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范例优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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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
近年来,基层政府投资活动涉及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包括教育、卫生、公共设施建设等。在这些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不可能像施工单位那样配齐各门专业人员,有些项目中甚至出现非常驻型、非专业型的业主代表,他们大多不懂工程,这无疑给项目管理带来困难,很难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把控。
以校安工程为例,大多数乡镇学校并无独立的基建管理部门,工程建设中往往临时聘任学校的一名授课老师作为项目的工地代表,出于教学任务的压力以及无项目管理经验,这些业主代表往往也只是“徒有虚名”,甚至出现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串通签订虚假签证来欺骗建设单位的情形,这些“代表”出于不懂专业而不得而知。对于工程变更,这些“代表”往往束手无策,有的甚至连工程变更签证单都未曾见过,谈何对工程变更的内容予以确认。
对此,基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管理应做到:一是成立重点工程局,专门主要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二是推行项目总承包管理模式,通过业主单位将工程建设任务发包给专门从事项目组织管理的单位,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三是加大对项目主管单位基建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驻地业主代表的工程质量意识,不断学习新政策,掌握新规范。四是强化审计监督,重点工程项目可通过跟踪审计的方式,切实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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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快推进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改革,但一些学者认为我国公共投资领域长期存在的决策失误、重复建设、管理不善、损失浪费、效益低下等问题却并未得到根本扭转。本文对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归类,分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从审计视角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一)项目仓促上马,前期准备不足
一是违反建设程序规定边设计、边施工。因设计深度不够,造成变更多、浪费大。表面是节约了时间,实际上往往是前面设计的内容已付诸施工,后边又发现设计工种之间衔接不够、设计审查不细等问题,已施工完成的工程又要修改,既造成损失浪费,又拖延了建设工期。二是勘察和初步设计工作不够深入,实际施工中现场的地质情况等与设计差别较大,大量修改设计,造成损失浪费。
(二)基本建设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
主要表现为:有的项目由于资本金不到位,建设单位通过银行贷款弥补建设资金不足,额外增加了贷款利息,加大了项目的建设成本和还贷压力;有的项目违反规定,滞留、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挤占建设成本,严重影响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有的项目为逃避监督,将资产账外核算或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奖金、超标准接待、购置车辆等;个别项目大量使用现金结算工程款和材料款,严重违反财经纪律。
(三)概算超投资估算、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现象较为普遍
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公益性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性资金,是无偿拨付和使用的,因没有增值保值、还本付息的压力,各方参与者都希望投资额越大越好。在投资责任不明确、不落实、敞口花钱的情况下,投资不断增加,概算不断调整。
(四)招投标中存在诸多问题
主要表现为:应招标未招标或肢解工程规避招标;未经批准邀请招标或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政策;招标过程及确定中标人程序不规范,人为影响评标结果;建设单位与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串通,弄虚作假,搞明招暗定,围标、串标;违法转包、分包工程;不按照中标结果签订合同,私下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搞阴阳合同。
(五)合同管理不够规范
部分项目业主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法律意识,签订合同时不严谨、不规范。主要表现为:未明确工程价款结算的原则和办法,形成“开口”合同;违反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规章、文件规定,或者合同条款之间相互矛盾、无依据列项等多签订合同价款;重要合同条款缺失,对建设项目各参建方失去约束,给项目后期价款结算、成品保护、资产移交等留下隐患,易形成经济合同纠纷,使工程结算久拖不决,项目长期不能竣工验收。
(六)多结算工程款问题较为突出
主要表现为:利用假造、变更签证骗取工程价款;不执行合同约定,随意提高中标单价;合同外无依据补偿、奖励施工单位;以高套定额、重复计算工作量、多计取其他费用等技术手段多计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控制不严形成超付工程价款。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投资规模持续扩大,项目管理者管理水平难以适应
多年来各地政府投资规模呈现出跨越式增长态势,对项目管理者自身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政府投资项目负责人的任命基本以行政任命为主,而非竞争上岗。这样易使不合格的人员担当项目主管,或项目负责人对项目全局不能有力掌控,在管理过程中必会带来各方面的问题。
(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模式改革滞后
政府投资工程管理方式改革的总体思路和方向是按照“投资、建设、监管、使用”适当分开、政事(企)分开和对工程建设相对集中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和专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当前各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主要存在代建制、法人责任制、业主责任制、临时性的筹建处型等模式。实行法人责任制和业主责任制的项目多为政府专业或行业部门管理,由于专业分工过细,行业条块分割,形成管理的分散性、监督的同体性,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防范和遏制。为解决同位一体化、临时业主建设经验不足、投资超概算等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国家部委在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积极实行代建制的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由于还存在诸如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位、代建企业市场化程度较低、使用单位过多干预项目管理、代建取费无序竞争导致风险转嫁于项目管理等问题,这一新的项目管理模式还未得到全面推行。
(三)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不足
1.政府投资监管制度存在一定弊端。现行体制下,各行业内部的监管部门在人、财、物方面受行业管理部门控制,缺乏独立性。而政府发改、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职能的边界不清晰,没有一个部门真正实行了全面和完整的监管,导致政府部门的外部监督“重复”与“缺位”并存。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覆盖面较低,监督效果未达到期望。一是由于投资审计力量严重不足,审计覆盖面还较低,虽然各级审计机关积极引入社会中介力量参与政府审计,缓解了部分矛盾,但诸如中介机构的审计质量监督、审计风险和审计经费由谁承担等问题,仍旧影响和制约着投资审计的全面覆盖。二是政府投资审计中《合同法》与《审计法》的法律适用存在冲突。三是《审计法》规定审计监督的主体是国有投资或融资的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违法行为不能直接处理处罚,导致一些问题年年审,年年犯。
3.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责任追究执行不力。当前还未出台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投资活动中各参与方都还未建立相应完备的责任约束,未形成责任追究机制。违规的成本过低、风险过小,收益却很高,增加了违法违纪者的侥幸心理,使得个别行业领域建设秩序混乱。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建议
(一)抓好项目管理培训工作,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队伍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和各行业部门应提高宏观规划和协调管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对项目业主的培训,既要系统学习有关理论,更要注重培训具体操作技能,不仅要培训业务素质,而且要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使其对项目的质量和投资效益真正负起责任。
(二)进一步规范、完善代建管理制度,培育成熟的代建市场
一是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公开招标选择代建单位,实行代建制管理。对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继续实行法人责任制。二是出台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法规形式将代建制管理部门职能、代建项目实施范围、代建单位确定方式、参与各方职责与地位、代建实施程序、代建资金管理使用、支付及奖惩等内容明确固定,使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培育成熟的代建市场。鼓励大型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代建公司,培育和发展一批具备实力与竞争力的代建公司。
(三)加强对建设市场秩序的综合治理
