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等相关专业学历教育的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
(二)独立完成盟、市级以上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1篇会计类学术论文,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三)参加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以及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通过一门的视同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通过两门的视同完成本周期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 具备第十二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可持有效证明材料到同级财政部门进行认证登记。
第十四条 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竞争有序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部门、会计学术组织、中华会计函校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鼓励高等院校等社会教育资源参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五条 为规范全区培训单位管理,保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培训单位必须经同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定并登记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教学场所和设施;
(二)有与承担培训工作相适应的授课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三)能够完成所承担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不遵守有关制度规定,教学质量低下,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办班管理混乱的培训机构要撤消其培训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加强会计人员业务档案和诚信档案建设,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登记管理。会计人员应定期将继续教育情况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建立有关信息披露制度。
第十九条 本周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周期各年度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调转、变更、换证手续,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二十条 连续两个周期未完成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内财会字[1999]756号文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内财会字[1998]1326号文件印发)同时作废。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八篇】
3.以业余学习为主,原则上不得占用工作时间。
第四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应根据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具体程序如下:
1.个人填写《珠江委职工学历教育申请表》;并附所报院校招生简章。
2.所在处、室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3.人事劳动教育处审批。其中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学习的,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报分管委领导审定;委领导参加学习的,由委主任批准。
第五条经批准参加学习的人员学费由单位报销60%,个人负担40%;报名费、书杂费、复习辅导费、往返路费和在参加学习中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本人自理。
第六条学费(含单位报销部分)先由本人垫付,待学习期满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或学位,凭有关证明和发票到人教处签署意见,并签定毕业后服务年限协议书后核报。未能在学制期内取得规定的学历或学位的',延长不得超过2年时间,过期后不再报销相应学费,延长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第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学费自负:
1.未经所在处室领导同意和人教处批准,自行报考参加学习的;
2.因参加学习严重影响本职工作并经警告无效的;
学习期间因违章、违纪、违法受各类处分的。
第八条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经费纳入“干部培训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由人事劳动教育处根据年度教育培训情况编报,经费由人教处管理。
第九条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人员应积极工作,努力学习,为水利事业的发展多作贡献,毕业后除因工作需要组织安排外,须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如未满规定服务年限调离的,本人必须退还单位报销的全部学费。
第十条本办法由人事劳动教育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从5月1日起施行。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九篇】
学习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自己与组织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许多缺点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不够系统深入,没有一个长远的学习计划,有急用急学的现象,学习中浅尝辄止。通过这次回顾总结和反思,自己认识到只有加强学习,才能使思想更加充实,知识更加丰富,头脑更加灵活,也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所以,在今年,自己不仅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还要加强文化知识和教学科研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使自己具备实际工作需要的更高本领,同时注重把加强学习与加强实践锻炼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用有所成。二是工作上创新不足,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工作习惯,深入思考研究创新的少。今后工作中自己将结合工作实际和新形势的要求,勤思考,多研究,不断探索和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学习和借鉴同志们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与时俱进,开创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于继续提高。
