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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优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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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一篇】

在广袤的人类社会探索发展史中,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社族人群思想创新及思维进步的创新及对社会、人力的深刻剖析探索。《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则是通过细致描述群体心理的一般特征,分析了人们在群聚状态下的心理、道德、行为特征。通过分析及揭示,探索大众广义心理认知及心理认同。从而解释了为何群体往往呈现出“盲目”、“冲动”、“狂热”、“轻信”的特点,而统治者又是如何利用群体的这些特点建立和巩固自身统治的。

此书的`研读和内容的自我理解,让我体会并认识到上到国家治理、社会管理,下到企业经营,团队管理,无外乎是大众及人群之间的合作、认知和自我约束,而大众心理的研究正是在思想层面对此认知的一个探究纽带,从而打开对大众思维和组织行为学的领悟与思考,通过研究大众心理,从而探究群体行为内在的思维逻辑及心理特点,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入的了解各种社会群体行为现象发生的本质原因和组织团队中行为动机,更科学的了解群体心态,是一本群体心理行为学的研究巨作。

关于看《乌合之众》读后感悟心得体会【第二篇】

读罢勒庞的《乌合之众》,渐渐有所明了——群众,这一个看似简单而包罗万千的双音节词汇。按照勒庞的思路来讲,我认为,群众是行为上的巨人,精神上的矮子。在勒庞看来,一个人一旦融入一个与他思想契合的群众,他就会这个群众无意识地暗示和传染,渐渐地变得没有了自己的思想,甚至愚钝,并且靠着群体的力量去做自己想都不敢想的事情,无论整体所做的对与错,这个人都会完全服从而没有丝毫的反抗。听起来很可怕,难道我们被催眠了吗?其实我们并不是木偶,而是无意识地失去了判断的能力。

这不由得让我联想到几个月前的钓鱼岛事件,群众们上街游行,甚至出现打砸抢现象。可以试想一下,作为一个孤立的个体,即使对日本有极大的不满,也不会到街上抢日货,砸日车,首先这个个体想到的会是自己的利益,因为抢劫是触犯法律的,最终直指的目标是这个个体,而不是群众,所以这个个体基本上不会有什么出格的行为。但是作为一个群体就不不同了,就像前面所谈到的,群体的力量和群体的暗示与传染性是这场恶性事件的始作俑者。所谓法不责众,每个人心中所想的无非就是这些内容,有了群众数量的壮胆,个人可以尽情的发泄,甚至是犯罪。没错,这群游行的人的确在行动上创造了“佳绩”,但精神上的贫瘠却令人发指,不是每个人变愚钝了,这便是群众的精神胜利法。

在钓鱼岛事件中,我们还可以剖析庞勒的另一个观点——群众不需要理性。起初在中国的反� 就如勒庞所说,一个成功的领袖在发表演讲时不会跟群众们讲逻辑与理性,他们利用的只是感性,或者说再利用我们淳朴的感情。而打砸抢的领袖们正是利用了群众的爱国热情,统筹帷幄,成功地指挥着这样一支庞大的队伍。我觉得奥巴马的妻子就很聪明,这名红衣女郎在美国总统大选的时候做了一次成 2 功的宣讲,引得万人的欢呼。当然她根本没有说什么政策决心之类的,因为在过去的四年中,相信美国民众早就听腻了。以我来看她的发言可以出版两本书,《奥巴马成长的血泪史》和《奥巴马是个好丈夫》,无疑,她的每一次发言都撩拨着群众心中最敏感最柔弱的神经,我想即使被骗群众们也会义无反顾地投给这个“新世纪的好男人吧”。

真理往往站在少数人那边,这句话并不是空穴来风的,因为群众的智慧往往不及个人的英勇。在历史的长河中那些真正的英雄,往往是跳出群众的裹夹,独树一帜。而我们,要做的便是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群众所群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三篇】

终于花了2周的时间把古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看完了,这本书是

这本书在同学的推荐下看的,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描述它,那还是弗洛伊德说的:“勒庞的《乌合之众》是一本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彩地描述了集体心态。”从头到尾我都觉得这本书中偏见很多,可以说我应该是集体主义观念支持者,但勒庞这本书却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这就彻底颠覆了我的观念,集体(群体)原来远远不是我所认识和接受的那样。群体的心理、意见和信念,在很多的时候,竟会让人如此的失望和害怕。