1.健全和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从源头规范招投标管理。应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整合和利用好各类有形建筑和建设市场资源,改善有形市场的软硬件环境,建立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对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采购均应进入有形市场集中交易。
2.严格执法,规范招投标活动各方行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要提高认识,依法办事,招投标各方主体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有序竞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业监督部门要定期组织检查,坚决纠正和严厉查处招投标活动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3.推广政府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以我省为例,从2009年起,省级各试点单位均在门户网站设立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平台。要逐步形成共建共享、互联互通的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平台,解决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不公开、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形成守信得利,失信受损的良好环境。
(四)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外部监督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建立独立、专业的监督机构。以我省为例,可在省审计厅下设立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充实和加强投资审计力量,加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保持一支稳定的力量来实施对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实现项目决策、管理与监督的分离,克服专业部门自我监督的弊端。二是完善健全政府投资审计法规。制定相关法规或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对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单位违规行为的审计处理、处罚权的规定;强制规定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应在合同中约定: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出具的审计报告,应作为项目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2.发挥公众、媒体的监督作用。建立各种开放便捷的举报投诉渠道和奖励机制,调动工程建设各方参与者和社会公众积极性,完善举报投诉处理程序,从制度上促进社会监督发挥作用。及时正面应对社会各界的提问和质询,利用各种媒体对建筑市场违法违规问题予以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3.建立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保证监督实效。建立健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从决策、建设实施和效益各环节由指标量化评价。依据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职责,根据对投资项目的评价结果,分清责任,将应承担的责任逐一分解到问责对象,真正落实到责任人,确保问责对象的责任得到承担和对责任人的处理得以执行。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3
近年来,全省上下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每年都有许多建设项目开工、在建或竣工,有的项目已投入使用,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显现,为地方经济的加快发展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但同时基于各种因素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诸多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存在项目落地难、推进难、资金拨付难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总体推进甚至地方经济发展,需引起高度重视。下面,笔者结合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的问题,从项目开工、资金拨付、项目验收三个方面重点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推进的各种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影响项目推进的原因分析
(一)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项目开工率低。
一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欠谋划,申报草率。有的业主单位申报项目凭想象,或是为了完成任务,没有科学细致地谋划,未认真考究项目的可行性,有的项目仅有投资意向便草率申报立项;有的业主单位因地方配套难,将项目以小报大,等项目批复实施时才发现项目根本无法落地;有的项目为了赶时间,或因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生疏,项目前期工作经费不足等原因,很多现场勘察不到位、不充分,有的甚至未搞地勘就直接设计,不仅项目可研报告编制粗糙,且初步设计深度不够。施工图设计根据现场实际无法实施,同时存在与项目批复不一致,无法动工,最终造成实际开工不足这一尴尬被动局面。
二是征地拆迁难度加大,直接影响施工进度。受各种因素影响,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困难重重,一些项目施工方已进场很久,但因建筑用地上建筑物的拆迁赔偿问题致使项目无法开工;有的项目甚至因拆迁户百般阻拦,建设单位不得不做出大的变更;有的项目拆迁不彻底,“三通一平”未完善,根本不能提供施工场地便匆忙开工建设,导致施工干一天歇一天,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
三是原材料难题凸显。砂石料全面关停,即使项目已经开标,施工单位不敢动工,动工即亏损。另外,边远高山农村地带因劳动力不足,机械、材料进场困难,更让项目开工难上加难。
(二)项目管理工作不到位,资金拨付率低。
一是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资金,大多都要求地方配套,一些项目要求的配套资金数额还较大。在没有配套资金上级部门不予立项的情况下,地方为了争取项目就同意配套,但由于地方财政困难,承诺的配套资金大大超过了地方的承受能力。而在项目概算上地方配套资金已计入了投资总额,项目的设计也包括了地方配套资金部分。工程实施后,因配套资金不能到位,工程建设任务不能全面完成,形成半拉子工程,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的进度和质量。
二是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一方面,由于工程施工进度原因导致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专项资金申请拨付前置条件多而杂,导致专款到位不及时。加之有关部门专款安排的时间与项目实施的时间相差甚远,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施的进度,使项目难以如期完工发挥效益。
三是项目施工质量不高。一些项目基础性工作不细致,资金下达后由于客观地理条件的限制,批准的申报项目无法实施,或者实施后资金缺口过大,不能完成工程内容,或者未按照立项要求和标准来实施,使项目达不到设计要求,影响项目质量,造成项目资金无法拨付。
(三)工程竣工决算滞后,项目综合验收率低。
竣工决算是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比较重视项目的建设,而忽视 项目的综合验收以及对建设成果进行必要的总结分析。有的项目建成后不按规定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还有一些项目甚至在投入使用几年后尚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移交手续。以某县为例,三年该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定328个,工程竣工验收后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190个,而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仅65个。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程项目责任人履职不到位。在项目投资规模大、工期紧的情况下,工程项目负责人主要精力集中在工程项目按期完工上,对项目完工后及时收集工程结算资料、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及时审核工程量等未能兼顾。加之施工前期部分图纸资料不全,对应施工合同的工程量无法确定,项目施工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未能就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设计变更产生的较大量差,与施工单位办理签证,加大了事后办理工程结算的难度。或有工程量签证未办理,基础资料未收集整理,项目负责人工作调整,致使工程结算滞后。
二是施工合同不规范,造成计价确定困难。有些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不严谨,漏洞较大,项目施工没有双方签证,或签证模糊不清,只在合同中约定以审计报告为准,把工程结算(决算)工作全部推给审计部门,加大了审计鉴证难度。
三是部分工程项目存在质量缺陷,验收不过关。合同双方在工程质量、定额套用、取费问题上存在分歧,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了竣工决算无法按时办理。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项目前期工作谋划,保障项目落地。
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推进的基础、保障和关键,是项目基本建设的重要环节。相关项目主管部门要提高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前期决策工作质量好坏直接影响项目投资效益的观念,要精细谋划、科学决策,督促咨询机构、地勘设计单位全面提升项目前期科研、设计工作的质量。结合本地实际和发展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标准及规范,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建立科学管理程序,深入项目前期考察,加强项目评审与监管工作,认真做好决策前准备工作,全面保证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的正确性、项目实施方案合理性与可行性,推进项目真正落地及发挥效益。同时,提升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协调与沟通,提前落实好征地、“三通一平”工作,并就当前原材料紧缺及价格上扬的实际,积极妥善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项目开工建设。
