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赏析(最新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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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孟浩然》赏析【第一篇】
原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①弃轩冕②,白首卧松云③。
醉月频中圣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⑤。
注释
①红颜:指年青的时候。
②轩冕:指官职,轩:车子;冕:高官戴的。礼帽。
③卧松云:隐居。
④中圣:中酒,就是喝醉的意思。
⑤清芬:指美德。
简析
全诗推崇孟浩然风雅潇洒的品格。首联点题,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慕之情;二、三两联描绘了孟浩然摒弃官职,白首归隐,醉月中酒,迷花不仕的高雅形象;尾联直接抒情,把孟氏的高雅比为高山巍峨峻拔,令人抑止。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赠孟浩然 李白【第二篇】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赠孟浩然》唐诗赏析:
本诗大致写在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时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本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李白的唐诗赠孟浩然【第三篇】
李白的唐诗赠孟浩然
《赠孟浩然》这首诗描绘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抒发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共鸣。
《赠孟浩然》
作者: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注解
1.孟夫子:指孟浩然。夫子,一般的尊称。此诗约作于开元二十三年(735)孟浩然离开长安回到襄阳隐居之后。
2.风流:古人以风流赞美文人,主要是指有文采,善词章,风度潇洒,不钻营苟且等。王士源《孟浩然集序》说孟“骨貌淑清,风神散朗,救患释纷,以立义表。灌蔬艺竹,以全高尚。”
3.红颜句:意谓从青年时代起就对轩冕荣华(仕宦)不感兴趣。
4.白首:白头,指老年。
5.醉月句:月下醉饮。中圣:“中圣人”的简称,即醉酒。曹魏时徐邈喜欢喝酒,称酒清者为圣人,酒浊者为贤人。中:读去声,动词,“中暑”、“中毒”之“中”,此为饮清酒而醉,故曰中圣。释源:《三国志·魏志·徐邈传》:“徐邈字景山,燕国蓟人也。……魏国初建,为尚书郎,时科禁酒,而邈私饮至于沈醉。校事赵达问以曹事,邈曰:‘中圣人。’达白之太祖,太祖甚怒。度辽将军鲜于辅进曰:‘平日醉客谓酒清者为圣人,浊者为贤人,邈性修慎,偶醉言耳。’竟坐得免刑。”说解:曹操严禁饮酒。徐邈身为尚书郎,私自饮酒,违犯禁令。当下属问询官署事务时,他竟说“中圣人”,意思是自己饮中了酒。因当时人讳说酒字,把清酒叫圣人,浊酒叫贤人。关于“酒”与“圣人”之关系,最早的记载出现于《春秋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传二十二年春,臧武仲如晋,雨,过御叔。御叔在其邑,将饮酒,曰:“焉用圣人!我将饮酒而己,雨行,何以圣为?”穆叔闻之曰:“不可使也,而傲使人,国之蠹也。”令倍其赋。后世遂以“中圣人”或“中圣”指饮酒而醉。
6.迷花:迷恋花草,此指陶醉于自然美景。事君:侍奉皇帝。
7.高山:言孟品格高尚,令人敬仰。《诗经·小雅·车舝》:“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8.徒此揖清芬:只有在此向您清高的人品致敬了。李白出蜀后,游江陵、潇湘、庐山、金陵、扬州、姑苏等地,然后回头又到了江夏。他专程去襄阳拜访孟浩然,不巧孟已外游,李白不无遗憾地写了这首诗,表达敬仰和遗憾之情。“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二句,即透出仰慕而未能一见之意。
评析
李白比孟浩然小十二岁,但两人常相往来,友谊深厚。他钦佩孟浩然清高的品行和自然飘逸的诗风。本诗集中表现了他对孟浩然的崇敬和两人思想感情上的共鸣。这首诗,结构严谨,语言古朴自然 ,用的典故全无斧凿痕迹。
这首诗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以一种舒展唱叹的语调,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
李白的律诗,不屑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透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于风骚为近焉。”(《李诗纬》)该诗就有这样的特色。
首先看其章法结构。首联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钦敬爱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抒情线索。“风流”指浩然潇洒清远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凡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总摄全诗。到底如何风流,就要看中间二联的笔墨了。 中二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高卧林泉、风流自赏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晚岁的生涯。一边是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一边是高人隐士的松风白云,浩然宁弃仕途而取隐遁,通过这一弃一取的对比,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致。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在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于繁花丛中,流连忘返。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中二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荣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如此充分,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这样写比一般地写仰望又翻进了一层,是更高意义上的崇仰,诗就在这样的赞语中结束。
