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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安委会工作要点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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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

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情况、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对十四运会场馆有效利用等情况开展专题调研……4月6日,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正式发布,含11类具体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深化拓展对外交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加强与全国人大、基层人大的联系;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和新闻舆论工作;加强自身建设,打造过硬“四个机关”;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我省代表团服务保障工作等。

在省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既有着眼养老服务等领域的“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也聚焦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的制定等。

2022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完善人大制度,制定各级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条例,适时审议省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修订地方金融条例、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围绕增进民生福祉,制定修订养老服务促进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盐业条例;围绕防范风险和加强社会治理,制定修订实施动物防疫法办法、律师条例、传染病防治条例、实施禁毒法办法、实施红十字会法办法;围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修订渭河流域保护治理条例、实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湿地保护条例。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适时打包修正相关地方性法规。

在“推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方面,省人大常委会将落实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规定》,完善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机制,继续推进议案建议办理事项“承诺制+台账制”。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形成有针对性的反馈意见答复代表。继续实行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向人大履职平台反馈的做法,稳妥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和答复向社会公开。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2

根据市委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我局对所牵头承担的第73项: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深入开展医养结合。第76项:扩大养老、医保、低保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民生兜底功能。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第77项: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对照评估,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73项: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深入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完成情况

(一)大力发展智慧养老

一是强化高位推动,引领智慧养老发展。出台《**市加快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阜政办〔20**〕11号)等文件,将智慧养老作为重点工作优先推进,明确对智慧化建设项目给予重点资金扶持。对智慧养老服务主体贷款贴息比例提高10%,民办智慧养老机构新增床位数按对应的补贴标准上浮20%发放建设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是强化信息共享,建立智慧养老平台。通过在颍州区、阜南县开展的智慧养老建设试点,系统梳理、总结了许多优秀做法、困难问题和体会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招标专业机构制定了**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项目标准。目前平台建设资金、场地均已备齐,平台项目建设正在招标中。

(二)深入开展医养结合

一是提升思想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市产业项目建设年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职健〔20**〕92号)文件。成立了**市产业建设年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提升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医养结合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科,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精准设定目标,明确职责分工。20**年全市拟培育10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10个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村、居),每个县市区至少建设1所公办示范性综合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打造2个省级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拟定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及考评方案;市民政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服务功能的创建备案工作;积极做好涉医养老院服务质量的监管;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村、居)的创建及日常监管工作。

三是完善激励措施,鼓足工作干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加快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11号)文件,对社会资本新建、改扩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通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新增床位建设补助标准,按照核对的养老床位数,对达到20-100张、101-200张、200张以上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发放运营补贴时,经过老人失能评估认定后,按照自理等级人数,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基地、项目)的,由民政部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四是重点项目入库,实施动态管理。目前项目库中备案的有32个项目,公办示范性综合医养结合项目8个,已投入运营的2个,试营业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8个,已投入运营的4个;健康养老示范社区(村、居)16个,已投入运营的2个。每月按时向市产业项目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市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目标任务推进清单。

(三)下步打算

一是着力发挥市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的优势。以便捷智慧生活、精细智慧服务为目标,推动实现医养护理、健康监测、养老运营、综合监管、服务测评等功能多位一体发展,切实解决养老服务管理难、流程监管难、绩效考核难问题,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运行效率。

二是做好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下半年主要细划智慧养老、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指标考评体系,做好智慧养老、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并积极申报省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项目。

三是加强工作调度和监督考核。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施动态监测和针对性调度。同时按照《**市产业项目建设年绩效考核办法》,细划智慧养老、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指标考评体系和年度督查计划,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第76项:扩大养老、医保、低保等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标准和统筹层次,充分发挥社会保障民生兜底功能。

(一)低保方面

一是稳步提高低保覆盖面。截止6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21482户、35651人,覆盖面%,累计发放资金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474元;农村低保对象176165户、299691人,覆盖面%,累计发放资金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水平377元。

二是调整提高低保标准。4月20日,**市人民政府发布调整提高20**年城乡低保标准,各县市区在上年基础上上调8%左右,最低为每人每年6840元(阜南县),最高为每人每年7812元。

三是实现低保标准统筹。20**年5月,我局印发了《**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统筹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分三个阶段完成低保城乡统筹工作。20**年市辖区(含**经开区)和界首市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20**年太和县和颍上县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20**年全市全面实现了低保城乡统筹。

(二)医保方面

1.医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创新工作方法,优化工作流程,打通数据壁垒,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增强了两病患者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二是统一了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慢性病管理,出台了《**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服务标准。三是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市经办机构签订维护基金安全承诺书21份,“两定”机构签订3029家,其中医疗机构签订512份,医护人员签订24954份,零售药店签订2517份。四是持续推进“17+13+X”种抗癌药物惠民政策落地,发挥已建立抗癌药购买“双通道”优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谈判抗癌药使用和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落实抗癌药品定点管理工作。五是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印发《**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病种及医保支付标准(第一批)的通知》,按病种付费病种增加到345种;选定首批26个病种纳入日间手术进行试点、29个病种实行“同病同保障”、在太和县试点实施日间病床。六是深入推动“互联网+医保服务”,我市医保业务编码标准信息维护已完成,进度居全省前列。七是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报送非乙类医用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召开全市药品耗材招采工作专题培训会,组织公立医疗机构推荐药品采购专家人选,建立全市药品采购专家库,草拟《**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单品种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

2.民生保障积极有力。做好各项服务民生工作,着力强化保障、提高效能,落实落细“六稳六保”任务。一是认真落实4项民生工程。锁定医疗保障4项民生工程年度目标,及时出台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强化调度,确保任务落实。我局在20**年全市民生工程年度考评中位列牵头单位第一方阵。抓实参保工作和筹资缴费,20**年全市参合人口达922万人,筹集基金万元,3月底全部筹集到位。1-5月份,我市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为万元,住院费用支付金额为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大病保险待遇享受49685人次,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万元,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二是做实“两病”门诊保障。将未享受“两病”慢性病待遇的确诊患者纳入保障机制,以公共卫生平台中的两病重点监测对象为目标人群,推深做实保障措施,截至5月底,全市万高血压患者、万糖尿病患者享受政策待遇,基金支付降血压药品费用万元、支付糖尿病药品费用万元。推动“两病”待遇人员长处方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患者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并实行即时结算。三是统一城乡居民慢性病管理。研究制定《**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管理办法(试行)》,解决了鉴定标准、申报流程、经办管理等不统一的问题。截至5月底,城乡居民常见慢性病、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分别为19783万元、17071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分别为11306万元、11435万元,实际报销比分别为%、%。四是落实好重点人群保障待遇。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医疗救助应救尽救,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截至5月底,全市资助参保1217072人,住院救助105715人次、救助金额万元,门诊救助61207人次、门诊救助金额万元;序时推进退役士兵医保接续工作,我市应核查14987人,截至目前已完成核查14462人,核查率达%。

3.便民服务持续升级。一是积极推行医保服务事项“不见面办”“及时办”“便民办”等“五个办”,畅通“数据”通道、“快捷”通道、“特殊”通道等“五个通道”,创新疫情防控期间医保门诊慢性病服务管理,两次简化优化疫情期间办事流程,为复工复产和便民惠民做优医保服务。二是联合市财政、人社、税务等五部门共同出台《**市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办法》,自20**年2月起,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为期5个月的减半征收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和生产经营严重困难且征信良好的企业实行缓缴,截至5月底已累计为7066家企业累计减费万元,有效减轻了企业负担。三是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服务。严格落实国家“两取消、一简化”要求,简化备案手续,全市共有28家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实现县级行政区全覆盖,涵盖市内所有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和部分社会办医疗机构。疫情期间全面推广实施备案工作“零跑腿”“不见面”,均通过电话、网络、APP等有效、便捷的渠道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截至5月底,全市共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2836人次,其中城乡居民9034人次,城镇职工3802人次,基金支付万元。四是常态化提升服务质量。将疫情防控期间“五个办”“长处方”等惠民事项转为常态化经办服务,落实容缺受理、延时服务等制度,随时准入职工特殊慢性病申请,对门诊慢性病患者仍实行3个月的长处方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能。对定点医药机构每月医疗、药品费用实行先拨付后核对存档,加快拨付进度,减轻医药机构垫付压力。疫情防控工作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肯定。出台系列新冠肺炎疫情救治保障政策,及时规范、简化、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及时预付医疗机构救治费用。

4.脱贫攻坚强力推动。坚持“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强力推进医保扶贫“春夏攻势”。一是精准监测预警。重点抓好贫困人口参保筹资、待遇落实、慢性病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对象特别是“三类户”的医疗费用支出监测预警,按照精准“到村、到户、到人”要求,结合医保系统数据分析结果,实时监测贫困人口大额医药费用支出对象,特别是对自付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的逐人建立医保档案,并及时通报给患者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医保预警提醒工作。阜南县开展贫困人口重病患者脱贫致富影响因素抽样调查和分析,提出防止因病致贫返贫的相关建议。二是精准落实政策。严格执行健康脱贫政策和医保“负面清单”,既一项不落地落实好贫困人口保障待遇,又明确医疗保障脱贫政策的标准和边界,避免“悬崖效应”。1-5月份全市贫困人口健康兜底保障医药费用总支出亿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累计报销费用亿元,政府兜底保障1703万元,贫困人口累计享受“351”政府兜底保障62588人次,享受“180”慢性病补充医保待遇473327人次;畅通“绿色通道”,办理贫困患者慢性病就诊证8112人,贫困人口慢性病持证率达%,切实做到应办尽办。三是精准聚焦整改。坚持问题导向,抓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等“354+N”问题整改。紧紧围绕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过度保障”问题和医疗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慢性病就诊证办理不及时等,多轮次、常态化开展逐村逐户“地毯式”排查走访,对存在问题现场反馈,立行立改。同时,举一反三建立“双周报月调度”、大病预警监测、督查通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既“治标”又“治本”,既管当前,又管长远。

(三)贯彻全国、全省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实施老年照顾服务项目。市老龄工作事务中心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积极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健全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联合执法、执法检查、综合评估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社会监督、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做好信访工作,建立健全老年维权信息反馈和监督机制。高度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与司法部门协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通过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将法律援助工作向基层倾斜,在全市乡镇(街道)全部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外,实施老年照顾服务项目,推动老年人服务优待政策落到实处。全市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带头实施法律援助“村村通”工程,在村居相继建成法律援助联络站。在全市开展了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站“两站”规范化建设,到目前为止,全市各乡镇(街道)、村居做到了法律援助全覆盖,更加方便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我市现有市级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8个,173个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做到了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全覆盖,覆盖面达到100%。

目前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实现了浏览景点免费,坐公交车免费,公厕免费等,对10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200元生活补助,80岁以上高龄老人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的高龄补贴。

2.支持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开展老年精神关爱和老年心理关爱项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加强基层老年社会管理工作,全市开展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引导和动员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全市的经济和社会建设,在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维护公共秩序、经济发展、科技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创建文明城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积极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推进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目前已有颍州区和颍东区两个区建设了三个社区试点,分别是颍州区颍西街道泉河社区,颍州区程集镇东刘村,颍东区河东街道向阳社区。目前市直老年学会会员已达600余人,全市会员达到5万人。会员们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关心老龄事业,先后开展银龄活动,送医下乡、百村调研、法律宣传等。各地基层老年协会先后开展了“老帮老,献爱心,敬老助老树新风”、“扶贫济困结对子”、“老手拉小手”帮教青少年、治安巡逻、交通协勤、网吧监督、宣传秸秆禁烧、禁燃禁放等活动,通过一系列志愿服务活动向全社会传递文明、传送温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此外,对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