(二)积极争取配套资金,推进项目建设。
一是财政和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查项目立项的相关资料,实地察看项目前期准备情况,借以确定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同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尽可能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和资金拨付时间,避免资金闲置、截留。二是要力保项目配套资金,或项目立项时有关部门减少或者取消配套资金的比例。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实地察看项目实施情况,对项目不按要求实施和资金不按规定使用的项目单位,除收回资金外,还要对相关人员给予责任追究,以确保项目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应有的使用效益。
(三)高度重视竣工决算,强化项目管理。
重视工程项目的后期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意识,认清竣工决算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关系,提高管理效率。对工程项目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督促项目负责人员自觉做到各项基础性资料的收集与项目管理同步进行。签订的合同条款经法律顾问审核,减少合同中的纰漏。在工程完工后,工程中的确存在质量缺陷的,提出书面整改措施及期限,项目管理人员负责督促和协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为工程及时竣工决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政府有关部门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对已投入使用而未决算的项目单位,限期进行决算,切实保证建设项目的安全,如实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4
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产生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但是,笔者通过对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部分政府投资项目由于决策、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足,项目建设中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是从建设项目酝酿、决定到开工建设以前进行的各项工作,是建设程序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根据我国现行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和编制工程概预算,以及按照管理权限提请有关单位审批等。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资项目没有进行深入细致的前期准备工作,例如无可行性研究报告、不进行地质勘察、图纸设计不深入不详细等,造成项目决策流于形式、投资额大幅上升、施工索赔等问题。例一,根据某市有关部门的供热规划,将投资3亿元在该市某区增设一热电厂――A,对周边地区冬季取暖供热。但是审计时发现,在距即将建设的A热电厂不到1公里的地方,已经有了一家热电厂――B,B热电厂的供热能力足够供应周边单位和居民用热,且涵盖了A热电厂的整个设计供热范围。国家有关部门对城市供热规划明确规定,供热半径3公里范围内不宜再建第二个热源点。如果再建一家热电厂,将造成重复建设。结果该市政府根据审计建议最终决定取消项目,避免了一次盲目投资决策。例二,某市政道路改建项目,未彻底做好前期拆迁工作而急于开工建设。计划工期为2003年8月至2003年10月。但是因为前期拆迁工作未彻底做好而急于开工建设,实际到2006年4月才竣工使用,工期拖延2年多。为此施工单位索赔停工造成的损失费用60万元,另因沥青、混凝土等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造价增加100多万元,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例三,某污水管道工程,项目开工前未进行地质勘察,设计时按照普通土考虑,采用塑料管作为排污管道,预算造价120万元。开工后发现极浅的普通土下是大量淤泥,且地下水丰富,这种地质情况下应变更使用自重大的混凝土管或者变更施工方案。但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均未及时通知设计单位而继续施工,因塌方、回填石屑等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追加工程造价300多万元,投资几乎翻了两番。
(二)项目招投标不规范
一是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不公开招标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二是擅自将招标范围限定于主体建筑工程,而依法应招标的一些配套附属工程则直接发包。三是投标人数量不符合规定。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起不到充分竞争、降低造价的作用。四是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签订合同。有的招标文件中明文规定变更费用要按合同价与标底价同比例下浮,但在签订合同条款时却不再下浮;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关于工程价款结算方式的约定不一致。这些都可能扰乱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导致工程造价剧增,工程质量下降,甚至滋生腐败现象。
(三)现场签证不规范
工程签证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特别是招投标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后,其造价的增减变化,完全取决于工程签证的情况。而事实上现场签证制度往往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现场签证环节成为工程造价控制的薄弱环节。譬如设计变更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现场签证只有一人,工程内容的确认和工程量的计量缺少有效监督;签证内容不全,只对工程量进行签证,未对价格进行确认,即有量无价;签证不及时,没有现场签证,而是事后补签的现象频频发生。例如,在对某中学行政楼工程审计中发现,其屋面防水做法签证与实际不一致。签证做法为聚氨脂防水,而实际做法是SBS防水,仅此一项虚增工程造价近16万元。
(四)工程建设监理不到位
部分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却没有实行;有的尽管实行了工程监理,但在工程监理机构的确定上,却并没有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有的实行同体监理,即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是隶属关系,出现“儿子”监理“老子”的怪现象;有的监理不负责任,默认施工单位随意变更工程;有的工程变更联系单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全,甚至弄虚作假,违规签证,给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高估冒算提供了可趁之机,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变更联系单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五)工程造价高估冒算
部分施工企业受利益的驱动,抱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故意抬高工程造价,存有“审漏就赚”、“审出就减”的想法,从而使工程造价不切实际。高估冒算主要表现在工程量重复计算,变更调减部分不扣除,高套定额或建设单位高价签证等。**市审计局两年多来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结(决)算审计结果表明:审核工程结(决)算亿元,审定金额亿元,核减施工单位高估冒算金额达亿元,平均核减率达%。
(六)基建财务收支管理欠规范
一是有的工程成本中列支与工程无关的支出,其他工程项目挤占工程成本。二是有的旧房拆迁收入等直接抵冲工程款,致使不能清晰反映工程项目的资金筹集、投资情况。三是有的以招标文件、图纸销售收入直接冲减建设单位管理费,致使建设单位管理费用的实际开支大于主管单位批准额度,变相提高建设单位的管理费开支或福利水平等。四是部分施工单位怕麻烦,没有按进度开具发票,而是等工程完工结算后再一次性到税务机关补开发票和纳税,造成延迟纳税。五是以收款收据、商品销售发票代替工程发票,导致施工单位漏缴税费等。
二、针对上述政府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与监督、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采取对策,把好关口:
(一)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把好投资决策关
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对项目效益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根据工程成本控制理论:项目决策阶段的成本占工程总成本的5%,对总成本的影响却能达到85%。目前我国投资领域中普遍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损失浪费、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都与项目投资决策缺乏科学性、合理性有关,决策失误往往是最大的失误。因此要重点审查项目立项程序,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行为的发生;审查项目前期论证工作的充分性,防止可行性论证变为“可批性论证”的倾向;审查勘探设计单位的资质、项目的拟建规模、项目选址是否满足要求;重大项目决策应该透明化、民主化,促进有关部门规范投资决策程序。
(二)阳光操作招投标程序,把好合同审查关
招投标阶段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应重点审查招投标程序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招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是否有大的漏洞和隐含的风险,把好合同审查关,尽量减少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变更与索赔;把好施工队伍选择和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关;审查是否由合理的最低价中标;针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主要材料的“量”和“价”分开进行审查,并与标底进行对比分析,发现其中的问题并及时解决。
