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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范文范例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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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1

为切实做好全省地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宣传工作,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辽宁省地税局制定了《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方案》,以“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主题,明确活动内容、方法、步骤等,旨在为辽宁全面振兴贡献力量。经过省局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地积极行动,分别制定本地区活动方案,并从5月15日起,集中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力推动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其中,沈阳市局联合国税召开“深化税收改革、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纳税人座谈会;葫芦岛市局一把手带头参加户外办公,答疑、问需、解读;抚顺、阜新、铁岭市局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与宣传周结合,通过进校园、进社区、服务大学生双创等开展宣传;朝阳市局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暨廉政监督员座谈会;盘锦市局联合公安、金融、国土等部门联合走上街头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铁岭、本溪、鞍山市局税务骨干走上街头面对面问需、问计,认真收集意见和建议,了解涉税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助力企业发展。

据了解,在活动第一天,辽宁地税系统共组织召开企业家座谈会10余次、座谈企业270余户、上门服务160家,现场解答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4000余册。

此次宣传周活动,辽宁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做好“三项措施”提升活动效果。

第一,创新宣传形式。

各级地税机关通过开展启动仪式、召开座谈会、开办纳税人学堂、“请进来、走出去”活动等多种形式、手段,拓展宣传渠道;还积极利用微信、微博、在线访谈、网络直播等多种渠道和手段开展营商条例宣传;青年志愿者等骨干纷纷走上街头,并通过免费发放税法宣传册、悬挂政务公开条幅、设立税收政策咨询台、在各个平台及时推送政务公开信息和最新税收政策等手段,累计发放各类税收宣传资料6000余份,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

第二,对工作成效的宣传。

通过开展各类活动,向纳税人宣传地税系统的一系列改革成果:一是创新工作方式,方便纳税人;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主动简政放权;三是落实优惠政策,维护纳税人利益;四是拓宽服务领域,帮助纳税人;五是兑现服务承诺,取信纳税人。

第三,发动基层力量和各类媒体。

此次活动,共发动13个市局及基层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贴近纳税人的宣传活动,并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及新媒体的优势,图文并茂、声画并行地传递地税优化营商环境“好声音”。

接下来,辽宁各级地税机关还将开展“走进直播间答疑解惑助营商”“我为民营企业添活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城市建设”等一系列活动,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获得感”,继续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有效助力辽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2023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开展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2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

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

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

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

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

二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

三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3

根据区位要求,本人深入学习全区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现将个人对比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学习贯彻讲话文件情况

对比《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起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的要求和全区营商环境第3方评价结果、调查问卷搜集结果,通过认真分析查找,本人当前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

没有充分认识到“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没有充分认识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性。

2、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还停留在表面,对考核指标研究不深,满足于学习转达文件精神,仅停留在文件传阅上,而没有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存在面上“打滚”的问题。

3、带头学习作用发挥的不够。作为班子成员平时对优化营商环境这块内容没有深入系统的学习,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够,责任压得不实,压力传导不够。

二、 产生问题的缘由分析

通过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本源,虽然这些问题的存在有一定的客观缘由,但主要是主观缘由酿成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理论知识学习不够、主旨观念不牢。

对其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摆到重要位置,有时候有应付的思想,有时满足于一知半解,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计划性系统性不够强。

3、大局意识不够、主观观念淡化。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中没有构成“一盘棋”格局,主要领导侧重于抓全面工作,对部分具体重点工作抓得不细、抓得不够。分管领导一般非常关系自己分管的领域,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主动关心不够,“分工不分家”“相互支持”工作习惯还没有完全养成。工作中有时依然存在“各吹各的号”的情形,没有深入研究新情势下营商环境的各类问题,有时候存在重管理、轻服务。

4、为民服务意识不够、工作风格有待加强。

下乡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的现象,局限于看资料、听汇报,开座谈,没有深入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在思想和行动上缺少“钉钉子”精神,研究解决一些矛盾和问题,工作风格不够深入,得心应手的工作抓狠一些、实一些,难度大、难见效的工作抓得虚一些、少一些。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针对调查问卷结果、自我剖析和会前查摆出来的问题和会上搜集的意见,我个人需再提升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确保税收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认真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营建人人参与、人人担责、人人主动、人人作为的工作格局。要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根据任务分工肯定的时间节点提早谋划,把各项措施抓准抓实抓细;因地制宜、探索创新,打造具有本地特点的便民办税新举措,为营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筑牢坚实的基础。

总之,通过对比检查,本人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依照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的要求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细落实。

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4

XX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站位,致力于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会、局办公会多次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通过加强学习宣传,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提高站位,统一认识,牢固树立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又是竞争力的理念,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XX形象的观念,积极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二)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致力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1.严格落实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制度。认真落实《外商投资法》,发改委、商务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外资企业不再需要一系列的专门审批,只要行业不在负面清单之内,即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2.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实现全覆盖。

