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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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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申请追加被执行人,以维护合法权益,确保判决有效执行,促进纠纷解决。下面是勤劳的小编为大家分享的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范例,欢迎借鉴参考。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刘__,男,20__年12月17日出生,汉族,原北京荣兴宝起重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员工,户籍地:湖北省驿亭保康县歇马镇韩家坪村__组,电话____

被申请人:房__,女,20__年11月27日出生,身份证号1101______,汉族,北京__起重设备租赁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装卸人,住北京市__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被申请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京通劳仲字(20__)第3746号裁决书,向通州区人民法院申领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北京__吊挂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无财产可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北京__起重设备有限公司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房__个人出资50万元于20__年10月成立的自然人独资企业。20__年4月1日,申请人在被执行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人随即向通州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申领劳动仲裁,被执行人为了逃避责任,采取故意不按规定不参加公司年检,致使被执行人于20__年11月23日被北京市公司管理局通州区分局吊销公司营业执照。

申请人认为,乙� 故根据“执行人扩张理论”,申请人现在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公司法人的'股东不现在按《公司法》而致规定组织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滥用公司独立人格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不清的情形,特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申请驳回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股东房泽荣为被执行人,令其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__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2

申请人:____公司,住所地山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__,男,19___年3月20日生,汉族,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__,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__,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

被申请人:__,男,成年,住北京市密云区村

被申请人:___,住所地北京市(西侧一楼室)

负责人:

被申请人:___,住所地同上。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____公司与____公司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高唐县人民法院判决,判决____公司公司支付申请人货款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申请人未履行该生效文书,申请人依据该判决书申请法院执行。经法院调查没有查到可供执行财产。现申请人发现,被申请人作为被执行人的股东并未足额出资。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解释(三)第十三条之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中被申请人并未全面出资,严重侵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法申请追加上述被申请

此致

__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公司

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3

申请人: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

法定代表人:___,董事长。

被申请人:张__,男,1985年_月_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____16号。身份证号:_______

申请事项:申请追加张__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责令其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本案债务承担责任。

事实和理由:

__有限公司诉河南__贸易有限公司、__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豫0105民初__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__有限公司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豫0105执__号。目前该案已� 申请人认为,河南__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而张__作为河南___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其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当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自坤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望依法准许!

申请人:

申请日期: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4

申请人:___

____年__月__日出生

_族

住__市__

居民

公民身份证号码:___。

被执行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__

地址:__经济开发区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____与被申请人____置业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已经(___)临仲裁字第__号裁决书,该裁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贵院以(__)临执字第__号立案受理,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尚有多处房产,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申请人:

申请日期:__年_月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5

申请人:xx路信用分社

住所:西安市xx路31号

负责人:刘x职务:主任

被申请人: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xx

公司地址:西安市xx路1号xx大厦6层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xx)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xx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xx)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xx路xx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0xx年11月,程xx将位于西安市xx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xx年1月23日朱xx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xx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xx的所有股权和朱xx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xx名下。20xx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xx公司和朱xx。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20xx年开始,xx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xx)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xx)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xx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xx公司应立刻将该款�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xx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xx分社的债务。

此致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

合作社xx路分社

20xx年8月xx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6

申请人:

住所:

负责人:

职务: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XX)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XX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XX)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a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xx路x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1998年11月,程xx将位于西安市xx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a公司【原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XX年1月23日朱xx的所有股权成为a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xx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xx的所有股权和朱xx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xx名下。XX年8月12日,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a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xx公司和朱xx。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XX年开始,xx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XX)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XX)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xx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a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xx公司应立刻将该款�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xx公司却在处置a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xx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a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xx分社的债务。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 ,汉族,19 年 月 日生人,现住 。身份证号: 。

被申请人: ,住 。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高瑞华诉各被申请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过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 初字第 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 于本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 。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 元。该判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及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此致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8

申请人: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被申请人:张XX,男,1985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XXXX16号。身份证号:411XXXXXXX

申请事项:申请追加�

事实和理由:

XX有限公司诉河南XX贸易有限公司、XX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豫0105民初XX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XX有限公司已经申请贵院强制执行,执行案号:豫0105执XX号。目前该案已� 申请人认为,河南XX有限公司不足以清偿本案债务,而张XX作为河南XXX有限公司的原股东,其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应当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原股东或依公司法规定对该出资承担连带责任的发起人为被执行人,在未依法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追加被申请人张自坤为本案的被执行人,望依法准许!