(三)严格监控施工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最具有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难度也最大。主要是加强施工过程的监控,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检查制度的建立是否完善;审查监理单位的选择方式和资质,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和其他关键工序的检查是否符合规定;有关设计变更、索赔签证手续是否完备、计算是否正确、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杜绝任何形式的质量安全隐患。
(四)认真审查竣工决算,把好资金结算关
施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以后,一要重点审查清单报价的真实性、合理性,防止施工单位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提高施工中可能变更较大的分项工程或成本利润率高的分项工程的单价、而降低其他成本利润率低的分项工程的单价以套取利润,提高建设项目造价,损害国家利益。二要认真核实工程量,特别是变更较大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三要重点关注原设计中没有而变更的项目的真实性、计价的合理合规性、工程量计算的准确性。四要注意有些项目发生后是不需要付费的,如招标文件已经列明,而承包商没有报价的项目,视为其价格已包含在其他项目的报价中,结算时无需付费。
(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把好资金使用关
建立、健全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特别应注意建设单位管理费项目列支的合理性和其他建设项目工程费挤占工程成本现象。
(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把好项目管理关
建设单位要根据外部控制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明确的、可操作性的内控制度。如在工程变更签证上可从这几个方面来控制:一是及时做好签证,督促施工单位对变更事项做到日清月结,并对价款合理性进行确认;二是引入监理机制,由监理单位对变更的确定项目变更审批额度,对超过额度部分,要经建设单位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或党组集体讨论审查确认,以防止施工单位通过变更签证来增加投资情况的发生。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5
中小企业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和组成部分,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各级政府也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和扶持力度,比如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提供资金支持等为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称、审批手续繁琐、企业申报不积极等情况,谈及优惠政策,不少中小企业主表示不知情、不“感冒”,不好办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均在落实过程中遭遇困难。
(一)信息不对称导致知晓率低。一是无法及时了解政策。近年来,中央、省、市县相继出台许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但是相关支持政策信息不能及时传递到企业中去,“酒在深巷无人知”,政府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对政策知晓率低,甚至部分微小企业在新政策出台后才了解到旧政策,从而无法享受旧政策却达不到新政策的要求。对例如松阳县荣兴活性炭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不了解有哪些优惠政策,也很难获取到有效信息,即便获取到的信息也非常零散,并且取得时间明显滞后,对于优惠政策怎么兑现,怎么操作更是不清楚,还不如用心跑市场。二是无法全面了解政策。各级、各部门出台优惠政策时间不一,缺乏统一的政策汇总平台,企业尤其是新办企业难以全面了解政策情况。如,松阳县和禧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新投产,企业老板、财务人员及相关的行政人员都是刚入行,对先前出台的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退税、技术创新等优惠政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三是难以深入解读政策。一些政策内容多,要求高,而企业又缺乏相关的人才,无法深入解读政策,导致对政策不同程度上存在理解偏差。如,宝丰钢业集团有限公司,在申报土地税使用减免政策时,虽深入了解相关政策,但是申报时是否属于减免的具体项目与财政局核定的有出入,不得不多次修改申报材料,从而拖延了申报时间。
(二)门槛太高导致无法享受。政府补贴资金由于额度有限,需要设定一些门槛。看是普惠政策,但对于一些经济相对落实后地区的中小企业来说门槛太高,企业往往在投资金额、亩均税收、技术创新、品牌建设等方面达不到相关的要求,感觉这样的政策形同虚设。如浙江绿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反映,企业投资5000余万元,却因不符合技术设备投资比例在50%以上的要求,无法享受固定投资政策。
(三)手续繁琐兑现时间长。一是审批手续繁琐。一般优惠政策属于引导政策,受惠面较大,自然也需要企业提供各种证明。因为需要层层审批而变得难以企及,企业与优惠政策之间隔起了一道“玻璃门”。例如浙江科马摩擦材料有限公司,该企业属于民政福利企业,残疾人比例较大,残疾人每年工资总体大约350万,所得税先交后退,但是在申报退税优惠政策时,备案程序复杂,手续繁多,各个部门重复提交的文件很多。二是审批程序历时较长。一项政策往往涉及多个部门,需要各部门领导签字再盖章,甚至一个部门涉及多个科室审核,所以完成一项政策程序时间往往很长,难以实现“最多跑一次”。如,浙江隆达不锈钢有限公司,2016年申报政府质量奖,需要环保、安监、国土等8个部门审批,完成一系列的审批花了三个多月的时间。三是兑付时间长。一些企业反映,虽然申报资料齐全了,但兑付时间有时好几个月,甚至半年多。如浙江恒劲松脂有限公司,2016年申报技改资金补助,半年才兑付。浙江益大特钢有限公司负责人反映,2016年下半年进行了技改,当年12月底已验收并已申请技改补助,但是因为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技改好,要等其他企业技改完成并全部验收了一起兑付,从而过了半年还没有得到优惠政策的实惠。官场小说
(四)申请成本上升不愿折腾。优惠政策出台越多,细则越来越规范,很多优惠政策在申报时要求提供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这对于中小微企业来说是非常艰难的选择。多年来,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财务规范一直是难题,如果规范财务制度的话很可能导致税收增长,造成经营上的压力。申请补贴时要求出示财务报告会让企业对政策变得不积极,他们会再三权衡是否会导致自己成本上升。虽然不少企业主已意识到规范化运营的重要性,但是考虑到政府补贴资金、税收减免的金额太低,均表示不愿意去折腾。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6
《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自2019年7月1日施行以来,取得明显成效。与该行政法规实施之前相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监管更规范。在此,笔者就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出若干建议和思考。
一、关于政府投资项目批文的有效期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3号)以及《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闽政〔2017〕45号)规定,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是有时效性的,闽政〔2017〕45号文第三十八条“……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第三十九条“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机关,依法履行投资项目告知义务,并遵循诚信和规范原则。”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不同的是,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文件是没有期限的。法无授权不可为,由于《政府投资条例》没有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作出有效期限的规定,审批工作人员在现行体制下是无权在政府投资项目批文加上生效期限的。只要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后,申请人没有实施或不及时付诸实施,多年后发生的种种变化,哪怕原来是多么精准的批文也是会与实际不符的。
政府投资项目应与企业投资项目对接,具体建议:一是政府投资项目批文应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文件一样具备有效期,超过期限的项目批文自动无效。尽管行政审批人员在审批文件无法加上有效期限,但是申请人拥有对超期失效的审批文件行使“撤销权”。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各自领域内的政府投资项目清理,与企业投资项目在核准两年后没有开工建设、导致核准文件失效结果一样,由申请人主动向行政方提出该类政府投资项目批文的撤销。按照“有破有立”原则,行业主管部门在牵头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清理后,确实有一些政府投资项目批文失效、但是该项目非常重要和紧迫必须实施,可以清理之后由申请人再生成策划新的政府投资项目向行政方提出审批申请。
当前,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后没有实施而呈现“休眠”状态,导致项目开工率降低。以政府投资项目批文时限为标准,经过行业主管部门清理后,一些“僵尸”项目由申请人主动提出撤销退出,如此政府投资项目数量将极大瘦身和精简。巩固成果,审批新的政府投资项目要谨慎。否则,旧的、不合时宜的政府投资项目退出,很快又以新面孔出现,过多挤占政府投资项目储备或内存,导致效率受影响。
二、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
经过清理,有一些已开工建设的政府投资项目的批文是不能作废的,必须继续执行。分类处理此类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法有:一是在建项目,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执行,防止超标准、超内容、超规模、超概算等现象发生。区别对待,由于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等原因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事先提出申请,在获有权部门批准同意后才可实施。未批先建,必须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第三十四条等规定问责。二是已竣工投入使用、尚未完成财审的政府投资项目,采取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解决。