3.着力推动价费政策落实。为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加大对相关行政事业单位、港口企业、电网企业、燃气企业、转供电主体的检查力度,确保各类价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4.全力推进知识产权争资争项。

5.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致力于营造高效便民的政务环境

1.全面复制推广借鉴京沪营商环境举措。实行开办企业全程网上办。企业设立登记申请通过XX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实现全程网办。

2.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去年将企业开办时间再压缩至X个工作日内,比省、市要求的X天缩短了X天。今年X月下旬,开展了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

3.着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根据《XX市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方案》,继续对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

4.提高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今年上半年共配合法院进行司法协助X笔,其中股权冻结X笔、股权冻结续行X笔、股权冻结解冻X笔、股东变更X笔。

5.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协助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我市第一批X项事项梳理工作,参与了第二批“一件事一次办”征集梳理工作,组织完成“一件事一次办”明白卡编制、流程再造工作。优化市场监管政务服务办理程序。

6.取消、下放、合并一批行政许可。我局取消了“名称预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了单独登记企业集团,不再核发《企业集团登记证》;取消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取消了《药品经济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7.推进审批便民服务。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协助下,我局迅速将原工商局、质监局、食药局派驻窗口整合到政务中心A区集中办公。新“三定”下发后,我局成立了登记注册局(审批服务科),将审批职能整合到位,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均进驻市政务大厅,实现了窗口一站式办结。

8.加快推进“领照即开业”承诺制落地实施。对第一批X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只要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营业执照,就可以从事一般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领照即可开业。

9.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对于涉及生产经营防控急需物品的行政审批,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受理审批方式特事特办。企业承诺在规定时间补齐相关基础资料,网上申请后即可审批发证。现场审批事项,采取应急审批机制,网上申报并承诺符合开办条件,即可发证,两个月内现场复核。

10.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整合了X条投诉举报热线,实现了“12315”一条热线对外。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X起,为消费者挽回直接经济损失X万元。

(四)规范涉企监管执法,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全面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2.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

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制度。

(五)严格坚守安全底线,致力于强化法治保障基础

1.严格把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一是对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X个。后期将结合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部分文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二是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规范性文件先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再提交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2.严格涉企案件法制审核程序。

严格遵守《市场监督管理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程序规定,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等X个方面进行案件审核,对符合以上依据的案件从快办结。

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5

5月15日上午8:30我镇在对桩石乾隆绿道组织了20**年5·15政务公开日暨第一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周活动,恰逢春季登山时节,前来咨询的人络绎不绝。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

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把活动当作“促进政府职能发挥、营造和谐发展氛围”的有利契机。要把此次政务公开活动作为加强群众联系、密切群众感情的重要契机,促进镇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提高。根据镇里工作实际,结合百姓群众的近期关注的热点问题,确定了司法、社保、安监、城建、营商环境等部门作为此次活动的主体,了解百姓心声、解决百姓困难。

为了更好的做好此次宣传活动我镇选择了人员密集的对桩石乾隆绿道为主会场,各村(社区)为分会场宣传点,分别悬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建设法治千山”,“推进政务公开、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横幅,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政务公开内容,大力营造政务公开日氛围。组织村(社区)干部和志愿者向居民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介绍我镇各部门及村(社区)的工作职责、业务分工、服务流程、工作动态、联系电话等内容;发放便民服务宣传单,推进政务公开日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贴近民生,大力营造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

二、宣传到位,积极参与

政务公开活动的对象是普通百姓群众,如果群众不参与,活动也就失去了意义。为做好这次活动,镇党委政府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张贴条幅、发放传单、无线广播等多种形式对这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及活动意义和目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了反复的宣传。

前来咨询的群众都是各村的村民和来到乾隆绿道游玩的群众,他们分别对司法、社保、食品安全等问题提出了疑问,工作人员对所提问题一一解答,得到圆满答复后,对政务公开活动的方式表达了认同和感谢。部分不隶属我镇的群众也对一些涉及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咨询。

三、着眼建设,注重延伸

活动结束后,镇领导着眼长远建设,认真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经验、收获和不足,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疏理和研究,对于正确的和有借鉴意义的进行精心提炼,为科学行政、依政行政,不断提高镇的行政管理水平而服务。对于受理的一些关系群众利益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了解,尽全力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我镇注重把活动成果向日常行政工作中延伸,不仅仅是在组织活动中公开政务,而是把它作为一种制度、一种方式,贯穿于政府改选职能的整个过程,让我镇的全面建设在和谐、健康的环境中不断前行。

文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6

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贵州省营商环境条例》及红花岗区营商环境相关会议要求,切实提高红花岗区营商环境评估“市场监管”指标分数,按照《区2022年度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红花岗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下发了《关于报送红花岗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2022-6)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标对表,参照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任务),全面做好了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任务)对接、梳理、上报、事项抽取、联合检查等工作,全面抓好2022年度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涉农指标工作推进和落实,现就2022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面抓好《区2022年度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优化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学习和贯彻落实。