3.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做实老年人健康服务工作。积极实施产业项目建设年医养结合重点项目提升行动。为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市卫生健康委会同民政等相关部门,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整合优化各类医养服务资源,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形式进行了医养结合的探索,创新医养结合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形成具有**特色的医养结合模式。市卫生健康委实行“卫生准入、民政扶持、医保定点”的运行机制,一是实施了医养直接融合模式试点,医养结合机构既具备养老功能又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如太和中医医养院、**红叶林护理院、临泉县医养院等。二是实施了医养联合运行模式试点,采取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议服务、对口支援、服务外包等形式建立合作、双向转诊机制,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健康管理、定期巡诊、医疗救治等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康复期护理和稳定期的生活照料,如颍东区插花镇卫生院与插花敬老院、颍州区西湖镇卫生院与西湖敬老院。三是实施了医养延伸对接模式试点,即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健康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为重点人群提供定期体检、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目前全市18家养老机构设立了医务室;6家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了老年病科;鼓励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站与养老机构签约提供服务,全市统一了协议书模板、服务记录登记以及签约程序,积极为老年人开展巡诊、健康体检、健康讲座等服务,全市已有99家医疗机构主动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同时各县市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等基层网络,为居家老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家庭病床、社区护理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乡镇及二级以上医院开通了老年就医绿色通道,24小时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对义诊保健服务范围内不收取酬劳,确需付费的,由民政部门统一结算费用。为发挥医疗资源养老优势,颍上县人医院在老区增设600张养老床位,阜南县中山医院把100张病床转为医养床位。目前全市老年健康服务管理率达%以上、家庭医生签约做到应签尽签。

4.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活动。动员各老年社会组织、各基层社区广泛开展老年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市老龄工作机构牵头组织全市性的老年人运动会、老年文艺汇演、老年书画展等。今年开展了20**年老年春晚活动,在**电视台录制全市优选的老年文艺节目,编制老年春晚节目,连续播放,提高老年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积极性,也烘托了春节的节日欢乐气氛。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密切关注未脱贫和返贫致贫风险高的人群,重点关注其中兜底保障户,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兜底保障;摸排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农村低保、特困救助供养范围人员的有关信息,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做好兜底保障工作。

二是继续加大老龄工作宣传和实施力度,发挥老龄部门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作用,更好地促进全市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更好地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

三是在理顺老龄工作机构职能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老龄工作和老年协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发挥基层老龄组织作用,发挥低龄健康老年人作用,引导他们老有所为,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四是按照政策规定,对社会资本新建、改扩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通过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新增床位建设补助标准,按照核对的养老床位数,对达到20-100张、101-200张、200张以上的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发放运营补贴时,经过老人失能评估认定后,按照自理等级人数,机构运营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医养结合示范区(基地、项目)的,由民政部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五是继续引导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和活动,克服寂寞孤独感,树立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六是下好民生保障“先手棋”。实施好医保部门承担的四项民生工程任务。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地市级统筹。建立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做好20**年居民医保筹资缴费工作。同商业保险公司对接,探索商业健康保险同基本医保互补衔接,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动态调整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进一步做细做实“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对“两病”患者支持实施长处方政策。在省局指导下规范待遇保障清单管理,加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持续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医保行风建设,持续减少有关证明材料,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稳步扩大异地住院直接结算范围,完善医保异地即时结算服务。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建设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有效整合与共享应用,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

三、第77项: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强化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

(一)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一是健全机制,构建政策支撑。建立了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我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联合市直八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将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将调整为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及工作规则,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年底前以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并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建立制度,构筑社会责任。建立健全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环环相扣的救助保护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等部门及时发现举报侵犯儿童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民政、教育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共享机制,共同做好调查评估、救助帮扶、监护干预等工作。注重强化源头帮扶,以最低生活保障、孤儿生活救助、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基础,以困境儿童救助、慈善关爱为补充,织牢织密留守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安全网。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今年上半年我市救助未成年人11人次。

三是落实职责,筑牢关爱保护网。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每个季度排查一次农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基本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深入到农村留守儿童家中,对留守儿童的生活、学习、安全、家庭监护等情况进行调研,及时了解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获得了第一手资料和数据。截至目前,全市留守儿童150195人;儿童保护监督员184人、儿童主任2073人,实现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和村(居)的全覆盖。

四是加强指导,提高监护意识和水平。每年在春节、暑期等特殊时间段走进学校、乡镇村居,通过发放安全知识手册、播放公益宣传片、组织观看安全视频、开展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儿童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通过各乡镇(街道)儿童主任、以及各级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阵地作用,将通知传到每一个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并在村务公开栏等醒目的地方进行张贴,教育家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工作,着力提升监护人的监护水平,引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儿童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陷入困境的儿童救助保护

一是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修订完善了《**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审核和审批等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全市4096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全部纳入保障,实现了“应保尽保”,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1050元/人,集中居住的孤儿基本生活月保障标准为1450元/人,截至6月份发放孤儿生活保障资金万元;上半年“明天计划”救治孤残儿童11人次;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今年约有120人享受资助,解决了孤儿上学的经费问题。

二是优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审批手续。在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简化优化新申请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经费的审批程序,个人申请由村级指定专人进行代办,引导儿童及其监护人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方式先提供相关材料,疫情结束后再补办手续,确保“当月审批、当月发放”,2-5月份全市共有23名儿童纳入孤儿生活保障。 

三是加大疫情期间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造成监护缺失的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乡镇督导员和儿童主任要通过电话、微信、广播以及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宣传,提高防护能力,筑牢疫情防控网,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社会散居孤儿安全。开通了12355儿童救助保护服务热线,提供临时照料咨询、转介服务、个案跟踪等服务,回应关切,受理因疫情影响产生焦虑、恐慌、失眠等现象的儿童或其监护人的情绪疏导和心理咨询,以及各类咨询、投诉、求助、建议等诉求。

四是加强福利机构疫情防控管控。按照《关于统筹推进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低风险地区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要求,严格落实儿童福利机构9种防控措施和7项复产复学要求,有序推进儿童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全市福利机构养育的417名孤弃儿童和工作人员无一感染。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教育资源匮乏,得不到高质量的教育。多数留守儿童实际监护人由于个人素质水平有限,不能给予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指导,重养轻教,导致了一些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跟不上,或者产生了厌学的情绪,甚至影响到他们心理的健康发展。

二是关爱力量薄弱,难以形成专业力量。最基层的儿童关爱力量(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大多数为兼职人员,不能全身心投入到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工作中,加上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和专业人才紧缺等问题,未能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帮扶,对一些心理有问题的留守儿童帮扶的能力较有限,未能全面的进行帮扶。

(四)建议和意见

一是强化监护职责,建立家庭、政府、社会等强制报告制度。强化家庭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落实监护责任,从源头把好关;建立强制报告追责制度,对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要严肃追责。

二是增强关爱宣传,营造关爱社会輿论氛围。充分利用媒体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外拓宽救助内容,从钱物帮扶延伸到情感与物质同时帮扶,实现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帮扶工作的专业化、标准化和职业化,弥补其监护人或临时监护人因亲情沟通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3

要点01

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1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坚持党的领导是核心、根本和关键。区人大常委会无论是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选举、任免、代表工作,还是加强自身建设、新闻宣传、理论研究等,都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区委的领导下,围绕区委中心任务开展人大工作,发挥好职能作用。

2切实发挥好代表主体作用。

要把做好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放到全区工作大局中、摆在常委会中心任务上来谋划和推进,遵循和把握代表工作规律,探索创新代表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专门委员会工作机制,提高代表议案审议、建议办理质量,切实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

3推动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原则,认真研究和谋划新时期人大工作,传承和发扬海淀人大文化,在财政经济监督、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保障和改善民生、代表履职的服务和保障、提升常委会整体履职水平等各个方面不断探索创新。

要点02

围绕中关村科学城和核心区建设,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

1、围绕全区中心任务,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高度关注《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落实,听取区政府关于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统筹做好海淀区规划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进一步调整完善城市建设发展的思路、方法和路径,发挥好规划引领的龙头作用。

高度关注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听取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和支持区政府举全区之力统筹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

高度关注新型城市形态建设,跟踪督办“大力推进非首都功能疏解,加快建设和谐宜居海淀”议案,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注重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着力打造支撑和引领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宜居宜业城区。

高度关注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问题,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督促区政府加快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着力形成海淀发展新动力。

2、进一步深化财政经济监督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审议好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财政决算、审计报告、上半年预算执行、计划执行、预算调整、审计整改报告等法定议题。研究制定《北京市海淀区预算审查监督办法》,进一步深化预算初审工作,加大部门预算审查力度;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提升海淀区人大预算监督信息化水平。听取区统计局关于加快统计改革创新,服务核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展专项监督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区民生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主攻方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和支持区政府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精准施策,切实解决民生难题。本届之内将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社区卫生工作情况、区属国企所属社区配套用房腾退使用情况、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区法院执行机制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跟踪监督。

认真督办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关于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创建国家卫生区,加快推进健康海淀建设的议案”等8件并案的议案。

专题询问区政府关于2018年区属道路大中修工程建设情况,并听取相关专项报告。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与管理情况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我区北部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公厕规划与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民政局关于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情况的报告。

4、进一步推动美丽海淀和法治海淀建设。

对我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无煤化”等工作开展监督,督促和支持区政府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海淀。听取区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海淀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无煤化”工作的报告。

高度重视区政府依法行政、公安分局规范执法工作、区“两院”刑事案件速裁工作,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规范执法、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机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刑事案件速裁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

5、开展政府工作部门的评议。

按照《海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的意见》,对区国资委、区卫计委、区农委、区社会办、区环保局开展工作评议。

6、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落实《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备案审查条例》,及时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好对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镇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报备审查工作。

7、要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根据《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订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推进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8、要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的统一,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规范人事任免程序,强化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及监督工作,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

要点03

围绕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代表工作

1、加强代表履职学习培训,提升代表履职综合能力。

继续开展专题报告会、代表小组“会前学法”和老代表“传经授宝”等活动,丰富代表学习内容。拓宽代表培训渠道,结合代表履职需求,探索尝试“主题班”培训形式,全面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

2、完善代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代表工作制度。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代表工作的重要抓手,深入学习、践行《代表履职守则》,制定代表履职报告制度。对《关于开展评选区人大常委会先进街道工委和地区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进行调研,完善考核机制,进一步提升基层代表工作水平。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3、创新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方式,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形成常委会工作机构整体督办工作格局。强化常委会工作机构与区“一府两院”建议主管部门联系对接工作机制,定期研究分析建议办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建议督办工作的实效性。建立长期跟踪督办建议工作机制,对代表们多次提出、尚未根本解决的问题,持续进行跟踪,督促建议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建议办理工作,直至问题解决。探索建立对代表建议的评价机制,对所有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评价,拓宽建议督办渠道。

4、充分调动代表依法履职积极性,切实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区人大常委会重点任务、人大议案办理以及地区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积极搭建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发挥代表作用。继续在全体代表中组织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月”活动,力求在活动组织形式上再下功夫,在活动成果转化方面出实招、见成效。

5、认真做好新一届北京市人大海淀团代表届首之年工作。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及市人大代表工作实际,组织好新代表履职培训工作,增强其履职责任感;落实市、区代表联系制度,建立市、区代表网络联系平台,畅通各级代表之间联系渠道,组织开展好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为届首之年的市代表工作奠定好基础。

6、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建设,推进代表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对人大街道工委的领导和对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抓好基层人大工作者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工作交流,提高人大联络员服务代表履职的工作水平。

要点04

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政治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第一政绩的理念,切实担负起在区人大党建工作中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加强思想建设。