法不溯及以往,让昨天的事执行今天的制度,这是不公正和不公平的。同理,已竣工投入使用、尚未完成财审的政府投资项目,如果严格执行刚刚出台的制度,难免存在涉及面广、打击面大的情况,不利于事业发展。建议: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清理,没有遗漏、一次性提出此类别的政府投资项目清单。在此基础上,由政府授权同级财政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发改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向政府提出初步处理的建议,经政府研究同意后交由财审等部门支持完成“最后一公里”工作。
走好“最后一公里”,要采取更宽松原则。已竣工投入使用、尚未完成财审的政府投资项目存在问题的解决,需要上下结合、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的担当。如果以“最先一公里”形容政府投资项目获得批文后在一定期限未开工的清理工作,通过“最先一公里”与“最后一公里”实施,政府投资项目逐步展现生机活力,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三、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好与快
外地存在着极个别“拍脑袋”上项目的案例,如:由于平时没做工作,导致项目储备缺乏,一旦上级下达资金补助或扶持投向时,临时抱佛脚,针对上级投向赶紧生成策划项目赶紧审批,根本没时间请专家评审。
极个别技术人员没有到实地勘察,只是在室内看一看地图获取项目信息,凭借着老经验就完成了规划总平布置等前期工作,心中想着下一步的细化工作就等到未来的初步设计阶段再说。在如此粗糙成果的基础上,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可研报告等相继审批。没想到在初步设计阶段时,测量、规划、设计等技术人员到现场后才发现项目建设地点与周围相比低了十余米,导致新增加的土方量和护坡工程就要多花费数千万元以上、污水管网从低到高又要增加泵房投资,从外部到项目建设地点还需要近一公里的市政道路以及污水、供水、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又要多花上亿元……。估算控概算,本应该在可研阶段完成的工作有重大缺陷,如此漏项问题在初步设计阶段才暴露。欲速则不达,由快变慢、工作徘徊,申请人只好走回头路,在补充完善方案、按程序获可研调整或重批后,项目前期工作才可向前推进。
审批的快与好是一对矛盾,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快不能离开好,具体建议:一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进程,逐步减少和杜绝“拍脑袋”行为。二是承担具体工程测量、规划、设计的人员一定要到现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纸上谈兵的项目,工作成果肯定会有瑕疵,势必贻误事业的发展。同时,该项目有关财务人员一定要把好资金关,避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和建设工程领域“双拖欠”现象发生。
四、二次装修与专用设备绝对不能混搭
房建类的新建项目,一般有拆迁征地、土建建安、二次装修、专用设备等,其中拆迁征地、土建建安属于固定资产投资,系发改部门审批范畴;二次装修、专用设备等,是在土建建安完成后,须另生成策划新项目报有权部门审批。福建省发改委政府网站(首页>公众参与>常见问题>投资管理>投资备案)2014年11月5日回答:“政府性投资内部装修工程,包括在建项目的二次装修和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再装修均不需要发改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内部装修项目只需报该资产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即可。”“五级十五同”是省、市、县、乡、村统一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等内容的最新规定,《2020年省、市、县发改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闽发改法规[2021]93号)是发改系统的“五级十五同”,其中也没有二次装修的服务事项。
法无授权不可为,项目审批执行国家标准,凡是标准有的,发改部门列入。大部分的标准不包括二次装修和专用设备等内容的,但有例外:一是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包括简单装修;二是电梯、人防、消防、安防等普通设备在标准范围也是有的,一些特殊业务用房标准甚至还有专用设备。以上,皆是在可研、初设审批时可列入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等规定,从网络安全出发,国家政务信息设备可另生成策划项目向发改部门申请审批。反之,二次装修和专用设备等工程、货物和服务,须由该资产所有人报资产管理人依据《政府采购法》等规定完成。《政府采购法》是法律,《政府投资条例》是行政法规,发改部门与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多部门有效衔接、共同完成任务。
控制投资,是当今的难题。在现行体制下,土建建安工程的管控是重点,这属于发改、财政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的重点;而征地拆迁部分,按照政府部门职责分工,自然资源部门是征地工作、住建部门是拆迁工作的权威管理部门。
五、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
《政府投资条例》是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是依法行政的依据。如果把该法理解为部门法,以为只是财政、发改两个部门的事,那是错误的。根据该法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履行相应的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第九条“……项目单位应当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投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批”、第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等规定,行业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编制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后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都有法定职责。
当前,住建、交通、水利等单位比较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如,与中长期发展规划接轨,住建、交通、水利行业编制专项发展规划并获批准,规划带计划、计划带项目、项目带资金,夯实了项目工作的基础。又如,住建部门牵头编制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多年,与财政部门共商后交政府研究下发。住建部门牵头,梳理城建项目超规模、超概算,在原因分析后提出对策建议,为解决问题出谋献计。再如,交通、水利部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出具行业审查意见支持发改部门完成可研审批,发挥行业主管部门懂技术的优势,承担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行业主管部门要大胆履职,必须加强相关法律学习,了解什么是本部门要做的、不能缺位的,什么是财政、发改部门要做的,本部门必须积极配合的,在此基础上形成做什么、谁来做、懂得做、做得好的完整工作链条,具体建议:一是加强学习,知道做什么。二是充实人员、明确谁来做。三是加强培训,让经办人员懂得做。四是一步一个脚印,在生成策划、审批、编制年度计划、监管等方面认真做和做得好,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为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7
近年来,我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数量逐年大幅增加,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在一些政府投资建设公共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已大大改善了马尾区的投资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但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情况仍普遍存在,虽然各级各部门实施全覆盖的监督检查,规范了投资项目及资金管理,但仍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已成为一种顽疾。究其原因,除了物价波动、政策调整、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各阶段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是其重要原因。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不仅会增加政府投资支出,造成损失浪费,而且会降低政府投资效益,影响政府形象。因此超概算问题亟待解决,笔者现结合审计实践,分析存在超概预算、超计划投资问题的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改善建议。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超概算问题主要表现形式
1.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有的建设单位在未经项目审批单位报批,有的不能严格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而是随意增加建筑面积,先斩后奏。如:某建设项目在原项目附属设施和配套工程上,加大建设配套用房的面积300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为1536平方米,约增投资1500万元。
2.自行提高建设标准。一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法人单位,对原概算中的建设标准人为提高。如某项目夜景灯光原概算90万元,现提升档次后,造价为450万元左右,约增概算360万元。
3.建设期限拖延,增加成本。部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原概算要求建设期限被长期拖延,建设期限为一年的项目拖延至两年或更长才能完成,增加了建设项目的投资成本和建设费用。
4.现场签证失实。现场签证中存在无中生有、价量不实问题,有些是由于管理人员及监理人员工作能力低等原因造成,有些是有关项目管理人员不坚持原则等原因造成,此类现象在隐蔽工程及临时工程的部位特别突出。
5.改变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部分项目在建设中临时改变资金来源渠道,由无偿投入变为有偿资金投入,增加利息等费用使投资增加。
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超概算原因
1.投资计划的随意性。项目立项审批前,没有科学合理的概算,靠粗略的估计数代替,或投资概算缺乏科学依据,为了项目易审批,人为压低概算,在项目建设中主管领导随意增加建设内容,提高装修标准扩大投资规模。同时也存在重点建设、非上不可项目为了避免“重蹈复辙”,人为扩大投资概算,给自己预留宽松的资金使用环境的现象。