在罗伯特·莫顿的《勒庞《乌合之众》的得与失》中,他指出这本书确实对人们理解集体行为的作用以及对社会心理学的思考发挥了巨大的影响。勒庞生逢一个群众重新崛起的时代,他敏感地意识到了这种现象中所包含的危险,并且以他所掌握的心理学语言,坦率地把它说了出来。勒庞的思想是超意识形态的,他在此书的这里或那里,以十分简约甚至时代错置的方式,触及到了一些今天人们所关心的问题,如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 群众的反叛、 大众文化、 受别人支配的自我、 群众运动、 人的自我异化、 官僚化过程、 逃避自由投向领袖的怀抱,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等等。也就是勒庞考察了一大堆现代人面临的社会问题和观念,这使这本《乌合之众》具有持久的意义。

群众,乌合之众。群体是相对于个体而言的,但不是任何几个人就能构成群体。群体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为了达到共同的目标,以一定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进行活动的人群。可见群体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员有共同的目标;成员对群体有认同感和归属感;群体内有结构,有共同的价值观等。群体具有生产性功能和维持性功能。群体的价值和力量在于其成员思想和行为上的一致性,而这种一致性取决于群体规范的特殊性和标准化的程度。群体中的个体与他人发生相互作用,这本身就构成了一种刺激。个体对这个刺激必然要做出反应,于是表现出与个人独处时不同的行为方式。在勒庞看来,当人们变成了一个群体后,他们的感情、思想和行为变得与他们单独一人时颇为不同,而群体在智力上总是低于孤立的个人。群体没有能力做任何长远的打算或思考,而孤立的个人具有主宰自己的反应行为的能力(“当人们聚集成一个群体时,一种降低他们智力水平的机制就会发生作用”,“ 从他

群体总是受着无意识因素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因此群体是刺激因素的奴隶,群体具有冲动、 急躁 、缺乏理性、没有判断力和批评精神、易受暗示和轻信的特点。书中列举了1792年法国历史上有名的大屠杀事件。当时,在大革命精神的感召下,巴黎成千上万市民几天之内虐杀尽关在监狱里的僧侣贵族一千五百多人,连十二三岁的孩子也不放过。更不可思议的是,在极刑现场,妇女们以一睹贵族受刑为荣。这些平时里的店员伙计、家庭主妇,都相信自己的正义行为是在消灭“共和国的敌人”。因此,“孤立的个人很清楚,在孤身一人时,他不能焚烧宫殿或洗劫商店,即使受到这样做的诱惑,他也很容易抵制这种诱惑。但是在成为群体的一员时,他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出乎意料地障碍会被狂暴地摧毁。”同样,这也可以解释期间红卫兵的疯狂行径,他们失�

社会中大多数处于中下层地位的群众,大多地位卑微,心理狭窄脆弱,对超出自身生活经验的一般问题不甚了解,不辨真伪,希望听从权威的意见,“在群体的灵魂中占上风的,并不是对自由的要求,而是当奴才的欲望”,因此群体易受暗示和轻信,他们崇尚威势,迷信权威人物,这也给领袖以利用的机会。书中勒庞解释说领袖更有可能是个实干家而非思想家,他们并没有头脑敏锐深谋远虑的天赋,他们也不可能如此,因为这种品质会让人犹疑不决(这点我没看懂?)( “每个时代的群体杰出领袖,尤其是革命时期的领袖,大多才疏学浅,他们往往勇气超过才智。才智过多甚至会给领袖带来障碍,但正是这些才智有限的人给世界带来最大影响。”)。但领袖们会借助断言法、重复法和传染法的手段,用观念和信念来影响群体的头脑,这些作用有些是缓慢的,然而一旦生效,却有持久的效果,由此得到民众接受的每一种观念,最终总会以其强大的力量在社会的最上层扎根,不管获胜意见的荒谬性是多么显而易见。

在勒庞看来,群体的产品不管性质如何,与孤立的个人的产品相比,总是品质低劣的。在现实意义下,我们应警惕自身,认识自己,保持自己的人格,做一个清醒的自由人,尤其是在群体更要凸显。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四篇】

勒庞这本充满偏见的《乌合之众》无疑是学以致用的典范,其中诸多偏见性的词句看得我这个旁观者颇不理智,再深思一层,这厮在文字中下套,把自诩为独立的精神个体的面皮撕下,使人露出乌合之众中一员的嘴脸,其手段不可谓不狠。正是这个原因,这本有着诸多猜想的群体心理学叩门之作,让我不得不审慎对待,仔细阅读。