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读书班、代表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网络和舆情引导工作,加强正面宣传,充分发挥“海淀人大”微信公众号、“海淀人大”门户网站、《海淀人大信息》等宣传信息载体的作用。

3、加强组织建设。

常委会党组要指导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有效开展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学习、交流和培训力度,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造就一支德才兼备的机关干部队伍。

4、加强作风建设。

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和市委、区委实施意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和联系,深入实际、基层和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国家权力机关新形象。

5、加强纪律建设。

开展经常性的纪律教育,强化纪律约束,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6、加强制度建设。

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修订、完善《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海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通过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7、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区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区委和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4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省、苏州市、昆山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淀山湖镇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坚持“小切口、抓关键”,压实工作责任、注重源头防控,开展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行动,深化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着力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常态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以新安全格局保障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一)牢固安全意识,强化一种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厚植安全发展理念,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全面开展安全发展提升年各项治理行动。

(二)严防事故隐患,坚持一个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不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持续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强化源头治理,完善一批机制。完善制度建设,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事故特点,持续落实安全生产四进四排查、巡查考核等制度,补齐薄弱环节。完善现场管控,完善过程管控制度和委外作业管理制度,确保各环节安全可控。

(四)提升管理水平,推进一批任务。定期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安全生产重点任务,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加强工业企业、建筑施工、消防安全三大领域安全管理,全面掌握全镇安全发展指数。

(五)创新工作方式,优化一些举措。优化执法力量、监管实效及指导服务,有效发挥专委会、监管人员、网格员、第三方专家的强大作用,探索实施监管新方法、新路径,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切实提升服务的精准性、针对性、实效性。

(六)突出任务攻坚,解决一批问题。立足管控新风险、压降老风险,纵深推进高层建筑、建筑工地宿舍、农房翻建等关键领域安全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叉车安全管理、老旧设备转化、废品回收、危险作业管控等一批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提炼并宣传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七)坚持多元共治,提升一批能力。重点提升信息监管能力,强化科技赋能。持续提升部门协同能力,形成监管合力。突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加强应急值守和值班备勤。有效提升员工自我保护能力,严格落实“班前五分钟”安全教育等工作,引导岗位员工形成行为自觉,推动“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

(八)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一个氛围。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安全学校、安全实训观摩体验场馆、安全主题公园“1+1+1”运行全覆盖,通过丰富宣教课程,深化场景式教学、体验式培训,持续提高三级安全意识,大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推动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

(九)打造示范引领,丰富一些场景。加快推进标准化场景应用,完善顶层设计、强化技术研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依、有标准可考。

三、重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大精神,践行安全发展理念

1.学深悟透***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会不少于1次,定期举办安全生产专题研讨班。把***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镇党政领导干部必修课,确保领导干部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

2.推动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宣讲,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主题宣讲活动。用好“学重要论述,促安全发展”网络学**台,有效运行安全学校,打造一批行业领域的示范教学点。推进“安全有我幸福家园”公众安全教育三年提升行动,建立一线监管人员、网格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制度,广泛开展特色性安全培训活动,运用互动交流、现场教学、展示体验等宣传形式,切实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领域、全阶段、全过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重视安全生产、守护万家平安的浓厚氛围。

3.持续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格局。立足管控新风险、压降老风险,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要求,全面落实《昆山市安全发展和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暨安全发展城市建设规划》《昆山城市安全发展行动计划2023年工作方案》任务目标,统筹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持续优化安全监管、执法检查、指导服务等监管执法新举措。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压实党政领导责任。深入贯彻《昆山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更新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全面落实党委会议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报告以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安全生产任务落实动态考核,把履职情况纳入述职考核、安全生产巡查重要内容,推动落实个性化考核任务清单。探索实施安委会议题制度,主要聚焦风险形势研判、重点工作落实、方案计划拟定、“小切口”创新举措推广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等内容,更加突出抓关键推动大安全。紧盯重点时段,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等,适时开展巡查督导和专项督查,将安全生产存在的“痛点”和“难点”,转变成“新起点”和“转折点”。

5.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做好本行业领域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安全发展城市建设等任务落实。镇安委办加强新产业、新业态风险分析研判,继续实施重点隐患动态挂牌督办制度,督促行业部门全面辨识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源的数量、种类及分布,督促指导16个专委会和消安委明确责任、配足配齐力量、强化部门协同,切实履行职责,按照业务相近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消除监管盲区。全面强化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年度重点工作计划、职责清单以及月度任务清单,认真落实重点工作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制度,年内至少召开2次安全生产专委会会议,进一步提升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成效。扩大“嵌入式”“全流程”执法监督覆盖范围,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保障体系,强化执法监督。

6.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在行业领域推动落实风险报告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签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条承诺书。持续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机制,畅通举报渠道,鼓励企业建立内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全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加大处罚力度,实行“一案双罚”,开展失信联合惩戒、问题曝光行动,强化行刑衔接,落实重大隐患入刑。不断推进标准化场景应用,探索个性化场景建设,打造亿元群租示范园区,对照企业班组五分钟宣讲点、教学机台、教学示范岗设置参考标准,在全镇进行试点推广普及,强化一线岗位员工安全操作、故障处置和应急避险意识,杜绝“三违”现象。推进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文体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养老场所等重点领域“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推动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常态化。

7.严格事故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调查报告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整改评估和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实施相应职业禁入措施,对事故发生负有重大责任的社会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持续开展事故压降专项行动,落实“12345”工作举措。

(三)紧盯重点领域,持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

8.全力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攻坚行动。实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四进四排查”集中攻坚行动、动火等特殊作业和委外作业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活动特点,推动有针对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进一步建立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项目化推进各类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9.突出危化品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危化品领域安全治理“4+1+X”体系化建设,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要求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储存经营企业、一般化工企业、烟花爆竹单位和加油站主体责任落实清单,重点整治八个环节和五类具体问题。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专家指导服务机制,实施重大危险源企业三级责任人管控,提升危险化学品实施“一企一品一码”管理水平。力争亿元危化品企业、化工重点监测点和“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率3个100%。

10.突出工贸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深化推进“3+1+N”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四个一批”专项治理,继续落实工业企业本质提升综合奖补政策。高效推进工业企业风险定期报告工作,强化数据分析及风险报告成果运用,持续推广危险作业12345工作法,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试点开展安全秩序化管理,全覆盖完成规上重点企业标准化创建和亿元企业二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规上非重点行业三级标准化完成率达100%。推进深井铸棒、涉爆粉尘中央集尘器、有限空间作业区域等危险工艺、设备、区域的信息化建设及重点行业物联网建设。深化开展群租厂房标准化安全整治,围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限空间“上锁设柜”专项行动等开展“回头看”督查检查,开展金属熔融企业作业区人员管控工作。扎实开展中小型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治理提升,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安全引领作用,协同压实全链条企业主体责任。

11.突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督促液化气企业推进苏州智慧燃气管理平台运用,聚焦气瓶配送、使用等环节;对储配站等重要城镇燃气场站、管网及户内燃气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排查整治、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入户安检;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切实做到闭环整改,有效查处各类涉气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推进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及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督促燃气企业结合入户安检、集中开户等活动,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宣传,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

12.突出消防安全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开展火灾防控“四个集中行动”,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专项整治“回头看”,着力整治“七类”重点问题。紧抓建筑工地、工业企业、高层建筑、“九小场所”、居民住宅小区及车库住人、商场市场和商业综合体等火灾防范,持续开展村(社区)消防安全“四有”建设,强化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持续深化“331”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开展电动车全链条安全整治。推广出(群)租房、集宿区、“9+1”场所、工业企业,居民住宅小区等领域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烟感、智慧用电、简易喷淋等智能化设备应用。组织消防安全常态化“四清一扫”统一集中行动,着力抓好“清锁开窗、清车出楼、清瓶出户、清床出室”整改治理,确保人员安全疏散逃生、应急救援通道畅通。

13.突出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实施“2+5+3+N”治理体系建设,紧抓客运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危货运输企业等交通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持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包保工作督导检查,强化联合执法。加大“两客一危一货”企业和车辆动态监管,落实货物道路运输“五必查”源头管控,持续实施大型车辆“右转必停”措施,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非法营运、货车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联合固定治超、流动治超、非现场治超、源头治超“四位一体”的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模式。完成2023年全镇农村公路桥梁定期检测和路况检测工作。

14.突出既有建筑领域安全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经营性自建房等既有建筑排查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加快处置8处潜在风险建筑,持续推进D级危房实现解危“动态清零”。健全动态发现处置机制,发挥一线人员前哨作用,及时制止擅自敲墙砸柱、改变承重结构、改变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安全排查整治,摸清底数,梳理风险,强化管控治理措施。

15.突出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全过程管控好全镇建筑施工项目及其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深入开展“一带一帽”专项行动,有效落实高处坠落防范措施。落实“晨会”、考勤制度和“苏安码”管理要求,推动开展智慧工地建设。开展“送法进工地”普法活动,强化工人安全教育,提高工人安全意识。

16.切实抓好其他行业领域风险治理。继续推进农村公路临水等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治理。持续推进电力、烟花爆竹、商业场所、旅游、民宗场所、农机、渔业、特种设备、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校园安全等专项整治,有效整治安全隐患防控安全风险。

(四)加强风险研判,大力推进精准执法

17.研究务实管用执法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分析推演制度,开展事故“回头看”评估,分析研究近些年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梳理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补齐薄弱环节,紧盯关键,对危化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交通、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动态性、易反复的安全隐患、违法行为,制定重点执法事项清单,以小切口、抓关键的具体举措,坚持抓细节、抓具体、抓经常,有效减少各类事故隐患。

18.推进“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用“精准执法+优质服务”的思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环节,实行靶向检查,持续落实执法对象、内容、方式、处罚“四个精准”。坚持靠前服务,用心用力帮助企业查隐患、找办法、促整改,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驻点执法和监督指导。持续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吹哨人”制度,落实举报奖励。落实典型执法案例公开发布机制,上报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不少于1个。

(五)强化保障措施,全面筑牢安全生产基础

19.健全完善制度措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系统梳理并全面推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年小灶”“三年大灶”工作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持续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明确“法治为民”事实项目、法治文化示范点、“以案释法”优秀案例等,推进法治联系服务点建设。

20.强化科技技术支撑。深化“线上预警监测+线下精准执法”模式,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完成并全面运用应急365平台,打造“风险辨识-隐患排查-三级挂牌-督查督办-监督考核”五位一体综合监管平台,建立覆盖全行业、全领域、全镇域的风险库。持续发挥安全生产专委会专家库技术力量,开展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核查,强化行业协会引领和行业自律。

21.精准开展宣传培训。大力实施理念塑造、“五有”建设、环境营造、示范引领四大安全文化工程,加快推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安全学校、安全实训观摩体验场馆、安全主题公园“1+1+1”运行全覆盖,不断完善全民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5·12”防灾减灾日、“12·2”交通安全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全覆盖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持续曝光非法违法典型案例,提升法律法规威慑力。推动高校校地共建,有序开展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人员和全员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推广企业负责人“一季一课”安全宣讲、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专题培训和“班前班后5分钟”岗位安全教育,推动各行业领域安全宣传培训。

22.强化应急能力建设。健全“1+13+X+Y”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指挥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落实应急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三项准备”,常态化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能力。持续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提升“全灾种”综合救援队伍建设,推动应急办、减灾委、减灾办实体化运作,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5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承担的市委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任务为“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等高对接沪苏浙,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大厅管理,政务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了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今年以来通过随机抽取2613名服务对象进行测评,满意率达%。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机制