2.项目设计脱节,造成施工变更。项目图纸在进行设计时,设计单位未进行实地调查,仅根据建设单位主观意愿、口头描述进行理论设计,有的设计图纸甚至出现结构误差等,在图审时由于时间匆忙又没有审核出来,造成施工图纸与实际出入,形成工程变更;项目设计时完成后,建设单位领导没有完成理解设计概念,为达到新的使用目的,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不得不进行变更工程,又会造成超预算投资。如:某项目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为万平方米,比初步设计增加2400平方米,仅此约增造价3000万元(含装修)。
3.投资(概)预算编制不全面。部分项目批准的投资金额为估算金额,没有编制完整的概算书,更没有施工图预算,特别建设单位其他费用没有列入预算,比如:土地出让金、设计费、监理费、城建配套费、消防配套费等,而这些费用都应该在建设项目决算造价范围内。如:某项目原概算打桩深度米,实际设计打桩深度40米,深度相差近一倍;场馆建筑声学整体漏项,约增造价1280万元;装修水电工程量整体漏项,同时原概算未考虑火灾报警、防排烟、能耗监控等造价,约增造价3060万元。
4.招投标过程理下隐患。这主要体现在一个基建项目是由多个单项工程组成,单项工程又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单位工程又是由多个专业工程组成,工程招投标时,有些建设单位只取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招投标,其他部分仍采用议标,留下讨价还价的余地,形成造价不确定因素。其次,由于承包商采用巧妙的投标策略如不平衡报价,承包商投标报价时,在不影响总价的情况下将工程预计会增加的项目单价提高,以求在工程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造价,这就给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形成了突破口。
5.建设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政府投资项目多数采取由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建成后移交给业主管理的方式进行,这种只管花钱不管还钱的方式,对控制项目的造价积极性不高,一些建设单位虽临时组织了指挥部或领导小组,但这些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容易造成工作不到位。管理失误造成工程返工,额外费用增加的现象屡见不鲜。
6.工程监理未落到实处。首先监理机构不完善,监理人员不稳定;其次,监理制度运行的环境较差,监理组织名为社会中介构,实受雇于建设单位,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其监理程的一切活动是迎合其雇主。
7.施工单位低价中标,施工变更内容多。有的施工单位想尽办法,不惜一切代价中标,具体施工时为了增加造价,想尽各种办法,提出变更项目,由此必然造成超概算投资。
综上所述,造成超概算的主要原因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及一些个人的不当行为造成的。要杜绝超概算现象,提高投资效益,必须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
三、针对上述因素造成的超概算现象,提出以下改善意见
(一)加强设计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1)增强法律法规意识,严把决策关。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财经纪律观念,充分认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计划的严肃性。在各级各部门对重大投资项目批复前,可以进行广泛论证,听取专业人士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尽量杜绝决策失误。
(2)工程项目的设计阶段是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项目决策后,控制投资的关键在于科学合理的设计。首先选择具备资质级别的设计单位,设计方案、设计目标要经相关领导,尤其是建设单位认可后,再进行设计图纸。设计图纸要经过三级审核,以确保设计图纸正确无误,使图纸更加规范,达到工程项目的设计目的。
(二)加强施工阶段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1)健全设计变更审批制度。设计变更之前,必须进行工程量及造价增减分析,并需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如变更后工程造价突破概算,必须报经原审批部门审查,原审批部门同意后,再对工程进行概算调整。
(2)注重对工程费用的控制。加强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要特别重视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和成本管理。要对各个施工阶段进行分项工程成本控制,减少直接费、施工管理费和独立费的支出,这样即可控制工程投资又可提高施工单位的经济效益。
(3)完备隐蔽工程现场签证手续。隐蔽工程占工程造价的比重较大,是随着施工过程的进展面而发生,在工程结算时比较难以掌握。由于工程建成后基础以下的部分无法看到,若缺乏完备的现场签证手续,势必会增加工程结算的难度。因此,一定要制定完备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严格控制施工现场的每一项隐蔽工程签证,要以有效签证后的隐蔽工程量来作为编制结算的依据。
(4)推行监理责任制,严把监理关。对于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要选择具备资质监理单位,签定监理合同,明确规范监理职责与义务,有效运行监理控制制度,对隐蔽工程及其他内容进行全程跟踪监理,完善签证手续,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监督力量。
(三)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约束
(1)认真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首先要按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选择工作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人负责和管理项目的建设工作。要落实该制度中各项管理制度的责、权、利的规定,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并制定奖惩制度,使这些制度起到激励和鞭策的作用。
(2)严把工程结算关。工程结算将决定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最终确定工程造价,但目前,施工单位在提交的工程结算中存在着多算工程量,高估冒算的现象。因此,要加强工程结算审核工作,特别是加强对额外工程费用的控制,严格按规定进行结算。
(3)严格合同管理。在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建设单位必须牢牢把握支付关。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工程款清单,要进行逐项审查,并在分项考核的基础上实行总量控制,严格防范超前结算和超概算的情况以及减少索赔费用的发生。
(四)加强工程的审核审计监督,确保投资效益
(1)加强建设项目的报建审核。项目报建时,财政、审计部门要审核审计项目的规模是否与投资额相配,基础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改变建设用途内容或擅自提高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等,若发现问题需及时反映给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部门。
(2)加强招投标监督,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除对招标标底、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招标方式等进行审查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要进行监督检查,杜绝规避公开招标和虚假招标行为。
(3)加强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跟踪审计。由于事后审计的滞后性,事后审计不利于控制投资规模,不利于控制建设投资成本,不利于廉政建设。期中审计可及时了解现场签证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及时发现资金使用问题即时纠正。对于重点工程有关部门要实行全过程跟踪审查。
(4)严格建设项目决算,杜绝虚增造价的发生。要认真审查建设项目是否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相关的验收标准办理了竣工验收手续,审查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资料是否完整,尤其要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造价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调整。
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控制必须从优化设计、加强招标投标管理、严格计价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控制工程现场变更等方面着手,这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通过建立相应的基建管理制度和方法,加强和完善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才能使工程建设过程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做到省钱、优质、高效。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8
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不断加强,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但从审计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很好的执行招投标制度,将本应公开招标项目不招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某美好乡村项目建设,仅就政府对该项目补助资金部分工程履行招投标手续,没有就整个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还有的建设单位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装修或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变相规避招投标;还有的项目资金大,如部分扶贫和农发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分散,造成大额资金小额化,化整为零后达不到招投标的规模,从而规避招投标;还有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代理机构未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工作内容的描述含混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还有的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转包等违规方式成为招投标的潜规则。
