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道德认知发展幼儿对是非、善恶行为准则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认识,是幼儿将一系列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不断内化的过程,包括道德认知、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一般的特点是:更多依据行为结果而非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道德认知和道德情感之间存在脱节现象;具有初步的道德规范的知识,并能将这些知识应用于不同场合以调节自己的行为,但这些知识是具体的、形象的,个体内部各种知识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道德行为主要受外部的、成人规定的标准控制。
(2)皮亚杰的三阶段论儿童的道德认知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前道德阶段:婴儿对引起事情的原因只有模糊的了解,其行为直接受结果支配,没有道德感;这个年龄阶段的儿童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他律道德阶段:道德判断受他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幼儿认为规则由权威决定且不可改变;判断行为好坏完全根据行为后果,而非主观动机,具有从他性和情境性特点。自律道德阶段:知道规则可以通过协商调整、改变,形成自己内化了的道德标准;判断行为不只考虑后果,还考虑动机;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幼儿晚期开始向自律阶段转化,在儿童入学以后,真正达到自律道德阶段。
(3)科尔伯格的三水平六阶段论(海因茨偷药)
(4)社会性行为发展侵犯行为和亲社会行为最早出现于婴儿期。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社会的要求,儿童逐步学会控制侵犯行为,发展亲社会行为。侵犯行为又称攻击行为,是针对他人的敌视、伤害或破坏性行为,分为工具性侵犯和敌意性侵犯。精神分析理论认为人生来具有的死亡本能追求生命的终止,从事各种暴力和破坏活动;生态学理论认为人有基本的侵犯本能;新行为主义者把侵犯行为作为挫折的结果,认为攻击可以减轻挫折的痛苦,被攻击者发出的痛苦信号成为二级强化物;班杜拉认为侵犯行为是通过直接强化或观察学习习得的;社会信息加工理论认为侵犯源于敌意归因。侵犯行为的发展:3岁时,侵犯行为不断增长,身体攻击在4岁时达到顶点;随后,身体攻击减少,言语攻击增多;5岁时,侵犯行为开始减少,儿童知道协商是达到目的的更有效手段。影响因素包括:社会文化环境,包括文化的鼓励和宽容,大众媒体的负面影响;家庭环境,武断、冷淡、拒绝的父母,放任型父母,充满矛盾与冲突的家庭氛围;男孩比女孩有更多的身体侵犯和言语侵犯,2—2.5岁时,出现性别差异。控制方法包括:消除对行为的奖赏和关注;榜样和认知训练策略;移情训练;创造减少冲突的环境。亲社会行为任何符合社会期望而对他人、群体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及趋向。在幼儿期逐渐增加,6—12岁增长显著。社会生物学理论认为个体为了维持种族的生存与繁衍,需要个体牺牲自己以换取“族内适宜性”;弗洛伊德认为亲社会行为发展的必要条件是良好的亲子关系,而认同起着重要的作用,一旦利他原则被内化为理想自我的一部分,儿童努力主动提供帮助,以避免良心的惩罚;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亲社会行为是强化和社会学习的结果;认知理论认为随着智力的发展,个体掌握了重要的认知技能,从而影响了他们对亲社会行为推理和行为的动机。促进手段包括:角色扮演训练;行为强化和自我概念训练;榜样示范。产生年龄差异的原因是:儿童社会信息加工能力提高(能设身处地地考虑对方);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行为能力和知识增长。影响因素包括:文化、亚文化、父母价值观念、大众传媒、良好的社会氛围。亲社会行为与侵犯行为在发生率上并不完全对立。