中心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在组织有关窗口和工作人员赴上海浦东新区(自贸区)行政服务中心考察基础上,通过征求意见和学习讨论,结合中心实际,提出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意见,上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入20**年工作要点,于3月6日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随后中心专门印发了《关于落实建立“窗口受理无否决权”机制的通知》(政务办〔20**〕9号),就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中心通过召开窗口负责人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中心门户网站、简报、宣传牌等途径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氛围。目前已形成“说YES不请示,说NO要报告”良好服务氛围,对不属于本部门事项的,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一如既往落实首问责任制,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完全做到不设路障设路标;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打回票打清单,已提供补件告知单159份;对法律法规不明确的,不给否决给路径,创新服务方式2件。

(二)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

为响应申请人需求,中心主动学习借鉴沪苏浙好经验好做法,在赴泰州考察学习的基础上自我加压,创新行政审批形式,主动提出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意见。中心草拟的《关于建立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机制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并于5月以市政府办文件正式印发,要求行政机关在申请人必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作出书面承诺的情况下,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后随即启动审查程序。随后中心立即组织窗口单位编制容缺受理事项目录,共有21个单位91个可容缺的行政审批类权力子项,容缺材料163份,已从多个渠道以“对账单”的形式对外公布,逐条向群众“交账”,请群众“对账”。同时为保证该项机制落实到位,中心还配套出台了《行政审批容缺受理服务规范》。截至目前共办理容缺业务687件,得到了广泛好评。10月29日,**电视台“探窗口”栏目以“容缺服务更便民”为主题报道宣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容缺服务开展情况。

(三)实行“一次办结”

省中心窗口办事“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以后,中心积极响应,组织工作人员赴杭州考察学习,并向市委上报《关于浙江省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有关情况及建议》。草拟了窗口办事“一次办结”实施方案,8月2日向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作了汇报,随后分管市长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按市政府领导要求“一次办结”实施方案以中心文件于9月12日正式印发。随后中心积极组织各窗口全面梳理进驻事项,公布实施清单。截至目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权力事项(含行政审批和需要行政相对人申请且适合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共168项(不含分中心、综合窗口办理事项),其中166项实现“一次办结”,已在窗口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页和门户网站公布到位,其余2项涉价格听证和多部门办理暂不能实现“一次办结”。同时充分利用网络、电话、邮件、微信等渠道,与办事群众互动交流和前期辅导;对窗口群众咨询较多的共性问题列入常见问题清单,方便其他办事人申报、办理。

二、着力规范政务服务行为

(一)出台进驻中心权力事项目录

中心根据《宣城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权力清单调整情况及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对进驻中心的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今年5月,与市编办联合发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权力事项目录(20**年版)》,明确进驻中心权力事项199项,其中行政审批104项,需要行政相对人申请且适合在窗口办理的95项。

(二)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

中心按照《**省行政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政务服务标准体系, 并通过规范场所、配套设施、项目进驻、人员进驻不断完善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建设。

(三)调整窗口收费清单

20**年3月15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提出从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心积极与物价部门及相关窗口进行梳理清查,最后根据调整后的涉企收费清单,动态调整并公布了新的窗口收费清单,规范窗口收费行为。

三、扎实推进大厅规范化管理

(一)开展星级服务考评

在总结经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星级服务考评办法,办法以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细化考评标准,对窗口每位工作人员表现进行星级定位,结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激励全体工作人员自我加压争先进位。同时通过考评标准的倾向性设置,实现考核结果向前台工作人员的倾斜。

(二)建立双层次检查机制

每天由领导带班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一次性告知及日常行为进行检查;每月组织县中心对市中心巡查,使整个检查做到了随机、全覆盖。今年以来中心随机抽取在窗口办完事的1622名服务对象进行测评,满意率达%。

(三)扎实开展文明创建工作

作为全市文明创建的重要窗口,以国家文明创建标准为标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提升便民服务硬件设施水平,设立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二是打造“微笑服务”品牌,通过培训、文明示范、温馨提示、考核评比、布置“最美笑脸墙”、设立“微笑服务岗”、开展心理调适讲座等掀起活动热潮,截至目前共有17人获市窗口行业“最美笑脸”称号。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6

1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和审议5个专项工作报告。①食品和药品管理工作,②安置房建设工作,③文化旅游工作,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⑤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加强对计划、财政、审计等财经工作的监督,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开展“代表问政”专题活动。积极探索和综合运用约见、询问、专项评议等手段,每月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选民代表等开展“代表问政”活动。组织开展8次代表视察。分别为:①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②工商注册登记工作,③重大项目建设情况,④全国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⑤防汛工作,⑥市政道路建设工作,⑦安置房建设工作,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做好视察前的调查研究与视察建议的督办落实,对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组织开展二次视察。开展7项专题调研。分别为:①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工作,②基层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工作,③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④红十字会工作,⑤社会消费品零售发展工作,⑥城市园林建设工作,⑦全区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专题调研要周密组织,深入细致,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呈报区委审阅,并印发各有关部门办理。扎实做好139件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制定出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改进完善人大常委会县级领导领衔督办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督办实效。继续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议案建议领衔人评选活动。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视察办理情况,年底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办理情况的报告。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建立机关人员常态化学习机制,加强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履职水平。

2.审议通过了惠济区人大常委会四项工作制度

四项制度包括:《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郑州市惠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表示:四项制度能够充分结合区委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学习借鉴省市人大和兄弟县区人大优秀做法,广泛征求全区各界的意见。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民主推荐确定了2018年度执法检查单位和向常委会报告工作的人员

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对“一府两院”及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的任内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常委民主投票、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区市政执法局、区环保局为2018年度执法检查单位;区文化旅游局、区安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廖军和,区政府领导赵鸿年,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宋金堂,区人民法院院长彭连城,8个镇办人大工作负责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7

x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民营兴县、流通富县”四大战略的实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一、关于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工作重点:1、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2、关于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工作;3、关于诚信水库建设工作;4、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6、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7、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8、关于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9、关于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二、关于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三、关于代表工作1、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机制,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交办、督办工作,促进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3、积极为代表联系选民、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条件,通过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履行法定义务。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四、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发[**]1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分析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1、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加强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   3、密切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   附:县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议题   县人大常委会各次会议议题   第32次会议(1月份)   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二oo七年工作要点》。   第33次会议(3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县卫生局评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   第34次会议(5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年财政决算的审计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   第35次会议(7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年财政决算报告》,批准县人民政府**年财政决算。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36次会议(9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37次会议(11月份)   1、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水库建设情况的报告》。   2、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x交易中心运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8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本届人大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鹤庆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以及***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云南对大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履职尽责,锐意进取,为顺利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作出人大新的贡献。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

(二)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在行权履职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部署人大工作、开展人大活动、行使人大职权、发挥人大作用,推进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科学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

(一)围绕经济平稳运行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1年1—8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度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评议。

(二)围绕民生保障强化监督。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进行评议。

(三)围绕厉行法治强化监督。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依法组织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二是切实抓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三是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法院关于审判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四是规范备案程序,完善审查机制,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五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认真办理县人大代表反映的群众信访事项,畅通民意诉求渠道,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强化监督。采用“三问一评”方式对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情况的年初计划安排、年中工作推进、年底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推进重大项目的实施;对“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主任会议纪要等进行满意度测评,进一步增强监督实效;组织州县人大代表对兴鹤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三、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依据《鹤庆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二)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权力机关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坚持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相统一,不断改进和规范任命程序,有效维护法律权威,确保任免合法有效。

(三)加强对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深入开展好任命干部年底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活动并开展评议,切实增强人大任命干部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

四、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健全完善代表履职培训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深化“双联系”工作。深入落实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基层县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收集民情民意;健全完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与“一府一委两院”对口联系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交流和沟通协调,推动人大工作的共识形成。

(三)加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督办工作。采取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的督促,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和水平。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批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和人大四次会议列入B类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扎实开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进一步落实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制度,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加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提高建设水平,为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搭建平台、提供阵地;推进人大代表向选举单位和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落实代表关爱机制,激励代表履职,发挥代表作用。

(五)认真开展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根据中央和省州县党委以及上级人大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扬民主、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依法按程序搞好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五、切实提高自身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和理论武装。深学践悟***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认真执行“第一议程”制度,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平台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大局意识,筑牢思想根基。

(二)深化“两个机关”建设。着眼于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以机关党建为抓手,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和业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和模范机关建设,认真落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之以恒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依法依规,精心筹备好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三)强化人大信息宣传。以鹤庆县人大常委会网站、《鹤庆人大》简讯、“鹤庆人大”微信公众号“一网一刊一号”为主阵地,并依托省、州人大报刊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各级新闻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县乡人大依法履职情况、代表先进事迹等;组织开展好鹤庆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系列纪念活动。组织编写好2019至2021年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查)报告汇编和县十五届县人大常委会以来的理论文章和新闻宣传作品选编。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9

现将市委常委会20**年工作要点涉及我局事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序号72:深化和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

完成情况:20**年度农村环境整治目标任务全面完成。4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超过60%,污水日处理量共计约7900吨;4条农村黑臭水体高标准完成治理,有效控源截污,实现水体长治久清;13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稳步开展,修复部分破损、老旧管网,污水收集覆盖率≥75%,进水水质提高,出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二、序号82:打赢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歼灭战。强化系统治理,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升级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与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治理。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和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和新污染物治理。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

完成情况: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全力推进人民城市建设。市委、市政府及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共23次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一线督导,深入整改现场20余次,解决具体问题。向县市区和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发送提示单91份,公开约谈4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切实推动重难点问题整改。二是坚持综合施策,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11月,芜湖市平均浓度为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7;环境空气优良率为%,全年无重污染天气。我市“十四五”10个国考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全市固废(危废)和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未发生环境安全事件和重大涉环群体性事件。三是持续发力攻坚,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成效显著。截至12月中旬,我市“三大一强”1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4个,完成率%。20**年省生态环保专项督察反馈问题40个,已完成整改33个,完成率%;转办信访件329件,已完成整改324件,完成率%。20**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2个,已完成整改6个,完成率50%;转办信访件181件,已完成整改173件,完成率%。四是严格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制定《芜湖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各县市区以及开发区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评估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考核,助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厚植建设人民城市的绿色底色和质量成色。

三、序号83: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加快尾矿库环境污染治理。

完成情况:完成全市1368个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编制,已完成整治排污口244个。建成区74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并通过省级“初见成效”验收;推进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基本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船舶垃圾吨,生活污水立方米,含油污水立方米。深入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对全市16座尾矿库渗滤液等污染防治情况开展了全面的检查,同时对5座尾矿库实施闭库销库工作。

四、序号84:开展“三水共治”。

完成情况:极推进芜湖市“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全方位谋划“十四五”时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规划重点工程。目前已完成初稿编制,进行2轮征求意见,并对内容修改完善;芜湖市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100%;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撤销21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并完成核查。

五、序号90: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完成情况:完成19家省级重点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工作,编制完成温室气体清单,配合省厅完成芜湖发电、**华电2家火电企业开展配额分配和清缴履约,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0