本年度,我校依照 “以人为本,以育人为目标,有追求但不脱离实际,力求实效,坚持继承中创新,改革中发展”的理念;坚持按照“常规工作有创新,重点工作有保证,难点工作有突破,问题工作有改进,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有序的工作思路,稳步推进“新课程、新理念、新思路、新策略”的校本教研,以构建和-谐学校为目标,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努力推进全面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树立“以研兴校”意识,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入
教科研是学校教学的源泉,是学校教改的先导。我校把目光锁定在课程改革这一时代教改的主旋律上,树立教科研意识,活跃教科研风气。全体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更新观念,转变角色。
(一)改进业务学习
1、组织好教师集中学习。学校每周的业务学习安排在周一的例会举行,业务学习主要形式:每周安排一个教师说一个发生在教学中的教学案例故事,然后以此引发教师对这一教育故事的讨论。由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业务学习计划,做到定时间、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有讨论、有记录。
2、指导好教师的个人学习。(1)学习内容:即读学校安全管理,教育理论专著、读教育教学期刊、各科课程标准。(2)学习要有方向,带着问题学,要与自身岗位工作实际相联系,与自身的教科研课题相联系。(3)读书笔记要摘抄与教学有关的内容并有自己的学习心得,字数每学期不少于5000字。
3、组织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的教师参加中心学校开展的新课程培训。
(二)重视课题实验管理
本年度,我校的教研课题继续扎实开展研究、实验。学校领导将身体力行、主持参与研究,课题组的老师要注意重视实验过程资料的收集与积累,对平时实验工作中的好方法、好经验,要应用科学的教育理论加以总结,撰写论文形成报告。
(三)学校努力提供展示平台。
1、改进教研工作,努力提高教研实效。(1)校性公开课:坚持开展教学观摩研讨活动(每人每期1堂挂牌课)。执教老师要提供公开课的教案、教学设计说明,学校至少安排一节课的时间作为执教老师说课、听课老师评课及交流互动的时间。教研整个过程要形成材料备查。
2、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全体教师的整体素质。一是互听互评,每两周每个老师要听课一节,每位老师全学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二是创造机会,有计划地让更多的青年老师走出校门听课,与名师接触,感受大师风采,寻找成长的灵感。
3、组织参加小学“品德与生活、社会”教学论文、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论文、
4、组织推荐年会论文参加县评选,年会论文内容:体现新课程理念的教学改革的思想与方法的研究。
三、增强“以绩强校”意识,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要加大教学管理力度,继续实践课改新理念、整合好课改理念与教学行为,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一)完善检评制度
学校教学工作的'管理采用自评、校评、阶段检评、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考评教师的教学工作并纳入学月过程考核。
(二)强化过程管理
1、切实落实备课要求,备好每一堂课。要求老师备课做到“四备四明”,即:备教学目标,明确制定教学目标的依据;备教学的重点、难点及学生能力、情感的发展点,明确教学的主功方向;备教学程序,明确课堂教学的结构;备教法学法,明确教与学的思路。
2、做好查课工作,确保开足、开齐上好各科课程。学校要加强对执行课程计划的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上足、教好各类学科,坚决做到:学生、教师、教室、教导处的课表一致;不随意调课;有特殊事情需要调课要事先与教导处说明,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教导处要登记调课情况)。
3、学校深入课堂,随机听课,跟班听课,查备课笔记,看作业、单元试卷批改,听学生意见,及时了解教学基本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中的得与失,真挚帮助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4、每位老师应针对教学设计及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反思,明确教学中的得与失,对今后教与学提出改进措施。
5、学校应加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管理,落实检查措施。围绕这一重点,学校坚持进行学月教学常规的检查。学校要做好对教师教学常规的自评、校评工作。教导处要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全校老师报告,并写成书面材料。
(三)加强质量监控
1、加强毕业班工作。毕业班工作是学校对外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的重要窗口,也是学校得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标杆。我校要想尽一切办法,最大限度提高毕业班的教育教学质量,为高一级学校输送合格的人才。毕业班教师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重视班风建设,注意教学进度,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尤其要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努力使我们培养的学生既符合教育要求,又满足广大学生家长的愿望。
2、考试工作从严从实,逗硬考风考纪。
教育管理人员的读书推荐【第十篇】
《营销管理》帮助我建立起系统的市场营销知识体系,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营销的内涵与科特勒的营销思想。以下我将阐述几点感触最深的科特勒的观点。
第一,企业营销计划的营销计划应该是市场导向型战略计划,是在组织目标、技能、资源和不断变化的市场机会之间谋求合理的动态平衡过程。战略计划的目标就是要塑造并不断调整公司的业务和产品,以期望获得目标利润和实现预期的成长。
第二,营销管理的实质就是需求管理。营销管理需要深入地研究市场,尤其是针对客户和消费者。需求体现在8各方面:负需求;无需求;潜在需求;下降需求;不规则需求;饱和需求;过度饱和需求;有害需求。在这八个方面中潜在需求、不规则需求和下降需求是企业必须研究的课题,只有深刻掌握需求的方向和趋势,才能确立产品、市场和营销计划、营销对象。
第三,全面营销是通过理解消费者认知空间、企业自身的能力空间和其他合作者的资源空间这三者之间的联系而实现价值探索的最大化。通过从顾客的认知空间中识别出顾客利益,只有在企业的业务领域中充分利用其核心能力,只有在合作网络中合理地选择和保持合作伙伴关系,才能够实现价值创新的最大化。只有强化并擅长顾客关系管理、内部资源的管理和业务伙伴和关系的管理,才能实现价值交付的最大化。
第四,价值链是一种可以识别出某项业务中创造价值和产生成本的关键活动的工具。价值交付的过程包括选择、交付和沟通价值的过程。成功的价值创造需要成功的价值传递。全面营销者越来越多地从价值网络观来审视商业。他们不止关注供应商、分销商和顾客,而且考察从原材料、零部件到产成品的整个供应链,并分析产品和服务是如何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
第五,现代营销不仅仅需要公司开发好的产品,制定有吸引力的价格,让目标消费者觉得易于接受。公司必须还要和现有或者潜在的股东们,以及普通公众进行良好的沟通。消费者在沟通过程中处于一个主动的角色,决定着什么样的沟通是他们想要的,以及怎样交流,为了能有效地触及和影响目标市场,营销人员必须采用各种富有创造力的沟通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