其次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古,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自有一种风神飘逸之致,疏朗古朴之风。尾联也具有同样风调。中二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板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中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融化自然,不见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舝》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即使不知其出处,也仍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描写——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揭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所以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现出诗人率真自然的感情。
赏析
李白与孟浩然的友谊是诗坛上的一段佳话。二人彼此结识,固然不乏饮酒唱和、携手邀游的乐趣,但是至为重要的,则是在追求情感的和谐一致,寻求灵性飘逸的同伴和知音。史载孟浩然曾隐鹿门山,年四十余客游京师,终以“当路无人”,还归故园。而李白竟亦有类似的经历。他少隐岷山,又隐徂徕山。后被玄宗召至京师,供奉翰林。终因小人谗毀,被赐金放还。的确,笑傲王侯,宏放飘然,邈然有超世之心,这便是两位著名诗 这首诗就是二人友谊的见证。
首联即揭出“吾爱”二字,亲切挚恳,言由心出,一片真情掩蔽全篇。“孟夫子”,点出所爱之人,扣紧题目。孟浩然比李白长十二岁。年岁既长,襟怀磊落,生性潇洒,诗才又特出,自然令李白仰慕钦敬,所以才以“夫子”相称。“夫子”非章句腐儒,那是作者鄙夷不耻的。这是对孟浩然倜傥旷放生涯的赞誉。果然,下面使补充道:“风流天下闻”。
接下来二联,作者集中笔墨刻画这位儒雅悠闲的“孟夫子”形象:“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红颜”对“白首”,当是概括了孟浩然漫长的人生旅程,“轩冕”对“松云”,则象征着仕途与隐遁,象征着富贵与淡泊。前者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后者虽有人表示倾慕,但未见有几人能守本持一。孟浩然不同。他拋弃了功名富贵,便安心林下,终日与劲松白云为伍。自少至老,心志如一。这里,一“弃”,一“卧”,准确生动地描绘出孟浩然对人生所作出的抉择。其欲摆脱世俗羁绊的高风亮节,其迷恋山水的自得之貌,呼之欲出,形神毕现。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这一联写孟浩然闲居无事,日以饮酒赏花为乐。前一联作纵向勾勒,此一联则作横向铺染,纵横反复,详尽描绘了孟浩然的隐士风流。谢榛《四溟诗话》曾谓,“红颜”句与“迷花”句,“两联意颇相似”。其实,李白的描写是各有侧重的。醉酒迷花,亦是李白 写此,意在突出孟浩然的洒脱不拘。同时,也愈益显出二人的灵犀相通。
尾联在赞誉对方时发出由衷的喟叹:“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以“高山”喻对方,流露无限慕敬之情,又与首句呼应;“安可仰”,翻进一层,以己之惭愧不如进行反衬。这就自然逼出结句——对孟夫子,自己只能徒然向他清幽芬芳的人品拜揖。这是礼赞,这是天性率真的诗人向自己爱慕的人坦露出的赤诚。
李白《赠孟浩然》【第四篇】
朝代:唐代
作者:李白
原文: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赠孟浩然》李白【第五篇】
李白
吾爱孟夫子,
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
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
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
徒此揖清芬。
李白诗鉴赏
本诗大致作于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此期他常往来于襄汉一带,与比他年长十二岁的孟浩然结下了深厚友谊。诗的风格自然飘逸,刻划了孟浩然风流儒雅的形象,同时也表现了李白与他思想感情上的相通与相知。
李白的律诗,不为格律所拘束,而是追求古体的自然流走之势,直抒胸臆,传达出一股飘逸之气。前人称“太白于律,犹为古诗之遗,情深而词显,又出乎自然,要其旨趣所归,开郁宣滞,特大风骚为近焉。”
(《李诗纬》)本诗就是如此。
首联“吾爱孟夫子”即点题,开门见山,抒发了对孟浩然的敬仰倾慕之情。一个“爱”字是贯串全诗的感情线。“风流”指浩然潇洒儒雅倜傥的风度人品和超然不群的文学才华。这一联提纲挈领,统领全诗。
中间两联好似一幅高人隐逸图,勾勒出一个隐卧林泉、风流自得的诗人形象。“红颜”对“白首”,概括了从少壮到暮年的生涯。放弃功名利禄和豪华的车马冠服,而选择山间野外的松风白云,取舍之间,突出了他的高风亮节。“白首”句着一“卧”字,活画出人物风神散朗、寄情山水的高雅志趣。如果说颔联是从纵的方面写浩然的生平,那么颈联则是从横的方面写他的隐居生活。在皓月当空的清宵,他把酒临风,往往至于沉醉,有时则流连忘返,于繁花丛中。颔联采取由反而正的写法,即由弃而取,颈联则自正及反,由隐居写到不事君。纵横正反,笔姿灵活。
这两联是在形象描写中蕴含敬爱之情,尾联则又回到了直接抒情,感情进一步升华。浩然不慕名利、自甘淡泊的品格已写得淋漓尽致,在此基础上将抒情加深加浓,推向高潮,就十分自然,如水到渠成。仰望高山的形象使敬慕之情具体化了,但这座山太巍峨了,因而有“安可仰”之叹,只能在此向他纯洁芳馨的`品格拜揖。
这首诗在语言上也有自然古朴的特色。首联看似平常,但格调高雅,萧散简远。它以一种舒展的唱叹语调来表达诗人的敬慕之情,尾联也以同样语调。中间两联不斤斤于对偶声律,对偶自然流走,全无呆滞之病。如由“红颜”写至“白首”,象流水淌泻般自然,其中运用“互体”,耐人寻味:“弃轩冕”、“卧松云”是一件事情的两个方面。这样写,在自然流走之间又增加了摇曳错落之美。诗中用典自然,不着斧凿痕迹。如“中圣”用曹魏时徐邈的故事,他喜欢喝酒,将清酒叫作圣人,浊酒叫作贤人,“中圣”就是喝醉酒之意,与“事君”构成巧妙的对偶。“高山”一句用了《诗经·小雅·车炙》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的典故,后来司马迁又在《孔子世家》中用来赞美孔子。这里既是用典,又是形象描写不必知其出处,也能欣赏其形象与诗情之美。而整个诗的结构采用抒情—— 描写—— 抒情的方式。开头提出“吾爱”之意,自然地过渡到描写,提出“可爱”之处,最后归结到“敬爱”。依感情的自然流淌结撰成篇,因此象行云流水般舒卷自如,表达诗人真挚自然的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