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
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280所,其中民办幼儿园270所、民办中小学10所,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9.25%。民办学校有在校学生57258人,占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11.8%。其中,民办幼儿园有在园幼儿37343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65.22%,占全市在园幼儿总数的39.45%;民办义务段学校有在校学生13900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24.28%,占全市义务段学生总数的4.48%;民办高中有在校学生5944人,占民办学校在校生总数的10.38%,占全市高中在校生总数的7.49%;民办中职学校1所,有首批在校学生71人。另外,全市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9所。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政治引领,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始终坚持把民办学校党建与其他各级各类学校党建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明晰党建措施,做到公办民办学校党建一体推进、全面加强。积极理顺民办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健全党组织工作保障机制,选好配强民办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选派党建指导员,切实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对民办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话语权。坚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文化知识教育各环节,构建突出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教育教学体系。落实党建“四个百分之百”到位要求,有效推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落实,全面完成办学方向和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办学章程工作。截止203年底,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建立党组织95个,其中单独建立党支部16个,联合组建党支部79个(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民办幼儿园、培训机构转入就近学校、幼儿园党支部),共有党员430余名。同时,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机制,完成党建进章程民办中小学校10所,党组织书记进入董(理)事会或管理层10所,将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
(二)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发展机制。将民办教育纳入全市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立以市委副书记为第一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和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5个单位为成员的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我省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2022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XX市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坚持“严控增量,严管存量”,自2021年5月起未再审批设立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并按照“应转尽转、应压尽压”原则,“一校一策”明确压减路径,严控民办义务段招生计划,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由2022年的6.16%下降至现在的4.48%,民办义务教育学生占比超15%的县区均降至10%以内,全面完成压减目标任务。
(三)加大支持力度,优化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环境。一是加大普惠性民办园创建力度。出台《关于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园所申报、县区评估、市级抽评的程序,鼓励和引导民办幼儿园每年开展普惠性创建活动。截止目前,我市有普惠性民办园210所、在园幼儿2.8万余人,分别占民办园总数的77.78%、在园幼儿的75.81%,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公益普惠水平有效提升;积极开展省级示范园创建,我市现有民办省级示范园3所,占全市省级示范园总数的10%。二是落实公民同招政策。始终将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纳入全市总体计划,落实公民同招政策,2023年秋季共下达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610人,并按照办学条件和规模核定义务段学校招生计划,保障了民办学校的招生权利。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坚持公办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一盘棋”管理,民办学校教师在评先、评优、职称晋升、培训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一视同仁、同步管理、同等对待。四是落实相关扶持举措。落实奖补政策,2023年落实用于民办幼儿园设施设备配置、维修奖补资金386万;落实资助政策,对困难家庭学生严格落实相关资助。
(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民办学校内涵质量。一是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积极深化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民办学校全力备战新教材、新课程、新高考背景下的高考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严格落实教育教学工作要求,按规定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严格落实作业、睡眠、体质监测、读物进校园、手机管理等“五项管理”要求,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措施,教学质量、作业管理水平和课后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全市民办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三是加强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健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时制定修订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维护校园安全。及时与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责任书,通过告家长书、一封信,家长会、微信等形式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安全管护。认真开展每月主题教育演练,不断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2023年,市县两级先后开展民办学校食品卫生、消防安全以及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检查20余次,逐一建立问题台账,进行现场反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确保了各类隐患问题整改清零,有力维护了民办学校教育教学秩序。
(五)强化监督监管,提升民办教育规范发展水平。一是从严做好年检工作。坚持把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作为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抓手,对标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全面检查学校党的建设、办学条件、教育教学、财务管理、安全管理等,印发情况通报、发布年检结果、限期整改存在问题,民办中小学校办学行为逐步规范。二是从严加强登记管理。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按期换证和年检登记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各民办学校及时在行政审批服务局完成分类登记,在民政局完成非企业法人年检工作,民办学校规范管理程序不断健全。三是从严抓实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2023年全市累计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15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500余人次,排查机构4000余次(家),征集违规培训线索公告1次,通报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情况3期,公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等典型案例9起,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无证办学等违规培训33起,形成有力震慑,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不够规范,安全管理意识淡薄;二是校外培训机构全流程监管未完全落实,学科类隐形变异问题查处难度大。三是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小学化”倾向。
下一步,一是坚持在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上下功夫。坚持引导和规范发展为重点,从严落实年检制度,夯实工作责任,持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学校合法、合规、有序、良性发展。二是坚持在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上下功夫。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治理,指导县区定期开展巡查检查,从严查处各类违规培训行为,持续推动机构全流程监管,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巩固校外培训治理成果。三是坚持在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上下功夫。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健全学校发展质量评价标准,构建新时代立德树人工作体系。巩固“双减”成果,统筹作业减负、课堂提质和课后服务育人,坚持校内教学质量提质增效和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双向发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