同志们:   座谈会就是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我们大家一起坐下来,交流一下思想,探讨一下工作,对我们接下来更好的开展工作是很有益处的。近两年来,我们市县两级人大的联系多了,指导多了,统筹多了,联动多了,工作效果也提升了,我们的多项工作都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得到了省人大的充分认可。今天我们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了《湖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并就上半年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打算进行了交流和探讨,从上半年的工作中,我看到了我们全市人大的干劲和业绩,从下半年的工作打算中,我感受到了大家干好工作的决心和底气。借这个机会,我就最近学习和工作的几点体会和大家作个交流。一、要孜孜不倦强化理论学习,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定前行《***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动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推动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的伟大实践,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充分体现了我们党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的智慧方案。特别是其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论述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我们地方人大具体工作实践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学好用好这部重要著作,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推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脑入心,以理论学习的新提升,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要全面系统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科学体系。学习贯彻这一重要思想,一定要突出整体性、系统性,全面地而不是片面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把握其内在逻辑、内在联系。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地学,认认真真逐篇硏读、深入领会。要结合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和***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切实融会贯通,学深悟透。   要深入思考学。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中的难点,加强研究思考,寻找对策答案,做到知其事、究其道、用其法。比如,如何深刻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如何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任务;如何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防控能力,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如何深刻理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准确把握世界大势浩荡的脉动;等等,都是十分重大的现实问题。要在学习中多思考、多研究、多领悟,努力寻求顿悟之道。   要联系实际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学习《***谈治国理政》第三卷,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改革发展稳定等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在知行合一、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真正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要始终如一践行人民至上,在助力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中彰显履职成效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和担当,是***总书记念兹在兹的执政信条和政治品格,也是各级人大代表“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的信念和职责。今年是一个极其特殊的年份。***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和近期视察中,都对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助力决战决胜和“六稳”“六保”中彰显履职成效。   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断充实和完善工作目标,聚焦民生实事开展各项监督工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食品安全、社会治安等实际问题。目前,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实现攻坚目标。同时要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助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企业是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力之源。疫情影响之下,不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困难凸显。疫情期间,我们各级人大积极行动,主动作为,为我市企业复工复产、纾困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和智慧。下一步我们要充分发挥好人大的职能作用,监督政府将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税费减免、完善金融支持、降低生产成本等助企纾困政策落到实处,增强企业闯过难关的底气和力量。目前我们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评议抓紧抓实抓好。要深入企业,把问题摸准摸透,要从企业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入手,敢于动真碰硬,哪些地方做得不好,就从哪里改起,哪些短板长期存在,就从哪里补齐。三、要坚持不懈勇于担当作为,在推进地方人大工作治理现代化实践中展现履职亮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书记在看望进京服务的省人大机关工作人员时,提出人大工作同样有一个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问题。这为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化人大工作创新、增强依法履职实效指明了前进方向。**书记的讲话很有前瞻性、针对性,与***总书记关于创造性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要求高度契合。十九届四中全会对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全面部署,赋予了地方人大工作新的使命、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人大要进一步发挥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全面实施,进一步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确保法治体系建设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一是要不断完善立法工作体系。当前,人大立法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立法针对性不强,解决实际问题不足;立法效率不高,有时久拖不决等,这就需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体系的完善。要更加注重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更加注重法律法规起草机制的加强和改进,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成立领导小组和联合起草小组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深度参与立法活动机制以及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表决前评估、立法后评估等制度。更加注重信息化手段在立法工作中的应用,探索构建大数据和新媒体辅助立法决策机制。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有效实施,在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要切实履行人大权力和职能,保证和推动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开启了民事权利保障新时代。作为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我们要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积极为民法典的有效施行创造条件。利用走访选民、视察、调研、代表接待日等途径,积极做好民法典的解读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等方式,确保民法典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民法典的保障作用,更好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是要不断完善权力监督体系。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科学行使监督权,推动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要突出监督重点,紧紧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事关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选取监督议题。要创新监督形式,大力整合询问、票决、视察、专项评议、述职评议等监督方式,探索使用刚性监督手段,提高监督实效。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要常态化开展“回头看”“二次审议”,对重点意见要开展暗访、“四不两直”式督查,确保各项监督意见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要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基层治理体系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影响最直接。要切实加强代表机关建设,特别是加强基层人大代表机关建设,努力做到从立法、监督,到重大事项决定等,每一项具体工作都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保证人民通过人大行使国家权力。代表工作站(室)是淬炼各级代表为人民服务成色的场所,我们前段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下一步我们要朝着精细化、常态化的目标迈进。要做到群众有需要时能随时联系到代表,群众有困难时代表要及时出现在群众身边。乡镇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体现民意、推动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创新实践,目前已在全市推开,取得了较好成效。下一步我们要不断改进方法,及时总结经验,为这项工作逐步向县、市级层面推广创造条件。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1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和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起步之年,也是县乡人大代表换届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聚情民生关切、聚力依法履职、聚合代表力量,以“五个坚持五个进一步”为抓手,固本强基、守正创新、努力提升、干在前列,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进各项工作首先从政治上审视把关,确保工作思路、重点和举措符合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2.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把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全年拟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党史学习教育,赴瑞金—古田开展“学党史、践初心、永远跟党走”专题培训班,引导人大机关干部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3.紧跟县委决策部署。对标县委“1335”工作部署和全县发展大局,立足人大自身职能定位,依法履职,创新履职。坚持一切工作围绕“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来展开,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来展开,围绕建设“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来展开,紧盯影响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精准发力、务求实效。

二、坚持服务大局,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

4.加强热点工作监督。全年拟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9项专项工作报告,即:县政府关于城市更新、生态环保、半小时经济交通圈完善提升、交通秩序整治、教育高质量发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发动机排气后处理产业发展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县法院关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县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的报告。把民生实事项目作为监督重点,对每个项目的实施进行立体式跟踪监督,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落地见效,让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满意。继续做好部门工作情况满意度测评。

5.加强财经工作监督。听取审议2020年财政决算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2021年上半年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分析研判区域经济运行走势,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政府预算全口径审查,完善预算编制提前介入、预算执行跟踪分析、资金使用绩效审查全过程监管模式。加强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的建设应用,努力增强监督实效。

6.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全年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新旧动能转换及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民生实事项目开展、重点建议办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4项工作开展视察,对“医共体”建设、漳卫新河生产桥现状等2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邀请行业专家参与,通过看现场、听汇报、查资料,找准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充分发挥专题调研和视察在服务决策、**难题、推动落实中的重要作用。

7.开展执法检查。全年拟重点检查就业促进、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农村公路等4类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完善执法检查组织、报告、审议、整改、反馈“全链条”工作流程,紧扣法律法规实施找准问题、提出建议。

8.开展专题询问。根据代表意见建议,拟开展优化涉企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回头看”,就上年度整改问题落实情况再次询问,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完善监管、服务等职能,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权,进一步夯实履职基础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坚持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以全局视野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听取审议县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和“八五”普法规划报告,对“八五”普法作出决议。

10.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人事任免,确保实现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组织开展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表态发言等工作,增强任命人员的政治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11.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召开工作部署会、举办业务培训、开展分组督导等方式,及时对换届选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指导。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12.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规范人大信访工作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推动问题解决。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集中反映问题的分析研究,更好地服务常委会监督工作。每月调度有关部门处理信访问题进度。

四、坚持代表主体,进一步优化服务保障

13.促进“双联系”工作提质增效。密切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县人大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广泛参与2021年度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视察、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更好发挥相关领域和专业代表的作用。加强代表联络站、代表小组活动室等代表活动载体规范化建设,县级人大代表年内赴乡镇(街道)代表联络站次数不少于3次,各乡镇(街道)年内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

14.提升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组织代表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或视察,进一步引导和激励代表在助推“富强、活力、美丽、幸福”新时代现代化新宁津中亮身份、当骨干、作表率。组织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工作,规范履职档案,严格履职管理。

15.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质量。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关于办理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实行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各委室对口和代表参与的“大督办”机制,加大现场督办、跟踪督办力度,努力推动办复率、满意率“双提升”,将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年内开展优秀代表建议、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承办者的评选工作。协助住宁省、市人大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

16.构建人大上下联动格局。积极配合全国人大、省市人大做好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做好省、市、县三级联动项目开展。加强县乡人大协调联动,强化纵向工作指导与交流,要求各乡镇实施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五、坚持改进作风,进一步深化自身建设

17.扛牢党建政治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修订党组议事规则、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党规党纪,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丰富“主题党日”形式,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18.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人才和专业优势,协助常委会扎实做好监督及代表议案建议督办等工作。坚持高境界、高标准、高效率、高效能标准,举办机关干部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提振精气神、激发新担当、砥砺新作为,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湛、监督有力的人大干部队伍。

19.驰而不息改进作风。以常委会机关接受巡察为契机,统筹推进巡察整改与作风改进,及时总结经验,深化成果运用,把落实整改转化为转变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庸懒散松”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20.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用好《宁津人大》杂志、“宁津县人大常委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完成《宁津县人民代表大会志》编纂工作。以《人民权利报》《山东人大工作》《德州人大》为主要阵地,全面加强常委会中心工作、人大代表履职典型、人大创新经验的总结、宣传、推介,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讲好新时代的“人大故事”。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2

2023年省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继续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将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新调整的市县党政领导干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开展轮训,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

2.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3月底前,结合年度省安委会工作要点,制定省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责任单位:省安委办)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省实施细则,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委编办、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工负责。)推动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省安委办)

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协调推动作用。(责任单位:省应急厅)落实省安委会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十四个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单位分工负责)推进省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充实省安委会办公室组成人员,明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省安委办)推动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省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步步惊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室内冰雪场所、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消防救援总队、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分工负责)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省、市、县、乡、村、护林员六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省林业局)

5.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区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省委组织部协同)2月底前,结合行业领域工作实际,完成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工作。6月底前,配合做好国务院安委办对我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并建立整改问题清单。(责任单位:省安委办)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邮政管理局)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各有关部门牵头)加强对改革重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完善省属企业安全生产考核机制。12月底前,建立健全省属企业境外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督促提醒机制。(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7.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推进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库建设,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牵头,省总工会等相关涉及部门)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查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省安委办)

9. 加强矿山安全风险防控。深化“六联合一加强”的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协作机制,推进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开展关闭矿、基建矿、技改矿、整顿矿和正常生产矿井采掘接续紧张治理等专项监察,抓好瓦斯、水害、顶板等专项治理。开展保供煤矿产能现场核定和专项抽查,督促其向当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做出书面承诺。(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等重点流域、区域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规范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坚持对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一月一通报。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10. 加强道路交通和轨道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加强假日期间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在车流量较大路段的服务区设置警务站和消防救援力量,及时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大力实施铁路沿线轻硬质漂浮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强化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上铁合肥办事处)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

1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园区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抽查,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推进新、改、扩建涉及危险工艺企业(项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现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强化对停产企业和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战化运用。(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开展油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省能源局)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硝化、光气、氟化、有机硅多晶硅、重氮化、苯乙烯、丁二烯、硝酸铵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指导服务,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省应急厅)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应急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室内冰雪活动、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集中隔离点、定点医院、封控小区等涉疫场所,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省消防救援总队牵头,省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3.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 “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工负责)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公安厅分工负责)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14.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铁路、水运、电力、水利、城市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华东能源监管局、上铁合肥办事处等分工负责)

15.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常态化推进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牵头,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机构)参与的排查整治工作,并组织餐饮经营场所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6.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推进省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提升等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消除中小水电站安全隐患。(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省能源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军工企业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委军民融合办)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探索实施高校实验室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责任单位:省教育厅)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7. 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牵头)加快推进《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修订,指导推动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司法厅)探索建立健全有关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地方标准。(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能源局)

18.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制定《安徽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加大执法支撑;稳妥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推行“说理式”执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省级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部门本季度有执法案件的每季度至少向社会公开发布1个典型执法案例,各设区的市每年至少报送1个涉及行刑衔接的执法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用好长三角一体化平台,找准短板不足,学习先进、打牢基础、夯实本领,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省安委会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

19.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修订《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规程(试行)》,制定出台《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办法(试行)》,推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平台升级改造,探索举报人诚信评价办法。宣传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20. 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21. 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消防、电梯、窨井盖、热力、综合管廊等领域,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轨道交通、城市照明等特色应用场景。各县(市)依托市级一期平台基础,建设监测预警分中心,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消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规定,大力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加大对合肥等城市安全发展的指导力度。(责任单位:省安委办牵头,各地落实)