申请人:

申请日期: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9

__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王__,女,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广东省珠海市__,公民身份号码:__,联系方式:__。

被执行人:__家居商店。住所地:珠海市__商场5层1234室,联系方式:__。

追加被执行人:严__,男,汉族,__年__月__日出生,住广东省珠海市__,公民身份号码:__,联系方式:__。开户人名称:严__,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莆田市分行营业部,账户号码:__。

申请事项:申请追加严__为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劳人仲案字【20__】1433号之终局裁决的被执行人,并执行严__名下的财产。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__家居商店(个体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一案,__年__月__日经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书劳人仲案字【20__】1433号之终局裁决的被执行人,__家居商店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劳动经济补偿金16422元。由于__家居商店未履行支付义务,申请执行人依法向__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__区人民法院于__年__月__日立案执行。

个体工商户只是公民从事民事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财产和收入归个人或家庭所有,其个人或家庭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严__作为珠海市映日家居店的法人代表,应承担该裁决结果的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申请执行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追加对严__为本案被执行人并执行严__名下的财产,望贵院予以支持。

此致

__区人民法院

提交人:

日期: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__路信用分社

住所:西安市__路31号

负责人:刘_职务:主任

被申请人:陕西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__

公司地址:西安市__路1号__大厦6层

申请事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曾依据西安市碑林区公证处(20__)西碑证经字第2332号执行证书,于20__年11月3日向碑林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经该院审查,被执行人陕西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B装饰实业有限公司均无财产可执行,故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20__)碑执字第20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并发给申请人债权凭证,示明债权人可以凭此证书随时申请恢复执行。现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陕西__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在处置其位于西安市__路__号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时,其股东陕西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公司”)非法侵占公司的资产折价款,滥用股东权利,对申请人的债权造成了严重损害。

20__年11月,程__将位于西安市__路1号的在建工程折价750万元作为其在被执行人__公司【原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出资,成为该公司原始股东。20__年1月23日朱__受让程&&的所有股权成为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并将该公司更名为陕西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同年3月15日,__公司受让原始股东梁__的所有股权和朱__892万元股权成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曾作为实物出资的在建工程也随之转到朱__名下。20__年8月12日,陕西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陕西__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股东依然为__公司和朱__。可见,折价750万的在建工程依然作为注册资本金而存在。

从20__年开始,__公司与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在广东雪花新世界联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一系列纠纷,根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__)陕民一初字第00002号民事判决书和最高人民法院(20__)民一终字第13号民事判决书,雪花新世界项目中的'建筑物被折价由__公司受偿,由碑林区北沙坡村村委会支付折价款15299910元,其中不动产价值万元,已经支付过230万元。虽然该实物折价款依法由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受偿,但它作为__公司注册出资的性质一直没有改变。所以,__公司应立刻将该款�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而被申请人__公司却在处置__公司财产时滥用股东权利,将230万元作为向阳公司注册资本的折价款据为己有,抽逃出资,恶意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规定(试行)中第80条“被执行人无财产清偿债务,如果其开办单位对其开办时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可以裁定变更或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的规定,依法申请追加陕西陕西__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案被执行人,要求其承担陕西__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对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__分社的债务。

此致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社__路分社

20__年__月__日

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 篇11

申请人:

汉族

19__年__月__日生

现住:_____

身份证号:_____

被申请人:_____

住:_____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决定将本案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高瑞华诉各被申请人债权转让合同纠纷,经过任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判决:被申请人于本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向申请人偿还。被申请人承担案件受理费元。该判决书也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申请人已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公司及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法应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提出本申请,望予以支持。

申请人:

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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