(二)勘探设计方面
现阶段,有的工程由于勘探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了解不够,图纸设计粗糙,一方面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漏项情况经常出现,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设计图纸的变更,影响投资成本。另外,在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过程中,设计阶段对投资控制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设计制图意识强,但进行经济优化的意识比较弱,不可避免的存在只管设计不问经济的现象。如某建筑项目,根据地基的承载力可以采用砼条形基础,而设计采用砼灌注桩基础,两者相比大大增加工程投资。
(三)工程预算编制方面
工程预算编制质量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由于建设单位所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受公司编制人员素质的影响,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未严格执行内部“三级”复核制度,编制的工程预算存在漏项、少算或多算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预算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影响预算编制质量,工程材料费在整个建设工程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价格会直接影响预算的编制质量,由于预算材料价格是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信息价格进行计算的,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预算估计的范围,必然会严重影响预算编制的价格。现阶段政府投资工程大都采取清单招标的方式,如果招标控制价不准,不仅无法有效控制投资,而且可能存在拖延工期、影响工程质量甚至会引发经济纠纷。
(四)项目现场管理方面
项目监理受业主方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工程造价的控制进行现场监督,理应维护业主的利益,但实际工作中部分项目监理未按规定履行职责,随意签证的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签证时间不及时,靠事后回忆补办;有的签证手续不全,无签字盖章或没有审核意见;有的签证内容不详细,模棱两可、含糊不清,计算费用的依据不充分;还有的签证工程量不实,同一事项分解重复签证等等。
(五)中介造价咨询公司管理方面
工程造价的确定专业性强且程序多,在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竣工结算、决算审计等整个过程中,需要反复委托中介造价机构进行。虽然经过层层复核审计把关,工程质量和工程造价得到很好控制,但需要支付的中介费用也较高。另外,由于工程造价编制的中介机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原因,工程漏项、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导致复核的中介机构的效益收费随之增多。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中介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措施不够,不能有效控制中介机构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建议
1、建立有效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程序办事,项目建设必须做到先立项、可行性研究、报批,然后勘察、设计、施工,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法的规定进行招投标,建设单位不能变通方式规避招投标。同时政府应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杜绝招投标过程围标串标、买标卖标等违规现象发生。
2、加强建设单位工程业务管理。让真正懂工程的人参与项目建设,同时应谨慎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应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失误等人为因素,导致工程变更增加投资的应追究其责任。同时在设计过程中应根据总体规划及时跟设计部门沟通,集中组织勘察、设计、聘请工程专家对重要部位从经济出发进行科学论证,节约政府投资。
3、规范中介造价机构管理。加强中介机构项目质量控制和执业人员自律体系建设,约束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既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又切实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水平。尽快建立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制度,对中介机构人员玩忽职守、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审计机关应及时终止服务,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防范审计风险。
4、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监理机构的选择也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履行职责,进行现场监督,保证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做好现场签证,杜绝不合规签证,建设方也应对现场签证进行签字认可,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完整,事实清晰。对监理人员不履行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的,应追究相应的责任。
5、加大政府投资审计力度。不断扩大审计范围、优化审计方式、改进审计手段,全面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在审计中,注意检查和揭露项目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投资审计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提升审计效果。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9
我市的26个省级重点项目,2019年计划投资亿元,1—4月累计完成投资亿元,占年度计划的30%,低于预期目标。省重点独立考核新开工项目4个,截至4月底,仅开工建设1个项目。推进缓慢的原因:(1)续建类的省重点项目,由于个别民间资本投资的省重点项目,投资者信心不足,投资进度缓慢,拖累整个省重点项目实物工程量没有达到进度要求;(2)新开工类的省重点项目,由于用地、环评等各种要件办理耗时过长,加之投资者的内部决策程序复杂,造成今年新开工的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一拖再拖;(3)加快前期类的省重点项目,由于在可行性研究、产品研究、市场研究等方面耗时过长,修改频繁,导致前期工作进展不尽人意。
下步工作建议:一是强化工作机制。继续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机制,坚持督查督办制度,每月督查督办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约谈工作措施不力单位。二是创新推进形式。坚持把项目作为组织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积极开展项目竞进拉练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项目工作力度,促进各级各部门比学赶帮超。三是优化推进手段。依托攀枝花市项目精细化管理信息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项目实施全领域、全环节、全过程精细化管理,适时反映项目推进情况及项目现场影像,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0
摘 要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直是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通过审计,一方面为各级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另一方面推动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也较好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要有效解决个别项目长期未能审定的问题,必须凝心聚力、内外结合,抓住每个环节,多部门联动,才能有效、持续推进项目审计进度。
关键词政府投资 定案时效 原因分析 对策措施
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一直是各级审计机关的重要工作。通过审计,一方面为各级政府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另一方面推动参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规范建设程序、加强项目管理,也较好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机关的长期入库协审单位一名从事投资项目审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既饱尝了完成项目审计,为政府节约资金的成就感和喜悦感,也经历了长期经受“高压”状态的艰辛和被施工单位恫吓、围堵的煎熬。根据多年的审计实践和经验,个人就政府投资项目长期未能审定的原因及对策作如下分析:
一、投资项目长期未能审定的原因
总体来看,投资项目久审不结的还是极少数,未审定项目涉及的建设单位、工程专业分布较广,结算金额也大小不一,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垄断工程”具有特殊性
由于部分工程项目涉及供电、供水和供气等垄断行业,一方面施工单位处于垄断地位,工程发包不实行公开招标,对审计机关、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必要的资料提供、现场测量、结算编报、工程量核对等配合不到位,甚至自恃工程资金支付比例高而长期不予理睬;另一方面,不愿意遵守行业规定和市场价格,经常以各种理由和明显超过市场水平的“垄断价格”要求作为结算依据,如不答应则不愿协商,经常甚至长时间玩“消失”。
(二)工程招标时“胎里有病”
由于部分工程在招标时只解决了由谁中标施工的问题,合同金额为暂定价,结算方式为按实结算,这样一来每一项工程内容均没有现成的价格采用,都需要在结算和审计时确定,造成相当大的审计争议和难度;部分工程的招标清单、标底编制不当、不规范和存在明显错误,施工单位存在投标错误应当作为废标等,评标时均未发现,这些问题都会对施工单位的利益产生影响,并且必须全部在工程最后的审计环节得以纠正,审计部门承受了相当大的难度和压力。
(三)施工合同签订 “先天不足”