22. 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构建空天地一体、公专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强化大震巨灾及“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23.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关键技术攻关及先进适用装备研发。推进国家安全(应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消防救援总队分工负责)

24.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全省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推动煤矿建设智能化采掘工作面。(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省应急厅)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分工负责)加大对城市重点道口“平改立”和线路全封闭的推进力度。(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上铁合肥办事处)

25. 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持续推动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能源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应急厅)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26. 推进长三角区域应急协作。组织召开三省一市应急管理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推进会议,巩固完善应急管理专题合作组运行机制。牵头开展长三角应急救援队伍技术竞赛,加快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事故灾害应急演练评估指南、长三角重大突发事件联合应急预案;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区域内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机制,加强区域应急保障共享互助。牵头制定长三角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和继续教育“一证通认”管理办法,参与长三角防汛防台风联合应急演练。(责任单位:省应急厅)

27.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省应急厅、省财政厅、安徽银保监局)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厅)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地方深化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

28.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拍摄制作典型事故系列警示片并在主流媒体上公开播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江淮行”“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场馆、专区建设,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运用安徽省应急管理网络宣传教育平台,面向全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法规常识宣传。(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分工负责)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3

x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大精神,紧密围绕“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民营兴县、流通富县”四大战略的实施,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完成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监督工作

依法监督工作重点:1、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工作;2、关于东北土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工作;3、关于诚信水库建设工作;4、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5、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工作;6、关于农村防病改水工作;7、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工作;8、关于财政预算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9、关于大会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

二、关于人事任免工作

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的原则,依照《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认真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的具体工作。

三、关于代表工作

1、坚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制度,为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联系代表做好组织服务工作。

2、规范代表提出议案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大会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机制,健全办理工作责任制,提高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强交办、督办工作,促进承办单位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

3、积极为代表联系选民、选民监督代表提供条件,通过代表联系选民日、代表向选民述职等方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代表履行法定义务。

4、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

四、关于人大换届选举工作

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发[**]12号文件精神,认真研究和分析换届选举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县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加强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

五、关于常委会自身建设

1、加强学习,牢固树立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加强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的思想政治建设、专业素质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能力。

3、密切联系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务求工作实效。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4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们党将召开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使发挥代表作用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抓紧抓好学习贯彻***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这一重大政治任务

1.组织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做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开展到哪里,学习贯彻就跟进到哪里。制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方案,开展代表专题学习培训,在2023年换届前轮训一遍。通过学习帮助代表站稳政治立场,履行政治责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自觉把***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代表要正确认识代表的角色定位、职责使命和行权方式,对代表身份的认识不能走偏、对肩负职责的定位不能走偏、对履职行权的范围不能走偏,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

2.按照“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四个机关”的定位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工作的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代表联络机构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整合加强代表工作力量,为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提供制度化、系统化、规范化的支持和保障。

二、认真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3.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做好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准备。依照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安排,研究起草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等选举工作文件。加强与有关部门和省级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选举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

4.做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组织工作。按照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办法的要求做好选举各项工作,落实好疫情防控要求,确保选举安全、平稳、有序。

三、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组织服务工作

(一)做好大会前各项准备工作

5.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刻学习理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6.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各选举单位组织代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全面了解本地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认真听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7.组织代表研读讨论拟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的有关法律草案,向代表通报有关情况。会同各选举单位做好代表研读讨论有关法律草案的组织服务工作,组织好在京代表的研读讨论活动,认真收集并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举办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情况通报会,向代表通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等。向代表书面通报202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总体情况。通过中国人大网和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向全体代表推送相关材料。

8.按照“内容高质量”要求,协助代表酝酿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及时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以及代表议案建议相关工作资料等推送给代表,落实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承办部门沟通机制,帮助代表提高议案建议质量。支持协助代表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提交议案建议。

(二)做好代表出席大会的服务保障工作

9.做好代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服务保障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做好各项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增强网络视频听会效果,不断提高收集处理代表审议意见工作效率。结合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内容和重点,向代表提供专题材料。通过多种形式听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建议,认真研究处理代表通过“我向委员长建言”小程序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对代表意见建议的梳理分析,及时转送有关部门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10.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工作。协助代表把好议案建议的政治关、质量关。正式使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处理,进一步完善议案建议分办协调工作机制,提高分办的准确性。

11.严格落实改进会风会纪各项措施。加强代表会风会纪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大会各项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格住会制度和请假制度,确保会议出席率。将代表出席大会、代表团会议、小组会议情况和会风会纪情况记入代表履职档案。

12.协助支持代表宣讲大会精神。为代表在大会闭幕后向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宣讲大会精神提供服务保障,通报交流代表积极宣讲大会精神、带头贯彻大会精神的有关情况。

四、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统筹推进联系代表工作

13.发挥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示范作用,推进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常态化、机制化。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工作的计划性、协调性,结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立法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活动,通过多种方式与代表保持经常性联系,增强联系实效。

14.不断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相关领域、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工作机制,做好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联系代表情况收集和报告工作,及时交流通报工作情况和有关做法。

15.继续实施好列席代表座谈机制,持续改进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紧扣***总书记最新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常委会中心工作等,统筹谋划、精心安排全年列席代表座谈会的主题。认真听取代表对人大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做好代表意见整理、交办和研究处理情况反馈等各环节工作。提高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精准度,努力实现本届基层代表在任期内至少列席一次常委会会议的目标。继续做好常委会会议前向列席代表通报情况工作,加强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的反馈工作。

16.统筹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联系代表工作。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同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加强对相关工作和活动的统筹协调,增强代表参加活动的计划性、规范性、实效性。及时处理参加相关活动的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向代表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书面报送情况报告。

五、持续深化代表对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参与

17.完善代表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在立项、起草、审议、通过前评估等环节,邀请代表参加,听取代表意见;立法调研中,有针对性地听取提出相关议案、具有相关领域专业背景代表的意见。健全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制度,以适当形式反馈代表意见研究采纳情况。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及时收集代表、基层群众对法律草案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积极研究采纳代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探索邀请代表参与公民备案审查建议研究等工作。

18.邀请代表参加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做好代表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以及参加审议国务院专项工作报告调研等活动的统筹安排。执法检查组赴地方检查法律实施情况,至少邀请2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相关报告要认真反映代表意见建议,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时邀请有关代表列席。围绕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组织代表开展相关领域专题调研活动。

19.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人大计划审查和财经委季度经济形势分析联系代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全国人大预算审查、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联系代表机制作用。在开展年度计划初审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财经委的初审会议发表意见。财经委进行季度经济形势分析时,邀请部分代表参加前期调研,并参加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相关报告要充分反映代表的意见。向预算审查联系代表逐一发函征求意见建议,并逐一反馈采纳落实情况。推荐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国务院财政部门预算绩效评价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更好发挥代表在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和财税立法等工作中的作用。加强与基层联系点代表的沟通和联系,邀请相关基层联系点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发挥好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及手机APP服务代表的积极作用,邀请代表参与国资联网监督子系统试用。

20.积极拓展代表参与对外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统筹谋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参与各层级、各领域、各类型对外交往活动。推动代表成为对外讲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和丰富实践的国际宣传员,全方位、多角度呈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特点和优越性。

六、组织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推动代表更加密切联系人民群众

21.提高代表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委托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精心组织香港、澳门、台湾省、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积极支持、大力推动在京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参加调研、视察、代表小组活动,并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规范代表跨原选举单位行政区域考察视察调研的组织协调工作,重点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域发展战略规划等,结合地方实际,组织代表跨原选举单位的行政区域开展考察视察调研。

22.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和基层立法联系点、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建设,使之成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民意窗”、“连心桥”,成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推动全国人大代表主动地、经常地就近参加当地代表小组和代表家站活动,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受理、分析、处理、反馈平台和载体,研究探索代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认真办理代表反映或者转递群众意见和具体信访事项,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向代表答复、反馈。

七、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工作水平

23.完善代表议案处理工作机制。完善代表议案提出、审议、处理流程和工作机制,将处理代表议案与研究制定立法工作计划和监督工作计划、起草和修改法律结合起来,发挥代表议案推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的作用。加强与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和沟通,深入研究、积极吸纳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2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和实效。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推动承办单位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意见建议,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切实推动解决问题、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抓紧抓实2021年代表建议答复承诺解决事项跟踪督办工作,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支持和鼓励承办单位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办理。

25.做好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反馈、分析工作。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交办的精准性。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会,统一交办代表建议。强化过程管理和跟踪督办力度,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络,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办理工作落实。积极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和答复综合分析工作,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26.加强与提出议案建议的代表的联系沟通。推动承办单位把加强同代表的联系沟通贯穿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全过程,通过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多种方式及时向代表反馈议案建议交办和办理情况。利用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搭建代表和承办单位间的联系桥梁,为各承办单位联系代表、代表参与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提供便利。适时组织代表视察承办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7.做好重点督办建议工作。加强与有关专门委员会的沟通协调,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常委会重点工作,认真研究提出重点督办建议选题。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通过制定督办工作方案、召开督办工作座谈会、开展督办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工作力度,推动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取得实效。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报告。

28.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交办和办理工作。健全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处理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在闭会期间通过代表信息化工作平台依法提出代表建议。代表建议不论大会期间提出还是闭会期间提出,都依照法律规定同等重视、同样办理,支持和协助代表在闭会期间积极提出建议。

八、加强代表自身建设,精心组织代表学习

29.进一步完善代表政治学习培训制度。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代表学习就跟进到哪里。遵循学习培训规律,做到代表学习培训需求、对象、内容、形式“四个精准”,不断增强代表学习培训的系统性、科学性。2022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五年,组织代表学习培训要突出政治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代表履职经验交流和总结,为下一届代表依法履职提供借鉴。

30.进一步加强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以“特色鲜明、内容权威”为目标,充实网上学习资源,创新网络学习形式,将全国人大网络学院建设成为代表加强思想理论武装、提高履职素养的重要学**台,支持和保障代表更好依法履职。探索人大系统网络学习互联互通,为地方人大开展网络学习提供必要支持。

31.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代表要珍视代表身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风采。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

32.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确保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依法审查、报告代表资格情况。

九、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提高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质量和水平

33.牢固树立服务代表意识,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坚持代表联络机构服务代表、保障代表的职责定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工作队伍。围绕代表依法履职的具体需求,为代表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保障。总结交流常委会办公厅、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开展代表联络和服务保障工作的经验,建立健全闭会期间联系代表的日常工作机制。

34.加强代表履职和代表工作的宣传报道。支持媒体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前开展过去一年代表履职情况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成效等的宣传报道。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宣传报道,精心打造大会期间“代表通道”,认真组织代表集中采访活动,注重安排基层代表参加,突出反映来自基层和一线的代表之声。支持媒体开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报道,不断增强人大制度和代表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35.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履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单位的沟通,在通知代表参加履职活动时,一并通知代表所在单位,协调代表所在单位尊重代表的权利,依法为代表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给予时间保障,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认真听取代表在履职方面提出的需求,为代表解决履职中的实际困难提供帮助。

36.加强对代表活动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全国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注重资金日常有效监管,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绩效评价,深入巩固审计整改成效。

37.加强与各省级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构的联系。推动各省(区、市)人大代表联络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共同做好全国人大代表服务工作,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情况报告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调研、视频会议、经验交流、业务培训等,形成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合力。

38.推动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正式使用,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水平。按照把全国人大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建设成为加强代表思想理论武装、提高代表履职素养的学**台,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作平台,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服务支撑平台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平台建设,确保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正式使用,为代表提供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服务保障。建立健全平台信息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强化平台的政治学习功能和信息服务功能。做好向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联系群众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的信息化支撑。研究制定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使用信息化平台的工作方案。