勒庞认为,若干清醒理智高IQ的人组成了一个群体,其智力水平立刻会大大下降。由理智主导事物的发展趋势远远没有由情感趋势来得快捷迅速。而对于群体来说,往往只能够接受简单而极端的情感,这就是为什么有些人一夜之间成了神,而另一些人则立刻被千夫所指,遭万人唾弃而不得翻身。虽然勒庞只举了些简单的例子,但不得不说,能够佐证他观点的例子跨越了时间和空间,在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妨让我们回忆一下45年前出现的神奇历史事件,不,这对于那时还没出生的我们来说还是显得太遥远,勒庞对于历史即是想象虚构毫不容疑。还是紧跟时代步伐,让我们来聊聊因为微博一夜成名的红十字会——或者,与火车有关的某机构(听说这机构快成敏感词了,也不知真假)?这两个机构危机公关的能力显然低于各个体的平均水平。而在这两个事件中相关谣言各种PS照片得到广泛传播,非持续围观事件的群众们说不定就将那些需要考证的东西当做现实,拿一生去相信。

GroupThinking(1)的这套理论似乎能解释勒庞群体智力水平远低于个体平均水平的观点。试图挑战GroupThinking的人往往死得很惨,如果他们没有极佳的辩才和与对手相当水平的专横。精神贵族似乎不缺辩才——起码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有别于群体,不过得遗憾的指出,这些精神贵族往往对于专横也持有相当程度的鄙夷。所以,他们对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开头碰壁之际便收手占了绝大部分。少数能坚定不移于不要脸的自我吹捧与蛊惑人心者,打破其他群体的Groupthinking倒是有相当几率,但这也意味着,会被供上神坛,成为另一个群体的领袖(3)。不消说,当一个精神贵族得承担相当一部分的压力,从无人理解到违心言行,甚至还有牺牲部分智力水平的风险,从冷静客观到无法避免的GroupPolarization(4)。

勒庞同时认为,作为个体的人要受意识的约束,而在群体中,意识退回躯体深处,整个人由无意识统治(弗洛伊德至少在这点上对勒庞表示了高度的赞赏,而老弗对勒庞态度的漂移不定似乎也有分居不同群体的影子)。而无意识是简单粗暴,狭隘又自私的低等意识(5)。为何在群体中,人群更不受约束?勒庞的解释再次华丽丽地让我想到两个心理学中所说的名词——破窗效应(6)and责任分散效应(7)。破窗效应主要针对不良行为的示范性作用,而责任分散效应让更多的人在公众场合助人为乐这件事儿上选择了袖手旁观。此二者的共同点是心里承受的道德压力会因为“也有人和我一样”小很多,从而一次次冲破个人设定的底线。

我不得不承认,这本《乌合之众》所带给我的乐趣远非复习一遍脑子里的各种名词。最吸引人的,无疑是贯穿这本书的,看似大逆不道的核心内容——所谓民意,大抵可相当于另一种程度的暴力,而这种暴力,比所谓专制,来得更隐蔽,影响也更加深远。

《乌合之众》读后感【第五篇】

人多力量大?不见得!人越多越傻。120年前,法国社会学家、心理学家勒庞就未卜先知,看穿了一切。

书中引起多起历史事件,尤其是通过法国大革命事件,作者认为群体永远游离于无意识的领地,会听命于一切暗示,表现出对理性的无动于衷,他们失去了一切批判能力,除了极端亲信外,再无其他可能。

勒庞还认为一个孤立的人可能是有教养的,但是群体可能变为行为受本能支配的野蛮人。群体是情绪的放大器,如果恰当的引导,就会创建和谐社会,如果被坏人利用,就会变得无节操、无下限。这就很好的解释了,在早期中日、中美关系紧张的时候,会出现中国人打砸自己同胞资产的'现象,他们往往好多都是狂热的激进分子,甚至打着爱国主义的旗帜,行使丑恶的个人意图。

如何在群体中保持坦然、淡定,不当乌合之众,在勒庞看� 应试教育最大的特点就是背书和服从,而非引领文明进步所需要的开拓精神、个性、判断力、经验等,而这正是中国教育的现状。

最近在看《他想的童年》,很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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