由于部分项目签订的的施工合同,一方面部分条款违反了招标文件的约定, 应当视为不合法而不予执行,另一方面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文件和指导意见没有在合同中体现,造成部分约定明显不合理,部分合同条款存在前后矛盾或歧义。这些问题同样必须在审计环节得到纠正,却触犯了施工单位的利益,加上个别建设单位态度暧昧,对审计部门的原则立场采取不赞同、不支持、不反对、不作为的态度,造成审计双方长期僵持而无法进行下去,此类原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四)项目现场管理“后天失调”
由于参建各方(特别是监理单位)现场管理履职不到位,没有及时形成相应的工程资料,加上部分项目送审资料主要依靠施工单位整理汇总,部分工程审计资料缺失,个别项目甚至缺乏重要、关键资料,审计过程中补充提供资料的情况还相当普遍;竣工图与现场不符的情况还经常出现且相当严重,工程签证虽经多方签字确认,但同样存在与现场明显不符的内容,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也存在诸多疑问。部分项目前期准备不足,施工过程中频繁发生变更。加上在资料补充过程中,由于当时情况无法还原,以及相关单位人员变动,办事推诿、拖拉等原因,造成长时间无法提供,严重影响了工程事实的确认和审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五)部分施工单位素质较低
由于个别施工单位一方面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另一方面存在违法转包分包情况,蒙混过关、高估冒算、攫取非法利益的捞一把心理,使得他们存在不切实际的期望值。部分施工单位老板、预算员素质低下、专业水平不高且经常换人,施工与结算环节脱离,人员之间互不联系,对现场情况不熟悉、不掌握,在对账过程中经常出尔反尔,甚至谩骂、恫吓和威胁审计人员,很大程度上加大了审计难度,造成工程审计长时间无法完成。
当然,个别审计人员的能力水平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审计业务的需要,个别审计人员的工作态度和作风还存在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个别协审单位的管理水平还有待提高,审计效率意识还有待增强,这些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投资项目的审计质量和进度。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要有效解决个别项目长期未能审定的问题,必须凝心聚力、内外结合,抓住每个环节,多部门联动,才能有效、持续推进项目审计进度。
(一)全力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要切实做好项目的勘探、勘测和设计等各项前期工作,慎重、准确制定完整、详细的建设方案,大幅度减少设计施工变更的发生。在认真履行可行性论证、财政评审等程序后,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符合规范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标底、合同文本等招标文件,并实行公开招投标,从源头上规范建设过程,减少审计争议的产生。目前,要利用好现代手段,科学使用BIM工具,发挥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二)全力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管理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设计、监理、投资跟踪审计和施工单位都要依照各自职责,对各项工程资料、各种现场情况、各项工程变更都以负责任的态度正确反映事实和发表意见,按规范要求及时形成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加以确认,必要时应当运用视频或影像手段,为以后审计最大限度地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同时,要加大对不认真履职、不诚信单位的行政、经济处罚力度,净化建筑市场环境。
(三)全力提升审计人员能力素质
要继续弘扬审计人员 “实、高、新、严、细”的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和回避制度,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准确反映工程造价,同时按照进度要求,及时完成项目审计。同时要加强审计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多渠道、多形式举办各种培训和学习,面向外部聘专家,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促进投资审计工作的创新和审计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升; 要继续细化、强化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全体审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全力提高项目审计质量及效率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审计项目和人员管理,加强在审项目的过程监管,强化协审单位和人员的考核,推动项目审计的有序进行,逐步缩短投资项目的审计时间,不断提高审计效率。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以促进管理为落脚点,一方面加强对投资项目决策、概(预)算执行、施工招投标、变更审批、设备物资采购、竣工验收、质量监督和资金拨付等程序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招标代理、拆迁评估、设计、施工、监理、勘探、检验监测、造价咨询等市场参建主体的履约履职和诚信行为的监督,从根本上促进建设市场公平、有序、健康发展。
政府投资项目推进慢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11
今年以来,政府投资类项目推进指挥部办公室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在政府投资类项目推进指挥部的指导下,对照年初目标任务,狠抓项目落实,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地勘察,深入了解。
指挥部18个项目组47个项目总体工作推进良好,其中续建项目11个,改建项目5个,新建项目31个。截至目前,除因规划调整、政策变化等原因,农耕馆、水上森林、保险博物馆暂缓考核外,已达序时进度(包含基本达到)36项,其中已完成23项(井头农贸市场、井头同一乡镇村庄范围
建设用地布局调整试点、皂河省投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水环境治理工程、曹瓦、尚营扶贫搬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及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农业示范园循环道路、曹瓦老街改造、生态停车场、黄墩大道、雨污分流及道路铺装、绿化工程、白鹭湖公园、湖畔人家(二期)、黄墩老旧街区改造工程、黄墩镇乡情馆、晓店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颐高创业谷装修工程、上相湾、青墩路(迎宾大道—环湖大道)、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环湖大道污水管网改线工程、学成路绿化改造工程、公厕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共占总数82%;未达序时进度9项,占总数20%。已开工项目整体稳步推进;计划开工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选址、设计方案、立项、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土地材料报批、完善设计单位招标手续、发布招标公告、确定施工单位等进场前期工作;尚未开工项目正在确定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土地征收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加强管理,凝聚合力。
指挥部召集专题会办会、现场推进会、专题协调会、指挥部例会、方案会审会30余次,为47个项目推进提供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保障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周例会40余次,及时了解项目开展情况,为项目建设做好全方位保障和服务;各项目组每天早上召开碰头会,小结和安排当天工作。
(三)完善制度,创先争优。
指挥部办公室目前出台项目推进机制,明确工作流程、指挥部例会制、专题会议制、周例会制等制度,为激励各项目组比、学、赶、超,营造创先争优氛围,明确每月进行红黄蓝绿旗项目推进进度排名,对工作进展好的给予表扬、缓慢的给予提醒、滞后的给予点名批评,并形成工作简报报主要领导。
(四)部门联动,合力攻坚。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工作调度,项目建设立项、施工图设计、资金保障等前期手续,涉及经发、规划、国土、建设等各个部门和一系列手续,我办积极对接,明确专人负责,开辟绿色通道,为项目手续办理提供全方位保障。并利用新媒体平台,建立微信,用文字、图片、语音等形式,有问题在群里反馈,达到快速反馈,迅速处置,及时保障的效果,有效提高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少数项目在推进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一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农业公园、保险小镇等项目项目工程资金缺口严重,基本处于停工状态。
二是项目建设审批时间长、办理手续多,新项目开工需完成一系列前期工作,如发展大道北延项目、运河小学项目。
三是少数项目实施缓慢。晓店公益性墓地、群艺舞台等项目推进迟缓,滞后原定进度。
四是协调配合有缝隙,组织推进不到位。三台山大道南延、环湖大道污水管网改线工程、老旧管网改造工程等项目存在征地拆迁或不良地质结构技术难题,需要乡镇和部门全力配合。省投许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5月份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但目前仍未进场施工,督促推进力度不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办将继续围绕“六个高质量发展”,聚焦“六增六强”,坚持问题导向,大力弘扬“三真”精神,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统筹调度,全力做好项目推进工作。针对2019年重点项目,主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续建项目为基础,明确投资额度和形象进度,做到细化到人、倒排到周、挂图作战。加大服务力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发挥支撑带动作用。2.将新建项目作为重点,设定推进方案,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倒排,明确开工时间、工作措施及具体责任人,研究解决前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工,为项目建设带来后续保障。3.对因受相关建设审批程序影响暂未开工的新项目,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着力解决建设过程中相关的报批工作,为项目顺利开工提供保障。4.与上级土地等部门做好对接,积极办理土地报批等相关程序,完善土地手续,同时努力推进项目地块的拆迁工作,使等拆待建项目早日启动。5.积极做好项目建设服务工作,帮助施工方着力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