十、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与地方人大的联系和交流

39.切实做好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选举法,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有序推进、风清气正。认真研究答复选举中的法律咨询和工作询问,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数据统计工作。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全面展示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40.加强同地方人大的联系,总结交流推广地方人大代表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同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和交流,密切工作协同,依法进行监督和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实效。举办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组织换届后的地方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参加学习。发挥好中国人大“刊网微端”、《人大工作研究》、《联络动态》及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等的作用,及时宣传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更好发挥代表作用的典型事例,总结推广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的经验做法。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5

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情况、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数字经济发展、科学技术普及、外商投资法实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等开展监督,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计划执行和经济运行的主要情况,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政策措施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制定实施衔接过渡期帮扶政策情况,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情况,接续推进脱贫地区乡村振兴情况,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思路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情况,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农业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情况,建立乡村振兴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情况,地方性法规和配套法规规章制订情况,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制约数字经济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举措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货币政策执行情况,金融业运行情况和监督管理工作情况,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情况,金融体系改革和对外开放情况,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隐患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科普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情况,各类主体开展科普工作、履行法定责任情况,科普工作有关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社会力量兴办科普事业情况,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实施总体情况,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况,地方政府落实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等情况。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八)围绕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跟踪调研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务院关于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落实措施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小农户作用、完善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强金融为农服务能力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九)围绕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实施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农村土地整治情况,盐碱化耕地改良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十)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务管理与改革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的额度分配与发行情况,专项债资金的投向、拨付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绩效与绩效管理情况,专项债发行和使用的监管与监督情况,专项债在发行、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更好发挥专项债券作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监督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十一)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促进就业、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开展监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提高社会建设水平,增进民生福祉。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就业整体情况特别是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情况,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提升就业容量和质量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渠道灵活就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儿童健康促进工作总体情况,包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重点疾病防治、近视防控、心理健康促进、学校健康教育、农村儿童营养改善等情况,保障和改善儿童健康的主要举措,儿童健康面临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有效减轻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总体情况,特别是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等方面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推进老龄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并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及调研的重点是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龄产业发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情况,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专项工作报告和专题调研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围绕进一步完善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财产所得、资本所得分布情况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税征收管理情况,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功能发挥方面的制约因素和主要问题,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修改完善个人所得税法的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0月底前完成。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情况,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情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情况,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情况,面临的困难问题和相关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民族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任务目标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整治、生态环保领域法律制度落实、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监督,依法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环境质量状况,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壤、声环境状况、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生态系统状况、环境风险状况等,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防治、污染排放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4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贯彻实施法律制度情况,提升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加强法律保障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情况,完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情况,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名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情况,并结合执法检查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情况,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法规制定情况,主要法律制度落实情况,长江保护执法司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进一步推进法律实施的意见和建议等。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为主负责组织和实施。

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围绕深化“三非”外国人治理、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人民法院涉外审判、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等开展监督,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确保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建设法治中国。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我国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三非”外国人)治理的基本情况,在来华签证审查、口岸边境管控、行业部门管理、违法行为查处、非法移民遣返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思路,“三非”外国人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外事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围绕监察机关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坚持和加强党对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贯彻落实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推动监察官法稳步实施,正确行使国家监察权的总体情况,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察工作情况,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情况,健全内部监督、加强外部监督情况,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监察官队伍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和意见建议等。专题调研报告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实施。

(三)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人民法院履行涉外审判职能情况,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况,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情况,加强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建设情况,维护海洋权益情况,深化国际司法执法联动情况,推进涉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情况,涉外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涉未成年人案件总体情况,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情况,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情况,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情况,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监察和司法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

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改革部署,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继续推进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改革,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不断完善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相关制度,提高报告质量、健全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健全完善全国人大预算审查联系代表机制,发挥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作用,持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和使用工作。

(一)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21年中央决算。

(二)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以上两项报告请国务院按照预算法、监督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规定和党中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等改革举措要求,重点报告支出预算和政策的执行及其效果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建议,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审计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6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执行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批准2022年预算决议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情况,2022年1—7月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和重点支出预算与政策执行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8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2021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2021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研究处理关于中央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情况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结合报告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各类国有资产及管理的全面情况,特别是各类国有资产规模、结构、分布、变化等情况,落实党中央关于国有资产管理和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配置和分布情况、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禀赋和保护利用情况,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效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情况,国有资产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问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报告拟安排在10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专题询问拟请国务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联组会议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的重点是财政社会保障资金投入情况,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明确政府支出责任、完善资金投入机制、推进社会保险精算平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支出标准化建设等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改进财政资金管理的工作安排及政策建议等。报告拟安排在12月份举行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由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组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完善宪法相关法律制度,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形式审查、主动审查的机制和方式,加大主动审查力度。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实施,开展专项审查和集中清理。做好公民、组织等审查建议的研究、处理和反馈工作。听取和审议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推动地方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继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加强同其他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之间的衔接联动,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成效。积极发挥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作用,加强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加大对地方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开展培训和案例交流,提升备案审查工作的能力水平。拓展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功能和使用范围,推动各省级人大常委会建设本省(区、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组织实施好2022年度的监督工作,一是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人大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重心,主动跟进、汇聚力量、发挥作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形成加强改进工作的合力。二是要严格依法监督。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落实法律责任。三是要增强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推动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综合运用各种监督形式,形成监督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督工作计划的各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22年度常委会各项监督工作任务。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6

尊敬的张常委、各位考评组成员:   按照全县年终考评工作安排,现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1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20年,办公室在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工作机构的积极配合下,在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下,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作用,为常委会依法履职和机关有序高效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服务与保障。一、抓务实重成效,着力推进服务水平提质增效(一)高效节俭,做优各项会议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一是着力做好市五届人五次会议延川代表团的各项服务工作,保障代表团依法履职,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二是认真做好县人代会、常委会、主任会等会议和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的筹备组织、服务保障工作。对每一次会议和活动,都注重抓早、抓实、抓快,从建议议题、材料准备、路线确定、人员落实、食宿安排到会场布置和座谈讨论等各个环节,都周密安排,力求规范有序、周到无误,确保每次活动顺利进行。一年来,办公室共参与服务市人代会1次,筹办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党组会议11次,主任会议9次,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3项,开展执法检查3次、专题视察调研6次,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人大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二)改进文风,做好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一是紧扣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认真起草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并按月份排好“工期”,力求使常委会各工委和办公室的工作紧扣全县发展大局,有条不紊实施。二是认真起草好常委会年度工作报告,为常委会总结过去一年所做工作和谋划来年工作提供思路。三是认真做好县人大常委会举行的各项重要会议、活动的文稿起草工作,把好文字草拟、审核关,努力提高材料的理论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一年来,共起草领导讲话、调研报告、工作汇报等综合文稿40余篇,起草各类文件100多个,编发《会刊》5期。   (三)拓宽渠道,做强服务代表、代表履职工作。一是搭建履职平台,促进“双联”工作。配合人事委指导乡镇(街道、中心)人大按照接待有场所、活动有主题、工作有制度、履职有记录、诉求有回应、困难有帮助的标准建成代表联络站15个,确保代表定期“进站”接待选民。常委会包镇(街道、社管中心)领导和有关委室及常委会组成人员按照工作要点安排,到镇(街道、社管中心)通过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方式开展“双联”工作9次,促进代表履职、听取群众呼声。二是认真督办代表建议。会同人事代表工委和县委政府督查局,加大对代表建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提高代表建议的落实解决率。同时,及时转办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和建议,所提建议都得到落实和答复。   (四)以民为本,做实为基层群众服务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登记、转办交办、催办督办等制度规定,规范了信访工作秩序。一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0多件次,督办上级人大转办、交办信访5件次,均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答复、及时批转和限期办结,信访办结率和解决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二是扎实抓好包扶贫困村工作。选派第一书记1名,驻村工作队员3名,其余干部均为联村包户,采取结对帮扶、政策宣传、产业帮扶、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方式,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工作。一年来,参与包扶的5个贫困村精准扶贫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帮助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显著改善,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五)周到细致,做细为老干部服务工作。一是邀请老干部参加县人代会和常委会组织的相关活动,向老干部们传达学习党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精神,传达县委、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通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情况,给老干部们赠订《陕西日报》《延安日报》《健康与生活》等学习资料,使老干部的学习活动内容充实、具体,富有实效。二是组织机关离退休老干部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增强老干部身体保健意识,使老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怀。   (六)团结协作,配合各工委做好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和重要活动的统筹安排。在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根据全局工作和年度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配合各工委做好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的实施。一年来,先后配合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延安市退耕还林成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文物保护能力、保护退耕还林成果、营造良好人居环境、提升人居环境等意见建议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七)落实制度,切实加强机关内部管理。一是健全完善公文处理制度。坚持实行分级负责制,做到层层把关,严格审核,进一步规范公文的写作、审核、签发、印制、发送等程序。2020年共收文120余件,发出常委会文件41件、办公室文件38件,其他文件114件。同时,推进电子文件登记备份和传统档案数字化建设,采用电子政务进行收发文件,提高了办文办事效率。建立健全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学习教育,不断提升****水平。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学习、请销假、值班、例会等各项制度,层层夯实工作职责,形成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工作效率大幅提高。三是协调好机关各工作、办事机构之间的关系,确保常委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运行。四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扎实做好机关日常后勤保障工作。二、抓建设重教育,着力推进综合能力稳步提升(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以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坚持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党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化党内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认真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人大业务知识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宪法》、《监督法》、《代表法》、《民典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改进作风,大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为抓手,以狠抓工作作风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县人大机关党支部活动,着力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把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抓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认真组织开展党内生活,按要求开好每季度党员大会和每月的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切实增强党员党的意识。并对机关党支部党员的党费按时缴纳,党员小书包、学习强国学习情况定期督查。   (三)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六个严禁”等要求,牢固树立厉行节约、勤俭干事的思想,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优化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廉洁型机关。始终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县委作风建设年要求,从8月份开始开展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制定了《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成立了人大机关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以案促改、集中学习、撰写心得体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党纪法规知识测试、参观家风馆等多种形式扎实推进作风整顿工作,县人大机关还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员干部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剖析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措施,明确时限,切实加以整改。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一年来,在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与常委会的要求、与新形势下办公室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参谋助手、综合协调、后勤保障作用发挥还不够,为常委会、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众服务的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办文、办会、办事质量还不高,办公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还不够;四是办公室自身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为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四、2021年工作计划2021年,办公室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代表机关”和“工作机关”两个定位,依法履职,主动担当,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重点,学好业务、带好队伍,当好参谋、搞好服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在抓落实下功夫,为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实效的提高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一是增强学习意识。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推进依法履职的根本准则,确保三者有机统一在人大机关干部中深入人心、在人大工作中融会贯通、在人大制度上充分体现,使干部职工成为从事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办文、办会、办事的综合性人才,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增强参谋意识。努力为常委会在行使决定、监督、任免职权及发挥代表作用上当好参谋、出好主意。三是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服务至上理念,严谨细致、优质高效地做好“三会”以及为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服务保障工作,努力实现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四是增强团结意识。牢固树立“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遇事多沟通”的意识,加强机关内部沟通联系,提高工作效率。五是增强群众意识。进一步巩固“两学一做”教育成果,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努力发挥综合协调和参谋助手作用。结合常委会工作重点,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加强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的综合协调,积极协调各委室做好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代表学习培训、视察活动等工作,为常委会开展工作当好参谋助手。精心开展县人大换届工作,认真指导镇人大换届工作,确保换届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圆满完成县镇换届工作任务。   (三)强化服务保障水平,努力确保机关工作高效运转。按照“规范、精细、高效、节俭”的要求,把握工作规律,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工作统筹,增强日常服务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办公室工作与常委会步调一致,高效运转。通过认真开展工作,力争在会议服务、公文处理、文稿起草、人大宣传、群众信访、老干部工作、后勤保障等各方面有新的改进和提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从严从实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断开创人大办公室工作新局面。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7

