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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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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通知1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两新”党组织:

根据组字通〔2017〕41号、湘组〔2018〕1号、岳组〔2018〕1号、华组通〔2018〕2号文件精神,现就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召开本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是党的十九大后严格组织生活的重大实践和直接检验,对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三封的强大力量,具有重大意义。各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召开本次组织生活会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组织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二、牢牢把握关键环节。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组织生活会作出周密安排,重点把握以下关键环节。抓好集中学习。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学宣讲、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章。重点是搞清楚、弄明白“八个明确”主要内容和“十四个坚持”基本方略,搞清楚、弄明白党员义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等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来,统一到落实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讨论,凡集中学习未组织开展或简单应付的,一律不得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提倡党员之间相互开展谈心谈话。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深入查摆问题。党组织班子要对照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基层党组织要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的要求,对照党章规定的党组织职责,重点查摆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组织班子、班子成员和党员要围绕政治功能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四个自信”有没有、工作作风实不实、发挥作用好不好、自我要求严不严,深入查摆具体问题。要对照党章要求,检查坚持组织生活制度,遵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方面的问题。同时还要认真查摆“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支部主题党日、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等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村、社区党组织还要把实施党员积分管理情况列入查摆内容。精心召开会议。本次组织生活会以支委会形式召开(设有党总支的单位,召开党总支委员扩大会议,组织班子成员、下设党支部成员参加;设有支部委员会的单位组织支部成员参加;无支部委员会的单位组织全体党员参加)。会上,党组织书记要报告一年来党组织工作情况、检查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检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批评、开展相互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着力整改落实。党组织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其他参会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拿出过硬的整改措施,尽快让党员群众看到变化。党组织半年内要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每季度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报告承诺兑现情况。

三、着力强化组织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作出具体安排。镇党委将对每个党组织下派督导指导员,全程真督实导,从严把关,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的及时纠正。

各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并将召开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2018年4月5日前报镇组工办。

开展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严格组织生活的措施

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通知2

各党支部:

为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不正常、不严肃的问题,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或受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专人负责记录。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决定重大事项的会议,要邀请院党委派员指导。

2.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委会委员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支部委员会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会前要将会议议题提前通知到每位支部委员,会后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受支部书记委托的其他支部委员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决议;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3.党小组会议。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小组长主持。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

4.党课。党课是党组织用授课等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一次。党课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廉政建设、国际国内形势、职业教育理论等。

党课要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支部成员轮流讲,优秀党员现身说法讲,邀请党建理论方面的专家讲。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党课学习,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课。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课后将讲课提纲交党支部存档。

二、坚持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

1.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日期和内容应提前通知每个党员,由专人负责记录。一般采用支部党员大会的形式召开,党员人数较多的也可以采用党小组会的形式召开。主要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统一认识、增进团结、相互提高为目的。每名党员在组织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对在组织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自觉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整改情况。

2.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领导班子单独召开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专人负责记录。民主生活会主题由上级指定或针对自身情况研究确定。一般应提前15天报告院党委组织部门,并邀请院党委派员参加会议。会前,要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查找、归纳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针对存在问题,深刻进行自我剖析,形成书面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院纪委和组织部门报告会议情况,主要包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三、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以支部党员大会形式组织,时间一般为每年的12月份。评议程序分为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表彰和处理四个阶段。评议流程:①民主评议前,每名党员应主动、诚恳地征求党内外意见并做好书面总结。②民主评议中,每名党员要按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③民主评议后,每名党员要认真填写民主评议登记表,本人签字后交党支部。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每名党员的表现,确定党员评议等次。民主评议党员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在民主评议中,党支部要对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党员进行表彰和推优,结果上报院党委;对作用发挥不明显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要根据《党章》规定妥善处置。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公示一周,并将民主评议登记表、党支部研究结果及时报院党委组织部门。

四、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制度

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坚持院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与班子成员谈心1次,班子成员每半年与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谈心1次,党支部书记至少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谈心1次,党小组长每年与小组全体党员谈心1次。

五、相关要求

1.明确责任。党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制定党内组织生活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切实提高党内各项组织生活的质量。

2.领导带头。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带头交流思想,诚恳听取群众意见,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支部通过的各项决议,以上率下,引导和带动其他党员认真参加组织生活。

3.严肃纪律。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党的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履行请假手续。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提醒或告诫;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不缴纳党费的党员,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党委组织部门每学期要对各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好典型、好经验,进行总结宣传和表彰,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对执行制度不严格、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党组织,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严格把关组织生活会的通知3

各系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奋斗精神,争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力军,根据《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院基层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时间安排

面向全体共青团员(含2021年新发展团员),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实施时间为2021年11月上旬至11月中旬。

二、主要内容

基层团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一)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

根据《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见附件1)文件精神以及《共青团“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汇编》(见附件2)内容,推动团支部按照开展会前学习、撰写发言材料、召开组织生活会、评价与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全面落实组织生活会各项工作。

(二)落实团员先进性评价

严格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见附件3)、《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见附件4)《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团员先进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5)的文件要求,根据团员先进性评价指标体系,围绕理想信念、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纪律意识、精神状态、作用发挥等维度对团员开展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团员教育评议等次的主要参考。综合运用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方式,持续加强团员先进性建设。

(三)“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

根据共青团“三会两制一课”开展要求,推行“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采用自我学习、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表现进行综合评价,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系团总支批准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系团总支要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各项工作实施,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信号及要求传递到团支部。

2.加强指导,有序推进。各系团总支要加强分类指导、督查,抓好工作落实,坚持规范,注意留存过程材料,确保质量。

3.强化宣传,加强应用。各系团总支要及时挖掘、提炼先进经验,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要运用好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将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进一步激发团员活力,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建设。

基层团支部根据时间要求有序推进组织生活会、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以及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并填写《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6)、整理活动开展照片2-3张。各系团总支汇总后填写《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并于11月20日前将附件6、7以及活动开展照片发送至153966***@。同时,及时将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记载、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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