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组织学习领会工作方案精神,全面抓好《工作方案》学习贯彻。通过利用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大会,组织全局干部对《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学习,会上,局领导要求:全局干部一定要认真领会和掌握《工作方案》要义和工作任务,对标涉农业农村相关工作,全面抓好和推进区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指标优化涉农业农村事务提升工作。

二、对标《工作方案》总体目标,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抽调专人组成工作专班,不折不扣地抓好2022年度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涉农指标工作推进和落实。

(一)对标区联席办《重点任务及责任分解》,对接动态调整完善的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一单两库”,制定完成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上报工作。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事项抽查覆盖率达100%,将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对象数全部纳入抽查工作计划,拟定每一项抽查事项中随机抽查对象比例均达到了不低于随机抽查对象总数3%的比例。

1、对照对接省市农业农村局的权力清单,结合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拟定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权责清单;

2、对照对接省市农业农村局出台的最新抽查事项清单为基础,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工作实际等情况, 拟定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抽查事项清单;

3、动态更新完善了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名录库(手工差异化分类标注)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工作;

(二)严格对照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第一版)》和《遵义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结合区农业农村局监管工作实际需求,拟定、确定了区农业农村局实施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任务、参与部门、抽查事项及具体内容、范围、比例和对象等内容,并将与本部门实施的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相近计划予以合并,形成2022年度红花岗区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任务)。

对标市级任务,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任务)与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市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事项100%全覆盖,其中,抽查比例做到了等于或高于市农业农村局抽查比例。

三、对标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抽查检查任务,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抽查检查任务的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一)对标《红花岗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区农业农村局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联合检查单位人员抽取、市场联合检查和录入系统公示、公开工作。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涉及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启动了3个事项检查。

1、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3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3户,水生野生动物养殖企业的水产品质量监督进行检查,抽查比例达100%;

2、农作物种子监管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68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2户,种子经营企业或个人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为检查,抽查比例达3%;

3、生猪屠宰活动监管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1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1户,生猪屠宰企业的生猪屠宰活动是否规范进行检查,抽查比例达1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共3个大事项6家检查对象,3个事项抽取的比例均按市区相关任务文件100%的达标和100%完成检查对象“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联合抽取了任务和执法检查人员,事项抽取、检查覆盖率均达到指标要求的100%,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联合抽查和检查,完成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并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进行了相关公告、公示检查结果,经联合检查,全面完成涉及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共3个大事项6家检查对象的现场检查,完成对抽取事项和检查对象的现场核查、检查率达100%,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进行了相关公告、公示检查结果完成率100%。

(二)对标《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表(任务)》,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部门联合检查人员抽取、市场检查和录入系统公示、公开工作。根据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对照区农业农村局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共涉及到17个检查事项,其中未有市场检查主体的事项有3个,实际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启动了14个事项检查。

1、对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7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7户,对已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2、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78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3户,开展农药生产、经营者、使用的单位经营监督检查,抽查比例4%。

3、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7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7户,对已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4、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3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3户,开展水生野生动物生产经营主体经营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5、对畜禽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7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7户,对已获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6、对生猪屠宰活动的检查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1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1户,对已获得《畜禽定点屠宰证》的企业经营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7、对肥料登记管理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42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2户,对肥料生产、经营者、使用的单位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5%;

8、对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1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1户,对生鲜乳收购站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9、对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1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1户,对农机维修监测单位经营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10、对兽药经营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44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2户,对已获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5%;

11、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68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2户,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者经营监督检查,抽查比例3%。

12、对权限内企业(农业类)投资项目备案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3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3户,对已备案项目的企业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13、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40户,其中不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2户,对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者监督检查,抽查比例5%。

14、对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检查对象库基数户3户,其中定向抽取检查对象户数(户)3户,对水产品生产、经营者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抽查比例100%;

截至2022年9月30日,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共14个大事项44家检查对象,14个事项抽取的比例均按市区相关任务文件100%的达标和100%完成检查对象“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随机抽取了任务和执法检查人员,事项抽取、检查覆盖率均达到指标要求的100%,并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局内随机抽查和检查,完成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并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进行了相关公告、公示检查结果,经联合检查,全面涉及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共14个大事项44家检查对象的现场检查,完成对抽取事项和检查对象的现场核查、检查率达100%,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进行了相关公告、公示检查结果完成率100%。

四、不折不扣、及时更新、完善好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涉及区农业农村局事务“一单两库”动态更新完善制度工作。确保了省“双随机一公开”平台中涉及区农业农村局事务“一单两库”动态更新完善度达100%。

(一)我局对照区政府审核通过公示公告的区农业农村局权责清单,对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中的权责清单进行了及时的更新和完善。

(二)进一步完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22年结合2022年工作人员(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对原录入省“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平台中的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进行了核对、动态修改完善和调整。

(三)动态管理检查对象名录库,对于新审批或注销的相关企业、个体经营户对象,及时删除和修改,补充录入,更新、完善了检查对象名录库,确保了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双随机全量企业名单库的完善和补充动态更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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