2023年区安委会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三个狠抓”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安全基础,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保持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将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作为党政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引导,强化社会面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 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结合区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区安委会负责同志年度“工作清单”。推动各级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我区实施办法,持续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强化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推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各地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主动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3. 加强安全生产统筹协调推动工作。落实区安委会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会商研判等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单位分工负责)推进区安委会办公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区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区安委办)推动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内设安委会或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或组长,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单位: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4. 夯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动态调整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优化完善安全生产领域管理和服务事项。对新业态新领域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及时提请明确主责部门。(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编办配合)抓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醇基燃料、旅游景区玻璃栈道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储能电站、综合管廊等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消除技改矿、停产矿、关闭矿等安全监管盲区漏洞。(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网格化管理机制,强化森林火灾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区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5. 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推动各地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各级安委会对各部门、各地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推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建立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将安全生产工作绩效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履职评定、职务职级晋升、奖励惩处相挂钩。(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协同)

6.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推动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全面检查1次、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规范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报告工作,推动企业完善“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新入职、转岗位等员工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矿山、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推动企业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矿长带班下井等制度规定。(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车辆租赁企业等为重点,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劳动权益。(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牵头;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7. 强化事故调查处理。落实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严格依法追究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完善调查评估机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推动调查重点延伸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标准技术等方面,完善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评估机制,加强事故统计分析和预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倒查事故责任,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加强对未遂事故和人员受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工作。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部门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

二、排查风险隐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8. 加强重大安全隐患治理。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在重大活动、重大节日期间,采取“四不两直”执法检查、专家指导服务、主流媒体曝光等措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常态化明察暗访。建立并落实部门间安全风险会商研判机制,强化协调联动。巩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推广一批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安委办;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9. 加强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推进尾矿库安全生产治理。深入推进淘汰退出、整合重组、改造升级“三个一批”工作。规范非煤矿山资源开发管理,查处重大越界勘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采矿等违法行为。压紧压实非煤地下矿山和尾矿库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坚持对安全监控和人员定位系统运行情况一月一通报。加大对“五职矿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知识和能力的考核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0. 加强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控。持续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变型拖拉机违法载人、非法改装、违法超限、“大吨小标”等非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改装货车、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常压罐车、超标电动车等行为,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生产一致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大力实施铁路沿线轻硬质漂浮物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加强铁路货物运输安全,推进在高速铁路隧道口等重点区段安装、设置周界入侵报警系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铁路(机场)建管中心;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农村道路客运高质量发展,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加快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1. 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防控。持续推进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开展2次重大危险源企业“消地协作”督导检查,健全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的常态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常态化开展园区风险等级评估复核抽查,指导宣城高新化工园区实施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推动新、改、扩建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项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现有涉及氯化、氟化、重氮化工艺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提升,运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强化对停产企业和特殊作业的线上监管,推进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实战化运用。(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天然气长输管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区发改委)持续开展宣州区等危险化学品重点县和光气、氟化、重氮化、苯乙烯等高危细分领域企业指导服务,严把高危企业设备检维修和假期开停车安全风险辨识管控。深化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整治、非法违法“小化工”整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回头看。(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推动化工园区和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加强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实行“一城一策、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强化冬春等重点时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劳动密集型企业、仓储基地、养老院、文博单位等高风险场所,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九小场所”、沿街门店、“三合一”、老旧小区等低设防场所,密室逃脱、“剧本杀”等新兴业态,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电气焊作业、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推动各地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健全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设备新业态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加强基层“一镇一委一站”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建设,加强乡村火灾隐患整治,强化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进乡镇农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推进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商场市场、旅游景区、医疗卫生、宗教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化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区消防大数据库。统筹水上消防能力建设。完善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大问题问责、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等。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风险申报制度。(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消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3. 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突出做好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和青少年防溺水工作。压实水上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 “四类重点船舶”、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突出防范商渔船碰撞、船舶自沉、客运船舶超载等安全风险,严查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捕捞运输作业、不适航渔船出港等行为。(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指导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依法依规加强管辖水域的巡查管理,严禁乡镇自用船舶进入管辖水域非法开展各类活动。(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5-10月份,组织开展防溺水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护管护措施、健全安全提示提醒机制,全面压实责任,严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加强家校联动和宣传引导,营造家庭、学校、社会全面深度参与的防溺水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教体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4. 加强建设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常态化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严格落实安全隐患管控措施,完善整治台账,加快推进分类整治;积极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探索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质量保险等创新制度。(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强化公路、水运、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管控,开展公路危旧桥梁改造,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强化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内部有关建设施工活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委、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5. 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深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推进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燃气具行为,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严格实施燃气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小、散、弱”企业整合提升,规范燃气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区住建局牵头,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推进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整治及危险化学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等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6. 加强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以冶金、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等为重点强化安全隐患整治;继续在钢铁、铝加工、粉尘涉爆、机械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工作力度。(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未经登记违法使用特种设备治理。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部署高压氧气瓶专项整治。推进市级电梯应急救援平台和气瓶追溯体系建设。推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发放电子证书。(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等专项行动,认真排查和消除小水电站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加强公共场所人群聚集活动安全管理,严格安全许可审批和公众聚集场所许可管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文旅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严格监管执法,全面提升依法治安的能力和水平

17. 严格精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宣贯。(责任单位:区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开展执法机构业务标准化建设,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职责运行流畅、保障到位。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全面推广“互联网+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上线入网”。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和行刑衔接案例。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坚持重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差异化执法方式,推动精准执法。实施执法效能考核评价,进一步规范检查程序,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责任单位: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18. 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持续宣贯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及时核查处理省平台转办举报件并上报结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支撑和保障能力

19. 强化安全生产规划落实。落实好“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安全生产规划各项工作任务。10月底前,组织开展“十四五”安全生产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责任单位:区安委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0. 配合推进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二期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推广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合肥模式”的意见》,在城市生命线安全一期工程基础上,坚持查漏补缺、提标扩面,配合推进燃气、桥梁、供水、排水防涝等领域“全覆盖”,并拓展至燃气终端(工商户和家庭)、消防、电梯、窨井盖、综合管廊等领域,因地制宜探索建设路面塌陷、城市照明等特色应用场景。依托市级一期平台基础,建设监测预警分中心,覆盖燃气(含燃气终端)、桥梁、供水、排水防涝、消防等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1. 加快应急管理数字化转型。完成应急指挥协调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卫星通信网、窄带无线通信网,构建空天地一体、公专融合、全程贯通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强化大震巨灾及“三断”条件下通信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各领域应急系统和监测数据互联互通,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联互通和信息归集,提升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能力。(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22. 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深入推进高危行业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避险、应急救援等先进技术应用和装备使用。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工负责)

23. 推进安全生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推进全区非煤矿山标准化班组创建工作。完善尾矿库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信息平台,统筹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综合信息化平台。(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应急管理局)持续推进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落实农村道路“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和“五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路侧护栏)及农村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配合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推动各地区因地制宜强化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宣州分局等部门及相关化工园区分工负责)

24. 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水平。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先进适用装备配备水平,推进装备物资储备库和战勤保障储备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委、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严格落实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积极参与第二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推动建立跨区域应急救援力量调动机制。(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25. 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化机制。建立明察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加大安全风险隐患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力度。鼓励企业建立内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激励奖励机制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及其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落实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发挥社会职业化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力度,严厉查处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安全评价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责任部门协同)

26.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消防安全日”“交通安全日”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将安全元素融入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公共设施。利用政府网站、微博微信、社区宣传栏、“村村响、户户通”等线上线下资源,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宣州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及园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2023年安委会工作要点18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城区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十九大精神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区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大干实干,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

1、将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监督权有机结合,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全方位的大调研,进行中期评估,结合调研情况选择规划实施中的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推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2、贯彻“项目为王”工作理念,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政府重点投资项目监督工作若干意见》,听取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建设情况汇报。关注实体经济发展,听取讨论国有企业经营与监管情况汇报,对民营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加强对服务企业体系建设和服务环境情况监督,落实常委会领导包保重点企业,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改善。

3、加强对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听取审议区政府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七五”普法决议情况的报告,保障决议和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推进法治大东建设。

   二、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4、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听取审议2017年本级决算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加大对审计提出问题特别是部门预算执行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力度。听取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的汇报,督促政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5、开展安全生产法、学前教育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对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宗教事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视察,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实施。

6、听取审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听取讨论慢性病防控工作、立体停车场规划建设、旅游业发展情况汇报,对社区建设开展视察,推进相关公共服务工作高品质建设。

7、听取审议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讨论城管执法机构改革和城市治理工作、棚户区改造工作、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完成情况、黑臭水体治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情况汇报,推进“清爽大东”建设。

8、听取讨论法院执行信息化建设、检察院公益诉讼、司法改革后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探索监督监察委员会工作模式和内容,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好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诉、控告、检举和意见工作。

9、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在调研深度和广度上下功夫,找准短板弱项,使调研报告反映客观实际,提出建议措施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常委会决策水平。认真执行审议意见向“一府两院”当面交办制度,加大对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保证各项意见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0、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严格依法按程序行使人事任免职权,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办法》,严把任命人员的任前条件和资格审查关,保证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权、监督权、表达权。

11、落实工作评议办法和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将工作评议和述职评议相结合,选择部分常委会选举任命人员进行述职评议,对公安大东分局、人社局进行工作评议。

    四、抓实代表工作

12、加强和改进代表培训工作,制定五年和年度培训计划。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利用全国、省、市人大培训基地和区委党校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培训、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代表开展政治和业务培训。继续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会刊、《沈阳人大》,召开半年工作通报会,开展大视察,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13、密切常委会与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反馈机制。提高代表对常委会各项工作的参与度,邀请公民列席常委会会议,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认真听取和吸纳代表、公民的建议意见,推动人大工作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14、加强人大街道工委建设,强化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组织指导,创新代表活动载体,提高人大街道工委与“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联系工作的质量,着力推进代表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代表之家和社区代表工作室建设,夯实省市区三级代表联系网络,完善代表与选民密切联系机制,深化代表向选民述职工作,进一步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15、加强代表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代表履职管理系统,开通区人大代表“履职通”网络平台,在代表培训、经验交流、组织活动、建议跟踪等方面,为代表履职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制定代表履职考评办法,量化考评指标,增强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6、创新代表建议答复和督办方式。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反馈机制,开展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加强办理情况检查督办,选择事关全局、民生等若干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开设督查专报,及时通报代表建议督办及办理情况,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

    五、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17、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研读,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出台《关于加强大东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的决定》,不断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使人大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18、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组核心作用,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落实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把全面从严治党贯穿于人大履职工作的全过程,以加强党的建设带动常委会自身建设。

19、加强人大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组织好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机关的学习培训。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举办安全生产法、监察法、学前教育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专题讲座。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和实践,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20、组建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成立人大工作智库。发挥好专门委员会作用,释放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加的优势。完善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和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机制,以上下联动、横向互通、运转有序的工作格局,推进人大工作。

21、做好人大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加大代表履职优秀典型事迹和代表建议办理惠民成果的宣传力度。加强人大工作信息化整体建设,发挥现代化载体作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2、加强与上级人大常委会和其他区县人大常委会的密切联系。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积极配合省、市人大开展立法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城区工作经验,推进我区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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